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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人防设计规范

建筑物人防设计规范

建筑物人防设计规范一、前言随着国家安全意识的增强,人防设施建设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人防设计规范是保证人防设施建设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文件,本文将以建筑物人防设计规范为例,进行详细的规范说明。

二、适用范围建筑物人防设计规范适用于建筑物人防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等各个环节。

建筑物人防设施包括地下避难所、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车库等。

三、设计要求1.设计基本要求建筑物人防设施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安全性要求:人防设施应具有防护、避难、生存、救援等功能,必须能够承受气压波、冲击波、辐射等袭击;(2)可靠性要求:人防设施应具有可靠性和连续性,必须能在袭击发生时及时启用并运行正常;(3)使用要求:人防设施应具有舒适性,必须能够提供合适的生活、工作、娱乐场所,以及必需的通风、照明、供水、排污等设施;(4)节能要求:人防设施应具有节能性,必须能够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少能源消耗。

2.设计原则建筑物人防设施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应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要求;(2)应考虑建筑物的整体布局和结构形式,与建筑物的其他部分相协调;(3)应考虑人员疏散、进出口通道、物资储备、通风、照明、供水、排污等方面的问题;(4)应考虑防护结构、防护材料、防护设备等方面的问题;(5)应考虑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维护管理。

3.设计内容建筑物人防设施的设计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地下避难所的设计:地下避难所的设计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考虑到避难所的规模、布局、通风、照明、供水、排污等方面的问题;(2)防空地下室的设计: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考虑到地下室的结构形式、防护设备、通风、照明、供水、排污等方面的问题;(3)防空地下车库的设计:防空地下车库的设计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考虑到地下车库的规模、布局、防护设备、通风、照明、供水、排污等方面的问题。

四、施工要求1.施工资质建筑物人防设施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或单位承担,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经验。

人防工程美化方案设计规范

人防工程美化方案设计规范

人防工程美化方案设计规范一、前言人防工程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功能在于保障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但是一般来说,人防工程的外观和环境设计并不受到足够的重视。

然而,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人防工程的美化设计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因此,本文旨在针对人防工程美化方案的设计规范进行探讨,以期将其设计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二、设计原则1. 结合环境:人防工程的美化设计应该充分考虑其所处的环境,与周围建筑和景观相融合,形成统一的整体风貌。

2. 安全性:美化设计不应影响人防工程的安全性能,不得妨碍人防工程的功能和使用。

3. 实用性:美化设计应该考虑到人防工程的实际使用需求,不应干扰人防工程的正常运作。

4. 节约资源:美化设计应该注重节约资源,使用经济、环保的材料和技术,降低能耗,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5. 艺术性:美化设计应该追求艺术性,通过形式、色彩、材料等手段,给人带来美的享受和情感上的满足。

三、美化设计内容1. 外观造型:人防工程外观的设计应该注重线条的流畅和整体的协调。

可以采用曲线、圆弧等柔和的线条和形状,使其更符合人的审美需求。

2. 色彩搭配:色彩的搭配直接影响人的情绪和感知,因此在美化设计中应该注重色彩的选择和搭配。

可以采用明快的色彩,搭配自然纹理的材料,使人防工程更富有生机和活力。

3. 绿化环境:在人防工程周围设置合适的绿化带,可以种植一些耐旱、抗逆性强的植物,使其更有生机和活力。

4. 灯光设计:人防工程的灯光设计应该注重照明效果和舒适性,可以采用软化的冷暖色灯光,打造氛围舒适的照明环境。

5. 装饰艺术:在人防工程的空间中设置一些装饰艺术品,可以增添气氛,使其更有趣味性和情感魅力。

6. 设施设备:在人防工程的设施设备上进行美化设计,可以采用艺术性的造型,使其更有观赏性和审美价值。

以上就是人防工程美化方案设计规范的内容,通过对人防工程的美化设计规范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设计的原则和内容。

希望能够引起人们对人防工程美化设计的重视和关注,使其更好地满足人们对美的追求和需求。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条文说明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条文说明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条文说明1总则1.0.1人防工程是具有特殊功能的地下建筑,其建设使用不但要满足战时的功能需要,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战略方针,同时,要与城市的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努力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式。

我国人防工程建设面积不断增长,大量的大、中型人防工程相继在全国各地建成,并投入使用,防火设计已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相关的防火规范相继均进行了修改,故适时修改完善原规范内容,并在人防工程设计中贯彻这些防火要求,对于防止和减少人防工程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是十分必要的、及时的。

1.0.2根据调查统计和当前的实际情况,规定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人防工程平时的使用用途。

公共娱乐场所一般指:礼堂、多功能厅、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健身体育场所一般指:溜冰馆、游泳馆、体育馆、保龄球馆、射击馆等。

