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大修理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制度固定资产是企业长期使用和具有较长使用寿命的资本项目,对企业的运营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和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需要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份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制度的草案,供参考。
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维修管理流程,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保证企业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延长使用寿命,最大限度减少资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包括设备、仪器、工具、办公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
三、维修管理的主要内容1.维修申请: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维修时,必须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表》,并注明维修的具体原因和维修方式。
申请表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或领导的审批。
2.维修计划:每年初,维修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维修计划,根据固定资产的保养周期和使用状况,合理安排维修任务的优先级和时间安排。
3.维修责任人:维修责任人负责对维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并负责维修任务的执行情况的报告。
4.维修承包商管理:企业可选择与维修承包商签订维修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维修周期进行维修。
维修承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信誉,负责维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5.维修备件管理:维修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备件库存管理制度,按照固定资产的种类和维修频率,合理控制备件库存的数量和种类。
每次维修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备件申请和补充,确保备件的及时供应。
6.维修记录:对每次维修必须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维修日期、维修内容、维修费用等,记录应保存至少五年,并及时进行归档。
7.维修验收:维修完成后,必须进行维修验收。
验收时间要求维修责任人、申请维修的单位或部门和维修承包商共同参与。
验收合格后,方可签字确认,并通知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更新。
8.维修后的跟踪管理:对维修后的固定资产应进行跟踪管理,监测维修效果和使用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出现的问题,确保维修的持续有效。
固定资产大修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大修管理制度1 目的通过固定资产大修,确保设备完好、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2 范围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大修。
4 职责Xxxx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大修管理工作。
4 内容4.1 大修计划的管理4.1.1 每年九月份由xxxx部下发申报下一年度大修理计划或更新改造计划通知给各二级单位、部室。
4.1.2 各二级单位、部室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固定资产的状态、监测、技术档案、检修周期、使用情况)为依据,按照保重点,统筹兼顾,提出本单位年度大修计划,更新改造计划上报xxxx。
4.1.4 xxxx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的大修计划,进行汇总并结合运输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平衡,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计划,上报设备副总经理审核。
4.1.4 分管副总经理组织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定,由xxxx 认真填写,报大冶公司批准。
4.2 大修工程的管理4.2.1 铁路运输机车车辆的大修由机务段按铁路局规定送修,并与路局办理相关手续,并向xxxx填报《机车车辆外委修理月统计报表》。
4.2.2 铁路线路的大修由工务段组织实施。
见《铁路线路大修维修管理制度》。
4.2.4 其它固定资产的大修由xxxx组织实施。
4.2.4 固定资产大修理的有关技术资料由xxxx组织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内容包括:a) 开竣工报告;b) 大修专题会纪要;c) 施工单位、负责人、时间、工期、验收记录;d) 工程预决算、用料记录;e) 改造性大修理设计图纸和竣工图纸。
5 相关文件《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DQCX—A—056 相关记录《开竣工报告》 DQJL—运输—生产—103 《大修项目开工申请单》 DQJL—运输—生产—104 《设备(大中)修理验收证书》 DQJL—运输—生产—105 《运输公司设备档案》 DQJL—运输—生产—106 《大修计划明细表》 DQJL—生产—202。
公司固定资产大修理管理制度
公司固定资产大修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固定资产大修理的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状况完好,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固定资产大修理,是对固定资产在长期使用中对其主要部位的有形磨损、腐蚀、老化、变形到一定程度的一种实物补偿,以恢复其原有的精度和功能,维持简单再生产。
第四条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经济、技术论证,确定合理的大修理经济界限,做到对固定资产有计划地逐步进行技术改造。
