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贾探春之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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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贾探春之精明
内容摘要:“才自精明”,贾探春的判词,也是其才华的高度概括。贾探春在贾府中独树一帜。她精明能干,有心机,能决断,虽是庶出,却心比天高。连凤姐和王夫人都畏她几分、让她几分。本文首先简单地叙述了贾探春的出生、地位、容貌等基本情况。接着着重描写贾探春的精明,分别从组织才能、管理才能、远见才能以及聪明机智等方面加以阐述。
关键词:判词【分骨肉】才能
正文:
贾探春,别号蕉下客,浑名“玫瑰花”。贾政、赵姨娘之女,贾环胞姐,排行为贾府三小姐,是故事主人公贾宝玉的庶出妹妹。生的“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采精华,见之忘俗。”她是贾府四位小姐中曹雪芹最用力刻画的,在她身上,曹雪芹注入了注入了自己的某些观念,从而使探春成为《红楼梦》众多艺术形象中塑造得最成功者之一。
在金陵十二钗中,探春排名第四。册子中关于她的那一页中有这样一幅画:后面又画着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也有四句云: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在《红楼梦十二支曲》中,其中第五支【分骨肉】就是描绘探春的: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册子中的判词和曲子道出了探春的命运,——远嫁海疆。曲子中的内容有点像探春远嫁告别父母时所说的话,虽然悲婉,却很有气度。诚然,三千里风雨阻隔,告别亲人,远嫁他乡,这在交通极不发达的古代社会,对于一个弱女子来说,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但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如果所嫁的其人,一辈子平平安安,和和美美,那么,再远也是值得的。比起湘云、迎春等姐妹来说,探春虽然背井离乡,远离亲人,但是她是幸运的,不仅躲过了贾府被抄没之祸,而且婚姻也是成功的,有一个好的归宿。
曹雪芹在判词中说探春“才自精明”,“精明”二字对探春之才高度概括。这个词语有三重意思:一是精明,光明;二是精诚,诚信;三是精细,明察。就探春的才华而言,这三个意向应该都含有。她既是光明磊落、诚信待人,又精细明察。探春之才,包括组织才能、管理才能、远见才能。当然,精明的才华中也包含了她机智聪明。
探春的组织才能主要表现在组建大观园诗社。元春省亲后,贾府的众姐妹住进了大观园,探春住进了秋爽斋。在这帮姐妹中,探春的年龄不算大,比她年长的有李纨、迎春、宝钗、黛玉,还有他的哥哥宝玉。但是,她却是大观园中当之无愧的领袖。在封建时代,女子无才便是德,赋诗作文通常是男人们的事,粗通文墨的女子作诗,大多是做几首伤春、怀人的闺怨诗,至于结社,定期集会的事,更与深居简出的闺阁女子没关系。但是探春不这样看,她认为男人们能干的事情,那你也能干,谁说女子不如男。第三十七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探春给宝玉送了的一个花笺上写道:“孰谓莲社之雄才,独许须眉;直以东山之雅会,让余脂粉。”宝玉称赞“倒是三妹妹的高雅”,兴冲冲感到探春的秋爽斋,发现宝钗、黛玉、迎春、惜春、李纨大瓯北探春召唤来了。探春很得意地说:“我不算俗,偶然起了个念头,写了几个帖子试一下,谁知一招皆到。”可见探春是一个颇具感召力的人。于是,她率先倡议在大观园组建诗社。她的建议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同,连李纨这样心如止水一心一意照顾孩子的人也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于是大家都以诗翁自居,取了别号,探春自号“秋爽居士”“蕉下客”。探春是个做事绝不拖延的人,诗社既然组建起来,就立即展开了活动。这样,她们便有了作诗这么一种高雅的消遣方式,而且在彼此切磋中,大家
