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死亡
脑死亡的判断标准及意义
脑死亡的判断标准及意义脑死亡是指大脑完全失去功能且无法恢复的状态。
对于判断标准及意义,我们需要从相关医学知识、伦理道德和法律层面来进行探讨。
一、判断标准:脑死亡的判断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丧失意识和自主呼吸能力:脑死亡患者丧失意识和自主呼吸能力,无法对外界刺激做出有意识的反应,由于脑干功能衰竭导致自主呼吸停止。
2.无反射:脑死亡患者失去大脑对外界的感知和反应能力,无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和咽反射等生理反射。
3.神经系统检查:通常通过神经系统检查来判断是否存在脑死亡的相关特征,如脑电图(EEG)平坦、经颅多普勒超声或者血管造影等等。
二、意义:1.为器官移植提供合法依据:脑死亡的判定意味着个体已经失去大脑功能且无法恢复,符合器官移植的合法依据。
对一个已经确认脑死亡的患者,家属可以选择捐献其器官,拯救其他生命。
2.保障患者利益及尊严:脑死亡的判定可以保障患者利益及尊严。
当个体大脑完全失去功能、不可能再恢复时,将其视为脑死亡,可以作为终止治疗的决策依据,避免对患者进行过度的治疗。
3.法律依据及伦理道德义务:脑死亡的判断标准可以为医疗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伦理道德指导。
医生可以根据脑死亡的判断标准做出终止治疗或器官捐献的决策,并遵守相应的伦理道德义务。
三、脑死亡的争议:尽管脑死亡有许多医学上的定义和判断标准,但在一些情况下,脑死亡的判定仍然存在争议。
争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宗教信仰:一些宗教认为,身体器官的完整是人格的一部分,因此将人宣告脑死亡并有意捐献其器官被视为攻击人的完整性。
2.判断标准的统一性:不同国家和地区对脑死亡的判断标准存在差异。
一些国家采用脑电图、神经系统检查等多项检查来确认脑死亡,而其他国家可能只用部分检查项目。
3.对脑死亡定义的认同:一些人可能对将大脑功能完全丧失作为定义脑死亡的标准存在质疑,并希望将心脏停止跳动或者呼吸停止作为脑死亡的标准。
四、伦理道德考量和未来发展:1.合理利用资源:当个体确认为脑死亡后,其大脑功能已完全丧失且不可逆转,对其进行过度治疗是浪费医疗资源和不人道的行为。
脑死亡
[编辑本段]中国脑死亡的诊断标准:
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技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
先决条件包括:昏迷原因明确,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据了解,卫生部脑死亡法起草小组的最新标准是:深昏迷,脑干反射全部消失,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呼吸暂停试验阳性)。在首次确诊后,观察12个小时无变化,方可确认脑死亡。
脑死亡
由于人工呼吸器能在病人全身其他器官都已衰竭的情况下,继续长时期地维持心肺功能,致使法学界和社会各界广泛接受这样的观点,即病人死亡的标志是起整合作用的脑功能,特别是脑干功能的全部停止.医生若要宣布病人脑死亡,必须要有引起大脑损伤的结构性或代谢性病因的证据,而且要排除可能起麻醉作用或肌肉松弛性瘫痪作用的药物的影响,特别是自行服毒的可能.如有体温降低至30℃以下的情况,必须予以纠正.脑死亡的全套诊断标准见表170-3.
更可怕的是,在长达17个小时内,威尔玛就连脑部活动也几乎完全停止,没有任何可检测到的脑电波产生!尽管医生们尝试了一切办法试图挽救威尔玛的生命,甚至对她采取“冷冻疗法”——用冰块降低她的体温,从而刺激她大脑复苏,然而威尔玛却毫无生还征兆。负责抢救她的内科医生凯文·艾格莱斯顿说:“当时,已没有丝毫征兆表明威尔玛仍具备神经功能。”
[编辑本段]分类
脑死亡分为原发性脑死亡和继发性脑死亡,原发性脑死亡是由原发性脑疾病或损伤引起;继发性脑死亡是由心、肺等脑外器官的原发性疾病或损伤致脑缺氧或代谢障碍所致。脑死亡的基本原因是:脑组织的严重损伤、出血、炎症、肿瘤、脑水肿、脑压迫、脑疝或继发于心肺功能障碍
[编辑本段]发展史
脑死亡的名词解释
脑死亡的名词解释
脑死亡是指人的大脑全部死亡或永久停止活动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即使机械通气、心脏继续跳动,患者也已经完全失去了对外界刺激的意识和反应能力,无法呼吸或维持生活的基本功能。
脑死亡是一种不可逆转的状态,一旦确诊,意味着人体已经彻底失去了生命。
脑死亡最常见于意外事故,如交通事故、溺水以及大脑中风等。
在这些情况下,大脑因缺氧或灌注受阻而丧失功能。
脑死亡的确诊通常需要经过一系列的临床评估,包括神经系统的检查和脑电图检查等。
脑死亡的诊断标准有很多,但其中一个核心标准是脑干反射的消失。
人体的脑干负责控制许多基本功能,如呼吸、心率和眼球运动等。
当大脑丧失功能时,脑干的反射也会消失。
此外,医生还会通过检查患者的意识水平、反射和脑电图等方面判断脑死亡。
脑死亡的确诊对器官移植非常重要。
在脑死亡的情况下,患者的其他器官仍可保持正常功能,并且在一定时间内可移植给等待器官的患者,挽救他们的生命。
因此,一旦诊断为脑死亡,家属通常会被告知有关器官移植的选择。
脑死亡不同于昏迷或临床死亡。
昏迷是指人的意识丧失,但身体的生命支持系统仍然可以维持生命,有望恢复。
而临床死亡是指心脏停止跳动和呼吸停止,但尚未达到脑死亡的状态,可以通过心肺复苏等措施尝试恢复生命。
总之,脑死亡是指人的大脑全部死亡或永久停止活动,这是一种不可逆转的状态。
脑死亡的确诊通常需要经过一系列的临床评估和检查,对器官移植非常重要。
脑死亡与昏迷和临床死亡是不同的概念,在临床上需要区分。