为了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人防工程不能用作甲、乙类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只适用于丙、丁、戊类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物品库房包括图书资料档案库和自行车库。

1.0.3本条规定在工程防火设计中,除了应执行本规范所规定的消防技术要求外,还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根据人防工程的火灾特点,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根据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情况和火灾特点,在新建、扩建、改建时要做好防火设计,采取可靠措施,利用先进技术,预防火灾发生,一旦发生火灾,做到立足自救,即由工程内部人员利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源、防排烟设施、消防应急照明等条件,完成疏散和灭火的任务,把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

1.0.4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涉及面较广,除符合本规范外,国家标准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 5022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汽车库、修车库和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2等都是应当遵循的。

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

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

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主讲:周建峰内容提要: 1.人防工程分类2.人防主体设计3.人防口部设计4.实例讲解5.自由提问一、人防的分类1.人防工程的用途:战备和救灾功能2.我国人防建设的方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3.人防工程分类:按功能分(1)指挥、通信.(2)中心医院及急救医院;(3)人员掩蔽部:专业队员、一等人员(局级和局级以上)、二等人员;(4)专业队装备部;(5)配套工程:区域水源、电源、监测中心、食品加工、物资加工、物资库、人防通道等。

按抗力分:1、2、2B、3、4、4B、5、6八个等级,其中5级人防抗力为0.1Mpa,6级人防抗力为0.05Mpa。

按防化等级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4.人防工程设计规范和图集:(1)国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适用于4、4B、5、6级各类人防工程设计;(2)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程》GBJ 08-49-96,适用于上海市5、6级新建和改建人员掩蔽所、战备物资库和人防汽车库(海拔200以下,软土地基);(3)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五、六级人防工程》图集《土建分册》97沪防-561、《设备分册》97沪防-562;(4)全国通用建筑设计标准人防工程标准图集;·JSJT-72《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选用图集》·JSJT-241《悬板活门、扩散箱选用图集》·JSJT-150《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五级)·JSJT-342《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六级)(5)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第一、二册;(6)上海市人防工程常用设备选编。

5.人防工程设计步骤:人防工程设计首先根据人防工程总体规划和当地人防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确定其部位、规模、使用功能和要求,和工程项目设计各阶段同步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二、人防主体设计1.防护单元:(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的面积划分防护单元,每个防护单元的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自成体系;(2)防护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800m2;专业队装备掩蔽部≤2000m2;配套工程≤2400m2。

人防设计规范

人防设计规范

常用规范介绍(五)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内容提要:1.人防工程分类2.人防主体设计3.人防口部设计4.实例讲解5.自由提问一、人防的分类1.人防工程的用途:战备和救灾功能2.我国人防建设的方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3.人防工程分类:按功能分(1)指挥、通信。

(2)中心医院及急救医院;(3)人员掩蔽部:专业队员、一等人员(局级和局级以上)、二等人员;(4)专业队装备部;(5)配套工程:区域水源、电源、监测中心、食品加工、物资加工、物资库、人防通道等。

按抗力分:1、2、2B、3、4、4B、5、6八个等级,其中5级人防抗力为0.1Mpa,6级人防抗力为0.05Mpa.按防化等级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4.人防工程设计规范和图集:(1)国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适用于4、4B、5、6级各类人防工程设计;(2)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程》GBJ 08-49-96,适用于上海市5、6级新建和改建人员掩蔽所、战备物资库和人防汽车库(海拔200以下,软土地基);(3)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五、六级人防工程》图集《土建分册》97沪防-561、《设备分册》97沪防-562;(4)全国通用建筑设计标准人防工程标准图集;JSJT-72《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选用图集》JSJT-241《悬板活门、扩散箱选用图集》JSJT-150《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五级)JSJT-342《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六级)(5)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第一、二册;(6)上海市人防工程常用设备选编。

5.人防工程设计步骤:人防工程设计首先根据人防工程总体规划和当地人防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确定其部位、规模、使用功能和要求,和工程项目设计各阶段同步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二、人防主体设计1.防护单元:(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的面积划分防护单元,每个防护单元的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自成体系;(2)防护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800m2;专业队装备掩蔽部≤2000m2;配套工程≤2400m2.2.抗爆单元:(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面积,在防护单元内划分抗爆单元;(2)抗爆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400m2;专业队装备掩蔽部≤1000m2;配套工程≤1200m2;(3)当人防内部用墙体进行小房间布置时,可不划分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多层建筑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高层建筑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时,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位;(4)抗爆单元之间应设置抗爆隔墙,连通口处设置抗爆挡墙,可在临战时砌筑。

人防设计规范

人防设计规范

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建筑部分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属于下列抗力级别范围内的甲、乙类防空地下室以及居住小区内的结合民用建筑易地修建的甲、乙类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设计。

