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方式

利润分配方式
利润分配方式

利润分配方式:

合作公司的股东在公司任职的按公司规定的相应职务领取工资。(若为总经理工资提交股东会审议后确定)

公司经营所有收入在减去成本费用后的税后利润按股东在注册资本里所占的比例分配。

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税后利润分配,年底时聘请经股东们认可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全年经营审计,并出具具有法律效率的年终报告,按报告确定的最终利润提取5%的公积金后进行全年利润分配。(若公司流动资金短缺,需要留存利润做资金周转,需经全体股东同意后方可)

增资的方式:

公司若因经营及发展需要,要扩大生产或增加经营方式,需公司管理层提交书面的可行性报告及市场分析,报公司股东会。经股东会研究决定可行后,按各股东的出资比例增资。除此以外的股东出资均为借款,是否等同银行贷款提取利息,由股东会决定。

公司必须在每年年初召开股东会,由公司总经理向股东汇报去年一年的经营状况,并对经营异常的情况及大额支出部分作出解释(具体的限额由公司管理层提请股东审议)。股东会对去年的利润分配及公积金的提取作出决定、对去年的成本费用进行审核并核定当年的成本费用,对公司提议的重大事件进行审议。

退股方式:

各股东在公司注册资本里所占的比例为退股的结算依据。

股东退股时应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公司聘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所对公司现有的资产及经营前景进行评估,评估的价值仅作为股东受让股本的依据。任何一方股东退股,公司另外的股东在市场同等的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出让股权时,可要求对当年的利润进行税后全额分配或打包一起受让)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 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结合集团公司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 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㈢提取法定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㈣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三项后的70%提取。 ㈤应付利润。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股东利润。 第九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分配后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待留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 第十条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十一条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2020年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0年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利润分配政策 (2) 第三章股东回报规划 (3) 第四章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 (4) 第五章利润分配的监督约束机制 (6) 第六章利润分配的执行及信息披露 (6) 第七章附则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利润分配政策 第四条公司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第五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

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六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七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向全体投资者分配股利,公司进行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的利润总额。 第八条公司可以在中期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红。 第三章股东回报规划 第九条公司应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各期分红的具体安排和形式、现金分红规划及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结合集团公司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 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㈢提取法定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㈣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三项后的70%提取。 ㈤应付利润。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股东利润。 第九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分配后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待留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 第十条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十一条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利润表及报告分析

利润表及报告分析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1.收入分析 本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说明公司业务规模处于较快发展阶段,产品与服务的竞争力强,市场推广工作成绩很大,公司业务规模很快扩大。本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低于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说明公司的收入增长速度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本期公司在提高产品与服务的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距。 2.成本费用分析 (1)成本费用构成情况 本期公司发生成本费用共计100,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73,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营业费用4,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管理费用21,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财务费用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 (2)成本费用增长情况 本期公司成本费用总额比去年同期增加22,万元,增长%;主营业务成本比去年同期增加9,万元,增长%;营业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万元,增长%;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11,万元,增长%;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万元,增长%。 3.利润增长因素分析 本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8,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利润3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9,万元,营业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万元,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11,万元,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万元,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万元,补贴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利润万元。 本期公司利润总额增长率为%,公司在产品与服务的获利能力和公司整体的成本费用控制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说明公司利润积累有了极大增加为公司增强自身实力、将来的迅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期公司利润总额增长率低于行业利润总额增长率%,公司的利润增长速度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本期公司在产品与服务的结构优化、市场开拓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距。

销售收入、利润及分配管理及核算制度

销售收入、利润及分配管理及核算制度 一、销售收入、利润及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条销售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和其他销售收入。 第二条销售收入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一般于商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发生的销售退回、折让或折扣冲减销售收入。其中销售退回须将原发票联、抵扣联、提贷联交财务部存档。 第三条利润总额的构成和商品销售税金的核算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其中企业收到减免退回的税金作为国家拨补流动资本,增资本公积金处理。 第四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数额。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高于帐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等。 投资损失包括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帐而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减少的净资产中所分担的数额等。 第五条家电总公司的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第六条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七条各独立纳税的经营实体的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并按家电总公司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在属地争取所得税的返还。 第八条家电总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司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按5%提取公益金。 (五)根据需要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六)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末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第九条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用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第十条公益金主要用于家电总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二、销售收入、利润及分配核算制度 (一)商品销售的核算

