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权益法和成本法会计处理技巧
浅谈新会计准则下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运用
浅谈新会计准则下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运用【摘要】笔者就我国新会计准则中,确定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时,对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运用谈了自己的认识和理解。
一、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二)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三)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五)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确定。
以上规定,较之以前,突出了“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原规定主要包括第一、第四、第五种情况下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有关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更为全面、具体、易操作。
二、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运用(一)成本法1.成本法的适用范围根据新《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成本法的适用范围一是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二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这次修订将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由原先采用权益法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增加了限定条件“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权益法转成本法单体报表会计处理
权益法转成本法单体报表会计处理权益法和成本法是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于不同的情况下。
权益法是一种用于计算和报告股权投资的方法,而成本法是一种用于计算和报告非控股权投资的方法。
权益法是将投资者在被投资公司中持有的股权按照其比例净资产的权益进行计量,反映投资者对被投资公司的实际控制和经营风险承担的程度。
在权益法下,投资者将其投资按照股权比例计入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并相应地调整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权益法的核心概念是控制和关联关系。
如果投资者能够控制被投资公司或与其有重大影响力,那么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将在投资者的财务报表中得到反映。
此时,投资者需要根据股权比例调整被投资公司的净资产、净利润和现金流量。
在权益法下,被投资公司的净资产、净利润和现金流量会按照股权比例计入投资者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具体而言,投资者按照股权比例调整被投资公司的净资产,并将其计入自己的资产负债表中的投资项目。
此外,投资者还将按照股权比例调整被投资公司的净利润,并将其计入自己的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项目。
最后,投资者将按照股权比例调整被投资公司的现金流量,并将其计入自己的现金流量表中的投资收益项目。
与之相反,成本法是另一种用于计算和报告非控股权投资的方法。
在成本法下,投资者按照购买股权的成本计入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并根据被投资公司分派的红利和否认准则调整投资的价值。
成本法的核心概念是成本和利润分配。
投资者将购买股权的成本计入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并根据被投资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进行调整。
如果被投资公司分派红利或进行利润再投资,那么投资者的投资价值将相应增加。
此时,投资者需要根据红利、利润再投资和否认准则进行相应调整。
在成本法下,投资者将购买股权的成本计入自己的资产负债表中的投资项目。
投资者按照被投资公司分派的红利将利润计入自己的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项目。
最后,投资者根据利润再投资和否认准则对投资的价值进行调整。
权益法和成本法在会计处理上存在明显的差异。
ifrs准则下成本法和权益法
ifrs准则下成本法和权益法成本法和权益法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下两种常见的投资计量方法。
下面是对这两种方法的相关参考内容,无链接,不少于500字。
一、成本法(Cost Method):成本法是一种投资计量方法,适用于对小股东权益投资的会计处理。
根据成本法,投资者持有的股权被计量为支付的成本金额,无论该股权在公允价值上是否有变动。
在每个会计期间,投资者按照成本法对其投资进行核销,并确认其收益。
成本法要求将实际支付的投资额作为初始成本记录在个别资产账户中。
如果在投资期间获得分红,投资人将这部分分红作为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在财务报表中,投资人还需要披露以下相关信息:投资的发行者、发行者的所在地、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约定的分红款项等。
成本法适用于控制权不明确、投资额较小、暂无计划转售的长期股权投资。
当投资人无法独立决策对被投资公司的运营和财务政策时,成本法可以作为一种较为简单的处理方法。
然而,成本法存在的一个主要缺点是无法反映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化。
二、权益法(Equity Method):权益法是一种针对持股比例较高、对被投资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权益法,投资人将其投资的成本作为资产开始计量,但后续会计处理取决于被投资公司的盈利情况。
在权益法下,投资人在被投资公司的净利润中确认其所持投资的份额作为自己的收入,并相应地调整其投资账面价值。
同时,投资人还需要按照权益法对自己的投资持股比例进行核销,并披露相关信息,例如投资金额、所持股份的会计价值、分红金额等。
权益法适用于长期股权投资中持股比例较高且具有显著影响力的情况。
它是在有限控制权下的替代方法,以反映投资人对被投资公司的重大影响。
相对于成本法,权益法更能反映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然而,权益法也有其局限性,如可实施权益法的条件严格,会计处理相对较为复杂,而且容易产生不一致的会计处理方法。
综上所述,成本法和权益法是IFRS下常见的投资计量方法。
基于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会计处理图解