1 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5级和6级(以下分别简称为常5级和常6级);2 防核武器抗力级别4级、4B级、5级、6级和6B级(以下分别简称为核4级、核4B级、核5级、核6级和核6B级)。

注:本规范中对“防空地下室”的各项要求和规定,除注明者外均适用于居住小区内的结合民用建筑易地修建的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

1.0.4 甲类防空地下室设计必须满足其预定的战时对核武器、常规武器和生化武器的各项防护要求。

乙类防空地下室设计必须满足其预定的战时对常规武器和生化武器的各项防护要求。

3.1.6 专供上部建筑使用的设备房间宜设置在防护密闭区之外。

穿过人防围护结构的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与防空地下室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围护结构;上部建筑的生活污水管、雨水管、燃气管不得进入防空地下室;2 穿过防空地下室顶板、临空墙和门框墙的管道,其公称直径不宜大于150mm;3 凡进入防空地下室的管道及其穿过的人防围护结构,均应采取防护密闭措施。

注:无关管道系指防空地下室在战时及平时均不使用的管道。

3.1.10 医疗救护工程、专业队队员掩蔽部、人员掩蔽工程和食品站、生产车间、区域供水站、柴油电站、物资库、警报站等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防空地下室,其顶板、临空墙等应满足最小防护厚度的要求;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甲类防空地下室还应满足防早期核辐射的相关要求。

3.2.1 防空地下室的室内地平面至梁底和管底的净高不得小于2.00m其中专业队装备掩蔽部和人防汽车库的室内地平面至梁底和管底的净高还应大于、等于车高加0.20m。

防空地下室的室内地平面至顶板的结构板底面的净高不宜小于2.40m(专业队装备掩蔽部和人防汽车库除外)。

3.2.2 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防空地下室,其钢筋混凝土顶板应符合下列规定:1 乙类防空地下室的顶板防护厚度不应小于250mm。

人防工程施工规范

人防工程施工规范

⼈防⼯程施⼯规范来源:百度⽂库⼈防⼯程质量的基本要求质量是⼀切产品的⽣命,建筑产品也不例外。

⼈防⼯程的质量⾼于⼀切。

⼈防⼯程是⼀种特殊的建筑产品,除应具备⼀般建筑产品质量基本要求外,还应满⾜⼈防⼯程的特殊要求。

主要体现在四个⽅⾯。

1、防护可靠⼈防⼯程在建筑、结构、通风、给排⽔、电⽓等各⽅⾯都有特殊的防护要求,对⼯程的整体性要求很⾼,必须做到防护可靠。

为了达到防护要求,设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规定精⼼设计;施⼯部门要严格按照施⼯及验收规范、规程和设计图纸的要求精⼼组织、精⼼施⼯,使⼈防⼯程建设真正做到质量第⼀。

2、坚固耐⽤⼈防⼯程的坚固耐⽤包括两个⽅⾯:既要平时使⽤时坚固耐⽤,⼜要战时使⽤时坚固耐⽤。

战时的坚固耐⽤既包括结构安全,⼜包括战时的通风、给排⽔、电⽓、通信、隔震以及整体密闭性⽅⾯。

⼈防⼯程必须满⾜结构强度要求,⼯程防⽔抗渗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防⼯程主体均在地下,多属隐蔽⼯程,质量检查必须严格,⼀旦遗留后患,后果严重,地下⼯程的结构强度和防⽔、防潮除湿等是⼯程质量要求的主要指标之⼀,必须予以重视。

3、平战实⽤⼈防⼯程要平战结合。

作为基本建设投资,为充分发挥投资效果,在满⾜战时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造价,为平时使⽤提供⽅便,但决不允许单为平时⽅便⽽损坏战时功能。

4、与环境协调⼈防⼯程必须与周围坏境协调⼀致。

既是城市环境美观的要求,⼜是⼈防⼯程掩蔽性的需要。

⼈防⼯程质量监督和施⼯依据1、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民共和国⼈民防空法》、《中华⼈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地⽅政府出台的有关地⽅性法规2、部门规章主要有国家⼈防办或国家有关部委颁发的《⼈民防空⼯程建设管理规定》、《⼈民防空⼯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防<2010>288号)、《⼈民防空⼯程施⼯图设计⽂件审查办法》、《⼈民防空⼯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民防空⼯程战术技术要求》、《⼯程质量监督⼯作导则》等有关⽂件。

建筑物人防设计规范

建筑物人防设计规范

建筑物人防设计规范一、前言建筑物人防设计规范是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而制定的。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各个阶段,旨在规范建筑物人防设施的设计和施工,提高建筑物的防护能力。