在大修理工程中,要积极采用现代化的管理理论、方法,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第五条要加强对固定资产大修理计划的管理,并将大修理计划纳入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第六条装备能源部是固定资产大修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大修理的立项及实施。
第二章大修理立项依据第七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列入大修理计划:1.固定资产经长期使用后,其主要部位发生严重磨损、腐蚀、老化、变形、经维修仍不能恢复其精度和性能者。
2.经状态检测与故障诊断,确认设备存在重大隐患和缺陷,不大修将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者。
第八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列入大修理计划:1.新建、增建等工程。
2.工业建筑等推倒重建、异地重建、增加楼层者。
3.固定资产因设计施工等原因,造成投产后达不到设计要求被迫变更或返修者。
4.虽达到大修周期,但鉴定认为技术状况良好可延长使用者。
5.二线车辆大修理不经济者。
6.单项工程修理费用在10万元以下者。
第九条汽车、机车、电梯、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章大修理计划管理第十条固定资产大修理计划编制以状态检测、点检、维护、检修记录、技术档案(包括零件、部件使用寿命、检修周期、技术改造等)、检修技术规程为依据,并要与生产相协调,保重点、保安全,统筹兼顾,进行综合平衡。
第十一条必须按立项标准审查项目,且做到有方案、有概算。
第十二条年度大修理计划由使用单位提出,装备能源部审核,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公司批准,公司总经理签发。
大型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大型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 引言大型设备检修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以及降低设备故障率的重要措施。
本文档旨在明确大型设备检修的管理制度,确保检修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
2. 目的与范围2.1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大型设备检修的流程和要求,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减少设备故障对生产和工作的影响。
2.2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涉及大型设备检修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停机维修、定期检查保养以及设备故障排除。
3. 检修责任与权限3.1 检修责任大型设备检修工作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负责执行,他们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承担相应的检修责任。
3.2 检修权限检修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评估,获得检修工作的权限。
只有具备相应权限的人员才能进行设备的检修工作。
4. 检修计划与计划编制4.1 检修计划大型设备检修工作应提前制定详细的检修计划,包括检修范围、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所需人员等。
4.2 计划编制检修计划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根据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维护需求合理安排检修计划。
5. 检修前的准备工作5.1 人员准备安排合适数量和专业能力的维修人员参与检修工作,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
5.2 工具与设备准备根据检修计划,准备好检修所需的工具、备品备件和安全设备等,保证检修的顺利进行。
6. 检修流程6.1 关闭设备在进行大型设备检修前,必须先关闭设备,并确保停机安全、稳定。
6.2 施工现场准备组织检修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准备工作,包括搭建安全防护设施、清理施工区域以及设置警示标志等。
6.3 检修工作按照检修计划的要求,进行设备的拆卸、维修、更换和调试等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6.4 检修结束在检修工作完成后,对设备进行测试和试运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及时清理工作现场。
7. 检修质量与安全7.1 质量控制大型设备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确保检修的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7.2 安全保障对检修人员执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宣传,确保检修工作的安全进行。
固定资产维修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维修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生产设备、车辆等。
第二章维修原则第三条维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发现潜在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故障发生。
2. 经济合理:在保证维修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选择经济合理的维修方案。
3. 安全第一:维修过程中必须确保操作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 高效便捷:维修工作应高效、便捷,尽量减少对生产、办公的影响。
第三章维修程序第四条维修程序分为以下步骤:1. 故障报告:固定资产出现故障时,使用者应及时向维修部门报告。
2. 故障确认:维修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对故障进行确认,并确定维修方案。
3. 维修实施:维修部门按照维修方案进行维修,并确保维修质量。
4. 维修验收:维修完成后,使用者应验收维修成果,确认维修质量。
5. 维修记录:维修部门应详细记录维修过程,包括维修时间、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等。
第四章维修人员第五条维修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维修方法。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能够严格按照维修程序进行操作。
3. 掌握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维修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章维修费用第六条维修费用包括以下部分:1. 人工费用:维修人员的工资、奖金等。
