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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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杭州钢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2020年杭州钢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2020年杭州钢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2020年4月目录一、2019年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4)1、钢铁产业聚力蓄势,筑牢稳健经营之基 (4)(1)强化上下协同,实现“稳产顺产” (4)(2)重大工程铿锵落地,重点项目加速推进 (4)(3)技术创新持续发力,提质增效助推高质量发展 (5)(4)全方位对标挖潜,提升成本竞争力 (5)(5)聚焦绿色发展,扎实抓好安全环保工作 (6)2、环保产业稳中求进,拓市提质取得新进展 (6)(1)项目拓展建设工作常抓不懈 (6)(2)加强成本控制,全力保障运营稳定 (6)(3)固化技术攻关成果,强化核心竞争力 (7)(4)紧抓市场机遇,优化产业布局 (7)3、涉足数字经济产业,构建发展新格局 (8)二、行业格局和趋势 (8)1、钢铁行业 (8)2、环保行业 (9)3、数字经济行业 (10)三、公司核心竞争力 (10)1、钢铁产业 (10)(1)物流成本优势 (10)(2)宁波处于我国经济发展最具活力和潜力的长三角经济圈 (11)(3)“低成本、高效率”的经营机制,内部管理优势明显 (11)2、环保产业 (11)(1)环保产业链优势 (11)(2)技术领先优势 (12)(3)管理团队优势 (12)四、公司发展战略 (12)五、公司经营计划 (13)1、钢铁产业 (13)(1)加快实力建设,不断迸发搏击市场新实力 (13)(2)加快智慧建设,不断增添智能制造新智慧 (15)(3)加快绿色建设,不断迈出绿色发展新步伐 (15)2、环保产业 (16)(1)聚焦重大战略,强化拓展做大规模 (16)(2)聚焦重大工程,强化项目建设进度 (16)(3)聚焦标本兼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17)(4)聚焦高新申报,强化科技创新建设 (17)3、数字经济产业 (18)(1)着力抓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建设收尾,精心组织设备联机调试,确保项目早日投入营运 (18)(2)着力构建高效运维体系,探索优化运行模式,提升运维效益和服务质量 (18)(3)着力优质客户挖掘对接,拓宽机柜招租营销途径,提高机架上柜率 (19)(4)着力加强专业管理,持续提升管理规范化精细化。

杭州钢铁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

杭州钢铁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

杭州钢铁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
杭州钢铁股份公司是一家大型钢铁生产企业,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如何科学有效的管理公司的财务,成为企业前进的根本。

针对这一问题,杭州钢铁股份公司制定了一套财务管理制度,包含了
如下内容:
1.财务预算管理
公司成立时间较长,具有较强的行业经验,对生产、销售等工作进行
精准的财务预算。

在编制预算时,分别从市场竞争力、资金风险、利
润数据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逐步地形成了财务预算管理方案。

2.财务报表制度
公司针对财务管理制定了详细的财务报表制度,按月、季度及年度制
定各级报表,保障财务人员与管理层能够做好财务管理和资源配置工作。

3.资金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中重点强调了资金管理管理。

按照预算方案,对预算中
的各项资源进行分类、分级、分配和及时监测。

组织公司管理人员理
解预算执行情况,以便根据情况做出及时的财务决策。

4.成本管理
在成本管理制度中,公司强调从产品研发、生产及营销等角度,全面
掌握每一项成本,形成较好的成本数据记录模式,对未来的生产财务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5.审计制度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特别注重审计制度的建设,健全审计机构与财务管理部门的沟通机制,对财务危机及风险进行预警和解决,为公司未来的财务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总之,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企业一定能更有效地进行财务管理,实现财务目标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的管理,大幅度提升企业业务水平及市场竞争力。

杭州钢铁股份公司的成功表明了理性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司的生存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条例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条例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条例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的职责,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董事会高效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董事会是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三条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

第二章董事会的组成第四条董事会由11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杭钢股份的发展

杭钢股份的发展

杭钢股份的发展
杭钢股份成立于1958年,是中国钢铁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

经过多年的发展,杭钢股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不锈钢生产企业之一,同时也是中国最大的铁合金生产企业之一。

杭钢股份在技术创新方面一直走在前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多项核心技术和专利,如高温合金钢、高磷钢、食品级不锈钢等。

公司还积极推动绿色制造和循环经济,使其生产过程更加环保和可持续。

在市场拓展方面,杭钢股份不断加强与国际知名企业的合作,开拓国际市场。

同时,公司也加大了国内市场的开发力度,拓展了新的应用领域,如医疗器械、电子设备等。

杭钢股份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通过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赢得了广泛的客户信任和认可。

