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8年最新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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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最新)

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最新)

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铁腕治霾、科学治霾、协同治霾,推进“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措并举,实现县城优良天数不少于340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不高于5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X年均浓度不高于35微克/立方米(见附件1)。

二、主要任务(一)减煤1.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

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完善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加大退城入园力度,严禁钢铁、水泥、煤化工、焦化等严重过剩产能行业落户。

按照增气、电代、治源的思路,大力削减散煤,全县煤炭消费总量、煤炭消费减少量达到市考县要求。

(X发改局负责)2.持续开展燃煤锅炉拆改。

县城建成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

逐步扩大燃煤锅炉拆改范围,完成1台燃煤锅炉的拆改任务(见附件2),禁止已淘汰锅炉重新进入市场。

(县环保局负责)3.加强煤炭质量管控。

建立健全全县煤炭经营场所动态管理台账,每月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清洁煤行为,对煤质不达标的经营单位或个体户坚决予以取缔;强化对以煤炭为燃料的工业企业(含砖厂)煤质检查,对煤质不达标的工业企业,坚决停产整顿。

(X市场监管局牵头,经贸局配合)4.提高清洁能源使用。

继续加快“气化X”工程进度,确保县城气化率达到70%。

(县住建局负责)5.加快智能电表改造。

8月底前,完成县城及农村智能电表改造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账;10月底前,完成智能电表改造任务。

(智能电表改造任务由县住建局牵头,县供电公司配合)6.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

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县环保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经贸局配合)(二)控车7.加快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

制定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攻坚方案,严格落实在用机动车淘汰更新激励政策,加快推进老旧高排放机动车更新工作。

“铁腕治霾 保卫蓝天”年度工作方案

“铁腕治霾 保卫蓝天”年度工作方案

“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年度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提高X县环境空气质量,按照《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X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X-X)》(X政发〔X〕X号)、《X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X年工作方案》(X政发〔X〕X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健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全面落实煤种优化、集中供热、气化工程、扬尘控制、机动车尾气和餐饮业油烟治理等工作措施,达到主要污染物浓度逐年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工作目标。

完成省市下达我县优良天数、采暖期重度以上污染天数、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浓度等指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责任(一)扎实开展扬尘污染治理1.严控施工工地扬尘。

县住建局要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积极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同时,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对落实建设项目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措施不力的企业,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进行曝光,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建筑工地必须安装城市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控设施,与建设主管部门联网,并及时将相关数据上报环保部门,接受环保部门监督管理,严禁在县城建成区内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

2.严控城市道路扬尘。

县环保局、交通局、交管大队要加大对道路扬尘的治理,在城市主干道安装微型空气监测站。

县公管局每年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比例不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50%,不断提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机扫率要达到65%以上。

3.加强拆迁工地扬尘治理。

各乡镇、县住建局要对县城建成区及各镇中心区域拆迁工地扬尘治理。

在实施拆迁工作必须采取洒水、围挡等防治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4.加强交通扬尘污染管理。

县交管大队要会同公管局、住建局、环保局,积极推广“X模式”渣土车管理,加强对城区渣土车、货运车、农用三轮车等通行车辆管理,严格限定渣土车通行线路和通行时间,坚决查处不按规定时段和路线运输,不覆盖篷布、运输车辆轮胎带泥上路、随意抛洒等行为。

打赢蓝天保卫战 陕西如何再发力——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解读

打赢蓝天保卫战 陕西如何再发力——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解读

打赢蓝天保卫战陕西如何再发力——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解读编者按2018年6月27日,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为全面对标国务院新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我省之前发布的《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老《方案》),2018年10月11日,我省发布了《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方案》)。

修订后的新《方案》拓展为10部分54项内容,对于未来三年,陕西打赢蓝天保卫战提出了更严格、更具操作性的举措。

本报对新《方案》进行全面解读,以飨读者。

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设区市优良天数比率和PM2.5浓度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较2015年下降25%以上,PM10浓度明显下降,二氧化氮浓度上升和臭氧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遏制,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年均浓度基本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修订原则新《方案》增加主要内容均来源于老《方案》。

