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施工单位的函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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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施工单位的函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受建设单位广州市华创动漫产业园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司承担了本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负责该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投资、进度和安全控制以及合同管理和现场工作协调。希望贵司与我司互相配合,为依时、优质、按量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建设共同努力。现在项目开工在即,请贵司在施工准备及施工过程中提供相应资料,并做好下面工作:
一、施工准备方面:
1、施工方开工前应熟悉施工图纸,了解设计意图,解剖施工难点,找出解决方案,并在图纸会审时提出审图意见。
2、开工前施工方应向现场监理机构提交参与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即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管施工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电工和塔吊、井架以及其他大型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的名单、上岗证等有关资料进行核验。
施工方应建立项目管理机构,明确各自分工责任,并张贴上墙。如施工过程中需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应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并书面通知现场监理机构。
3、如需要分包部分(非主体)工程的,应书面提出分包申请,并提供分包单位的单位资质及人员资料,由项目总监审核确认,最后报建设局备案。
4、施工方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总体施工组织方案以及各专项施工方案[包括:深基坑(含支护体系设计)、模板(含高支模)、节能工程、塔吊、井架(人货梯)、外脚手架、临时用电、消防及防雷、安全与文明施工、应急救援预案、责任分解等],详细制订出项目施工资源投入计划,报专业监理及总监审批。
经总监审批同意的施工方案已在办理项目施工许可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按审批同意的施工方案执行,不得随意更改,若确实需修改,则应另行报审。
5、施工图纸中标明使用的各种强度标号的混凝土、砂浆应提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测试单位进行配合比设计,并报专业监理及总监审核。配合比设计一旦确定,其相关的数据及原材料不得更改,否则,必须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
6、单位工程坐标定位后,应加设延长线予以固定,并通知现场监理复验签认。
7、总体施工组织方案的总平面布置图经批准后,施工方在实施过程中应以此为依据,不得随意更改,否则须重新申报。
8、施工现场应完全围蔽,场地硬底化(包括办公室及宿舍出入通道、主干道、环绕建筑物的通道、材料堆场及加工场);主干道出口须设洗车槽;办公室、宿舍应为钢构板房或砖砌平房,食堂应选用砖砌平房,均不得用石棉瓦屋面。
9、施工现场应设置砖砌卫生间及符合排污要求的三级化粪池。
10、开工准备就绪后,可填写《单位工程开工申报表》、《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报项目总监审批,签发开工令后方可正式进行施工。
11、停工后复工应提出复工申请,报总监审批,签发复工令后方可继续施工。
12、根据业主所提供的地下管线或架空高压线的资料,做好勘探工作及专项防护措施。
13、对毗邻建筑物安全做好鉴定(检查评价)资料。
二、质量控制方面:
1、单位工程的基线(轴线、桩位)定位后,应报现场监理复验签认。
2、对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在进场时必须提交材料合格证(属于广州地区质量认证范围的材料应提供质量认证证书)及质量证明文件和技术资料,报专业监理核验。
3、土建方面的钢筋、水泥、砌块、防水材料以及给排水方面的管材和阀门、电气方面线材、管槽和各类开关等,必须通知现场监理见证抽样、送检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混凝土及砌体砂浆在施工中必须按已获批准的配合比进行下料,并在现场监理的见证下检查塌落度和制作试件(含标准及同条件养护试件)。
5、基槽几何尺寸、标高、土质必须经现场监理检查后报有关单位派人共同验收。
6、地基处理取样检验必须通知现场监理见证,取样送设计院或勘测单位鉴定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7、对基础、钢筋工程和其他隐蔽工序项目,施工方应在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经现场监理及有关人员复检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8、浇筑混凝土前应填写《混凝土浇筑申请单》,并通知现场监理到场旁站监督。
9、混凝土试件(含标准及同条件养护)和砌体砂浆试件应按规范规定留置、养护。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必须置于所代表部位附近,并专人记录每天平均气温,累计达到600℃.天时即送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测试。
10、钢筋焊接前应进行试焊,并提交焊接性能试验报告。试验合格后方能进行现场施焊,
且焊工应持有相应上岗证。
11、所有有关的试验结果应及时报送现场监理核验。
12、各分项工程完成后,应及时做好质量检验评定工作,填写《分项工程报验单》,现场监理将进行抽查检验,填写查验结果。
1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完成后,在30个工作日内填写《XX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一式五份,连同工程技术资料报送项目总监审核,经监理公司总监办核查无误后送交建设单位,再由建设单位送交质监站。经质监站审核认可后,由建设单位(或委托我司)组织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质监站派人到现场实施验收监督。未经验收合格,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4、施工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现场监理提出,由总监审核,并视具体情况与业主方磋商后转交设计单位给予书面答复,且该答复应得到业主方签认许可,方能组织施工。经签认许可的设计修改方案将作为施工和验收的依据。
15、对重要的分项工程,施工方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可行的技术措施,报项目总监审核。
16、发生质量事故时,应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分析事故原因,提出事故处理方案,采取有效保护或补救措施,并将事故情况及处理办法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和监理结构。
17、工程完工后,应在竣工验收前20天内将所有竣工资料报送监理机构审核,并由监理机构组织工程预验收,将存在问题整改完毕后,技术资料送质监站审核认可。建设单位将在预定时间组织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质监站派人到现场实施验收监督。
18、施工方应无偿提供监理档案需要收集的相关资料。
三、投资控制方面:
1、施工方在工程进度款申报前,应提供中标时的预算编制书,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付款办法,提交在付款期内完成的工程量清单、单价和总价,经现场监理及总监对完成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后,以监理机构核定的总价作为业主方付款的依据。
2、根据预算书和合同价款,编制各分项工程的量价清单,报监理机构审核,以便计算现场工程实际进度款。
3、对合同外工程,应及时将预算及变更的依据报监理机构审核,经项目总监及业主方签字批准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4、有关费用索赔,应提出所依据的合同条款或有关规定和证明材料,以及详细的计算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