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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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项医疗核心制度

14项医疗核心制度

14项医疗核心制度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基本规则和重要机制,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保障体系。

下面就概括介绍医疗核心制度的14项内容。

1.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

通过筹集医保基金,提供医疗费用的支付和报销,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2.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制度:建立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医疗服务的法律责任和权益保障。

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

3. 医疗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通过评价结果,鼓励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4. 创新药品研发和临床试验制度:完善药品研发和临床试验的管理制度,加快创新药品的研发和推广。

通过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药品研发的效率和成功率。

5. 医务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建立医务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促进医务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升。

增加继续教育的机会,提高医务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

6. 医疗保健与健康教育制度:加强医疗保健和健康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养。

通过科学的健康教育,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行为。

7. 医疗资源配置和调控制度: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提高服务效率和公平性。

合理安排医疗资源的分布,保证群众能够及时获得优质的医疗服务。

8. 医疗费用监管和控制制度:建立医疗费用监管和控制机制,控制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

通过规范医疗费用的定价和管理,降低患者的负担。

9. 医疗纠纷处理和调解制度: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和调解机制,及时解决医患纠纷。

通过及时调解和解决纠纷,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10. 健康档案和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康档案和信息管理制度,提高医疗信息的有效利用。

通过数字化管理医疗信息,提高医疗服务的科学性和精确性。

11. 医疗科技创新和应用制度:推动医疗科技的创新和应用,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

通过支持医疗科技的发展,提高医疗诊疗的准确性和效果。

医疗核心制度十八项

医疗核心制度十八项

医疗核心制度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是指中国政府在医疗领域实施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旨在解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问题,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人民健康。

下面是医疗核心制度的十八项:1.建立全民医疗保障制度。

实行政府主导的医疗保障制度,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

2.推进三医联动。

协调城乡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的均衡性和覆盖面。

3.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

构建以社区医疗为基础、急诊和重大疾病救治为重点、城市医疗为支撑的医疗服务体系。

4.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减轻大医院压力。

5.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

加强药品供应链管理,降低药品价格,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6.推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优化医疗服务价格机制,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实现医疗费用合理分担。

7.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评价体系,推行医疗质量考核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8.实施中医药强国战略。

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作用。

9.加强医疗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

支持医疗技术创新,培养高水平的医疗人才,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0.推动信息化建设。

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信息化应用水平,提供更加便捷的医疗服务。

11.加强医患沟通和医疗纠纷处理。

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加强医患互信,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维护医患关系稳定。

12.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13.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加大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力度,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14.实行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

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服务的深度融合,提供更多方便的健康服务。

15.推进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改革。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规范和监管,完善管理体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16.加大医疗资源投入。

增加医疗资源投入,提高医疗设施和设备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

17.加强国际医疗合作。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详解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详解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详解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国家在医疗领域所采取的重要制度安排、政策措施,旨在实现全民健康和医疗服务的公平、高效。

下面我将详细解析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指通过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民健康保障,提供公平、基本的医疗保险待遇。

二、基本药物制度。

基本药物制度是指通过明确医疗机构必需的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报销范围,保障患者能够获得价格合理、质量可靠的药物。

三、公立医院。

公立医院是指推动公立医院机制,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效率,降低医疗费用负担。

四、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指为满足老年人长期护理需求,建立起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和照料。

五、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是指通过建立健全医务人员继续教育体系,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能力和素质提升。

六、医疗服务价格。

医疗服务价格是指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使之趋于合理、适度,减轻患者的负担,促进公平、高效的医疗服务。

七、医疗服务质量改善。

医疗服务质量改善是指通过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推动医疗服务的提质升级,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满意度。

八、医疗纠纷解决机制。

医疗纠纷解决机制是指建立健全医疗纠纷调解、仲裁、审判的机制,维护医疗秩序和患者权益。

九、药品供应保障。

药品供应保障是指通过完善药品生产、流通、采购和供应链管理,保障患者能够及时获得药品,提高药品的供应可及性和质量安全。

十、医疗信息化。

医疗信息化是指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通过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方式,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十一、医疗器械监管。