修订过程中,我省注重坚持了四大原则:坚持有利于空气质量改善的原则。

新《方案》内容和分工全面对标国务院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原汁原味吸收,不打折扣执行。

坚持有利于经济健康发展的原则。

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稳中求进、宽严相济,对原方案规定的关中核心区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水泥、焦化项目修改为关中地区严禁新增焦化、水泥产能,执行严于国家的产能置换办法。

坚持有利于解决突出矛盾的原则。

老《方案》内容全面对标国务院要求,我省原方案严于国家要求且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在修订中继续保留。

坚持有利于重点工作推进的原则。

老《方案》分工已经明确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对照国家要求予以完善增强工作力量。

主要举措产业发展要绿色优化产业布局。

关中核心防治区域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和燃煤集中供热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项目。

全县铁腕治霾(尘)打赢蓝天保卫战全年工作要点

全县铁腕治霾(尘)打赢蓝天保卫战全年工作要点

全县铁腕治霾(尘)打赢蓝天保卫战全年工作要点一、工作目标县城区优良天数达到240天以上;PM2.5平均浓度值不超过53微克/立方米。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燃煤管控1.完成煤炭消费削减任务。

加快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步伐,不断提高地热能、风电、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燃煤削减任务,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重大耗煤项目。

充分释放电力行业产能,加强电网建设,不断提高全县气化率,对有条件的乡镇逐步实施气化,通过以电代煤、以气代煤提升冬春季清洁能源供暖占比,控制分散面源污染和小微污染源。

(县发改局牵头,各相关镇配合)禁止城区、城乡结合部个体经营户使用散煤燃烧,督促居民使用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取暖。

2.9月底前完成X热电公司二期供热工程建设任务,启动新区供热公司二期工程,进一步扩大县城集中供热面积。

加快供热天然气补贴机制改革,引导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3.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科学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三年内实现全城禁烧烟煤。

4.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城市智能电表改造。

5.加大城区燃煤锅炉拆改力度。

9月底前完成城区供热供气覆盖区内10蒸吨/小时以下锅茶炉的拆改任务。

6.严格用煤标准。

每月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清洁煤行为。

定期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确保生产、流通、使用的燃煤符合标准。

(二)扬尘管控7.加强城区过境道路扬尘污染治理。

全面提升城市主干道路机械化清扫除尘率、实行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全方位洒水的作业模式,在气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确保全天24小时保洁保湿。

8.加快大石公路石马川引线复线建设进度,推进G338过境公路建设进展。

加大与神朔铁路公司对接力度,10月底前完成神朔铁路县城过境段防尘设施安装任务。

9.加强载货车辆环境污染防治。

所有装煤车辆必须在上路前完成篷布覆盖工作。

限行分流运煤车辆经野芦沟至石马川上高速,最大限度减少运煤车辆城区过境量,缓减城区污染压力。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8.06.27•【文号】国发〔2018〕22号•【施行日期】2018.06.27•【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8年6月27日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

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目标指标。

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的省份,要保持和巩固改善成果;尚未完成的,要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应在“十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商州区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商州区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区环保局
各镇办
2020年前
24
增强预测预报能力
强化多部门联动和会商研判机制,配合市级部门不断提高预报预警准确度,及时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
区气象局
区环保局
2020年前
25
严格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城市建成区在夏季(6月1日至9月30日)对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行业实施错时错峰生产。城市建成区冬防期(11月15日至来年3月15日)建材行业实施错峰生产,水泥(含特种水泥,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等建材行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错峰生产。
区环保局
(负责环境网格化监管)
各镇办
2020年前
区委组织部
区人社局
(负责网格员队伍建设)
27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建立完善宣传引导机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强化舆论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全面公开环境空气质量和企业排污信息,定期在媒体公开曝光严重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倒逼企业履行环保责任。发挥镇办、社区及社会各界力量,共同营造绿色生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畅通监督渠道,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机制,引导公众进一步理性认识、科学应对、主动参与、积极作为。
交警商州大队
区交通局
各镇办
2020年前
序号
措施名称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8
推进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
开展对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机场巴士)、货运车等高排放车辆的集中停放地、维修地的监督抽测。加强对销售、维修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和查处销售排放不达标车辆和维修造假企业。
区交通局
(负责车辆维修监管)
2
削减煤炭消费总量

