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井和沉箱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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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井和沉箱工程

一、专业工程特点

沉井和沉箱都是在地面(地坑)上按设计要求进行预制,待达到一定强度后下沉至土中或水中就位的地下或水下工程。

1.沉井工程具有以下特点:沉井结构截面尺寸和刚度大、承载力高、抗渗、耐久性好,内部空间可资利用,可用于很大深度的地下工程施工中,深度可达50m;施工不需复杂的机械设备,在排水和不排水的情况均能施工;可用于各种复杂地形、地质条件;当沉井尺寸大时,制作和下沉均能使用机械化施工;可在地下水很大、土的渗透系数大,难以将地下水排干,地下有流砂或其它有害土质情况下施工。沉井比大开挖施工,可大大减少挖运、回填的土方量,因此可以加快施工进度,降低施工费用。

缺点是:施工工序较多、施工工艺较复杂、技术要求高、质量要求严格。

2.沉箱工程的特点:

沉箱工程是将水下工程的结构物改为在地面上进行预制,其质量易控制;沉箱在预制达到一定强度后可具有自浮能力,方便进行水上

搬运,其结构裁面尺寸可以做得很大,适应于水下大型结构工程;由于可避免进行水下施工,可以大大降低施工费用。

缺点是:施工工序多,施工工艺复杂,技术要求高,质量控制(特别是水下就位准确性控制)要求严格。

二、沉井和沉箱的监理工作流程

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材料报验→工序报验(沉井、沉箱预制、下沉、就位)→现场检查、检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阶段性验收、质量评定。

三、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1.质量事前控制:在工程开工前,对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质量体系和管理制度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准开工;同时要对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施工设备的质量进行签证认可,才准在工程中使用;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质量事中控制:在沉井、沉箱在地面进行预制的过程中,监理人员要深入现场,按照钢筋混凝土质量控制要求和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和旁站;对沉井、沉箱的下沉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对下沉过程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尽要能使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3.质量事后控制:沉井、沉箱下沉就位密封后,存在问题都已经解决,经施工单位检查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求和目标值

(一)材料要求

(1)水泥:宜用32.5级或42.5级普通或矿渣硅酸盐水泥。使用前必须查明其品种、标号及出厂日期。凡过期水泥、受潮或结块的水泥不准使用。

(2)细骨料:选用质地坚硬的中、粗砂,含泥量不大于3%,不得含有垃圾、泥块、草根等。

(3)粗骨料:应采用质地坚硬碎石或卵石。石子级配粒径以5~40mm 组合为宜,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0mm,含泥量不大于2%。

(4)水:一般饮用水或洁净的天然水。

(5)钢材:有出厂合格证和复试报告,符合钢材技术指标的规定方可使用。

(6)外加剂:根据不同要求,通过试验确定后应用。

沉井、沉箱工程中的模板、钢筋、混凝土、砌砖、钢壳制作等分项工程均应符合有关规定。

(二)沉井制作

1.检查内容

刃脚支设及井壁制作。

2.质量控制

1)刃脚支设:

(1)采用承垫木方法制作沉井时,砂垫层铺筑厚度应根据扩散沉井重量的要求由计算确定,并应便于抽出承垫木。刃脚下的承垫木数量、尺寸及间距应由计算确定,承垫木铺设应牢固、对称,并应使顶面保持在同一水平面上。

(2)直径(或边长)在8m以内的较轻沉井,当土质较好时可采用砖垫层;重量较轻的小型沉井,土质好时可采用砂垫层、灰土垫层或在地基中挖槽做成土模。其表面用1:3水泥砂浆抹平,以保证成型后的刃脚表面平滑。

2)井壁制作:

(1)在基坑中制作时,基坑应比沉井宽2~3m,四周设排水沟、集水井,使地下水位降至基坑底面下0.5m,同时要防止地表水向基坑流入,以免土体滑坡或坍方。

(2)沉井过高常常不够稳定,下沉时易倾斜,一般高度大于12m 时,宜分节制作,待第一节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70%后,方可浇筑其上一节混凝土。

(3)沉井接高的各节竖向中心线应与前一节的中心线重合或平行。

(4)沉井钢筋可用吊车垂直吊装就位,用人工绑扎或焊接连接,接头错开1/4。

(5)沉井混凝土浇捣应分成若干段同时对称均匀分层浇灌,每层厚度30cm,以免造成地基不均匀下沉或产生倾斜。

(6)沉井有抗渗要求时,上下节井体的接缝应设置水平凸缝,接缝处凿毛洗净,再浇灌上一节混凝土。井体上的各类穿墙管件及固定模板的对穿螺栓等应采取抗渗措施。

(三)沉井下沉

1.检查内容

沉井强度、承垫木拆除、井壁孔洞处理、标高与轴线。

2.质量控制

1)沉井强度:下沉时的混凝土应具有一定强度,第一节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其上各节达到70%以后方可开始下沉。

2)承垫木拆除:大型沉井混凝土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小型沉井达到70%始可拆除。垫架拆除后即用砂或砾砂填实,同时要加强观测,注意下沉是否均匀。

3)井壁孔洞处理:沉井壁有预留地下廊道、地沟、管道、进水窗等孔洞,为避免下沉时泥土和地下水涌入,在下沉前应先进行处理。

4)标高与轴线:

(1)挖土下沉时,应分层(每层挖土厚0.4~0.5m)均匀、对称地进行。在刃脚处留1~1.5m台阶,然后再沿沉进壁每2~3m一段向刃脚的挤压而破裂下沉至稳住,再从沉井中间开始逐渐向四周,每层挖土厚40~50cm,如此反复操作,使沉井均匀竖直下沉,并防止有过大的倾斜。一般情况,不应从刃脚踏面下挖土。

(2)由数个井孔组成的沉井,为使其下沉均匀,挖土时各井孔土面高差不应超过1m。

(3)在软土层中以排水法下沉沉井,当沉至距设计标高2m时,对下沉与挖土情况应加强观测,如沉井尚不断自沉时,则应向井内灌水或采取其他使沉井稳定的措施。

(4)沉进下沉过程中,每班至少测量两次,如有倾斜、位移应及时纠正。

沉井位置、标高的控制,是在沉井外部地面及井壁顶部四面设置纵横十字中心线、水准基点,以控制位置和标高(见图2-13)。沉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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