基于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会计处理图解随着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不断发展和更新,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和规定也在不断变化。
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从成本法转向了权益法。
本文将通过图解的方式,详细解释基于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方式。
一、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概念1. 成本法成本法是指企业在购买长期股权投资时,按照实际支付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并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中不进行重新计量。
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与企业购买时支付的成本一致,不会随着被投资企业的价值变化而变化。
2. 权益法权益法是指企业在购买长期股权投资后,将被投资企业当期利润的一定比例纳入自己的当期损益,根据被投资企业的盈余情况进行重点评估。
在权益法下,由于投资者将被投资企业的盈余纳入自己的当期损益,因此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将随被投资企业的盈余变化而变化。
二、成本法转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流程1. 成本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购买|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C)初始计量```在新准则下,权益法成为了会计处理长期股权投资的首选方式。
图2展示了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流程。
```图2 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流程3. 成本法转权益法的具体操作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将原先按成本法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权益法的计量。
这一过程需要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是否符合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条件:被投资企业的盈余情况、是否有控制权等。
(2)进行资产减值测试:确认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需要进行资产减值测试,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已经发生减值,则需要进行资产减值准备。
(3)按照权益法重新计量:将原先按成本法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重新计量,计算被投资企业当期利润的一定比例,并在自己的财务报表中确认。
(4)确认影响损益的净投资收入:将被投资企业当期利润的一定比例确认为自己的当期损益,计入自己的利润表中。
浅析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
浅析新会计准则 下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 与权 益 法 的转换
戴 华
( 石河 子大 学 商学院 , 新疆 五 家渠
[ 摘
8 10 ) 3 3 0
要 】 文根据新会计准则 , 本 对长期股权投资核 算方法的适 用范围、 长期股权投 资核 算方法转换的会计 处理加
以阐述 , 并通过 实例加以说 明。
一
影 响程 度 , 样原 来 的核 算 方 法可 能 就 不适 用 了 , 出现 这 会 权益 法和 成本 法 的转 换 , 是便产 生 了成 本法 和权 益 法相 于
、
长期股 权投 资核算 方法 的适 用范 围
长期 股权 投 资核 算 的成 本 法 和权 益法 的适 用 范 围根 互转换 的会计 处理 问题 。 据投的影 响程度 而
投资年度以后 , 除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 、 收回投资等情形 务和经 营决 策产 生 的影 响程度 , 以分为 控制 、 同控 制 、 可 共
外 , 股权 投 资 的账 面价 值保 持不 变 。投 资企业 确认 投 重 大影 响和无 控制 、无共 同控 制且 无 重 大影 响 4 类 型 。 长期 种 资 收益 , 限于所 获得 的被 投 资单位 在投 资后 产生 的累积 在 判断 投 资企业 和被 投 资企业 的关 系 时一般 有 两个 标准 。 仅 净利 润 的分配 额 , 得 的利润 或现金 股利 超 过上 述数 额 所获
二、 长期 股权投 资核算 方 法转换 的会计 处理
投 资企 业对 被 投资 企业 财 务 和经 营 政策 的影 响发 生
定。2 0 年新颁布的俭 业会计准则第 2 06 号——长期股权
种 一 投资》 规定 , 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或投 变 化 导致会 计核 算方 法改 变 的情 形 主要 有 以下 4 : 是 资企业 对被 投资 单位 不具 有共 同控 制或重 大 影响 , 且 在 投 资 企业 对 被投 资 单位 财 务 和经 营 政策 从 共 同控制 或 重 并 活 跃市 场 中没有 报价 、 允价值 不 能可靠 计 量这 两种情 况 大 影 响到控 制 ; 投资企 业对 被 投资 单位 财务 和 经营 政 公 二是 策从 控 制到共 同控制 或重大 影 响 : 是投 资 企业对 被 投 资 三 单位 财 务和 经营 政策从 不具 控制 、 同控制 和重 大影 响 到 共
政府会计准则下权益法转成本法后的现金股利处理
政府会计准则下权益法转成本法后的现金股利处理作者:何微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20年第3期何微摘要:2016年7月6日财会[2016]12号财政部发布了《政府会计准则—投资》,自2017年1月1日起实行,本文以甲事业单位长期股权投资管理为例,对政府会计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进行研究,探讨事业单位中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而对剩余股权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后现金股利的相关账务处理。
关键词:现金股利;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在事业单位中,日常处理中涉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较少,当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之后无权参与或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收到现金股利的账务处理更是少见。
所以本文以甲事业单位长期股权投资的管理为例,就政府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后收到现金股利的相关账务处理进行分析。