公司的不锈钢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汽车、电子、医疗等各个领域,并在国内外市场上占据了领先地位。

未来,杭钢股份将继续秉承“创新、协同、共赢”的核心价值观,不断推动技术创新和品质提升,打造国际一流的钢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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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钢关停安置细则

杭钢关停安置细则

杭钢关停安置细则1. 引言近年来,随着国内钢铁行业的不景气,杭钢集团面临着巨大的经营压力。

为了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杭钢集团决定进行关停调整,并制定了一系列的安置细则,以确保职工权益的保障和良好的社会稳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杭钢关停安置细则。

2. 调整原因杭钢集团作为国内重要的钢铁企业之一,长期以来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近年来国内钢铁行业遭遇严重过剩产能和市场萧条的困境,使得企业陷入了经营困难和亏损的境地。

为了保证杭钢集团的可持续发展,企业必须进行关停调整。

3. 关停安置细则3.1 关停程序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杭钢集团制定了详细的关停程序。

首先,由企业领导团队制定关停计划,并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然后,在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备后,进行与工会和职工代表的协商,以确保职工权益的保障。

最后,根据关停计划,按照分批次、分阶段进行关停工作。

3.2 职工安置为了确保职工的权益,杭钢集团采取了一系列安置措施。

首先,对于符合条件的职工,在关停期间给予工资保障,确保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其次,为职工提供就业创业培训,提升其就业竞争力和创业能力。

同时,协助职工寻找合适的就业机会,并与用人单位进行对接,推荐职工就业。

如果职工选择创业,还将提供创业资金和政策扶持。

另外,杭钢集团还建立了职工帮扶基金,为职工提供一定的帮扶和救助。

3.3 社会影响应对杭钢集团关停对当地经济和社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应对这些影响,杭钢集团积极与当地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益组织合作,采取一系列措施稳定社会就业和社会秩序。

例如,与当地政府共同创办就业服务中心,提供职业培训、就业咨询等服务;与当地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劳务输出、转岗安置等工作;与社会公益组织合作,开展帮扶活动、捐赠等。

4. 结论杭钢集团关停安置细则为职工权益的保障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通过详细的关停程序和职工安置措施,杭钢集团有效地减少了关停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并为职工提供了良好的安置保障。

钢铁管理制度

钢铁管理制度

钢铁管理制度钢铁管理制度是指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旨在规范钢铁企业的经营行为、产品质量、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及企业内部管理,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保障员工权益,履行环保责任和社会责任。

一个有效的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钢铁生产效率、产品品质和企业形象,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钢铁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企业治理制度企业治理制度是企业的基础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章程、监事会章程和总经理办公室章程等,规定了企业的权责与职责、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分工、经营管理决策程序等。

企业治理制度有助于企业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决策管理体系,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进行。

2.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安全管理制度是钢铁企业保障员工安全和生产设备安全的重要制度体系,包括生产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事故报告制度等。

通过建立健全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避免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生产设备的完好和稳定运行。

3. 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是钢铁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的关键,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程序、检验验收规程和产品投诉处理程序等。

建立和实施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有助于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可靠,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用户满意度。

4. 环境保护制度环境保护制度是钢铁企业履行环保责任的重要手段,包括环境管理体系、污染物排放监控程序、废水废气处理措施和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等。

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制度有助于企业合法合规地实施环保措施,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5. 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是钢铁企业的财务管理基础,包括资金监管制度、资金使用程序、资金归集和使用制度等。

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有助于企业合理配置资金资源、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确保企业资金安全和财务健康。

