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管理人员任用与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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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考核办法

院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考核办法

院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考核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条件 (3)第三章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4)第四章干部任职 (4)第五章考核评价 (6)第六章监督约束 (6)第七章免职、辞职、降职 (7)第八章其他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院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考核制度,现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频KXXΛ^=F¾^f≡TOI示靓,制定初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院管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院管中层干部的范畴为:医务专科部长/IU部长/主任/副主任、护理部主任/副主任、院长助理/总执行长助理、行政职能部门部处长/副部处长。

第四条人资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院管中层干部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五条院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勇于担当。

(二)清正廉洁,敬业奉献,作风民主,以身作贝!1.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学识、学历、职称和专业。

(四)糠医疗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

(五)系统掌握医院总、体发展规划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政策水平、大局意识和工作能力。

第六条院管中层干吾B任职资格(一)提任院管中层干部职务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1.学历: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工作经历:原则上,在上一职级岗位工作2年(含)以上,科(副)主任须同时具高级职称。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条件1.院管中层干部应当逐级提拔。

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

公司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公司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公司中层干部考核办法某制造企业中层干部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创新干部考核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层干部考核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职工群众认可和工作业绩结合起来~做到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

第二章考核范围、形式和内容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职中层干部,包括总经理助理和部门助理,。

第四条考核形式和时间要求对中层干部的考核~分为半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一般分别在当年7月份和次年1月份进行。

第五条中层干部的考核具体时间由公司党委研究确定~并成立由公司党、政领导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

考核的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六条中层干部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共5项指标。

“德”—政治素质。

考核要点包括: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事业心~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等。

“能”—工作能力。

考核要点包括:团结协作、工作改革和创新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难点问题和善于决策能力~执行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政策水平、个人修养、领导艺术和人格魅力等。

“勤”—工作作风。

考核要点包括:求真务实, 勤奋敬业~责任心和工作态度~恪尽职守~工作积极主动、出勤情况等。

1“绩”—工作实绩。

考核要点包括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创新、工作研究成果、工作经验总结及合理化建议等。

“廉”—廉洁自律。

考核要点包括:执行党和国家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自觉抵制不健康行为~遵纪守法、克己奉公、以身作则~严以律己、清正廉洁、注重自身修养等。

第三章考核方式与程序第七条考核方式中层干部考核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考核程序,一,发布考核通知,,二,召开公司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及部分职工代表(10人左右)大会~传达考核安排意见。

公司党委负责人作动员报告~听取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支部主要负责人的述职报告,个人述职时间限定在5分钟以内,~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对中层干部进行测评,,三,成立公司考核领导小组,3至5个考核组,~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对中层干部的考核测评。

中层干部考核实施方案

中层干部考核实施方案

中层干部考核实施方案一、考核背景近年来,我国企事业单位对中层干部的考核越来越重视,旨在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提升管理效能。

为了进一步优化中层干部考核体系,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考核原则1.客观公正: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反映中层干部的工作表现。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既要关注中层干部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的定性评价,也要注重定量指标,确保考核结果的全面性。

3.动态考核:定期对中层干部进行考核,关注其工作状态和成长进步。

4.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激励保障等挂钩,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

三、考核对象本方案适用于我国企事业单位中层干部,包括部门负责人、分公司经理等。

四、考核内容1.德: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

2.能:主要包括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

3.勤:主要包括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勤奋程度等方面。

4.绩:主要包括工作成果、团队绩效、项目完成情况等方面。

五、考核方法1.自评:中层干部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我评价。

2.同级评价:中层干部的同事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3.上级评价:中层干部的直接上级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4.下级评价:中层干部的下级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5.第三方评价:邀请外部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中层干部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六、考核流程1.制定考核方案: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

2.宣传培训:对全体中层干部进行考核方案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其了解考核内容和标准。

3.考核实施:按照考核方案,开展自评、同级评价、上级评价、下级评价和第三方评价。

4.数据汇总:将各项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形成中层干部的综合评价。

6.考核结果运用:根据考核结果,对中层干部进行选拔任用、激励保障等。

七、考核周期本方案规定的考核周期为一年,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八、考核结果处理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实施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实施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机制,严格干部任用管理程序,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医院科学发展,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xx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四)竞聘上岗和组织任命相结合;(五)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六)坚持民主集中制;(七)依法、按制度、按程序办事;(八)能上能下。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中层管理者(所有领取医院干部津贴的人员)。

三、岗位设置及聘期(一)岗位设置:临床标准科室设1名科主任,有条件的科室可设1名副主任,1-2名医疗组长;设1名护士长,1-2名护理组长(大科室可增设1名护理组长)。

医技科室人员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设科主任或组长1人,在10人以上的设科主任1人,组长1-2人。

(二)聘期实行聘任期制,聘期为5年,经考核合格可以连任。

四、任职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上坚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

3.有较好的政策水平,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组织协调能力。

4.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意识强,能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5.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

6.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资质1、科室主任: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科室如急诊医学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等原则上为副高级职称);医疗技术精湛,具有解决本专业疑难危重疾病的能力;能够带领和独立开展国内先进的新技术、新项目、新疗法。

