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高基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解析

核高基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解析
核高基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解析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相关管理办法解析

一、核高基重大专项《实施方案》

中心任务

·研究与开发满足各类重大电子装备所需要的核心电子器件

·研究与开发面向高性能计算、面向经济适用计算机的处理器芯片以及面向片上系统的嵌入式处理器等高端通用芯片

·研究与开发以操作系统、数据库、办公软件、中间件为代表的基础软件以及面向网络化时代的操作系统等基础软件产品

专项任务包含面向国防、国家信息安全的课题,还包含面向市场、有明确产业化要求的民口课题。

简要历程

·2008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至此,“核高基”重大专项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自2008年8月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核高基”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会同科技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总装备部、教育部、中科院、国防科工局共同(简称8部委)组建了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在专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总体专家组的支持下、依托专项实施专家组开展具体工作,完成了专项“十一五”阶段课题设立、2008年实施计划的编制及立项课题的组织实施、2009年实施计划编制工作。在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下,专项2008年度实施工作推进顺利,2009年实施计划已于2009年10月初通过了三部门综合平衡,目前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正在加大力度,推进2009年课题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专项项目(课题)层次架构

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层次

四、“核高基”专项实施管理层次架构

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法

(一)已颁布的文件: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453号)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

·《财政部关于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09】135号)

(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管理的特点

·立项管理上,采用类似“863”的做法

-分为:定向发布(涉军、涉密课题)、公开发布(民口课题)两类,以下内容主要针对民口课题。

-发布“项目指南”→向社会征集“课题建议书”→发布“课题申报指南”→申报单位提交“课题申报书”→形式审查→初审→复审→必要时安排现场考察、与地方政府沟通→确定承担单位→三部门综合平衡→组织编制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预算书》→财政部评审→批复立项→签订合同

-“十二五”将研究改进思路:按项目或者“课题群”方式安排重点任务,一般任务沿用现有方式。提高集成度,推进联盟、推动整合。

·资金管理上,采取“特设账户”与“前补助”、“后补助”方式

-承担单位在规定的银行开立专门账户,专门用于课题经费的接受、使用和核算

-定义“前补助”、“后补助”支持方式,专项已经按要求布置了“后补助”课题

-进行绩效评价

·课题实施过程监管相对严格(针对前补助)

-按季度分解当年的年度任务

-按季度考核任务完成情况

-按季度审核开支,拨付下一季度课题资金

(三)核高基重大专项实施管理的要求及补充做法

1、产业链部署

按产业链进行部署,国产嵌入式CPU和SoC协同发展;国产CPU、基础软件与整机应用相结合。

2、与其他专项和科技计划的衔接

与其他重大专项之间的互动和协调,避免课题的重复支持。

3、“软硬协同”部署

部署了为国产CPU配套的固件软件、编译系统及工具链;在服务器操作系统和桌面操作系统课题中,为国产CPU提供完整的运行平台;在数字电视嵌入式软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课题中,为国产SoC提供运行支撑。

4、“军民结合”部署

在军用软件课题的组织实施方面,积极贯彻“民通军专”的原则。

5、推动优势资源整合

在数据库、操作系统等企业整合重组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6、创新组织管理机制

面向国防重大需求的产品,充分发挥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局主管部门的作用,采取定向委托方式选取承担单位;面向市场竞争的产品,采取公开发布课题指南、通过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确保公开、公平性和社会的参与度。

7、发挥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积极性

发挥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参与重大专项的实施,与各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明确对口管理工作机构、资金配套以及责任与义务等。

8、建立议事决策机制

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和沟通,特别是领导小组层面和组织实施层面的密切协作。

9、充分发挥专家作用

两层专家组结构对技术方向的把握和课题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10、对课题文本要求

【总报告+分报告】、【总预算+分预算】分别审核。

11、按项目组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监管-监督审计,统一尺度,积累数据。

12、重点课题安排第三方监理机构,一般课题采用责任专家制度。

六、核高基专项管理办公室层面管理文件架构

多数文件已经拟稿,少量定稿。未定稿文件多数属于过程管理类文件。一是很多内容需要细化、明确,二是需要兼顾涉军、涉密课题与民口课题间关系,三是也有待实施过程中完善。

·一级文件(称为:办法)

·二级文件(称为:规定)

·三级文件(称为:细则)

