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语汇的外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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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张伯瑜教授《中国音乐术语的英译问题与解决方法》(《中国音乐学》2004年第3期)文章后,启发良多。伯瑜教授的文章触动、激活了我多年来对于这一问题思考的神经。中国音乐语汇的英译问题,或者更大范围地讲,将中国音乐语汇翻译成所有外文的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也是我国音乐学术水平发展到今天应该正视并投入精力加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上个世纪的80年代,音乐学术界曾经进行过外国音乐语汇统一中文译名的讨论,沈阳音乐学院还编译出版了《音乐译名汇编:意英德法俄日——

—汉》一书(人民音乐出版社1985年12月出版)。今天我们能够开始关注我国音乐语汇的外文翻译问题,充分说明了我国音乐事业的巨大进步与发展。中国音乐语汇的英译,乃至中国音乐语汇的其他外语语种的翻译,是一项让世界了解中国音乐、向世界展示我国灿烂音乐文化的重要工作,也是传播中国音乐文化中一项十分具体、实在的工作。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们派出到世界各国、各地区学习音乐的人不在少数,很多人也学成归来。我们经常能够听到积极主张吸收外域音乐文化的声音,而倡导向世界推崇中国音乐文化,弘扬中国音乐文化对于世界的贡献和影响的人则不多。至少,我们在理论方面所做的具体工作是很有限的。因而,中国音乐语汇的外文翻译工作未能得到关注也是自然的事情。今天,非常高兴看到具有海外留学经历,而又情系中国音乐文化研究的伯瑜教授,从“中国音乐语汇的英译”这个很具体

的实际问题着手,关注、倾力于中国音乐文化对外传播的工作。笔者从伯瑜教授的文章中,读到了一些有必要在音乐学界对于“中国音乐语汇的外文翻译”进行一番讨论的问题,特别是笔者觉得,我们有必要对于中国音乐语汇进行外语翻译的观念和思路加以研究和讨论。同时,我们应该认识到中国音乐语汇的翻译工作,绝对不仅仅只是精通外语的音乐学人的事情,这项工作需要多方面音乐专家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得以完成,因此,笔者不忌讳自己平凡不高的外语水平,附和伯瑜教授做一篇文章,谈谈我个人对这个问题的一些想法。

一、严格限制中国音乐语汇的意译

外文翻译上的音译和意译是人们早已熟悉的两种翻译方法,而文学翻译上所讲求的“信、达、雅”的翻译标准,人们也十分熟悉。但是,各个学术领域都应该具有各自具体的学科性质和特殊情况,语言、文学上的那些翻译原则也许并不一定完全适合所有学术领域。事实上,我们今天仔细揣摩一些学术领域的语汇翻译情况,确实还存在着一些可圈可点的问题。譬如,一直以来,对于外语的固定人名、地名基本上都是采用音译的方法。我们基本上没有对外国地名、人名的中文译名进行音译的问题提出过质疑,即使像NewYork(纽约)具有固定语意的名词也没有翻译成“新约克”。但是,在我国地名、人名的外文翻译上,却并不是一直坚持音译这样的原则,即使像我国“长城”、“故宫”、“前门”等有着广泛

中国音乐语汇的外文翻译

徐元勇

世界影响的文化、文物等固有名称词汇的翻译,也没有能够按照其本身的汉语读音进入英语词典中。“长城”被翻译为“theGreatWall”(伟大的围墙),“故宫”被译为“theImperialPalace(ForbiddenCity)”(皇帝的宫殿),“前门”是“frontdoor”。尽管这些词汇已经成为英语中的习惯词汇,在英语词典中都能够找到这些与中国文化相关的词汇,但是,笔者总是认为这种追求原来词汇词义内涵的意译翻译方法是欠妥和不可取的,甚至,有时候会引起翻译的混乱。何况,像“皇帝的宫殿”指的就是中国皇帝居住的宫殿吗?学生学习了“theGreatWall”这个单词,可能很难把“长城信用卡”翻译成“Changchengcreditcard”,但是,如果翻译成“GreatWallcreditcard”,可能又会让人觉得可笑。甚至,像中学教科书把颐和园依据译者理解的意思,按照意译方法翻译成“TheSummerPalace”(夏宫),更是不可理解,这个在英语词典中找不到的词汇,却让学生学习和记忆。我很不理解为什么我们不能够像俄国把“Kremlin”翻译成“克里姆林宫”那样,坚持采取“Changcheng”、“Gugong”、“Qianmen”等直接音译的翻译方法。我们暂且不去论这其中所存在的一种民族文化精神和尊严,即使纯粹从学术层面讲,也给我们带来许多不便。尽管目前一些意译的词汇已经形成了约定俗成的翻译,但是,我们应该尽快努力工作起来,想办法去改变这个不合理的现象。特别是像我国音乐语汇的外文翻译工作,目前开展的还不是十分充分,那么,更应该积极总结和吸收其他领域翻译的成功经验和教训。从一开始就使得这项工作能够科学、合理,并符合中国音乐本身的民族文化属性。另外,我们还应该重视这项工作能够在遵循规范的学术标准下开展起来。

尽管从汉语的外文翻译上讲,音乐语汇的翻译问题,的确也不可能仅仅是音乐界的事情,不过,就中国音乐语汇的翻译而言,在

翻译观念和具体操作上可能还是与其他领域的情况有所不同。譬如,我们首先必须坚持严格限制中国音乐语汇意译的范畴。笔者主张对于中国音乐固有的语汇词汇,应该尽量少采用意译的手段,特别是我国传统音乐中的乐器、人名、音乐形式、种类等固有音乐语汇名词词汇的翻译,都应该直接按照汉语的原有发音进行翻译。可能一些较为复杂、音乐理论性太强的语汇的翻译,会让我们有一些为难。但是,我们如果仍然坚持音译的做法,问题就很容易得到解决。特别是不可以采取加以繁杂解释的翻译方法,来对这些语汇进行说明。这种繁杂解释的翻译方法,一是具体实施起来没有规律可循和章法所依;二是这种做法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音乐语汇的英译问题,这也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且不说学者在写作音乐理论文章的时候,不可能考虑常识性的解释问题,即使我们所进行的翻译工作,也不可能是为了给外国人解释文章中的词义。虽然我们能够做一些解释性的工作,但也绝对不可能做得面面俱到。何况,太多的解释肯定会影响学术论文本身的质量和风格。在实际具体的文章翻译中,我们应该重点关注翻译文章的意思,提供准确的音乐语汇名称。譬如,类似“黄钟”、“曲牌”等这样的音乐语汇,其中肯定包含了许多中国文化方面的内容,但是,也绝对不可以采用意译的方法,企图让外国人从文章中就能够读懂我们的音乐内涵是不现实的事情。如果许多包含比较深刻中国文化的音乐理论语汇,我们要根据意思去翻译,会带来不少的麻烦。甚至,某些问题是棘手、难以得到真正解决,也就很难阻止把“九宫”翻译成“NinePalaces”类似例子的继续发生。所以说,文学翻译上所谓“信、达、雅”的翻译标准,可能不是完全能够适合音乐语汇的翻译。其实,我们完全没有必要按照外语的习惯去解释和琢磨怎么依据词汇的意思进行翻译。特别是乐器、人名、音乐形式、种类等语汇的翻译更没有必要从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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