脑死亡标准相关内容与法条
脑死亡标准相关内容与法条脑死亡是指大脑、脑干及脊髓完全且不可逆转地丧失所有功能的状态。
脑死亡标准是判断一个人是否死亡的重要指标,也是器官移植等医疗行为合法进行的依据。
本文将探讨脑死亡的相关内容以及相关的法条。
一、脑死亡的判定标准脑死亡的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临床表现:包括昏迷、无自主呼吸、瞳孔散大、脑功能反射消失等。
2. EEG(脑电图)检查:平坦线、棘波或无脑电活动的结果表明脑死亡。
3. 无反射性眼球震颤试验:注射冰冻生理盐水后无眼球震颤反应。
4. 脑干死亡测定:包括有刺激下肌张力丧失、垂直眼球运动消失等。
二、脑死亡确定所需的医学条件为确保脑死亡的判定准确,需要满足以下医学条件:1. 排除可能干扰判定的因素:例如严重中毒、低体温、使用抑制药物等。
2. 确保发病原因明确且不可逆转:例如颅脑损伤、脑出血等。
3. 两次独立脑死亡判定:两名独立的专家医师需要进行两次脑死亡判定,时间间隔需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
三、国内脑死亡判定的法律依据我国关于脑死亡判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中华人民共和国器官移植条例》:该条例明确了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管理办法,规定了脑死亡的判定标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杀人罪刑法解释》:该解释明确规定了对于脑死亡状况下的器官移植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及刑事处罚。
3.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指导性文件:如《关于加强临床脑死亡判定工作的通知》等,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医疗机构在脑死亡判定方面的具体要求。
四、国际脑死亡标准与我国的对应关系我国的脑死亡判定标准与国际上普遍接受的脑死亡标准相吻合。
例如,美国的脑死亡判定准则包括临床判断、脑电图检查、药物试验、无反射性眼球震颤试验等,与我国的脑死亡判定标准相似。
五、脑死亡与器官移植脑死亡的确定是器官移植的法律依据之一。
当一个人被确定为脑死亡后,其器官可以被移植到等待器官的患者身上,挽救更多生命。
我国相关法律对于器官移植有明确的规定,保障了器官移植工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现代脑死亡标准
现代脑死亡标准一、脑死亡定义脑死亡是指全脑功能永久性丧失,包括大脑、小脑、桥脑和延髓。
在临床意义上,脑死亡通常是指不可逆的昏迷状态,即持续性植物状态。
二、脑死亡判定标准脑死亡的判定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脑干死亡:脑干是控制基本生命活动的中枢,如果脑干受到永久性损害,患者将无法维持生命。
脑干死亡通常是由于严重的脑外伤、缺血缺氧性疾病、严重感染等疾病导致。
2. 全脑死亡:全脑死亡是指大脑、小脑、桥脑和延髓等重要结构永久性丧失功能。
全脑死亡通常是由于严重的大脑损伤、缺血缺氧性疾病、严重感染等疾病导致。
3. 持续性植物状态:持续性植物状态是指患者处于不可逆的昏迷状态,对外界刺激无反应,但有自主呼吸和心跳。
这种状态通常是由于严重的大脑损伤或脑缺氧导致。
4. 脑电图检查:脑电图检查是判定脑死亡的重要手段之一。
如果脑电图显示无电活动,则提示脑死亡。
5. 影像学检查:影像学检查如CT、MRI等可以显示脑部结构是否正常,帮助判定脑死亡。
三、判定流程判定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初步评估:医生会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估,包括了解病史、查体和实验室检查等,以确定患者是否符合脑死亡的诊断标准。
2. 神经电生理检查:神经电生理检查包括脑电图和诱发电位等,可以评估大脑功能是否正常。
3. 影像学检查:影像学检查如CT、MRI等可以显示脑部结构是否正常。
4. 重复评估:在初步评估后,医生会定期对患者进行重复评估,以确保患者是否仍然符合脑死亡的诊断标准。
5. 伦理审查:在判定脑死亡前,需要进行伦理审查,以确保患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6. 判定结果通知:医生会将判定结果通知患者家属,并进行必要的沟通和解释。
7. 后续处理:在患者被判定为脑死亡后,医生会进行必要的后续处理,如器官捐献等。
四、注意事项在判定脑死亡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判定标准要严格遵守医学指南和伦理原则。
2. 在判定过程中要充分尊重患者和家属的权益和意愿。
3. 在判定结果通知时要与家属进行充分沟通和解释,确保家属了解患者的病情和判定结果。
脑死亡判定
2009年卫生部发布了脑死亡判定标准(成人) 修订稿
脑死亡标准 1.判定的先决条件
昏迷原因明确 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低温、中毒、电解质酸碱失衡、肌松、内分
泌危象等)
脑死亡标准 2.临床判定
深昏迷 脑干反射消失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自主呼吸
以上三项必须同时具备
脑死亡标准 3.确认试验 体感诱发电位:P14、N18和N20消失 脑电图:静息电位 TCD:震荡波、丁字波、血流信号消失 以上三项中至少有两项阳性
脑死亡判定
脑死亡的概念 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机能丧