医疗器械监管是指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可靠和使用安全。

十二、医疗保障支出监控。

医疗保障支出监控是指加强对医疗保障资金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资金滥用和浪费,保障医疗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十三、医疗资源配置。

医疗资源配置是指合理配置医疗资源,解决医疗资源的不均衡问题,提高医疗服务供给能力。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全文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全文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全文医疗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我国推出了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下面将一一介绍这些医疗核心制度。

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医疗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全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通过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基金,实现医疗费用的分担和报销,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

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是指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管理和监督,防止价格过高或虚高,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建立医疗服务价格监管机制,确保医疗价格合理、透明,让患者能够享受到公平的医疗服务。

三、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是指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的管理机制,确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运行。

通过规范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保障医疗保障基金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让更多的人受益。

四、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度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度是指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通过建立健全的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五、医疗卫生人员管理制度医疗卫生人员管理制度是指对医疗卫生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通过建立专业化的医疗卫生人员管理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和工作方式,提升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六、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建立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通过建立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疗事故监管,保障患者的医疗安全。

七、医疗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医疗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是指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通过建立医疗信息化管理制度,促进医疗信息化与医疗服务的深度融合,提升医疗服务的时效性和便捷性。

八、医疗监督管理制度医疗监督管理制度是指对医疗服务进行监督和管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通过建立医疗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医疗监督执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简述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简述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简述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是指中国机关领导在2009年至2011年期间通过一系列和措施推行的医疗改革方案。

这些核心制度旨在解决中国医疗系统面临的问题,提高人民医疗保障水平,降低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等。

具体包括以下会议项核心制度:1.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了基本医保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

2. 医疗救助制度:实行了医疗救助制度,为贫困人口提供医疗救助。

3. 医疗费用控制制度:加强了医疗费用管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速度。

4. 健康体检制度:加强了健康体检服务,提供预防性健康检查。

5. 在线医疗服务制度:推动了互联网医疗服务,提供在线咨询、挂号、购药等服务。

6.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加强了药品供应保障,降低药品价格。

7. 社会办医改革制度:支持社会办医,鼓励私人资本投资兴办医疗机构。

8.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推行按病种付费。

9. 公立医院改革制度: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

10. 医生和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医生和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11. 城乡医疗协作制度:推进城乡医疗协作,提高农村地区医疗服务能力。

12. 医患关系改革制度:改善医患关系,加强医疗纠纷调解机制。

13. 中西医结合制度:推动中西医结合,发展中医药事业。

14. 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制度:加强医疗学术研究和医务人员培养。

15. 医疗设备采购制度:改革医疗设备采购制度,降低设备采购价格。

16. 重大疾病保障制度:建立重大疾病保障制度,提供对特定疾病的保障。

17. 疫苗安全保障制度:加强疫苗安全保障,保障民众的免疫安全。

18. 共享健康信息制度: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信息的互通共享。

这些核心制度的实施推动了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的进程,为人们提供了更加安全、便捷和经济的医疗服务。

医疗核心制度十八条

医疗核心制度十八条

医疗核心制度十八条1. 患者安全制度:确保所有医疗活动以患者安全为最高准则,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培训。

2.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3. 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的报告、分析和改进机制。

4. 医疗伦理审查制度:确保所有医疗活动符合伦理标准,设立伦理委员会进行监督。

5. 医疗信息管理制度:保护患者隐私,确保医疗信息的安全、准确和及时更新。

6.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

7.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定期维护。

8. 药品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的采购、储存、分发和使用,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9. 医疗人员培训制度:定期对医疗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

10. 医疗人员资质审核制度:对医疗人员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医疗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11. 医疗人员考核制度:建立医疗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医疗人员提高服务质量。