利润表及报告分析

利润表及报告分析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1.收入分析 本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说明公司业务规模处于较快发展阶段,产品与服务的竞争力强,市场推广工作成绩很大,公司业务规模很快扩大。本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低于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说明公司的收入增长速度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本期公司在提高产品与服务的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距。 2.成本费用分析 (1)成本费用构成情况 本期公司发生成本费用共计100,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73,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营业费用4,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管理费用21,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财务费用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 (2)成本费用增长情况 本期公司成本费用总额比去年同期增加22,万元,增长%;主营业务成本比去年同期增加9,万元,增长%;营业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万元,增长%;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11,万元,增长%;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万元,增长%。 3.利润增长因素分析 本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8,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利润3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9,万元,营业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万元,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11,万元,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万元,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万元,补贴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利润万元。 本期公司利润总额增长率为%,公司在产品与服务的获利能力和公司整体的成本费用控制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说明公司利润积累有了极大增加为公司增强自身实力、将来的迅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期公司利润总额增长率低于行业利润总额增长率%,公司的利润增长速度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本期公司在产品与服务的结构优化、市场开拓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距。

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年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订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公司制订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订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五)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六)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五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公司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六条利润分配应以每10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应当以方案实施前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实际股本为准。 第七条利润分配如涉及扣税的,说明扣税后每10股实际分红派息的金额、数量。 第三章利润分配政策 第八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利润表及报告分析

(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1.收入分析 ????本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1,500.4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2.93%,说明公司业务规模处于较快发展阶段,产品与服务的竞争力强,市场推广工作成绩很大,公司业务规模很快扩大。本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低于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16.84%,说明公司的收入增长速度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本期公司在提高产品与服务的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距。 2.成本费用分析 ????(1)?成本费用构成情况 ????本期公司发生成本费用共计100,028.87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73,023.62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73.00%;营业费用4,349.52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4.35%;管理费用21,382.38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21.38%;财务费用-313.34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 -0.31%。 ????(2)?成本费用增长情况 ????本期公司成本费用总额比去年同期增加22,158.28万元,增长28.46%;主营业务成本比去年同期增加9,755.04万元,增长15.42%;营业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70.50万元,

增长1.65%;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11,912.28万元,增长125.79%;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78.44万元,增长20.02%。 3.利润增长因素分析 ????本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8,131.10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利润30,100.78万元,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9,755.04万元,营业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70.50万元,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11,912.28万元,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78.44万元,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34.89万元,补贴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13.96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利润85.82万元。????本期公司利润总额增长率为57.76%,公司在产品与服务的获利能力和公司整体的成本费用控制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说明公司利润积累有了极大增加为公司增强自身实力、将来的迅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期公司利润总额增长率低于行业利润总额增长率45.97%,公司的利润增长速度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本期公司在产品与服务的结构优化、市场开拓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距。 4.经营成果总体评价 ????(1)?产品综合获利能力评价 ????本期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为39.90%,综合净利率为13.49%,成本费用利润率为22.56%。分别比上年同期提高了9.12%、2.01%、4.19%,平均提高5.11%,说明公司获利能力处于稳定发展阶段,本期公司在产品结构调整和新产品开发方面,以及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方面都取得了一些成绩,公司获利能力在本期获得稳定提高,提请分析者予以关注,因为获利能力的稳定提高为公司将来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迅速发展壮大

公司奖罚及利润分配制度

新诺亚科技有限公司奖罚及利润分配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罚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列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风,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9、其它对公司作出贡献,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三节处罚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产品,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财源,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生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未违反校规、达到刑事处分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1、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2、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的; 13、其他违章违纪行为,总经理应予以处罚。 第九条若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第八条中的行为时,应当和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员工也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章违纪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条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及时报告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后,经各部门中和意见,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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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4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 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结合集团公司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 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㈢提取法定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㈣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三项后的70%提取。 ㈤应付利润。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股东利润。 第九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分配后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待留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 第十条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十一条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公司利润分配制度