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
概况
1959年法国学者Mollaret和Goulon首次提出 1968年美国哈佛医学院提出一系列临床和实 验室标准
迄今100多个国家承认脑死亡标准,89个国
家正式立法
我国
2000年大众和医学界逐步接受和推行脑死亡 概念
脑死亡标准 4.判定时间
首次判定12小时后再次评估,结果仍符合脑
死亡标准者,方能最终确认为脑死亡
注意 医院必须配备相应仪器设备,医师必须具备 相关资质
意义
脑死亡即死亡
可以结束生命支持 器官捐献的供体
谢
谢
脑死亡法医鉴定标准
脑死亡法医鉴定标准
脑死亡是指脑干、脑组织、脑干及大脑半球发生功能不可逆性损伤或灭活,失去维持振荡电位的能力,丧失大脑整体功能的状态。
脑死亡的确诊是通过一系列的临床评估与检查来判断的,其中包括法医鉴定。
脑死亡法医鉴定的标准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和时期的法律、医学和伦理规定而有所差异,但一般遵循以下的原则:
1. 确切致死原因:排除所有可能引起临床脑死亡的可逆原因,如躯体低温、麻醉药物中毒等,证实脑死亡的主因是不可逆性的脑损伤。
2. 脑功能丧失:根据相关临床指标来评估脑死亡患者的意识、反射和自主呼吸等生理功能是否完全丧失,例如无意识状态、无瞳孔对光反应、无自主呼吸等。
3. 排除可能干扰的因素:确保在评估过程中没有可能干扰或误判的因素存在,比如镇静药物的影响、低温等。
4. 严格检查程序:按照标准程序进行检查,可能包括神经系统检查、脑电图检查、脑血流灌注检查等。
这些标准通常由相关组织、学术机构和法律规定来规范,具体的脑死亡法医鉴定标准可以根据当地司法体系和医学界的要求而有所差异。
脑死亡法医鉴定的目的是为了确认患者的生命是否已经完全丧失,为医学决策和法律处理提供参考。
简述脑死亡的判断标准
简述脑死亡的判断标准
脑死亡的判断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诊断先决条件:明确昏迷的原因,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常见的昏迷原因包括颅脑外伤、脑梗死、脑出血等。
2. 临床诊断标准:脑死亡病人处于深昏迷状态,脑干反射消失,无自主呼吸。
脑干反射包括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以及头眼反射、前庭眼反射、咳嗽反射等。
无自主呼吸的意思是病人没有自主呼吸,必须依赖呼吸机维持通气。
3. 确认试验标准:包括脑电图、短潜伏期体感、诱发电位,还有经颅多普勒超声的识别。
根据以上标准,如果一个人在24~72小时内重复测试结果无变化,符合以上所有条件,即可宣告死亡。
中国成人脑死亡判定标准
中国成人脑死亡判定标准脑死亡是指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永久性丧失,包括意识、思维、记忆和脑干反射等生命活动的基本功能。
中国成人脑死亡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意识丧失患者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对外界刺激无反应。
对外界刺激的生理反应如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等均消失。
2.脑干反射消失患者眼球运动、舌咽反射、角膜反射均消失。
这一特征是判断脑死亡的重要指标之一,因为脑干是控制基本生命活动的主要部分。
3.呼吸停止患者呼吸频率低于每分钟12次,且呼吸时空气无法进入肺脏。
此时,患者一般需要借助呼吸机进行辅助呼吸。
4.脑电图静息电位患者脑电图显示静止电位,这表明脑细胞活动已经停止。
脑电图静息电位是判断脑死亡的重要指标之一,其出现意味着全脑功能已经永久性丧失。
5.循环停止患者心脏无活动迹象,心电图显示静止心电图。
这一特征表明心脏已经停止跳动,血液无法在体内循环。
6.脑循环停止患者脑血流量减少或停止,导致脑组织发生不可逆损害。
此时,患者的脑组织已经受到严重破坏,无法维持基本的生命功能。
7.脊髓反射消失当患者触及足底时,无背伸、跖屈反射出现。
这一特征表明脊髓反射已经消失,意味着神经系统受到严重损害。
8.自主呼吸停止患者呼吸运动受到抑制,自主呼吸消失。
这一特征表明患者已经无法自主维持呼吸功能,需要借助呼吸机进行辅助呼吸。
综合以上标准,中国成人脑死亡判定标准包括意识丧失、脑干反射消失、呼吸停止、脑电图静息电位、循环停止、脑循环停止、脊髓反射消失和自主呼吸停止等方面。
当患者被确认为脑死亡后,其全脑功能已无法逆转且为永久性丧失,这为临床判定患者是否已经死亡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中国脑死亡诊断标准
中国脑死亡诊断标准诊断标准第一句开宗明义:脑死亡是包含脑干在内的全脑技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
先决条件包含:昏迷原因明确,排解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临床诊断:深昏迷,脑干反射全部消逝,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呼吸暂停试验阳性)。
以上必须全部具备。
确认试验,脑电图平直,经颅脑多普勒超声呈脑死亡图型。
体感诱发电位P十四以上波形消逝。
此三项中必须有一项阳性。
脑死亡观察时间:首次确诊后,观察十二小时无变化,方可确认为脑死亡。
补充说明:自主呼吸停止指需要手法或机械维持呼吸。
停止手法或机械呼吸后,低流量供氧3~5分钟或应用常规诱发自主呼吸的方法,自主呼吸仍不能出现;必要条件:1、深昏迷:即病人对外界强刺激物任何反响〔主要是面部不应有任何肌肉活动〕,Glasgow 昏迷量表评分为3分。
