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义务献血制度
汇龙幼儿园教职工义务献血方案
汇龙幼儿园教职工义务献血方案烟台开发区三中教职工义务献血方案(试行)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本校依法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无偿献血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作为教师更应为树立新风尚作表率。
第二条我校女教职工年龄在十八周岁至五十周岁、男教职工年龄在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必须按规定履行献血义务。
每5年一次。
第三条学校每年根据上级下达的义务献血指标数以1:1.5的比例(需要时可提高比例)组织献血体检,直至完成当年任务数为止。
第四条我校2006年以来未献过血的教职工作为学校献血第一梯队,并按年龄顺序(倒序)产生第一梯队献血体检名单;已献过血的教职工作为学校献血第二梯队,并按献血年份的先后顺序产生第二梯队献血体检名单;第二梯队接在第一梯队后排队。
第五条体检的教职员工,如体检结果为“暂不宜献血”或“本次不宜献血”的,则第二年再次体检,如连续两年体检结果为“暂不宜献血”或“本次不宜献血”的,则隔两年再行体检;如体检结果为“不宜献血”或“永久不得献血”的,则该教职工不进入献血顺序名单中。
献血后,由采血机构发给《公民无偿献血证》。
第六条第七条献血慰问:学校给予献血者慰问费400元,并从献血当日起享受2个工作日的假期,对提前上班的献血人员学校给予相应的调休;在假期内献血的人员开学后学校给予2天公休假。
第八条教职工在职期间,在本单位参加两次献血的,除献血慰问外,另增加奖励100元,,第九条拒绝义务献血体检或体检合格后拒绝义务献血者,三年内不能享受各级荣誉称号、年终师德考核不合格、职称评定推迟一年,第二年必须继续参加献血体检。
第十条献血时间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结合学校教学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第十一条本方案自2011年3月10日开始实行。
烟台开发区第三初级中学2011年3月4日。
职工献血管理制度
职工献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员工献血行为,促进员工的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企业工作的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工。
第三条在员工献血过程中,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献血管理法规和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应积极组织员工献血活动,鼓励员工参与,并建立起常态化的献血机制。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献血记录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第六条企业应对员工的献血行为给予必要的奖励和激励,以促进员工的参与积极性。
第七条企业领导应带头献血,树立榜样,鼓励员工积极参与。
第八条企业应定期开展员工献血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员工的献血意识。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献血工作机构和管理体系,确保献血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献血流程第十条员工参与献血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登记。
第十一条献血前应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符合献血条件。
第十二条献血时,应注意卫生,按照医护人员的指导进行献血操作。
第十三条献血完成后,应适当休息,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心情舒畅。
第十四条献血后应及时补充水分,适量进食,注意保持良好休息,避免感染。
第十五条献血后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并汇报给企业相关负责人。
第十六条献血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医护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报告。
第十七条献血后,企业应对员工进行适当关怀,确保其恢复情况良好。
第三章献血记录管理第十八条企业应建立员工献血档案,包括基本信息、献血记录、体检结果等内容。
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企业应建立员工献血信息数据库,便于管理和查询。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对员工的献血记录进行定期审查,确保准确无误。
第四章奖励与激励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对参与献血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可采取奖金、荣誉称号等方式。
第二十三条企业可设立献血积分制度,对积分达到一定数量的员工进行奖励。
第二十四条企业可以定期评选献血先进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和表彰。
2023教职工义务献血条例
2023教职工义务献血条例
在2023年,教职工义务献血条例可能会规定以下内容:
1.义务献血:教职工需要定期参与献血活动,以保证血库的充足供应。