例:2019年1月1日,甲事业单位支付给乙公司2400万元取得其60%的股权。
投资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相等,为4000万元。
2019年12月31日,乙公司实现净利润1200万元,增加其他综合收益200万元,并宣告发放现金股利700万元。
2020年1月1日,因甲单位需要投资另一项目而以1900万元出售对乙公司40%的股权,甲公司剩余的股权为20%,出售股权后,甲单位无权参与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2021年2月1日乙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800万元,2022年2月1日乙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85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一)2019年1月1日甲事业单位购买股权“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通常采用权益法核算。
政府会计主体无权决定或无权参与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由于甲事业单位收购乙公司60%的股权,有权决定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故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以投资成本初始计量。
借:长期股权投资 2400贷:银行存款 2400预算会计:借:投资支出 2400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2400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一)乙公司2019年12月31日,乙公司实现净利润,增加其他综合收益,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按照政府会计准则规定,当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投资单位按照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记投资收益;当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按照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利,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当被投资单位发生除净损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所有者权益增加时,按照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权益法调整,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中国会计准则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
中国会计准则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摘要:一、引言二、中国会计准则权益法的定义和特点1.权益法的定义2.权益法的特点三、中国会计准则成本法的定义和特点1.成本法的定义2.成本法的特点四、两者之间的区别1.适用范围的区别2.计量原则的区别3.信息披露的区别五、实例分析六、结论正文:一、引言在我国的会计准则中,权益法和成本法是两种常见的会计处理方法,尤其是在对企业资产和股东权益的核算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这两种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很多企业和会计人员对它们的区别和适用场景并不十分清楚。
本文将详细解析中国会计准则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两种方法。
二、中国会计准则权益法的定义和特点1.权益法的定义权益法是指在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时,以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和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为基础,确认投资企业的权益。
2.权益法的特点权益法的主要特点是反映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变动,以及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时,相应调整投资企业的权益。
此外,权益法还要求在投资企业取得和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照取得和处置的成本进行核算。
三、中国会计准则成本法的定义和特点1.成本法的定义成本法是指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时,以投资成本为基础,按照成本法核算原则对投资收益进行确认和计量。
2.成本法的特点成本法的主要特点是强调投资成本的确定和维护,只有在投资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才对投资收益进行调整。
此外,成本法还要求企业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按照投资成本进行核算,并在持有期间不调整投资成本。
四、两者之间的区别1.适用范围的区别权益法主要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而成本法适用于所有类型的长期股权投资。
2.计量原则的区别权益法要求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变动和持股比例调整投资企业的权益,而成本法强调投资成本的确定和维护,只在投资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调整投资收益。
3.信息披露的区别权益法要求对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和权益变动进行详细披露,有利于投资者了解投资企业的真实状况;而成本法对信息披露要求较低,投资者难以了解投资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
成本法和权益法分配股利会计分录
成本法和权益法分配股利会计分录1. 背景介绍在公司财务会计中,分配股利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公司通过将部分利润分配给股东来回报投资者,同时也是一种管理公司现金流的方式。
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中,主要有两种方法来确定分配股利的会计处理方式,即成本法和权益法。
2. 成本法(Cost Method)成本法是指投资者按照其购买证券时支付的实际成本确认其投资收益的方法。
根据成本法,投资者仅在收到现金红利时才确认收入,并相应地增加其证券投资的账面价值。
2.1 分配股利会计分录当被投资公司宣布派发股息时,投资者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处理:•借记“应收股息”账户:将预期收到的股息金额记录在该账户中;•贷记“投资收益”账户:确认预期收到的股息作为投资收益。