12. 患者满意度调查制度:定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收集患者意见,不断改进服务。

13.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建立医疗纠纷的预防、处理和调解机制。

14. 医疗紧急事件应对制度:制定医疗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能力。

15. 医疗科研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医疗科研活动,促进医学发展。

16. 医疗合作与交流制度:加强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共享医疗资源。

17. 医疗健康教育制度:开展医疗健康教育,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18. 医疗持续改进制度:建立持续改进机制,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以上是医疗核心制度十八条的简要框架,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制定和完善。

十二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二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二项医疗核心制度
1.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

2.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制度:通过提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团队建设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3. 义务救治制度:对危重病患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提供紧急救治。

4. 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制度: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5. 中医药服务保障制度:加强和发展中医药服务,保障中医药传承与发展。

6.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药品供应。

7. 医疗服务价格制度: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保证医疗服务可及、可负担。

8.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9.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建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保障患者权益。

10. 健康教育与促进制度: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提高公民健康素养。

11. 医疗信息化建设制度:推动信息化技术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应用。

12. 国际医疗合作与交流制度: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医疗合作与交流。

医疗18项核心制度

医疗18项核心制度

医疗18项核心制度医疗是国家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与医疗相关的制度。

以下是我国医疗领域的18项核心制度。

1.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包括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等,保障人民的医疗费用。

2.医药卫生体制:推进国家医药卫生体制,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3.医改:推进综合医改,加强医疗服务、医疗花费和医疗制度等方面的。

4.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立完善药品配送体系,保证药品供应的稳定性和可及性。

5.医疗技术体系:提高诊疗水平,推进医疗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促进医疗技术的发展。

6.医疗质量安全制度:建立完善医疗质量安全制度,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督和管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7.医疗纠纷调处制度: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的调处机制,解决医患纠纷,维护医疗秩序。

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9.健康教育制度:加强健康教育,提高人民的健康知识和健康素养。

10.公共卫生制度: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制度,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11.医疗信息化建设: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方便医患之间的信息传递和管理。

12.医学伦理制度:加强医学伦理研究和教育,规范医疗行为,保护患者的权益。

13.医疗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医疗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14.中医药保健管理制度:推动中医药保健事业的发展,保护和传承中医药文化。

15.医学科研制度:加强医学科研,培育和发展医学科研人才,提高医学科技的创新能力。

16.听证制度:建立听证制度,保障医疗纠纷的公正处理,提高医疗纠纷的调解效果。

1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及时应对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8.科学评价机制:建立科学评价机制,评估医疗服务和医疗管理的效果,推动医疗质量的改进。

以上是我国医疗领域的18项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国家在医疗领域采取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

这些制度旨在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并推动医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的详细讨论:1. 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确保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

这不仅提高了人民的医疗就医率,还降低了医疗费用的负担。

2. 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推进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由按项目付费向按病种付费进行转变。

这有助于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并改善医疗资源的利用。

3. 药品流通监管制度:建立健全药品流通监管制度,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

这可以提高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并防止假药和劣药的流入市场。

4. 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制度:建立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制度,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监管和调控。

这有助于防止医疗服务价格过高和不合理的提价。

5. 医疗资源配置制度: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的均等化和可及性。

通过合理规划医疗资源的布局和分配,确保人民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6. 科研创新和药品审评制度:加强科研创新和药品审评制度的建设,推动医疗技术的进步和药品的创新。

这可以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7. 医疗事故处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事故处理制度,加强对医疗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这有助于保护患者的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8. 重大疫情应对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疫情应对制度,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和管理。

这可以提前预防和控制疫情的蔓延,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9. 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确保人民能够获得基本的必需药物。

这有助于降低患者的就医负担,并促进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

10. 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建立健全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及时解决医患纠纷。

这可以有效维护医患关系,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11. 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建立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和监督。

这有助于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医疗的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的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的十八项核心制度一、医疗保障体系1. 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全民医疗保险制度,保障人民基本医疗需求。

