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消防员合同制安置最新政策

消防员合同制安置最新政策

消防员合同制安置最新政策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就消防员合同制安置相关事宜进行合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正、诚信的原则,特订立本协议,以明确双方在消防员合同制安置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与适用范围1.1 目的:为规范消防员合同制安置的管理,保障消防员合法权益,确保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双方根据《消防员合同制安置政策》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协议。

①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与乙方在消防员合同制安置中的工作分配与责任划分。

② 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完成安置计划并保障相关流程的顺利进行。

③ 甲方需按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

④ 双方需共同遵守国家关于消防员安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1.2 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与乙方就消防员合同制安置的所有合作事项。

① 包括但不限于安置计划制定、安置方案执行、安置人员的后期管理等相关事项。

② 各项工作要按相关法律、政策和甲方的具体要求进行,确保消防员的工作生活稳定。

③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相关安置服务,并确保质量符合标准。

④ 甲方负责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质量与进度。

1.3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① 本协议为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协议。

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必须严格履行。

③ 若双方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协议内容,须提前沟通并达成书面协议。

消防工人种管理制度

消防工人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提高消防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消防队伍中的消防工人种,包括消防员、消防文员、消防士官、消防合同制工人等。

第三条消防工人种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公平公正;(二)以人为本,注重人才培养;(三)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四)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消防工人种管理职责:(一)组织实施消防队伍的编制、配备、调配、退役等工作;(二)制定消防工人种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三)负责消防工人种的招聘、选拔、考核、晋升、辞退等工作;(四)建立健全消防工人种档案,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五)加强消防工人种的纪律教育,维护消防队伍的纪律和形象;(六)开展消防工人种的福利保障工作,提高消防工人种待遇。

第五条消防工人种分工:(一)消防员:负责消防现场救援、灭火、抢险、疏散等工作;(二)消防文员:负责消防办公室日常事务、文书处理、档案管理等工作;(三)消防士官:负责消防队伍的军事训练、管理、协调等工作;(四)消防合同制工人:负责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等工作。

第三章招聘与选拔第六条消防工人种的招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和消防队伍实际需求进行。

第七条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条件、岗位职责、待遇等;(二)报名及资格审查;(三)笔试、面试;(四)体检;(五)公示及录用。

第八条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热爱消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三)身体健康,符合消防队伍体检标准;(四)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九条消防工人种培训应当根据消防队伍实际需求和岗位特点,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培训。

第十条培训内容:(一)消防业务知识培训;(二)消防技能培训;(三)法律法规培训;(四)军事训练;(五)心理健康培训。

消防队雇佣者管理制度

消防队雇佣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消防队的雇佣者管理,提高消防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消防队的雇佣者,包括消防员、消防文员、消防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消防队雇佣者管理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消防队招聘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队伍建设的需要,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第五条招聘岗位及条件:1. 消防员: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男性,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具备一定的体能和消防技能。

2. 消防文员: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5至45周岁之间,熟悉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 消防技术人员:具备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5至45周岁之间,具备一定的消防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第六条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公告: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条件、时间、地点等。

2. 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按照公告要求报名,消防队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 笔试与面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笔试和面试,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4. 体能测试:对笔试和面试合格的应聘者进行体能测试,确保其具备一定的体能素质。

5. 体检与政审:对体能测试合格的应聘者进行体检和政审,确保其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6. 录用: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表现,择优录用。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消防队对新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消防业务知识、消防技能、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第八条消防队应定期组织在岗人员培训,提高消防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九条消防队对在岗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消防业务知识考核:考察消防员对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火灾扑救等方面的掌握程度。

2. 消防技能考核:考察消防员在实际操作中的技能水平。

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制度

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制消防员队伍建设,提高消防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合同制消防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合同制消防员是指在消防队伍中,通过合同形式招聘的消防员。

第四条合同制消防员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五条合同制消防员的招聘工作,由消防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消防事业;(二)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三)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及以上学历;(四)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五)具有驾驶、通讯、抢险救援等专业技能者优先。

第七条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公告;(二)报名及资格审查;(三)体能测试、面试;(四)体检;(五)公示及录用。

第八条合同制消防员录用后,由消防部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职责与权利第九条合同制消防员的职责:(一)认真学习消防业务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二)执行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消防工作秩序;(三)参加消防队伍的日常训练和演练;(四)参与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任务;(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合同制消防员的权利:(一)依法享有工资、福利待遇;(二)参加消防队伍的培训和考核;(三)对消防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一条合同制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消防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培训内容:(一)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二)消防装备器材的使用和维护;(三)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技能;(四)心理健康教育;(五)军事训练。