担任科室副主任两年以上。

2、科室副主任: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在医疗组长中产生。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试行)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镇中层干部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机关各部门:《***镇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镇委员会2011年6月6日***镇中层干部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管理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镇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第四条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位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原则上,5人以下(含临聘人员)的部门可配1名正职干部,6-10人(含临聘人员)的可配1正1副,10人以上(含临聘人员)的可视情配1正2副;已超职数配备的部门实行总量控制,逐步消化。

第五条选拔任用的中层干部应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胜任工作职位要求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敬业,依法行政,清正廉洁,团结同志.第六条提拔担任中层干部的,应具备下列资格:㈠提拔任中层正职的,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并担任中层副职一年以上;提拔担任中层副职的,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㈡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㈢身体健康。

第二章任职程序第七条中层干部的任职程序,由镇党委组织部门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基础上,提出人事方案,报镇党委集体研究通过。

对提拔任职的中层干部,需征求镇纪委、综治、计生等部门意见。

具体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㈠沟通方案。

在人选酝酿基本成熟后,部门分管领导与镇党委组织部门沟通方案,报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后进入下一程序。

㈡民主推荐。

参加中层干部民主推荐会议的人员主要有:一是所在部门全体干部;二是相关村(居)及镇直单位5名左右的负责人。

武都区中小学副校长中层人员考核办法

武都区中小学副校长中层人员考核办法

陇南市武都区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和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办法为了健全中小学领导班子评价体系,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能高能低”的考核任用机制,为加快全区教育改革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陇南市武都区中小学校长竞争上岗聘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委发[2007]1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对现任的全区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和中层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办法。

一、考核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3、坚持按组织程序依法办事的原则;4、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本次考核对象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共71所学校现任的校长、副校长和中层管理人员。

其中:完全中学6所,初级中学15所,九年制学校16所,中心小学23所,城区小学8所,幼儿园2所,特教学校1所。

三、考核内容和方法本次考核参照年度教育目标责任书考核的相关程序和要求,通过个人述职、查看实绩、个别谈话、量化考评等方法和步骤,对现任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和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实绩、民意程度、自身建设和管理能力进行全面综合评价。

具体考核办法按照《武都区中小学领导班子成员量化考核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进行。

四、考核程序1、提交述职报告。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述职报告,报告要力求翔实,突出亮点和特色。

2、个人述职和民主测评。

(1)考核组主持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听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参会人员按《武都区中小学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测评表》的要求,进行民主测评。

(2)考核组随机选择学生代表,填写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查问卷。

3、个别谈话。

考核组通过访谈教职工、学生和社会各界人士,对班子成员的工作能力、出勤情况、代课情况和社会公信程度进行全面了解,并做好记录。

教职工谈话人数要达到总数的60%以上。

4、查阅资料。

按照《评分表》的要求,学校提供考核所需的各类文件资料,由考核组逐项进行核查。

中层干部聘任管理及考核办法

中层干部聘任管理及考核办法

中层干部聘任管理及考核办法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高素质的企业干部队伍,为公司的改革发展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聘任公司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党管干部的原则;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5、民主集中制原则;6、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聘任条件(一)公司中层干部具备的基本条件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2、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和部署,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积极参与改革,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做出实绩;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4、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作风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执行力强;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组织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政治思想水平高,熟悉精通所要担任职务的工作业务。

(二)选拔聘任公司中层干部职务应具备的资格1、提任公司中层副职的,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工龄;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2、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新聘干部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表现突出、工作业务能力强的可以放宽到40岁以下;3、身体健康;4、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中高层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

中高层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

中高层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为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聘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必须坚持中央关于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

第三条选拔聘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㈠党管干部原则。

㈡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㈢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㈤民主集中制原则。

㈥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选拔聘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逐步推行竞聘上岗、能上能下、能升能降的选人用人机制。

第五条选拔聘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思想素质好、经营管理能力强、有开拓创新精神、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努力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的要求。

第六条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任用相关规定,公司中高层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实行聘任制或竞聘制,党群中高层管理人员原则上实行选任制。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七条基本条件㈠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㈡具有一定的市场经济知识、经营管理知识和专业管理技术知识,熟悉和掌握现行政策、经济政策、经济法规,具有所聘职务需具备的组织指挥和决策能力。

㈢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勇于开拓进取,勤奋敬业,乐于奉献,工作扎实。

㈣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决策果断,管理大胆,作风民主,善于同班子成员共事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㈤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作风正派。

㈥身体健康。

第八条新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㈠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40岁左右为主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5年相关工作经历,在两个以上中层管理岗位任职3年以上,中共党员,现为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

中层干部聘任管理及考核办法

中层干部聘任管理及考核办法

中层干部聘任管理及考核办法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高素质的企业干部队伍,为公司的改革发展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聘任公司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党管干部的原则;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5、民主集中制原则;6、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聘任条件(一)公司中层干部具备的基本条件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2、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和部署,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积极参与改革,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做出实绩;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4、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作风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执行力强;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组织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政治思想水平高,熟悉精通所要担任职务的工作业务。

(二)选拔聘任公司中层干部职务应具备的资格1、提任公司中层副职的,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工龄;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2、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新聘干部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表现突出、工作业务能力强的可以放宽到40岁以下;3、身体健康;4、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三、聘用中层干部的程序(一)民主推荐1、选拔聘任公司中层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中层干部考核办法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行业对于中层干部的管理和考核越来越重视。