二、一般要求1.建筑物人防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

2.建筑物人防设施应与建筑物的结构、功能、用途相适应,保证人员疏散和防护的需要。

3.建筑物人防设施应考虑使用寿命,保证长期使用的安全和可靠性。

4.建筑物人防设施应考虑维护保养和更新换代的需要。

5.建筑物人防设施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影响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健康。

三、建筑物人防设施的分类建筑物人防设施按功能可分为以下几类:1.防空警报装置2.防空避难设施3.防毒设施4.防火设施5.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6.防爆设施四、设计要求1.防空警报装置(1)防空警报装置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场所环境,确定警报的声响强度、声响时间和声响方式。

(2)防空警报装置应安装在易于听到的位置,避免遮挡和干扰。

(3)防空警报装置应具有自动测试和自动报警功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防空避难设施(1)防空避难设施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场所环境,采用合适的类型和数量。

(2)防空避难设施应考虑使用人数、安全出口和通风等因素,确定合适的面积和布局。

(3)防空避难设施应具备通风、照明、供水、排水和疏散等基本设施。

(4)防空避难设施应设置合理的标志和指示标识,方便人员疏散和寻找。

3.防毒设施(1)防毒设施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场所环境,采用合适的类型和数量。

(2)防毒设施应考虑使用人数、通风和疏散等因素,确定合适的面积和布局。

(3)防毒设施应具备通风、照明、供水、排水和疏散等基本设施。

(4)防毒设施应设置合理的标志和指示标识,方便人员疏散和寻找。

4.防火设施(1)防火设施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场所环境,采用合适的类型和数量。

(2)防火设施应考虑建筑物的结构、材料、用途和火灾风险等因素,确定合适的布局和设计。

人防设计规范

人防设计规范

常用规范介绍(五)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内容提要:1. 人防工程分类2. 人防主体设计3. 人防口部设计4. 实例讲解5. 自由提问一、人防的分类1. 人防工程的用途:战备和救灾功能2. 我国人防建设的方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3. 人防工程分类:按功能分(1)指挥、通信。

(2)中心医院及急救医院;(3)人员掩蔽部:专业队员、一等人员(局级和局级以上)、二等人员;(4)专业队装备部;(5)配套工程:区域水源、电源、监测中心、食品加工、物资加工、物资库、人防通道等。

按抗力分:1、2、2B、3、4、4B、5、6 八个等级,其中5 级人防抗力为0.1Mpa,6 级人防抗力为0.05Mpa.按防化等级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4. 人防工程设计规范和图集:(1)国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适用于4、4B、5、6 级各类人防工程设计;(2)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程》GBJ 08-49-96 ,适用于上海市5、6 级新建和改建人员掩蔽所、战备物资库和人防汽车库(海拔200以下,软土地基);(3)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五、六级人防工程》图集《土建分册》97沪防-561、《设备分册》97 沪防-562 ;(4)全国通用建筑设计标准人防工程标准图集;JSJT-72《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选用图集》JSJT-241《悬板活门、扩散箱选用图集》JSJT-150《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五级)JSJT-342《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六级)(5)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第一、二册;(6)上海市人防工程常用设备选编。

5. 人防工程设计步骤:人防工程设计首先根据人防工程总体规划和当地人防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确定其部位、规模、使用功能和要求,和工程项目设计各阶段同步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二、人防主体设计1. 防护单元:(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的面积划分防护单元,每个防护单元的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自成体系;(2)防护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800m2;专业队装备掩蔽部≤2000m2;2配套工程≤2400m.2. 抗爆单元:(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面积,在防护单元内划分抗爆单元;(2)抗爆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400m2;2专业队装备掩蔽部≤1000m2;2配套工程≤1200m2;(3)当人防内部用墙体进行小房间布置时,可不划分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多层建筑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高层建筑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时,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位;(4)抗爆单元之间应设置抗爆隔墙,连通口处设置抗爆挡墙,可在临战时砌筑。

人防工程设计规范

人防工程设计规范

人防工程设计规范人防工程设计规范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的,用于指导和规范人防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

人防工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抵御和抵抗战场上的威胁和攻击。

以下是人防工程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1. 人防工程设计依据:人防工程设计应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以及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范为依据。

2. 人防工程的功能要求:人防工程应能提供有效的防护措施,抵御战场上的直接和间接威胁和攻击,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 人防工程的基本要求:人防工程应具备适度的防护能力和可操作性,并能提供适宜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建筑材料应具备防火、阻隔烟雾和防爆的特性。

4. 人防工程的设计原则:人防工程的设计应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安全需求,并参考相关标准和规范,合理选择建筑材料和技术措施。

5. 人防工程的结构设计:人防工程的结构设计应满足强度、稳定性和防护要求,选用适宜的结构形式和材料。

6. 人防工程设备设计:包括通风、照明、消防、供水排水、电力等设备的设计和配置,设备应满足功能和防护要求,并具备可靠性和易操作性。

7. 人防工程的消防设计: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的设计和布置,满足火灾防控和疏散要求。