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十件大事

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十件大事 2016年,《中国制造2025》由文件编制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5大工程实施指南以及服务型制造、装备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医药产业发展等3个行动或规划指南发布实施,信息产业、新材料、制造业人才等3个规划指南即将发布,“1+X”规划体系编制完成。出台中国制造2025分省市指南,批复5个城市和3个城市群开展城市(群)试点示范,因地制宜、特色突出、区域联动、错位竞争的制造业发展新格局初步形成。一批重大标志性项目推进实施,高端装备发展取得系列重大突破,一连串“卡脖子”问题得到解决。 02 高端装备创新发展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 推动制造业高端化发展,是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好“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 “大飞机”“两机” “核高基”等科技重大专项、重大项目的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取得系列重要突破。6月20日,基于自主芯片的“神威·太湖之光”成为世界上首台峰值运算速度超过十亿亿次的超级计算机。6月28日,首架国产支线客机ARJ21正式进入航线运营。7月23日,AG600大型灭火救援水陆两栖飞机总装下线。8月23日,“海斗”号无人潜水器完成最大下潜深度10767米。9月18日,我国自主研制的、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长江三峡升船机试通航取得成功,其技术难度、制造难度、安装难度均创世界之最。一个个重大技术装备不断刷新纪录,标志着我国制造强国建设迈出新步伐。 03 首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成立 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是构建国家制造业创新体系的重要举措。6月30日,我国首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动力电池创新中心正式成立,通过协同技术、人才、资金等资源,打通技术研发供给、商业化等链条,着力突破制约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最大技术瓶颈。国家动力电池创新中心的成立,加快了国家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步伐。目前,国家增材制造创新中心进入创建阶段,北京、江苏、湖北、广东等省(市)建设了19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出台 无线电频谱是国家的战略性稀缺资源,是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多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并组织修订1993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2016年12月1日,经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签署,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这在我国无线电事业发展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制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新《条例》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提出了频率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和回收制度,增加了卫星无线电频率管理的相关规定,提高了对擅自用频设台的处罚力度等。新《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推动无线电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05 我国跨入电话用户全实名时代 电话用户实名登记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的迫切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积极稳妥组织电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用户登记信息保护,部署电信企业依法对非实名手机号实行双向停机,督促和强制非实名用户进行补登记。2016年12月31日,我国将全面实现电话用户实名登记。 06 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制造技术与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大趋势和主要特征。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动顺应技术、产业发展趋势,推动发布实施《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和智能制造专项,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快速成长,智能控制与感知、工业核心软件、工业互联网、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平台等新型基础设施快速发展,网络化协同制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模板】

XX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要求,全面落实XX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科研管理若干政策措施》(冀政字〔2019〕4号)、《XX省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试行)》(冀科资〔2018〕36号)等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措施,保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公正、科学、高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省省级科技计划是为更好发挥政府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及科技发展战略需要,由省级财政资金资助,旨在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创新型XX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XX省省级科技计划主要包括:基础研究计划、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等五类。 第三条XX省省级科技计划,原则上按照“专项—项目”两个层级设置和管理,不同类计划,根据支持对象特点和资金用途可相应调整。专项是科技计划组织的载体,专项设置以目标为导向,聚焦科技创新的重大任务、重大需求,注重全

链条设计和组织实施;项目是专项实施的基本单元,按照专项总体部署和要求完成相对独立的研究开发任务,服务于专项目标。 本办法适用于基础研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三类科技计划的项目管理。技术创新引导和创新能力提升两类科技计划中,按照“专项—项目”两个层级设置,以项目为基本单元管理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项目管理要以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和创新科技资源配置方式为主线,坚持科学规范、职责清晰、公正透明、监管有力、绩效导向的原则,进一步简政放权,着力完善以诚信自律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按照能放尽放的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自主权,实现从科研管理到创新服务的转变。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项目组织管理的主体包括省科技厅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项目组织实施的主体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含法定代表人,下同)和项目负责人。项目评估评审专家及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简称专业机构)参与项目管理工作。 第六条省科技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编制实施全省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 (二)组织制订有关计划项目管理的规定和规范;

科技创新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生科技创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为促进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高水平、有特色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二条学校成立大学生科技创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组织、管理、经费使用等工作。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科技处处长和教务处处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任由校团委书记担任。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负责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发布、立项、检查、验收及评奖等工作,主任由科技处处长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在全校范围内选聘,要求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科技创新领导小组。 第三条 1.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实行项目管理,建立项目申请、评审、立项、检查、验收及评奖等流程。科技创新项目包括学术研究类论文、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艺术设计等。

2.建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用于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研究。 3.建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各教学单位建立若干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小组成员要形成梯队,由3-5名不同年级学生组成,原则上由高年级同学任组长。每名小组成员最多可参加两个科技创新小组。 4.建立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教师队伍。各学院领导小组根据需要,为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选聘指导教师,教师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向领导小组申请建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并担任指导教师。 5.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产生。科技创新项目要围绕学生所学专业或我校师生经常参加的赛事来确定,一是由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确定,二是由领导小组在全校师生中公开征集。项目确定后由领导小组通过校园网向全校师生公布。各科技创新小组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 第三章项目申报、审批与资助 第四条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适合本小组研究的科技创新项目。由组长负责填写《渤海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经小组所在单位审核,统一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条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对大学生科技创

中石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的管理,以实现科技项目的经济效益为目标,促进科技项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科技项目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项目引入课题制,实行科技项目合同管理。突出经济效益,强化用户管理和科技经费投入回报。 第三条科技项目管理内容包括: (一)集团公司科技开发计划项目 (二)集团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化技术计划项目 (三)集团公司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四)集团公司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 (五)集团公司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 (六)集团公司中青年创新基金计划项目 (七)集团公司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八)集团公司科技项目人才引进计划项目 第四条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按照本办法制定管理实施细则。 第五条集团公司科技项目一般分为项目、课题两个层次。科技项目管理原则上以课题为基本单元。