第十三条合同制消防员的考核分为体能考核、业务技能考核和综合考核。

第十四条体能考核主要包括:1000米跑、引体向上、仰卧起坐等项目。

第十五条业务技能考核主要包括:消防装备器材的使用、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技能。

合同制消防管理制度

合同制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国消防工作,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居民住宅小区等单位的合同制消防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提高消防队伍素质,确保消防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各单位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五)组织开展灭火救援演练;(六)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七)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应设立消防队伍,负责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消防队伍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装备。

第七条消防队伍的职责:(一)按照职责分工,参加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三)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和装备;(四)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八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各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条各单位应加强对消防设施和装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

第四章消防队伍建设第十四条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装备。

第十五条消防队伍应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消防队伍的灭火救援能力。

第十六条消防队伍应参加上级消防部门组织的各项消防竞赛和培训。

合同制消防员请销假制度

合同制消防员请销假制度

合同制消防员请销假制度(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合同制消防员请假、销假制度,规范合同制消防员休假期间的管理,预防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根据《劳动法》、《肇庆市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结合支队合同制消防员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应范围:基层合同制消防员;第三条根据执勤战备需要,合同消防员同现役官兵一样作息时间。

合同消防员的休假期按每个月8天的标准实行。

重大节日(五一劳动节、八一建军节、十一国庆节、元旦、春节、元宵节)正常轮休不给予另外的补假,大队给予相应节假日补贴。

如执勤战备需要,停止正常休假的,大队给予战勤补贴,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大队视情处理。

第四条合同消防员享受带薪休假、年假、婚假、陪产假、丧假等法定假期。

休假由中队干部同意,大队领导审批并统一使用支队制定的《合同消防员请、休假申请表》。

第五条休年假、婚假、丧假、陪产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

第二章假期第六条请假。

如有紧急情况需请假外出处理(3小时以内)由中队领导审批并报告大队领导;第七条休假。

根据执勤战备情况按休假外出比例,由中队组织每班按周进行排班休假,并上报大队审批通过后进行休假。

一般不予调班换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换假或连休(不超过4天)须由中队干部同意,大队领导审批方可休假。

如有选择不休假情况,大队应给予相应补助奖励。

第八条年假。

合同制消防员工作满一年以上,根据执勤战备和工作年限大队应给予10-15天带薪年假。

如有不休,大队应给予相应补助奖励。

第九条婚假。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在休年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第十条陪产假。

符合晚婚、晚育的,根据执勤战备和家庭情况给予5-7天陪产假。

浅析混编消防队中合同制消防员的管理

浅析混编消防队中合同制消防员的管理

结束语
14
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 国家队,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党 和人民对你们寄予厚望。
谢谢大家!
8
(二)激励机制欠缺
长期以来,由于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环境因素等多种因素的 影响,合同制消防员工资待遇仍然普遍不高,而在大多数合同制消防员 的合同中,并未提及奖励项或奖励幅度高低的问题,无法起到激励作用。
二、合同制消防员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9
(三)缺乏专业的培训
合同制消防员与在编消防员一样需要面对 各种复杂的火灾环境以及处理各种突发的灾害 情况,从国外消防员的培养机制来看,培养一 名合格的消防员至少需要1至2年的时间,而合 同制消防员真正有效的学习培训来源于中队的 日常训练和实战处置。
目前,在混编消防队中,两种人员模式 却难以用两种不同的模式管理。由于人 员在管理依据和管理方法上的不同,两 者难免会相互比较。
合同制消防员与在编消防员同工不同酬, 双方难免攀比产生矛盾。但在近几年, 个别省市合同制消防员待遇大幅提高, 甚至已经超过在编消防员工资。
二、合同制消防员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推进合同制消防员职业化
• 确保其工作的稳定性,社会认可度 • 保证消防队员的录取,成长、人员补充 • 参加职业鉴定,分等级制定相应的工资制度
三、加强和改进合同制消防员管理的建议
12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多种形 式消防队伍体制建设,推动合同制消防队伍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而如今每个支队培训松紧不一,培训出 来的合同制消防员能力也参差不齐,入职之后 也未能依托专业的培训基地开展如攻坚组轮训 等专业培训,使得合同制消防员的实战能力大 打折扣。

合同制消防员怎么样

合同制消防员怎么样

合同制消防员怎么样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消防员岗位工作。

2.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指定的消防站及相关工作场所。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 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2.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1.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工资标准为____元/月。