综上所述,建立和实施完善的钢铁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企业在建立管理制度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切实落实到位,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和持续改进,以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成本控制案例(1)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成本控制案例(1)
面临复杂的经济环境,迫使公司强化以低成本运营体系建 设为手段,不断提升成本比较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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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杭钢坚持走内涵挖潜的发展道路,钢铁产 量增长了十余倍,能耗、人均劳效和优特钢比例等主要指 标步入国内同类型钢铁企业前列。在2010年全国钢铁业 产销两旺的背景下,资源、电力供应、铁路运输持续紧张, 价格居高不下。杭钢股份抓住影响经济效益的主要指标和 关键环节,以降低物料消耗和可控费用为重点,推动对标 挖潜和成本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在不依靠低成本原材料 和大型装备的条件下,2010年吨钢净利润达到105元,效 益显著。
长期以来,钢铁业已经形成了比较传统与成熟的考核管理 模式,即二级生产单位以成本控制为中心,集团公司以利 润为目标。在这种管理模式下,二级单位注重的是产量、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财务成本指标的完成,生产单位的产 能发挥对成本指标的完成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种考核 方式在市场运行较稳定时,对公司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在目前经济发展日趋复杂的情况下,传统成本管理模式 则面临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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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日本、韩国、美国等国家不但钢铁制造技术水平处 于世界领先,而且在成本管理方面也有自己的成功之处。 例如,日本新日铁公司较早采用了适合于钢铁企业生产的 计算机信息系统,从而有利于提高效率、缩短交货期和降 低生产成本。韩国浦项钢铁公司采用扁平化管理模式,建 立了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使得浦项产品成本低、生产效 率高。美钢联钢铁公司主要针对原料、能源消耗、劳动生 产率等经济技术指标实施重点控制,对制造费用实行预算 管理。美国内陆钢铁公司建立标准成本制度来实施成本控 制。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股份)成立于 1998年2月26日,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7〕 164号文批准,由杭州钢铁集团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以 其所属的焦化厂、炼铁厂、转炉炼钢厂、电炉炼钢厂、中 型轧钢厂、热轧带钢厂、无缝钢管厂、热轧薄板厂等八个 生产厂和杭州钢铁集团公司部分管理部门等经营性资产投 入,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钢铁行业的市场监管与合规管理

钢铁行业的市场监管与合规管理

钢铁行业的市场监管与合规管理近年来,钢铁行业一直是我国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然而,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和企业数量庞大,钢铁行业的市场监管与合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监管机制、合规要求和案例分析三个方面阐述钢铁行业在市场监管与合规管理方面所面临的挑战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监管机制钢铁行业的市场监管主要由政府监管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共同负责。

政府监管部门负责制定监管政策、执法检查和处罚违规行为,而行业自律组织则负责协调行业内部的规范制定和监督执行。

这种联合监管机制为钢铁行业的市场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合规要求对于钢铁企业而言,合规管理是确保企业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的基础。

在市场监管方面,钢铁企业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合规要求进行落实:1. 环境合规:钢铁企业需要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减少大气、水质和土壤污染,推进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2. 安全合规:钢铁企业必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人员和财产安全,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应对突发事件。

3. 质量合规:钢铁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钢铁企业应加强质量控制,提高产品质量,为市场提供合格的产品,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三、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了解钢铁行业的市场监管与合规管理,以下是两个典型案例的分析:1. 案例一:某钢铁企业环境问题曝光近期,某钢铁企业由于环境问题多次被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调查发现,该企业存在环境治理不到位、污染物排放超标等问题。

这一案例暴露了该企业在环境合规方面的不足,也突显了监管部门对该企业的监管不力。

解决方案:监管部门应加大对钢铁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对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同时,钢铁企业要加强环境治理,投入更多资源用于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

2. 案例二:行业自律组织加强合规管理一家行业自律组织近期发布了《钢铁行业合规管理指南》,明确了钢铁企业在市场监管和合规管理方面的要求,并建立了监督机制。

该指南对环境、安全、质量等方面要求详细,为行业内的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企业信用报告_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目录
一、企业背景 .........................................................................................................................................................5 1.1 工商信息 ......................................................................................................................................................5 1.2 分支机构 ......................................................................................................................................................5 1.3 变更记录 ......................................................................................................................................................5 1.4 主要人员 ....................................................................................................................................................14 1.5 联系方式 ....................................................................................................................................................14

杭州钢铁股分总领导工作条例14页

杭州钢铁股分总领导工作条例14页

杭州钢铁股分总领导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明确总领导的职责,保障总领导高效、和谐、标准地行使职权,爱惜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增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进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钢铁股分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总领导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建设、经营治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总领导的任免
•• •第三条公司总领导由董事会聘用或解聘,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由总领导提名,董事会聘用或解聘。

除董事长不得兼任总领导职务外,董事可受聘兼任总领导、副总领导或其他高级治理人员,但兼任总领导、副总领导或其他高级治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第四条公司设总领导一人,副总领导假设干人,和公司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治理人员组成公司总领导班子,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治理的决策和指挥中心。

•• 第五条总领导及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能够连任。

第六条总领导应具有以下条件:。

刍议杭钢股份成本控制体系

刍议杭钢股份成本控制体系

刍议杭钢股份成本控制体系作者:姚玉良陈颖来源:《商业会计》2013年第12期摘要:成本上升是制约钢铁企业快速发展的主要因素,钢铁企业应尽快建立一套有效的成本控制体系。

树立成本控制意识,落实低成本战略,在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将成本降到最低,从而促成行业中低成本企业。