例如,公司A持有公司B的10%普通股,并且公司B宣布派发每股0.5元人民币的现金红利。
那么,在公司A的财务账户中,会计分录如下:日期摘要借方(元)贷方(元)2022.01.01 应收股息500投资收益5002.2 其他相关会计处理除了分配股利的会计分录外,成本法还需要进行其他相关的会计处理。
•投资减值:如果被投资公司出现亏损或价值下跌的情况,投资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其投资进行减值处理。
具体会计分录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投资收益确认:当被投资公司宣布派发股息或者出售投资时,投资者需要确认相应的投资收益。
具体会计分录也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3. 权益法(Equity Method)权益法是指投资者根据其在被投资公司中所持有的股权比例确认其投资收益的方法。
根据权益法,投资者需要按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确认被投资公司的利润,并相应地调整其证券投资账面价值。
3.1 分配股利会计分录当被投资公司宣布派发股息时,投资者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处理:•借记“应收股息”账户:将预期收到的股息金额记录在该账户中;•贷记“投资收益”账户:确认预期收到的股息作为投资收益。
例如,公司A持有公司B的30%普通股,并且公司B宣布派发每股1元人民币的现金红利。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引言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将资金投入他人企业的一种投资方式。
在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中,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
本文将对这两种方法进行详细介绍和比较。
成本法成本法是一种较为简单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成本法,投资者将其购买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作为初始投资计入资产负债表中。
该投资持续期间内,投资者按照成本进行会计处理,不论被投资企业盈利亏损。
只有在出售投资或进行减值测试时,才能根据市场价值或减值测试结果进行调整。
成本法的优点在于简单易懂,适合于投资者没有决策权和对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了解有限的情况。
然而,成本法无法真实体现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价值变动,可能导致投资者对企业价值和风险的判断失误。
权益法权益法是一种较为复杂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权益法,投资者将其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股权份额与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相对应计入资产负债表中。
投资者在被投资企业的盈利或亏损中享有相应的份额,并根据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投资者的持股比例计算出被投资企业的利润归属于投资者的份额。
权益法的优点在于能够真实反映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潜力,有助于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和评估企业的价值。
然而,权益法在会计处理上较为复杂,要求投资者详细记录被投资企业的财务信息,并进行投资份额的计算和调整。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比较精确度成本法在会计处理上简单直接,不受被投资企业盈利亏损的影响,但无法准确反映被投资企业的价值变动。
而权益法可以更精确地反映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价值变动,但在会计处理上较为复杂。
决策能力成本法适合投资者没有决策权和对被投资企业了解有限的情况。
投资者只需根据购买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要关注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经营状况。
而权益法适合投资者有决策权和希望了解被投资企业盈利能力和成长潜力的情况。
投资者需要详细了解被投资企业的财务信息,并进行盈利归属的计算。
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研究
借: 长期股权投资 一 成本
2 50 0 2 00 0
资 , 当按照实际支付 的购买价款作 为初 始投资成本 。企业 应 所发生 的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 相关的费用 、 税金及其他 必要支出应计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 。 此外 , 企业取得长期 股权投 资 , 际支付 的价款 中包含 实
产经 营 决 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 中源公 司 对该 投 资 按 照 权 益 法 核 算 。 中源 公 司应 作 如 下 会 计 处理 :
( )成 本 法 下 1 长期 股 权 投 资 应 当按 照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计 价 。 除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长 期 股 权投 资 以外 , 以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权益法 投资最初 以初始投资成 本计 价 , 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 所有者权 益份额 的变动对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 调整。
所 以, 在投资价 值的帐 面价值 的计量 上 , 可根据 选择 的 会计核算 方法 选择 不 同的计 量过 程 , 而得 到正 确 的帐 面 从
方 法
1 .两种 方 法适 用 范 围的 比较 分 析
一
、
问题 的提 出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企业持有 的对其 子公司 、 合营企业 及
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 以及企业持有的对被投 资单位不 具 有控制 、 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 共 且在活跃 市场 中没有 报价 、 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根据不 同情 况 , 长期 股 权投资的核算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 法。 在实际财务处理 过程 中, 对于这 两种 方法 , 尤其 是对 这 方 法
1取 得 长期 股权 投 资 时 .