的作诗水平都有所长进。诗社最先只有七人,后来贾母、邢王二夫人、薛姨妈、史湘云等一大批人加入,大观园诗社一时号为盛事,大家互相唱和,争奇斗艳,留下了许多华美的篇章。这一切都与探春的组织和领导分不开,比如,为了使诗社有声有色地开展下去,她去请凤姐当社监就是一大妙笔,凤姐不但爽快地捐了五十两银子,当了社监,而且由于有了她的支持,贾府上上下下的人也跟着来凑热闹,那些人虽然不是诗社成员,但也诗社的发展壮大出了不少力。
探春的擅长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她的管理才能一点也不比王熙凤差。这在她和李纨、宝钗三驾马车治理大观园期间得到充分的体现。凤姐很要强,事必躬亲,耗费了很大的精力,再加上小产,必须静养一个月,不能理事,谁知一个月后,复添了下红之症,于是,又整整静养了八九个月。凤姐不能理事,王夫人便让李纨出来主持大局。但是,李纨碍于自己在贾府中的微妙处境,并不愿多管闲事,王夫人没办法,又叫探春和宝钗协助李纨管理这个家。宝钗虽然很有见识和才能,但她的宽厚待人对于某些刁蛮的奴才是不管用的。而且她是以客人的身份来治理的,很多事情也不好出头。正如王熙凤所说,就是那定了主意,也是“不关己事不张口,一问摇头三不知。”而探春则不一样,她本是一个很有抱负和才情的人,既然王夫人给了她一个展示自己才能的平台,她当然不会放弃这个机会,尽管这是一个得罪人的差事,但她认定了,就会义无反顾地去干!贾府上下的事多,几百号人,一天的大事小事何止几十件,再加上这样的世宦之家对外的应酬也多,送往迎来,头绪非常复杂。不过,这些看似“剪不断,理还乱”的事情一经探春等人的打理,很快就头目清楚,有条不紊。探春是个“有心的人”,很注意细节问题。如:荣国府总管赖大的儿子得官,赖嬷嬷来请贾府主子们去赖家花园听戏。探春注意到赖家的花园还不到大观园的一半大,“因与他家女儿说闲话儿”,得知赖家的花园有人包去,除去吃的鱼虾外,年终足有两百两银子剩。从而启发了她在大观园中改革,可见她的细心观察和能力的不凡。而且,她还和宝钗亲自巡查,于是那些平常干活偷懒的,或在夜间不好好当班聚众喝酒、赌博的人立即规矩了许多,都纷纷抱怨说:“刚刚的倒了一个‘巡海夜叉’,又添了三个‘镇山太岁’,越性连夜间吃酒玩的功夫都没了。”把这些人都制的服服帖帖,可见探春的管理能力有多强。
探春的远见才能也非一般人能比的。对待“抄检大观园”,她说了一段令人咋舌的话:“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说着,不觉流下泪来。她是把抄检大观园这件事作为走向“一败涂地”的必然结局的一个重要环节,一个凶险的征兆,一个终于被(锦衣府)抄家的事前的预演来看待的,叫做“渐渐的来了”。什么来了?一切厄运直至灭亡的全过程和各种事件来了。从某种意义上说,探春认为,这种预演,这种自己抄即“自杀自灭”,比被抄即“外头杀来”更可怕,更能致己于死命。因为“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也就是说,抄检大观园事件中,蕴藏了致贾氏家族于一败涂地的一切危机。从一次抄检时间就能看出贾府的命运,可见探春的不凡!
探春除了这些才能,还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在《红楼梦》第五十回,有一个非常著名的情节就是鸳鸯抗婚,贾赦看上了鸳鸯,要收她为小老婆,鸳鸯为了明志,把头发剪了。贾母气得不得了,说“我身边就这么一个丫鬟,你们还想把她弄走,你们把她弄走了以后,就来整治我”。老太太借题发挥,大骂一通,又转过头来王夫人说,这种事情你也不告诉我,你也跟他们一样,要整治我,你们这些人就看我对鸳鸯好,你们就想把鸳鸯弄走。其实这里面不关王夫人的事,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