中层干部作为管理层的核心力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经营效率。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中层干部考核办法,成为当今企事业单位的重要任务。

一、中层干部考核的意义中层干部是企业管理层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实施上级决策,领导下属完成工作目标,协调各职能部门,具有决策权、执行权和协调权。

中层干部的层级相对较低,但是对整个组织的影响力和决策能力很大。

因此,中层干部的考核尤为关键,其意义如下:1.促进管理水平提升:中层干部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力量,能够掌握企业的具体情况,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市场变化具有敏锐性。

通过考核,可以发现中层干部的管理缺陷和不足之处,帮助其提高管理水平。

2.提高工作效率:中层干部是落实公司战略和计划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是沟通上下级的桥梁和纽带。

如果中层干部的能力不足或者工作态度不佳,将会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影响企业的发展。

3.激发潜力,选拔人才:通过考核,可以了解中层干部的实际业绩和工作潜力。

同时,筛选出具有发展潜力的人才,为企业培养人才储备,保障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二、中层干部考核办法的制定原则中层干部考核办法的制定,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性原则:中层干部考核应该建立在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基础上,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针对性原则:中层干部考核应该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确保考核内容与企业战略目标相匹配。

3.激励性原则:中层干部考核应该具有一定的激励机制,对优秀的中层干部给予相应的奖励,鼓励其取得更好的业绩。

4.公开透明原则:中层干部考核结果应该向全体员工公示,并且要透明,以保证公正公平。

三、中层干部考核内容中层干部考核内容应该与企业管理和业务逻辑相关,考核内容应该包括以下方面:1.团队管理能力:中层干部需要协作各部门,完成公司的任务,考核应该包括团队管理、沟通协调、激励激励等方面的能力。

2.决策能力:中层干部需要对公司业务进行判断和决策,考核应该具有审慎判断、分析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办法(内容应参照年度考核表)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公平、公正、合理地评价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激发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中层管理人员自我改进、自我完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特制定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内容考核对象为年度内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含总经理助理)。

考核内容主要以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和团队精神五个方面进行,采取量化打分的办法进行综合评定。

(一)工作态度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及上级管理部门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并在工作中贯彻执行;2、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及时完成本部门的工作,向集团公司业务部门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完成情况及各项报表;3、拥护和执行公司的决议、决定,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合理化的建议或建设性的意见,工作中勇挑重担;4、积极拥护、支持和参与公司的各项管理与改革,模范地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关心、公司的事业和发展,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5、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所领导的部室人员思想过硬,在公司改革、加强管理等工作中,态度积极,无大的思想波动及对立情绪;6、重视部门两个文明建设,所领导的部室在公司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成绩突出;7、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欺上瞒下,清正廉洁。

(二)工作能力1、模范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有开拓创新精神,计划性强,组织措施得力,善于及时并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2、能与其他部门搞好工作协调,主动研究相互需要相互配合的工作,需要共同协商解决的问题,不扯皮不推诿,享有共同名利时,不独占,不抢功;3、能解决部门内部矛盾,出现问题及时解决,矛盾不上交;4、工作效率高,能在分管领导和公司领导班子任务下达的时限内,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5、努力钻研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实践,是本岗位业务骨干。

(三)工作作风1、经常深入一线,掌握所负责工作的第一手资料,能亲自参加或操作具体的工作;2、在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能及时解决问题,有解决问题的方法,处理问题及时果断,但不武断;3、能组织所属部门员工经常研究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教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4、经常深入群众,主动做所属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5、模范地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经常地对照检查自己,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能管理好本部门员工。

公司中层干部考核评价管理办法

公司中层干部考核评价管理办法

*********公司中层干部考核评价管理办法为提高企业中层干部综合素质,完善中层干部履职能力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激励、管理和监督,推动干部管理向科学、规范的方向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党委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十七大精神,以做大、做强国有企业为目标,以加强和改进企业中层队伍建设为重点,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中层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做好工作。

第二条科学分析和把握当前中层干部的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加强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职工群众信得过能够担当重任、执行力强、促进企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努力把中层干部培养成优秀的管理人才,保证企业领导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三条认真抓好中层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责任制工作的要求,抓好中层干部廉洁自律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第四条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建立中层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

第二章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第五条加强学习型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公司党委要认真抓好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学习掌握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系统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研讨与专题辅导相结合的学习方法,扎实推进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完善中层干部学习考核评价机制.要建立中层干部学习档案,注重提高学习效果。

第六条继续推进解放思想,努力提高中层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的能力。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聘任管理办法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聘任管理办法

XXXX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根据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层管理人员是指承担运营板块或部门管理职责,对部门绩效目标完成和团队建设负责的人员。

