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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实验室规则

中小学实验室规则

中小学实验室规则一、实验前必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掌握基本原理,熟悉方法步骤。

二、进入实验室,要以组按预先固定的位置就座,要保持室内安静。

三、室内一切陈列(如挂图、标本)和设施不准随意触动更不许移位。

四、认真听教师讲解仪器性能、实验目的、步骤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五、实验时先清点仪器、药品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报告教师,补充完整。

六、实验要遵守操作规程,出现问题,请教教师解决,不要随便处置。

实验中要细心观察实验现象,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填写实验报告单。

七、各组不准互相串行和借用物品。

八、按规定数量取用药品,注意节约。

九、严禁将食品带入实验室,更不准在实验室内吃东西。

十、实验要谨慎,如有意外事故(如着火、中毒、爆炸、触电等)发生,切莫惊慌失措,应立即切断火源、电源,报告教师妥善处理。

十一、实验中如果损坏仪器,要如实向教师声明,履行登记手续,以便酌情处理。

十二、实验用毕的废液、废纸等,要倒在指定地方,绝不允许随地倾倒。

十三、实验完毕,各组要认真清洗与整理好本组物品,所用器材要按规定放回原处,并向教师报告清点结果,经同意后方可离室。

十四、室内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不准做指定之外的实验。

十五、要建设文明实验室,爱护实验桌凳,不许在桌凳上乱写或刀刻,不准在墙壁上乱写乱画。

实验完毕后,由教师指定的班次认真做好整理和清洁工作,保持实验室整齐干净。

十六、本规则实用于中小学各类实验室。

教学仪器使用制度一、使用仪器等如有损坏和丢失,无论本室人员或教师都要履行登记手续说明实际情况,签名盖章后酌情处理,如损坏大型或贵重仪器,应主动写报告请教导处处理。

二、学生损坏仪器,应立即填写损物登记册,任课教师负责追查责任,酌情处理(批评、修理、赔偿等)。

三、演示实验所用仪器,任课教师在课前三天填好使用通知单交管理人员,使用前双方协同进行检查;用毕及时交回实验室。

四、学生分组实验所用仪器、药品等,在课前7天将通知单交管理人员,教师可协同准备实验,完毕教师应检查有无丢失、损坏,并督促科代表如实填写学生实验记录。

中小学实验室工作规定

中小学实验室工作规定

中小学实验室工作规定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一般教育质量,适应九年制义务教育和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需要,加强实路环节,搞好中学校〔含中师职业中学,以下简称学校〕试验室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试验室是办学的基本条件之一,是保证明施教学大纲、培育同学初步的科学试验技能、生产试验技能和开展科技活动的场所。

试验室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核校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

第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那么,从实际出发,坚持标准,制订学校试验室建设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常常组织检查、督促试验教学和试验室工作,不断提高试验教学水平,使试验室建设与一般教育的进展相适应。

第四条学校应加强对试验室的领导和管理,要有一名校长分管试验室工作,选派相关学科的老师或试验技术人员主持试验室日常工作。

第二章试验室的任务第五条试验室应与学科教研组亲密协作,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进行课堂演示试验和同学分组试验,完成试验教学任务,并制造条件开放试验室,开展第二课堂和课外科技活动。

在完成上述任务后,有条件的试验室,还可向社会开放,开展科学普及活动,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第六条积极开展试验教学讨论、改进和研制仪器及自制教具活动。

第七条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教学仪器设备常常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保持科学、文明、安全的试验教学环境。

第三章试验室的建设第八条试验室的建设要依据教学的要求和学校的进展规划,有计划地进行。

首先,要建好理、化、生试验室,农村每个乡建立一所中学试验中心,学校要建立综合的自然教室或配备试验教具箱。

其次,依据需要和条件,建立音、体、美训练室和生物园地、劳动技术训练室、职业技术训练室、语言试验室、微型计算机室、综合电化教育室等。

第九条试验室的建设可参照国家标准GBJ99-86《中学校校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章节,确定包括水电、通风、采光、防毒、排污系统在内的各项建筑设施及设备的技术指标。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的意见-[83]教供字071号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的意见-[83]教供字071号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的意见正文:----------------------------------------------------------------------------------------------------------------------------------------------------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的意见(1983年12月9日[83]教供字071号)近几年来,由于党和政府的重视以及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中小学(含师范、职业中学)的实验室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为了使中小学教育更好地为四化建设服务,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实验室建设,积极开展实验教学。