2.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工作量,可给予适当的奖金或津贴。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1. 甲方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

2.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作餐、工作服等。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1.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 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危害防护教育和培训,确保乙方了解并掌握相关防护知识。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2.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第十条其他约定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级消防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级消防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一级消防员安全管理,保障消防员的人身安全和工作权益,提高消防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一级消防员,包括在编、聘用、合同制消防员。

第三条一级消防员安全管理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消防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四条新入职一级消防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灭火救援技能等。

第五条在职一级消防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24学时。

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消防设施设备操作、灭火救援技能、心理健康教育等。

第六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案例分析、实地演练等多种形式,确保培训质量。

第三章安全防护装备第七条一级消防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装备,包括消防头盔、消防服、消防手套、呼吸器、消防靴等。

第八条安全防护装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性能完好。

第九条消防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装备。

第四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条一级消防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第十一条消防员应熟悉所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特点和使用方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熟练操作。

第十二条消防员在灭火救援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第十三条消防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保持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四条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安全通道、消防水源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一级消防员应定期对所在岗位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第十六条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

第六章应急处置第十七条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消防外聘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消防外聘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聘请的消防外聘人员,包括消防工程师、消防员、消防安全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消防外聘人员的管理,明确其职责和权限,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聘用与解聘第四条消防外聘人员的聘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竞聘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聘用消防外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资格证书;(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四)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六条消防外聘人员的解聘应当根据以下情况:(一)合同到期,双方协商一致;(二)因工作需要,经单位决定;(三)违反本制度规定,经单位批准;(四)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职责。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七条消防外聘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参与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维修等工作;(二)协助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并报告火灾隐患;(三)参与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五)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消防相关工作。

第八条消防外聘人员享有以下权利:(一)了解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参与消防决策;(二)获得与其职责相应的工资待遇;(三)获得培训、晋升等机会;(四)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外聘人员的管理制度,明确其工作职责、工作程序、考核标准等。

第十条单位应当定期对消防外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二)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三)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四)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第十一条消防外聘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第五章培训与晋升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定期对消防外聘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消防外聘人员通过培训考核,达到晋升条件的,单位应当给予晋升。

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工作量化考评规定

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工作量化考评规定

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工作量化考评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合同制消防员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建立一支纪律严、业务好、技术精、作风硬的合同制消防员队伍巩固和提高部队的战斗力,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依据《共同条令》、《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以及总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消防部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市消防部队合同制消防员。

第三条对遵守和维护纪律表现突出或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按《纪律条令》予以奖励或处分,《纪律条令》无明确规定或有规定,但情节轻微,则按本规定实施日常量化考评。

年终累计按规定予以奖惩。

第四条对合同制消防员实施量化考评采取加(扣)分制。

由中队逐日进行考评并加(扣)分,每月公布加(扣)分情况,进行讲评,并按月将加(扣)分情况上报支队司令部,支队司令部按月收集统计、进行季度通报。

合同制消防员每日量化考评加(扣)分累计作为士官年终考评的分值(不再单调组织年终考核),视其得分高低作为选取为高一级合同制消防员、提高工资档次、发放奖励工资、评选先进合同制消防员或解除合同的依据。

第五条量化考评内容分为两大类:一、加分规定。

二、扣分规定。

其中,扣分规定又分思想政治表现、日常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履行及专业技能水平、民主评议四个部分。

每一部分全年总分为100 分,全年总分共计400 分。

第六条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应坚持教育、引导为主,严格要求,培养合同制消防员遵守部队纪律的自觉性,充分发挥骨干作用。

第七条在实施目标量化考评过程中,应做到实事求是,奖惩及时、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徇私舞弊。

第二章量化考评加分规定第八条对受到省、市、县(区)地方党委政府表彰的当月分别加20 分、15 分、10 分。

第九条被评为优秀合同制消防员以及支队各类标兵的当月加10 分。

第十条在总队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中获得个人成绩前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当月分别加20、15、10 分。

第十一条在支队举行的各项竞赛活动中获得个人成绩前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当月分别加10、5、3 分。

合同制消防队员量化管理考评细则

合同制消防队员量化管理考评细则

合同制消防队员量化管理考评细则(总8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合同制消防队员量化管理考评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合同制消防员(以下简称队员)队伍的管理,激励队员士气,增强队员素质,提高队伍战斗力,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消防部队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山西省消防总队《合同制消防员队伍管理暂行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队员必须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遵守部队的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刻苦训练,踏实工作,积极参加扑救火灾和抢险救援等任务。

