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建收费标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核定“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费总额控制数费率标准”的函》收悉。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收费行为,促进我省代建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根据《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1号)和《湖南省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外省的做法,现就核定我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费指导标准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从事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应具备与代建项目相适应的资质,严格遵循省政府241号令的规定,本着公正、诚实守信和服务有偿的原则,与项目管理或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协议,依协议提供规定的服务并收取代建服务费。

二、代建服务费包括代建单位在项目前期、实施、验收阶段所发生的管理成本、应缴税费和合理利润,不包括勘察、设计和监理等中介服务费用。按概算总投资的不同规模超额累进计算,计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实行全过程代建的收费标准为:

总概算投资50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总概算的3%;

5000万元以上—1亿元部分,按总概算的%;

1亿元以上—2亿元部分,按总概算的2%;

2亿元以上—5亿元部分,按总概算的%;

5亿元以上部分,按总概算的%;

注:A为代建服务费控制总额,B为不含代建服务费的概算总投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