第二章立项程序 第六条科技项目立项是在集团公司五年科技计划、年度计划以及科技项目指南的指导下,根据年度生产经营中突出的技术问题,以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和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组织科技项目立项。 第七条科技项目立项包括申报、论证、审查、签定合同四个基本程序。 第八条科技项目申报在集团公司年度科技计划发布后,由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直属院所等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网络等方式申报。申报项目材料为科技项目立项建议书。 第九条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科技管理部门)根据科技项目的研究范围、性质、规模、目标等,确定科技项目论证或招标方式,对于市场急需、效益很大的申报项目报科技发展部审查后,可以直接签订合同。 第十条确定进行论证的科技项目,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的关键技术、攻关内容、创新点、计划进度、技术经济指标及依托工程等进行论证。 第十一条确定进行招标的科技项目,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科技项目内部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通过论证的科技项目,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要求提供合同文档材料,报送科技管理部门审查。项目合同文档包括科技项目合同书、科技项目立项建议书、知识产权报告、用户合同、科技经费投

核高基重大专项

核高基重大专项 ——信息科技产业战略制高点 工程投资额:600亿元以上 工程期限:2006年——2020年 2006年9月,由北京北方微电子公司和中科信公司承担的“100纳米刻蚀机与离子注入机设备攻关项目”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标志着我国集成电路装备技术直接跨越了5个技术代。该套设备价格超过1亿元人民币,是半导体产业的核心设备之一,全世界仅有少数几家企业能够研制。

“核高基重大专项”是“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的简称,也是2006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所确定的国家十六个科技重大专项之一;于2008年4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现已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主要由科技部领导,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组织,由专家委员会论证实施方案。 核高基的背景与意义 当前,信息产业已经与新材料、新能源共同成为支撑世界经济发展的三大重点之一,也是支撑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的核心资源。以网络通信、计算机、集成电路和软件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人类的生产、生活和思维方式,极大地促进了人类社会由工业化社会向信息化社会的转变,推动全球经济的进一步增长。 2008年,电子信息产业规模占中国GDP比重近5%,对GDP增长的贡献超过0.8个百分点,出口额占全国外贸出口总额的36.5%,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基地。然而我国电子信息产业虽然起步较早,但受各种因素影响发展缓慢,整体科技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为改变这一现状,2006年8月,科技部作为组长单位,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为副组长单位,教育部、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委和中国科学院为成员单位,开始启动“核高基”重大专项,力图扭转中国在信息产业方面的技术短板。 2006年10月,“核高基”重大专项领导小组成立,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了“核高基”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编制专家组,启动了重大专项实施工作。2008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核高基”重大专项实施方案。9月,完成了“核高基”重大专项实施计划和项目申报指南的编制工作。 2008年11月,科技部正式发布了关于“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科技重大专项2009年课题申报的通知,按照规划,核高基重大专项将持续15年,政府对“核高基”重大专项扶持将持续至2020年以后,中央加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平均每年的投入约为40亿元。强调各方资源的集聚,包括中央财政、地方财政,企业或单位的自筹。 核高基重大专项的主要目标是:在芯片、软件和电子器件领域,追赶国际技术和产业的迅速发展。通过持续创新,攻克一批关键技术、研发一批战略核心产品。到2020年,我国在高端通用芯片、基础软件和核心电子器件领域基本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研发与创新体系,并在全球电子信息技术与产业发展

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完善科技计划管理体 制,规范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责任,提高实施效果,参照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是指获得市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立 项,由在厦注册的法人单位承担,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产学研合作攻关、重大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决策前研究等相关科技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负责 的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监督及验收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科技局是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 在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监督和验收等环节,市科技局可以 委托有关机构(以下简称受托机构)处理项目管理中的事务性工作。受托机构向市科技局负责,承担相应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接 受市科技局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市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引导申报和主管部门策划主题招标 相结合的体制。 3 申报单位依据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共同编制和发布的年度《厦门

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进行项目申报;或者由主管部门根据产业和科技发展需要,组织策划科研任务主题,引导申报。 第六条所有本市科技计划项目都应签订科技计划项目合同,明 确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合同组织实施、管理经费、监督检查和结题验收。 第七条项目管理过程实行回避制度。 (一)项目管理者的回避。在立项、经费分配、项目验收、争议 处理等环节中,相关管理人员与项目责任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咨询专家的回避。与咨询对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咨询对 象因正当理由而正式提出要求回避的专家应当回避; (三)受托机构的回避。受托机构进行招标投标、评估评审或监 理等工作时,与投标人、被评估人或被__________监理项目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 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第八条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应逐步实施信息化管理,保证 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管理全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除《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科技保密法规要求外,应面向社会公布各类计划及相关管理办法,每年发布《申报指南》,公开受理项目申报,公正进行项目评审,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 第二章项目立项

