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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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2020年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食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单位名称 XX 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健康管理制度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开展食品从业人员晨检,督促患有痢疾 , 伤寒 , 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调离食品岗位 , 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从业人员上岗操作时穿戴整洁浅色工作服,手部清洁,不留长指甲、佩戴手饰;上岗期间不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 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年不得少于 4 学时,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组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和相关知识培训。

3 . 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病人员调离食品工作岗位。

建立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接受和配合食品监管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者应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索票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食品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经营任何不合格食品。

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经营,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

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有关食品安全信息进行公示。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所有健康检查档案装订成册,健康档案必须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检查。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申请单位(盖章):申请人(签名):时间:年月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工作安全,促进工作环境的健康与安全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健康检查要求:规定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检查项目通常包括身体健康状况、职业病筛查、传染病检测等。

检查频率根据不同职业、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的风险程度而定。

2. 健康检查机构:明确指定具备相关资质和设备的医疗机构或专业的健康管理机构进行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3. 健康档案管理:建立和维护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检查记录、职业病诊断和治疗情况等。

健康档案应保密,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保存。

4. 信息共享与管理:建立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健康检查和档案信息的共享与管理。

相关机构和单位应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并依法使用和共享健康档案信息。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记录是确保食品从生产、加工、运输到销售过程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详细介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中的关键记录。

一、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记录1. 法定代表人记录:记录法定代表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承诺和履行情况,包括对食品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2.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记录: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成员职责和分工,以及各成员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具体职责。

二、原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1. 食品原料采购记录:记录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产地、供应商等信息,以及采购过程中的检验和检疫情况。

2. 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记录食品原料的进货日期、批次、来源、数量、质量、检验结果等信息。

三、原材料索证索票制度记录1. 供应商资质审查记录:记录供应商的资质证明、许可证等相关文件。

2. 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记录:记录食品原料的购货发票、检验报告等相关凭证。

四、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记录1. 生产工艺记录:记录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生产设备等信息。

2. 生产过程卫生记录: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情况,包括设备清洁、人员卫生、生产环境等。

3. 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方法、使用时间等信息。

五、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记录1.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记录食品出厂前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等信息。

2. 不合格品处理记录:记录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处理结果、处理时间等信息。

六、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记录1. 食品安全自查记录:记录企业定期进行的食品安全自查项目、自查方法、自查结果等信息。

2. 食品安全整改记录:记录企业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整改结果、整改时间等信息。

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记录1.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记录: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文件及有效期限。

2. 从业人员晨检记录:记录从业人员每天上班前的健康状况及是否有携带病原体。

八、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记录1. 员工培训记录:记录员工参加食品安全培训的课程、时间、培训机构等信息。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未取得前述有效证件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否则,不得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要求调离其工作岗位。

四、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五、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

对德、能、勤、纪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在企事业单位实施的一种管理制度。

通过建立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可以及时了解员工的健康状况,提供相应的健康保障和管理措施。

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建档和登记:针对每位从业人员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龄等基本信息,以及体检结果、职业病史等健康相关信息。

2. 定期体检:根据规定的时间间隔,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体检,以及针对性的专项体检,如职业病体检等。

3. 体检结果反馈:将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从业人员,提供相关的健康指导和建议。

4. 健康管理:根据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包括营养指导、心理咨询等。

5. 职业病防治:针对从业人员所从事的行业和工作环境,进行职业病防治工作,包括健康宣教、环境治理等。

(完整版)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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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学校饭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学校饭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学校饭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1. 介绍
学校饭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的目的是对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记录和管理,以确保他们的健康状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并提供可靠的食品服务。

2. 档案内容
饭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2.1 基本信息
档案应包含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2.2 健康信息
档案应包含从业人员的健康信息,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视力、听力等方面的检查结果。

此外,还应包含有关慢性病史、过敏症状、传染病史等的记录。

2.3 食品卫生培训记录
档案应包含饭堂从业人员接受的食品卫生培训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内容、培训机构等信息。

2.4 健康监测记录
档案应包含定期的健康监测记录,包括体检结果、传染病筛查结果等。

2.5 医疗证明和健康证书
档案应包含从业人员的医疗证明和健康证书,以确保其身体状况符合法定要求。

3. 档案管理
学校饭堂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档案应妥善保存,并依法严格控制档案的访问和使用。

4. 档案更新和使用
饭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应定期更新,及时记录和更新从业人员的健康信息。

档案也应及时提供给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审核和检查。

5. 结论
通过建立学校饭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可以更好地管理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确保食品服务的安全和卫生。

同时,这也为相关监管部门提供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手段。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记录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记录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单位:年度: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服务操作规范》14。

1.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清洁操作区内的加工制作及切菜、配菜、烹饪、传菜、餐饮具清洗消毒)的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下同)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必要时应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14.1.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

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应主动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报告,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4。

1.3手部有伤口的从业人员,使用的创可贴宜颜色鲜明,并及时更换.佩戴一次性手套后,可从事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14.1。

4患有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使用说明:一、将所有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如实填写《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记录表》中。