药物中毒、低温、内分泌代谢疾病必须除外。
不少冷静安眠药、精神药物、神经肌肉接头阻滞剂都能导致深度昏迷,因此必须做血液、尿中药物浓度的监测。
低于35℃的体温可能为冻伤,也需积极抢救。
甲状腺功能低减、肾上腺皮质功能代减等病都应排解。
心血管原因引起的休克会干扰下丘脑和脑干功能,引起一过性脑功能丧失。
2、脑干反射全部消逝。
脑干反射包含: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头眼反射、眼前庭眼反射〔冰水试验〕、劲睫反射、咽反射、咳嗽反射。
但脊髓反射可以存在:在脑死亡时,由于人工维持呼吸、心跳、血压条件下足以保证脊髓血供,脊髓神经元得以存活。
一般脑死亡发生后1-2天内会出现脊髓休克,闹事脊髓反射全部消逝,在随后1-2周内脊髓反射可不同程度地恢复,出现一些肢体反射,这与脑死亡的诊断并不矛盾,故肌腱反射、腹壁反射以及在颈以下对疼痛刺激的反射可以消逝也可以存在。
脑死亡病人的脊髓反射可消逝、存在或甚至活泼。
因此,肌腱反射消逝或脊髓反射消逝并非诊断脑死亡的必要条件。
3、经标准的呼吸暂停试验确定的无自主呼吸:确诊自主呼吸完全停止时诊断脑死亡的关键辅助检测手段。
但必须排解人过过度换气下自主呼吸被抑制的假象。
脑死亡是什么意思
脑死亡是什么意思文章目录*一、脑死亡是什么意思*二、脑死亡能活过来吗*三、脑死亡的病因脑死亡是什么意思1、脑死亡是什么意思临床上所指的脑死亡,是指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
脑死亡有别于“植物人”,“植物人”脑干功能存在,昏迷只是由于大脑皮层受到严重损害或处于突然抑制状态,病人可以有自主呼吸、心跳和脑干反应,而脑死亡则无自主呼吸,是永久、不可逆性的。
医生若要宣布病人脑死亡,必须要有引起大脑损伤的结构性或代谢性病因的证据,而且要排除排除一切可逆性昏迷的原因,如急性中毒(一氧化碳中毒、镇静安眠药、麻醉药、精神药物、肌肉松弛剂等)、低温(肛温32℃)、严重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代谢及内分泌障碍(如肝性脑病、尿毒症脑病、非酮性高血糖脑病)及休克等。
2、脑死亡的分类脑死亡分为原发性脑死亡和继发性脑死亡,原发性脑死亡是由原发性脑疾病或损伤引起;继发性脑死亡是由心、肺等脑外器官的原发性疾病或损伤致脑缺氧或代谢障碍所致。
3、脑死亡的诊断标准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技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
先决条件包括:昏迷原因明确,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诊断标准:深昏迷,脑干反射全部消失,无自主呼吸。
以上必须全部具备。
确认试验,脑电图平直,经颅脑多普勒超声呈脑死亡图形,体感诱发电位p十四以上波形消失。
此三项中必须有一项阳性。
脑死亡观察时间:首次确诊后,观察12小时无变化,方可确认为脑死亡。
儿童脑死亡的诊断标准儿童脑死亡诊断更应慎重,可参考以下几条:昏迷和呼吸停止同时存在。
脑干反射全部消失,瞳孔散大固定,眼球固定,呼吸活动完全停止。
以上检查结果恒定无变化。
脑死亡能活过来吗脑死亡后,不会再活过来,但这个“脑死亡”的诊断应该是绝对正确的。
如果诊断是错误的,人有可能活过来。
宣布脑死亡有着严格的程序,要进行多方面的检验,宣布以后,要等待12小时进行确认。
注意,那些检验每一项都是必不可少的。
被宣布死亡的人活过来的有,那并不是奇迹,那是医生的误诊。
简述判断脑死亡的标准
简述判断脑死亡的标准
判断脑死亡的标准
1、临床症状:脑死亡病人失去意识和感觉,永久失去知觉和机能,呼吸停止,心脏停止跳动,血压低于60/40 mmHg,并且失去自主呼吸的能力。
2、脑活检:经过特殊手术,检查脑组织是否死亡,即进行的脑膜分离,观察脑室内的颜色变化,触摸脑室内的压力,检查脑室内的pH值、含氧量、电导率、酸碱度等。
3、功能性检查:包括脑电图检查,脑脊液检查,脑血流图检查,脑死亡后永久性失去了脑电活动、脑脊液活动、脑血流等。
4、脑死亡诊断:根据上述标准,做出最终的脑死亡诊断,包括临床诊断和实验室诊断,一般如果综合符合脑死亡的临床症状和检查结果,则可以最终确诊为脑死亡。
医学-第29章脑死亡
二、国外脑死亡立法的内容 (一)脑死亡定义 许多国家采用全脑死亡的概念,如1983年美 国《统一死亡判定法》的定义是:全脑功能包 括脑干在内的功能不可逆转的丧失。2019年日 本《器官移植法》的定义是:全脑功能包括脑 干功能的不可逆停止,但与“植物状态”不同, 后者脑干的全部或部分仍有功能。 欧洲部分国家则采用脑干死亡的概念。2019 年德国《器官移植法》的定义是:脑干死亡就 是人的死亡。2019年格鲁吉亚《卫生保健法》 的定义是:脊髓基本节段和脑功能的不可逆终 止,包括使用特殊措施维持呼吸和血循环阶情 况。
脑死亡的基本原因是脑组织的严重损伤、出血、 炎症、肿瘤、脑水肿、脑压迫、脑疮或继发于 心肺功能障碍。
对脑死亡的最早研究出现在20世纪 50年代。1959年法国学者P.M011aret和 M.Goulon在第23届国际神经学会上首 次提出“昏迷过度”(Le Coma Depasse)
的概念,同时报道了存在这种病理状态 的23个病例,并开始使用“脑死亡”一 词。1966年,国际医学界正式提出了 “脑死亡”的概念。
第二十九章 脑死亡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国外脑死亡立法 第三节 我国脑死亡立法
第一节 概述
一、脑死亡的概念 脑死亡,是指整个中枢神经系统的全部死亡, 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转和永久的丧 失。
脑死亡分为原发性脑死亡和继发性脑死亡。 原发性脑死亡是由原发性脑疾病或损伤引起; 继发性脑死亡是由心、肺等脑外器官的原发性 疾病或损伤致脑缺氧或代谢障碍所致。