某县铁腕治霾2018年矿山开采行业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某县铁腕治霾2018年矿山开采行业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某县铁腕治霾2018年矿山开采行业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某县铁腕治霾2018年矿山开采行业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XX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8年工作方案》,切实做好矿山开采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空气质量,进一步规范我县石灰岩矿山开采开发秩序,加快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保护生态环境,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基本原则,采取多种措施治理矿山扬尘污染,着力解决环境方面历史欠账,彻底改善北部矿山生态环境面貌。

二、工作目标(一)坚决责令证照过期、长时间不延续的矿山企业停产。

(二)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对生产矿山企业进行监管。

(三)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环保“三同时”要求,加大对新设矿山创建绿色矿山验收力度,上报省级参评参验。

(四)进一步关闭取缔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并彻底清场。

(五)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落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实现矿区绿化、道路硬化、环境美化。

(六)认真贯彻《关于全市石灰石开采加工企业环境整治规范》要求,切实做好以扬尘治理为主的污染防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一)对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有一证过期,或未及时年检的矿山企业,由颁发该证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矿山立即停止生产,同时下发限期办理延续或年检通知。

(县矿管办牵头,国土资源局、公安局、电力局、安监局、农林局、水利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配合,各相关镇落实)(二)监督指导矿山企业严格执行审查批准后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边开采、边治理”,及时足额缴存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对不能按计划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矿山企业,动用其保证金开展治理。

(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矿管办、环保局、财政局、安监局配合;各相关镇落实)(三)按照《XX市中部“旱腰带”地区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和环境治理恢复规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采石规划》),年底全市新设、整合、保留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不超过6个。

2018年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及工作要点

2018年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及工作要点

2018年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及工作要点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解读《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

一、起草背景党的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系列部署,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要。

国家即将实施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区域调整为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和汾渭平原三个区域。

我省特别是关中地区将面临与京津冀一样的整治力度,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将面临更大力度的调整。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坚决打赢全省蓝天保卫战。

从去年9月份开始,省环保厅牵头启动了新一轮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编制工作,编制组立足国家考核目标,充分借鉴京津冀等重点地区做法,深入总结我省实施“1+9”铁腕治霾行动和秋冬季攻坚行动经验,制定了《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2017年12月和2018年2月,省环保厅在两次征求各市(区)、省级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专题会议和全省铁腕治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对三年行动方案和2018年工作要点进行了10余次修改,充分采纳了各市(区)、省级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建议。

2018年3月22日第2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方案》《要点》。

这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路线图和施工图,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对标开展相关工作的行动纲领和工作指南。

二、方案的主要特点主要有7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突出了阶段性。

《方案》是上一轮我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的延续,确定的2020年必须完成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既与“十三五”总目标相衔接,又明确了每年的进度要求,是积小胜为大胜的行动。

商州区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

商州区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

商州区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一、工作目标以颗粒物(PM10、PM2.5)防治为重点,协同推进氮氧化物(NO X)、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臭氧(O3)前体污染物控制。

2018年,全区优良天数平均比例达到325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6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二、主要工作任务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以散煤控制为主,规上工业以燃料煤控制为主,实施新建项目与煤炭控制任务挂钩机制,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经贸局、区统计局、各镇办)2.制定清洁取暖实施方案,10月31日前,完成城市户表和农村智能电表改造。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供电商丹客户服务分中心、各镇办)3.继续拆改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燃煤设施。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经贸局、各镇办)4.开展禁煤“清炉”行动。