第三条中层管理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聘任条件和聘任程序进行聘任。

第四条公司设置运营板块总监若干名;每个部门(项目部)设置总经理(经理)一名,副总经理(经理)若干名,以上人员统称为中层管理人员。

第五条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坚持以下原则:(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第二章中层管理人员聘任条件第六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工作业绩突出;(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公正、诚实、廉洁的品质,勤勉尽责,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善于团结同志,有全局观念;(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第七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任职资格:(一)岗位职级为主管及以上级别;(二)聘任为运营板块总监的,应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聘任为部门(项目部)总经理(经理)的,应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聘任为部门(项目部)副总经理(经理)的,应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三)职务提拔原则上应在下一级职位工作两年以上;(四)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根据工作需要,特别优秀的人员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第八条提拔聘任中层管理人员职务,原则上应当逐级进行。

特别优秀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越级聘任。

第九条新录用的人员,原则上试用期满后方可聘任为中层管理人员。

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是指为了选拔和任用适合担任中学中层干部岗位的人才,完善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管理办法。

下面是一个通用的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的例子:一、选拔条件1. 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当于中级以上职称的学历背景;2. 必须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担任中层干部岗位的职责;3. 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领导能力;4. 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二、选拔程序1. 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申请表,详细陈述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预审:由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3. 考核:通过面试、笔试、心理测试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以评估其专业能力、领导潜力等;4. 终审:由中层干部选拔委员会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最终入选人员;5. 公示:对最终入选人员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6. 任用:由学校领导班子根据终审结果和公示情况,最终决定任用入选人员。

三、选拔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过程必须公开透明,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平等对待,遵循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拔;2. 专业能力原则:选拔重视申请人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注重岗位要求的匹配度;3. 选拔与培养结合原则:选拔过程中,要注重对申请人的培养和发展,为其提供培训和提升机会;4. 平衡原则:选拔过程中要兼顾学校各学科、各岗位的平衡发展,保证中层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和多样性。

四、选拔结果评估选拔结果评估应建立完善的反馈机制和考核体系,经常性对入选中层干部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同时,还应对选拔办法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不断提高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和选拔任用实施办法》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和选拔任用实施办法》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和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岗位。

二、选拔任用原则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五)组织认可、出资人认可、市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的原则;(六)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七)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任职资格条件(一)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素养,懂经营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能够有效组织协调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求真务实作风,有吃苦耐劳和攻坚克难精神,勇于担当、敢闯敢试、积极作为。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能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化运作,真抓实干,工作业绩优秀。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守党纪国法,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二)提拔担任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任职资格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离退休年限原则在2年以上;3.提拔担任公司内设机构正职的,应当担任内设机构或相应工作岗位副职2年及以上或相关工作岗位5年以上;4.提拔担任公司内设机构副职的,应当具有区属国有企业或相应工作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累计5年以上工作经历;5.公司党组织认为需要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