2. 材料费用:维修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等。
3. 其他费用:如运输费、检验费等。
第七条维修费用由维修部门负责核算,并报财务部门审批。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八条公司设立维修管理小组,负责监督维修工作的实施,并对维修人员进行考核。
第九条考核内容包括:1. 维修质量:维修成果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是否影响生产、办公。
2. 维修效率:维修工作是否高效、便捷。
3. 安全意识:维修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固定资产、大修管理办法
8.公司固定资产采购、机械大修理管理办法第一章固定资产购置、大修理计划确立过程第一条每年11月份由机械租赁中心向司属各部门下发次年机械设备购置、大修理的申请通知,各部门根据施工生产需求填报申请,申请一式三份.机械租赁中心固定资产购置、大修理专业小组(以下简称专业小组)对填报申请进行搜集汇总,并进行初步分析。
第二条专业小组根据公司现有设备数量及分布情况,进行平衡调度.第三条原有设备不能满足目前施工需要,需购置新的设备时,应先确立型号、价格、生产厂家等,然后按采购程序进行分承包方评定或对外进行考察、调研报机械租赁中心固定资产购置专业小组评审后确认采购。
第四条进行大修理设备的修前鉴定,对多个有能力进行大修理的厂家予以分承包评定。
第五条严格控制固定资产购置及固定资产大修理的费用,一切为施工生产服务。
把固定资产购置及固定资产大修理分成A(急)、B(缓)、C(一般)三类,在执行过程中,按照A(急)、B(缓)、C(一般)类顺序,主要是A(急)类,不能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由专业小组根据以上分析拟出年度固定资产购置、大修理设备的初步计划,上报公司计划经营部审核,计划经营部召开专题会议,最终确定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和机械、仪器仪表大修理计划.公司计划经营部下文执行.第二章采购过程第六条公司计划经营部下达年度固定资产购置、大修理的计划后,各项目分公司根据计划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和“固定资产大修理申请单”各一式三份,并上报专业小组交公司有关部门审批。
第七条专业小组根据项目分公司的需求时间,按季度安排设备的购置或大修理。
第八条设备的购置和大修理费用在5万元以上者;仪器仪表、办公设施在2万元以上者,应严格执行《甘肃火电工程公司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
第九条低于5万元的购置和大修理设备,仪器仪表、办公设施在2万元以下的,专业小组应按质优价廉的原则,在确立的有经营能力的合格分承包方中进行筛选,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计划经营部核定,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机械租赁中心领导组织采购或大修理。
企业固定资产维修制度
企业固定资产维修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了保障企业的固定资产运行正常,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价值,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
二、责任及权限1.企业总经理负责整个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与监督,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落实维修与保养工作的责任。
2.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维修计划的编制与执行,维修费用的控制和核算,维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按照维修计划提出需维修的资产申请。
4.固定资产维修人员负责接收维修申请,开展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工作,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维修计划与预算1.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固定资产的状况和使用情况,制定维修计划和预算。
2.计划和预算要确定具体的维修项目和费用,并在每年底前提交给总经理和财务部门。
3.总经理和财务部门要审核维修计划和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维修计划和预算执行后,资产管理部门要进行跟踪和监督,及时处理维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维修申请与审批1.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固定资产的维修需求,按照规定的流程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维修申请,包括以下内容:-维修资产的名称、型号和数量;-维修的具体问题和原因;-预计的维修时间和费用。
2.资产管理部门收到维修申请后,进行审核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维修。
3.批准维修后,资产管理部门下达任务给相应的维修人员,并安排维修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4.资产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已维修的固定资产进行检验和验收,确保维修质量和效果。
五、维修费用控制1.维修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等。
2.资产管理部门要根据维修预算进行费用的控制,严禁超出预算。
3.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前要准确估算费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账。
4.财务部门对维修费用进行审核和支付,必要时要核对维修费用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六、维修质量和效果评估1.资产管理部门要定期对维修后的固定资产进行质量和效果的评估。
铁路运输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铁路运输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以下简称大修支出)属于维持简单再生产性质的开支,主要是为恢复和提高原有固定资产的性能和生产能力而按检修周期和固定资产状态对固定资产有计划地进行整治或周期性大修理所发生的支出。
大修支出作为铁路运输成本费用的一个组成部分,应符合国家和铁道部对成本费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铁路局等部属运输企业是大修支出的责任主体,在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以适应运输生产和行车安全为原则,依据铁道部监管要求和企业的经营目标确定大修支出计划。