具体的献血频率和时间间隔将根据身体状况和相关指标进行调整。
2.献血安全:献血活动需要在合格的献血点进行,确保献血安全和捐献血液的质量。
相关机构需要做好卫生防护措施,确保无交叉感染风险。
3.奖励措施:为了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献血活动,可能会设立相应的奖励措施,如献血积分、假日福利或其他优惠待遇。
4.倡导宣传:学校或机构将加强对教职工献血意义的宣传,提高其对献血行为的认识和参与意愿。
相关活动和宣传将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5.信息保护:针对教职工的个人信息和健康状况,相关机构将加强保护,确保隐私和安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并非现实存在的规定,仅为假设情景下的设想。
具体的法规和条例可能会根据当地法律和政策的要求进行制定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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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医院无偿献血制度(二篇)
2024年医院无偿献血制度l无偿献血是指为拯救他人生命,志愿将自身的血液无私奉献给社会公益事业,而献血者不向采血单位和献血者单位领取任何报酬的行为。
无偿献血是终身的荣誉,无偿献血者会得到社会的尊重和爱戴。
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响应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____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制度:l第一条鼓励无偿献血的健康员工自愿献血,要求党员带头、干部带头,义务献血作表率。
l年龄:____周岁(可申请延续献血年限)2.体重。
男≥____千克,女≥____千克。
3.血压:12-20/8-12kpa,脉压差:≥4kpa或____mmhg-____mmhg/____mmhg-____mmhg,脉压差:≥____mmhg。
4.脉搏。
____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____次/分。
5.体温正常l第二条做过胃、肾、脾、肺等器官切除手术已经痊愈的人不可以献血。
有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虹膜炎、视神经炎的患者是不可以献血的,而眼睛有变化的高度近视也是不可以献血的。
l第三条献血当天应适当休息,在2-____天内不要做强烈运动,可以正常工作和生活,针眼外应保持清洁。
另外可适当补充点营养,吃些蛋、奶、瘦肉、豆制品、蔬菜等食物,但不要暴饮暴食。
按规定要求进行登记填写体检表。
量体重、测血压、医师进行物理检查。
抽少量血样进行化验检查。
l第四条献血后可适当增加牛奶、猪肉、牛肉、鸡蛋、鱼肉和动物的肝、心、肾以及黑鱼、甲鱼等富含优质蛋白质的食物,这些食物还含有造血所需的其他营养物质。
因为造血时需要大量的蛋白质,所以献血后必须注意补充足量的蛋白质。
铁是制造红细胞中血红蛋白不可缺少的物质。
献血后,血液中红细胞等有形成分相对减少,于是骨髓____必须加倍工作,合成红细胞等,这时需要大量的铁。
正常人每天需铁量约1.5毫克,献血后需要量便极大增加,因此,献血后需摄入含铁量高且又易吸收的食物,如猪肉、牛肉、鸡肉、猪肝、鸡血等。
鼓励职工无偿献血规章制度
鼓励职工无偿献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倡导企业文化,增强员工爱心和社会责任感,促进员工身体健康,我公司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鼓励员工主动参与无偿献血活动。
第三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参与献血活动,并对积极参与献血的员工给予相应奖励。
第四条员工献血时,应按照献血中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献血安全。
第二章献血方式第五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到当地献血中心进行无偿献血,员工可以自愿报名参与。
第六条员工可以选择全血献血或者其他方式的献血,根据身体情况选择适合的献血方式。
第七条献血时间由公司统一安排,员工需提前报名,按时参与献血活动。
第八条献血前应注意饮食和作息,献血后需根据医生建议做好恢复工作。
第三章献血奖励第九条公司将对积极参与献血活动的员工给予奖励,奖励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表彰、奖金、荣誉证书等。
第十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献血的次数和情况确定奖励额度,奖励标准由公司制定并定期调整。
第十一条员工若连续参与献血活动一定次数以上,公司将给予特别奖励,并在公司内部进行表彰。
第四章相关安排第十二条为了方便员工参与献血活动,公司将提供相应的交通、饮食等便利条件。
第十三条公司将安排专人负责献血活动的组织和宣传工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具体执行细则由公司负责人进行制定和协调。
第十五条员工有任何异议或建议,可以向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公司将及时处理并答复。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或调整,将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
