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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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为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处罚条例。

一、适用范围本处罚条例适用于所有在本公司承担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

二、质量管理职责1. 各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项目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

2. 各施工班组应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

3.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质量管理处罚1. 未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施工,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视情节轻重,对项目负责人和相关施工人员给予罚款处理。

2. 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对项目负责人和相关施工人员给予罚款处理。

3. 施工过程中,未按照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对项目负责人和相关施工人员给予罚款处理。

4. 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对项目负责人和相关施工人员给予罚款处理。

5. 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安全事故的,对项目负责人和相关施工人员给予罚款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处罚措施1. 罚款金额根据情节轻重确定,最低为500元,最高为10000元。

2. 对多次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公司有权将其调离岗位,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对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施工人员,公司有权将其调离岗位,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规定1. 本处罚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处罚条例由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3. 本处罚条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六、附则1. 本处罚条例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在建项目和已竣工项目。

2. 本处罚条例的解释权归公司质量管理部所有。

3. 本处罚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是关于的详细内容,希望所有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共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

工程质量制度罚款

工程质量制度罚款

工程质量制度罚款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罚款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

3. 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本制度执行罚款。

二、罚款范围及标准1. 设计单位未按规范进行设计,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罚款金额为项目合同总额的1%-3%。

2. 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或偷工减料,罚款金额为该部分工程造价的5%-10%。

3. 监理单位未能履行职责,导致质量问题未及时发现或处理,罚款金额为监理费的2%-5%。

4. 对于重复出现质量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倍处罚。

三、罚款程序1. 发现质量问题后,应由项目负责人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2. 确认违规行为后,由项目管理部分出具罚款通知单,明确罚款金额和缴纳时限。

3. 被罚款单位或个人应在接到通知单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罚款,逾期将加收滞纳金。

4. 罚款收入应专项用于工程质量提升和质量管理改进工作。

四、其他规定1.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工程质量问题,对于查实的举报,可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2. 对于屡次违规的单位或个人,除罚款外,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参与后续项目、暂停资质等措施。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五、结语本罚款制度的制定是为了提高整个建筑工程行业的质量管理意识,确保每一项工程都能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

通过经济手段的约束和激励机制,鼓励所有参与者共同维护工程质量,从而保障社会的利益和人民的安全。

我们期望通过这一制度,能够有效地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建筑施工安全质量管理规定土建:1、基础施工未按质量控制工序验收复核,造成工序混乱,对责任者一次处罚基础施工未按质量控制工序验收复核,造成工序混乱,50-100元;造成质量事故的,对责任者一次处罚200-500元,并由责任班组赔偿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轴线、标高未按控制网检查复核的,造成位移且无法弥补的,对责任者一元,并由责任班组承担因返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次处罚100-200元,并由责任班组承担因返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模板工程拼缝、安装未按技术交底要求清理、打脱模剂,支架搭设(立杆间距0.8米—1米,方木间距25cm)、支架下垫木块、组拼、补缝等质量达不到要求和浇筑砼时未护模时,对责任者一次处罚300元,并有责任班组赔偿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全部经济损失。

4、模板、支架的拆除,审批人未签字认可,私自拆除的,对责任者一次处罚500-1000元,并由责任班组赔偿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元,并由责任班组赔偿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5、钢筋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和技术交底有关要求进行作业,浇筑砼时必须护筋,未按上述要求作业造成返工和分项工程延误的,对责任者一次处元。

罚200-500元。

6、在制作钢筋时,必须合理使用钢材,因下料严重不合理而导致长才短用、元。

优材劣用,造成钢材资源浪费,对责任者一次处罚100-200元。

7、浇筑砼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技术交底,对砼振捣不密实、施工缝的留置、元。

处理不正确形成的冷缝、砼养护不及时等,对责任者一次处罚100-200元。

8、浇筑砼前,模板必须充分湿润,严格执行技术交底要求,有效保护钢筋不变形、不位移,及时清理漏浆,搞好资源的再利用,为下道工序创造条件。

未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施工作业的,对责任者一次处罚100-200元,并由责任班组赔偿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9、墙板拆模后,顶板标高,垂直度与开间进深尺寸,超出1cm的,罚款100元,依次累计上加。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前言为了保障我国市场经济的正常运作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加强对企业质量管理行为的规范和监督,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贯彻落实“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方针,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条例的目的是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规范生产经营企业的运作、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加强对质量管理行为的监督和处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等经济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处罚原则根据本条例,对于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质量管理行为实施处罚,应当从轻、从重、从严、从宽、综合考虑,适用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二章处罚条款第四条违反产品质量规定(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的,应当责令改正,并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可以处罚款。

(二)生产、销售声称具有治疗或者预防疾病等功效的产品,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责令停产整顿,并处罚款。

(三)生产、销售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上市的产品,应当责令停产整顿,并处罚款。

第五条违反质量管理制度规定(一)未经检验、检测的生产、销售产品的,应当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二)未建立、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的企业,应当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三)实施捆绑销售、掺杂兑水等不诚信行为的生产、销售企业,应当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处罚款。

第六条违反商品标识规定(一)未按照国家规定提供标识、标记、说明书的产品,应当责令改正,并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可以处罚款。

(二)伪造、仿冒、篡改、变造、冒用市场准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市场监管机构颁发的质量证明文件,应当处罚款。

第七条违反安全规定(一)出售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产品,经相关部门鉴定后,应当责令召回,并处罚款。

(二)生产、销售未经认证、检测合格、无法达到技术标准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的,应当责令停产整顿,并处罚款。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八条处罚依据根据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条处罚程序(一)处罚决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工程项目部(工程部)安全与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工程项目部(工程部)安全与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工程项目部(工程部)安全与质量管理处罚条例安全管理处罚条例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20元/人次,不扣帽带1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元/次。

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

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元/次。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者,处以每处100元罚款。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元/人次。

10、在宿舍区,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作赔偿所有损失。

11、为保证安全用电,本工地每个职工一律不得使用电炒锅及以其它用电器,严禁电炉进工地,一经发现,没收电炉并罚款50-500元,宿舍内除队部拉接的电线外,一律不得私自接电线,违者罚5-100元。

12、罚款处理由安全员列出清单,批准后交财务科实施,罚款处理一经作出必须执行,在当月职工工资中扣除。

13、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

班组长必须配合安全员做好各式各签订交底工作。

14、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和种接线盒及其它)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15、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20-50元的奖金或视情奖励。

16、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酌情奖励。

安全质量标准化处罚条例

安全质量标准化处罚条例

安全质量标准化处罚条例安全质量标准化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生产工作的质量标准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质量标准化相关规定的处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建立和实施质量标准化制度,确保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第四条国家应当加大对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质量标准化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第二章违法和处罚第五条违反质量标准化相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处罚。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违反质量标准化相关规定的行为包括:1. 擅自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2. 擅自篡改、伪造质量标准、质量合格证书、检验报告等文件;3. 擅自采用不合格的质量检测方法或者质量检测仪器设备;4. 擅自停用、拆卸、损坏质量标准化设备、设施等。