8. 人防工程的室内设计:包括内部空间划分、逃生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的设计和布置,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

9. 人防工程的施工与验收:人防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工程技术能力。

验收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10. 人防工程的运营与维护:人防工程的运营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人防工程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

以上是人防工程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通过遵循这些规范,能够提高人防工程设计的质量和可靠性,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筑物人防设计规范

建筑物人防设计规范

建筑物人防设计规范一、前言人防工程是指在战争或其他紧急情况下,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建造的防护设施和设备。

建筑物人防设计是人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化程度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安全。

本文将针对建筑物人防设计进行详细介绍。

二、建筑物人防设计的基本原则1. 保证人民群众的安全为首要原则;2. 严格按照国家人防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3. 充分考虑建筑物的使用目的和地理环境特点;4. 考虑建筑物的可持续性,尽可能降低人防工程的成本。

三、建筑物人防设计的分类按照建筑物用途的不同,建筑物人防设计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住宅建筑人防设计;2. 公共建筑人防设计;3. 工业建筑人防设计;4. 商业建筑人防设计。

四、建筑物人防设计的要求1. 建筑物人防工程应符合国家人防标准和规范的要求;2. 建筑物人防工程应与建筑物本身的结构形式相协调,不影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3. 建筑物人防工程应具有足够的地下空间和地上空间,以满足安全疏散和人员集结的要求;4. 建筑物人防工程应具备防空防护和生命支持等功能;5. 建筑物人防工程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应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五、建筑物人防设计的具体要求1. 地下室的设计地下室是建筑物人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设计:(1)地下室的地面高度应不低于2.2米,地下室的顶部应符合防空要求;(2)地下室的结构应具有一定的承载力和抗震能力;(3)地下室应具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条件,以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4)地下室的出入口应设置在建筑物外侧,以便疏散人员。

2. 地上建筑的设计地上建筑是建筑物人防工程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设计:(1)建筑物的外墙应具有一定的防护能力,以防止空袭和炮击;(2)建筑物的天花板应符合防空要求,能够承受一定的爆炸冲击波;(3)建筑物的门窗应具有防护能力,并且应设置在墙体内部,不得凸出墙面;(4)建筑物的屋顶应符合防空要求,能够承受一定的爆炸冲击波;(5)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应设置在墙体内部,通道宽度应符合国家标准。

建筑物人防工程规范

建筑物人防工程规范

建筑物人防工程规范建筑物人防工程规范是为了确保建筑物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提供有效的保护和撤离机制而制定的一套规范。

本文将从设计、建造、维护等方面介绍建筑物人防工程规范。

一、设计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规范要求:1. 安全出口的设置: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使用人数,合理设置安全出口的数量和位置,确保人员能够迅速撤离。

2. 防火墙和防火门的设置: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功能,设置防火墙和防火门,防止火灾扩散。

3. 抗震设计:考虑建筑物所处地区的地震情况,采取抗震措施,确保建筑物在地震发生时能保持稳定。

4. 紧急疏散通道的设置:为了应对各种紧急情况,建筑物内应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包括楼梯、走廊等。

5. 紧急照明和报警系统:在建筑物内设置紧急照明和报警系统,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获得必要的信息和指引。

二、建造规范在建筑物的施工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的规范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建筑物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1. 建筑材料的选择:选择符合相关标准的建筑材料,避免使用劣质材料,确保建筑物的结构稳固。

2. 施工工艺的控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建筑物的各项工程符合要求。

3. 防水、防潮措施:合理使用防水和防潮材料,确保建筑物内部干燥,并预防漏水等问题。

4. 消防设备的安装: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使用情况,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装消防设备,如灭火器、喷淋系统等。

5. 通风和排烟系统:合理设计和安装通风和排烟系统,确保建筑物内空气的流通和排放有害物质。

三、维护规范建筑物人防工程的维护是确保其长期有效性的关键。

1. 定期检查和维修:定期对建筑物进行检查,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部件,保持建筑物的功能正常。

2. 紧急通道的畅通:保持紧急通道的畅通,不堆放杂物,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撤离。

3. 消防设备的保养:定期检查和保养消防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状态。

4. 定期演练和培训:定期组织紧急疏散演练,提高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人防设计规范

人防设计规范

人防设计规范
人防设计规范是指建筑物内外部的人防设施的设计要求和规范。

人防设施是为了保护人们生命财产安全而设置的一系列保护设备和措施。

下面将从建筑物内外部的人防设施的不同方面介绍人防设计规范。

建筑物外部的人防设施主要包括避难场所和防护工程。

避难场所是指在无法及时疏散撤离的情况下提供人们避难的安全场所,如地下室、防空洞等。

设计规范要求避难场所的布置要合理,面积要满足人员避难的需要,通风、照明和安全出口要符合相应的标准。

防护工程主要是指建筑物的结构和材料的防护设计,包括防空地下室和坍塌临时避难所的设计,要符合相应的抗击和安全性能要求。

建筑物内部的人防设施主要包括防空间的设置和安全出口的设计。

防空间是指建筑物内划定的供人们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躲避的安全场所,如防空楼梯间、避难室等。