医院职工无偿献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提高医院职工的社会责任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国家有关无偿献血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职工,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后勤人员等。
第二章无偿献血原则第三条无偿献血应遵循自愿、无偿、安全、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职工应积极响应无偿献血的号召,自愿参加无偿献血活动。
第三章无偿献血组织与实施第五条医院成立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医院定期与当地血站联系,了解临床用血需求,制定无偿献血计划。
第七条医院定期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鼓励职工参与。
第八条无偿献血活动应提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海报、通知、会议等形式,提高职工对无偿献血的认识和参与度。
第九条无偿献血活动应遵循以下流程:1. 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献血者的身体健康;2. 宣传无偿献血的相关知识,提高献血者的安全意识;3. 安排献血者进行登记、填写献血表、测量血压、血液检验等;4. 确认献血者符合献血条件后,进行采血;5. 献血后,为献血者提供休息、饮食等服务。
第四章无偿献血激励与保障第十条医院对积极参加无偿献血的职工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十一条医院对献血者进行健康跟踪,确保献血者的健康权益。
第十二条医院职工献血后,可根据相关规定享受休假。
第五章无偿献血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医院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第十四条医院定期对无偿献血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五条医院对违反无偿献血规定的职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医院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我院职工的社会责任感,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2024教职工义务献血条例
2024教职工义务献血条例
根据2024年教职工义务献血条例,以下是条例的主要内容:
1. 法律目的:该条例旨在鼓励和规范教职工义务献血行为,增加全社会的血液供应。
2. 献血对象:所有拥有教职工身份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与献血活动。
3. 献血义务:教职工应定期参与献血活动,具体献血频率和数量由当地卫生部门确定,并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进行合理调整。
4. 献血奖励:献血的教职工将获得一定的奖励,包括经济奖励、假期福利等,具体额度由教育部门或本单位决定。
5. 公休假调整:教职工在献血时,可以获得额外的公休假,以确保身体充分恢复。
6. 献血宣传和教育:教育部门将组织宣传活动,提高教职工对献血的认识和意识,并提供相关教育培训。
7. 处罚措施:对于故意拒绝献血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教职工,将根据法律法规予以相应的处罚。
以上是大致的内容,具体条例细节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而异,你可以参考当地相关法规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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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工无偿献血规章制度
医院职工无偿献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扬无私奉献、爱心互助的精神,提高医院职工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促进全社会的公德意识和社会文明程度,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职工无偿献血是一种社会公益活动,是医院职工切实履行社会公民义务的表现。
第三条医院职工无偿献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献血法规和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医院的相关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医院职工无偿献血是自愿的,不得强制要求。
第五条医院职工无偿献血应当遵守相关献血规定,确保献血安全、合规。
第六条医院职工无偿献血行为应当受到尊重和鼓励。
第二章医院职工无偿献血的条件和程序第七条医院职工无偿献血的基本条件是: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无患传染病、癫痫病、心脑血管疾病等献血禁忌症状,有爱心和无私奉献精神,自愿献血。
第八条医院职工无偿献血的程序如下:一、医院职工向医务人员提出献血申请,并填写献血登记表格;二、医院职工接受医务人员的身体检查;三、医院职工接受医务人员的血液采集,完成献血过程;四、医院职工在献血后,接受医务人员的观察和护理;五、医院职工完成献血后,接受医务人员的感谢和奖励。
第九条医院职工无偿献血的周期原则上每次不得超过300毫升,每年不得超过4次。
第十条医院职工无偿献血后,应当注意休息,适当补充水分,保持身体健康,不得从事重体力劳动和过度劳累。