获得更高的市场和利润,是钢铁企业迫切需要考虑的问题。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股份)在成本控制体系方面的建设颇有成效,本文对杭钢股份成本控制体系进行分析,分析其优势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为国内钢铁企业成本控制提供信息参考。

关键词:杭州钢铁成本成本控制前,国际钢材市场供大于求,市场需求向着多品种、小批量、高频度、高质量(高附加值)、短交货期的方向发展。

钢铁工业竞争主要表现在质量、生产成本和运输成本上,高能耗、高成本的生产模式一直制约着钢铁业的发展。

资源的稀缺性与生产用料的高损耗性形成矛盾,成本控制的重要性日益明显。

我国的大型钢铁企业应认真学习国外先进经验,立足自身研制出一套高效低耗的成本控制体系。

杭钢股份通过合理调整成本与收益,基于供应链(包括产品研发、用料燃料采购、产品生产、产品销售)以及贯穿整条供应链的物流,制定出符合自身特色的成本控制体系。

本文将主要阐述杭钢股份在采购阶段、生产阶段、销售阶段的成本控制。

一、杭钢股份的成本控制(一)采购阶段的成本控制。

采购部门提高管理水平,做好物资运输工作,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据准确,在够用的基础上尽可能的降低库存,既满足各部门的用料需要,又降低仓库库存成本。

时刻关注市场行情变化,根据自身的用料需要,采取灵活的采购策略和定价机制。

货比三家,对燃料、铁矿砂进行性价比测评,严格控制供料的质量。

全面树立优质低成本的采购理念,坚持将细节做到极致,全方位、全流程的降低成本,建立一套完善的低成本采购体系。

同时,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确定低成本采购的最佳途径,规避价格制高点。

(二)生产阶段的成本控制。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纲要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纲要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纲要为推动本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纲要。

第一章股东与股东大会第一条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

公司确保所有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

第二条公司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公司积极建立与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倡导股东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和安排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在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股东大会讨论的事项,充分披露提案的内容。

第四条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

第五条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充分兼顾董事的代表性和中小股东的意愿。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有关条件的股东可向公司股东无偿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投票权征集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第七条公司股东大会邀请指定媒体记者参加,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舆论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制定《股东大会工作条例》,对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作出明确的规定,规范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第二章建立规范的关联交易关系第九条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

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第十条关联交易协议必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对协议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杭钢股份治理纲要第十一条公司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人以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

第十二条公司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参照当地市场价结算。

若无当地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可依据,则按成本加成价或协议价执行,确保定价公允合理。

杭州钢铁股份公司总经理工作条例

杭州钢铁股份公司总经理工作条例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建设、经营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班子其他成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经理人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第四条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二至四人,以及公司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公司总经理班子,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决策和指挥中心。

•• 第五条总经理及总经理班子其他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总经理及总经理班子其他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十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熟悉生产经营业务和有关经济法规,擅于经营管理;(三)能够知人善任、集思广益,具有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四)年富力强,工作热情高、有强烈的使命感和开拓进取精神。

第七条《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班子其他成员。

第八条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于三个月前向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待董事会批准后离任。

如果在不利于公司的时候辞职和在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前因辞职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总经理应负赔偿责任。

钢铁监管方案

钢铁监管方案

钢铁监管方案引言钢铁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于国家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然而,在过去的发展过程中,钢铁行业也面临着环境污染、产能过剩、市场乱象等问题。

为了促进钢铁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制定和实施钢铁监管方案显得尤为必要。

监管目标本钢铁监管方案的目标是:1.降低钢铁行业的环境污染。

2.调整钢铁行业的产能结构,实现供需平衡。

3.规范钢铁市场秩序,防范和惩治违法行为。

监管措施环境污染治理钢铁生产过程中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固体废物排放等问题严重影响着环境质量。

为了降低环境污染,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推行清洁生产技术,提升钢铁企业的环保水平。

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限制高污染排放设备的使用。

3.加强水污染治理,提高废水处理效率。

4.鼓励钢铁企业合理利用循环经济的理念,降低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

产能调整当前我国钢铁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严重,为了实现供需平衡,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撤并关停落后产能,推动钢铁行业向高质量发展。

2.限制新增产能,避免产能过剩现象再次发生。

3.提高进口钢铁产品的关税,保护国内钢铁产业的利益。

市场监管钢铁市场存在价格垄断、不正当竞争和偷漏税等问题,为了维护市场秩序,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价格监管,打击价格垄断行为。

2.鼓励企业合规经营,建立健全的市场竞争机制。

3.建立钢铁市场监测系统,监测市场价格波动和供需情况。

4.加大对偷漏税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税收征管工作。

目标考核与评估为了确保钢铁监管方案的顺利实施和效果评估,我们将建立以下指标体系:1.环境指标:包括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水污染物排放量、固体废物处理率等。