现就这方面需要解决的几个主要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重视实验教学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强对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的领导中小学的实验教学是提高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学校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对于学生深入理解理论知识,训练实验能力,开发学生智力,培养科学作风,具有重要作用。

各级党政部门,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重视中小学的实验教学,要加强对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的领导,纠正各种轻视实验教学的倾向,切实改变实验室建设的落后局面。

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要有一名负责人分管这项工作,注意抓实验室建设的指导思想、健全管理机构、制定规划、落实条件等,每年定期布置和检查。

浙江省建立农村初中实验中心的经验,河南省从自制教具入手,加速实验室建设的经验,都是因为领导重视和措施得当而收到好的效果。

各地要注意从实际出发,按照不同类型学校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加速学校的实验室建设,尽快使所有的学校都能开出相应的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

各地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校)、教学管理部门和教研部门等,要加强对实验教学的业务指导,积极组织实验教学的研究,督促学校切实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中小学实验室常规管理规范

中小学实验室常规管理规范

中小学实验室常规管理规范中小学(含职业中学)实验室管理主要是对实验室装备的教学仪器设备进行保管、维护、修理、使用,对实验教学进行组织、协调、服务、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并获得预期效果。

实验室的管理具有复杂性,管理方法因时因地而不同,在管理目标和措施上却有共性。

我们把所有中小学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综合在一起,规定实施标准,称作《中小学实验室常规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供各级各类学校实验室使用,以期改善实验室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由于现代教育技术的广泛应用,中小学计算机室及其远程设备已经迅速发展起来。

除普通实验室(包括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和小学的自然实验室)外,条件较好的学校先后建立了音、体、美训练室、劳动技术教育室、职业技术训练室、语言实验室、计算机室及综合电化教育室等具有各种功能的实验室。

但是在各类实验室中普通实验室目前仍然占绝大多数。

《规范》是针对中小学普通实验室的管理要求制订的,对其他类型实验室的管理仅供参考。

一、制订和实施《规范》的必要性加强实验管理是当前中小学实验室工作的重点。

所谓加强管理就是要求实验教师按照统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实验室进行科学、全面的管理,达到预期目标,也就是在实验室中实行目标管理。

这是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对中小学实验室工作提出的要求,势在必行。

1.提高投资效益的需要自1987年国家教委召开全国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和仪器设备工作会议以来,各地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发展较快。

2009年将基本完成“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的建设任务,实验室面积、配套设施及仪器设备投资成倍增加。

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的发展,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形象直观的实验教学创造了条件,使学校增加了一笔数量可观的固定资产;同时也向各校领导提出了一个人们十分关切的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如何管好用好仪器设备,保护好国家财产,使它的教育效能得到充分发挥。

有人说,实验室工作是三分建设,七分管理,说明管理比建设更重要。

实验室建设和教学仪器配备一次性投资就能见效,而管理则要做大量的经常性的、体脑并用的劳动才能见效。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实验室规程》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实验室规程》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实验室规程》的通知作者:来源:《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10年第02期教基二[2009]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我部制定了《中小学实验室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执行《规程》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程》的重要意义。

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规程》的具体意见和办法。

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目前一些地方存在的对中小学校实验室建设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实验室建设缺乏科学规划,经费投入不足,实验室设备缺乏、实验开出率不高、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把中小学校实验室建设工作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工作走向标准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的轨道。

二、要按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深化课程改革的要求,认真制订中小学校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

按照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推进中小学校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工作,可以采取先行试点的方法,以地、市或县为单位,选取具备相应条件的部分地区开展中小学校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试点,以点带面,积极推进。

三、要切实落实中小学校实验室建设工作的经费,确保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经费的逐年增长和使用效益。

要把中小学实验室教学仪器配备和实验室易损易耗品的补充纳入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范围。

建立规范的中小学校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招标采购机制,严把质量关,切实保证进入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产品质量。

四、要充分发挥各级技术装备部门、教研部门的作用,指导中小学校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好实验课。

建立、健全实验操作考核、评价制度,将实验操作考核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五、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调整优化,逐步充实实验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并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中小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规程

中小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规程

附件:中小学实验室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需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

第三条本规程所指实验室包括:中学理科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小学科学(自然)实验室、艺术专用教室、历史地理专用教室、实践活动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等。