“直接基于成本法”与“模拟权益法”两种合并报表编制模式比较与分析——对新准则的响应(一)
“直接基于成本法”与“模拟权益法”两种合并报表编制模式比较与分析——对新准则的响应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存在两种模式,一种方法是直接基于成本法编制,一种是模拟权益法编制。
两种方法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最终结果是一致的,只是处理流程和方法有差异。
总体来说,直接基于成本法编制比较简洁且更符合实体理论,而模拟权益法编制则相对复杂与难以理解,且不利于实体理论的贯彻。
我国2006版的旧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第十一条中明确规定:“合并财务报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明确要求采用模拟权益法,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和CPA等权威教材都是采用模拟权益法,由此更加简洁的直接基于成本法编制在实务中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应用和普及。
2014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相比2006年的旧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发生了诸多变化,其中有一个变化就是:2014年新准则第二十六条改为“合并财务报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其变化的关键点就在于取消老准则中要求企业必须“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编制合并报表的规定,即不再硬性规定企业需要按照模拟权益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企业可以按模拟权益法进行编制,也可以直接基于成本法编制。
这一变化可能从形式上并不重大,而且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中提及“合并报表准则也允许企业直接在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但是所生成的合并财务报表应当符合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相关规定”,所以也算不上全新变化。
不过,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突破企业会计准则的限制毕竟不是很适合,所以这次在新修订的准则中彻底删除了要求企业按照模拟权益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这也助于在实务中使用和推广“直接基于成本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之前已有部分文献探讨过直接基于成本法如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相关专业的会计实务论坛,相关专业人士也讨论过直接基于成本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这些文献和讨论都为该方法的完善作出了有益的贡献。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转换会计处理解析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转换会计处理解析作者:骆国城来源:《财会通讯》2012年第07期一、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差异分析《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中将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法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但这两种方法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初始入账额的规则完全不同。
因此,可将长期股权投资业务核算方法直接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两大类,由此细分各类方法下的初始入账额及后续入账额。
笔者认为成本法与权益法转换业务核算中应着重把握下列要点。
(一)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核算条件及转换类型企业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或未取得非上市公司控制权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控制权形式分为法定控制权和实质控制权两类,其中取得被投资单位50%以上股权形成了法定控制权,包括直接拥有、间接拥有或混合拥有的法定控制权;对于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未达到半数以上,但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董事会的多数成员、或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经营决策、或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中有多数表决权等条件形成了实质控制权;未取得控制权的长期股权投资通常是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如果企业在活跃市场中购入能可靠计量市场公允价且长期持有的股权投资,这应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户中核算,而不属于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核算的内容。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通常认为持有股权比例在20%-40%之间且未取得实质控制权条件下适用权益法核算。
企业依据自身实力及发展战略需要调整股权投资策略时,会计核算中应依据增减持股份后的持股状况转换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由此形成会计核算政策的变更。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6条规定,企业应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形成的累积影响数。
笔者将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之间的转换关系归类细分为下图1所示:(二)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初始入账额确认方法的差异成本法核算条件下,同一控制下企业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拥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份额确认初始入账额,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取得该投资份额之间的差异依次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
新会计准则对合并报表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方法研究
新会计准则对合并报表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方法研究[摘要]本文根据准则及讲解的内容,就合并报表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探讨和研究。