高基、低基配电室之欧阳家百创编

精华集锦 欧阳家百(2021.03.07) 目录 高基、低基指的是供电方案的定义。 高基配电室指的是高压管理用户供电方案,低基配电室指的是低压管理用户供电方案;高压管理用户意思就是在配电室建成后高压低压都属于用户自行管理,低压管理用户意思就是在配电室建成后高压低压都属于供电公司管理。外地我没听说过,好像应该是北京地区的特色,还有就是低基项目按照规定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给供电公司负责(招投标及施工),高基项目建设单位自行决定承包给任何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电气施工单位(这家施工单位必须在建设项目所属区县电力公司备案或者许可)。通常情况下居民住宅小区必须是低基方案,不能由用户自管(极特殊情况除外);其他的比如说工厂、企事业单位等都属于高基方案。分界室就是供电公司与用户之间的一个产权分界点,通常分界室内装设环网柜或环网隔离开关等,投资费用由使用单位集资建设(只有一家时先由这一家全额垫付),自分界开关或隔离开关往下产权属于用户,往上(含分界开关或隔离开关)产权属于供电公司,分界室通常设于室外,其实也可以成为小型开闭站,因为它就是起一个电源分配以及管理的作用。

是以产权划分的。住宅的是低基,属于供电局管理,以 500KVA为界,以上供电局在高压做计量,低压处可以不做,以下供电局在高低压处都做计量。 除住宅以外的都是高基属于用户自管,供电局只在高压处做计量,用户也可以在低压处设置计量(但供电局记录电费不看这个) 。 在我们这里(北京),要看变配电室的性质,变配电室一般来说分为高基和低基两种,高基就是高压自管用户(供电公司管理到变配电室的上一级分界处), 低基就是低压自管用户(供电公司管理到低压一户一表),如果是高基变配电室,那么投资是由建设单位来负责,施工 也可以由建设单位自行选择决定由在供电公司入围的施工企业来 进行施工,建成之后产权与运行维护也由建设单位负责;低基变配电室则是由建设单位来进行投资,施工由供电公司直属的多经(三产)施工单位来进行施工(同时也要由供电公司进行施工以及设备的招标工作),建成之后产权要移交给供电公司,并由供电公司负责运行维护.

科技创新管理办法(2013新版终稿)

神东煤炭集团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科技创新工作,促进矿区现代化建设,坚持集成创新、自主创新,着力打造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为高效生产、安全生产、经济效益的增长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指导下,公司各技术主管部门及基层单位要充分发挥集成国内外科技成果和推动内部科技创新两个平台的作用,带动公司科技队伍的成长,增强企业科技活力。在科研项目、技术革新、技术引进、“五小”活动、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信息交流等方面加强管理。 第二章科技创新管理体系 第三条科技领导组织机构: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科技创新管理体系由公司和基层矿(处)级单位两级创新管理机构组成。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设立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委);基层矿(处)级单位设立科技创新领导小组。 科委领导组织机构如下: 主任:公司董事长 常务副主任: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 副主任:公司副总经理 -1-

成员: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专业委员会成员 科委是公司科技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下设专家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专家委员会是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咨询机构,由外聘院士、专家及公司科委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业委员会是由公司专业分管领导及其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具体设有技术、机电、信息、工程、安全、综合等专业委员会分会;办公室设在煤炭技术研究院,主任由煤炭技术研究院院长兼任,负责科委日常工作。 科技创新领导小组是基层矿(处)级单位的科技创新管理机构,在科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由单位一把手(矿、处长)担任。 第四条机构职责: (一)神东煤炭集团科委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科技法律、法规、科技政策、行业技术政策以及中国神华能源公司科技管理制度。 2.负责与政府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神华科技发展部进行科技工作的联系、配合和协作。 3.负责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科技发展纲要的指导和审查。 4.负责公司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查、招投标技术方案审查、科技合同审查、实施过程监管、项目结题验收、经济效益审核、组织鉴定、成果推广应用、申请专利和申报奖项。 -2-

2010国家重大专项申报指南(核高基)

附件2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 2010年课题申报指南 一、高端通用芯片方向 课题1 安全适用计算机CPU关键技术研究 1.研究目标 围绕国产CPU的技术发展需求,针对国内先进集成电路制造工艺,开展CPU新型架构、CPU实现技术和应用技术的研究。 2.考核指标 (1)技术指标 1.1新型架构研究(要求完成验证系统设计) 1.1.1单核或同构/异构多核CPU架构,综合功能/性能达到国际同类 产品水平; 1.1.2动态功耗管理和设计优化,功耗小于3W; 1.1.3基于新型架构的编译工具链技术研究(与基础软件方向互动)。 1.2实现技术研究 1.2.1高速PHY设计技术研究(要求完成流片验证):DDR2/3、SATA2.0, 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 1.2.2片上存储器全定制设计技术研究(要求完成流片验证): A)多端口寄存器堆容量不小于64字×64位,4读4写,访 问时间小于0.5ns; B)SRAM容量不小于1024位×64位,访问时间小于0.5ns。 1.2.3高性能图形加速器设计(要求完成FPGA验证):支持3D、高 清功能;