第三章医院职工无偿献血的管理和监督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院职工无偿献血的管理制度,确保献血程序规范、安全、合法。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配备专业的医务人员,进行献血前的身体检查,确保医院职工的献血安全。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院职工无偿献血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医院职工的献血记录。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院职工无偿献血的管理和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第四章医院职工无偿献血的奖励和激励第十五条医院应当根据医院职工无偿献血的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鼓励更多的医院职工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
教职工义务献血制度
教职工义务献血制度概念与意义教职工义务献血制度,是指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提出的一项要求,规定教职工应按照一定的频率定期参与献血,以维持学校或机构内血库的供血稳定。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提高献血率,解决血液匮乏问题,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落实方法与步骤实行教职工义务献血制度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关键环节:1.宣传教育:首先,应该通过多种途径对教职工进行献血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可以通过学校广播、校内网站、教职员工会议等形式,向教职工普及献血的基本知识、流程和注意事项,增强他们对献血活动的了解和兴趣。
2.组织献血活动:学校或教育机构应该与相关的血站或血液中心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定期组织献血活动。
可以安排固定的时间,为教职工提供便利和支持,确保参与的顺利进行。
同时,也可以参考其他学校的成功经验,组织一些特色的献血活动,如“献血英雄榜”评选、献血知识竞赛等,增加教职工的参与度和献血的可持续性。
3.建立奖励机制:为了鼓励更多的教职工参与献血活动,可以建立一套有吸引力的奖励机制。
可以通过发放献血证书、工作表扬、奖金或其他实物奖励等方式,表彰和鼓励那些积极参与献血的教职工,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献血氛围。
4.加强跟踪和评估:制度的落实需要一定的监测和评估机制。
学校或者教育机构可以定期跟踪和统计教职工的献血情况,及时反馈给参与者并进行评估和总结。
通过分析数据,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制度。
挑战与解决实施教职工义务献血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如:1.意识问题:教职工对献血的认识和態度存在差异。
有的教职工可能存在对献血过程的恐惧和疑虑,或者对献血活动的重要性缺乏充分了解和认知。
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加强教育宣传,提高教职工的献血意识和认同感。
2.时间和安排问题:教职工的工作时间安排紧张,他们可能无法轻易融入献血活动。
因此,学校和教育机构应该合理安排活动时间,确保教职工的参与不影响正常的工作和教学进程。
3.利益问题:部分教职工可能会为了自身利益而拒绝献血。
2024教职工义务献血条例
2024教职工义务献血条例
根据2024教职工义务献血条例,以下是相关规定:
1.教职工义务献血是一种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的表现,所有在校教职工都应当在条件适宜的情况下积极参与献血活动。
2.教职工义务献血是自愿行为,不得强制教职工进行献血。
同时,教职工应当充分了解献血的风险与禁忌症,自行判断是否适合献血。
3.献血点应当在学校内设立,方便教职工前往献血。
学校应当提供相应的设施和服务,确保献血过程的顺利进行。
4.教职工应当定期进行血液检测,并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献血。
5.教职工在献血过程中应当遵守献血人员的行为规范,保持良好的秩序和礼貌。
6.学校应当及时公布教职工献血的相关数据,鼓励和表彰献血表现优秀的教职工。
7.教职工因献血造成的不良后果,学校应提供必要的救治和赔偿。
8.违反教职工义务献血条例的,学校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以上就是2024教职工义务献血条例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规定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稍有不同,教职工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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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元高级中学献血制度 - 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
晋元高级中学献血制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每位公民都有献血的义务。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义务献血工作,现制定以下规定:
1.鼓励教职工自愿无偿献血。
2.安排好教职工献血名单,上一轮没献血的教工与新进教工合并安排,献血的教工名单按献血先、后依次排列,依次循环。
3.每次献血依次体检,能否献血由血站医生检查决定,连续三年不合格者暂不参加体检。
4.经讨论通过,因故未能献血,下一年补上。
5.经体检合格借故逃避献血者,按规定处以罚金****元,并取消当年一切评优资格,下一年献血轮第一位。
6.教职工献血一般安排在寒、暑假。
7.在义务献血活动中,献血教职工给予奖励额度*****元。
8.做好每次献血合格和不合格者的证明的存档工作。
以上是我校的献血制度,如操作中出现未涉及到的问题,可提交建议,教代会讨论修改。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试行,其解释权归在晋元高级中学工会。
晋元高级中学
2015.9.15
2017年继续执行
2017年义务献血候选人员名单
郑轶冷春波夏艳冯静章佳琳韩玲燕李宇航鲁鸣俞泳崔影陈红柴光军毛晓栋。
学校教职工无偿献血工作实施办法
学校教职工无偿献血工作实施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根据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的法律规定及上级部门相关政策,凡我校 18 周岁至 55 周岁符合献血要求的教职工,均有责任参加无偿献血工作。
无偿献血是每一位教职工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体现。
二、全校所有适龄教职工一次性抽签,根据所抽得号码排定顺序;排序确定后序号和姓名一一对应,保持不变。
进行抽签时在岗的教职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抽签,应委托另一位教职工代为抽签。
三、学校接到上级无偿献血任务后,根据指标数及参加体检比例确定参加献血的人数,依序号从前到后确定参加献血的人员。
一般情况,参加体检的人数是献血任务指标的 1.5~2倍。
四、按照序号抽取无偿献血人员时,遇有教职工因超龄、调离学校、或患病(癌症、传染病、慢性病等)及有其他特殊情形不能献血时出现空缺,顺延至下一个序号。
长期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且年龄在规定献血年龄范围内的供血者,应当提供三级甲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历,可不参加无偿献血。
五、凡新调入的教职工应参加献血排位,按到岗先后顺序排在教职工献血序列之后。
如两名以上(含两名)教职工同时到岗,则抽签决定顺序,按抽到的号码排在教职工献血序列之后。
六、按排定的顺序,所有教职工都参加了无偿献血体检之后,再从头开始进行下一轮无偿献血。
七、调入我校的教职工,在原单位参加过无偿献血3次以上者(含3次,以献血证为准),可申请不再参加我校无偿献血。
在原单位及我校献血累计达到3次以上者(含3次,以献血证为准),可申请不参加无偿献血。
如自愿参加无偿献血,可参加学校无偿献血排序。
八、当年轮到参加无偿献血时,因患病暂时不能献血者,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历,可顺延安排到下次献血任务中。
当年参加献血体检不合格的教职工,或由于指标已达到未能献血的教职工,顺延安排到下次献血任务中。
九、学校鼓励教职工无偿献血,对参加由学校组织无偿献血的教职工每人每次一次性补助2000元。
地铁运营公司职工义务献血办法
地铁运营公司职工义务献血办法
为了落实和完成地铁运营公司义务献血任务,发扬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精神,根据《献血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按《献血法》规定,二十周岁至五十五周岁公民,符合献血标准者,应参加义务献血。
二、凡公司适龄、健康的职工,按《献血法》规定,每隔半年可参加献血。
三、本单位职工家属用血,职工本人必须首先献血。
四、不宜献血者必须符合《献血法》规定及持有制定医院的证明。
五、各单位给予义务献血者营养补贴费人民币1000元。
六、义务献血者可休息一周(包括双休日)。
七、对经过宣传、教育动员,符合义务献血条件而拒不参加献血的职工及其所属单位给予下列处罚。
1、取消个人参加公司先进或单项评比资格。
2、罚款1000元,作为公司献血基金,翌年仍排在义务献血名额首位。
3、对各类先进集体的评比实行一票否决制。
八、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保证下达的任务按时完成。
九、本《办法》自XXXX年X月1日起执行,以前所发类似文件停止执行。
十、本《办法》解释权属运营公司义务献血领导小组。
XX中学献血条例
附属中学献血条例为弘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障公民身体健康,确保我校教职员工及家属医疗用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一、献血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年龄在55周岁以下,符合献血体检标准的教职工。
二、组织领导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成立献血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总支书记担任,组员有工会主席、人事干部、卫生老师,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献血工作。
三、实施办法1.学校采用抽签方法来确定献血次序,每次抽签前公布每位教职工的序号。
2.根据当年下达的献血指标,考虑到有些教职工因献血体检不合格等因素,每年送多于指标数的人员去有关部门体检。
若当年抽到号但因献血指标限制而未能参加献血体检的,则作为下一年度参加献血体检的当然人选。
如当年暂时不能献血者(如人流、怀孕哺乳、重病等等),推延至下一年度参加义务献血。
3.当所有的序号都已抽签完毕时,则启动新一轮的抽号程序。