第七条对于违反质量标准化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2.经济罚款;3.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暂停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涉及到可能危及公共安全、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有关部门可以采取其他措施,包括:1.暂扣违法所生产、销售的产品;2.责令公开道歉;3.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对于违法被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当进行记录,并在官方媒体上予以公示。

第十条对于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违反质量标准化相关规定的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章执法和监督第十一条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执法机构,加大执法力度和频率。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违反质量标准化相关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第十三条具有质量标准化执法权的执法人员,可以依法进入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场所进行检查和调查。

采煤安全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采煤安全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处罚规定1、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中高不够(1.8米),罚款100元;如果上下付费车道的高度未达到规定的每米罚款10元。

2、采煤工作面上、下部紧急出口升降棚和大型挡梁缺柱或柱被压下,每根罚款100元。

3、超前支撑没有背部或紧靠背部,每处罚款5元。

4、发现歪旋、迎山不照、伸展你的腿,蜷曲起来。

每对棚子都可以20元。

5、每个压降柱10元。

6、工作面顶板间距350-400mm,违者罚款10元。

7、如果未连接采煤工作面网,将处以罚款10元。

8、工作面上部宽度低于2米少1公分罚款10元。

9、那些在帮派顶端少打一个椽子的人将受到惩罚2元。

10、空顶超过2公寸,细/英寸10元。

11、舍帮每空一处(小于三通阀)罚款50元。

12、下面的列60公分高于70公分,每根罚款10元。

13、一旦断链器无法悬挂或工作,将处以罚款10元。

14、每个地区团队的卫生区域不卫生,每米罚款5元。

15、未在工作面悬挂瓦斯报警器的,每次罚款500元。

16、采场厚度超过1米者,每10公分罚款20元。

17、使中间行列远离滑槽20公分,否则每处罚款10元。

18、工作面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提前放顶一对罚款20元。

19、工作面空顶距超标(大势法),每一处罚款50元。

20、必须在大型挡梁处恢复采煤工作面的上角,回收不及时罚款50元,(包括门帘闭子打严闭实)21、回采工作面下运输巷道不得落后5米,否则每超过1m罚款100元。

22、回采工作面上下辅助巷道超前支护1米罚款100元。

23、采煤工作面必须有足够的备用材料。

(长木不少于50根,短木不少于50根,铁钎椽不少于40根,荆筢不少于20捆,椽子不少于20捆,否则每少1件罚款5元。

)24、如果超前支护未形成直线,将按每米处以罚款20元。

25、采面冒顶2对以上罚款200元,挡风罚款1000元。

26、回采工作面采放平行作业,一处罚款50元。

员工有以下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均触及安全红线,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一、目的:控制不良品数量, 加强品质管理,提高品质意识。

二、适用范围:金富雅内部三、处罚条例:3.1产品次品率、技术资料错误率超过10%视为质量事故;低于10%为质量问题;出现人为质量事故对责任人罚款50元,至赔偿损失金额的10—100%,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月工资的25%。

3.2出现人为质量事故,损失金额250元以上,对相关生产主管罚款25元.3.3出现人为质量事故,损失金额500元以上,对相关生产主管罚款50元。

3.4出现人为质量事故,损失金额1000元以上,对相关生产主管、生产经理、品管各罚款100元/次。

3.5出现人为质量事故,损失金额2000元以上,对相关主管、品管、生产经理、品质经理各罚款100元或赔偿5-20%。

3.6出现人为质量事故,损失金额4000元以上对副总及以下相关人员罚款200元或赔偿5—20%。

3.7出现投诉漏包、少包、错包、结构或包装存在人为质量问题,对相关操作者罚款50元/次,对QC、品管、生产主管、经理各罚款20元/次;品质经理、制造总监、副总各罚款10元/次。

3.8未按纠正/预防措施执行,再次出现同类问题,对责任主管、品管罚款150元/次,对责任经理、品质经理、副总、制造总监各罚款75元/次。

3.9指令员工包装不良品,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至赔偿损失的30—100%。

3.10发放不合格物料给生产部门使用,对责任仓管员罚款50元,至赔偿损失的30%。

3.11未经试验确认的新物料发至生产部门使用,对物控主管、相关仓管罚款50元,出现质量问题,赔偿损失的30%。

3.12连续二次出现同样问题或批量质量事故,品质部未开立纠正/预防措施单通知要求相关部门改善,对相关QC、品管各罚款100元。

3.13批量生产前未作三检,对责任人罚款20元/次。

3.14制作技术图纸或技术资料存在错误,或者未审核,对责任人罚款20元/次,至赔偿损失的10—100%。

3.15包装工序未将加工完成的部件进行清扫、清洁、按要求擦试干净,对责任人处以20元罚款。

全面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全面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全面质量管理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现代企业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以使全体员工积极参与管理,全面提升企业整体素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由xxx统一实施管理。

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全面质量管理考核细则的组织落实工作。

第三条实施以岗定责、管理连带考核办法,连带范围及考核比例,责任人:负责人:主管副总:总经理=20:10:5:2.5;重大质量、安全等事故加倍。

第四条鼓励自我暴露存在问题、改进提高工作,对能深刻认识工作中的不足或错误并积极加以预防杜绝的单位或个人,可从轻或免于处罚,反之,从重处罚。

第五条鼓励全体员工监督、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实起到加强管理、提高工效作用的,一经查实,对相关单位或个人予以奖励,并为其保密。

第六条一般情况下,对质量违规违纪、现场质量管理等事件,由上报单位写出书面报告,交xxx进行调查处理。

特殊情况下,举报人可直接电话或口头上报,举报电话xxxxxxx。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七条原材料不在经技术部评定或指定的供方内采购,对责任专管员/加工户罚款500元/次;若采用在其它供方采购原材料而挂靠经评定或指定的供方名义的,一经查实对责任专管员处以1000元/次罚款,单位负责人连带;若经查实属以上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事故的,除上述处罚外另承担所造成经济损失。

第八条同一种原材料少于三家供货(经公司领导批准的除外),对供应公司专管员罚款200元/种,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连带。

第九条同一供方同一种原材料一个月内有3批以上进厂检验不合格(不论如何处置),对该供方处以不少于500元/次罚款,供应公司负连带责任,并取消其供货资格,要求其写出书面整改措施,由供应公司组织技术部、xxx等部门对其供货资格重新进行评定。

第十条同一批原材料颜色、粒度(块状矿物除外)等有明显差异或多点取样分别送检检验结果差别较大,对供方处以不少于1000元/次的罚款,要求其进行整改直至取消其供货资格;经技术部查实反映的,供应公司连带罚款200元/次,经使用单位查实反映的,技术部负连带罚款100元/次,经其它单位人员在现场使用中查实的,使用单位负连带罚款100元/次。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确保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违规行为和处罚方式第一节施工现场质量违规行为1. 擅自更改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或者施工方案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以上元以下。

2. 施工过程中使用劣质材料或者未经验收的材料,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元以上元以下。

3. 未按照要求进行施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重新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元以上元以下。

4. 未按照施工计划和进度要求进行施工,导致施工延误的,责令补充人力物力,重新调整施工进度,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以上元以下。

5. 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责令即刻支付,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以上元以下。

6. 施工现场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防护,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元以上元以下。