1.2.4利用国内先进集成电路代工厂开发CPU专用工艺技术的可行性 研究。 (2)应用技术研究 2.1基于国产CPU的桌面计算机、笔记本电脑/上网本方案设计; 2.2安全保密电脑方案设计。 3.研发周期 2010-2011年。 4.其他要求 (1)课题安排:支持1-2家;课题资金资助方式:前补助; (2)牵头申报单位应具备组织国内优势单位共同完成的能力,并在申报书中 提交完整的组织实施方案; (3)课题任务成果必须能够集成为整体解决方案。 5.资金比例要求 本课题的资金比例总体要求中央财政:地方财政:申报单位自筹为1:0.4:0.6。 课题2 高性能嵌入式CPU关键技术研究 1.研究目标 围绕国产嵌入式CPU的发展需求,针对先进集成电路制造工艺,开展嵌入式CPU架构关键技术研究、存储器设计关键技术研究、低功耗设计优化技术及专用工具研发和SoC应用示范研究。 2.考核指标 (1)技术指标 1.1嵌入式CPU架构关键技术研究(要求完成架构设计) 1.1.1 32/64位指令集(无知识产权风险),支持DSP扩展指令子集 和JAVA硬件加速功能;指令集模拟器支持程序调试; 1.1.2单核或同构/异构多核架构; 1.1.3性能不低于1.5DMIPS/MHz,工作主频高于750MHz; 1.1.4功耗不高于0.4mW/MHz;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标准 1 目的为加强科技项目的管理,加快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的步伐,提高河南分公司技术装备水平,实施科技兴企战略,提高企业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中的竞争能力,特制定本标准。 2范围适用于河南分公司。 3内容 3.1 科技项目开发资金 3.1.1科技项目开发资金主要来源于以下三个方面: (1)经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准的,河南分公司每年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2)河南分公司用于技术改造或更新改造的资金; (3)按财务制度允许在管理费用内支付的资金。 上述三方面的资金总量按不低于河南分公司年销售收入的1%掌握使用。 3.1.2 河南分公司科技项目开发资金的使用,原则上仅限于由河南分公司财务部进行统一经济核算的河南分公司直属生产、管理及科研单位。 3.1.3 科技项目开发资金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管理,每月河南分公司由技术开发部根据年度科技计划,编制下月资金使用计划,上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经批准后,由河南分公司由技术开发部根据科技项目轻重、主次和进展情况,统一安排使用。 3.2 科技项目的立项申请 3.2.1 凡属于能够促进河南分公司科技进步、技术创新,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降低能耗及其他消耗、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加强河南分公司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且在河南分公司范围内尚未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都可以作为科技(含新技术开发、科研和成果应用)项目立项。 3.2.2 科技项目原则上由河南分公司直属的某项新技术的使用单位提出立项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科技项目立项申报表》。 3.2.3 对于总经费概算在五十万元以上(含五十万元)的大中型项目,项目申请单位应事先进行预可研,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开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发展方向和河南分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公司核决权限

公司核决权限 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

XX公司经费核决权限管理办法 (修订稿) 一、总则 1.1制定目的 (1)明确经费、费用审批管理,使其有章可循。 1.2适用范围 XX公司文化传播中心。 1.3责任与权限 各中心、部负责人:拥有本中心、部门经费使用和费用报销的监控、审批和依核决权限签核的权利和义务。 财务部:审核是否符合核决权限。同时对商品、物资、现金等公司财产的安全运作有稽核、上报的权利和义务。 二、原则 2.1各级主管在本办法授权范围内行使费用批准权限,并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和财务人员的稽核审查。 2.2稽核审查人员与批准人员的审批意见有较大分歧或出入时,在向审批人反映未能取得一致时,应及时向上级反映,尊重和执行上级裁定或纠正的意见。 2.3责任人应在自己责权范围内尽心尽力的提供优质服务,决不允许利用职权损公肥私。 2.4责任人因滥用权力或渎职行为造成的损失,应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协商,依据性质与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责任人合理的行政处罚或经济制裁。 三、签核 3.1签核顺序按组织系统层级呈请核定,不得越级,不得跨越他部门代为核定。 3.2经书面授权的被授权人享有授权范围内的核准权。 3.3急需审批的事项 方式一、签核人通过电话或者QQ、短信委托他人先行代签,返回单位时再予以补 签。方式二、电话联系不上签核人时,可越级请示审批和代签,但需在第一时间将 事实告知顺序签核人。 各级人员的日常事务处理权责分为下列三项: 1、提出—指该事项应该由该级人员负责提出,并跟踪其情况。 2、经办—指该事项应该由相应人员负责办理,并对其经办过程及结果负责。

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云南能投煤业有限公司 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能投集团“创新驱动”战略,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构筑企业科技开发主体,合理地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推动科技创新体系的高效运行,全面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和《能投集团科技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思想:紧密围绕“科技兴企”战略,运用科学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方法,充分利用公司内外部科技资源,建立健全灵活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以培育公司核心技术能力为目标,营造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使科技创新工作成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支撑和不竭动力。 第三条科技创新工作管理的范围: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有关法规。