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中层管理人员队伍,为公司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队伍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任及管理暂行办法及成都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 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办事原则;第三条适用范围:集团本部部门负责人、直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三级企业班子正职、其他按照中层级别管理的人员;第四条选拔任用的方式主要有:内部推选、内部竞聘竞争上岗、市场化选聘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第五条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的职责分工:一集团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同时负责指导、监督所属企业选拔任用工作;二集团提名委员会负责审议动议初步方案,研究初步人选产生范围、推荐方式、选拔程序等;三集团党委负责领导和把关选拔任用工作;四集团纪委监督选拔任用工作,负责中层管理人员廉洁考察、任前廉洁谈话等工作;第二章任职条件第六条任职基本条件: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二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四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第七条任职基本资格一采取内部推选、内部竞聘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中层管理人员,担任集团中层正职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企业中层副职2年以上工作经历;担任集团中层副职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可分别缩短1年、2年工作经历;二采取市场化选聘公开招聘、人才引进方式选拔中层管理人员,担任集团中层正职的,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可分别缩短1年、2年工作经历;担任集团中层副职的,一般应当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可分别缩短1年、2年工作经历;三机关事业单位到集团担任中层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辞去或放弃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审核同意;担任集团中层正职的,一般应当任副处级含同层次职级,下同2年以上,未满2年的应当具备副处级和正科级累计4年以上工作经历;担任集团中层副职的,一般应当任正科级3年以上,未满3年的应当具备正科级和副科级累计4年以上工作经历;四具有履行所任职务应具备的任职资格;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党章和有关规定的要求;五初次担任集团中层正职的,男性一般不超过54岁,女性一般不超过49岁;初次担任集团中层副职的,男性一般不超过51岁,女性一般不超过46岁;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内有同职级任职经历的,不受初次任职年龄限制;第八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应当逐级提拔,破格提拔必须从严掌握;一因特别优秀需要破格提拔的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在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着;二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中层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三应当实行任职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第三章动议第九条一般采取以下程序:一综合研判组织人事部门定期对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的基础信息进行收集、更新、维护,掌握人员配备、超缺情况,按照集团有限公司改革整合转型方案中职数规定进行预审,综合各方面意见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和部门职位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二启动集团党委、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层管理人员建设实际,结合集团管理的中层管理人员综合分析研判情况,启动选拔任用工作,明确拟提拔职位、任职资格条件,以及人选产生范围、方式和选拔程序等;三比选组织人事部门按照人岗相适、优化结构、增强功能的原则,进行认真分析、综合比较,等额或者差额提出初步建议人选;对初步建议人选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核查,对廉洁不过关的,不得列为初步建议人选;对近年来收到的有关信访举报情况进行核查,问题没有了解核实清楚的,不得列为初步建议人选;对人事档案进行初步核查,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等档案信息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不得列为初步建议人选;四酝酿和征求意见组织人事部门将初步工作方案按照程序提交集团提名委员会审议,并采取个别听取集团分管领导意见、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意见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基本一致意见;五确定方案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充分酝酿的意见,形成工作方案,报集团党委会审定;工作方案一般包括五个方面,即动议的主要理由和依据、班子职数预审情况、人选分析、相关方面意见、组织人事部门建议意见等;第四章民主推荐与全面考察第十条民主推荐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推荐考察方案,报组织人事分管领导审定;明确推荐的职位、条件、程序、参加人员,以及考察程序、方法等内容;二谈话推荐;集团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共同组成考察组,进行谈话推荐,分别听取人选所在单位领导人员、部门负责人以及员工代表的意见;谈话推荐只推荐人选,不进行评价;谈话推荐不得事先指定推荐人选;动议人选不在谈话推荐人选范围内或发现重要异常情况的,考察组及时向集团党委汇报相关情况;谈话推荐范围:人选所在单位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中层正职管理人员、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部分职工代表;参会人员范围应在一定时间段保持相对稳定;谈话推荐人数至少达到应参加谈话推荐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单位人数在50人以内的,原则上应全体参加;二确定进入会议推荐名单;考察组将谈话推荐汇总情况向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结合其一贯表现、职位需求等情况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等额或差额提出进入会议推荐名单;三会议推荐;公布推荐职位、范围,提出推荐要求;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推荐;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范围与谈话推荐一致,人员数量应多于谈话推荐人员;参加会议推荐人数至少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四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将会议推荐情况统计汇总后,向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确定考察对象,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平级转任重要岗位职务的,只考察听取意见,不进行民主推荐;第十一条考察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考察对象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对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举报要求,以及考察组联系电话、反映意见的方式和时限等,一般可通过张榜公告、网络公告等方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二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一般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由考察组组织实施,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可在会议推荐环节开展;民主测评内容包括总体评价,以及德能勤绩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内容,相关测评项目可结合所在单位实际确定;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原则上应与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一致;参加民主测评人数至少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三个别谈话和听取意见个别谈话和听取意见应由2名以上考察组成员按照要求进行,并填写考察谈话情况登记表和考察谈话记录表;个别谈话范围为人选所在单位领导人员、中层管理人员、职工代表;人选为集团所属企业的,参加个别谈话和听取意见的人员还应包括集团分管领导;四集体面谈与考察对象本人的谈话,一般采取考察组集体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谈前,应结合考察中了解到的情况,制定谈话提纲,有针对性地了解核实;五审核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凡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必审;在动议环节,根据酝酿形成的工作方案,由组织人事部门提前对有关人员的档案进行审核;在考察环节,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复核,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并将档案审核情况如实反映到考察工作报告中;审核发现档案涉嫌涂改造假、重要信息前后记载不一致的,以往档案审核发现问题没有调查处理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任职程序;六征求集团纪委党风廉政情况意见考察组书面征求集团纪委意见,了解党风廉政情况;集团纪委应予以书面回复;对在执行党纪政纪和廉政方面有问题或有群众举报的,在纪委尚未调查核实前,应暂缓考虑提拔;七形成书面报告考察组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形成书面考察报告,提交集团党委会审议;考察报告应如实反映考察对象的以下情况:民主推荐情况、人选考察情况、人事档案审核有关情况;第五章讨论决定第十二条集团党委审议决定的中层管理人员任免事项,涉及党团的由党委作出任免决定;涉及经营层的提交董事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履行聘任程序;涉及工会的提交职代会按照工会法规定履行任免程序;第十三条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集团讨论中层管理人员任免时,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必须回避;第六章任职第十四条实行中层管理人员任职前公示制度公示内容一般应当包括人选基本信息、公示起止时间、公示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以及对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举报要求等;涉及破格提拔的,应当在公示中说明理由;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涉及所属公司的应在集团公司和拟任人选所在企业同时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办理聘任手续;第十五条实行任前谈话制度一般由集团分管组织人事和纪检的领导进行任前谈话,谈话一般在任前进行;第十六条按照集团有限公司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管理办法实行中层管理人员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职务的,正式任职,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第七章内部竞聘竞争上岗第十七条内部竞聘竞争上岗在集团系统内部或所属企业内部进行;第十八条内部竞聘竞争上岗方案设置的条件和资格,按照符合本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不得因人设置资格条件;第十九条内部竞聘竞争上岗工作在集团党委领导下进行,由集团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一制定方案1.