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旅游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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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旅游活动方案

为促进全省和谐社会的建设,打造“诚信团风”,推动全县旅游市场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县旅游局决定在全县旅游行业开展诚信旅游活动。为保证诚信旅游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加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信用建设,推动全县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守法经营,引导游客理智明白消费。

(二)初步完成旅游团风县诚信体系建设。

(三)实现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的明显好转,树立旅游业良好形象,提升团风旅游产业地位。

二、主要活动内容

1、6月中旬,向全县印发《团风县诚信旅游活动方案》,6月27日,县旅游局在团风设立主会场,举行团风诚信旅游活动启动仪式”。向全县旅游企业发出诚信旅游倡议书,向旅游企业颁发诚信旅游标牌等,同时,在全县开展诚信旅游承诺签名活动。

2、大力开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团风旅游强县、特色旅游城镇的工作。要依托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团风旅游强县

和特色旅游城镇的创建和复核工作,运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创优机制,广泛发动各相关部门、旅游企业和市民参与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活动,促进旅游市场基础环境的改善,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3、在全县旅游行业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工作。按照《旅行社服务质量标准》、《星级饭店服务质量标准》和《旅游区(点)服务质量标准》,开展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A级旅游区(点)服务质量评价工作,评定“团风服务达标”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区(点)和“团风优质服务”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区(点)。按照《旅游餐馆优质服务标准》和《旅游购物店优质服务标准》,开展创建“团风优质服务”旅游餐馆、购物店工作。逐步夯实全县旅游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

4、省市联合、部门协作对全县旅游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监管,整顿和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组团社法人代表、总经理遵纪守法的教育,有效遏制不法分子通过旅游渠道组织违法违禁活动。联合公安、工商部门开展清理从事出境游业务非法中介和非法经营旅行杜业务的专项活动,大力查处虚假广告、违规广告,规范旅游广告基本内容,进一步治理“零负团费”的相关活动。加强对领队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联合公安边检部门,对出境旅游团队的领队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抽检。严厉查处导游、驾驶人员私拿回扣、索要小费,打击非法从事导游活动。深入开展旅游购物、消费场所的综合治理,

大力整顿城市“一日游”市场。着手建立旅行社、导游员诚信档案,研究开展旅行社资质等级评定机制和旅行社市场退出机制,通过重大违规公告制、违规档案公示制,形成旅行社市场自然淘汰机制。

5、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力度。组织行风建设监督员和新闻媒体对少数缺乏诚信行为的旅游企业进行明查暗访,对不诚信经营行为进行曝光;组织新闻媒体对诚信经营的旅游企业进行专访、持续报导,树立企业诚信品牌。

6、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各市要广泛开展“诚信兴业、文明服务”教育,引导从业人员切实认识讲诚信与自身利益的密切关系,不断提高信用意识。要积极与报刊、电台、电视台、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合作,推动旅游行业诚信建设,以各种形式宣传旅游政策法规,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的旅游企业与从业人员的典型,及时曝光违法违规案例,引导旅游企业的诚信经营和旅游者的理性消费。

7、通过评选、表彰全县“十佳”、“优秀”旅游企业和文明旅游从业人员的形式,推动全行业争先创优,促进全县诚信旅游活动的开展。

8、提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信用度。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围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效率开展政府信用建设;

增强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强化内外监督,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公务员行为,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监察、问责、投诉等制度,完善信息公示、办事程序、公开承诺等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监察部门、社会、企业和广大群众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务员的监督。

三、活动安排

团风诚信旅游活动分三个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6月—11月)

省旅游局进行统一部署,各市旅游局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旅游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工作重点,落实领导责任制,对县(市、区)旅游局、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动员和部署,省旅游局适时派出督导组进行督促检查。

第二阶段:活动开展阶段(2013年11月—2014年8月)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2014年8月—9月)

各乡镇对照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对本地区开展“诚信旅游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活动成果,撰写工作总结,于8月初前上报县旅游局。县旅游局将跟踪和掌握各地情况,对全县开展“诚信旅游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各地好的经验和有效做法予以推广,同时选择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报道。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提高对开展团风诚信旅游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按照县旅游局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抓好有关工作的层层落实,务求实效。要抓住本地区旅游市场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方案提出的各项具体工作有行动、有成效。县旅游局成立团风诚信旅游活动指导委员会,局长余丽娟任主任,副局长任副杜国东主任。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处,负责团风诚信旅游活动的组织实施,并指导各乡镇开展诚信旅游活动。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县开展诚信旅游活动,要确定责任人和联络员,建立会议、简报、督察、报告制度。

(二)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团风旅游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行业协会在维护旅游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方面要发挥重要作用。要建立完善行业协会,发挥“行规行法”对于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诚信企业的正当利益,避免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和旅游质监两方面的作用,加强对

旅游市场的监管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工商、物价、质检等与旅游市场相关部门的协作,推动建立旅游联合执法机制,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与此同时,要加强各级旅游质监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能力与政策水平,完善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逐步建立投诉公示制度,有效监管旅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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