2.产能指标:包括钢铁行业总产能、产能利用率等。

3.市场指标:包括钢材价格、市场份额、市场竞争情况等。

通过对以上指标的考核与评估,我们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钢铁监管方案的有效实施。

结论钢铁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环境污染、产能过剩和市场乱象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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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钢铁股份XX治理纲要为推动本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X公司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纲要。

第一章股东与股东大会第一条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

公司确保所有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

第二条公司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公司积极建立与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倡导股东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和安排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在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股东大会讨论的事项,充分披露提案的内容。

第四条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

第五条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充分兼顾董事的代表性和中小股东的意愿。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有关条件的股东可向公司股东无偿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投票权征集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第七条公司股东大会邀请指定媒体记者参加,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舆论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制定《股东大会工作条例》,对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作出明确的规定,规X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第二章建立规X的关联交易关系第九条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

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第十条关联交易协议必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对协议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第十一条公司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人以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

第十二条公司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参照当地市场价结算。

若无当地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可依据,则按成本加成价或协议价执行,确XX价公允合理。

第十三条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第十四条公司不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十五条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X关联交易行为。

第三章控股股东行为规X与公司的独立性第十六条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

第十七条公司的重大决策应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做出。

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第十八条公司与控股股东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第十九条公司经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兼任除董事以外的其它职务。

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董事、监事的,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公司的工作。

第二十条控股股东投入公司的资产应独立完整、权属清晰。

对公司的全部资产独立登记、建帐、核算、管理。

控股股东不得占用、支配公司资产或干预公司对该资产的经营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应独立运作。

第二十二条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

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不得向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下达任何有关公司经营的计划和指令,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

第二十三条控股股东及其下属的其他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第四章董事与董事会第二十四条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董事选聘条件和程序,保证董事选聘公开、公平、公正、独立。

第二十五条公司董事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严格遵守其公开作出的承诺。

第二十六条公司董事积极参加有关培训,了解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作为董事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第二十七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予的权限履行职权。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

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聘任公司经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条公司制定《董事会工作条例》规X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第五章独立董事制度第三十一条公司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并修订于《公司章程》中。

按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选聘独立董事。

第三十二条公司在2003年6月30日前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将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三十三条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六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三十四条公司根据需要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第三十五条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建立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并修订于《公司章程》中。

第七章监事与监事会第三十六条公司监事会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七条公司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十八条监事会的监督记录以及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的结果作为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九条公司监事积极参加有关培训,了解监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作为监事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第四十条公司制定《监事会工作条例》规X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第八章建立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第四十一条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或其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

独立董事、监事的评价采取自我评价与相互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十二条董事报酬的数额和方式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请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十三条经股东大会批准,可以建立必要的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董事正常履职可能引致的风险。

第四十四条公司目前对经理人员的考核采用经济责任制年终奖金制与职工XX评议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十五条公司董事会拟将推行经营者年薪制,建立《经营者目标责任制》,推行经营者薪酬与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

第四十六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向股东大会报告董事、监事履职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经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应获得董事会的批准和向股东大会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人员的薪酬应向公众披露。

第九章保护利益相关者第四十七条公司尊重银行及其它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

第四十八条公司与主要客户、供应商等建立良好的利益互动机制,坚持互惠互利原则,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四十九条公司向银行及其它债权人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其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做出判断。

第五十条公司通过工会、职代会反映职工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意见。

并实行“厂务公开,聘用干部公示”等制度,建立与职工直接沟通和交流的渠道。

第五十一条公司在保持持续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加强环境保护,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

第十章信息披露与透明度第五十二条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诚信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十三条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正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第五十四条公司公开信息披露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平等地对待公司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第五十五条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披露,公司选定的指定媒体为《中国证券报》、《XX证券报》、《XX证券交易所》。

其他公共媒体披露的信息,其内容应与在指定媒体上刊载内容相一致,并不得先于指定媒体刊载。

第五十六条公司信息披露实行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全体成员就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五十七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信息披露事宜,包括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等。

第五十八条公司制订《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X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第十一章公司治理的制度体系第五十九条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由本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配套制度共同构成,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

1、《公司股东大会工作条例》;2、《公司董事会工作条例》;3、《公司监事会工作条例》;4、《公司总经理工作条例》;5、《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条例》;6、《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7、《公司独立董事制度》;8、《公司财务管理制度》;9、《公司内部审计制度》;10、《公司子公司综合管理制度》;11、《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2、《公司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13、《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14、《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章附则第六十条本纲要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修改亦同。

第六十一条本纲要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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