7. 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元以上元以下。

第二节处罚程序和监督管理1. 施工质量管理部门接到举报或发现违规行为后,应立即进行调查,并制定处罚方案。

2. 处罚方案应包括违规行为的描述、证据的收集、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条款、处罚的种类和金额等内容。

3. 处罚方案经批准后,将由施工质量管理部门下达处罚决定书,并告知违规行为人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和申诉途径。

4. 违规行为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有权利向上级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进行辩护。

5. 上级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根据申诉和辩护情况,进行重新审查,并作出是否维持原处罚决定的决定。

6. 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第三章附则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如与其他相关规定相冲突的,以本条例为准。

以上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处罚条例的内容,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1 目的为了更好地贯彻和执行各项质量标准及管理制度,提高公司各部门人员的质量意识,分清责任,按章处罚,特制定本处罚条例。

2 适用范围本处罚条例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在日常质量管理中,对不合格项进行处罚。

3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质量方面的职责3.1体系管理:对各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贯彻与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进行监督管理。

3.2质量检查3.2.1对各公司的首件“三检”、中间抽(自)检及抽检比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3.2.2对门窗车间加工过程中的产品质量和最终产品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3.2.3对门窗车间内的产品防护控制情况、文明生产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3.2.4对门窗车间产品发运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3.2.5对外购、外协产品进货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3.2.6对工程部的设计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3.2.7对库房管理、材料摆放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3.2.8对各项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定期分析质量指标的波动,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3.3文件执行:检查各部门对公司下发的各种标准、工艺文件、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汇总各公司反馈的意见与信息。

3.4生产许可证检查:对各公司生产许可证申报或年审的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5 考评与处罚:对各部门的质检部门进行考评,并依据处罚条例的条款对出现问题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4 管理方面的处罚条例4.1对质检部管理方面的处罚条例4.1.1各部门质保部必须严格执行首件“三检”制度。

检查中发现首件无自检、互检,未进行专检等违反“三检”制度的情况,首次发现对质保部下发“整改通知单”,如检查中重复出现此类问题,将扣罚有关责任部门领导50-200元。