第四条实验室是学校基本的办学条件之一,也是重要的课程资源。

实验室应成为学校进行素质教育、开展实验教学、综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场所和科学启蒙园地。

第五条实验室应提供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实验内容和要求开设实验课的环境和条件,应满足进行课堂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要求。

第二章设置与仪器配备第六条实验室建设应执行《中小学实验室装备规范》(教基〔2006〕16号),教学仪器设备(包括课程教学中演示实验、分组实验、教学训练和综合实践活动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工具、教具、—4 —材料、用品)的配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实验室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课程标准进行设置,实验室的数量要与学校的规模相适应,保证满足教学需要。

高中应设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通用技术、艺术等专用教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初中应设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小学应设科学(自然)实验室或综合实验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

第七条实验室用房包含实验教学用房、配套用房和附属用房。

实验教学用房主要用于师生开展实验教学活动;配套用房主要用于储藏和陈列仪器、设备、试剂、挂图、标本、模型;附属用房主要是准备室、实验室管理员办公室、教具维修室、暗室等。

实验教学用房的面积应能够满足分组实验教学的需要并适度冗余,配套用房和附属用房的面积应能够满足仪器设备存放和实验教学准备活动的正常开展。

小学实验室的规章制度

小学实验室的规章制度

小学实验室的规章制度第一条: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1.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2.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对实验室进行监督,确保实验室安全和秩序。

3.实验室管理人员需对实验室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二条:实验室安全规定1.禁止在实验室内玩耍、奔跑,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2.禁止在实验室内嬉笑打闹,保持严肃的科学实验态度。

3.禁止私自使用实验室设备,若对设备有需求应事先向实验室管理人员申请。

4.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保持实验室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5.禁止随意触摸实验室内的实验器材和物品,以免导致损坏或者伤害。

第三条:实验室使用规定1.实验室使用前需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实验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2.实验室使用时需佩戴实验服和实验鞋,保持个人卫生和安全。

3.实验室使用完毕后需及时清洁工作台和实验器材,确保实验室整洁。

4.实验室使用后需关闭设备和通风口,避免过度耗电和漏气现象。

第四条:实验室纪律规定1.遵守实验室纪律,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和老师的指导和管理。

2.严禁利用实验室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有发现将立即报警处理。

3.在实验室内不得进行宠物实验、非法实验等行为,如有违反会受到严厉处罚。

4.实验室内严禁私自调节实验设备,如有需要应当寻求管理人员的帮助。

第五条:违规处理措施1.对于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的行为,第一次将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将予以书面警告;第三次将列入课程纪律档案,并通知家长进行处理。

2.对于严重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取消相关实验活动资格,并报请学校领导给予相应处理。

第六条:其他事项1.实验室内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危险情况,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使用。

2.有关实验室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变更,应通过教研室审查并报请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3.若对实验室规章制度有疑问或建议,可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提出,以促进实验室管理的持续完善。

以上实验室规章制度由学校教务处审定并向全体师生宣布,欢迎大家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实验室的安全和秩序。

小学实验室规章制度模版

小学实验室规章制度模版

小学实验室规章制度模版一、实验室开放时间及使用范围1. 实验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至下午5:00,周末及节假日不开放。

2. 实验室仅限小学生和相关教职工使用,未经批准不得向外借用或出租。

3. 进入实验室前需经过身份认证,并填写进出登记表。

二、实验室卫生与安全1. 进入实验室时,教师应检查学生是否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禁止携带食物和饮料入内。

2. 学生在实验室内应保持桌面整洁,实验结束后须清理实验器材。

3. 禁止在实验室内奔跑、嬉戏和玩耍,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4. 学生在实验室内必须佩戴安全眼镜,并遵守实验操作规范,不得进行危险操作。

三、实验室设备与用具1. 实验室设备和用具必须确保完好无损,如有损坏或故障应立即向实验室管理员报告。

2. 学生在操作实验设备前,需经过专业教师的讲解和指导,并保持设备的正常使用。

3. 实验器材归位时,应按照规定的位置归还,并检查是否放置正确。

四、实验室用电与用水1. 使用实验室电源和水源前,必须经过老师的指导和批准,并按照规定操作。

2. 实验结束后必须关闭电源和水源,避免资源浪费和安全隐患。

五、实验室紧急情况处理1. 在实验室发生火灾、泄漏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按照逃生路线撤离,并及时报警。