•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多种保险形式。

2. 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医疗救助制度,为经济困难群体提供医疗救助。

•政府通过财政补助、社会捐赠等方式提供救助资金。

3. 医疗费用控制机制•建立医疗费用控制机制,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水平。

•通过定价、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谈判等手段控制医疗费用。

4.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立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保证人民获得合理有效的药品。

•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优化药品采购和配送机制。

二、医疗服务体系1. 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

•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提供连续、全程、一体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2. 医疗技术服务能力提升•加强医疗技术服务能力提升,推动医疗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加强医疗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

3. 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建立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制度,加强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和评估。

•加强医疗纠纷调解机制,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4. 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动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建立电子病历、远程医疗等信息化应用系统,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和互联互通。

三、医疗人才培养体系1. 医学教育改革•推动医学教育改革,优化医学人才培养模式。

•加强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教育,培养高素质的医学人才。

2. 医师队伍建设•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加强医师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医师的业务能力。

3. 护理人员培养与管理•加强护理人员培养与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推动护理人员职称评定制度,激励护理人员的专业发展。

4. 医疗人才流动机制•建立医疗人才流动机制,促进医疗人才的合理流动。

•加强医疗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解决医疗资源不均衡的问题。

四、医疗科技创新体系1. 科研创新支持政策•制定科研创新支持政策,鼓励医疗科技创新。

18项医疗核心制度

18项医疗核心制度

1 、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查对制度;9、值班和交接班制;10、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2、病历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危(wei)险值报告制度;1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7、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凡挂号病人,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者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转科、传染病报告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问询病史、体格检查,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初步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者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者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时,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晰,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者多科疾病,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组织会诊与处理,必要时报告医务部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收治或者转入相应科室进行抢救与处理。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者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者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因本医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好后,由科主任提出申请报医务部允许,并请示业务副院长批准允许后方可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殊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或者拒绝。

6、医务部负责首诊负责制的督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通报。

1、建立我院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者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者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 2 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 1 次。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医疗卫生领域实行的18项核心制度,是为了推进全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而提出的。

具体制度如下:
分级诊疗制度:建立三级医院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医联体和分级诊疗机构共建共享制度:推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

基层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立居民医生团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提高基层医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医改红利分配制度:将医改红利按照各方贡献程度进行合理分配。

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制度:保障离休干部的医疗待遇。

医疗服务价格制度:建立医疗服务价格透明化制度,遏制医疗行业乱收费。

医疗保险基金筹资制度: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基金筹资制度,实行分级管理。

医药联动机制:优化医药市场环境,实现医药联动,控制医药费用。

零差评制度:建立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制度,推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

诊疗规范制度:推广和实施诊疗规范。

医疗机构评审制度:建立医疗机构评审和监管制度。

信息化建设制度: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信息共享。

内审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内审制度,推进医疗机构管理水平提高。

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建立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实现医患关系和谐。

疾病预防和控制制度:强化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提升国民健康水平。

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建立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提升医疗卫生工作者素质和能力。

医学伦理和医德医风规范制度:强化医学伦理和医德医风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形象。

预约挂号和候诊管理制度:建立预约挂号和候诊管理制度,优化就医流程,提高就医效率。

医疗十八条核心制度

医疗十八条核心制度

医疗十八条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做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二)基本要求1.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

机构内多学科会诊应当由医疗管理部门组织。

2.按病情紧急程度,会诊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

机构内急会诊应当在会诊请求发出后10分钟内到位,普通会诊应当在会诊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

3.医疗机构应当统一会诊单格式及填写规范,明确各类会诊的具体流程。

4.原则上,会诊请求人员应当陪同完成会诊,会诊情况应当在会诊单中记录。

16项医疗核心制度

16项医疗核心制度

16项医疗核心制度医疗核心制度是保障人民健康的基石,它涵盖了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和医疗费用的合理支付等方面。

