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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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住房补贴发放标准

武汉市住房补贴发放标准

武汉市住房补贴发放标准一、住房补贴发放对象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一般是属于城镇职工、企事业单位职工、农民工等特定群体,以符合一定条件的居民为主要对象。

二、住房补贴的基本原则住房补贴的发放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能够公平地获得住房补贴,同时要求申请人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

三、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一般由政府规定,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调整。

1.职工住房补贴根据武汉市各个规模和性质的企业所在的地区和职工的工资水平,住房补贴的标准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补贴的金额会根据职工的户籍和户口所在地进行区分。

例如,在市区和发达地区,可根据职工的工龄、工资和家庭情况等条件进行补贴,最高可达500元至1000元每月。

2.农民工住房补贴农民工住房补贴一般根据工资和户口所在地进行核定。

根据武汉市的政策,农民工的住房补贴标准相对较低,一般在200元至300元每月。

3.特殊群体住房补贴特殊群体住房补贴主要包括经济困难群体、残疾人士、优抚对象等。

根据武汉市的相关政策,这些特殊群体可以申请住房补贴,标准会有所不同,一般在300元至500元每月。

四、住房补贴的申请流程和要求1.申请资格申请人必须符合武汉市住房补贴发放标准,并提供相关的资料证明。

例如,职工需要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收入证明、户口本等材料;农民工需要提供工资证明、户口本等材料;特殊群体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申请流程申请人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附上必要的材料。

然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武汉市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住房补贴将按照规定发放给申请人。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武汉市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和申请流程的说明。

实际发放标准会根据市政府的政策调整,建议申请人在申请之前及时了解最新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有关住房货币补贴政策解答

有关住房货币补贴政策解答

有关住房货币补贴政策解答发布日期:2009-8-26队长电话:0561 - 2115221 队办电话:0561 - 21153251、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主要有哪些?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为无房户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2、无房职工如何认定?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可视为无房职工。

(1)本人及配偶均未购买公有住房;(2)本人及配偶均未租住公有住房(3)本人及配偶均未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福利性分房。

(4)租住公房拆迁时,未领取拆迁补偿费。

3、辞职、停薪留职、买断工龄、退养回乡安置等不在岗位的人员,能否享受住房补贴?对辞职、停薪留职、买断工龄等已和单位终止劳务关系的不在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住房补贴。

4、对无房或住房不达标的已故老职工,是否补发住房补贴?对1999年10月18目前亡故的,不再补发住房补贴,‘1999年10月18日(皖直房组字【1999】03号印发之日)后亡故的补发住房补贴,由继承人代为领取。

5、职工拥有单位奖励的住房,能否作为无房户享受住房补贴?单位奖励职工住房后,该职工仍可作为无房户享受住房补贴。

6、对离婚前已购买、离婚后房子判给对方的职工住房补贴如何处理?职工离婚前已按房改优惠政策买了住房,离婚后房子判给对方的,不能再按无房户补贴,若住房面积没达到标准的按差额补贴。

7、职工职级变动,住房补贴应如何执行?单位住房补贴没开始时,职工职级(职称)发生变动的可按当年的住房补贴发放标准予以补贴;单位住房补贴后,职工职级(职称)发生变动的,可分段计发住房补贴,有职称但未聘不能按已聘的发放。

8、1999年1月1日后按月计发的住房补贴基数如何确定?1999年1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按月发放。

发放标准为职工本人月工资与确定的月补贴比例之乘积,职工本人月工资基数按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确定。

9、“老人”与“新人”如何划分?所谓“老人”是指1998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的职工。

所谓“新人”是指1999年1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的职工。

职工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答复

职工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答复

职工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答复1、是否所有职工都要填表?并不是所有职工都需填表申报。

已购有福利房或1 9 9 8年1 2 月3 1日前有私房且面积超过户控标准的职工,即不享受住房补贴的职工,不需要填表申报;原来已经申报领取过,现职务没有提升,补贴金额没有发生变动的职工,也不需要填表申报。

2、异地调来的职工是不是填写“异动表”?不是。

异动是指曾经申报领取过住房补贴,现因职务提升、工作变动导致住房补贴金额发生变化。

这部分职工,填写“长沙市职工住房补贴异动申请表”。

其他职工(包括从异地调来的,部队转业的职工)均填写“长沙市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

3、原购买了福利房,后来转让出售,现在无房怎么算?还有就是父母已去世,生前有福利房,子女继承后卖了,面积如何核实?购买了福利房(或1 9 9 8年1 2月3 1日前私房),无论该套房是否已经转让,那他还是享受了房改政策,只要该套福利房(或私房)超过户控面积,则不再享受住房补贴。