[关键词]会计准则;合并报表;权益法1 新准则对合并报表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中的解释,母公司其个别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应等于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采用成本法核算,母公司从子公司所收到的现金股利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但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须对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长期股权投资应等于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与持有投资期间享有的权益增加值之和,投资收益等于母公司在子公司当期净资产变动中所应享有的部分,并以此作为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基础编制抵消合并分录,将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母公司投资收益与子公司本期利润分配、母公司的应收股利与子公司的应付股利进行抵消,形成合并财务报表。
2 新准则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目的(1)可有效防止母公司利用其对子公司的控制权操纵子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以此来影响合并报表的收益水平,达到母公司在特定背景条件下自由调整财务报表的目的。
(2)通过调整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余额如实地反映了其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所享有的份额,长期股权投资实时地体现其应享有或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赢利或损失,充分体现了合并报表真实反映企业集团资产财务状况的初衷,避免了合并报表财务信息失真的现象。
3 编制合并报表时,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的会计分录假设A公司能够控制B公司,B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年1月1日,A公司用银行存款3000万元购得B公司80%的股份(假定A公司与B公司的企业合并不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假设B公司在20×9年1月1日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一致。
A公司在个别资产负债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该项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变成本法会计分录
权益法变成本法会计分录在会计领域,权益法和成本法是两种常见的会计处理方法。
权益法是指一种投资者根据其在被投资公司中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按照投资公司的净资产价值进行核算的方法。
而成本法是指投资者按照其购买投资的成本进行核算的方法。
本文将探讨如何将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并给出相应的会计分录。
我们需要了解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
权益法适用于投资者对被投资公司具有显著影响力的情况,投资者按照其所持股权比例计算投资公司的净资产价值,并将其纳入自己的财务报表中。
而成本法适用于投资者对被投资公司没有显著影响力的情况,投资者按照其购买投资的成本进行核算,并将其作为一项长期投资进行持有。
当投资者决定将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时,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调整。
这些调整主要涉及投资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重新计量。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会计分录示例:1. 资产重估:借:固定资产(重新计量)贷:累计折旧(重新计量)贷:资产减值准备(重新计量)2. 负债重估:借:负债减值准备(重新计量)贷:负债(重新计量)3. 所有者权益调整:借:所有者权益调整(重新计量)贷:资本公积(重新计量)4. 投资调整:借:长期投资(重新计量)贷:投资收益(重新计量)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会计分录仅为示例,实际的调整会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在进行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的会计处理时,投资者应该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进行准确的计算和记录。
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还可能涉及其他方面的调整,例如税务处理、关联交易等。
投资者在进行这一转换时,应该仔细研究相关法规和准则,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总结起来,将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需要进行一系列的会计调整。
这些调整涉及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重新计量,以及投资的重新核算。
投资者在进行这一转换时,应该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和规定,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只有准确和合规的会计处理,才能为投资者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和决策依据。
成本法转权益法核算的会计准则
成本法转权益法核算的会计准则一、引言在企业会计中,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两种常见的核算方法。
成本法是指企业按照其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和报表编制的方法,而权益法是指企业按照其对被投资企业所拥有的权益进行核算和报表编制的方法。
然而,有时候企业需要从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进行核算,以更准确地反映其对被投资企业的实际影响力和经济利益。
本文将探讨成本法转权益法核算的会计准则。
二、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基本概念2.1 成本法成本法是指企业按照其购买投资标的的成本进行核算和报表编制的方法。
根据成本法,企业将购买标的的成本作为投资成本,按照购买时的比例计算报表中的投资数额。
这种方法对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没有控制权或重要影响的情况比较适用。
2.2 权益法权益法是指企业按照其对被投资企业所拥有的权益进行核算和报表编制的方法。
根据权益法,企业将其持有的被投资企业的权益作为投资成本,按照所持股份在报表中计算投资数额。
这种方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要影响力或控制权的情况。
