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奖惩制度(精编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奖惩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以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构建精细化管理的新常态, 针对安全文明施工现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库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持续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特制定本办法, 作为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考核、奖惩的依据。
第二条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部门负责施工安全文明工作的检查、考核, 提出奖惩意见,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本办法决定安全文明措施费奖罚。
第二章安全检查
第三条安全检查可根据实际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等方式进行。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反事故措施为主, 同时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纳入检查范围。
第四条在日常工作中,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专职安监人员
进行旬日的现场安全巡视检查, 并做好安全巡视记录备查。
第五条每月由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一次可以和安全大检查合并进行), 专项安全检查由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组织, 监理工程师、各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 安委会办公室做检查记录, 进行考核, 形成通报, 下发各施工单位整改落实。
第六条每季度安委会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 安全大检查由安委会主任(或委托主管副主任)组织。全休安委会成员、各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及分管安全副经理和安全部门负责人参加, 安委会办公室做好检查记录, 进行考核, 形成通报, 下发各施工单位整改落实,
第七条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送被检单位领导签收, 限期整改, 整改结果经监理单位验收签字后。报安委会办公室(陕西彬长煤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复核备案。
第三章安全考核
第八条安委会每季度对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一次综合考核, 安委会办公室(或陕西彬长煤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每月进行一次月度考核, 根据月度检查问题及日常巡视检查问题得出各单位的季度考核分数(水库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表见附件)。
施工单位季度综合考核分数=(季度考核分致×60 % )+(月度考核平均分级×40%)。
第四章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水库工程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实行专款专用, 奖励
基金来源为:
1、安全文明生产罚没收入;
2、上年度奖励基金节余。
第十条建设单位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休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评比条作:
1、责任集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切实把安全生产故在第一位;
2、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规定, 员工遵纪守法, 无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无工伤、机电、交通、火灾事故;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安全日活动做到了“四落实”, 职工安全素质有明显提高;
4、按“三定四不推”原则认真抓好事故隐患整改, 并做好有关文宇记录;
5、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工作指令及时传达到全体职工, 并认真贯彻落实。
第十_大经济损失的奖励1000 -2000元;
2、在事故现场积极抢救, 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使生命、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奖励500-1000元;
3、及时发现、排除事故隐患, 避免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奖励500-1000元;
4、对纠正“三违”、完善安全设施、落实安全措施, 积极开展安全活动的有功人员, 奖300-500元。
第五章处罚
第十_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 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 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2、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 未安排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3、同一个作业区域有几家单位作业并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 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未指定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的。
第十_大未遂事故单位罚款1000-5000元。同一单位在一年之内发生同一类事故或同一类未遂事故加倍处罚。
第二十_大车(20T以上)罚款5000元/车次;小车(小于20T)罚款2000元/车次。
第二十七条违反民爆器材或爆破作业管理规定的, 经查证属实, 当即责令整改并罚款10000元/次, 再次违反加倍处罚并通报批评, 处罚3次以上者报当地公安机关取消其爆破作业资格。
第二十八条水库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表中所列处罚。
第六章实施
第二十九条事故罚款实行分级管理, 同一事故不进行重复罚款(地方主管部门的罚款除外)。
第三十条水库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被处罚单位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按照本制度罚金由建设单位从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扣除。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水库工程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