4.1.2产品抽查中发现质保人员抽检比例不符合规定要求,首次发现对质保部下发“整改通知单”,如检查中重复出现此类问题,将扣罚质保部长50-200元。

4.1.3在产品抽查中,发现存在批量性产品质量超差及其它的质量问题,件数超出10件,将扣罚质保部长50-200元。

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处罚条例

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处罚条例

1) 开挖基槽和管沟的位置、标高、断面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关于放坡和基坑加宽等有关规定,违反罚款每处 50 元.2) 挖掘建造物和构筑物 ,除需要加深部份外 ,一律不得深于基底标高 ,违反罚款每处 50~100 元.3) 土质必须符合地质勘测报告要求 ,松软土壤必须清净,违反罚款每处50~100 元.4) 进工地必须带安全帽,违者罚款 50 元.5) 允许偏差: 标高±50mm长度、宽度±200mm、±50mm表面平整度±20m m6) 安全注意事项:1、非机电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机电设备.2、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灯光照明.3、深基槽(坑)或者管沟上下人员时,应用梯子上下,以保证安全.4、每天开挖前应检查基槽或者管沟挖方边坡上的情况 ,挖土超过规定深度,应做好放坡或者支撑,以防塌方伤人.1) 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违反罚款每处 50~100 元.2) 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 ,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 .分层厚度200~250mm,每层压实遍数 3~4 次.违反罚款每处 50~100 元.3) 填方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 ,违反罚款每处50~100 元.4) 填土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标高±50mm表面平整度±20m m5) 安全注意事项:1、向沟槽内回填土时,应先检查槽壁是否安全可靠,进工地人员要戴安全帽.用小车向槽内卸土时,槽内的操作人员应注意.2、使用蛙式打夯机时,要有专人负责挪移胶皮线,操作人员要戴胶手套.电闸箱应可随时挪移并放在适宜地点,下班后打夯机必须用防雨材料盖并拉闸断电.3、以上条例人身伤亡事故自负及每项罚款 50~500 元三、砌石工程1) 第一皮石块垫层未座浆,每块罚款 50 元.2) 未采用铺浆法砌筑或者砂浆不饱满者每块罚款 50 元.3) 灰缝厚度超过 20-30 毫米以上的缝隙间不填塞碎石块嵌头,若用灰浆填塞的每一处罚款 50 元.4) 未分层卧砌,无尚下错缝、内外搭砌每块罚款 50 元.5) 无拉接石,里外脱离的返工的同时每延米罚款 50 元.6) 干缝、通缝、爬山缝、每一处罚款 50 元.7) 直缝,返工同时罚款 50 元.8) 毛石暂时间断处,应留阶梯形斜槎,接槎位置不得留在转角处 ,违反罚款每延米 100 元.9) 砌体几何尺寸超过允许偏差要求的返工的同时每延米罚款 50 元.10) 碎石集中用的返工的同时每处罚款 50 元.11) 未经项目部验收回填者每延米罚款 100 元.12) 允许偏差:1、轴线位移±20m m2、顶面标高±25mm3、砌体厚度 +30mm13) 安全注意事项:1、基础在砌筑前应先检查基槽、坑壁有无塌方危(wei)险 ,并整修道路,在指定地点堆放材料.2、砌筑时每人需要2 米以上的工作面,防止打石时碰伤人,进工地作业人员须戴安全帽.3、加工石料时,应检查使用工具是否安装坚固,操作时必须戴防护镜和护腿,严禁两人对面操作.4、用大锤开破石料时,要和周围人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走锤飞石伤人.5、运输石料的工具必须安全可靠 .搬石料时必须由石堆自上而下分层搬运.6、往基槽送石料时,必须滑放于指定地点.严禁乱扔,以免伤人或者破坏基础砌体.7、以上条例人身伤亡事故自负及每项罚款 50~500 元.1) 员工必须按技术交底施工,违反罚款 50~100 元.2) 干砖上墙无特殊情况者每块砖罚款 50 元.3) 砌体游丁走缝超过规范规定的每超一处罚款 50 元.4) 砌体浮现直缝、通缝、包心的每发现一处罚款 100 元.5) 砂浆饱满度达不到 80%者返工的同时每块砖罚款 50 元.6) 砌体的转角处和接槎应同时砌筑 ,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暂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 2/3.违反者每处罚款 50 元.7) 对抗震设防烈度 6 度、 7 度的地区,拉接筋不应小于 1000mm;末端应有 90 度弯钩.砌砖时用绑线标记,违反每一处罚款 50 元.8) 240mm 厚承重墙的每层墙的最上一皮砖 ,砖砌体的台阶水平面上及挑出层,应整砖丁砌,并上层砂浆灌注,违反返工的同时每延米罚款50 元.9) 碎砖、半砖分散使用不按规范要求使用每一处罚款 50 元.10) 未按规定,留洞口、预留孔和脚手眼的罚款 50 元. 预留孔口保护不良而阻塞的,返工的同时罚款 50 元.11) 砌砖时、工作面、舌头灰、落地灰、碎砖不及时清除或者回收的发现一处罚款 20 元/m2,工完料未净而未及时处理者以材料费的加倍罚款.12) 施工用具工具及设备,活完应及时清洗,清理和指定地点放置整齐.否则每发现一件罚款 30 元.13) 设计和施工要求留洞口 300mm 以上必须设过梁,违反者一处罚款100 元.14) 构造柱砌筑时 ,马牙槎每凸出低层砖必须刨角牙槎垂直 ,规正,及清理干净凹处和底面,违反者一处 100 元.15) 允许偏差:轴线位置: ±10mm垂直度: 每层±5mm全高≤10全高>10 ±10mm ±20mm表面平整度: 清水墙、柱±5mm混水墙、柱±8mm洞口高宽 (后塞口): ±5mm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0mm 水平灰缝平直度: 清水墙± 7mm混水墙清水墙游丁走缝马压槎凹凸±10mm ±20mm ±20mm16) 安全注意事项:1、砌砖脚手架未经验收不许使用 ,验收使用后不许任意拆改 ,楼层上空洞的盖板或者设置的护栏不得任意挪动.2、在架子上用刨奔打砖 ,操作人员要面向里 ,把砖头打在架子上,严禁把砖头打在墙外 ,以免砸人,挂线用的垂砖,必须绑扎坚固,防止下落砸人.3、采用里脚手架砌清水墙时不得站在墙上划缝,不许在砌筑的墙顶上行走.4、以上条例人身伤亡事故自负及每项罚款 50~500 元1)、未经批准,长料一律不能段用,特殊是跳板之类.如发现一块罚款 50元.2)、模板安装超出已规定的偏差值的每点罚款 50 元,模板每开间必须控制在水平高度偏差 20 毫米内,超过部份罚款 50 元.3)、钢筋绑扎或者浇筑砼过程中,因模板引起的涨模变形,崩塌现象时,各工种的加班费用及一切材料费,当事者负责支付款,同时必须组织人员及时抢修.并根据情节罚款 500~2000 元,涨模引起的,尺寸变形,由当事人负责修补.涨模一处罚款 50 元,严重部位 50~100 元.4)、因模板接缝不严实浮现漏浆,漏筋,补修当事者负责修补,同时罚款50 元.5)、模板支撑顶柱杆必须按施工要求安排设置,顶柱杆一律不许用砖块来作垫,必须用木板,如发现每一块砖罚款 50 元.6)、支模拆模,结束后作业场地及时整理,如未按工地现场施工员管理要求整理的罚款 50 元/m2.7)、现场发现乱扔一个步步紧罚款 50 元、一颗钉子,铁丝等一件罚款10 元.8)、支模板时必须每一个钉子均取出 ,并调直后再使用.如果模板工程结束后,板子、顶柱杆和方木上发现一颗钉子罚款 10 元. 9)、允许偏差:轴线位移: ±5mm底模上表面标高: ±5mm截面内部尺寸: 基础柱、墙、梁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表面平整度: ±10mm ±5mm ±2mm ±5mm10)、安全注意事项:1、高空作业时,必须带好安全带,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2、起重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 ,持有安全合格证,信号工不许兼任挂勾,不许非信号工指挥起重作业.3、现场操作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4、以上条例人身伤亡事故自负及每项罚款 50~500 元1)、对钢筋加工,一定要严格掌握设计要求尺寸、规格、否则返工处理,罚款每一根 20 元.2)、绑扎,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罚款 50 元/平米.严重的返工处理.3)、钢筋绑扎接头及焊接接头一定要按规范及设计要求施工,否则返工处理,同时罚款每一点 20 元.4)、不合格钢筋一律不能使用,若发现必须返工.并负责一切后果.5)、钢筋加工场地做到文明施工,对各种工具用具设备一定要保证做到正常运转,对场地管理混乱 ,对设备无专人管理造成损失的 ,若发现罚款 50 元.6)、施工现场一定要做到活完,料尽、场地清.若发现,钢筋和绑线等乱扔、乱放.发现一根罚款 50 元.7)、接到钢筋绑扎安装通知后 ,不及时,延误工期和时间者每一小时对班组实行 50 元的罚款.并且严重的从严处理.8)、超出允许偏差的经过质量证实,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扣 10 元/m2.9)、允许偏差:1、钢筋加工: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10mm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mm箍筋内净尺寸: ±5mm2、钢筋安装: 绑扎钢筋网: 长、宽±10mm网眼尺寸±20mm绑扎钢筋骨架: 长±10mm宽、高受力钢筋: 间距排距保护层厚度: 基础柱、梁板、墙、壳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钢筋弯起点位置±5mm ±10mm ±5mm ±10mm ±5mm ±3mm ±20mm 20mm10)、安全注意事项:1、绑扎柱子钢筋时,应站在高凳或者架子上操作 ,不许站在箍筋上作业.2、不应在模板或者脚手板上集中堆放钢筋.3、不应在架子上随便放工具和段钢筋,以免掉下伤人.4、绑扎梁时次梁筋穿入主梁内 ,主梁筋穿入柱子内要先后呼应,防止伤人.5、吊运钢筋时必须将钢筋整理整齐 ,长短分开.吊运预制骨架钢筋时不得浮摆 ,其它钢筋吊运时 ,应与吊运工具绑住 ,防止散落.6、架立构造柱的预制钢筋骨架时 ,外侧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7、严禁操作人员抬钢筋在墙上行走.8、以上条例人身伤亡事故自负及每项罚款 50~500 元1)、对砼原材料,称量超出允许偏差要求范围的发现一次罚款 50~100元.2)、未按规定振捣浮现漏筋,麻面,发现一处罚款50元.