第三条队员量化考核实行计分制,分季度、年度考核两种方式。

季度考评基准分为50分,年度考评基准分为200分,队员季(年)度奖金依据季(年)度量化考评得分发放。

计算公式: ¥(季、年度奖金)=F(季、年度考评得分数-季、年度基准分)×J(每分折换奖金值)。

季度每分折换奖金值为5元、年度每分折换奖金值为20元。

¥(季、年度处罚)=F(季、年度基准分-季、年度考评得分数)×J(每分折换处罚值)。

季度每分折换奖金值为5元、年度每分折换奖金值为20元。

第四条涉及队员奖惩的量化考评,应尊重客观事实,坚持实事求是,以《规定》和本细则奖惩条款为依据。

奖惩要依据事实、对照标准、全面衡量、恰如其分、慎重实施。

第五条奖惩的加(扣)分,结合《规定》和本细则的奖励处分要求,遵循“及时公正、就高不低、适量勿滥”的原则,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第二章加分的条件、标准第六条被总队、支队、大队评为优秀合同制消防员、先进个人的,分别加20分、10分、6分。

第七条受到省(市)级(含)以上、驻地党(政、军)表彰的,每次分别加20分、10分。

第八条在总队举行的各项竞赛活动中,获得个人成绩前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0、16、12分。

第九条在支队举行的各项竞赛活动中,获得个人成绩前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2、6、4分。

合同制消防

合同制消防

合同制消防合同制职工是指企事业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明确双方约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及工资待遇等,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和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

合同制消防员是特指从事消防工作的合同制职工。

消防员是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他们的工作职责是灭火、救援、抢险等,消防员需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专业的技术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

与正式编制的消防员相比,合同制消防员在用工形式上有所不同。

正式编制的消防员享受稳定的工作岗位和待遇,而合同制消防员则根据特定的需求和工作项目雇佣,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和工作期限。

合同制消防员的优点之一是能够灵活调配人力资源,根据实际需要增减用工人数,提高工作效率。

合同制消防员的聘期可以根据各项工作任务进行调整,不再受到繁忙季节和淡季的限制。

此外,合同制消防员的待遇也相对较高。

由于他们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特殊性,合同制消防员通常能够获得较高的薪酬,同时还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和权益。

然而,合同制消防员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由于合同制消防员的用工时间有限,可能导致工作流程的不连贯和工作经验的积累不足。

其次,合同制消防员的用工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存在一定的冲突,从而影响消防工作的效果。

针对以上问题,合同制消防员制度应该加强管理与规范。

首先,建立健全合同制消防员的招聘、培训和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员的素质和能力达到一定要求。

其次,合同制消防员需要定期接受培训和演练,提高其工作水平和应变能力。

最后,建立完善的合同制消防员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协调机制,确保用工合理、公平和合法。

合同制消防员是一种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用工模式,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和挑战。

通过加强管理与规范,合理利用合同制消防员的人力资源,可以提高消防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最终实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

合同制消防员后勤管理规定

合同制消防员后勤管理规定

合同制消防员后勤管理规定第一章装备器材管理1、器材管理执行“谁使用,谁负责;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

2、各班随车器材由各班长负责,随车器材分配到各号战斗员、驾驶员保管。

各班长、战斗员、驾驶员分工保管的器材装备必须与中队签订管理承诺书。

3、对分工保管的器材装备每日在早操后要检查一次,擦拭灰尘,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每周车场日必须对分工保管的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器材的状况,测试器材的技术性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严禁将脏、乱、湿器材放置器材箱内。

4、在训练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爱护装备器材,严禁乱丢乱抛,严禁坐在消防头盔上,训练结束后及时将器材整理还原。

6、严禁将装备器材外借、变卖。

7、在参加灭火救援战斗中,各战斗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按操作规程熟练运用器材装备,严禁随意使用器材,违规操作器材。

8、灭火救援行动中要防止器材遗失,被盗。

9、撤离现场前要清点器材,检查器材有无遗漏。

10、灭火救援结束归队后,要及时对车辆器材进行维护保养。

11、解除合同时,必须按规定履行器材管理交接手续。

对所分管的器材因管理不善,造成数量短缺、损坏的,必须按价赔偿。

第二章被装管理1、个人被装不得私自拆改、变卖、送人或捐赠,未经中队批准,不得私自邮寄。

2、凡属灭火救援和执行任务中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丢失和损坏的被装,通过逐级上报,经支队核实后予以补换发。