若没超过,则享受差面补贴。

子女继承了父母的福利房的(或购买了别人的福利房),则该房视为父母的福利房,对子女(购买者)则属于继承房产(二手房),不属福利房。

如果是1 9 9 8年1 2月3 1日前继承(购买)的,则按私房处理,面积超过了户控面积,不再享受住房补贴;没有超过,享受差面补贴。

如果是1 9 9 9年1月1日后继承的(购买的),则可以享受住房补贴。

如:A、B、C三人可享受的住房面积都是7 5平米。

A和B共同购买了一套7 8平米的福利房,后赠与其子C。

则A和B均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若C是1 9 9 7年继承该福利房,则C因在1 9 9 8年1 2月31日前有达标私房,不能享受住房补贴;若C是在1 9 9 9年继承的,则C仍可以享受住房补贴。

4、请问工龄未满2 5年的老人,是只按老办法计算吗?剩下的工龄怎么办?比如9 3年参加工作的,就只算住房面积*249. 3+2年的工龄补贴?99年以后的工龄还要算不?1 9 9 8年1 2月3 1日前参加工作的“老人”,无论工龄是否满2 5年,都是一次性发放到位,即面积补贴加1 9 9 4年1 2月3 1 日前的工龄补贴。

杭州公租房货币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杭州公租房货币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杭州公租房货币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杭州公租房货币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公租房一般指公共租赁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杭州公租房货币补贴常见问题解答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我的租房合同快到期了,会不会影响我领取货币补贴?租房合同到期要怎么办理相关手续啊?
答:租房合同到期的保障家庭,在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内,无需再重新申请保障资格,只需续签合同后重新办理租赁备案证即可继续申领货币补贴。

2、因工作调整,我社保断缴了一个月,导致货币补贴发放失败,怎么办?
答:系统校验申请人社保及公积金断缴的,当月补贴不予发放。

同时系统将自动连续校验3个月,如连续3个月均校验失败,则补贴停止发放,须申请人本人前往窗口人工确认。

如果申请人在3个月内补缴了社保,系统将在补缴次月经校验成功自动补发补缴社保月份的货币,并正常按月发放。

3、我和其他人一起承租了一套大约160平米的房屋,我能否申请货币补贴吗?
答:多人合租一套面积为140平米以上的房屋,也可以申领货币补贴,但合同需分开签署并注明申请人个人承租范围的`面积大小。

4、已经在享受货币补贴了。

看到现在公租房建设的比较多,我还能转为实物配租吗?
答:因房源紧张,目前仅受理货币补贴的申请,今后将根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适时推出实物配租预登记受理通告,享受货币补贴保障的家庭可按届时受理通告的规定申请参加实物配租预登记。

住房补贴政策

住房补贴政策

住房补贴政策住房补贴政策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住房补贴如何计算?1、按月补贴:按月补贴额=职工当月标准工资×年度月购房补贴系数。

其中标准工资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之和,年度月购房的补贴系数为0.66。

2、一次性补贴:一次性发放房补贴额=(职工1998年月均标准工资×1999年度月购房补贴系数×职工1998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十(1999年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往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其中年度工龄补贴额为13元。

3、差额补贴:差额补贴额=(1999年度基准补贴额+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

其中年度基准补贴额为1265元,差额面积=职工住房面积标准—现住房建筑面积。

延伸阅读:住房补贴政策问答 1.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后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答:无房和住房未达到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

那些在实物分配住房体制下已经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面积达到了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是不能领取住房补贴的。

2.什么是无房职工,什么是住房未达标职工?答: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的职工。

职工个人出资全额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且未享受过其它福利房,也算无房户。

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问答版

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问答版

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问答(2017版)一、问: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如何申报?答: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港、澳、台人员向人社部门书面申报)。

申请人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扫描二维码完成身份认证,在网上填报申请或直接在“我的南京”手机APP完成租房补贴申请。

二、问: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申报条件是什么?答: 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提醒:关于证书:(1)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方式的学校。

(2)海外留学申请人取得的海外高校学位证书需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评估并出具相关的书面认证证明。

证书信息可查询国家教育部、人社部网站)2、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提醒:(1)关于纳税:因补贴发放工作是由申请人目前就业单位的纳税(注册)区人社部门负责,故申请人的就业单位必须是在南京市纳税企业或注册地在南京市的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如不符合,审核会不通过。