下面,本文将从以下16个方面分别介绍医疗核心制度的具体内容。

1.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保障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保障是医疗核心制度的基础,它包括《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务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旨在确保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医疗服务。

2.医疗资源配置医疗资源配置是医疗核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医院、卫生人员和医疗设备的合理配置。

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布局,可以有效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保障人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3.医疗服务规范化医疗服务规范化是医疗核心制度的关键环节,它包括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医务人员的规范执业和医疗服务的规范化操作等。

通过规范化的医疗服务,可以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

4.医疗质量评估与监测医疗质量评估与监测是医疗核心制度的重要手段,它可以评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医疗技术水平,并定期监测医疗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5.医患沟通与协调医患沟通与协调是医疗核心制度的重要内容,它包括医患之间的信息交流、决策合作和治疗协调等方面。

通过加强医患沟通与协调,可以增进医患之间的互信和理解,提高医疗效果和患者满意度。

6.医疗事故应急与处理医疗事故应急与处理是医疗核心制度的紧急保障措施,它包括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理、责任追究和赔偿等方面。

通过建立健全的医疗事故应急与处理机制,可以及时应对和处理医疗事故,最大程度地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7.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是医疗核心制度的核心内容,它包括医保支付、自费支付和商业保险支付等方面。

通过合理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可以保障人民的基本医疗需求,降低患者的经济负担。

8.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是医疗核心制度的重要保障手段,它可以通过统筹规划和统一管理,实现医疗保险资金的合理分配和医疗保险待遇的公平享受,保障人民的医疗保障权益。

简述18项医疗核心制度

简述18项医疗核心制度

简述18项医疗核心制度医疗事业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各国都建立了一系列医疗制度。

在中国,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在现代医疗体系中不可或缺的核心组成部分。

本文将简述中国的18项医疗核心制度,全面了解中国的医疗保障体系,以及保障人民健康的措施。

一、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中国医疗核心制度的基石。

该制度包括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等。

这些制度旨在为全国人民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医疗保障。

二、药品监管制度药品监管制度是确保药品安全和质量的重要环节。

包括药品注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药品流通监管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

这些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保证人民的用药安全。

三、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医疗机构的运行,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包括医疗机构的注册、许可和监督检查等,以保障人民在就医过程中的权益。

四、人才培养和职业发展制度人才培养和职业发展制度是确保医疗服务质量的关键环节。

包括医学教育的规范、临床技能培训和医疗从业人员的职业发展规划等。

这些制度的实施能够提升医疗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制度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制度是推动医疗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包括科研项目的资助和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等。

这些制度的实施能够促进医疗科技的进步和医疗服务的提升。

六、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医疗费用管理制度是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重要手段。

包括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疗费用核算和医疗费用监管等。

这些制度的实施能够合理控制医疗费用,降低人民就医的经济负担。

七、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制度是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

包括医疗机构质量评价、医疗服务评价和医疗技术评价等。

这些制度的实施能够推动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和医疗机构的竞争能力。

八、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是保障医疗保险稳定运行的重要机制。

包括基金收缴和使用、基金监管和基金运营等。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针和基本制度,目的是推动全面健康医疗改革,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这些制度包括医疗保险制度、药品价格制度、医疗服务价格制度、公立医院改革、医疗事故纠纷制度、医学人才培养机制、综合医院绩效评价制度、医疗信息化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员参保制度、医疗卫生教育体系、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医药卫生法律法规制定、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医疗废物管理与处置、医疗设备采购与使用、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器械监管制度。

一、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是指为了满足全民医疗保障需求,实现医疗费用全覆盖的制度。

国家对各类人群实行不同的医疗保险制度,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

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有助于解决人们就医时的经济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二、药品价格制度:药品价格制度是指对药品价格进行监管与控制的制度。

国家设立了药品价格监管机构,对药品价格进行监督和调控,防止药品价格虚高,保障公众利益。

同时,国家还通过政策措施降低药品价格,提高药品的可及性。

三、医疗服务价格制度:医疗服务价格制度是指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监管和控制的制度。