2. 学生应按照紧急预案集中到指定的安全地点等待教师和救援人员的指示。

3. 在紧急情况下,学生必须冷静、有序地参与救援工作,避免恐慌和混乱。

六、实验室违规行为处理1. 学生如有违反实验室规定的行为,将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必要时将移交到校纪律委员会进行处理。

七、实验室巡查和管理1. 实验室设立专门管理员,负责实验室设备、用具、环境的驻守和巡查工作。

2. 教师和管理员应定期进行实验室巡查,确保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3. 学生对实验室的设备、用具、环境有义务进行保护,如发现问题可向教师或管理员报告。

八、实验室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1. 学校应定期组织实验室规章制度的宣传活动,使学生和教职工对规章制度有清楚的了解。

中小学实验室工作规范(试行

中小学实验室工作规范(试行

凌海市中小学实验室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我市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保障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提高学校教学资源的使用效益,更好地适应课程改革对实验教学的要求,特制定《凌海市中小学实验室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实验室是学校办学的基本条件之一,是保证实施课程标准、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实验能力、生产实践技能和开展科技活动的场所。

实验室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学校教学及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标志。

第三条本《规范》主要针对全市中小学的理、化、生、自然实验室、科技活动室制定,学校其他实验室可以比照执行。

第二章实验室的任务第四条实验室应与学科教研组密切配合,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进行课堂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并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开展第二课堂和课外科技活动。

在完成上述任务后,有条件的实验室,还可向社会开放,开展科学普及活动。

第五条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改进和研制仪器及自制教具活动。

第六条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教学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保持科学、文明、安全的实验教学环境。

第三章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第七条市教学仪器站是教育局对全市学校实验室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规划、指导全市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实验管理、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工作,并承担全市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管理、服务和监督的职能。

第八条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实行分管校长负责制。

分管校长对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人员设备、仪器配备、管理制度的制订与执行等进行领导,关心实验教师的工作、生活和学习,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总结。

第九条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派相关学科的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主持实验室日常工作,接受校长室或教务处领导,负责对相关教研组、实验室的实验教学工作进行管理,布置和检查计划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督促教师(实验员)开足开好实验,帮助其提高业务水平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中小学实验室常规管理规范

中小学实验室常规管理规范

中小学实验室常规管理规范(暂行)总则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加强实践环节,搞好中小学实验室工作,根据原国家教委《中、小学校实验室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学校实验室是办学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全面实施课程标准,开展实验教学、实验探究,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场所。

实验室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

中小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坚持标准,执行规范,制订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经常组织检查、督促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使实验室建设与学校教育的发展相适应。

学校应加强对实验室的领导和管理,要有一名校长分管实验室工作,要把实验室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选派相关学科的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实验室管理工作。

1.实验室建设与环境管理1.1实验室建设必须依据国家标准GBJ99-86《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其设计方案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实验室是实验教学活动专用场所,不得挪作他用。

1.2 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和实验教师办公室布局要科学、合理。

同一学科,各室原则上安排在同一排房或同一层楼。

实验室要紧靠准备室、仪器室,并有内通道相通。

1.3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和实验教师办公室配套设施齐全,符合各室、各学科特点,做到科学配置,齐全规范。

1.4 危险品室应单建或附建于实验楼外墙的一侧,不能设在楼内(包括不能设在楼内地下)。

危险品室内设毒品专柜。

危险品室的橱、架应采用不可燃材料制作,室内有灭火、排气、照明、给水、排水(含地漏)等装置,并常备足够长度的冲洗水管。

排气及照明装置的电开关应装在门外。

1.5实验室应张贴《实验室规则》、《仪器室管理规则》、《实验员职责》等制度,和科学家画像、名人名言或学科实验挂图。

有条件的学校可在实验室的后墙布设展览橱窗,摆放可定期更换的典型实验装置或标本、模型等,供学生观看。

有公文橱陈列实验、管理记录及仪器账册等。

中小学实验室规则

中小学实验室规则

中小学实验室规则
1.学生要有秩序地进入实验室,并保持肃静。

2.认真聆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
注意事项。

未经教师许可,不得随意动用实验用品。

3.实验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注意安全,细心观察,认真记
录和分析,撰写实验报告。

4.发生意外事故、损坏仪器设备应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处理。

5.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和实验材料。

实验的废渣、废液要
倒入指定容器内,不得将有毒、有害物质倒入下水道。

6.实验完毕,应洗净用过的玻璃器皿,关闭电源、水源,将仪
器摆放整齐,经实验教师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室。