企业纳税情况可电话咨询市地税12366。

(2)关于参保:一定要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如果参加的是其他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都不能申请;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应是在宁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非在编人员。

参加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需要提交省直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3)关于合同备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一年,在原劳动合同终止日期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将劳动合同期限变更为一年及以上期限的。

由用人单位向办理原用工登记的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用工登记变更说明、原劳动合同和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南京市就业登记备案表》。

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政策问答-首都师范大学

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政策问答-首都师范大学
• 附表2《首都师范大学教职工住房补贴调查表》 • 此表只需要一份。每项必填,原单位房管部门签字盖章。
• 第三种表格:
• 附表3《北京市职工住用军队住房情况调查表》; • 此表只需要一份。
北京市职工住用军队住房情况调查表
有关军队单位:我单位职工............(的配偶............)同志为你部队现役军人、转业复员人员,现 对其进行住房情况调查,请你单位如实填写下表,并加盖团级(含)以上单位公章确认。
• 夫妻双方是不同部队军人,转业一方居住 另一方军队住房,此人除了填写《北京市 职工住用军队住房情况调查表》,还要出 具本部队提供的住房材料(包括:在本部 队是否享受福利房、建立公积金及住房补 贴发放情况等内容)。
• 曾住用军队住房已腾退的,须有部队出具 的腾退证明,内容要涵盖如下内容:
• 入住腾退时间、房屋坐落、面积、住房性 质(须规范填写《调查表》中所列的六种 性质)等要素,加盖单位公章。
进行审核公示。
• 无异议的,由职工所在单位房改(房管) 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核后分别在《申请审核 表》上盖章并签署审核意见;编制《单位 职工住房补贴数据汇总表》,将申请审核 表及相关的证明材料附后,一同上报区房 改办审核。
• 经公示有异议的,单位要进一步核实,不 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领取住房补贴资格。
• 第二种表格:
单位(公章) 日期:
房屋地址
建筑面积
住房性质
购买或承租
购买方式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建立住房公积金时间
单位营房部门意见
是否已享受住房补贴
金额(元)
单位干部部门意见
单位财务部门意见
单位纪检部门意见
经办人:
公章:
经办人:
公章:

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答疑会问题汇总

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答疑会问题汇总

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答疑会问题汇总社工人才安居租房补贴问题汇总一、关于购房合同已签购房合同,还没有办房产证或还没有入住,是否算已有住房?只要签订了购房合同,均属于已拥有自有住房,不符合申请或领取人才租房补贴条件。

此外,凡购买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等,均属于已有住房。

申请人购房后,可否申领购房前的补贴?不可以,申请人在申报及领取房补时,均要符合无房的条件。

二、关于年龄申请人年龄如何判断,是否是年满后的第二个月就不能发放?能否举出实例?申请人的年龄统一以当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点,申请人年龄不符合规定的,其信息无法录入系统,不需要住房专员逐一判断。

例如:学士申请2021年补贴,只要符合1987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出生的均可申请。

三、关于学历、学位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是否加盖公章?毕业证、学位证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不需显示公章原色。

全日制本科,是专升本,能否申请?可以。

但学位与毕业证所含信息须为一致在职研究生是否能按硕士申请补贴?《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2021年)》规定,应当是全日制取得。

海外留学生学历如何认定?由专门的留学生认证机构进行认定。

以人才大市场答复为准。

四、关于租赁合同是否一定需要提供租赁合同?是。

如租住单位宿舍的,可由单位出具租住凭证(格式版本群下载)。

申请人需到租房所在地社区工作站进行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单位自有物业出租给申请人,是否需要提交自有物业相关材料?不需要。

但是如果自有物业属于公租房或产业配套宿舍等政策性住房,租住的人才不能申请人才租房补贴。

租住凭证能否加盖单位人事章?可以。

多人合租住房或申请人与他人合租,对租赁合同有何要求?租赁合同的承租人须有申请人或其配偶的名字。

有配偶的需提交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

配偶也应符合本次规则无房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要求。

申请人4月入职,入职以前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需要上传?不需要,只需上传在入职后终止的租赁合同。

2022住房补贴应该怎么用

2022住房补贴应该怎么用

2022住房补贴应该怎么用2022住房补贴应该怎么用1、实行住房贷币分配的人员承租住房时,可凭,每半年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名下的住房补贴用于交纳房租。

2、实行住房货币分配的人员,在实施单位工作满2年的,购买住房时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本人名下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款额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职工政策性住房抵押贷款。