4.根据区献血办公室的规定,因体重未达标而未能献血者,待其体重达标时,再安排体检献血。
5.学校鼓励全校教职工积极参加每年一次的义务献血活动,充分体现人道精神。
四、奖励与处理1.奖励(1)成功献血者享受5天休息,自献血当日起计算。
(2)学校发给每位成功献血者营养费2000元。
(3)为协助学校完成献血指标,学校对抽号前主动报名参加献血体检并成功献血的教职工再嘉奖500元(每一轮抽号的最后一批除外)。
(4)确因学校工作需要,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献血者在身体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提前工作的,学校给予200元/天的补贴。
2.处理(1)凡拒绝献血者(包括拒绝献血体检者和献血体检合格但拒绝献血者),学校取消其当年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并须缴纳献血补偿金2000元。
另外,如果以后其需要用血,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附则1.本条例解释权归校务会议,未尽事宜,由校务会议讨论决定。
2024年中学教职工义务献血实施办法
2024年中学教职工义务献血实施办法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学教职工的义务献血行动,提高献血率,保障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经研究制定了《2024年中学教职工义务献血实施办法》。
现将其内容公布如下:第一条: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倡导的献血精神,提高中学教职工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推动中学教职工的义务献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学教职工的义务献血是指中学教职工在具备相应身体条件的情况下,主动参与献血行动,为医疗机构提供血液资源的行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获得经济利益。
第三条:中学教职工的义务献血范围包括全血、血小板捐献等,其中全血献血为主要形式。
第四条:各中学应设立相应的义务献血组织,由学校党委和工会共同负责指导并统筹组织。
第五条:义务献血组织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包括理事会、工作小组等,以便更好地开展义务献血工作。
第六条:义务献血组织应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中学教职工对献血的认识和意识,在中学的各种场合宣传献血的重要性和价值。
第七条:义务献血组织应制定详细的献血计划,根据人员数量和需求,合理安排中学教职工的献血时间和次数。
第八条:义务献血组织应与医疗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献血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中学教职工的义务献血应自愿参加,无论单独献血或是作为义务献血组织的一部分参加,都应确保主动参与者的自愿性。
第十条:中学教职工参加义务献血前,应进行相关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宜进行献血。
第十一条:中学教职工参加义务献血后,应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休息和注意事项,以确保健康安全。
第十二条:对于有特殊献血需求的中学教职工,义务献血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医疗机构进行相应的匹配。
第十三条:中学教职工参加义务献血的相关支持费用由学校承担,包括交通费、伙食费等。
第十四条:对于未参加义务献血的中学教职工,义务献血组织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其参与献血的意愿和积极性。
中学教职工义务献血实施办法范本(二篇)
中学教职工义务献血实施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扬中学教职工爱心、奉献精神,促进中学教职工健康,增强献血意识,提高献血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中学教职工在工作单位内进行义务献血的活动。
第三条中学教职工义务献血是自愿参加的,无偿献血的行为。
中学教职工在献血时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第二章献血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中学应当设立献血组织,负责组织和管理中学教职工的义务献血活动。
第五条献血组织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中学教职工义务献血活动的计划和方案;(二)组织宣传中学教职工义务献血的意义和重要性;(三)组织中学教职工义务献血的场所和设备的设置和维护;(四)定期收集和汇总中学教职工义务献血的数据,形成统计报表;(五)向有关部门及时报告和反映中学教职工义务献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六)建立中学教职工义务献血的档案和数据库。
第六条献血组织应当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献血活动的宣传与筹备第七条中学献血组织应当定期开展义务献血的宣传工作,提高中学教职工的献血意识。
第八条中学献血组织应当提前做好义务献血的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一)确定献血活动的时间和地点;(二)制定献血活动的流程和规范;(三)采购献血所需的设备和物资;(四)安排专业人员进行采血和处理;(五)提前通知中学教职工参加献血活动。
