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治霾煤炭消减专项行动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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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治霾煤炭消减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推进城乡同步治理散煤,改善X地区空气质量,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农村农业生产生活和商业企业用煤为重点,全面实施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或洁净煤使用,X 年全区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减煤8万吨、散煤消减2万吨任务。
二、主要任务
1.建设清洁能源基础设施。X区政府强化对乡镇和农村地区天然气、电力设施建设、经营、使用等行为的管理。实施天然气第二气源、LNG调峰设施和农村电网改造项目,到X年8月底前,燃气管道、储气设施、输配电网基本满足乡镇和农村地区煤改气、煤改电的需要。对于居住分散、用气量小的农村地区可采用LNG 或CNG等方式供气。示范区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满足清洁能源使用需求。(X区政府,示范区国土局、住建局、发改局按职责负责)
2.建设区域煤炭优质化配送中心。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大执法力度,按标准取缔所有劣质煤销售网点,X年6月底前建立全密闭配煤中心,满足乡镇和农村清洁煤的使用。对煤炭经营企
业产品质量予以标识,无标识或不达标的煤炭产品不得销售和使用,洁净煤营销网点煤质抽检覆盖率100%,合格率达到100%。(X 区政府,示范区国土局、经贸和安监局、质监局按职责负责)
3.淘汰供暖燃煤设施。X年10月底前,城区及重点镇现有散煤供暖、茶炉设施全部更换为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取暖装置,确保城镇地区散煤“零散烧”。(X区政府牵头,示范区环保局配合)
4.加快农村使用清洁能源。支持鼓励农村居民、农业生产使用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到X年10月底前,农村清洁能源替代率达到70%,到X年10月底前,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实现全覆盖。(X区政府,示范区环保局、经贸和安监局、质监局按职责负责)
5.推动农村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农村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支持鼓励农村居民对住房墙体、门窗、屋顶进行节能改造,并结合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建设等,整村开展绿色农房示范。(X区政府,示范区住建局、财政局按职责负责)
6.大力压减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执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配额制度,通过实施煤炭消费预算制,X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较上年度减少8万吨。(示范区发改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7.强化责任主体。X区政府担负散煤治理工作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区、镇网格化监管体系,
细化责任目标,落实责任单位,实现散煤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并于每月5日前将本辖区上月散煤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示范区大气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8.严格评价考核。3月上旬,管委会将年度燃煤消减任务分解落实到X区和重点企业,并与区政府及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燃煤消减工作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对未完成年度煤炭削减目标任务的企业,下一年度不再享受中省各类资金的支持,并纳入企业信用惩戒记录,向社会公布,同时按照《X省节约能源条例》、《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9.强化联动执法。加强环保、质监、工商、公安等联动执法检查,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措施,依法对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劣质散煤及煤制品的单位进行严惩重罚,推动散煤治理工作顺利完成。
10.营造社会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散煤治理的重要性,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散煤治理工作,并自觉抵制、举报生产、销售、使用劣质燃煤的行为,营造散煤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铁腕治霾X年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治污降霾工作会议精神、省政府关于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铁腕治霾专项行动方案》,根据示范区治污降霾总体安排部署,重点治理区内低速汽车(含三轮柴油汽车)和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排放,制定如下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省大气污染防治及治污降霾工作部署和要求,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采取有效的分流、限行、禁行等交通管理措施,强化控制低速汽车和载货柴油汽车排放污染源,依法依规、科学精准治理,实现区内机动车污染排放持续改善。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及省交巡警总队的工作要求,成立示范区公安局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宣科,由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X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为X,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指挥和协调工作,掌握工作进度,收集信息,上传下
达。
三、重点车辆
低速载货汽车:以柴油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小于70km/h,总质量小于等于4500kg,长小于等于6000mm,宽小于等于Xmm,高小于等于2500mm,具有四个车轮的货车。低速货车不应具有专项作业的功能。
载货汽车:包含重型和中型两类。重型:最大允许总质量(以下简称“总质量”)大于等于1Xkg的载货汽车。中型:车长大于等于6000mm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X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低速货车。
四、管控区域
以“X路-X路-X道-X路-X路-X路”形成的环形区域内,禁止低速汽车、载货柴油汽车通行,该环形道路可通行。
五、工作措施
(一)加快X年黄标车、老旧机动车淘汰进度。
(二)持续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已淘汰车辆继续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可适时与环保、市政、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开展重点车辆拦截工作。
(三)完善禁行区域的新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禁令标志及诱导显示屏的设置,已有的道路交通监控设备从5月1日开始录
入违反禁限行规定的违法车辆。7月底前,低速汽车和载货柴油汽车禁限行主要道路路口新建的监控设备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在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主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快更新淘汰低速汽车。要将主要建成区内从事泔水、家装垃圾清运、餐饮供货、废品回收等的低速汽车逐步更新为达到排放标准要求的轻型货车,主城区要全面禁止低速汽车上路行驶,同时分步推进国II及以下汽油车和国III及以下柴油车淘汰更新工作。
(五)4月底前,两个大队要在禁行区域设置低速汽车和载货柴油汽车禁限行检查点,重点时间段和重要通道要有交通民警进行路面巡查。
(六)以示范区管委会名义,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禁限行通告。
(七)10月底前,在我区禁限行区域内,除公安交管部门发放通行证的车辆外,无低速汽车和载货柴油汽车行驶。
(八)有关特殊情况的处理
考虑到目前物流配送、建筑工程、加油站配送和餐饮业经营、房屋装修对载重柴油车、低速柴油车的使用比重较高,对这些车辆经环保部门尾气检测合格后,由公安交警部门实行通行证管理,限时间、限路线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