3、计发住房补贴期间职务发生变动,从变动职务的次月起按新职务计发住房补贴至累计25年满为止。

4、计发住房补贴期间在市内调动工作的,原工作单位应从办结本人调离手续的次月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并将已计发住房补贴的月数、数额等情况(以下称已计发情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新工作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根据已计发情况,继续向本人计发住房补贴。

5、计发住房补贴期间调离本市(含经批准、出境定居)的,原工作单位应从办结本人调离手续的次月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的;已计发的住房补贴本息金额,本人可一次性提取,并由原工作单位将已计发情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

住房补贴可以取出来吗可以,因为住房补贴就是指住房公积金,职工在购买住房、支付房租、偿还购房贷款、退休等情况下都是可以取出来使用的。

想要提取住房补贴,需要有正当的理由,同时还要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才能提取。

可以,因为住房补贴就是指住房公积金,职工在购买住房、支付房租、偿还购房贷款、离职、退休等情况下都是可以取出来使用的。

想要提取住房补贴,需要有正当的理由,同时还要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才能提取。

首先要填写住房补贴审批表,然后要有买房合同、身份证明、户口证明以及房屋产权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还要提供工作单位的财务,售房清册以及对账资料等。

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什么1.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个税问题规定: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日照人才购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日照人才购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日照人才购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1、什么是购房补贴资金?答:购房补贴资金是指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0号)的有关规定,向无房或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发放一次性补贴、按月补贴、差额补贴和级差补贴的专项资金。

2、住房补贴资金的派发方式?答:为方便职工使用住房补贴购买或承租住房,住房补贴不再实行集中管理。

对新职工和无房老职工月住房补贴随职工工资发放;其他住房补贴按有关规定审核后轮候发放给职工。

对已集中管理的住房补贴资金由职工一次性支取。

3、购房补贴资金的来源?答:住房补贴资金通过划转原国家预算内在京中央单位住房建设资金、各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的收入和原各单位自筹的建房资金解决。

其中在京中央单位原用于住房建设的自筹资金,由各单位按实际情况确定;公有住房出售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准留归单位使用的实际数额确定。

注:适用于经费由中央财政全部或部分拨付的在京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国务院各部(委、局、直属机构)、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社会团体等机关、事业单位。

4、购房补贴资金的派发顺序?答:根据《关于颁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购房补贴资金筹集、拨付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规[]48号)的规定,按下列顺序核拨购房补贴资金:⑴新职工和无房在职老职工的按月补贴; ⑵无房离退休职工的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离退休职工的差额补贴; ⑶无房在职老职工的一次性补贴; ⑷年底前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在职职工的差额补贴; ⑸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年1月1日以后职务、技术等级晋升后的级差补贴。

5、崭新职工住房补贴如何累进税制?答: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0号)的规定,年12月3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以下简称新职工),住房补贴按月发放,月住房补贴额为职工当月标准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之和)乘月住房补贴系数0.66。

解答住房补贴政策常见问题(2)

解答住房补贴政策常见问题(2)

解答住房补贴政策常见问题(2)问:住房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如何计发?答:职工住房不达标的,按差额面积一次性计发差额补贴,计算公式为:差额补贴=(年度基准补贴额+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

其中,差额面积=职工住房面积标准-职工现住房核定面积;年度基准补贴额为每建筑平方米1265元。

住房已达标老职工因职务晋升、技术等级晋升等原因成为未达标职工的,其级差补贴一次性发放,计算公式为:级差补贴=(届时年度基准补贴额+届时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级差面积其中,级差面积=职工晋升后住房面积标准-职工晋升前住房面积标准。

按月计发补贴的无房老职工和新职工,职务、技术职称晋升时,不再发放级差补贴。

问:住房未达标的职工,可否退掉住房领取补贴?答:职工已按房改价购买现住房且未达标的,不再办理退房手续,可申领差额补贴;职工承租公有住房且未达标的,可继续承租现住房,申领差额补贴;职工承租平房、简易楼、筒子楼、危险房、违章建筑、近期需要拆除的住房、具有历史意义的住房、不可售军产房以及党政机关、科研机构及大专院校内与机关办公不可分割的住房,且无其他住房的,经所在单位同意,腾退其现住房后,计发一次性住房补贴,具体计算公式为:住房补贴额=(年度基准补贴额+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问:已购公房被拆除了怎么办?答:按照城市房屋拆迁、危改政策,对被拆除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的所有人、公有住房或标准租私房的承租人,已实行货币补偿的,结合职工其他住房情况核定面积后,按差额住房补贴与拆迁补偿款(不包括提前搬家奖励费、搬家补助费等)二分之一的差额计发,具体计算公式为:住房补贴额=(年度基准补贴额+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拆迁补偿款×1/2;差额面积=职工住房面积标准-职工现住房核定面积。