国家对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制定不同的价格政策,合理调整价格水平,防止过度收费,保障公众权益。

四、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改革是指对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运营机制、人事制度等进行改革,实现公立医院的良性发展。

国家推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实现医院运营可持续发展。

五、医疗事故纠纷制度:医疗事故纠纷制度是指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鉴定、赔偿和处理的制度。

国家建立了医疗事故纠纷调解机构,加强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保护患者合法权益,推动医疗纠纷化解工作。

六、医学人才培养机制:医学人才培养机制是指对医学人才教育培养进行规范和优化的机制。

国家加强医学人才培养,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加强实践教学,推动医学教育与医疗卫生服务深度融合。

医疗核心制度(精选6篇)

医疗核心制度(精选6篇)

医疗核心制度(精选6篇)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确保医院医疗护理质量,规范诊疗行为,杜绝医疗事故发生,还是医务人员正常医疗活动中须遵守的工作规则。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下面是漂亮的编辑帮家人们收集的医疗核心制度(精选6篇)。

医疗核心制度篇一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江西省病历书写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查对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五、按照卫生部、河北省卫生厅、保定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有关规定。

六、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要让病人对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七、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病历和实物封存和保管。

按规定保管和复印病历资料,严格遵守病历回收和病历借阅制度。

八、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体处理和尸检。

凡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冷冻的尸体可延长到7天,并有死者亲属同意签字。

九、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领导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十、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

医院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院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院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医院为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患安全所建立和实施的一系列制度和规章。

下面将介绍医院的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临床质量管理制度:医院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系统,通过制订和实施临床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二、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建立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安全的监测和预防控制,确保患者的安全。

三、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医院建立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医患关系中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权益。

四、医疗操作规程制度:医院建立医疗操作规程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的操作行为,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准确性。

五、药品管理制度:医院建立药品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药品的采购、配送、使用和库存,确保药物的安全和有效性。

六、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医院建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对医疗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运行正常和安全。

七、医疗信息管理制度:医院建立医疗信息管理制度,规范医疗信息的采集、存储、传输和使用,确保患者的隐私和信息安全。

八、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医院建立护理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护理工作的操作流程和标准,提高护理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九、职业道德管理制度:医院建立职业道德管理制度,督促医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良好的医疗职业形象。

十、医疗人才培养与管理制度:医院建立医疗人才培养与管理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的专业水平。

十一、患者预约管理制度:医院建立患者预约管理制度,加强对患者预约信息的收集和管理,提高就诊效率和医患满意度。

十二、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医院建立医疗费用管理制度,规范和公正地处理医疗费用的收取和结算,维护医患双方的权益。

十三、病案管理制度:医院建立病案管理制度,加强对病案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保护患者隐私和病历的安全。

十四、医疗质控管理制度:医院建立医疗质控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医疗质控措施,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十五、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医院建立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感染的预防和控制,确保医患安全和护理质量。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详细内容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详细内容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详细内容随着我国医疗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的医疗体系逐渐完善,为了提高全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应运而生。

这些制度旨在解决医药费用过高、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明确医疗改革的方向与目标。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这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医疗保障制度1.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通过参加医疗保险,居民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包括住院医疗、门诊医疗、康复护理等费用的报销。

2. 大病保险制度对于罹患重大疾病的患者,实行大病保险制度,政府对其医疗费用进行补助,降低患者的负担。

3. 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必需的基本药物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保障患者用药需求。

二、医疗服务制度1. 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康管理网络,通过分级诊疗制度,优先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减少患者上大医院的需求。

2. 门诊费用首付制度通过门诊费用首付制度,降低医疗费用的预付比例,减轻患者负担。

3.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

三、医疗质量与安全监管制度1. 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建立医疗机构的质量安全责任制,加强医疗质量的管理与监督,确保患者的安全。