浮现空洞50~100元,决不能私自处理必须通过技术部门对麻面空洞临定后处理. 3)、浇筑砼时一定准确保证砼厚度及平整度,预留孔,预埋件等,如发现,对班组罚款 30 元,同时补修. 钢筋工、木工必须根班如不在现场时每人罚款 50 元.4)、保护好前阶段施工过或者安装过的各种构件,加固,钢筋,模板等不得损坏.如发现及时负责修补,回复原样,否则一处罚款 50 元.由此引起的质量事故轻则罚 500~1000 元,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5)、浇筑砼时,配合水暖、电工,各部门的管线和预埋件的保护,如人为造成被破坏堵住者罚款 100~200 元.6)、保护好机械,各种机械设备应保持时常清理,保养,专人操作,对各种工具用具使用先后及时清点.发现丢失后果自负.7)、及时清理作业面做到 ,活完料净,场地清.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 20元/平米.8)、允许偏差:水泥、掺合料±2%粗、细骨料±3%水、外加剂±2%9)、安全注意事项:1、浇灌框架结构梁柱砼时 ,应搭设暂时脚手架 ,并设防护栏 .不得站在模板或者支撑上操作.2、使用振捣绑应穿胶鞋 ,湿手不得触动开关 ,电源线不得有破皮.3、浇水养护时应注意楼面上的障碍物和空洞 ,拉移胶皮管时,不得倒退行走.4、搅拌机运转时,严禁用铁锹深入搅拌筒内扒料,清理斗坑内垃圾时,必须固定好料斗,防止料斗下落伤人.5、电气设备和机械设备应在施工前认真检查 ,防止漏电和机械失灵,造成人身安全事故.6、以上条例人身伤亡事故自负及每项罚款 50~500 元1)、抹灰前必须墙面、洞口等浇水,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发现每一点罚款 50 元.严重影响整体评定的返工处理.开间质量评定达不倒优良品时,每平米扣 0.5 元.2)、窗台、空鼓、倒流水、渗水、返工处理,同时扣材料费.3)、抹灰前必须先了解自己作业面上的技术要求 (预留空,预埋见,各种管线,特殊是孔洞是否畅通 )原则上先处理后抹灰 . 自己处理艰难时项目技术员协助处理,否则浮现问题自负,严重的罚款 50~100 元.. 4)、抹灰工墙面抹灰后必须把天棚、墙面的配电箱、电源开关盒内的灰清理干净,违反罚款每处 50 元.做到文明施工, 做到活完料尽场地清.不能有灰底子或者其它工具用具.否则罚款每处 50 元.5)、内外墙面砖,地砖:1、一个开间,一个面上的颜色均匀洁净,灰缝方正清晰美观,否则返工,材料费自负.罚款 50~100 元.2、灰浆饱满不允许有空鼓,否则每块罚款 50 元.3、节省材料,对边角料充分利用,做到合理利用限额领料,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有余料,及时组织入库 .否则在现场上,每发现一处罚款 50 元.4、用白水泥留缝时,不得用干灰,违反罚款 50~100 元.5、场地不及时清理的,每平方罚款 10 元.6)、普通抹灰允许偏差:立面垂直度±4mm表面平整度阴阳角方正分格条直线度墙群、勒角上口直线度±4mm ±4mm ±4mm ±4mm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立面垂直度表面平整度阴阳角方正接缝直线度接缝高低差接缝宽度±2mm±3mm±3mm±2 mm ±0.5 mm ±1 mm7)、安全注意事项:1、工作前应对吊揽、垂直运输机械等进行全面检查.2、吊揽上的工具、材料应分散堆放,不得超过限制荷载.3、六级风以上时不得做高层抹灰.4、以上条例人身伤亡事故自负及每项罚款 50~500 元1)、空鼓面积超过 400cm2,必须返工处理并罚款.根据面积的大小罚款50~100 元.2)、400cm2 以内但有裂纹的返工处理并罚款 50 元.3)、水泥砂浆面层明显脱皮起砂,麻面 800cm2 以上,一个房间两出以上必须返工处理,同时罚款 50~100 元.4)、水磨石地面面层,不光滑有裂纹,空鼓,返工处理,并罚款 10 元/m25)、地漏和供排水用的带有坡度的面层 ,倒泛水,地漏结合处不严实不平顺的返工处理,同时罚款 10 元/m2.特殊是洗手间防水不当地面渗漏的每间罚款 100 元.6)、踢脚线,局部空鼓长度超 200mm 以上,高度不一致出墙厚度不均匀与墙面结合不坚固不美观的,返工处理罚款 10 元/m.7)、地炕人为造成钉眼等罚款 50~100 元.8)、楼梯踏步,相邻两部宽度和高度差 10mm 以上,齿角不整齐,防滑条不顺直,每处罚款 50 元.9)、整体面层的允许偏差:( ±mm)水泥砼面层水泥砂浆面层表面平整度: 5 4踢脚线上口 4 4平直:缝格平直: 3 3大理石、花岗岩面层允许偏差:( ±m m) 普通水磨石面层333表面平整度: 1.0缝格平直: 2.0接缝高低差: 0.5踢脚线上口平直: 1.0板块间隙宽度: 1.010)、安全注意事项:1、清理楼、地面时,禁止从窗口直接向外抛扔垃圾等杂物.2、剔凿地面时要带防护眼镜.3、夜间压光地面时,应采用 36 伏低压照明设备.4、非机电人员不许动用机电设备.5、市内推手推车,拐弯时要注意防止车把挤手.6、用垂直运输机时,要排专人指挥,注意联络信号.7、以上条例人身伤亡事故自负及每项罚款 50~500 元1)、单排脚手架不能用于半砖墙,180 墙,轻质墙等墙体的建造.2)、单排脚手架小横杆在墙上的搁置长度不小于 24cm.门窗洞口两侧24 cm 和转角处 24 cm 的范围内,梁和梁垫下及某摆布 37 cm 范围内不能留脚手眼.3)、大横杆绑在立杆里面,接头应大小头搭接,小头放在大头上,搭接长度不小于 1.5 米,绑扎不小于 3 道,接头位置要上下里外错开,同一步架内,两根大横杆接头不应在同一跨度内.4)、小横杆应绑在大横杆上,单排架小横杆大头靠里,靠立杆的小横应于立杆绑扎,上下相应的小横杆应分别绑在立杆的不同两侧面 ,以使立杆能沿中心受荷,小横杆端头伸出大横杆的长度不小于 30 厘米. 5)、在纵墙两侧,从下到上连续设置剪力撑, 剪力撑与大横杆、立杆的交叉点应全部绑扎.两步以上脚手架,施工层第一步绑 1~1.2 米高的两道护身栏杆,并设 18cm 高的挡脚板.6)、四步以下的脚手架设暂时支撑,待搭到以上时在设抛撑,拆除暂时支撑,架高大于 7 米,不便设抛撑时,应设置连接墙点与建造物坚固连接,连接点竖向每隔 4 米纵向每隔 7 米设置一个连墙点的做法, 在墙内侧放短木棍,用 8 号铁丝穿过捆牢短木棍以拉紧架子的立杆, 同时,将小横杆顶住墙面,未经许可,严禁任何人拆除连墙点.7)、安全网架设;里脚手砌外墙,要沿墙外加设安全网,以保证施工安全,架设安全网时 ,外要高于里口 ,两网搭接应绑扎坚固 ,施工过程中经常对安全网进行检查维修,必须严禁向安全网内扔其他杂物 ,安全网随楼层施工进度随层上升,同时,下面隔 3~4 层的部位设置一道安全网.8)、平网的宽度不得小于 3 米,立网的高度不得小于 1.2 米,每张网的分量不宜超过 15 公斤.9)、每一个安全网必须有国家指定的监督检测部门批量验证和检验合格证.10)、脚手架拆除;1、脚手架拆除时,划分作业区,周围设围墙或者竖立警戒标志,地面设专人指挥,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2、作业人员,必须带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鞋.3、拆除顺序应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原则,既先拆栏杆、脚手板、剪力撑、斜撑,后拆小横杆,大横杆、立杆等,并按一步一清的原则一次进行,严禁上下同时拆除作业.4、拆除时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个人有关的结扣时,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5、拆除时不应碰坏门窗、玻璃等物品.6、拆下的材料严禁抛掷,用绳索拴住,利用滑轮满满的下运,运到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点,随拆随动,分类兑放,当天拆当天清.7、在拆架过程中 ,不得中途换人,如果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待清晰后方可离开.8、以上条例人身伤亡事故自负及每项罚款 50~500 元11)、各种脚手架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支搭和使用脚手架的负责人及安全员共同进行检查,履行交接验收手续.1) 屋架制作根据施工规范及技术交底制作.2) 檩木安装时每各一个屋架用 8 号铁丝与屋架绑扎坚固.3) 锯屑保温时按设计要求保证厚度,要均匀.4) 以上条例人身伤亡事故自负及每项罚款 50~500 元甲方: 和龙市龙飞公司第一项目部乙方:年月日1)、作业队任何人要绝对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不听或者迟延时间者罚款 100 元.情节严重者开除.2)、施工场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分品种规格要按平面布置图堆放整齐、归方马垛,不许乱放乱堆.不符合要求的罚款 100 元.3)、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落地灰、钢筋头、木料头、砖头等和其它余料及时回收和清理好 ,否则根据情节严重罚款50~100 元.4)、工具、设备 ; 每天下班前工具和设备、必须清洗干净 ,并应指定地点放置整齐,施工之中损坏的工具和设备 ,应即将送到维修地点.违反规定者罚款 50~100 元.5)、原材料加工; 钢筋、木材和其它材料必须按规定尺寸,计划好后合理加工 ,严禁长料短用 ,大材小用等浪费现象 .伙食员不得把 10cm 以上木方及 0.3m 以上的木板当烧材用.不符合要求的罚款 100 元.6)、施工场地不许随意大小便,违反罚款 100 元.7)、严禁在防火区域玩火或者吸烟,违者罚款 100 元.浮现火灾等事故,后果自负.8)、不许偷,卖工地任何工具,材料和其它任何东西否则罚款 500元,并开除,知情不报故意包庇者按同犯处理.9)、不许打闹,不许结帮打群架,入有,主谋法 200 元.协从者罚款50 元,造成严重后果者开除,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10)、乙方必须服从公司、项目部领导和安排,如本工程外,外地有施工任务时通过公司和项目布批准认可 ,可以调动施工队,如违约规定时罚款工程项目造价 80%资金.甲方: 和龙市龙飞公司第一项目部乙方:1.土方工程 (1)2.土方回填 (2)3.砌石工程 (3)4.砌砖工程 (5)5.模板工程 (8)6.钢筋工程 (10)7.混凝土工程 (12)8.抹灰工程 (14)9.楼地面工程 (16)10.脚手架工程 (18)11.屋面工程 (20)12.违反现场管理规定的处罚条例 (21)为了抓好施工现场的管理、达到优良工程的目标,现至诚建造工程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规定以下质量、安全管理惩罚条例。