3、中队应严格按“三分四定”要求进行管理。

4、解除合同时,帽徽、领花、肩章、胸牌、个人领用的公用被装必须交回。

第三章伙食管理1、严禁截留、克扣、挪用和变相支出伙食费,保证合同制消防员吃到规定的食物定量和供应标准。

2、亲属、朋友一般不得在中队就餐,确需在中队就餐时,必须按标准交纳伙食费。

3、司务长要科学管理伙食费,开支合理,在保证合同制消防员吃饱、吃好的前提下略有结余。

4、中队干部、士官必须按标准每月交纳伙食费。

5、合同制消防员休假不退伙食费。

6、食物采购实行采取双人采购制。

7、伙食开支做到日清月洁。

合同消防员管理制度

合同消防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合同消防员的管理,提高消防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合同消防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管理、科学规范、以人为本、严格考核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合同消防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消防法规,执行消防指挥调度命令。

2. 参加消防培训,提高消防业务技能。

3. 按规定参加消防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4. 参与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

5. 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6. 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7. 配合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合同消防员权限:1. 按规定使用消防设施、器材。

2. 按规定参加消防培训和演练。

3. 对消防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 对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报告。

第三章入职与培训第六条合同消防员招聘:1. 招聘对象: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45周岁之间。

2. 招聘条件: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热爱消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

3. 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

第七条合同消防员培训:1. 基础培训:包括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器材使用、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基本知识。

2. 专业培训:针对不同岗位,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3. 定期考核:对合同消防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八条合同消防员考核:1. 考核内容: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

2. 考核方式: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

3.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第九条合同消防员晋升:1. 晋升条件: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良好的工作业绩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2. 晋升程序:推荐、评审、公示、批准。

第五章纪律与奖惩第十条合同消防员纪律:1. 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

2.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

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

##消防队合同消防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消防队消防支队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为了大力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多种形式社会消防力量。

加强对“合同制消防员”的管理,促进部队正规化建设,提高部队战斗力,充分调动合同制消防员的积极性,建设一支忠诚可靠、训练有素、作风优良、业务熟练、纪律严明,具有坚强战斗力的合同制消防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条款,参照部队有关条令条例和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市消防支队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招收合同制消防员(一)招收范围由消防支队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招收。

(二)招收对象1、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婚男性公民,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2、政治思想好,品德端正,作风严谨,热爱消防事业,无犯罪前科。

3、初中以上文化或同等学历的,愿意从事消防工作的优秀青年。

(三)优先招收对象1、从全国消防部队或其他部队退伍的人员。

2、具有驾驶技术、文秘、摄影、摄像、电脑等技术专长的优秀青年。

3、优秀的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4、中专、大专毕业的优秀学生。

(四)报名1、报名时应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以及1寸免冠照片2张;2、优先招收对象应提供退伍证、驾驶证、毕业证书、团员证、党费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条体检统一组织对外招人员按中国人民解放军征兵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招人员自行支付,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体检合格后把应招人员的档案移送到支队政治部门审核。

第三条政治审核支队政治部门按接交的人员分别发给一份合同制消防员政审报告表,报告表要求出具到该人员所在地居委会和所在地派出所证明,从而了解该同志的政治面貌和表现。

政审合格后确定符合合同制消防员招收条件。

第四条集训支队对符合体检和政审条件的外招人员按照支队制定的合同制消防员岗前培训计划对所招人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岗前集训,培训内容和消防部队新兵连集训大纲大致相同,集训前按入伍新兵标准发给军用物品。

消防合同工

消防合同工

消防合同工消防合同工是指受雇于消防机构或相关单位的人员,负责执行灭火、救援和维护公共安全的任务。

消防合同工在与消防机构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工作职责、劳动条件、工资待遇、保险福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首先,消防合同工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扑救火灾、救援被困人员、执行紧急疏散等任务。

合同中应明确合同工需要接受的培训、考核,以及合同工需要具备的技能和资质要求。

同时,合同中应明确消防合同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的安排。

消防合同工的劳动条件包括工作时间、工作环境和工作保障等方面。

合同中应明确合同工的工作时间安排,是否需要进行轮班、加班和值班等情况。

合同中应明确合同工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卫生条件,以保障合同工的工作环境。

合同中还应明确合同工工作时所需的劳动保护措施,如是否需要配备防火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等。

工资待遇是合同中一个重要的内容。

合同中应明确合同工的基本工资,以及是否有绩效奖金、工作津贴和加班费等福利。

合同中还应明确薪资支付的时间、方式和计算方法。

此外,合同中也应明确合同工享受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在权利和义务方面,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合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消防机构的规章制度,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消防机构的声誉。