(二)科技创新项目管理、科技创新成果管理。 (三)科技创新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四)申报上级科技和创新科技计划项目,争取国家有关的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 (五)申请上级科技创新成果鉴定、申报上级科技创新成果奖励。 (六)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七)建立科技成果的转化机制,将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八)有计划地组织对高、中级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 (九)加强产、学、研联合,促进公司与外部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加强对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的管理工作,防止科研成果泄密与流失。 第二章科技创新项目管理

第四条项目的产生 (一)项目的来源: 1.公司决策层提出的战略性课题; 2.基层单位提出的课题。 以上课题提出者需填写《云南能投煤业有限公司***年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表》,于每年8月底之前报生产技术部科技管理办公室。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将公司所属单位的课题统一报送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审核筛选后报集团公司科技委员会。 (二)项目确立程序: 公司领导审核筛选-集团公司科技委员会-公司技术委员会审定批准。 每年年底前下达下年度《科技创新项目计划》。 (三)项目选项条件: 1.公司生产、安全、发展急需的重大技术攻关; 2.具有高市场占有率、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可形成主导产业,经济效益显著的产品、装备与工艺技术研究开发; 3.显著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节支降耗的工艺、技术与装备研究开发; 4.促进产品结构调整、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高新技术引进、消化与应用。 第五条项目管理: 列入集团公司《科技创新项目计划》的项目,划分为“集团公司项目”和“煤业公司项目”,由公司科技工作负责人统一

中国科学院A类先导科技专项

中国科学院A类先导科技专项 和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简介 一、A类先导科技专项 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是中科院在中国至2050年科技发展路线图战略研究基础上,瞄准事关我国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提出的,是集科技攻关、队伍和平台建设于一体,能够形成重大创新突破和集群优势的战略行动计划。 2010年3月31日,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科学院“创新2020”规划,确认中科院组织实施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形成重大创新突破和集群优势。 1.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研究 “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研究”是现代生命科学发展的前沿,2011年中科院已将其列为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之一。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实施以来,在“细胞谱系的建立与发育调控”、“功能性细胞获得的关键技术”、“人工组织器官构建”、“干细胞应用策略的集成研究”四个项目取得的阶段性进展。 2.未来先进核裂变能 中科院于2011年启动了"未来先进核裂变能"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其中ADS嬗变系统项目和钍基熔盐堆(TMSR)核能系统项目作为其两大部署内容。 加速器驱动次临界系统(ADS,Accelerator Driven Sub-critical System),以加速器产生的高能强流质子束轰击靶核

(如铅等)产生散裂中子作为外源中子驱动和维持次临界堆运行,具有固有安全性。ADS系统的中子能谱硬、通量大、能量分布宽,嬗变长寿命核素能力强,既可大幅降低核废料的放射性危害,实现核废料的最少化处置,同时还有能量输出,可以提高核资源的利用率,被国际公认为核废料处理的最有效手段。 钍基熔盐堆(TMSR)核能系统项目研究目标是研发第四代裂变反应堆核能系统,计划至2020年之前建成2MW钍基熔盐实验堆,形成支撑未来TMSR核能系统发展的若干技术研发能力,并解决钍铀燃料循环和钍基熔盐堆相关重大技术挑战,研制出工业示范级钍基熔盐堆,实现钍资源的有效使用和核能的综合利用。 3.空间科学 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科学院“创新2020”规划后,中科院即启动实施的空间科学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空间科学先导专项将部署以下7个研究项目。(略) 4.应对气候变化的碳收支认证及相关问题 应对气候变化的碳收支认证及相关问题,作为2011年首批启动的A类先导科技专项之一。该专项针对我国应对气候变化与碳减排的国际谈判以及国家可持续发展最佳途径选择等重大科技需求,有效组织中科院和相关高校及部委相关单位多学科交叉的优势力量,深入研究我国的陆地碳收支定量认证、碳增汇潜力与速率、增汇技术与措施以及未来全球增暖情景与大气温室气体浓度关系的不确定性等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由此形成支撑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温室气体减排增汇、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决策的数据资源体系、科学知识体系和技术支持体系;全面提升我国在温室气体

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1 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科技部和湖北省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武汉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根据武汉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规划,以地方财政支持,原则上由在武汉市地域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承担,在一定时间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产业化等科技活动。 (一)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基础前沿科研项目要立足原始创新,突出创新导向;公益性科研项目要聚焦重大科技问题,强化需求导向和应用导向;产业类项目要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投入、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二)项目采取前资助、后资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科技局各类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和绩效评估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项目管理遵循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评审评

