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法院特邀调解员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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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调解员工作小结
自2017年有幸担任香洲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一职以来,我始终坚持认认真真学习,踏踏实实干事,尽力尽责地履行调解员的工作。在法院领导和同志们的支持、帮助下,我第一年度办理调解案件共8单,其中诉前8单,诉中3单,案件类型包括租赁纠纷、产品质量纠纷、建筑工程纠纷、人身伤害赔偿等,有3单调解成功,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在调解工作当中,我总结归纳出以下两点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对调解工作有帮助:
1、在调解工作当中,原告方提供的被告及其他当事人的联系方式通常只有单一的手机号码,有的只有被告公司前台的咨询电话,这对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有一定影响。因为有时被告可能使用多个手机号码,联系上有一定困难;而被告是公司或其他组织单位时,如果仅有前台的咨询电话或客户电话,则调解员难以直接与负责人沟通,不利于调解工作的沟通。因此,建议在原告起诉的时候,尽量多提供被告或被告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包括固定电话、手机、邮箱等,以便调解员能通过最大的联系渠道进行调解共同工作。
2、在调解工作当中有时会遇到被告方怀疑调解员身份真实性的问题,虽然现在法院网上信息可以查到调解员的资料,也可以通过法院系统给当事人发短信通知。无奈现在电信诈骗太猖狂,我在工作中使用手机(本人是律师,本职工作上仅用手机,没有安装固定电话)联系被告当事人,刚开始时容易被人怀疑是诈骗电话,需要花时间精力取得当事人信任,才能进一步开展调解工作。可能是当事人普遍认为使用移动电话工作,而不是固定电话,就是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很可能是诈骗电话。对于这一问题,可能是我个人遇到的问题,也不清楚其他调解员是否也有相同的问题,仅向法院反应情况,期盼能指示解决的办法。
周德文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