(二)脑死亡立法模式 脑死亡的立法模式,基本上有两种情况。 1.单独立法形式。即专门制定脑死亡法,作为一部 独立的技典,与其他法律没有附属关系。其代表是 美国堪萨斯州于1970年制定的《死亡和死亡定义 法》。1983年,美国医学会、美国律师协会、美国 州统一法律全国督察会议以及医学和生物医学及行 为研究伦理学问题总统委员会正式通过了《统一死 亡判定法》(Uniform Determination of Death Act, UDDA)。该项法律明确规定:①血液循环和呼吸机 能不可逆转的丧失;②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机能不 可逆转的丧失的个体己被确认,则按死亡处理。死 亡的确定,一般是按公认的医学判断标准执行。这 一法律的表达方式是现代脑死亡立法的典范。美国 现已有31个州采用UDDA,有13个州接受UDDA的 基本原则制定本州的脑死亡法律。
脑死亡
标准
• 同年,由世界卫生组织建立的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 会规定死亡标准为: • 1.对环境失去一切反应; • 2.完全没有反射和肌张力; • 3.停止自主呼吸; • 4.动脉压陡降; • 5.脑电图平直。 • 其基本内容是哈佛标准。 • 1971年,美国提出脑干死亡就是脑死亡的概念。
法律定义
• 目前认为:脑死亡即包括脑干在内全脑机能完全、不 可逆转地停止,而不管脊髓和心脏机能是否存在。或 者定义为:脑死亡是脑细胞广泛、永久地丧失了全部 功能,范围涉及大脑、小脑、桥脑和延髓。即发生全 脑死亡后,虽心跳尚存,但脑复苏已不可能,个体死 亡已经发生且不可避免。 • 但不同国家和学者对脑死亡的定义不同看法:英国有 学者认为生命决定于呼吸、循环中枢,所以脑干机能 的不可逆转停止才是脑死亡;北欧各国认为是脑循环 的不可逆转停止引起脑死亡,故称脑死亡为全脑梗塞。
儿童脑死亡的诊断标准
• 儿童脑死亡诊断更应慎重,可参考以下几条: • (1)昏迷和呼吸停止同时存在。 • (2)脑干反射全部消失,瞳孔散大固定,眼球固定, 呼吸活动完全停止。 • (3)以上检查结果恒定无变化。
概念
• 是指包括脑干功能存在,昏迷只是由于大脑皮层受到 严重损害或处于突然抑制状态,病人可以有 自主呼吸、心跳和脑干反应,而脑死亡则无 自主呼吸,是永久、不可逆性的。
标志
• 1966年美国提出脑死亡是临床死亡的标志。在1968 年在第22届世界医学大会上,美国哈佛医学院脑死 亡定义审查特别委员会提出了“脑功能不可逆性丧失” 作为新的死亡标准,并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脑死亡诊 断标准: • 1.不可逆的深度昏迷; • 2.无自主呼吸; • 3.脑干反射消失; • 4.脑电波消失(平坦)。
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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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死亡的定义和判断标准
脑死亡的定义和判断标准
脑死亡是指脑干及大脑的全部功能永久性丧失的状态,这是人类未来是否存在的话题。
脑死亡的判断标准包括:1.丧失意识和反应,包括无意识、无反应、无眼球运动等;2.无自主呼吸,需要机械通气才能维持呼吸;3.脑干反应完全消失,包括瞳孔反应、角膜反射、眼球震颤等;4.脑电图呈现平坦线,说明大脑活动已经停止。
当满足以上标准后,可以确定脑死亡已经发生。
脑死亡的判断是医学界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对器官捐献等方面有着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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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死亡标准相关内容与法条
脑死亡标准相关内容与法条
脑死亡标准是确定一个人是否已经死亡的一种方法。
根据国际上的标准,脑死亡的定义是指脑干功能完全丧失、不可逆转的状态,其间隔时间至少要有24小时。
脑死亡标准通常涉及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意识丧失:患者没有意识、没有自主呼吸、没有自发运动反应。
2. 瞳孔光反射消失:瞳孔不再对光源有任何反应。
3. 脑干反射消失:脑干的功能完全丧失,包括呛咳反射、咽反射、眼球转动反射等。
4. 没有自主呼吸:患者在停止呼吸机辅助下无法自主呼吸。
在中国,脑死亡的标准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和中国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脑死亡诊断技术规范》进行规定。
根据技术规范的要求,诊断脑死亡需要经过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生或医疗团队进行临床判断和检查,还需要进行多项实验室检测。
脑死亡诊断必须符合标准,否则不能确认脑死亡。
此外,在中国也存在相关法条,用于保障脑死亡的确定和器官移植的合法性。
例如,中国卫生计生委发布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死亡可以依照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或者依照司法机关鉴定脑死亡来确定。
”这条法规明确了脑死亡的合法性和确定方式。
脑死亡健康教育
什么是脑死亡?
诊断标准
脑死亡的诊断通常包括临床评估和辅助检查,如 神经反射检查和脑电图。
诊断需要遵循一定的医学规范,确保准确无误。
什么是脑死亡?