合同工还应保护消防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及时报告和排除安全隐患。

消防机构应为合同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条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和工作指导。

双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其他补充内容,如合同的解除条件和违约责任等。

在合同中还应明确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和程序,以保障劳动关系的正常运转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消防合同工合同是双方约定、明确工作职责、劳动条件、工资待遇、保险福利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文件。

合同的签订有利于规范双方的劳动关系,保护合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消防机构的正常运转。

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

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

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制消防员队伍日常规范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东昌路消防中队的合同制消防员。

第三条合同制消防员的日常管理贯彻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的方针,按照消防部队正规化、规范化的建设要求,坚持高效务实、加强监督、着眼服务的原则,培养英勇顽强、勤奋踏实、公正廉洁、雷厉风行的优良作风。

第四条合同制消防员日常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建立规范的训练、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和责任追究机制,培养消防员严明的组织纪律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消防形象,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和工作效率。

第五条合同制消防员之间、消防员与参谋、民警之间,政治上一律平等,应当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第六条合同制消防员的日常管理由各用人单位负责,支队司令部指导科负责指导和检查。

第二章组织生活第七条合同制消防员中的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按照规定应当参加党团组织活动。

第八条合同制消防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时间视为正常工作时间,中队应提供便利。

消防员中担任有关组织领导职务的,中队应为其履行职务提供必要支持。

第九条合同制消防员建立定期学习制度。

中队定期组织消防员学习,对其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促使其树立正确的职业观、责任观、权利观,培养积极向上的思想作风和道德情操,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第三章组织纪律第十条合同制消防员在日常工作中应当做到:(一)政治坚定、忠于国家;(二)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三)团结协作、服从大局;(四)遵纪守法、严守秘密;(五)举止文明、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合同制消防员应当自觉维护消防部队的声誉和形象,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树立集体荣誉感。

第十二条合同制消防员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的,应采用实名制,并逐级投诉举报。

未采用实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逐级投诉举报是指向本人的直接领导部门投诉举报,如投诉举报直接领导的可向上一级领导部门反映。

接到投诉举报的领导部门应认真组织调查,并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复的,投诉举报人可向上一级领导部门继续投诉举报。

上海市消防员合同制

上海市消防员合同制

上海市消防员合同制《上海市消防员合同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消防员队伍建设,提高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消防员,是指在上海市各级消防队伍中,通过招聘方式与消防队伍建立劳动关系,从事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消防员合同制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招聘第四条招聘消防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在本市居住满一年;(二)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二十四周岁;(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第五条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公告;(二)报名和资格审查;(三)考试;(四)体检和政审;(五)公示;(六)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第六条消防员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包括试用期。

试用期为一个月。

第七条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章工资和福利第八条消防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补贴组成。

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由市消防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消防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五章管理和培训第十条消防员应当接受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消防员应当遵守消防队伍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对表现优秀、事迹突出的消防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一)合同期满的;(二)消防员本人申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三)消防员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四)依法应当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消防员,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侵犯消防员合法权益的,消防员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消防队合同消防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消防队消防支队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为了大力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多种形式社会消防力量。

加强对“合同制消防员”的管理,促进部队正规化建设,提高部队战斗力,充分调动合同制消防员的积极性,建设一支忠诚可靠、训练有素、作风优良、业务熟练、纪律严明,具有坚强战斗力的合同制消防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条款,参照部队有关条令条例和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市消防支队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招收合同制消防员(一)招收范围由消防支队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招收。

(二)招收对象1、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婚男性公民,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2、政治思想好,品德端正,作风严谨,热爱消防事业,无犯罪前科。

3、初中以上文化或同等学历的,愿意从事消防工作的优秀青年。

(三)优先招收对象1、从全国消防部队或其他部队退伍的人员。

2、具有驾驶技术、文秘、摄影、摄像、电脑等技术专长的优秀青年。

3、优秀的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4、中专、大专毕业的优秀学生。

(四)报名1、报名时应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以及1寸免冠照片2张;2、优先招收对象应提供退伍证、驾驶证、毕业证书、团员证、党费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条体检统一组织对外招人员按中国人民解放军征兵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招人员自行支付,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体检合格后把应招人员的档案移送到支队政治部门审核。