工地质量安全处罚条例

工地质量安全处罚条例

工地质量处罚条例(补充)为了加强项目管理,加大质量、安全的管理力度,特制订本条例如下:1、对质监站、监理、施工员下发的整改通知单不及时整改的除按要求整改外,每条罚款5000元,(已整改合格的除外),罚款后再不执行的每条罚款10000元,如果再不执行的上报总公司,强行清场。

2、防护栏杆未及时防护或防护不严,或起不到防护作用给工地带来安全隐患的,每一处处罚2000元。

3、外脚手架下建筑垃圾每施工一个楼层要及时清理干净,包括架体上掉落的建筑材料,规定在施工完楼层砼及每层砖砌体施工完后的第三天,检查每发现一处罚款2000元。

4、临街、临路的防护棚及钢筋制作防护棚,安全通道,必须按有关规定精心搭设,搭设不合格的及时整改,如不及时整改和整改不合格的每次罚款5000元。

5、外脚手架上堆放建筑材料,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

6、从脚手架上或临边从高处往下扔材料及建筑垃圾,每次罚款1000元。

7、不戴安全帽、不戴胸牌及乱戴安全帽,每人次罚款50元。

8、机具操作不按规程进行操作的每人罚款1000元。

9、对用电不规范,每次罚款100元。

10、蜂窝,麻面每超过10cm²,除处理外,每处罚款2000元,严重者进行返工,除承担返工材料、人工费外,罚款1000元。

11、因超振或漏振而形成孔洞而出现柱子断层、烂脚现象,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每次每处罚款1000元。

12、对轴线偏移、高程偏差及柱子垂直度发生偏差,严重者进行返工,班组除承担返工的的所有费用外,还要承担5000~10000元的罚款。

13、砼浇筑进行砼养护,在规定的时间内没进行养护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垫层、楼层板面浇筑砼后,砼面不平整的每次罚款500元。

14、水电预埋漏埋或埋错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

以上条例望各班组认真执行。

(原签订的安全、质量生产责任状仍然有效;如有冲突以本条例为准。

)。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一、钢筋1、钢筋绑扎过程中严禁出现缺筋少筋现象发生,如发现处以5000元/次罚款,并在会议上点名批评。

2、马凳数量不足、钢筋间距不均匀、钢筋绑扎不牢固、较大面积出现丢扣漏扣及钢筋污染面积较大等情况,先提出警告,如连续3次以上(含3次)出现同一现象,视情况处以200元以下(含200元)罚款。

3、钢筋加工过程中严禁乱堆乱放、不按下料单加工、随意乱切钢筋、钢筋套丝长度不足或超长等现象,如发现视情况处以警告或1000元(含1000元)罚款。

二、混凝土1、必须配备专业振捣人员并持证上岗,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核查,如发现人证不符现象处以200元/人次罚款。

2、混凝土养护必须由专人负责,2小时/次,7天后改为4小时/次,共养护14天,并做好养护记录,项目部人员进行巡查。

如发现养护不到位现象处以500元/次罚款;未进行养护处以1000元/次罚款。

三、模板1、模板支撑必须牢固、板顶平整、墙体垂直、位置尺寸及标高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梁(板)底及柱根处必须清理干净,如未达到要求且偏差较大者,视情况处以100~500元罚款。

2、模板支撑必须按方案施工,如出现支撑不足现象,处以1000元/处罚款。

3、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严禁提前拆模,拆除过程中严禁撞、砸下部混凝土,一经发现处以1000元/次罚款。

4、模板使用前必须清理干净,变形、破损等模板必须修复后方可用于施工,如发现视情况处以500元以下(含500元)罚款。

四、其他1、楼层清理必须到位,如发现清理不到位现象视情况处以300元以下(含300元)罚款。

2、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如出现涨模现象,需要进行剔凿,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剔凿,如发现剔凿不到位现象视情况处以300元以下(含300元)罚款。

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处罚条例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处罚条例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处罚办法为了加强项目部质量管理的力度,达到提高工程质量,杜绝质量事故,特订如下规定:1. 施工单位必须自觉地接受甲方及监理在工程质量方面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意见,施工单位要认真进行整改,及时把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业主、监理单位。

2. 施工单位进场后需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部管理人员资质、特殊工种岗位证书,报监理单位审核,对未持证上岗者要求立即退场。

否则处罚款2000元∕人•次。

3、为了及时发现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实行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周检查制度。

星期五下午由总监主持,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

对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监理工程师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到位,否则罚款2000元。

同样问题重复出现则每次罚款5000元。

4、所有进场材料均必须同时提供合格证,严格执行报验制度,并及时由监理见证取样送检测机构做二次检测。

若二次检测不合格立即退场,严禁使用。

否则每次处罚款10000元。

指定材料须待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封样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违反上述规定,处以罚款 2000 元。

5、施工单位必须坚持工序报验制度,未经报验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次违规罚款5000元且无条件返工。