法律与伦理
脑死亡的诊断在法律上被视为死亡,相关法律法 规因国家而异。
了解当地法律非常重要,以确保遵循相关程序。
脑死亡的原因
脑死亡的原因 外伤性因素
常见的外伤性因素包括严重的头部创伤和车 祸等事故。
这些因素可能导致大规模的脑组织损伤。
脑死亡的原因
非外伤性因素
非外伤性因素包括脑血管意外、脑炎和缺氧 等情况。
这些因素也可能导致脑组织的不可逆转损伤 。
脑死亡的原因
预防措施
通过佩戴安全带、使用头盔等措施可减少外 伤性脑损伤的风险。
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定期体检也能帮助预防非 外伤性因素。
脑死亡的影响
脑带来巨大的情感和心理负担, 需要专业心理支持。
家庭成员可能面临悲痛、焦虑和困惑。
脑死亡的影响
对医疗系统的影响
脑死亡的确诊和处理对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具 有重大影响。
合理的资源配置可以提高医疗效率。
脑死亡的影响
对器官捐献的影响
脑死亡患者的器官捐献能够挽救其他患者的生命 。
社会对脑死亡的认知
媒体的角色
媒体在传播脑死亡知识和相关伦理问题上起 着重要作用。
负责任的报道能够帮助公众正确理解和接受 脑死亡。
如何面对脑死亡
如何面对脑死亡
沟通与支持
面对脑死亡,良好的沟通与情感支持是非常重要 的。
医疗团队应与患者家属进行充分沟通,提供必要 的心理支持。
如何面对脑死亡
生命的尊重
对器官捐献的理解和支持对于公众教育非常重要 。
中国脑死亡的判断标准
中国脑死亡的判断标准
脑死亡的诊断标准包括诊断先决条件、临床诊断标准和确认试验标准。
一、诊断先决条件
诊断先决条件是明确昏迷的原因,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常见的昏迷原因,包括颅脑外伤、脑梗死、脑出血等。
继发性脑损伤常常是由于心跳呼吸骤停、麻醉意外、溺水窒息,导致缺血缺氧性脑病。
可逆性昏迷原因一定要排除各种中毒性疾病,比如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乙醇中毒以及麻醉药中毒等情况;并排除肝性脑病、肾性脑病、低血糖的可逆性昏迷原因。
二、临床诊断标准
脑死亡病人处于深昏迷状态,脑干反射消失,无自主呼吸。
脑干反射是指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以及头眼反射、前庭眼反射、咳嗽反射等。
无自主呼吸的意思是病人没有自主呼吸,必须依赖呼吸机维持通气。
三、确认试验标准
试验标准,包括脑电图、短潜伏期体感、诱发电位,还有经颅多普勒超声的识别。
脑死亡作为死亡标志的标准
脑死亡作为死亡标志的标准
脑死亡是临床上一个诊断的临界值,代表了患者已经没有继续治疗的价值了。
脑死亡的诊断标准为:
①不可逆的深度昏迷;
②无自发呼吸;
③脑干反射消失;
④脑电活动消失(电静息b
凡符合以上标准,并在24〜72小时内重复测试,结果无变化,即可宣告死亡。
脑死亡是指全脑功能包括脑干功能的永久性不可逆性停止,包括深昏迷、脑干反射消失、自主呼吸停止、脑电图无脑电活动。
脑死亡比心脏死亡对死亡的判定更科学,脑死亡是人作为意识形体的消亡;有利于器官移植,在心跳没有停止时摘取器官,成活率明显升高。
脑死亡后对病人无意义的抢救或安慰式的治疗措施,占用了社会的医疗资源,也加重了患者的家庭负担。
传统医学认为人的死亡标志是心跳、呼吸停止,随着医学发展、技术进步,目前认为死亡的标志还有脑死亡。
目前医学上特指的脑死亡是指病因明确的不可逆深昏迷、脑干功能丧失,因为脑干是人体的生命中枢,其中有呼吸、循环中枢,如果脑干功能丧失,人会没有自主呼吸,完全由呼吸机维持,拔除呼吸机会很快出现心跳停止。
脑死亡时可仍有心跳,但脑电图检查呈现电静息状态,诱发电位检查显示中
枢神经没有反应,脑血流图检查可以看到钉子波或震荡波。
脑死亡不是植物人状态,在植物状态时脑干功能是存在的,临床医生确定脑死亡具有明确的程序以及诊断标准。
一旦确定脑死亡,也就是宣告患者死亡。
脑死亡判定标准
脑死亡判定标准脑死亡是指颅内所有神经元的不可逆性灭活,是一种永久性的、不可逆的生命状态。
脑死亡判定是指通过一系列严格的检查和测试,来确认一个人是否已经达到了脑死亡状态。
脑死亡判定标准的确立,对于器官移植、医疗伦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脑死亡判定标准的确立需要严格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标准。
首先,需要进行临床神经学检查,包括对瞳孔反射、角膜反射、头部转动试验、咽反射、眼球位置等进行检查。
其次,需要进行脑电图(EEG)检查,确认大脑电活动是否完全消失。
此外,还需要进行脑血流灌注扫描(CTA或DSA),以确定脑血流灌注情况。
最后,还需要进行脑干死亡判定,确认脑干功能是否已经完全丧失。
脑死亡判定标准的确立,对于医疗工作者来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严格按照标准程序进行脑死亡判定,可以有效地避免误诊,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器官移植提供了可靠的医学依据。
此外,对于家属来说,明确的脑死亡判定标准也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患者的病情,作出更合适的决策。
在进行脑死亡判定时,医疗工作者需要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确保判定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同时,也需要与患者的家属进行充分沟通,尊重患者和家属的意愿,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只有在严格遵循规定程序的情况下,才能确保脑死亡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总之,脑死亡判定标准的确立对于医疗工作者、患者及其家属以及社会公众都具有重要意义。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脑死亡判定,不仅可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还可以为器官移植提供可靠的医学依据,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
