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受让申请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产权受让申请书
受让标的名称:常州蓝海豚商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40%股权(对应760万出资额)
项目编号:GQZZCQ5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章)
申报日期:年月日
常州产权交易所制
常州产权交易所《产权受让申请书》主要内容填写说明:
一、填写内容及要求
1、主要填写“意向受让方”的相关信息和联系方式。“意向受让方”指对常州产权交易所上市挂牌项目提出受让申请的受让意愿人,包括法人单位或者自然人,自然人应注明身份证号码。
2、“组织机构代码”指由各级质检部门核发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
3、“受让意向描述”的内容主要包括受让动机和发展计划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如系联合受让,请各成员分别填写该表;并请提供联合收购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各成员的受让比例及联系人,并由联系人负责办理具体事宜;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受让,也不得同时成为其它联合受让的成员。
二、其它注意事项
1、本申请书各类资金以万元为单位。
2、表中选择项请在□内填写相应字母。
3、各栏、各项指标内容,应当打印或用黑色水笔、黑色碳素钢笔填写,务请如实填写、字迹清楚,涂改无效。
4、本说明未能解释的栏目,如有疑义,请与常州产权交易所项目经办人联系,最终解释权归常州产权交易所。
地址:2号11楼邮编:213000
联系电话:网址:.cn
受让申请与承诺
常州产权交易所:
本意向受让方现提出申请,意向受让(转让方名称) 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转让标的名称)常州蓝海豚商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40%股权,请予审核。本意向受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受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所提交材料及受让申请中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人适用)
本次受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受让申请中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然人适用)
2、我方系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受让方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法人适用)
我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支付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受让方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自然人适用)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标的和标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非管理层受让,也未接受管理层的委托受让。(非管理层适用)
我方系管理层受让,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未构成禁止受让的情形。(管理层适用)
5、我方系境外投资者,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外商投资者适用)
6、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产权转让信息发布期满后,意向受让方单
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挂牌期满后,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受让资格确认后在常州产权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3)形成竞价后,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并出价的;(4)竞价结束后,如受让方未能在常州产权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5)无论采用何种交易方式,我方将以不低于填报的受让价格报价,否则所交交易保证金转作违约金,作为对转让方及你所的违约赔偿,不予退还。
7、我方承诺项目成交后,若转让标的通过公开挂牌,无论以何种方式成交,我方均将按照公告要求向常州产权交易所支付服务费。
8、预成交方确定后,常州产权交易所将预成交方名称、预成交金额等信息在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意向受让方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常州产权交易所提出,同时出具相关证明(证据)材料,该异议材料必须由意向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报名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以及意向受让方盖章方为有效。常州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上述书面异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异议内容作出书面答复。如意向受让方未在上述有效期内向常州产权交易所提出异议,或该异议未经意向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报名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和意向受让方盖章的,或未出具相关证明(证据)材料的,将被视为无有效异议提出。被提出异议的意向受让方应当配合常州产权交易所对异议内容调查取证,并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否则,视同异议成立。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意向受让方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