设计规范要求防空间的位置要布置合理,通风、照明和安全出口要符合相应的标准。

安全出口是指人员疏散和逃生时使用的通道和出口,设计规范要求安全出口的布置要合理,数量要足够,宽度要满足人员疏散的需要,出口通道的平整度和坡度要符合相应的标准。

此外,人防设计规范还要求建筑物内外部的人防设施要与电力、通讯等系统进行配套设计,保证人们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获得救援和求助。

同时,人防设施要与城市的总体规划和消防设施相协调,确保整个城市的人防工作的一体化和系统化。

综上所述,人防设计规范是对建筑物内外部的人防设施进行设计要求的规范,包括避难场所、防护工程、防空间、安全出口等方面。

遵循人防设计规范,可以提高建筑物的抗击能力和人员疏散的效率,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人防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人防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2009施行日期:2009年10 月1 日2 术语2.0.1 人民防空工程为保障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掩蔽等需要而建造的防护建筑。

人防工程分为单建掘开式工程、坑道工程、地道工程和人民防空地下室等。

补充:也称为人防工事,是具有特殊功能的地下建筑。

2.0.2 单建掘开式工程单独建设的采用明挖法施工,且大部分结构处于原地表以下的工程。

2.0.3 坑道工程大部分主体地坪高于最低出入口地面的暗挖工程。

多建于山地或丘陵地。

2.0.4 地道工程大部分主体地坪低于最低出入口地面的暗挖工程。

多建于平地。

2.0.5 人民防空地下室为保障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掩蔽等需要,具有预定防护功能的地下室。

2.0.6 防护单元人防工程中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均能自成体系的使用空间。

2.0.10 避难走道走道两侧为实体防火墙,并设置有防烟等设施,仅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

3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3.1 一般规定3.1.2 人防工程内不得使用和储存液化石油气、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比值)大于或等于0.75的可燃气体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燃料。

3.1.3 人防工程内不应设置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残疾人员活动场所。

3.1.4 医院病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层,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应大于10m。

3.1.5 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层;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应大于10m。

3.1.6 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2 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3 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可选择下列防火分隔方式:1 3.1.7条的规定;2 3.1.8条的规定;3)避难走道,该避难走道应符合本规范第5.2.5条的规定;(46944-953043.1.7 设置本规范第3.1.6条3款1项的下沉式广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同防火分区通向下沉式广场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3m,广场内疏散区域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69㎡。

建筑工程人防工程施工规范

建筑工程人防工程施工规范

建筑工程人防工程施工规范一、总则1.1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人防工程施工。

1.2 人防工程施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

1.3 人防工程施工应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战时人防功能。

1.4 人防工程施工应结合工程实际,充分考虑战时功能需求、防护要求、使用管理及维护保养等因素。

二、施工准备2.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施工设备和管理人员。

2.2 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流程、施工方法、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

2.3 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审,掌握工程设计意图、结构特点、防护要求等。

2.4 施工前应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工程周边环境、地质条件、交通状况等。

2.5 施工前应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施工许可、安全评价、环境保护等。

三、施工过程3.1 土建工程3.1.1 基坑开挖应符合设计要求,坑壁应稳定,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3.1.2 基础施工应保证结构安全、平整、密实,满足防护要求。

3.1.3 主体结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结构强度、刚度、稳定性。

3.1.4 结构缝隙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确保结构密封、防尘、防漏。

3.2 防护工程3.2.1 防护门、窗、孔洞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防护性能。

3.2.2 防护隔墙、隔断施工应保证密封、防弹、防冲击。

3.2.3 防护设施安装应牢固、可靠,满足使用要求。

3.3 水电安装3.3.1 电源、照明、通讯、监控等线路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安全、可靠、便于维护。

3.3.2 给水、排水、消防等管道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水流畅通、无渗漏。

3.4 通风与空调3.4.1 通风与空调管道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气流畅通、无渗漏。

3.4.2 通风与空调设备安装应牢固、可靠,满足使用要求。

3.5 装修工程3.5.1 内部装修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战时功能需求、防护要求。

3.5.2 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无毒、无害、防火、防潮。

人防工程规范详解

人防工程规范详解

⼈防⼯程规范详解⼈防⼯程施⼯、验收规范内容汇总⼀.钢筋⼯程(包括混凝⼟中的各种设备预埋件)(⼀)底板1.钢筋的质量监督(1)底板钢筋底板钢筋应按照国家现⾏有关标准规范及设计⽂件成形绑扎。