三、成本法转权益法的情况和原因3.1 情况成本法转权益法通常发生在以下情况: - 投资企业逐渐获得对被投资企业的重要影响力或控制权; - 被投资企业开始对投资企业的经济利益产生重要影响。
3.2 原因成本法转权益法的原因主要有: - 更准确地反映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关系和经济效益; - 符合会计准则对于企业合并和关联方交易的要求; - 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财务信息。
四、成本法转权益法的会计准则4.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在成本法转权益法中,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非常重要。
通常,初始投资成本包括购买标的的直接成本、附加购买费用以及与购买标的相关的合理间接费用。
这些费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并在报表中进行准确反映。
4.2 转换日期的确定成本法转权益法的转换日期决定了企业从何时开始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和报表编制。
一般来说,转换日期应当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要影响力或控制权的起始日期。
ifrs准则下成本法和权益法
ifrs准则下成本法和权益法
IFRS准则下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用于核算长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IFRS准则下成本法是一种以历史成本为基础,对长期投资进行计量的会计处理方法。
它主要适用于对子公司、联营公司以及合营公司的投资。
在成本法下,投资者以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放弃的资产价值为基础,按照投资日的公允价值记录投资成本。
在后续计量中,投资者不调整投资的价值,而是按照被投资单位的宣告分派股利或利润中应享有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
IFRS准则下权益法是一种以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为基础,对长期投资进行计量的会计处理方法。
它主要适用于对联营公司以及合营公司的投资。
在权益法下,投资者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投资日的公允价值记录投资成本。
在后续计量中,投资者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以及其他权益变动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投资收益或损失。
IFRS准则下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选择取决于投资者的投资目的和被投资单位的经济情况。
如果投资者希望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票或股份,那么成本法可能更为合适。
如果投资者希望通过影响被投资单位的经营决策来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那么权益法可能更为合适。
权益法转成本法会计分录
权益法转成本法会计分录摘要:1.权益法转成本法的概念2.权益法转成本法的会计处理3.权益法转成本法的具体会计分录4.举例说明权益法转成本法的会计分录5.权益法转成本法的注意事项正文:一、权益法转成本法的概念权益法转成本法是指在会计处理中,将原先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改为采用成本法核算。
这种转换通常发生在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权发生变化时,例如企业增资扩股或减少持股比例等。
二、权益法转成本法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权益法转成本法的会计处理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即对剩余的股权视同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是按照成本法进行的核算。
追溯调整时,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同时调整资本公积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三、权益法转成本法的具体会计分录1.追溯调整时:借:长期股权投资(原权益法下的账面价值)借:盈余公积(提取盈余公积)借:资本公积(提取资本公积)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提取未分配利润)贷:长期股权投资(原成本法下的账面价值)2.追加新的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新投资成本)贷:银行存款(投资款)3.处置部分股权时:借:银行存款(处置款)贷:长期股权投资(处置部分账面价值)贷:投资收益(处置部分损益)四、举例说明权益法转成本法的会计分录例如,某公司原来持有一家被投资公司30% 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
后来,该公司增资扩股,将其持股比例提高到60%,此时需要将权益法转为成本法核算。
假设被投资公司净资产为1000 万元,该公司原投资成本为300 万元,提取盈余公积30 万元,提取资本公积60 万元,提取未分配利润70 万元。
追溯调整时的会计分录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300 万元借:盈余公积30 万元借:资本公积60 万元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0 万元贷:长期股权投资300 万元追加新的投资时的会计分录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300 万元贷:银行存款300 万元五、权益法转成本法的注意事项1.权益法转成本法时,需要将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纳入会计处理,确保会计报表的准确性。
成本法被动稀释权益法
成本法被动稀释权益法如何处理一、投资方因其他投资方对其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投资方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答:该问题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准则。
投资方应当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一)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
首先,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二)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还需进一步注意的事项:(1)在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时,应以被投资单位初始投资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持续计量。
(2)如果原投资方个别财务报表中存在与本权益投资有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在本次被动稀释时,还应当按处置下降比例结转有关其他综合收益计入当期损益或未分配利润。
案例1、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不设二级科目。