每月组织开展禁煤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和清理取缔“禁燃区”内现有的煤炭加工、储存、销售场所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集贸市场、餐饮场所、小商铺、居民生活小煤炉和各类燃煤炉灶,禁止燃煤炉(灶)具在“禁燃区”内销售,严密管控“禁燃区”边缘地带煤炭销售点,严厉打击“禁燃区”内流动售煤行为。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环保局、各镇办)5.加大货运、物流车辆污染治理力度,强化综合执法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牵头单位:交警商州大队,配合单位:区交通局、有关镇办)6.在城市公交、厂区通勤、出租以及环卫、物流等领域加快推广和普及新能源车。

配合上级部门对城市新增公交车和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车。

中心城区20%燃油和燃气公交车更新为纯电动公交车。

(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等领域牵头单位:区交通局;城市环卫领域区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厂区通勤等领域区牵头单位:经贸局,配合单位:各镇办)7.严格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年度督查考核,配合上级部门对考核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检测机构暂停或取消其检测资格。

某县铁腕治霾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专项行动方案

某县铁腕治霾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专项行动方案

某县铁腕治霾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专项行动方案2018年某县铁腕治霾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专项行动方案某县铁腕治霾18年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铁腕治霾工作责任,推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按照《某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8年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依托智慧XX城乡社区网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的原则,构建“全覆盖、全方位,精细化、规范化,纵到底、横到边”的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提升环境监管效能,营造全民治污格局。

二、网格划分及监管职责(一)网格划分原则1、按照行政辖区及行业(企业)监管建立网格体系:在县、镇(街道)、村(社区)、组及特殊功能区行政区域,建立“4+1”区域环境监管网格;在重点行业(企业)建立部门环境监管网格。

2、基础网格划分原则:行政辖区按照网格面积划分基础网格,建城区以社区、楼院、小区为单元,按500×500米或相近面积划分为一个网格;农村以村民小组为单元,按1000×1000米或相近面积划分为一个网格。

网格划分因地制宜,网格面积小于50%的,纳入临近网格;网格面积大于50%的,设置网格。

重点行业(企业)按照监管对象划分基础网格,每个监管对象为一个网格。

(二)网格体系及职责1、一级网格(县级)(1)网格单元:全县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网格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网格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

在县环保局设立某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网格办”),牵头负责网格化环境监管日常工作。

县发改局、工业发展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水利局、农林局、教育局、卫计局、民政局、商务办、矿管办、畜牧中心、蔬菜中心、茯茶中心等部门按照《某县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及工作职能承担相应的环境监管职责。

(2)主要职责:网格办(县环保局):具体负责本级网格建立、运行及“网格化”环境监管电子数据库的建立,构建职权清晰、分工协作、高效运转的环境监管机制;负责跨行政区域重大环境问题、环境纠纷和上级交办的重点环境信访的调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二级网格进行指导、督查、考核。

铁腕治霾工作方案

铁腕治霾工作方案

铁腕治霾工作方案铁腕治霾工作方案近年来,各地相继落实铁腕治霾工作,那么,以下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铁腕治霾工作方案,供大家阅读参考。

铁腕治霾工作方案1为贯彻落实全市环境保护暨铁腕治霾工作会议精神,发挥公安部门职能作用,实现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根据《铜川市2017年铁腕治霾“1+7”方案》,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公安机关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毅任组长,市局党委副书记罗小鹏,市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杨剑光,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仇仲虎任副组长,各分县局、交警支队、治安支队主要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刘铁仓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按照全市环境保护暨铁腕治霾工作会议和《铜川市2017年铁腕治霾“1+7”方案》部署要求,立足自身,主动作为,严防、严管、严惩,全力以赴打好治污降霾攻坚战、持久战,实现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工作任务1、6月底前淘汰黄标车343辆; 全面执行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分类推进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淘汰更新;加快淘汰现有低速汽车。

2、加强公共场所生活噪音治理,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实施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