在梁板体系中,当底板上层的钢筋与梁的主筋标⾼相同时,板的上层钢筋应该从梁的主筋下穿过,设计应考虑到钢筋重叠放置时对保护层的影响。

(2)⼈防门门框插铁及门槛钢筋⼈防门的门框插铁及门槛钢筋应在底板浇混凝⼟前绑扎到位。

防护密闭门(门的型号中有FM字样)的门框墙及门槛截⾯厚度的最⼩尺⼨不⼩于300cm,密闭门(门的型号中有M字样)的门框墙及门槛截⾯厚度由设计施⼯图决定。

两个防护单元间的门框墙及门槛截⾯厚度不⼩于500cm。

防护密闭门的门槛箍筋应该闭⼝,箍筋规格不得⼩于12 mm,在箍筋转⾓处应绑扎⽔平钢筋,⽔平钢筋应该锚固到门框墙中,并与门框墙插铁绑扎牢。

有槛门的门槛钢筋⾼出底板的⾼度应该满⾜各种型号的⼈防门门槛建筑⾼度。

⼈防门铰页侧门框最⼩宽度应满⾜⼈防门的安装尺⼨,闭锁侧门框最⼩宽度应满⾜不会影响门扇的开启。

活置式门坎⼈防门的门框⾓钢应在底板浇混凝⼟前安装到位,门框⾓钢的安装标⾼应该与建筑标⾼平。

当地坪装修⾯层⼤于6cm时,门框⾓钢下部⾓钢内应按防护密闭门门槛的要求配筋;当地坪装修⾯层⼩于等于6cm时,门框⾓钢下部⾓钢的间距为150mm、φ32的孔中穿钢筋锚固到底板中。

若防护密闭门、侧向受冲击波时,防护密闭门应嵌⼊墙体100mm,或者在门的受冲击波⼀侧做⼀根突出墙⾯100mm、宽度为200mm的柱⼦,当层⾼较⾼时,防护密闭门上部应做⼀根突出墙⾯100mm、⾼为200mm的梁,与柱⼦组成门套。

柱⼦与梁的箍筋锚固长度为墙板的厚度。

悬板活门、胶管活门应嵌⼊墙内,嵌⼊墙体的深度⼀般不⼩于300mm。

活门的门槛箍筋应该闭⼝,箍筋应拉住底板的下⽪钢筋。

⼈防门门洞下⾓的内外侧,应配置两根直径16 mm的螺纹斜向钢筋,其长度应不⼩于1000mm。

房建工程人防工程施工规范

房建工程人防工程施工规范

房建工程人防工程施工规范一、总则1.1 为了加强房建工程人防工程施工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防护效能,确保战时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人防工程加固、改造的房建工程人防工程施工。

1.3 房建工程人防工程施工应遵循防护性能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安全施工的原则。

二、施工准备2.1 施工前,应根据人防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法、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

2.2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3 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人防工程的设计意图、施工要求和技术措施。

2.4 施工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平整、排水畅通、临时设施搭建等。

三、施工过程3.1 土建工程3.1.1 基坑开挖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坑周边应设置排水设施,防止水浸泡。

3.1.2 基础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基础混凝土的强度、厚度和宽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3.1.3 墙体、顶板、底板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浇筑应均匀,振动应充分,防止蜂窝、麻面等质量问题。

3.1.4 门窗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密封条应安装牢固,防止气体泄漏。

3.2 防护设施3.2.1 防护设施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包括防护门、防护窗、防护墙等。

3.2.2 防护设施的连接应牢固,密封应良好,防止气体泄漏。

3.2.3 防护设施的验收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3.3 通风空调工程3.3.1 通风空调管道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应牢固,密封应良好。

3.3.2 通风空调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设备应运行正常。

3.3.3 通风空调系统的验收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3.4 给排水工程3.4.1 给排水管道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应牢固,密封应良好。

人防设计规范

人防设计规范

人防设计规范随着现代化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人类生活质量日益提高,人口和财产在社会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人类为了利用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不断的探索和构建人类的生活环境,以抵御自然灾害,保护人民的安全,是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人员不断努力的主要任务之一。

人防工程的设计是人类技术创新的重要部分,是构建安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社会进步的关键。

二、人防设计规范1、台风保护工程设计原则台风保护工程应具有完备的工程技术措施,以减少灾害影响。

首先,采取强化耐受策略。

这包括对建筑结构和结构的改善,以及增加场地的耐受性。

同时,应采取ulcer技术,如绿化技术,水资源调控技术,抗海啸技术等,提高人类的自然环境耐受能力和抗灾能力。

2、抗震设计原则抗震技术应采取预防性工程技术对抗地震灾害,重点是在设计阶段就考虑抗震技术和结构安全的担保措施。

抗震技术的设计要求采用新的结构形式,具有高度的抗震能力,如混凝土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

