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兴学校“巾帼建功立业标兵”评选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隆兴学校“巾帼建功立业标兵”评选方案隆兴巾帼建功立业

2015年,学校广大女教工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学校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勇担使命,自强不息,彰显了时代精神和正能量,脚踏实地地工作,用自己的真心、爱心、责任心和事业心,诠释着教师职业的内涵,演绎壮丽的时代凯歌。为表彰,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经工会委员会研究、报同意,决定在女教职工中开展评选巾帼建功立业标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

(一)凡在、管理、服务等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女教工均可参加评选。

(二)巾帼建功立业标兵的评选名额:小学部4名,幼教部2名。

二、评选条件

(一)坚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拥护党的领导,忠诚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遵守教师,深受广大师生的好评。

(二)工作突出。在教育教学、服务管理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三)作风优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团结互助,爱岗敬业,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表现突出。

三、评选办法、时间

(一)分小学部和幼教部进行评选为,各部要根据分配名额,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二)评选名单务于2016年3月4日上午9:00前报学校工会。

四、表彰奖励

学校工会拟在三八节活动上对评选出的巾帼建功立业标兵予以表彰。

五、要求

开展评选巾帼建功立业标兵活动,旨在鼓励广大女教职工在各自的岗位上建功立业。各评选小组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特别要注重从一线女教职工中发现并培养典型,通过评选活动真正促进团结、推动工作、传递正能量。

特此通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