3、严格限行措施,实施货运车辆、黄标车禁限行管理。

4、严厉打击涉及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货运车辆抛洒及违规入市问题。

5、会同环保部门开展危险废物联合执法行动。

6、加强与环保、检察院的协作,按程序及时接受、侦办送环保部门移交的环境违法案件;提前介入,侦办重大环境违法案件。

7、为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保障,对妨碍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处理。

8、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安全管理。

9、牵头负责《铜川市铁腕治霾2017年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治理转型行动工作方案》的落实。

四、工作措施1、优化车辆组成结构,建立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交警部门要全面执行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

泾阳县铁腕治霾2018年散乱污

泾阳县铁腕治霾2018年散乱污

泾阳县铁腕治霾2018年“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专项行动方案为了加快推进全县“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工作,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咸阳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8年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8年11月10日前,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新建城区周边等区域为重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以及属地化原则,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强化联动执法,通过清理取缔、改造升级的措施,完成全县“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

二、重点任务(一)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散乱污”企业。

由县工业发展局牵头,联合公安、国土、环保、市场监管、安监等部门,督导各镇全面排查辖区内企业,坚决依法关停取缔违法“散乱污”企业。

供水、供电、供热等单位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企业采取相应的停止或限制服务措施。

(县工业发展局负责,公安、国土、环保、市场监管、安监、各镇政府配合。

)(二)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无环保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依法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综合惩治力度。

(县环保局负责、各镇政府配合)。

(三)严肃查处无证无照违规经营行为。

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行为。

对存在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公共利益和安全、破坏资源环境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企业坚决依法取缔。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各镇政府配合)。

(四)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集中力量拆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禁止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各镇政府配合)。

(五)严肃查处影响生产安全违法行为。

依法依规查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重点清理、取缔违法违规小化工、小木器、小服装、小加工、小作坊等“五小企业”、再生资源回收单位、以及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

(县安监局负责、各镇政府配合)。

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工作方案(最新)

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工作方案(最新)

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优良天数达到255天,可吸入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低于62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低于106微克/立方米。

二、主要任务(一)煤炭削减1.煤炭削减以散煤削减为主,规上以燃料煤削减为主,完成削减任务。

(发改局负责)2.整村推进农村居民、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燃煤(薪)的清洁能源替代,力争平原农村替代实现全覆盖,山区农村替代率达到80%。

(发改局负责,各镇(办)配合)3.每月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清洁煤行为。

(市管局负责,各镇(办)配合)4.制定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优化热源点规划布局,对现有燃煤集中供热站实施清洁化改造,未投产运行的集中供热站需在正式运行前完成改造任务。

(发改局负责)5.X年11月15日前,完成城区智能电表改造。

(住建局负责);X年11月15日前,完成农村智能电表改造。

(发改局负责,各镇(办)配合)6.完成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20蒸吨/时及以上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除外)、燃煤设施和工业煤气发生炉、热风炉、导热油炉60%的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任务。

(环保局、住建局、市管局分别负责)(二)秸秆禁烧及生物质综合利用7.实行秸秆禁烧县、镇“一把手”负责制,落实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力争“零火点”。

(农业局负责,各镇办配合)强化面源污染治理,严禁焚烧垃圾、树叶、荒草等现象。

(城区由环卫局、X街道办分别负责监管,城管局负责现场处理及行政处罚;城区外由各镇(办)按照属地管理则,做好各自工作)8.推广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热解气化、炭化等能源化利用技术,培育龙头企业,示范带动秸秆原料利用的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不断提高秸秆高值化利用水平。

X年底前,力争秸秆原料产业化利用实现一个品牌企业。

(发改局负责,各镇(办)配合)9.开展秸秆还田、青贮饲料、堆肥等综合利用,从源头禁止秸秆焚烧。

2018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2018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2018蓝天工程实施方案一、背景为响应国家大气污染治理的呼吁,推动环境保护工作,2013年,中国国务院提出了“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