7.实验室内的一切物品,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得带出室外。

8.保持室内整洁,实验结束后值日人员要认真打扫卫生。

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

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

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需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

第三条本规程所指实验室包括:中学理科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小学科学(自然)实验室、艺术专用教室、历史地理专用教室、实践活动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等。

第四条实验室是学校基本的办学条件之一,也是重要的课程资源。

实验室应成为学校进行素质教育、开展实验教学、综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场所和科学启蒙园地。

第五条实验室应提供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实验内容和要求开设实验课的环境和条件,应满足进行课堂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要求。

第二章设置与仪器配备第六条实验室建设应执行《中小学实验室装备规范》(教基〔2006〕16号),教学仪器设备(包括课程教学中演示实验、分组实验、教学训练和综合实践活动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工具、教具、材料、用品)的配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实验室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课程标准进行设置,实验室的数量要与学校的规模相适应,保证满足教学需要。

高中应设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通用技术、艺术等专用教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初中应设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小学应设科学(自然)实验室或综合实验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

第七条实验室用房包含实验教学用房、配套用房和附属用房。

实验教学用房主要用于师生开展实验教学活动;配套用房主要用于储藏和陈列仪器、设备、试剂、挂图、标本、模型;附属用房主要是准备室、实验室管理员办公室、教具维修室、暗室等。

实验教学用房的面积应能够满足分组实验教学的需要并适度冗余,配套用房和附属用房的面积应能够满足仪器设备存放和实验教学准备活动的正常开展。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实验室规程》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实验室规程》的通知
的要求 。 第 二章 设置 与仪器 配备
加 强 实验 室建 设 与 管理 , 为 学校 教 要 的专用教 室等 。
第 四 条 实 验 室 是 学 校 基 本 第 二 条 本 规 程适 用 于 各 级政 的 办 学 条件 之 一 , 也 是 重 要 的 课 程
府 、企 事 业 单 位 、社 会 团体 、其 他 资源 。 实验 室 应 成 为 学校 进 行 素质
第 五 条 实验 室 应 提供 按照 国 家 课 程 标 准 规 定 的 实 验 内容 和 要求
育方针,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的 需 要 , 促进 义 务 教 育 均 衡发 展 , 育教学 服务 ,特制 定本规程 。
验 室 、小 学 科 学 (自然 )实 验 室 、
深 化 课 程 改 革 , 全 面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艺 术 专 用 教 室 、 历 史 地 理 专 用 教 开 设 实 验 课 的 环 境 和 条 件 , 应满 足 室 、 实 践 活 动 室 和 开 设 其 他 课 程 需 进 行 课 堂演 示 实验 和 学 生 分 组 实验
教基 二 [0 9 1 号 2 0] 1
各 省 、 自治 区 、直 辖 市 教 育 厅 不规 范等 问题 。 中小学 校 实验 室建 益 。 要把 中 小 学 实验 室教 学仪 器 配 把
( 委 ) ,各 计 划 单 列 市 教 育 局 , 教
新疆生 产建设 兵 团教 育局 :
设 工作作 为全 面推 进 素质 教育 , 化 备 和 实验 室 易损 易耗 品 的补 充 纳 入 深 课 程改 革 , 提高 教育质 量 的一项 重 要 中小 学 校 公 用 经 费 支 出范 围 。建 立
性认识 不足 , 实验 室 建 设缺 乏科 学 规 五 、各 地 教 育 行政 部 门要 通 过 切实可行 的措 施, 解决 目前一些地方存 化 建 设 工 作 的试 点 , 以 点带 面 ,积 调 整 优 化 ,逐 步 充 实 实 验 教 学 人 员

03(教育部)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

03(教育部)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 JY/T 0385-2006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2006-07-19发布)前言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提供。

本标准由全国教育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富、蔡耘、王长毅、沈英琪、赵惠英等。

中小学校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普通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建设的基本要求,包括“功能与要求”、“面积与间数”、“建筑要求”、“环境要求”、“固定设施”、“布置”和“实验室设备”等7个方面。

2 规范性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00 室内照明测量方法GB 5701 室内空调至适温度GB 8772 电视教室座位布置范围和照度卫生标准GB/T 17226 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3 分类普通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建设的要求分为两类,即“基本要求”和“规划建议”。

“基本要求”是学校实验室装备建设应达到的最低要求,“规划建议”是在达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为有较高实验室装备能力的地区和学校推出的要求。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创建更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验室,满足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实验教学的要求。