第三条政治审核支队政治部门按接交的人员分别发给一份合同制消防员政审报告表,报告表要求出具到该人员所在地居委会和所在地派出所证明,从而了解该同志的政治面貌和表现。

政审合格后确定符合合同制消防员招收条件。

第四条集训支队对符合体检和政审条件的外招人员按照支队制定的合同制消防员岗前培训计划对所招人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岗前集训,培训内容和消防部队新兵连集训大纲大致相同,集训前按入伍新兵标准发给军用物品。

集训结束,支队司令部门将组织对集训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给予辞退,同时收回已发给的服装和军用物资并根据情况交纳军用物品折旧费。

考核不合格给予辞退的不必交纳伙食费,培训期间如自行辞退的人员应交纳折旧费和伙食费。

通过考核的合格者可以正式聘用为合同制消防员并根据各大队实际情况分配合同消防员,然后由各大队按支队统一制订的《##消防队合同制消防员招聘合同书》与招收人员签订合同,签订完合同的视为正式合同制消防员。

签订合同时,应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并交纳一仟元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在工资中分期扣除,合同员因本人违反规定、消极怠工等原因被辞退或合同期未满主动提出解除合同的,一律不予退还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未继续签订聘用合同的应给予退还。

第五条合同消防员誓词我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队合同制消防员,我宣誓:我自愿成为一名合同消防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队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战斗,不怕牺牲,忠于职守,努力工作,苦练灭火救援本领,坚决完成任务。

宣誓人:第六条合同消防员待遇1、服装费:按每名“合同消防员”录用时间为三年,对三年时间内所需服装进行测算,共需服装费1522.4元,平均每月42元。

合同消防员通过体检、政审后参加岗前集训时,部队按应征入伍的新兵标准发放服装。

另外发放二套夏常服和一双军用皮鞋。

2、工资:符合招收条件的招聘人员经过岗前二个月集训,集训期为试用期,每月工资为人民币500元,集训结束通过考核的合同消防员,同各消防大队签订招聘合同并经劳动社会保障部门鉴证后,每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500元,考勤补贴人民币300元,试用期间不发考勤补贴。

在主要传统节日(五一劳动节、八一建军节、十一国庆节、元旦、春节、元宵节)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队实际发给过节补助和加班费用。

合同员每年同大队签订一次合同。

第一年基本工资按每月为500元计,续签第二年月基本工资为600元,第三年月基本工资为700元,考勤补贴为每个月300元,出警补贴按各单位规定执行。

3、伙食费:合同消防员伙食费标准按二类区三类灶标准。

有地区补助的也应保障。

4、社会保障:(按企业用工性质交缴社保基金)①养老保险:800元(以月工资额为基数)×26%(其中个人8%;企业18%)=208元/月;②工伤保险:800元(以月工资额为基数)×2%=16元/月;③生育保险:800元(以月工资额为基数)×0.7%=5.6元/月。

5、医疗保险及费用:医疗保险以1150元(##地区平均月工资水平)为基数,按9.5%比率计提,每月应缴109.25元。

合同消防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同现役兵员一样标准的医疗费用。

6、伤害保险:考虑到“合同消防员”参与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性质,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医疗和社会保障保险不能满足“合同消防员”的需要,参照现役消防员标准,为参与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的“合同消防员”投保商业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20万元,年缴费1400元,即每月117元。

7、差旅费:合同消防员年度探亲假以及公差的车船票按现役人员差旅费用实报实销。

合同消防员请事假乘车、船票费用自已处理。

8、请假、休假期:合同消防员同现役人员一样作息时间。

合同消防员的休假期按每个月8天的标准实行,年度假期为15天,结婚假期为15天,外地合同员月休假日可累计到年度假,但一次休假累计天数不超过30天。

重大节日(五一劳动节、八一建军节、十一国庆节、元旦、春节、元宵节)停止休假,合同消防员享受带薪年度休假。

如无特殊情况,事假从月、年度假期中扣除。

事假由中队批准,休假由中队干部同意,大队领导审批并统一使用支队制定的《合同消防员请假报告表》。

9、合同消防员可以参加支队组织的评选“十佳合同消防员”的活动。

对优秀的合同消防员应优先考虑参加部队组织的各种技术公费培训,但参加培训之前应签订三年以上的合同并交纳培训费用的50%作为保证金,三年以后给予退还。

10、合同消防员的党、团组织生活应与现役部队的党、团员一起参加。

对表现突出的合同员应积极与地方党团组织联系,争取列入当地党团发展计划。

第七条辞退与补招1、合同消防员在为期二个月的培训期间表现不好、动机不纯、或严重违反集训队管理规定的、自已强烈要求回去的应给予辞退。

辞退时应自已交纳体检费用,收回已发给的服装并交纳适当的衣服折旧费和伙食费。

2、合同员在聘用期间,如严重违反部队条令条例,不执行上级命令、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训练和执勤、擅离部队、逾假不归、打架斗殴、参与赌博、盗窃、诈骗公私财物,给部队带来较大影响的应给予辞退。