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由施工单位负责返工处理,并罚款 20000元。

6、施工单位在分项工程施工中,要做到样板引路,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对质量认可,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造成质量不合格,除返工外,罚款5000元。

7、施工单位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罚款2000元。

8、施工单位未能按约定的时间及时上报施工方案、工程月报、进度计划,甲方有权缓付或停付工程进度款。

9、如施工单位未制订合理的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发生损失的处以2000元/项的罚款。

10、工程质量通病按每个点项处以 500 元罚款。

11、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12、混凝土浇捣时,施工方必须有管理人员到场指挥,如发现管理人员未到现场罚款2000元;浇捣完毕后按规范要求必须及时有专人进行养护并到位,养护周期不少于7天,每天不少于3次,否则处以罚款2000元∕天。

安全质量管理处罚细则范本

安全质量管理处罚细则范本

安全质量管理处罚细则范本第一条违反规定的行为扣分标准1. 生产作业场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次扣10分;2. 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每次扣5分;3. 未按照安全防护要求佩戴安全装备的,每次扣5分;4. 未按照安全规定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的,每次扣5分;5.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每次扣10分;6. 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每次扣5分;7. 未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每次扣10分;8. 其他未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每次扣分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条总分和处罚措施的确定1. 按照扣分标准计算每个单位的总得分;2. 总分在0-30分的,给予警告并进行安全教育;3. 总分在31-60分的,罚款5000元;4. 总分在61-80分的,罚款1万元,并责令整改;5. 总分在81分以上的,罚款3万元,并责令整改,并由有关主管部门宣布该单位的安全事故隐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条罚款的缴纳1. 被处罚单位在接到罚款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2. 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每逾期1天加收罚款金额的1%作为滞纳金;3. 逾期3个月仍未缴纳罚款的,将移交至有关部门进行强制执行。

第四条整改措施的要求1. 根据处罚决定通知书的要求,限期进行整改;2. 整改期限一般为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3. 整改完成后,需提交整改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主管部门进行评估验收。

第五条处罚结果的公示对被处罚单位的处罚结果进行公示,包括单位名称、处罚原因、处罚措施和处罚结果等,以警示其他单位加强安全质量管理。

第六条追究责任1. 对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3. 同时对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联合惩戒,形成震慑效果。

第七条附则1.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2. 本规定由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质量处罚条例

质量处罚条例

质量管理处罚细则针对各栋号出现的混凝土浇筑质量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对劳务班组操作人员处罚办法如下:1、浇筑完成混凝土面高度与设计标高不符,误差大于1cm,罚款50元/处。

2、模板接茬不顺直,浇筑完成后表面存在凹凸不平现象,罚款50元/处。

3、钢筋加工、绑扎不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的,罚款100元/次。

4、板面漏筋,罚款50元/处。

5、阴阳角拼缝不严密,漏浆造成阴阳角蜂窝麻面,罚款50元/处。

6、涨模造成混凝土面变形大于1cm,罚款100元/处。

7、浇筑完成后墙柱钢筋移位大于2cm,罚款50元/次。

8、因墙根未封闭严实造成墙根蜂窝麻面,罚款50元/次。

9、墙、柱、梁、板浇筑完成后扭曲变形错位,罚款200元/处。

10、拆模完成后梁板漏筋或有木屑杂物,罚款100元/处。

11、浇筑完成后未与时养护,造成板面开裂,罚款200元/次。

12、墙柱下口与楼梯踏步收面不认真,造成板面粗糙不平,罚款50元/处。

13、混凝土未达到一定强度前,私自上人和材料破坏板面,罚款100元/次。

14、施工过程中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罚款50元/次。

15、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无管理人员、木工、钢筋工现场值班,罚款100元/次/人。

16、浇筑过程中擅自加水,改变混凝土水灰比的,罚款50元/次。

17、浇筑过程中施工缝未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处理,罚款50元/处。

18、楼层洒漏的混凝土未与时清理干净,罚款50元/处。

注:若发生本条例以外质量问题,项目部根据工程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下发人:接收人:时间:年月日中建·翰林苑项目部。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建筑施工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处罚制度一、施工企业1、施工企业应按要求设立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不到岗,检查缺岗一次,罚款1000元。

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不到岗,检查缺岗一次,罚款500元/人。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违规操作的,每人每次处罚500元.2、未对涉及结构质量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或取样送检弄虚作假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罚款。

3、浇捣楼面砼,负弯矩钢筋未设置钢筋马凳,底筋未放置保护层垫块,未搭设马道的,梁、柱拉结筋不符合要求的,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次处罚2000元。

4、未经基槽、基础、主体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5000元罚款.5、施工技术资料及安全资料不及时、不齐全的,定期不上报的,每检查到一起罚款2000元。

6、施工现场无项目部办公用房,未封闭围档作业,在建工程内住人,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起罚款1000元;无五牌一图、管理制度、职责未上墙,材料乱堆乱放,工地脏乱差,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起罚款500元;高空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罚款1000元。

7、施工用电无专项施工方案、不使用配电柜、少一级配电、少一处漏电保护和接地保护、线路乱搭乱拖、配电箱不使用标准铁制箱等,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规范的,每起罚款1000元.8、作业人员施工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处罚1000元。

9、使用独臂吊或吊篮作业的,强行拆除,并处以1000元罚款.10、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后,不及时整改并书面回复仍然强行施工的每起罚款5000元,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除每起罚款5万元外,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11、施工企业根据合同规定的工期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以此作为管理的目标,对施工的全过程经常进行检查,对照,分析,及时发现实施中的偏差,如因总体进度计划不准,造成工程工期拖延,每拖延1天罚款5000元,并承担违约责任。

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处罚条例

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处罚条例

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处罚条例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标准,保障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切实做好质量防范及综合治理工作,并根据工程现阶段质量管理需要,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参见单位商讨制定本制度,经共同签发有效。

1、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处罚措施:1.1 施工不符合设计图纸、规范及工艺要求,在书面指出要求时间内未整改到位,处以罚款500元/ 次。

1.2 混凝土外观质量管理处罚措施:1.2.1 後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因玲浇捣原因造成楼面标高、平整度超标(表面平整度允许误差8 mm,标高允差±0 mm)且整层平均合格率V 85%时,每层次罚款500元。

1.2.2 因碇浇捣时标高控制不严,造成露面板、梁明显露筋时每处罚款200元;因磴浇筑前,对浇筑工作面没有按要求清理到位,造成玲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结构构件内存在明显的建筑垃圾时,每次每处罚款100 元。

1.2.3 碇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因玲浇捣原因造成缺陷,如蜂窝、麻面大于150mmx150 mm 每处罚款500元。

(修补处理前必须由项目部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征得甲方或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加倍处罚)因振捣不到位造成楼板碇结构渗漏,每处处以500元罚款。

1.2.4 後浇筑完毕后,楼面後观感质量差,有明显脚印、严重起砂、严重麻面、明显裂痕时每处处以500元罚款;因後浇捣未按要求进行操作,造成严重漏振、明显冷缝、出现孔洞,对结构质量有一定影响时,每处罚款2000 元。

1.2.5 每月需认真检查後结构渗漏及开裂情况,将项目部检查及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如发现虚报、瞒报或处理不及时的每次处罚500 元。