估、公示、中期检查、合同制、信誉评价和绩效评估、回避、监察审计等制度。 (一)评审评估。所有前资助项目立项都必须经过评审或评估。对申报项目的资金预算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估。 (二)公示制度。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对拟支持项目应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三)中期检查制度。市科技局应在项目执行期间对项目进行检查、评估。项目承担单位要如实报告项目执行情况、重大事项和有关报表。 (四)合同制度。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前资助项目签订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按项目任务书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信誉评价和绩效评估制度。市科技局对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评估评审专家、中介机构等进行信用评级、建立信用档案,并按信用评级实行分类管理。市科技局可以根据计划和项目的实施情况,委托相关咨询服务机构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管理和决策的依据。 (六)回避制度。项目管理者、评审专家、咨询服务机 构在评审、评估和项目管理过程中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七)监察审计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对部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和审计。项目承担

集团人力资源作业流程核决权限表

人力资源作业流程审批权限表 说明: 1、依职位体系授予各管理职位人力资源常规性作业审批权限,以使人资作业流程顺畅进行并使权责相符。 2、权责主管因缺员、出差、请假期间,由上一层级主管或指派人员代为进行审批。 3、各级主管针对个人本身事项,不可自行核决,需呈上一级核决。 4、未明确核决权限的事项,需通知权责部门,由权责部门建议该事项之核决权责并经核决后实施。 类别项目内容区分 审批核决职位层级 董事长 集团总 经理 分/子公司 总经理 副总经理总监经理主管 组织管理组织架构 分/子公司/办事处等的合并、增设、裁撤各级单位核决审核审核审核审核提报 内部部门的合并、增设、裁撤 集团总部核决审核审核提报 分/子公司报备核决审核审核提报部门职责部门职责的划分 集团总部核决审核审核提报 分/子公司核决审核审核提报人员编制制定、调整人员编制 集团总部核决审核审核提报 分/子公司报备核决审核审核提报预算编列人力资源预算编列、调整各级单位报备核决审核审核审核提报 人事制度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政策,拟定人事制度及规章办法 集团总部核决审核审核提报 分/子公司报备核决审核审核提报监督各部门人事制度的实施情况 集团总部报备核决审核提报 分/子公司报备核决审核审核提报调整与修订人事制度及规章办法 集团总部核决审核审核提报 分/子公司报备核决审核审核提报公司的中长期与年度人力资源需求 集团总部核决审核审核提报 分/子公司报备核决审核审核提报

类别项目内容区分 审批核决职位层级 董事长 集团总 经理 分/子公司 总经理 副总经理总监经理主管 人力资源规划统计分析公司现有人力资源的情况 集团总部报备核决审核提报 分/子公司报备核决审核审核提报组织内部人员流动及异动情况 集团总部报备核决审核提报 分/子公司报备核决审核审核提报制定公司人力资源规划 集团总部核决审核审核提报 分/子公司报备核决审核审核提报 招聘配置1、招募聘用 2、任用核薪 3、人员调动 4、职位调整 副总经理级(含)以上人员 集团总部核决审核审核审核提报 分/子公司核决审核审核审核审核提报总监级人员 集团总部报备核决审核审核提报 分/子公司报备核决审核审核提报经理级人员 集团总部核决审核审核提报 分/子公司核决审核审核提报经理级以下人员 集团总部核决审核审核 分/子公司核决审核审核审核部门内部调动(职位等级不变) 集团总部核决审核审核 分/子公司核决审核审核 培训开发内部培训 1、单次培训总费用大于10,000元(含) 培训费用包含讲师费 、场地费、教材费、 交通费、食宿费等 集团总部核决审核审核提报 分/子公司核决审核审核提报 2、单次培训总费用不满10,000元 集团总部核决审核提报 分/子公司核决审核提报 1、单人培训费用大于5,000元(含) 集团总部核决审核审核审核

重大专项管理办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 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浙科发计〔2007〕145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杭州、宁波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和“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切实推进我省“十一五”重大科技专项的组织实施,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管理(试行)办法》,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科技专项办法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07年6月29日印发

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管理(试行)办法 为了加强我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及经费的管理,规范管理程序,优化资源配置,推进自主创新,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2006〕1号会议纪要精神,依据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60号)、《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科发计〔2002〕79号)、《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字〔2002〕2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重大科技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是指由政府支持并组织实施、围绕某一重点技术领域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重大战略产品开发和重大科技工程建设的科技专项计划,由若干相互关联的重大、重点项目组成。重大、重点项目是指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科技计划项目。 组织实施重大专项项目,旨在集中资源联合攻关,力争在若干重点领域取得突破,获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技术和战略产品,增强核心竞争力,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提升、循环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条重大专项在省科技发展五年规划中确定,实施期限一般为5年。专项的组织实施应制订实施方案,每年调研、筛选确定一批重大、重点项目列入省级科技计划,实施期限一般为2—3年。 第三条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由省政府领导,省科教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重大专项实施分制订方案、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价三个阶段。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负责重大专项实施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专项咨询专家组,提出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立项论证。会同省财政组织项目预算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拟定年度支持计划并组织实施。对重大专项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第四条重大专项项目的确定和组织实施由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省相关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的立项论证、