2018年,我国将继续推进“蓝天工程”,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提高环境空气质量,促进环境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目标2018年蓝天工程的目标主要包括:1. 各地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展开,重点围绕大气污染物排放削减、大气污染物管控、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等方面,加强治理力度,提高治理效果。

2. 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加强大气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和准确反映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的监测数据和发布机制。

3. 制定并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完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提高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实施的各项工作。

4. 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法规体系,提高有关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法规的实施水平。

5. 加快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创新,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技术装备升级换代和应用推广,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技术水平及装备应用水平。

6. 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机构改革,加强各级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三、战略和措施1. 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1)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地方行动计划的监管,迅速推进监管部门对地方行动计划的评估工作,确保各地行动计划的全面落实。

(2)加大对地方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检查力度,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及时启动问责机制,强化对大气污染源头治理的管理和监督。

(3)加强大气环境保护管理,规范排污企业的生产行为,推广节能减排技术,控制大气污染源的排放,保障大气环境质量。

2. 完善大气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体系(1)加快建设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完善监测观测站点,提升监测仪器设备能力。

(2)完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发布机制,发布准确及时的监测数据,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3)公开大气环境监测信息,推动大气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关注和参与度。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陕政办发[2018]22号【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18.04.22【实施日期】2018.04.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22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22日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一、工作目标全省设区市平均优良天数达到279天,较2017年增加29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51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下降7.3%。

二、主要工作任务1.制定关中地区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退出工作方案,率先关停搬迁关中核心区企业,重点压减水泥(不含粉磨站)、焦化、石油化工、煤化工、防水材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保温材料等行业企业产能。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各市政府包括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下同)2.以散煤削减为主,规上工业以燃料煤削减为主,削减燃煤500万吨。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3.制定清洁取暖实施方案,优化热源点规划布局,对关中地区现有燃煤集中供热站实施清洁化改造,完成60%的改造任务。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4. 11月15日前,完成城市智能电表改造。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11月15日前,完成农村智能电表改造。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5.在关中地区整村推进农村居民、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燃煤(薪)的清洁能源替代,力争平原农村替代实现全覆盖,山区农村替代率达到80%。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6.每月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清洁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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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8年最新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8年工作方案》和《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8年工作方案》精神,努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助力追赶超越,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依法依规治污,科学精准降霾,继续强化“减煤、抑尘、控车、治源、禁燃、增绿”六项措施,以“空气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为红线,确保完成市上下达的2018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等大气环境质量考核约束性指标。

二、重点任务
(一)有效减少燃煤污染。

1.化解过剩产能。

严格执行《X地区产业准入指导名录》,严禁新增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新建项目能效水平和排污强度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煤炭消耗项目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两倍削减替代。

加大供给侧改革力度,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有效化解产能过剩矛盾。

(县发改局牵头,各镇办落实)
2.优化工业结构。

鼓励现有高耗煤、高排放企业转型升级,分步实施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工业企业坚决关闭。

(县发改局、工业发展局分别牵头,各镇办落实)
3.优化能源结构。

采用财政资金补助等方式,支持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热等燃煤替代工程,确保完成市上下达的18万吨煤炭治理任务(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削减6万吨,城乡散煤削减12万吨)。

推广清洁能源,到2018年底,地热能、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以上,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控制在67%以下。

(县发改局牵头,各镇办落实)
4.实施散煤治理工程。

通过以电代煤(薪)、以气代煤(薪),以及风能、太阳能和地热能等清洁能源替代,逐步解决全县散煤燃烧问题。

县城及建制镇禁止使用散煤,农村地区逐步推进散煤替代,力争农村替代率达到70%左右。

(县发改局牵头,县农林局、住建局配合,各镇办落实)
5.优化煤炭供应结构。

加快建设环保型全密闭洁净煤配送中心,7月1日前,建成覆盖所有镇(办)村的洁净煤供应网络,彻底取缔全县所有非定点煤炭营销点。

开展煤质抽检,严控洁净煤质量。

(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业发展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配合,各镇办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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