一、年终利润分配情况: 本年纯利润的15%作为计提标准,20万封顶。 副总:40% 物流总监:30% 财务总监:30% 二、业务招待费:个人承担20%,公司承担80%。(需上报副总批示) 三、出车油费报销:0.6元/公里,出车前和出车回来均需拍照。(需上报副 总批示) 四、亏损赔偿制度 亏损1万以内公司承担80%,个人承担20% 亏损1-3万(含1万)公司承担70%,个人承担30% 亏损3万及3万以上公司承担60%,个人承担40% 五、2014年4月1日起,给予基本工资及业务提成。 基本工资:副总(主管营销)2500、财务总监3500,物流总监3400(以上工资均为现金发放)。 销售提成:当月创造毛利润总额在1-5万之间的计提毛利润总额的10%;毛 利润(无需上税)为现金收入的按照15%计算。 当月创造毛利润总额在5-10万(含5万)之间计提毛利润总额 的15%;毛利润(无需上税)为现金收入的按照20%。 当月创造毛利润总额在10万及以上计提毛利润总额的20%;毛 利润(无需上税)为现金收入的按照25%计算。 采购提成:自采自销无采购提成;销售总经理采购的货物总经理无采购提成,直接发放销售提成;销售除了总经理采购的货物给该采购人5% 的采购提成(5%的采购提成由销售提成中扣除)。 六、所有成员均有销售义务并享有销售权利,提成按照制度计提(注:每单业务需要通过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批准)。 七、物流没有发货提成,但是在发货过程中可收取信息费等作为物流利润项目。

八、财务与营销对接时,在涉及开票信息方面需要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认证客户的电子信息或文字传真信息;在营销部提供电子信息后,在不影响客户的情况下完成工作,后需要营销部在2个工作日内补齐所需的客户资料。 九、福利待遇: 1、每季度发放劳保,200元/人;由物流总监负责组织采购, 财务见票报销。 2、设定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两节发放节日补贴500 元/人。 3、设定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发放节日补贴200元/人。 十、财务报销需要见票执行报销政策(例如:发票、收据),主要为了方便 财务统计工作;财务总监需每月底向总经理汇总当月已报销的表格,由 总经理签字方可。 十一、以上1-7项从2014年2月1日起执行;第8-9项从2014年4月1日起执行。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讨论,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经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利润分配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二章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能够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能够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3)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四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可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三章利润分配政策 第五条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

股份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二○一五年八月

分红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监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2]4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现金分红政策 第一条公司应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特 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原则主要包括: (一)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如果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三)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 第二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三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治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治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制定具体利润分配方法。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减去治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缺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第三章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依照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没收的财物缺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补偿往常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五)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六)支付股东股利。

第九条公司使用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必须符合规定用途并通过董事会批准。 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补偿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用公积金转增资本必须经股东会批准,并依法办理增资手续,取得合法的增资文件。 公司用公积金补偿亏损必须按董事会批准的数额转账。 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公司应依照宏观经济形势、公司进展规划和近几年的盈利状况制订适当的股利政策,依照股利政策进行利润分配。 第十条股利政策应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定,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其说明权、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2002年月日起施行。

股份公司利润分配管理规定

股份公司利润分配管理规 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满足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第三章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应当于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税后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分配原则,公司税后净利润优先支付融资利息后(融资利息按同期国债年利息2倍保底回报),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没收财物的损失,支付各项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 (五)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20%提取。 (六)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经过以上分配后剩余利润的30%以现金的方式向投资者分配股利。余下的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四章公积金的使用 第九条公司使用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必须符合规定用途并经董事会批准。 第十条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公司用公积金转增资本必须经股东会批准,并依法办理增资手续,取得合法的增资文件。 第十二条公益金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股利政策应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似定,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舞弊的形式及其审计

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舞弊的形式及其审计【摘要】本文对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的舞弊形式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审计方法。 【关键词】利润表;利润分配表;舞弊;审计 一、引言 为了进一步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要定期地将日常会计核算资料进行归类、整理、计算和汇总,编制成各种会计报表。这是因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可以利用会计报表全面、系统、概括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投资者可以利用会计报表了解企业的经营业绩和获利能力;债权人可以利用会计报表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并以此为依据作出合理的决策;银行可以利用会计报表了解企业对借款的使用情况和保证程度,以监督企业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按期归还本息;财政、审计、税务、证券相关监督部门可以利用会计报表了解企业对有关财经纪律和法规的遵守情况,以便进一步加强财政、审计、税务、证券等的监督管理;国家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利用会计报表了解到进行宏观经济管理所需要的资料,并结合其他信息进行综合平衡,调整和制定经济计划,以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由于不同性质的会计主体在进行会计核算时的具体内容和经济管理的要求不同,其会计报表的种类也不尽相同。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因为种种原因,会计报表编制者经常会