2、股份被稀释时,“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借: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贷:投资收益。
3、股份稀释后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的余额应该转到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二级科目。
例子:3000初始成本,占比60%,后其他股东增资2700,股份比例降到40%。
可以这样理解把原始投资分成两块40%+20%。
完整的会计分录:借:长股投--其他权益变动1080贷:长股投--乙公司1000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80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80贷:投资收益80借:长股投--成本2000贷:长股投--乙公司2000。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会计准则下权益法和成本法会计处理技巧 2009年6月18日
从下面的解题探讨中,我们可以发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会计处理截然不同。
成本法下除投资时进行会计处理外,一年就做一笔账;用权益法,账务处理一年要做几笔账,并且新会计准则对权益法的账务处理变化较大。
只要掌握相关会计处理技巧,问题就可迎刃而解。
一、权益法会计处理的特点
(一)长期股权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的账面价值随着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变动而变动。
(二)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均影响投资企业应享有的部分的金额,因此,其账面价值也需要进行调整。
实现的净利润,按享有的部分确定投资收益并调增账面价值。
发生的净亏损按享有的部分确定投资收益并调减账面价值。
(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以外的变动也应调整账面价值。
(四)权益法的账务处理一年要做几笔账,既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实现利润(发生亏损),又有其他权益变动。
例2:2007年4月1日某企业以银行存款80万元投资于A企业,另外企业支付了印花税及手续费1万元,企业占A企业股份的40%;2007年1月1日,A企业的实收资本为l00万元,资本公积50万元,盈余公积20万元,未分配利润24万元。
2007年5月2日A企业宣告发放股利为15万元。
年末A企业实现的净利润12万元。
2008年末A企业实现的净亏损4万元,提取盈余公积4万元,接受捐赠设备50万元(所得税率30%)。
要求:对上述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第一步:2007年4月1日进行投资时,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81
贷:银行存款81
第二步:2008年初发放现金股利时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借:银行存款(应收股利)6(15×4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6
第三步:2007年末实现净利润时,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3.6(12×9/12×40%)
贷:投资收益3.6
第四步:2008年末实现净亏损时,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借:投资收益1.6(4×4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6
第五步:2008年接受捐赠时,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14[50×(1-30%)×49%]
贷:资本公积14
二、成本法会计处理的特点.
(一)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非有追加或收回投资情况,否则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二)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当期投资收益。
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当被投资单位分配的股利在性质上属于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投资方才能确认投资收益;否则,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三)成本法的账务处理只需一年做一笔账,即为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
从以上特点中我们不难发现,只要把握了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到底是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还是接受投资前产生的累积净利润即可。
那么要如何把握呢现在的处理方法有两种,一种为公式法,此种方
法难度太大;第二种方法是分析法,这种方法简单。
下面用第二种方法举例说明其解题技巧。
例1:2007年4月1日某企业以银行存款70万元投资于A企业,另外企业支付了手续费1万元,企业占A企业股份的10%;2007年末,A企业实现净利润12万元;2008年初A企业经过决议,发放现金股利11万元;2008年末A企业实现净利润24万元;2009年初,A企业发放的现金股利假设为:1.15万元;2.25万元;3.38万元。
要求:对上述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这个题目看似很复杂,但只要找准了时点,就不难。
第一步:2007年4月1日进行投资时,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71
贷:银行存款71
第二步:把握时点,找准时间,成本法下除投资时处理外一年就做一笔账,被投资单位无论是盈利还是亏损,投资企业都不要进行账务处理。
2008年初发放现金股利时,会计处理(单位:万元):借:银行存款(应收股利)1.1(11×10%)
贷:投资收益0.9(12×10%×9/12)
长期股权投资0.2(用于平衡的差额)
第三步:2009年初发放现金股利。
第一种情况,发放15万元的现金股利时,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借:银行存款(应收股利)1.5(15×10%)
长期股权投资0.2(差额)
贷:投资收益1.7
在这个处理中,我们会发现,按照可以确认的投资收益是24万元,即为24×10%=2.4万元;但能不能确认2.4万元的投资收益呢,还要看“长期股权投资”能做多少数额如果是做2.4万元的投资收益,则“长期股权投资”应做0.9万元;从前面的处理中,我们发现“长期股权投资”最多可以做0.2万元的数额,因为根据成本法的定义,除了追加或收回投资,不能增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以,投资收益不能做2.4万元,只能做1.7万元。
这说明被投资企业用了投资前的净利润发放股利。
第二种情况,发放25万元的现金股利时,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借:银行存款(应收股利)2.5(25×10%)
贷:投资收益2.4(24×10%)
长期股权投资0.1(差额)
第三种情况,发放38万元的现金股利时,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借:银行存款(应收股利)3.8(38×10%)
贷:投资收益2.4(24×10%)
长期股权投资1.3(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