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再就业,原单位可以停发退休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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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再就业,原单位可以停发退休金吗
核心提示:退休后再就业,原单位可以停发退休金吗?企业不应因退休职工再就业了而停发其养老金,这是职工在职期间所作贡献而应获得的待遇。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
退休后再就业,原单位可以停发退休金吗?
对于职工离退休后再次就业的情况,目前的政策是不禁止,但承认这一现实。《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其中明确了:职工离退休后再次受聘是合法的,但必须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协议;用人单位使用离退休职工也必须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原单位不得停发退休人员受聘期间的退休工资。因为,养老金是劳动者在就业期间获得的一种社会保障积累。我国实行的是法定退休制度,因而只要达到退休年龄退休者就享受这一待遇。企业不应因退休职工再就业了而停发其养老金,这是职工在职期间所作贡献而应获得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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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停发或暂时停发其基本养老金:
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
2、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员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
3、未达到退休年龄,出境定居未办理终结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在达到退休年龄又办理了退休手续的;
4、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发生以上第1、2项情形的离退休人员停发基本养老金后提供有效证明或经确认仍具有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的,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并恢复发放基本养老金;发生以上第3项情形的
离退休人员,经发现后即停发基本养老金,退还已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后社保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建账前个人缴费本息退回本人,终结养老保险关系。发生以上第4项情形的离退休人员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按服刑前或劳动教养前最后一次领取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