新入职无房职工申请购房补贴的问题解答(百度)

新入职无房职工申请购房补贴的问题解答(百度)

新入职无房职工申请购房补贴的问题解答(百度)第一篇:新入职无房职工申请购房补贴的问题解答(百度)问题一:我校新入职职工,哪些可以申请无房职工购房补贴?答:申请无房职工购房补贴的新入职职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学校正式聘用人员(不含劳务派遣);2、原单位未为其分配福利住房并开具证明;3、配偶单位未分配任何福利住房;4、提出申请时未享受或已腾退我校福利住房(含周转房及博士后公寓等);5、我校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问题二:试用期期间是否可以提出申请?答:对于满足申请条件的新职工,试用期期间可以提出申请,试用期结束以后也可以提出申请。

问题三:通过申请并已公示且开始发放房补的职工,再入住我校周转住房/博士后公寓等福利住房,是否还继续发放房补?答:发放房补期间再享受任何福利住房,则停止发放房补。

问题四:满足条件并已递交申请,购房补贴合适发放?答:购房补贴的发放执行“先公示再发放”的原则,试用期期间暂不发放,试用期通过并已经过公示的人员正常发放,试用期期间的房补在首次发放时一起补齐。

问题五:申请房补需要填写哪些表格?如何获取这些表格?答:申请房补的相关表格有:《原单位住房情况证明》、《大学无房职工购房补贴申请表》和《中央在京单位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下载路径:CP平台的协同工作--总务处--资产管理办公室--常用表格下载。

问题六:填写以上房补申请表格的要求是什么?答:1、如果入职之前有单位,以上三个表格都要填写,其中《原单位住房情况证明》打印后先到资产办公室盖章再到原单位盖章,然后随另外两个文件一并交至雁栖湖综合楼119或玉泉路办公楼132;如果入职国科大是首次参加工作,只需要填写《大学无房职工购房补贴申请表》(A4纸横向打印)和《中央在京单位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A3纸打印);2、如果已婚,配偶信息需要填写完整,并先由您配偶单位在《无房职工购房补贴申请表》的“申请人配偶分配福利住房及领取房补情况”处写明有无福利分房并签字盖章,以及《中央在京单位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下方的“配偶单位房管部门签章”和“配偶单位人事部门签章”处分别签字盖章;若未婚,请忽略。

住房补贴发放中问题的探讨

住房补贴发放中问题的探讨

7当今是人才流动的年代 , . 人事调动非常频繁。 有的人多次调动
工作 。按规定凡享受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 、 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 各种补偿购买住房的职工 , 不能享受无房补贴的政策。这就需要调
币化。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 , 即 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 、 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 分次( 如按 月)
米, 已购公房再上市交易市场平均价格 50 00元/ 平方米。 房屋总价为 3 元。通过比较可中心的那位职工及配偶分别还可以拿到 2 0平方米的住房
政策的内容。 把握政 策的内涵 , 保证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准确性 。 可操
作性。
3申请住房补贴人员的资料建档工作非常重要 . . 它直接 关系到 住房补贴是否应发放及发放补贴的金额是否正确。 因此除要求留存
完整的电子档案外 。 还要保证手工档案的分类合理 。 确保个人信息
补贴 。绝对的平等是没有的 , 但应尽可能减少不平等因素还是有办 法的。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大量 的数据统计 、 测算 、 公告等一系列工
越来 细化、 越具 操作 一 越 越来 有可 性。
5 . 为了方便职工使用住房补贴 购买或承租住房 . 住房补贴的发 放工作不再实行集中管理, 而是简化支付手续随职工工资发放。这 就要求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审核中一定要认真 、 、 细致 负责 , 避免
因工作疏忽造成人员误发或数额错发的情况。
和部署 , 中共中央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于 19 年 8月 1 99 6日转发 建设部等单位关于《 在京 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作。 一定要及时了解 、 熟悉国家住房补贴相关政策。 吃准 、 吃透相关
处 5 平方米的住房 , 0 已购公房再上市交易市场平均价格 70 00元/

住房补贴政策试题答案

住房补贴政策试题答案

住房补贴政策试题答案一、填空题1. 住房补贴政策的主要目的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旨在通过财政支持帮助特定群体解决住房问题。

2. 根据现行规定,申请住房补贴的个人或家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住房补贴的发放方式通常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方式取决于当地政策和申请者的实际情况。