抗震实验室的建立也是抗震的基础性工作。

3、火灾保护工程设计原则火灾保护工程应以防范满足有关火灾安全的要求为目标,在设计、施工和运行阶段,建立和完善火灾安全防护体系。

火灾预防措施是火灾安全的基础,应有充分的安全保护措施,采用生物、化学、物理等技术手段,并配置足够的实施机构,合理设计火灾预防措施,确保火灾安全。

4、防止洪涝灾害设计原则防洪措施应以防洪工程设计为目标,采取科学的防洪技术措施,把握洪水频率和洪水椭圆,提高应对洪水灾害的能力和灾害程度。

采用抗震结构建筑,建设可靠的抗超高洪水工程,构筑坚实的防护堤坝,建造完善的防洪排涝系统,安装自动控制的排洪和闸门系统,确保洪水的正常放流。

三、总结人防工程是为了减轻自然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保护人民的安全而不断探索的领域。

近年来,中国的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已经解决了许多人防技术的科学问题,探索出新的人防设计规范,使设计更加科学合理,有利于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人类的安全。

人防工程设计规范

人防工程设计规范

人防工程设计规范人防工程设计规范是指在建筑和工程建设中应遵守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旨在确保人们在紧急情况下的人身安全。

以下是人防工程设计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1. 空间安全规范:人防工程应确保建筑内的空间能够满足人员密集逃生的需要,包括逃生通道的设置、通道宽度和高度的要求、通道标识和疏散指示灯等。

2. 防护结构规范:人防工程应具备抗震、抗洪、抗爆等能力,结构设计要符合相关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防洪设计规范和防爆设计规范。

3. 消防设施规范:人防工程应配备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喷淋系统等,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灭火或者进行有效的疏散。

4. 安全出口规范:人防工程应设置安全出口,包括主要出口、备用出口和紧急出口,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等要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5. 防烟排烟规范:人防工程应设置防烟设施和排烟系统,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排烟,减少人员伤害。

6. 照明和应急照明规范:人防工程应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人员能够在黑暗环境下疏散和逃离灾害现场。

7. 通信设备规范:人防工程应配备通信设备,包括紧急对讲机、电话等,用于与外界联系,报告灾情和请求援助。

8. 安全标识规范:人防工程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包括疏散指示标识、安全出口标识、灭火器标识等,以指导人员的疏散和使用。

9. 设备维护规范:人防工程的设备和设施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的状态。

10. 教育培训规范:在人防工程的使用和管理中,应定期进行应急疏散演练和安全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以上是人防工程设计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根据具体的场所和要求,还有其他不同的规范需要遵守。

设计师在进行人防工程设计时,应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设计,确保人们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第一章总则第06.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火灾对人防工程的危害,制定本规范。

第06.1.0.2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人防工程发生火灾时的特点,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

第06.1.0.3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平时使用的下列用途的人防工程:一、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电影院、礼堂、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图书资料库、档案库等;二、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等。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铁道、公路隧道及剧场等工程。

第06.1.0.4条人防工程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其出入口地面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06.1.0.5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人防汽车库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06.2.1.1条人防工程的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其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第06.2.1.2条人防工程内不应设置高压锅炉房、氨冷冻站和甲、乙类的生产车间、物品库房。

第06.2.1.3条人防工程内严禁采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作燃料。

第06.2.1.4条人防工程内不宜设置哺乳室、幼儿园、托儿所及残疾人员工作的场所。

第06.2.1.5条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层数不宜超过两层(丁、戊类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除外),且使用层的地面(或楼层)与室外地坪的高差不宜超过10m(米)。

第06.2.1.6条商场的营业厅、医院的病房、旅馆的客房以及会议室、展览厅、餐厅、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等宜设置在地下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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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人防工程设计规范
建筑人防是以人民防空工程为必要附属工程的建筑工程统称。

多以地下车库为主要体现形式,内部设置人防门、封堵门、照明、通风、给排水、通讯网络等战时掩体所需硬件。

建筑人防工程设计的基本依据有哪些?
1、设计委托书及业主提供的资料。

2、民防告知承诺书
3、业主关于人防告知书内容分配调整事宜的函
4、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038-2005
6、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9、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及福建省各专业统一技术措施
10、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标准
其中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总则的基本内容:
为了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火灾对人防工程的危害,制定本规范。

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人防工程发生火灾时的特点,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平时使用的下列用途的人防工程:
一、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电影院、礼堂、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图书资料库、档案库等;
二、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等。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铁道、公路隧道及剧场等工程。

人防工程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其出入口地面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人防汽车库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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