机车运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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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车运行管理规定

为确保齿轨车安全运输,使机车更好的服务于伊犁一矿的生产, 结合伊犁一矿现运行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齿轨车运行责任界定

1、项目部负责安排齿轨车司机操作机车为工作面运送物料。操作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操作机车,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2、项目部根据包机制由维修负责人(包机人)对机车各部位进行日常检查、维修,确保机车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3、立业项目部负责机车外貌卫生的清理工作,使用齿轨车的单位,负责清理集装箱的卫生。

4、齿轨车运行时,机车司机(指定单位的巡道引

车人员负责线路沿途齿轨车操作道岔、移动道岔阻车器、开关风门等工作)不正规操作(确认)道岔及阻车器的按“严重违章”考核,并按规定联责相关人员。

违反上述条款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并联责相关责任人。

二、齿轨车运行线路标准

1、齿轨车车场、充电硐室、换装站必须设有充足的照明。(矿方完善)

2、起吊梁、机车的连接安设保险绳,直径不得小于Φ18.5mm(或用Φ15.5mm)。

3、齿轨车车场、道岔(前、后20m)、充电硐室、换装站两端必须设有警示牌板,道岔断开处安设岔位阻车器。

4、轨道线路质量符合企业标准,特殊地点不能满足安全间隙的必须报矿方运输副总批准后方可运行。

5、严禁使用正常运行的齿轨车吊挂锚杆、吊梁做为其它起吊点,违反此项的责任人办理内部“三双”程序教育。特殊情况使用齿轨车吊挂锚杆、吊梁做为起吊点的必须报矿方运输副总批准,并有补充措施,有现场盯班管理人员现场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使用。

三、齿轨车相关规定

(一)运行规定

1、运行过程中发现机车的电控系统、吊挂装置和制动装置、液压系统、灯、铃、连接装置等部件等出现异常应立即停车处理。

2、严格执行清人制度,违反清人制度办理内部“三双”程序教育。

3、机车正常运行,前后50m内严禁行人(副司机除外),使用机车单位派人员负责引车,上下坡道严禁行人或施工。行走人员必须走人行道,机运合一巷

道不得有人行走和施工(遇有人员行走时,及时停车待人过后方可开车)。因特殊情况(试验支架车、试验模型车,进综掘机大件等)确需跟车时,必须由施工单位制定安全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执行。跟车人必须在机车前(后)方5m以外(坡道处,应站在坡道上方)行走,清道人员不准站在吊梁下方清道,发现异常立即警示停车,进行处理。

4、车场调车、维修调试机车,机车前后设引车人,距机车距离不小于5m,配备哨子。

5、当两班司机交接清楚机车情况,确认机车完好准备行车时,必须听清信号,司机发出信号,巡道人员必须回信号,方可操作开机,如不发信号不回信号开车罚50元/次。

6、机车运行到材料井上、下山时,由综合工区信把工清理巷道人员,并把守片口;齿轨车进入封闭

巷道调车时,由机车使用单位清人,司机根据使用单位引车工信号指令运行齿轨车。

7、巷道有躲避硐室的地点,齿轨车通过时,人员应及时进入躲避硐室内躲避机车;没有躲避硐室的地点,遇到齿轨车通过时,人员应在距吊梁最远的巷帮位置躲避,机车通过50米后,人员方可继续行走。

8、引车人负责清理机车运行范围的人员(机车前后50米),观察机车运行区段的线路情况(包括沿途电缆、管路吊挂、巷道间隙),是否有障碍物,出现异常应立即鸣笛,示警机车司机停车,并汇报调度室等相关单位处理。影响时间应考核造成障碍的单位。

9、每台机车必须配备不少于1名司机。开车时无论是空载或是有吊挂物,机车必须有不少1人为机车清道、观察顶板情况、清人、拨道岔、观察吊挂物等。如没有引车工清人清道,司机开车。对责任人罚

款50元/次。(根据伊犁一矿现运输实际由各用料单位巡道工负责)

10、严禁轨道线路不合格时开车,严禁超负荷运行。

11、司机不准在车下开车,以防机车倾斜挤人。暂时离开岗位时,应闭锁电源开关,并随身携带钥匙;否则对责任司机罚款50元/次,并联责相关人员。

12、机车启动,运行到车场、道岔、充电硐室、换装站、弯道、上下坡、卸载点前20m等特殊地点或遇到行人必须减速(0.5m/s)鸣笛示警,运行至道岔时必须停车执行手指口述。(引车人员是本单位员工时,由本单位引车人员确认后,可不下车执行)

13、两列以上的机车只能在顺槽巷道或平巷中同时运行,间距不低于100m,以防发生撞车事故及使顶板吊挂出现事故。

15、会车、过道岔时由专人在车下指挥。会车时,不得压道岔,应在指定停车位置停车。过道岔、风门时,副司机(或指定引车工)负责下车打道岔、开风门等工作,并观察机车运行情况。

16、非特殊情况下,除材料井井底车场换装站允许存放集装箱外,其它运行路线范围内不得存放集装箱或超过集装箱高度的设备及物料;特殊情况下因使用单位倒料等情况确需存放集装箱时,司机一定要现场交接班,并将集装箱的存放地点,位置,高度等情况向下一班次司机交接清楚,否则对责任司机罚款50元/次,并联责班长25元/次。

17、下一班次的运行司机负责将上一班次留存的集装箱吊运到料场换装站,否则加倍考核责任人。

18、机车运行人员在机车运行至风门时,由矿方单位引车人员负责打开风门;齿轨车运行司机负责监

督,当机车正常穿越风门后,机车运行人员必须安排专人关闭风门,方可运行。否则罚款100元/次,否则引起矿方的罚款有机车运行司机承担。

20、机车运行司机不得私自移动任何地点的卡轨器,必须有吊梁施工负责人同意后方准移动;特出情况请示值班人员。否则罚款100元/次。

21、机车运行人员严禁在施工地点随意给施工单位倒运物料,特出情况汇报项目部值班室。否则罚款20元/次。

22、柴油机车运行时,凡是司机室梯子不回收到位的,对责任人罚款30元/次。

23、起吊钩头升降高度低于集装箱运行的罚款50元/次。

24、关于柴油齿轨车的几点规定:

1)、柴油齿轨车必须在每班次人行车摘除后,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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