4. 住房补贴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提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简答题1. 请简述住房补贴政策的发展历程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答:住房补贴政策自20世纪中叶开始在各国逐渐实施,其发展历程经历了从初步探索到制度完善的过程。

该政策的实施,对于缓解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均起到了积极作用。

通过提供财政支持,住房补贴政策使得更多的家庭能够负担得起住房,从而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并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2. 住房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哪些挑战?答:住房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挑战包括资金分配的公平性问题、补贴标准与市场房价的适应性问题、以及补贴政策可能带来的道德风险等。

资金分配不公平可能导致资源浪费和社会不满,补贴标准若不能及时调整则可能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而道德风险则可能导致部分人滥用补贴政策,获取不应得的利益。

三、论述题1. 论述住房补贴政策对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及其意义。

住房补贴政策对城市低收入群体具有重要的积极影响。

首先,它直接减轻了这部分人群的经济负担,使他们能够在高房价的背景下获得适宜的住房条件。

其次,通过改善居住环境,住房补贴政策有助于提高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

住房补贴相关说明范文

住房补贴相关说明范文

住房补贴相关说明范文嗨,亲爱的小伙伴们!今天咱们来唠唠住房补贴这事儿,这可关系到大家住得舒不舒服,钱袋子鼓不鼓呢!一、啥是住房补贴?简单说呢,住房补贴就是公司或者政府给咱们的一笔钱,专门用来帮助咱们解决住房问题的。

就像是一个贴心小助手,知道咱们在住房上有压力,所以来给咱加把劲儿。

比如说,你在外面租房子,每个月房租都像个小怪兽一样吞掉你不少钱,住房补贴这个时候就可以帮你去和小怪兽战斗,让你的经济压力小一些。

二、谁能拿到住房补贴呢?1. 公司的情况。

在公司这边呢,一般是按照公司的规定来。

如果公司比较人性化,会考虑到员工的不同情况。

比如新入职的员工,如果是从外地来的,没有自己的住房,可能就有资格申请。

还有那些在公司工作了一定年限,工资水平可能相对低一些,住房又比较困难的老员工,公司也会照顾到他们。

不过每个公司的具体标准可能不一样,有的公司可能会看你的职位、业绩之类的。

就像一场比赛,大家要满足一定的比赛规则才有资格拿到这个“奖品”。

2. 政府补贴方面。

政府的住房补贴那也是为了照顾不同的人群。

低收入家庭是重点照顾对象哦。

比如说那些家庭收入比较低,在城市里可能都快租不起房子或者住得很拥挤的家庭,政府就会伸出援手。

还有一些特殊群体,像刚毕业来到城市打拼的大学生,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在某个特定的创业园区工作,或者在某些新兴行业就业,也可能有机会拿到政府的住房补贴。

这就像是政府给大家的一个温暖拥抱,鼓励大家在城市里好好生活、努力奋斗。

三、住房补贴有多少呢?1. 公司补贴数额。

公司给的住房补贴数额也是千差万别的。

有的公司可能每个月就给个几百块,就像给你每个月加了一顿小火锅的钱,虽然不多,但也能让你感觉暖暖的。

而有些大公司或者效益特别好的公司呢,可能一下子就给好几千,这就很给力了,感觉就像一下子给你把房租打了个大折扣。

这数额主要还是看公司的规模、效益和公司对员工住房福利的重视程度。

2. 政府补贴数额。

政府的住房补贴数额也有自己的计算方式。

住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住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住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1、什么叫无房老职工?什么叫无房新职工?什么叫未达标职工?无房老职工指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并且夫妻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的职工。

无房新职工是指1998年12月31日以后参加工作并且夫妻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的职工。

未达标职工是指职工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2、无房职工住房补贴额是什么标准?无房职工月住房补贴额 = 月基本工资×住房补贴系数0.66。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月基本工资为本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3、住房补贴年度月系数住房补贴系数0.66有何依据?住房补贴年度月系数0.66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在(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规定。

4、未达标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如何确定?事业单位人员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职员:三级120平方米,四级105平方米,五级90平方米,六级80平方米,七、八级、25年(含)以上工龄的九级、十级职员70平方米,九级、十级职员60平方米;专业技术人员:正高105平方米,副高90平方米,中级70平方米,25年(含)以上工龄的初级师、士70平方米,25年以下工龄的初级师、士60平方米;工勤人员:高级技师80平方米,高级工、技师、25年(含)以上工龄的初、中级技术工人、普通工人70平方米,25年以下工龄的初、中级技术工人、普通工人60平方米。