4 要求4.1 中学部分4.1.1 功能与要求功能与要求见表1.4.1.2 面积与间数“面积与间数”的指标,以学校的建设规模和班额人数分别为12班~24班(4个~8个平行班)、24班~36班(8个~12个平行班)、36班~48班(12个~16个平行班),每班50人为参考设计的;学校规模大于48个班的,以本规范中48个班的数据指标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12个班(4个平行班)时,理、化、生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各增加1套。

《中小学实验室规程》

《中小学实验室规程》

认真学习贯彻《中小学实验室规程》努力做好实验室工作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实验室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对中小学实验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实验室工作的高度重视。

《规程》共四章二十四条,对实验室设置和仪器配备、实验室管理和人员配备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特别是在经费保障和人员配备方面有所突破,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实验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范围;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学校要设立实验室管理员岗位,并要求其有相关的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解决了长期困扰实验室工作发展的老大难问题。

《规程》的颁布,对推进实验室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不仅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将是我国教育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根据自己学习的体会,结合当前工作,谈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学校如何做好实验室工作《规程》明确提出,学校应提供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开设实验课的环境和条件,满足进行课堂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要求,这是基本目标。

按照这个目标,学校主要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建设好实验室工作用房《规程》强调实验室是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之一,也是重要的课程资源,是学校进行素质教育、开展实验教学、综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场所和科学启蒙园地。

中小学实验室用房主要包括师生开展实验教学活动用房(中学理科实验室/探究室、通用技术实验室、小学科学实验室、艺术专用教室、历史地理专用教室、实践活动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等)、储存和陈列仪器、设备、药品、挂图、模型、标本等的配套用房(仪器室、药品室、危险药品室等)和准备进行实验教学活动的附属用房(实验准备室、实验教师办公室、暗室等)。

学校要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 0385—2006)和省教育厅颁布的《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鲁教基字[2008]15号)的要求,根据学校层次和规模,对各种实验室用房的数量、面积和内部设施进行科学的规划,保证实验室用房具有良好的通风、换气、采光、照明、防火、防盗等条件,满足师生进行实验教学活动的需要、仪器设备存放的需要、实验教学准备工作的需要。

最新中小学实验室安全要求及操作规程

最新中小学实验室安全要求及操作规程

中小学实验室安全要求及操作规程中小学实验室安全要求及操作规程中小学实验室是保证实施教学大纲,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实验能力、生产试验技能和开展科技活动的场所,也就是说实验室是培养人的场所。

同时,学校实验室又是再现各种自然现象,探索自然规律的场所,在仪器室中或在师生做实验时存在着各种各样不安全因素,因此,教学仪器无论在存放或使用过程中,都要十分重视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受教育者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

实验室可能发生的事故有:触电、着火、爆炸、中毒、割伤和烧伤、失窃等。

实验室工作人员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高度警惕,认真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1.以防护为主,确保实验教学安全确保实验室安全是为了育人,育人必须安全。

在实验室管理过程中时时、处处、事事都要把安全放在首位。

以预防为主,要把握实验室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做好预防工作,把故事的隐患消除在过程进行之前。

实验室要配齐安全用品,要加强在实验过程中的安全教育,使参与实验的师生,人人都能提高警惕。

准备实验时要准备防护及保险措施,实验装置要牢固,放稳妥;实验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学生实验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在化学实验中严禁学生随意混合化学药品,以免发生意外,并仔细审察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

实验教师要学习和掌握实验室伤害救护常识,做好急救工作。

2.确保用电安全实验室教学仪器的存放和使用过程中离不开电,确保用电安全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

实验室要设总配电盘。

装设漏电保安器,离开实验室时要将总电曾断开。

任课教师要严格控制学生实验用电,尽量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

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布设电线截面积和保险丝的选用,要符合安全供电标准,供电线要定期检修和更换。

安装电器设备要做到电流、电压、安六与用电器的标称值匹配。

一般情况下(除有特殊注记者外)用电器都应接地,并经常检查接地是否良好。

清洁大扫除时,不能弄湿电源线,不能用潮湿的手触摸正在工作的电器设备。

电线或电器盒盖破损要及时修复,以免高压导线裸露伤人。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规则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规则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规则一、实验室的使用宗旨和原则1.实验室是开展科学实验和技术研究的场所,其使用目的是为了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和实践能力。