XXX研究院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XXX研究院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工作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流程,明确项目各方的责任,从根本上保证我院所承担的各类科技项目圆满完成,提高我院承接国家、地方及企事业单位科技项目的能力与科技信誉,使我院、学校以及企业更多的好项目得到国家各级政府的支持,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包括政府项目(纵向项目)、企业合作项目(横向项目)、自主立项项目三种类别,部分项目同时为几种类别的,根据具体情况合并进行管理。政府项目工作主要分为项目申报与管理、项目合作与管理两大部分。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管理 第三条项目申报工作流程 项目申报工作流程详见图2-1。

图2-1 项目申报工作流程图

第四条项目申报、立项、验收(成果鉴定)、成果报奖等资料管理 所有项目申报资料、相关文件、中期管理资料以及验收资料等均归口项目部管理,以项目名称为单位分类管理,同时每个项目分为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类。 1、纸质文件:每个项目所有纸质文件统一归档,附有“目录”标示其内文件名称。 2、电子文件:除在相关人员电脑上有存储外,还应分年度刻录成光盘统一保存。 3、项目信息汇总:所有项目申报、立项、验收(成果鉴定)、成果报奖等,各事业部可按年度,国家级、省级、市级,行业等类别进行汇总归档保管,可表2-1。 表2-1 项目汇编汇总表 第五条项目日常管理 1、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各项目组成员可以交叉。跨部门的科研课题,可采取双向选择,自由组合的方式进行。 2、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行全面负责,具有管理权。全面负责项目的进度、经费、人员调配、物资领取、研发设备合理使用、项目奖金分配等项工作,按项目进度完成各项任务并接受XXX研究院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考核。 3、项目的研究内容、项目组成员、进度计划及经费预算一经确定,项目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上报院领导审批,并交科技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4、研究工作中形成的所有资料不得短缺,不得据为已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摘抄和发表。 5、由XXX研究院成员独自研发工作中形成的成果归XXX研究院拥有,所有成果申报专利、鉴定需经院领导审核后方可申报。 第六条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1、项目实施部门根据项目合同书及其预算,制定项目实施计划,严格组织管理。 2、专项资金与其它资金来源统筹安排,单独立项核算。 3、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专款专用,财务部门负有监督检查权利和义务。

职务调动管理办法

职务调动管理办法 HY-M-I-010 1.制订目的 1.1. 使员工增加更多样的工作经验、培养多项专长,对公司业务能有更广泛的了解,从而使组 织能更有效运用人力。 1.2. 激励优秀员工,储训干部人员。 2.名词定义 组织内的职务调动包括分为调任、降职两种。 2.1. 调任:组织内人员的平行调动,职等及职位不变,仅职称内容改变。 2.2. 降职:职等降低、职位降低或职等及职位皆被降低。 3.内容 3.1. 核决权限: 3.2.作业程序: 3.2.1 申请者填写《人事变动申请单》,经权责主管核决后生效,人力资源单位发布人事 命令书。 3.2.2 变动作业须经变动前后之直属主管双方皆同意并签认后始得变动。 3.2.3 变动作业必须于被变动者之职务有确定的接任者后始得变动,但降职或因组织急迫 性需求时不在此限。 3.2.4 派外人员之调动作业,依本办法办理。 3.3.职务调任 3.3.1 职务调任之资格限制 3.3.1.1在职年资满1年(含)以上,且就任同一职务满1年(含)以上者,方具有 职务调任之资格。 3.3.1.2在职年资或就任同一职务未满1年(含)以上者,得因组织需要由主管提出, 经权责主管核决后始得平调。 3.3.2 职务调任形式 3.3.2.2 主管人员得因业务需求提出所属人员或其它部门人员平调之申请。 3.3.3 职务调任执行作业 3.3.3.1职务平调之申请依3.2.1办理。 3.3.3.2调任作业确认后,变动人员执行交接工作,并接受职前教育训练。调任后之

隶属须于训练结束后执行评估作业。 3.4降职 3.4.1 降职之形式 3.4.1.1主管人员得因职务担任者发生下列原因,提出降职之申请,并填写《人事变 动申请单》,交予人力资源单位。 (1) 绩效不良致未达成该职位应有之任务时。 (2) 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时。 (3) 渎职、失职造成公司损失时。 (4) 受公司行政惩处时。 (5) 有其它不胜任理由时。 3.4.1.2职务担任者得因不胜任之理由,提出降职之申请,并填写《人事变动申请单》, 交予人力资源单位。 3.4.2 降职执行作业 3.4.2.1人力资源单位收到降职《人事变动申请单》后,应查明降职之原因,呈核权 责主管或召开“人力资源委员会”核决批准后生效。 (1) 主管人员之降职需召开“人力资源委员会”会议核决。 3.4.2.2核决后,人力资源单位依本法3.2.1执行之。 3.4.2.3干部降职相关工作交接和调整应在人力资源部发布人事命令书之前完成。接 到人事命令书后即到新岗位接手工作。 3.5制订与解释 3.5.1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单位统一解释,并视需要修正。 3.5.2 本办法审核权由副总行使,核准权归总经理。 4.本办法自年月日开始执行。 核准:审核: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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