5、已缴存至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住房补贴如何支取?我处蒋东风老师负责办理住房补贴支取,请与其联系。

电话:68985202 办公地点:阜成路西区食堂后面后勤服务大厅蒋老师每周会外出去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住房补贴事宜,如电话无人接听,可致电68984527进行咨询。

在房改中住房补贴如何补

在房改中住房补贴如何补

在房改中住房补贴如何补导语:很多人对住房补贴还有很多疑问,下面是关于在房改中住房补贴怎样补等问题。

一、住房补贴可能只在大中城市增发。

住房补贴是由于现行职工工资收入与住房价格之间的差距过大而增发的。

现在一般小城市镇房价收入比一套中等水平住房的售价与家庭平均年收入比在合理的范围内,普通工薪阶层中等收入家庭在建立住房公积金后,均能以其工资收入加上住房金融支持,买得起经济适用商品住房。

因此,在一般小城市镇可以考虑不必发住房补贴。

二、关于住房补贴的比重。

发放住房补贴后购房,职工个人承担住房支出的款额不能代于房改成本价买房。

以职工20年分期付款购买一套普通住房的月支付房价不低于家庭工资收入的15%作为依据。

住房补贴发放比例,主要根据房价收入比,即以当地的住房价格和职工的收入水平来控制。

如大城市住房价格高,补贴就可能占房价的50%至70%;中等城市房价低一些,补贴可能占30%到50%,小城市和镇就不必发住房补贴了。

三、关于住房补贴发放的方式。

住房补贴可以采取按月计发。

按月发补贴对增加住房的有效需求影响度大,可以在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配合下,使更多的职工在较早期就实现住房消费,然后用补贴和收入逐步归还贷款,因此,按月发住房补贴应该是主要的补贴方式,对需要补贴的职工比较少,补贴比较小,原住房建设资金来源不甚稳定的城市和单位,可一次性对买房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四、关于财政资金转换问题。

停止住房福利性的实物分配,实行新房新制度,可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一方面,可起到推行新制度的示范带头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住房资金转换,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推动经济发展,因此,财政资金转换问题必须在新的改革推行前得以落实,各级财政原用于住房建设的资金,可按一定的基数核定,转换成行政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

五、关于房改政策的衔接性。

增发住房补贴后,居民购买经济实用住房,要与《决定》规定的职工购买房改成本价住房相衔接,即在两种情况下,购买同样条件的住房,个人支付的房款大体相同,前者比后者要销多些。

住房补贴有哪些注意事项

住房补贴有哪些注意事项

住房补贴有哪些注意事项住房补贴有哪些注意事项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住房补贴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下面是爱汇店铺给大家整理的住房补贴有哪些注意事项,供大家阅读!住房补贴有哪些注意事项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2009年11月,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个税问题规定: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住房改革支出预算包括三部分: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预算。

住房公积金《说明》指出,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8%,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按当地实际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12%。

“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住房补贴的形式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住房补贴相关政策问答参考

住房补贴相关政策问答参考

住房补贴相关政策问答(参考)1.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后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答:无房和住房未达到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

那些在实物分配住房体制下已经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面积达到了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不能再申请住房补贴。

2.什么是无房职工,什么是住房未达标职工?答: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的职工。

职工个人出资全额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且未享受过其它福利房,也算无房户。

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职工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3.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多少?答:科级(营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正、副营级)70平方米;副处级(副团级)80平方米;正处级(正团级)90平方米;副局级(副师级)105平方米;正局级(正师级)120平方米。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参照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标准执行。

4.哪些住房面积核定为职工的住房面积?答:(1)职工及其配偶按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或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购买或集资购建的公有住房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2)职工及其配偶按高于当年房改成本价集资购建住房或购买安居(康居)住房的,其购建住房面积减去扣除面积部分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扣除面积=(职工购建房款-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规定购房实付房价款)÷与所购住房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积。

例如某职工为副局级,有两套住房,一套60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另一套按每平方米3200元集资建房100平方米,夫妇工龄和为50,同地段经济适用房价为每平方米4000元,扣除面积=(3200×100-按房改成本价购房房价款)÷(4000×100)×100=57.5平方米,则该职工的核定面积=100+60-57.5=102.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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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住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一、住房补贴发放标准和计算
购房补贴资金是在京中央单位按照《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的有关规定,向无房或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发放一次性补贴、按月补贴、差额补贴和级差补贴的专项资金。