因此,我们应该重视脑死亡判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为建立健全的医疗伦理和法律体系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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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状态( 植物状态(Persistent vegetative state) 1、自己不能移动 3、大小便失禁 5、对生命不能思维 2、不能进食 4、眼视物不能识别 6、发音无语言意义
具备6 具备6条,经治疗连续3个月以上无效果者 经治疗连续3
各国脑死亡诊断标准
哈佛标准(1968) 一、哈佛标准(1968) 1、无感受性及无反应性 2、无运动或呼吸 3、无反射 4、脑电图平直 以上4项检查应在24小时后重复,且无变化。 以上4项检查应在24小时后重复,且无变化。 24小时后重复 注:引自:A definition of irreversible coma:report of 引自:
report of the medical consultants on the diagnosis of death to the president’s Commission for the study of Ethical problems in Medicine and Biomedical and Behavioral research.”JAMA 1981;246:2184--2186
易于混淆的术语
大脑死亡( death):指大脑半球的死亡 指大脑半球的死亡。 大脑死亡(Cerebral death):指大脑半球的死亡。 皮质死亡( death):是意味着大脑皮质的 皮质死亡(Cortical death):是意味着大脑皮质的 死亡。 死亡。 不可逆昏迷( coma):尽管是不可康复 不可逆昏迷(Irreversible coma):尽管是不可康复 的昏睡状态, 的昏睡状态,但仍保持呼吸和脑干的其它功能维 持基本生命机能。 持基本生命机能。
1、中枢神经系统病变明确 包括直接(原发性)脑损伤(如脑出血、 包括直接(原发性)脑损伤(如脑出血、严重脑外伤 及脑瘤)及间接(继发性)脑损伤( 及脑瘤)及间接(继发性)脑损伤(如心肺复苏后脑 缺氧) 缺氧) 2、昏迷 3、脑干反射消失 4、呼吸暂停 原发性脑损伤病人应观察〉12小时 小时, 5、原发性脑损伤病人应观察〉12小时,继发性 损伤》72小时后复查 损伤》72小时后复查 脑电无活动至少30分钟或TCD 30分钟或TCD、 6、脑电无活动至少30分钟或TCD、同位素血管造 影等确诊试验并非必须,但一旦阳性, 影等确诊试验并非必须,但一旦阳性,临床复查就不 必要。 必要。
六、美国神经病学会准则(1995) 美国神经病学会准则(1995)
1、前提条件 昏迷原因明确,排除水电解质紊乱、 昏迷原因明确,排除水电解质紊乱、药物中毒 及低温。 及低温。 2、临床表现 )、昏迷 对疼痛刺激无运动反应。 昏迷, (1)、昏迷,对疼痛刺激无运动反应。 )、脑干反射消失 瞳孔、眼头、眼前庭、角膜、 脑干反射消失: (2)、脑干反射消失:瞳孔、眼头、眼前庭、角膜、 下颌、 下颌、咽及气管反射消失 。 )、呼吸暂停 呼吸暂停试验阳性, 呼吸暂停、 (3)、呼吸暂停、呼吸暂停试验阳性, ≥60mmHg或超过基线20mmHg 或超过基线20 Paco2≥60mmHg或超过基线20mmHg 。
脑死亡病因
日本大阪府立医院1982—1992年294例脑死亡 年 日本大阪府立医院 例脑死亡 之分析 脑外伤170例(57.8%); 例 脑外伤 ); 脑血管病72例 脑血管病 例(24.5%); ); 复苏后脑病28例 复苏后脑病 例(9.5%); ); 其它(肝、肾功能衰竭、败血症、中毒、窒息、脂 其它( 肾功能衰竭、败血症、中毒、窒息、 肪栓塞等) 例 肪栓塞等)24例(8.16%)。 )。
3、证实性实验室检查 常规血管造影、脑电图、经颅多普勒、 常规血管造影、脑电图、经颅多普勒、 99nrTcHMPAO、体感诱发电位。上述检查并 、体感诱发电位。 非必须, 非必须,仅在临床检查不能可靠评价时选择 进行。 进行。 建议6小时后(或任意确定时间)复查。 4、建议6小时后(或任意确定时间)复查。 注:引自American Academy Of Neurology.Practrce
parameters for Determining Brain Death in Adults (summary statement).Neurology 1995;45:1012--1014
英国皇家医学会标准(1995) 七、英国皇家医学会标准(1995)
1、有原因明确的不可逆性脑损伤 2、深昏迷 (1)、无抑制性药物 )、无抑制性药物 )、排除原发性低温 (2)、排除原发性低温 )、排除可逆性代谢及内分泌疾病 (3)、排除可逆性代谢及内分泌疾病 3、自主呼吸不足或停止,依靠呼吸机维持 自主呼吸不足或停止,
脑死亡的诊断 脑死亡诊断的先决条件
美国神经病医会规定: 美国神经病医会规定: 昏迷的原因必须明确, 昏迷的原因必须明确, 排除一切可逆性昏迷的原因: 排除一切可逆性昏迷的原因: 低温, 中毒, 神经肌肉阻滞剂, 安眠药, ①低温,②中毒,③神经肌肉阻滞剂,④安眠药, 严重电解质紊乱, 严重酸碱平衡紊乱, ⑤严重电解质紊乱,⑥严重酸碱平衡紊乱, 内分泌危象。 ⑦内分泌危象。
statement.A collaborative study” .JAMA1977;237: 982--986.