集团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职位职数设置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启动内部竞聘竞争上岗工作;2.集团组织人事部门综合各方面意见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部门职位进行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3.初步建议向集团分管组织人事领导、党委主要领导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内部竞聘竞争上岗建议方案报集团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4.确定方案;集团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提名委员会审议情况制定市场化内部竞聘竞争上岗方案,报集团党委会审议确定;方案内容一般包括:开展内部竞聘竞争上岗的主要理由和依据、职数预审情况、竞聘职位职数、任职资格条件、竞聘方式、竞聘程序和相关方面建议意见等内容;二报名与资格审查1.通过集团公司官网或文件发布公告,公告应明确岗位职责、竞聘人数、资格条件、竞聘程序、报名时间及方式等相关信息;公告日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2.按照竞聘相关要求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综合考评环节;三综合测试与确定考察对象1.参与考评人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2.测试一般采取笔试、面试、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3.结合笔试、面试和能力测试等方面情况,形成综合测试意见,报集团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四实施考察内部竞聘竞争上岗按照内部推选的方式进行考察详见第四章第十一条规定;五讨论决定和任职具体按照第五章、第六章规定执行;第八章市场化选聘公开招聘第二十条市场化选聘公开招聘面向社会进行;第二十一条市场化选聘公开招聘方案设置的条件和资格,按照符合本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不得因人设置资格条件;第二十二条市场化选聘公开招聘工作在集团党委领导下进行,由集团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一制定方案1.集团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职位职数设置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启动市场化选聘公开招聘工作;2.集团组织人事部门综合各方面意见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部门职位进行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3.初步建议向集团分管组织人事领导、党委主要领导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市场化选聘公开招聘建议方案报集团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4.确定方案;集团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提名委员会审议情况制定市场化选聘公开招聘方案,报集团党委会审议确定;方案内容一般包括:开展市场化选聘公开招聘的主要理由和依据、职数预审情况、选聘招聘职位、岗位职责、任职资格条件和人数、选聘招聘方式、程序、管理监督及薪酬待遇等内容;二报名与资格审查1.通过集团公司官网或英才网、智联招聘、前程无忧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招聘网站、传统纸媒等渠道发布公告,或者委托中介机构寻聘和出资人推荐等方式征集人选;2.公告应明确岗位职责、人数、资格条件、程序、报名时间及方式等相关信息;公告日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3.按照选聘相关要求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综合考评环节;三综合测试与确定考察人选1.参与测试人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对于个别岗位特殊、紧缺急需的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参与测评人员比例可以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1:3;2.测试一般采取笔试、面试、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3.结合笔试、面试和能力测试等方面情况,形成综合考评意见,差额提出考察对象初步建议人选,报集团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四实施考察1.制定考察方案、组成考察组;集团组织人事部门制定考察方案,会同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组成考察组对人选进行考察;2.根据人选实际合理确定考察内容和方式: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条件不具备的,可向其单位发函了解情况,通过人才中介机构进行背景调查或者通过其他渠道以适当方式了解人选情况;上述条件仍不具备的,采取由考察对象以书面署名形式向考察组如实说明自己工作、学习及任职考察要求的有关方面情况,并至少提供一名证明人的书面证明材料,本人承担不如实说明情况的责任,证明人承担证明责任;同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考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3.综合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考察报告应如实反映综合考核情况、人选考察情况等有关情况;五讨论决定和任职具体按照第五章、第六章规定执行;第九章人才引进第二十三条引进人才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不得因人设置资格条件;第二十四条人才引进工作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引才方案1.集团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职位职数设置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党政机关、出资人、监管机构或其他单位向集团推荐的人选情况,提出人才引进工作启动建议;2.集团组织人事部门对岗位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综合各方面意见,就引进人才的职位、条件、方式、程序、初步意向性人选等提出初步建议,向集团分管组织人事领导、党委主要领导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初步方案报集团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3.集团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提名委员会审议情况制定引才动议方案,报集团党委会审议确定;方案主要包括:主要理由和依据、职数预审情况、职位职责、任职资格和条件、引才方式和程序、管理监督和薪酬待遇、意向性引进人选等内容;二综合测试与确定考察对象1.通过能力测试、业绩调查、结构化面试、过往工作经历调查等方式,对意向性引进人选进行综合考核;2.形成综合考核报告,提交集团党委审议确定考察人选;三实施考察引进人才按照市场化选聘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考察详见第八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四讨论决定和任职具体按照第五章、第六章规定执行;第十章职数、任期、交流、兼职、回避第二十五条中层管理人员职数配备严格按照集团集团有限公司改革整合转型方案规定执行;集团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一般按照不超过1正2副设置,正、副职人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集团公司本部总人数的20%;集团公司根据直管企业、三级企业实际和有关规定,合理确定企业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职数;其中,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党组织书记和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组织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的,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名专职党组织副书记;经营管理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原则上不超过6名;第二十六条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董事、监事任期每届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经营班子每届任期应同董事会一致,任期届满,符合连任条件的,可以连任;第二十七条实行中层管理人员轮岗交流制度;具体按照集团有限公司干部轮岗交流办法执行;第二十八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一般不得在其他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确因工作需要在所属企业或控参股企业兼职的,要严格进行审批,兼职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且兼职不兼薪、不兼酬;第二十九条任职回避;集团中层管理管理人员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如父子关系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如兄、妹、叔、姨、堂姐、表妹、侄女、外甥等以及近姻亲如配偶的直系血亲等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部门、同一子公司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的职务或者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购销等工作;集团中层管理人员在任职中出现需任职回避情况的要主动向组织汇报,如隐瞒不报的,经查实后给予免职或解聘处理;第十一章免职、降职、辞职、退休第三十条免职、降职一集团中层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免职解聘或降职:1.履职不到位,造成重大失误,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的;2.经考核实绩较差,职工满意度不高的;3.对企业发生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4.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不宜担任现职的;5.其他原因应当予以免职、降职的;二中层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免职或降职,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手续:1.所在单位或者相关部门提出拟免职或降职的建议;2.集团组织人事部门对免职或降职事由进行审核;3.集团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4.发布免职或降职文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第三十一条辞职一中层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提出辞去职务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按程序和管理权限报批;未经批准,不。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办法随着系统内分支机构的不断壮大,管理类人员日益增加,为使系统内各分支机构对所管辖的管理类人员的绩效考核达到统一,以便于横向管理,特制订此绩效考核标准,各分支机构的高管人员需以此标准为蓝本进行所管辖的管理类人员绩效考核工作。