2.实验室的使用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可靠、合法合规和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实验室的管理机构和责任1.学校设立实验室管理小组,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2.实验室管理小组需明确成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定期召开会议,对实验室的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三、实验室的使用流程1.学生须经过教师引导和批准,方可使用实验室。

2.学生须提前填写实验室使用申请表,说明实验目的、内容和所需材料等,并由教师审核批准。

3.实验室使用时间应提前预约,避免过度占用或产生冲突。

四、实验室安全管理1.实验室的使用人员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并接受相关安全培训。

2.实验室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以及食品、饮料等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3.实验室内发生意外事故时,学生应立即报告教师并按照教师的指导进行适当处理。

五、实验室器材和设备管理1.实验室器材和设备归实验室管理小组进行统一采购和分配,不得私自携出或借用。

2.实验室器材和设备须经过教师指导和管理人员验收后方可使用,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并如实填写使用记录。

六、实验室环境管理1.实验室内应保持整洁、干净,杂物、垃圾等应及时清理。

2.实验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和消防设备,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可靠。

七、违规处罚1.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则的学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批评、实验室使用禁令等。

2.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且保留向有关部门报告的权利。

八、宣传与教育1.学校将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对实验室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2.学校将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师对实验室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水平,确保实验室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九、督导和评估1.学校将委派相关人员对实验室管理进行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教育部关于实验室管理的制度

教育部关于实验室管理的制度

教育部关于实验室管理的制度嘿,朋友们!咱今儿来聊聊教育部关于实验室管理的制度。

您想想,实验室那可是个充满神奇和探索的地方,就像一个神秘的宝藏洞穴,藏着无数的知识和秘密。

可要是没有一套靠谱的管理制度,这宝藏洞穴不就乱套啦?教育部对实验室管理那可是相当重视。

为啥呢?这就好比盖房子得有牢固的根基,实验室要想发挥出最大的作用,良好的管理就是根基。

先说人员管理吧。

进入实验室的人,那得是有专业知识和素养的。

这就像开车得有驾照,没驾照能上路吗?肯定不行!实验室里的工作人员,得清楚各种仪器咋用,各种实验咋操作,不然不就跟没头苍蝇似的乱撞?再说说仪器设备管理。

仪器那可是实验室的宝贝疙瘩,得精心呵护。

定期检查、保养,这就跟咱定期给车做保养一样。

要是不好好对待,关键时候掉链子,那得多耽误事儿啊!安全管理更是重中之重!实验室里各种化学试剂、高温高压设备,稍不留神就可能出危险。

这就像走在钢丝上,必须小心翼翼。

制定严格的安全规则,让每个人都牢记在心,可不能拿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还有环境管理呢!实验室得干净整洁,通风良好。

这就好比咱住的家,乱糟糟、脏兮兮的能舒服吗?经费管理也不能马虎。

每一笔钱都得花在刀刃上,不能浪费。

就跟咱过日子一样,得精打细算。

教育部的这套制度,就像是给实验室穿上了一套合身的铠甲,既能保护里面的人,又能让实验室高效运转。

您说,要是没有这么一套完善的制度,实验室还能成为孕育知识和创新的摇篮吗?所以啊,咱们得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实验室管理的制度,让实验室真正成为我们探索科学、追求真理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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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实验室规程》的通知
教基二[2009]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我部制定了《中小学实验室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执行《规程》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程》的重要意义.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规程》的具体意见和办法.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目前一些地方存在的对中小学校实验室建设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实验室建设缺乏科学规划,经费投入不足,实验室设备缺乏、实验开出率不高、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把中小学校实验室建设工作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工作走向标准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的轨道.
二、要按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深化课程改革的要求,认真制订中小学校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

按照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推进中小学校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工作,可以采取先行试点的方法,以地、市或县为单位,选取具备相应条件的部分地区开展中小学校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试点,以点带面,积极推进。

三、要切实落实中小学校实验室建设工作的经费,确保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经费的逐年增长和使用效益.要把中小学实验室教学仪器配备和实验室易损易耗品的补充纳入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范围。

建立规范的中小学校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招标采购机制,严把质量关,切实保证进入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产品质量。

四、要充分发挥各级技术装备部门、教研部门的作用,指导中小学校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好实验课。

建立、健全实验操作考核、评价制度,将实验操作考核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五、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调整优化,逐步充实实验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并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大力开展在职中小学校实验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能力。