如违法乱纪的应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置。

3、合同员本人坚决提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给予辞退。

4、辞退统一用支队设计的《##市消防支队合同消防员招收(辞退)报告表》,辞退由大队同意,报支队司令部备案。

5、辞退时应按规定结算到离开部队时的工资并签署解除聘用合同。

6、如果因本单位合同员人数因辞退等原因不足人数时,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岗位所需招聘合同员时,应报支队司令部备案。

招聘单位应适时补训。

在支队再招收合同员时应主动把没有参加培训的人员送到集训队补训。

7、对于要求回家结婚的合同员,原则上应给予辞退,如表现较好的又有特长且要求留下的可适当考虑。

第八条管理原则1、坚持严格管理,积极调动的原则。

2、坚持教养一致,训管结合的原则。

3、坚持人性化管理的原则。

4、坚持特殊情况,特殊管理的原则。

第九条管理目的1、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建立和维护部队的战备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

3、维护严格的部队纪律,培养合同消防员优良的工作作风、战斗作风和生活作风,树立消防部队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形象。

4、预防事故,确保部队安全稳定。

第十条合同消防员的职责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顽强,坚决完成任务;2、刻苦训练,熟练掌握各种业务技能,熟悉各种技术装备;3、努力学习政治,自觉接受教育,不断提高思想觉悟;4、严守部队纪律,严守劳动法规及国家法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护集体荣誉;5、艰苦奋斗,厉行节俭,爱护车辆、器材装备和公物;6、积极学习科学文化,提高文化素质;7、积极参加体育训练,煅炼身体,增强体质;8、遵守安全规定,保守军事秘密;9、维护部队形象,维护警民关系,做到有礼有节。

第十一条管理细则(一)、一日生活管理1、起床:听到起床号后应立即起床,并按规定着装,做好出操准备。

2、早操:除担任公差、勤务的人员和全休伤病号外,都要参加早操。

早操过程中必须精神振奋,番号、歌声嘹亮。

3、洗漱:早操后进行洗漱,并整理内务,打扫室内外卫生,时间通常不超过半小时。

4、早检查:进行着装,仪容和个人卫生的检查。

5、开饭(早、中、晚):按规定时间准时开饭,听到开饭号后,中队应集合唱歌,依次进入食堂。

就餐时要保持肃静,餐毕自行离开。

6、操课:操课前应根据课目内容做好准备,听到操课号后,值班员迅速集合队伍,清点人数、着装、应携带的装备和器材。

操课中,要严格遵守课堂(操场、作业场)纪律,认真听讲,精心操作,严防事故。

操课结束后,要检查车辆和装备器材,进行讲评;缺课人员要补课。

操课往返途中应当队列整齐,歌声嘹亮。

7、午休(午睡):午休时间通常由个人支配,但不能影响他人休息,午睡时间全体人员必须卧床休息。

8、就寝:听到熄灯信号后立即就寝,保持肃静。

(二)、内务秩序管理1、队员必须按照现役部队条令条例的要求或中队统一的标准,按规定的时间整理好个人内务卫生。

2、对个人分工负责的环境卫生,应按规定的标准完成,做到不留死角,干净整洁。

(三)、执勤灭火及业务训练管理1、各类值班、执勤人员要熟记各自的职责,并在执勤、值班中认真履行职责;2、全队人员应熟记辖区水源道路及辖区基本情况,维护保养好个人防护装备器材及分工保养的器材,保持个人装备和负责保养的器材完整好用。

3、自觉加强个人业务技能,保持严谨的队列作风和战斗作风,维护队列纪律,自觉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部队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4、全队人员应自觉遵守和执行队列条令,加强队列训练,培养良好的警姿,严整的警容,过硬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性和协调一致的动作,促进部队正规化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

5、值班、站岗过程中必须警容严整,认真负责,不得做与值班、站岗等无关的事情,发现不法分子的侵害,必须果断采取措施、及时报告,英勇斗争。

6、在执勤、训练及灭火战斗行动中,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听从指挥,各司其职,做到英勇顽强、机智灵活,敢于为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战友的生命挑起重担,无视生死。

7、在执勤灭火、业务训练中,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