2. 医疗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医疗事故应急管理机制,及时报告、处理医疗事故,保障患者权益。

四、医疗人员管理制度1. 医疗人员绩效薪酬制度建立医疗人员的绩效评价机制,通过薪酬激励,提高医疗人员的服务意识与专业素质。

2. 医疗人员职业培训与发展制度建立医疗人员的职业培训与发展制度,提高医疗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医德。

五、药品供应与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 药品供应管理制度建立药品供应管理网络,提高规范药品供应的质量与效率。

2.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设备的管理,提高医疗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六、医疗信息化建设及隐私保护制度1. 医疗信息化建设制度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2. 医疗信息隐私保护制度加强对患者医疗信息隐私的保护,防止患者医疗信息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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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1.首先接诊患者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

2.首诊医师须及时接诊患者,认真问诊、亲自查体,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及时书写病历。

3.急诊患者、留观患者、抢救患者均有完整的复合规范的急诊病历,记录急诊救治的全过程。

4.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患者,必须先行抢救,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患者。

5.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收治科室之前,首诊科室必须负责诊治,所有的相关科室须执行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6.首诊医师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向本科主任、急诊科主任、医务处或院总值班汇报,以利迅速调集、协调和指挥各有关科室医护人员参与救治。

7.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及时转至相应科室诊疗。

8.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应为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须及时会诊、作出判断并及时记录会诊意见且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当面交待。

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上报医务处或院总值班协调解决。

9.凡在接诊、诊治、抢救患者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所在科室的责任。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医疗组由组长医师(高级职称医师)、主治医师(高级或中级职称医师,也称责任医师或质控医师,具体负责本组质量与安全管理)和住院医师(中、初级职称医师)组成。

实行组长医师负责制,由组长全面负责本医疗组的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

2.组长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时,应有下级医师、责任护士和相关人员参加。

组长医师每周查房2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每日至少查房2次(早晚查房)。

3.新病人入院后,住院医师应及时查看病人、询问病史、开具医嘱并在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随时观察急危重症患者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上级医师查看患者,并按要求及时书写查房记录及日常病程记录。

4.查房时下级医师应带病历及相关资料,汇报主要病史、重要体征、重要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和诊疗方案。

上级医师应补充询问病史、复核体征,结合已有的辅助检查资料进行分析(诊断依据和鉴别诊断),提出进一步诊疗计划,同时对下级医师的治疗方案提出意见及建议。

5.主治医师首次查房应在病人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查房时应进行初步诊断、诊断依据和鉴别诊断分析。

组长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急、危重症患者,入院后应有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即时查房,确定具体诊疗方案。

6.遇疑难、危重或特殊病例时,下级医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

上级医师应随时听取报告,亲自查看、检查患者,决定诊疗方案,并对下级医师的诊疗工作进行指导。

7.查房内容:(1) 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

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诊断不明、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病员。

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等方面的意见。

(2) 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书写情况,完成对下级医师书写病历的修改和签名;了解患者病情变化;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 组长医师或科主任查房:应重点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危重患者诊断及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三、会诊制度1.凡遇疑难、危重病例或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应当及时申请会诊。

会诊包括: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2.会诊医师资质:(1)科间会诊:本院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

若遇被邀科室具有会诊资格的所有医师正在手术或抢救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会诊时,可由下级医师先行会诊,但随后会诊医师必须复查患者、认可会诊记录并签名;会诊有疑难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咨询医师或科主任。

(2)全院会诊:本院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

(3)院外会诊:本院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

3.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

急诊会诊应电话通知相关科室,会诊医师接到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

平诊会诊应在电子会诊申请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会诊,如需特殊专科(如眼科、耳鼻喉科、妇科等)会诊的轻患者,可到专科进行检查。

4.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危重且需要多科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报医务处同意或由医务处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需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处。