第四章献血的要求和程序第九条中学教职工参加义务献血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不适宜献血的疾病;(二)无不适宜采血的妊娠情况;(三)无不适宜采血的传染性疾病;(四)无不适宜采血的输血史。
第十条中学教职工参加义务献血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登记个人信息,包括血型、身份证号码等;(二)接受体格检查,判断是否适宜献血;(三)签署血液安全责任书;(四)进行采血,遵循献血员操作规程;(五)参加献血后的康复和观察。
学校义务献血制度
一、制度背景血液是生命的源泉,无偿献血是传递社会爱心、拯救生命的重要途径。
为提高我校师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普及无偿献血知识,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我校特制定《学校义务献血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增强师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营造良好的校园献血氛围。
2. 提高我校师生的无偿献血参与率,保障临床用血需求。
3. 传播无偿献血知识,提高师生对无偿献血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三、组织领导1. 成立学校义务献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无偿献血工作。
2. 设立义务献血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无偿献血工作。
四、献血活动1. 定期开展无偿献血活动,每学期至少举办2次。
2. 献血活动时间、地点由义务献血办公室提前通知,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3. 献血活动当天,义务献血办公室负责现场组织、协调、服务等工作。
五、献血对象1. 全体在校师生、教职工及家属。
2. 符合国家献血条件的健康人士。
六、献血条件1. 年龄:18-55周岁。
2. 体重:男性≥50公斤,女性≥45公斤。
3. 血压:90-140/60-90毫米汞柱。
4. 脉搏:每分钟60-100次。
5. 血红蛋白:男性≥120克/升,女性≥110克/升。
6. 无传染性疾病、过敏性疾病及反复发作过敏性疾病。
七、献血程序1. 献血者到指定地点填写献血登记表。
2. 义务献血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献血者进行健康征询和体检。
3. 体检合格者进行献血。
4. 献血后,义务献血办公室为献血者发放献血证及纪念品。
八、献血奖励1. 对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师生,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2. 无偿献血者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九、宣传教育1. 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班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无偿献血知识。
2. 邀请专业人士进行无偿献血知识讲座,提高师生对无偿献血的认识。
3. 开展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活动,弘扬奉献精神。
十、制度监督1. 义务献血办公室负责对无偿献血工作进行监督。
2. 确保献血活动的公正、公平、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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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于不履行献血义务的处理
• 自觉参加义务献血是教师师德的体现,对于拒绝参加献血体检、 在献血体检中有作假行为或体检合格但拒不履行献血义务的教职工, 依据《上海市公民义务献血条例》由学校校务会讨论视情况给予批评、 教育。在评优评先、晋级评聘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当 年的师德考核奖励。
• 2.每年献血首先安排无献血史的教职工。 • 3.根据献血办公室的《献血体检参考标准》规定,如暂不符 合献血条件的必须参加下一次献血体检,时间间隔为一年, 排名在前。 4.凡符合献血体格检查标准的教职员工,按照《上海市公民 义务献血条例》第十六条履行献血义务。体检和献血当日, 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献血者,须经领导同意,改日 重新安排体检和献血,履行义务。
第十四届四次教代会
教职工义务献血制度
• 一.献血基金
• 1.建立献血基金。在编在岗教职工应当主动对学校 献血基金进行捐资,额度为100元/每人。 2.献血基金用于奖励当年义务献血教职工 。
• 3、献血基金专人保管,学校党政工负责对基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使用 的监督与管理。
• 二.献血对象
•
1.年满20周岁到55周岁的本校教职工。
• 三.献血奖励 • 1.按规定履行献血义务的教工凭《献血证》用血。
• 2.义务献血享受7天公假(献血日之后算起),如遇节假日未修满的,可折算成
• 调休。 • 3.从献血基金中给予义务献血者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 (1)营养费:3000元 • (2)参加次年教育工会的暑期疗休养,补贴每人2000元。(无特殊原因缺席疗 • 休养将视作主动放弃) • (3)献血基金奖励,每人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