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大门钥匙管理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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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大门钥匙管理责任书
为了保证所有员工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保障公司财产、设备的安全,规范办公区域门锁的管理,落实钥匙责任人,特制定本责任书。现将责任明确如下:
一、公司大门钥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实行“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
二、公司大门钥匙管理责任人分为“保管负责人”和“临时领取人”。“保管负责人”为综合管理部主任或其指定的代管人,“临时领取人”指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的人员。
三、钥匙保管人员严禁将公司大门钥匙借给其他非公司人员使用或私自复制钥匙,一经发现将收回钥匙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钥匙保管负责人应随身携带钥匙,不准随意乱放以防止丢失或其他人擅自使用。
五、遇特殊情况(如加班、值班等)需使用公司大门钥匙时,“临时领取人”必须填写《钥匙领用登记表》,写明使用原因及归还时间。
六、若在借用过程中发现钥匙损坏或者丢失应速报综合管理部,以便及时处理。(丢失时间超过24小时未上报的,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临时领取人”加班结束离开公司时,如果总公司大门未上锁,则无需借用钥匙;如果公司大门已上锁,则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后使用大门钥匙。离开时确认大门重新上锁,否则,一经发现,若未造成公司财产设备损失的则扣取工资50元/次;造成公司财产、设备损失的,则承担
所发生的一切损失。
八、触犯相关法律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
十、附件:《钥匙借用登记表》
责任人签字:
樱宁仪器设备研究所
综合管理部 2015年月日
《钥匙借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