会诊时由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并总结,经治医师做好会诊记录。

5.院外会诊:指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1)外院医师会诊:本院不能诊治或诊治有困难的疑难、危重或特殊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处同意,确定会诊时间,发邀请函与有关单位联系。

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或医务处处长主持,主管医师应汇报病史并详细记录会诊意见。

(2)医师外出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执行,由医务处根据其他医疗机构会诊需求,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医师外出会诊。

6.门诊疑难病例会诊:门诊病人就诊三次仍不能明确诊断的,或因病情疑难复杂而不能立即确诊及处理的,就诊科室应向门诊部办公室提出会诊申请;门诊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了解病人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与患者及家属共同商讨确定参与会诊的科室及相应专家,并与拟参与会诊的专家预约会诊时间;会诊地点为特需门诊,患者应挂参与会诊科室各专家的号,会诊挂号费为参与会诊各专家的挂号费之和。

7.护理会诊: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需他科进行护理会诊的患者,由护士长向护理部提出会诊申请,护理部负责会诊的组织协调工作,护理会诊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紧急会诊及时执行。

8.会诊记录的内容:包括申请会诊记录和会诊意见记录。

申请会诊记录应简要载明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会诊医师签名等。

会诊意见记录内容包括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别或者医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

9.会诊医师须亲自诊查患者并书写(发表)会诊意见,注明会诊时间(具体到分钟)。

10.请会诊科室主管医师应按照会诊意见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或病情严重病例等均应组织讨论。

2.讨论由科主任或组长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由经治医师汇报病史与诊疗经过,上级医师补充。

3.各级医师充分发表意见,提出进一步诊治方案。

4.主持人总结讨论要点。

5.疑难病例讨论应详实记录于病历及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1.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上班时间由医疗小组负责,非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或外出等)由值班医师负责。

2.凡遇重大抢救事件,各级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由科主任组织抢救并及时向医务处或院总值班备案;必要时由医务处或院领导协调人员、设备及设施。

3.经治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陪同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患者病情、诊疗方案,征求意见并签字。

4.抢救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流程,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准确。

医护人员应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必须复述后才能执行。

5.抢救中应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具体到时、分。

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手术分级标准:根据外科手术技术操作常规,各临床科室结合本专业具体情况,按手术的难易程度、复杂性及风险大小,将手术分为四级: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2.手术分级管理范围:包括各类手术、麻醉、介入诊疗等有创操作项目。

3.手术准入管理(1)手术准入包括:手术权限目录、各级医师授权、定期技能评价及资格变更。

(2)手术分类细则:详见《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手术分级目录》。

(3)各级医师授权:由医务人员临床资格认定(准入)管理委员会根据医师的技术资质(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及其实际能力水平,确定该医师所能实施和承担的相应手术的范围和类别。

每1-2年对医师进行一次技术能力再评价与再授权后,方可从事临床诊疗活动。

(4)各级医师手术权限①住院医师: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一级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②低年资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二级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③高年资主治医师:掌握三级手术,有条件者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适当开展一些四级手术。

④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⑤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四级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四级手术。

⑥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四级手术。

3.特殊手术:须经科内、全院和/或全市会诊讨论,报医务处或院总值班审批/备案,科主任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

(1)特殊身份患者: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保健对象等。

特殊保健对象包括高级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等;(2)各种原因导致毁容或致残的;(3)重大、疑难病例手术;(4)涉及法律风险,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5)邀请外院医师参加手术的;(6)卫生部和重庆市卫生局有其他特殊技术准入要求的。

七、术前讨论制度1. 二至四级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除有严重并发症、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新开展及特色身份患者手术需提交全科讨论外,其他手术均可在病区或医疗组进行,由病区主任或医疗组长主持。

2.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医疗组长主持,手术医师及科内相关人员参加,经治医师必须在讨论前完善必要的检查、作好术前小结及相关准备。

3.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风险与利弊;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手术风险评估、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抗菌药物选择;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明确是否需要分次完成手术;术后处理、注意事项及护理具体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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