五、美国总统委员会(1981) 美国总统委员会(1981)
无感受性及无反应性。 1、无感受性及无反应性。 脑干功能消失:瞳孔、角膜、眼头、眼前庭、 2、脑干功能消失:瞳孔、角膜、眼头、眼前庭、 口咽反射消失。 口咽反射消失。 呼吸暂停, 60mmHg。 3、呼吸暂停, Paco2〉60mmHg。 无异常姿势或痫性发作。 4、无异常姿势或痫性发作。 病因明确且为不可逆性, 5、病因明确且为不可逆性,排除可逆性情况 镇静作用、低温、休克及神经肌肉阻滞)。 (镇静作用、低温、休克及神经肌肉阻滞)。 6、观察时间根据临床判断 当脑干反射无法检查、 7、当脑干反射无法检查、病因不十分肯定或为了 缩短观察时间时可应用脑血流检查。 缩短观察时间时可应用脑血流检查。 引自: 注:引自:Guidelines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death:
英国仍以脑干死亡( 英国仍以脑干死亡(Brain
stem
death)
作为脑死亡的概念。 作为脑死亡的概念。因为脑干机能一旦永久性 丧失即使人工呼吸和其它疗法来维持生命, 丧失即使人工呼吸和其它疗法来维持生命,一 般在1 2周内,也必然会引起心跳停止。 般在1~2周内,也必然会引起心跳停止。
北欧各国把脑死亡作为经常所见到的脑循 环终止所引起的特异病态, 环终止所引起的特异病态,因而把脑死亡称 为全脑梗死( 为全脑梗死(Total brain infarction)。 infarction)。
)、无低温或高温 (3)、无低温或高温 )、肌能力松弛 无自主或诱发性活动, 肌能力松弛, (4)、肌能力松弛,无自主或诱发性活动,脊髓性 活动除外 )、在规定观察期间上述脑死亡表现保持不变 (5)、在规定观察期间上述脑死亡表现保持不变 3、观察时间根据年龄确定 )、7 两次检查及EEGS间隔48小时; 间隔48小时; 48小时 (1)、7天—2月:两次检查及 2 (2)、2月—1岁:两次检查及EEGS间隔24小时;或 )、2 1 两次检查及 间隔24小时; 24小时 出次EEG为脑电静息同时放射核素血管造影无脑血流; 为脑电静息同时放射核素血管造影无脑血流; 出次 为脑电静息同时放射核素血管造影无脑血流 )、1岁以上:两次检查间隔12 24小时 12—24小时, (3)、1岁以上:两次检查间隔12 24小时,EEG与 与 同位素血管造影可任选。 同位素血管造影可任选。
脑死亡的研究及进展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急诊科 李春盛
脑死亡的概念
哈佛大学
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 内的全脑机能 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
第八界国际脑波临床神经生理学会
1973
脑死亡是包括小脑、脑干、 脑死亡是包括小脑、脑干、直至第一延髓的全 脑机能的不可逆转的丧失。 脑机能的不可逆转的丧失。尽管脑死亡患者的其它 脏器机能尚可以人工呼吸、药物疗法、输液、 脏器机能尚可以人工呼吸、药物疗法、输液、电解 质补充而得以维持,但这种状态不能持续长久, 质补充而得以维持,但这种状态不能持续长久,一 般脑机能丧失后1 5日内,心脏跳动也随之停止。 般脑机能丧失后1~5日内,心脏跳动也随之停止。
the Ad Hoc Committee of the Harvard Medical School to Examine the Definition of Brain Death. JAMA1969;205: 337-340.
二、美国明尼苏达标准
1、查明为不可逆性颅内病变 2、排除代谢性因素 3、无自主运动 呼吸暂停(4min) 4、呼吸暂停(4min) 脑干反射消失:瞳孔、角膜、睫状脊髓、 5、脑干反射消失:瞳孔、角膜、睫状脊髓、 前庭眼、眼头、 前庭眼、眼头、作呕 全部所见12h 12h无变化 6、全部所见12h无变化 引自: 注:引自:MohandasA,Chou SN.Brain death--a clinical
八、加拿大神经危急病医疗组准则(2000) 加拿大神经危急病医疗组准则(2000)
1、病因明确 2、无潜在可逆性因素 昏迷, 3、昏迷,对刺激无反应 4、脑干反射消失 5、呼吸暂停 6、适当时间间隔复查 7、无其它混淆因素 8、当临床检查不能可靠往常时可行脑血流检查以 证明脑无灌流
九、德国标准(2000) 德国标准(2000)
易误认为假死状态
AEIOU A. asphyxia 窒息 E. Electricity 电击 I . Intoxication 中毒 O. Opium 鸦片 U. Uremia 尿毒症 低温:肛温32cº 脑干反射迟钝,27cº消失 脑干反射迟钝, 低温:肛温 消失 alcohol 酒精
十、美国儿童脑死亡判定准则(1987) 美国儿童脑死亡判定准则(1987)
病史:判定原因, 1、病史:判定原因,排除可逆性情况 2、体格检查标准 )、昏迷及呼吸暂停 (1)、昏迷及呼吸暂停 )、脑干反射消失 (2)、脑干反射消失 )、瞳孔正中位或完全散大 (a)、瞳孔正中位或完全散大 )、眼头反射 玩偶眼)及前庭眼反射( 眼头反射( (b)、眼头反射(玩偶眼)及前庭眼反射(温度 刺激) 刺激)消失 )、眼球肌肉运动 角膜、作呕、咳嗽、 眼球肌肉运动, (c)、眼球肌肉运动,角膜、作呕、咳嗽、吸允 及撅嘴反射消失 )、呼吸暂停试验无呼吸活动 (d)、呼吸暂停试验无呼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