1.2.6 後的实体检测必须符合相关施工规范要求,对隐瞒或虚报後实体检测质量的以及实体检测不能满足要求的,根据情况给予处罚2000 元或以上的罚款。

1.2.7 後施工中,施工缝的留设位置应正确,後试块的留设及养护应符合要求,结构断面、楼板厚度等应满足规范要求;後强度评定符合设计要求,一处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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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春天工程
项目施工安全质量管理责任状
为打造滨江春天靓点工程,文明施工,树立公司形象,贯彻落实对在项目高质量、高标准的监管方针,督促各类人员按照建筑施工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随意性、盲目性和冒险性。

落实各项安全、质量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质量隐患,从而确保所建的滨江春天工程项目优质、高效地完成;增强的施工管理管理意识,结合本项目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参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让各班组人员加大管理力度、发扬团结的团队精神,确保工程如期顺利地完成。

一.严格执行工程各班组《承揽合同》的全部内容,若合同条款与本办法有类同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二.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规定:
三.质量管理条例
1.施工现场三检制度:
(1)“三检”即班组自检﹣→班组交叉检查﹣→项目部专项检查。

(2)报检程序:在班组自检后,进行交叉检查,待合格后通知项目部专项检查(质检员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会同监理、业主一并参加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如有不经检查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的,项目部将对班组处罚:2000元/层,返工费用自理。

(3)整改要求:如有经检查不合格,项目部质检员以书面形式要求班组明确整改内容,如因第一次整改不合格,班组针对整改内容完成后,应再一次书面形式通知项目部进行复验,对复验不合格项目部将进行处罚,并再次以书面形式通知班组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善。

如有检查不合格拒绝整改的,项目部将加倍处罚,并责令整改,严重的责令停工整顿。

2.申报程序
(1)砼浇筑报申程序:班组应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部浇筑砼的量、开盘时间;在各工序“三检”全部通过检查合格,项目部完善砼浇筑令签字手续才可进行。

如“三检”不合格,不能如期浇筑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班组承担。

(2)模板拆除报申:砼保养期达到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拆除,拆除前班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项目部审核签字认可后,才准许拆除,如有达不到规范要求强行拆模,项目部将进行5000元/次处罚,并责令恢复。

四.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以质量求生存。

为了搞好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施
工,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条例:
1.钢筋制作、安装组:
(1)不按料表下料的罚款100元/根;
(2)下料错误(直径、规格、尺寸)的罚款,50元/根;
(3)对焊接头错位超过规范要求20%的罚款,50元/根;
(4)不按规范要求架设马櫈的罚款,100元/处;
(5)浇砼时下层落地钢筋未捡完的罚款,20元/根;
(6)规格、直径、数量绑扎错误的罚款,20元/根;
(7)搭接长度不足规范要求或超过20%以上的罚款,50元/根;
(8)竖焊、水平焊接头错位超过规范要求20%以上的罚款,50元/根;
(9)腰筋、拉钩、板负筋漏绑的罚款,10元/根;
(10)加密区梁、柱箍筋绑扎数量不足的罚款,20元/处;
(11)梁节点锚固长度不足或过大的罚款,50元/处;
(12)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的罚款,1000元/层。

2.模板组:
(1)柱垂直、截面尺寸误差在5㎜以上的罚款50元/根;
(2)梁的轴线位移超过规定的5㎜以上的罚款50元/根;
(3)梁、板的标高超过规定±3㎜以上的罚款20元/处;
(4)梁的截面尺寸超过规定±5㎜以上的罚款50元/处;
(5)过梁及卫生间吊模成型后尺寸偏差10㎜以上的罚款50元/处;
(6)出现爆模、炸模的罚款200元/处;
(7)模板支撑完毕后,砼浇筑前材料未收拾整齐的罚款100元/次;
(8)每层楼拆模后扣件、步步紧等罚款50元/个;
(9)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的罚款,1000元/层
3.砼浇筑组:
(1)浇筑前不搭设跳板踩跨副筋的罚款100元/处;
(2)上料计量不按配合比操作的罚款500元/次;
(3)板面收平表面高差大于10㎜或收平不绷线的罚款100元/处;
(4)落地砼漏捡的罚款50元/处;
(5)外观:蜂窝、孔洞、疏松、麻面的罚款500元/处;
(6)外观裂缝的罚款1000元/处;
(7)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的罚款1000元/层。

4.砖砌体组:
(1)上料计量不按配合比操作的罚款500元/次;
(2)轴线位移、垂直度、平整度、层高、门洞尺寸、水平灰缝不按质量验收标准的罚款20元/处;
(3)落地灰、收刀灰未清理的罚款100元/桶;
(4)综合实测低于95%的罚款100元/次;
(5)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的罚款1000元/层。

(6)砌筑材料未充分湿水,干砖上墙罚款500元/次,并拆除重做,材料浪费处另计处罚。

5.抹灰组:
(1)上料计量不按配合比操作的罚款500元/次;
(2)垂直度、平整度、阴阳角、勒角不按高级抹灰质量验收规范执行的罚款,50元/处;
(3)楼面砂浆未收拾干净的罚款50元/处;
(4)综合实测低于95%的罚款100元/次;
(5)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的罚款1000元/层。

(6)施工前,基底没充分湿水,或做界面处理、防裂网设置,直接粉刷按1000元/次,并铲除重新施工,材料浪费另作处罚。

6.外架组:
(1)外架的搭设跟不上主体进度的罚款2000元/层;
(2)“四口、五临边”及架体架设不到位的罚款100元/处;
(3)其它架设不符合安全生产规范的罚款100元/处。

(4)作业人员出现无证上岗,高空作业无防护措施,除作业人员罚款外,班组按2000元/次罚款。

7.其他:
(1)防水基层太平整,蜂窝麻面等,罚款2000元/次。

(2)各班组没及时按要求完成项目部工程进度影响后续班组正常施工,按2000元/天罚款。

(3)泥工、钢筋工、木工班组等在特殊岗位高空作业无防护措施,除作业人员罚款外,班组按2000元/次罚款。

五.其它
1.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者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性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具、赌资,并视情节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2.本工地职工无论是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不要在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
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外,本工地项目也要视情况按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罚。

3.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件,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及其它,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当事人承担外,视情况罚款最低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4.各班组的管理人员,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外出必须经项目部的同意,并批示请假条,否则视情节处以200元/次的罚款。

六.说明
1.以上处罚为每人或每次违反的罚款,有多人或多次违反罚款进行累加,如果情节严重或多次出现违反同一规定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加重处罚力度。

2.班组人员不服从指挥、安排、故意拖延工期的一并加倍重罚。

3.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事故的,在事故处理后另行加重处罚。

4.所有罚款均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5.被处罚人有异议的,可在三日内上诉,经领导核实,对确有错误的处罚,可以撤销。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无理取闹,打击报复,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加重处罚。

6、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各班组人员必须按本《项目施工安全质量管理责任状》执行。

7、本管理办法规定不足之处,参照公司及项目部其它管理规定执行;项目部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当酌情处理。

滨江春天工程项目部:班组长:
2015年1月5日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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