一、被考核人员范围1. 各分支机构的部门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2. 隶属于分支机构的分公司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3. 岗位重要的科级人员。

二、考核程序1. 各分支机构的部门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隶属于分支机构的分公司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考核人为总经理;2. 岗位重要的科级人员第一考核人为部门经理,总经理为考核成绩调整人。

三、考核方法1. 所有被考核人员均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考核人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季度、年终进行一次;2. 述职报告: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所属考核领导;3. 上级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四、考核时间1. 季度考核:于每季度的倒数第四天前将个人本季度的工作述职报告及下季度的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下季度的3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所属考核人总经理审核终评后,报管理小组并交本机构人资人员处备案;2. 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述职报告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所属考核人总经理审核终评后,报管理小组并交本机构人资人员处备案。

注:由分支机构的人资人员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

以年度考核成绩为准核发年终奖金。

试用期员工不参加年终考核。

五、考核内容1. 岗位职责考核指对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出的任务中所在地表现出的业绩进行评价。

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交期和工作跟进等构成。

2. 能力考核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

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理解力、创造力、指导和监督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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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选拔方式 各单位选拔中层管理人员,应广开推荐渠道,扩大选人视野, 不断提高选拔质量。 (一)领导提名、部门推荐或本人自荐 各单位选拔中层管理人员,可以通过本单位领导提名、人力 资源主管部门推荐和本人自荐的方式。 (二)招聘或竞聘 各单位选拔中层管理人员,可以采用招聘或竞聘方式。鼓励 各单位通过公开招聘或内部竞聘方式,优化中层管理人员队伍结 构。公开招聘可以采用本单位内部招聘,也可以采用面向集团公 司招聘(需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十五条 任免程序 (一)各分、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任用,由本单位人力资 源主管部门考察、经营管理班子集体研究、经理(厂长)和党总 支(支部)书记按权限决定任免。 (二)集团公司机关中层管理人员的任用与调整,由本部门 部处室长提名,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在征求部门分管领导意见后 提出书面考察材料,行政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群经集团公司党 委书记批准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聘任免手续。 (三)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 用与调整,由分、子公司提名,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门在征求财 务部和集团公司财务主管领导意见后提出书面建议,由分、子公
第八条 集团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负责按本规定自主管理 本部门中层管理人员,按照集团公司机关中层管理人员考评办法 对本部门中层管理人员进行考评。
第九条 分、子公司负责按本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配 套的实施办法,自主管理本单位中层管理人员。
第十条 管理原则 (一)坚持符合条件、德才兼备、注重能力和绩效的用人原 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相结合的选人原则。 (三)坚持依据定编定员方案、严格在本单位中层管理人员 定员范围内配备中层管理人员的原则。 (四)坚持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协同配套,增强整体效果的原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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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规定需要避亲任职回避的; 4.其他因工作需要交流的。 第十七条 中层管理后备人员队伍建设要求 (一)按照“备用结合、动态调整、注重培养”的原则,建设 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适应公司改革发展需要的 中层管理后备人员队伍。 (二)中层管理后备人员数量按照本单位中层管理数量 1: 0.5 确定。各单位中层管理后备人员队伍中 30 岁以下应不少于 三分之二,并形成合理的专业和知识结构。集团公司机关科员, 凡具备提任中层管理人员基本任职条件的,自动纳入集团公司中 层管理后备人员管理。 (三)各分、子公司(单位)按照推荐提名、组织考察、经 营管理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程序选拔确定中层管理后备人员。对 于在公开招聘、竞聘中发现的优秀人才,暂时不能提拔使用的, 按规定程序纳入中层管理后备人员管理。 (四)各单位在考察的基础上每年研究调整一次《集团公司中 层管理后备人员名单》(见附表 2)。
第三条 本办法的中层管理人员是指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 门下设科室和分、子公司的机关职能部门以及生产作业单位的领 导(含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的副科级干事和经集团公司审批同 意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担任中层管理岗位助理职务人员), 中层管理岗位依据本单位定编定员方案确定。
第四条 不断优化中层管理人员队伍结构,到“十二五”末, 集团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 层管理人员应不低于30%,各分、子公司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 及以上学历的中层管理人员应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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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单位)经理(厂长)任免。 (四)任免文件在下发后一个月内报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门
备案,并按要求填报《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任免呈报表》(附 表 1)装入个人人事档案。
第四章 培养与开发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通过培训(一)培训学习 把中层管理人员及其后备人员纳入集团公司及各单位年度 培训计划,原则上中层管理人员及其后备人员每年脱产培训学习 时间累计不少于 5 天。 (二)任职交流 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开展中层管理人员任职 交流,加强多岗位锻炼,提高其实际工作能力。适时推进集团公 司机关与分、子公司(单位)之间、重点(敏感)岗位与其他岗 位之间交流。 交流对象: 1.属于经营管理者后备人员,需要通过多岗位锻炼提高工作 能力的; 2.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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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坚持集团公司统一标准、要求,各单位自主管理的原 则。
第三章 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统一规定中层管理人员任职基本条件, 各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制定具体的能力、业绩等任职条件。