虚计收益等手段伪造会计报表、粉饰经营状况,对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进行舞弊。

二、利润表舞弊的形式与审计 利润表,亦称损益表,是总括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年度、季度或月份)内利润(或亏损)形成情况的会计报表。它反映了企业收入、成本、费用、税收情况,揭示了企业利润的构成和实现过程,是企业内外部相关利益者了解企业经营业绩的主要窗口。通过利润表可以了解企业某一期间实现净利润或发生亏损情况,分析企业利润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利润增减变化的原因,评价企业经济效益高低,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以及未来的盈利趋势。利润表的格式有单步式和多步式两种。单步式利润表是指将所有收入汇总合计,将所有费用支出汇总合计,然后两者相减计算得出本期利润。因为只有一个相减的步骤,故称为单步式。其优点是简明易懂,但所提供信息较少,不便于分析收益的构成等情况。多步式利润表将不同收入与费用项目分别加以归类,按企业损益构成的内容列示,分步反映净收益。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利润表采用“四步式”。第一步,计算主营业务利润。即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第二步,计算营业利润。即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 +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第三步,计算利润总额。即利润总额=营业利润十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第四步,计算净利润。即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多步式利润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附件: 大唐广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净利润构成 第三条公司净利润包括营业利润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扣减所得税费用后的余额。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营业总收入扣除营业总成本、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和汇兑收益后的金额。 第五条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第六条所得税费用是指根据税法规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之和。 第三章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根据当年实现净利润数额和下年度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出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提请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八条所属管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当年的净利润情况,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报广源公司审核同意后,由该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报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九条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和其它转入后的余额为可分配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弥补税前不能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一项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四)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十条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一条公司用公积金转增资本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并依法办理增资手续,取得合法的增资文件。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模版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强化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工作,确保在法定的原则下维护国家、股东和职工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用于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2章利润构成 第3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净收益。 第4条营业利润是指营业收入扣除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再扣除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5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6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第3章利润分配 第7条公司集中统一进行利润分配,各分公司无权进行利润分配。 第8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9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 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3.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4. 提取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10%提取。 5.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6. 支付股东股利。 第10条公司使用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必须符合规定用途并经董事会批准。 第11条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12条公司用公积金转增资本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并依法办理增资手续,取得合法的增资文件。 第13条公司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必须按董事会批准的数额转账。 第14条公司应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公司发展规划和近几年的盈利状况制定适当的股利政策。公司可选择的股利政策主要有:剩余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固定或持续增长的股利政策、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第15条股利政策应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4章附则 第16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17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小企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小企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企业年度决算后实现的利润总额,要在国家、企业的所有者和企业之间进行分配。利润分配关系着国家、企业、职工及所有者各方面的利益,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规和制度执行。 一、利润分配基本原则 (一)依法分配原则 企业的收益分配必须依法进行。为了规范企业的收益分配行为,维护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国家颁布了相关法规。 (二)分配与积累并重原则 企业通过经营活动赚取收益,既要保证企业简单再生产的持续进行,又要不断积累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财力基础。恰当处理分配与积累之间的关系,留存一部分净收益以供未来分配之需,能够增强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同时,也可以提高企业经营的稳定性与安全性。 (三)兼顾各方利益原则

企业的收益分配必须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企业是经济社会的基本单元,企业的收益分配涉及国家、企业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 (四)投资与收益对等原则 企业进行收益分配应当体现“谁投资谁受益”、收益大小与投资比例相对等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的一般程序 利润分配程序是指公司制企业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或规定,对企业一定期间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分派必须经过的先后步骤。 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然后依法交纳所得税。交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按我国财务和税务制度的规定,企业的年度亏损,可以由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尚不足于弥补的,可以由以后年度的利润继续弥补,但用税前利润弥补

以前年度亏损的连续期限不超过5年。5年内弥补不足的,用本年税后利润弥补。本年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只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大于零时,企业才能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为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的10%。 当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但公司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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