通常被称为住房补贴。

北京大学医学部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具有北京大学医学部编制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标的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其中,无房老职工计发一次性住房补贴和月住房补贴,无房新职工发放月住房补贴,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差额补贴。

有房教职工在对未达标、超标处理后,职务、职称或技术等级晋升的,一次性计发级差补贴。

1.
3.住房面积未达标教职工差额补贴或级差补贴一次性发放。

(1)差额补贴。

未享受购房优惠政策且住房面积未达标教职工的差额补贴的计算公式为:差额补贴=(基准补贴额2000 元/建筑平方米+工龄补贴额16.5 元/建筑平方米×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差额面积。

已享受购房政策优惠且住房面积未达标教职工的差额补贴的计算公式为:差额补贴=(基准补贴额1265 元/建筑平方米+工龄补贴额13元/建筑平方米×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差额面积。

差额面积=应享受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核定后的现住房面积。

(2)级差补贴。

有房教职工在对未达标、超标处理后,职务、职称或或技术等级晋升的,一次性计发级差补贴。

其计算公式同差额补贴,将差额面积变为级差面积即可。

如:王某,未享受购房优惠,职称副高,现晋升为正高,其建立公积金前的工龄为14年。

级差面积为120﹣90=30平方米。

其级差补贴=(2000 + 16.5 ×14 )×30=66930元
二、医学部职工申请住房补贴需提交的资料
1.新接收职工
(1)《中央在京单位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
(2)《北京大学医学部医学部教职工住房补贴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3)有过工作经历的,提供原单位房产部门、人事部门盖章的《调查函回执》。

无房管部门的,由相关职能部门盖章,无相关职能部门的,由人事部门或单位代章;
(4)户口本首页和本人户口页复印件(集体户口不用提供首页复印件),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户口页复印件;
(5)本人或配偶已购买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或限价房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尚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买卖合同复印件(合同很多页的,复印前两页和最后一页即可);
(6)本人或配偶承租公有住房、周转房或私人住房的,提供承租合同复印件;
(7)原住房已拆迁的,提供拆迁补偿协议的复印件;
(8)住父母房的,提供产权证的复印件;
(9)暂时借住亲戚、朋友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签字的《借住证明》;
(10)离异的教职工请提供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复印件(应包含房产处置情况);
2.调入职工
调入职工除了提供上述1中所要求材料外,从本市调入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调查函》回执,从京外调入的还需提供原单位房管部门和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地调京干部住房情况表》(无房管部门的,由相关职能部门盖章,无相关职能部门的,由人事部门或单位代章,并说明情况)。

三、几个重要的问题
1.有房职工与无房职工如何区分?
职工及其配偶既未以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也未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的,为无房职工。

职工即使通过购买、继承或受赠等方式取得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等私有住房,只要没有承租公有住房或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就应界定为无房职工。

2.无房新职工与无房老职工如何划分?
1999年1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为无房老职工,1999年1月1日(含)之后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为无房新职工。

无房老职工计发一次性住房补贴和月住房补贴。

无房新职工发放月住房补贴。

根据国管房改〔2010〕412号文,从京内调入的无房老职工暂停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

3.住房面积怎样核定?
(1)下列住房的面积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①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下同)及其配偶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
②职工及其配偶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③按照城市房屋拆迁政策,对被拆迁公有住房使用人和执行统一租金标准的城镇私人出租住房使用人,已实行货币补偿的,其计算货币补偿金额的房屋建筑面积;
④职工及其配偶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集资合作建造的住房;
⑤单位资助职工及其配偶购建的住房减去扣除面积的部分。

扣除面积=〔职工集资购(建)房款-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购房价款〕÷所购住房总房价款或所建住房成本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积。

(2)关于阳台面积的核定。

开放式阳台按照建筑面积的50%核定为职工的住房面积,封闭式阳台按照建筑面积的70%核定为住房面积。

(3)关于军产房面积的核定。

职工及其配偶承租或购买军产房的,其中可售住房应核定为其住房面积;不可售住房不核定为其住房面积。

4.如何界定“已享受购房优惠政策”?
享受购房优惠政策是指职工购买了有关房改主管部门于2006年5月17日前审核批准基准价格的住房,包括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建设的职工住宅,单位自建的职工住宅和集资建房,职工按照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购买的旧有住房以及在京部队系统或者北京市配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5.教职工租住我校教师公寓、进站博士后入住博士后公寓的,其住房性质是承租公有住房吗?
不是,填表人在住房来源中填“教师公寓”或“博士后公寓”即可。

租住我校单身宿舍,住房来源填写“教师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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