二、每天由管理人员对所有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通过询问、观察从业人员是否有发热、腹泻、呕吐、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情况,并将晨检情况记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晨检记录》三、若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呕吐、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情况,应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将处理情况记入《食品从业人员在岗期间患病处理记录》。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存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卫生。

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保障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为了保障食品安全,需要建立以下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以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同时,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应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食品标签内容。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在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应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应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对属于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食品安全是当前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国家层面也非常重视。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保证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下面将详细介绍自查、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四个方面的规章制度。

一、食品安全自查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餐饮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自查机制,制定完善的自查方案和流程。

食品安全自查主要包括以下工作:1.制定自查方案和流程。

餐饮企业要制定适合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的自查方案和流程。

自查方案具体包括自查内容、自查时间、自查人员、自查周期、自查标准等。

2.建立自查记录。

自查记录是食品安全自查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录了每次自查的时间、地点、自查内容、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及结果等。

3.整改措施。

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4.自查奖惩制度。

对于有问题但及时整改的,应予以表扬和奖励;对于有问题但不及时整改或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应予以批评和严肃处理。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是保障食品安全、提高餐饮服务质量的关键。

餐饮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确保从业人员不存在传染病等食品安全隐患。

具体工作如下:1.健康证明。

从业人员在报到前应取得健康证明,并每半年更新一次。

2.健康检查。

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3.从业人员培训。

餐饮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掌握。

4.个人卫生要求。

从业人员应保持清洁、干净,不得穿戴过时的护理设备。

5.病假制度。

对于患病的从业人员,应立即请假并调离食品操作岗位,避免传染和污染。

三、进货查验记录为了控制不合格食品流入餐饮企业,保障消费者健康,餐饮企业应建立、完善进货查验制度。

具体要求如下:1.了解供货商资质。

餐饮企业应认真核实供货商的资质,确保供货商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要求。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完整版)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完整版)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办理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储藏地址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范因过失,将不同样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范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买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同意证和食品查验合格证明等资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可否清楚、完满、制售者必定如实供应。

如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查验或送检。

3、装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查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同意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依照采买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蓄,防范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获取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马上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连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如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吻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严禁吸烟、吃食品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严禁穿工作服上洗手间,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马上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平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齐整,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浴,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个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办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表记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注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依照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注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时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无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简单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查验记录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查验记录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查验记录
一、前言
食品安全是社会关注的重要议题,而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也是确保食品安全的
关键环节之一。

本文旨在介绍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查验记录的重要性和管理要点。

二、健康管理查验记录的意义
健康管理查验记录是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重要工具,通过记录从业人员的
健康状况和相关查验情况,可以及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态,提前发现和处理潜在风险,确保食品安全生产。

三、健康管理查验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记录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

2.健康状况查验: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包括体温、血压、体重等
指标,及时发现健康问题。

3.特殊疾病筛查:针对食品从业人员常见的特殊疾病进行筛查,如传
染病、呼吸道疾病等。

4.个人卫生习惯:记录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习惯,如饮食偏好、卫生
习惯等,发现不良习惯及时进行纠正。

四、健康管理查验记录的管理
1.定期更新:健康管理查验记录需要定期更新,及时反映从业人员的
健康状况。

2.保密性:健康管理查验记录应当严格保密,仅限相关管理人员查阅。

3.数据分析:对健康管理查验记录进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健康问题
的趋势,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参考。

五、总结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查验记录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加
强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监管和管理,可以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确保食品安全生产。

希望各单位能够重视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加强健康查验记录的建设和管理,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方案、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实用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方案、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实用制度

食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单位名称:商洛市畅腾潇湘影城有限企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定进行健康检查,必定拥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睁开食品从业人员晨检,督促患有痢疾,伤寒 ,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生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调离食品岗位 ,对从业人健康情况进行平常督查管理。

3.从业人员上岗操作时衣着整齐浅色工作服,手部干净,不留长指甲、佩戴手饰;上岗期间不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没关的事情。

4.成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二、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必定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此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如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拟定培训计划,每年不得少于40 学时,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成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当装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核查,经核查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2.食品安全管理员应组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和相关知识培训。

3.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并提出办理建议。

4.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病人员调离食品工作岗位。

5.成立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6.接受和配合食品看守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督查检查。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齐卫生,经营的食品必定吻合食品安全标准。

2、装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索票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食质量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经营任何不合格食品。

3.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马上撤柜停止经营,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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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3、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质期不少于二年.4、进货时查验包括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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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记录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单位:
年度: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餐饮服务操作规范》
14.1.1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清洁操作区内的加工制作及切菜、配菜、烹饪、传菜、餐饮具清洗消毒)的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下同)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必要时应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14.1.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

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应主动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报告,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4.1.3 手部有伤口的从业人员,使用的创可贴宜颜色鲜明,并及时更换。

佩戴一次性手套后,可从事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14.1.4 患有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使用说明:
一、将所有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如实填写《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记录表》中。

二、每天由管理人员对所有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通过询问、观察从业人员是否有发热、腹泻、呕吐、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情况,并将晨检情况记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晨检记录》
三、若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呕吐、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情况,应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将处理情况记入《食品从业人员在岗期间患病处理记录》。

四、在晨检时应同时检查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情况,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晨检记录
(年月)
食品从业人员在岗期间患病处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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