第十二条 中层管理人员任职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服从安排。 (二)初次提任者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初次提任中层管理人员不超过 35 周岁,属集团公司 后备中层管理人员。 (四)在一般管理岗位或技术岗位工作 2 年以上。 集团公司鼓励各单位培养、使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不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初次担任分、子公司、机关部 处室中层管理人员的要从严控制,需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 核,批复同意后方可办理任用手续。 第十三条 中层管理人员破格任用 对于个别新建项目且条件艰苦、人员配置难度大的单位,可 以破格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在学历、年龄上适当放宽。但破格任 用的人员必须是集团公司内部公认特别优秀的,且严格控制,并 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复同意后方可办理任用手续。
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任免呈报表
姓名 籍贯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第一学历
职称
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及时
间(第一和最高学历)
主要工作简历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加入钢城集团时 间 入党时间
现任职务及始任时间 拟任免职务及时间 任免理由
任免单位意见
备案时间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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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攀枝花钢城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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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有限公司机关部室、分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钢城 集团人力〔2010〕45 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 1、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任免呈报表 2、集团公司中层管理后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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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3)审定:各单位班子集体审定不称职、基本称职建议名 单和调整为称职建议名单。
(四)优秀中层管理人员的评定 各单位考评办公室根据年度考评分数将年度考评得分排名 前 25%的人员确定为优秀待定人选范围,经本单位班子集体审定, 评定的优秀中层管理人员应不高于 20%。 (五)各单位评定的优秀、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级名单以外 的中层管理人员,均评定为称职等级。各单位考评办公室将考评 结果以书面方式通知每一位被考评人。 (六)集团公司机关为一个单位统一实施考评。集团公司人 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实施考评,其中,基本称职、不 称职、将末位待定人员调整为称职的建议名单和优秀等级的建议 名单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领导审定。 (七)有以下情况者,考评结果不能评定为优秀等级 1.本年度关键绩效指标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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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新老交替,实行中层管理人员达到一定年龄退出中层管理岗位 重新安排工作的退出制度。
(二)年满 50 周岁的中层管理人员,于年满当月退出中层 管理岗位。
(三)因年龄原因退出中层管理岗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重 新安排一般管理、技术岗位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中层管理人员根据《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 员工薪酬管理办法》和各单位考核分配办法执行薪酬待遇,薪随 岗变。因年龄原因退出领导岗位重新安排工作的中层管理人员, 岗薪按新任职岗薪标准执行。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机关、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以下统称为“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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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审定管理办法,提出优 化管理办法的要求。
第七条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是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起草管理办法,评估管理办法实施情况,提出优化意见,对各单 位日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与考核。同时,与党委组织部 共同制定集团公司机关中层管理人员考评办法,组织实施集团公 司机关中层管理人员考评。
附表 2
集团公司中层管理后备人员名单
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性 民 籍 政治 出生 参加工 加入钢城 入党 毕业院校、专业、时间(含 专业技术或职业 现工作岗位
姓名

别 族 贯 面貌 年月 作时间 集团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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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年度发生违规违纪。 第二十条 考评结果应用 (一)绩效奖励 各单位应建立中层管理人员年度考评结果与个人年度绩效 奖励挂钩机制,对评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中层 管理人员实行差异化的绩效奖励办法。集团公司机关中层管理人 员年度考评结果与个人年度绩效奖励挂钩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 资源部拟定,经人力资源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二)评选优秀中层管理人员 考评结果为优秀等级的,所在单位授予“优秀中层管理人员” 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2000 元。 (三)培训学习 各单位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培训需求分析并制定培训计划。 对优秀中层管理人员应优先给予培训学习机会。 (四)人事调整与淘汰 1.对于上年没有被评为优秀等级的中层管理人员,不能提拔 使用。 2. 末位淘汰的中层管理人员,应调整到所在单位一般管理 岗位,两年内不占本单位定员,第二年开始参加本单位一般管理 人员考评并按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退出中层管理岗位制度 (一)为了改善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队伍结构、更好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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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末位待定人选范围:各单位根据年度考评分数按 将年度考评得分排名后 10%的人员确定为末位待定人选范围;
(2)重点考察末位待定人选并提出复核建议名单:各单位 考评主管部门对末位待定人选进行重点考察,依据业绩指标完成 情况、日常考核情况、关键事件记录等进行综合评价,并按照本 办法规定提出复核建议名单(包括不称职、基本称职建议名单和 调整为称职建议名单);
第六章 纪律要求与考核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坚持原则,履 行程序,严肃纪律,正确行使用人权,选准用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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