附件:中小学实验室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下载:
附件:
中小学实验室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需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ﻩ本规程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

第三条ﻩ本规程所指实验室包括:中学理科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小学科学(自然)实验室、艺术专用教室、历史地理专用教室、实践活动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等.
第四条ﻩ实验室是学校基本的办学条件之一,也是重要的课程资源。

实验室应成为学校进行素质教育、开展实验教学、综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场所和科学启蒙园地.
第五条ﻩ实验室应提供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实验内容和要求开设实验课的环境和条件,应满足进行课堂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要求。

第二章设置与仪器配备
第六条ﻩ实验室建设应执行《中小学实验室装备规范》(教基〔2006〕16号),教学仪器设备(包括课程教学中演示实验、分组实验、教学训练和综合实践活动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工具、教具、材料、用品)的配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实验室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课程标准进行设置,实验室的数量要与学校的规模相适应,保证满足教学需要.高中应设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通用技术、艺术等专用教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初中应设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小学应设科学(自然)实验室或综合实验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

第七条实验室用房包含实验教学用房、配套用房和附属用房。

实验教学用房主要用于师生开展实验教学活动;配套用房主要用于储藏和陈列仪器、设备、试剂、挂图、标本、模型;附属用房主要是准备室、实验室管理员办公室、教具维修室、暗室等。

实验教学用房的面积应能够满足分组实验教学的需要并适度冗余,配套用房和附属用房的面积应能够满足仪器设备存放和实验教学准备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八条ﻩ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采光、照明、防火、防潮、防霉等条件,应符合教学的要求。

要做到安全、环保,根据需要设置电源、网络接口和给排水管道、以及排气、排污、排毒等设施,为实验教学的开展和实验操作考核创造良好的条件。

实验室要有相应的实验桌凳,满足学生分组实验的需要;仪器室要有数量充足的仪器柜,按学科分类存放仪器、试剂、标本、模型等。

第九条ﻩ学校应根据选用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教材的教学需要,采取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选配、定制、自制的方法,配齐配足课程教学中演示实验、分组实验、教学训练和综合实践活动所需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做好教学仪器设备更新工作,逐步提高学校的装备水平。

第十条ﻩ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和教学仪器采购的特点进行。

采购的教学仪器设备必须经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学校.
第十一条ﻩ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要有相应的经费保障.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的投入,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费用和实验室日常维护经费以及开展实验教学所必要添置的耗材费用应纳入学校教育公用经费开支范围.
第三章管理与人员
第十二条ﻩ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实验室建设的领导。

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室管理和教学规范;做好督导实验教学和考核、评估实验室使用效益等工作。

第十三条ﻩ学校要加强对实验室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有一名学校负责人分管学校的实验室工作。

对实验室工作应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经费有落实,及时解决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有条件的学校要利用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实验室。

第十四条实验室要有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

坚持按制度办事,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保证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十五条ﻩ实验室要维持科学、文明、安全的实验教学环境。

科学制定实验操作程序,要有处理突发情况的各项措施,确保教师和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ﻩ实验室管理工作应做到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

应建立实验室建设档案、管理档案和实验教学档案,对教学仪器设备进行信息化管理,对实验室的“建、配、管、用”进行跟踪记录,提高实验室的综合效益.
第十七条ﻩ教学仪器设备应按学科和类别,分室、分柜、定位存放。

要根据仪器的不同结构、性能和特点,做好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曝晒、防蛀、防变质、防磁、防压等工作。

第十八条ﻩ化学药品要和仪器分开存放,并贴有明显标签。

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应易地单独放置,要有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第十九条ﻩ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要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维护、计量标定等工作.电学仪器要定期通电或及时充电,仪器要定期擦拭,化学试剂要经常检查存放情况,生物浸制标本应按要求定期补液。

第二十条ﻩ学校对教学仪器设备要建立有关的账册。

每学年应对仪器设备进行核查清点,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按规定程序做好报损、报废工作,并根据需要及时补充不足的设备和药品。

第二十一条ﻩ中小学校应设实验室管理员岗位。

实验室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实验室管理员的编制在学校教职工总编制内解决,可根据从事实验室管理的工作量进行设定。

第二十二条实验室管理员应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之中,坚持培训上岗制度。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实验室管理员培训计划,加强对实验室管理员的培训工作,制定实验室管理员工作职责和学校实验室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并认真组织考核。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ﻩ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规程,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的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ﻩ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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