为解决路局难以负担的突发性支出以及体现全路整体效益的支出,铁道部按各局大修支出的一定比例集中安排使用,具体比例根据当年具体项目情况在有关文件中明确。
第二章大修支出范围第三条下列主要项目的支出属于大修支出:1.线路换轨大修(包括改铺无缝线路、成段更换再用轨、更换道岔、与换轨配套的清筛、补充道床和更换轨枕、淬火轨等)。
2.为消除病害对桥梁、隧道进行的大修(包括换梁及梁、墩基础加固,隧道衬砌和铺底等),路基病害整治和道口大修。
3.机、客、货车和大型养路机械大修和救援起重机大修,包括机、客、货车和大型养路机械入厂修、段做厂修、大部件大修。
根据设备技术标准和行车安全需要必需的机车车辆加装改造与机车车辆厂修或段做厂修同时进行的,其中超过大修支出范围的部分应在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
4.电气化铁路牵引供电设备大修。
5.房屋及建筑物大修。
6.自动闭塞、驼峰及电气集中等电务设备大修。
7.电力、给水设备大修。
8.机械动力设备大修。
9.灾害复旧。
10.其他设备大修。
第四条固定资产购置、新建及设备更新的支出不得列入大修支出第三章大修支出计划管理第五条大修计划是大修支出管理的基础工作,包括总量计划和分类(项)计划。
总量计划应在满足本企业(或单位)经营目标的前提下,根据本年度应施修设备数量以及设备质量状态确定;分类(项)计划在大修总量计划内按照需要与可能、局部与全局、重点与一般、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的原则,在做好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根据设备质量和对运输生产安全影响程度统筹安排。
固定资产修理管理规定—范文
固定资产修理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固定资产修理工作,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修理及大修等活动。
第三条固定资产指本单位长期使用、价值较高、在使用过程中不以变卖为目的的生产设施、交通运输工具和办公设备等。
第四条固定资产修理的目的是维护固定资产的功能,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第五条全体人员都有责任保管和维护好固定资产的修理工具、设备和材料,确保工具和设备的功能完好,材料的使用安全。
第二章维修实施机构第六条本单位设有维修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修理工作。
维修部门的职责:1.制定和完善固定资产的修理计划和方案;2.组织实施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常规修理工作;3.对固定资产的故障进行及时的维修和排除;4.组织安排固定资产的大修工作。
第七条维修部门的设施和资金应当满足固定资产维修工作的需要。
第三章维修计划第八条维修部门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种类、用途和使用状况,制定年度维修计划。
维修计划的内容包括:1.固定资产的维护周期和工作内容;2.维护所需的人员、工具和材料;3.维护工作的时间安排;4.固定资产维护的重点和重要事项。
第九条维修部门应当经过充分调研和分析,制定合理的维修计划。
第十条维修计划应当及时报请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第四章维修执行第十一条维修部门应当按照维修计划组织和安排固定资产的维修工作。
第十二条在进行维修工作时,维修部门应当:1.配备足够数量的维修人员,并确保其具有相应的技能和经验;2.确保维修工具和设备的完好和使用安全;3.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第十三条维修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维修计划的要求和工作内容进行维修工作,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四条在修理过程中,如发现固定资产存在其他问题,维修部门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提出相应的修理意见。
第五章维修记录和报告第十五条维修部门应当完整记录固定资产的维修工作,包括:1.维修时间和内容;2.维修人员和工具;3.材料的使用情况。
固定资产专项维修及保养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专项维修及保养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固定资产是企业长期使用的资产,如土地、建筑物、设备等。
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固定资产可能会出现各种故障和损坏,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为了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和延长使用寿命,企业需要制定专项维修及保养管理办法。
二、目的和范围1. 目的本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是规范企业固定资产的维修和保养工作,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减少因固定资产损坏引起的不必要的生产停工和成本损失。
2. 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企业所有固定资产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建筑物、设备等。
三、维修和保养管理流程1. 故障报修当发现固定资产出现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维修部门报修。
报修信息应包括故障描述、故障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等。
维修部门接到报修信息后,应及时进行处理。
2. 维修流程维修部门接到报修信息后,应根据故障的紧急程度进行调度。
对于紧急情况,应立即派遣维修人员前往现场进行维修;对于非紧急情况,可以根据维修人员的安排进行维修。
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时,应根据固定资产的维修手册和维修经验进行操作。
维修过程中如需更换配件,应及时采购或使用备用件进行更换。
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应将维修结果通知给报修人员,并做好维修记录。
3. 保养管理除了对于故障维修的管理,企业还应加强固定资产的定期保养工作。
保养工作应根据固定资产的特点和使用频率制定保养计划,并按计划进行保养。
保养工作主要包括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测等,目的是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保养工作应由专门的保养人员负责,保养人员应具有相关技术和经验。
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维修记录,不断优化保养计划,提高保养效果。
四、相关责任和权利1. 维修部门的责任和权利维修部门是负责固定资产维修和保养的部门,应负责接收和处理故障报修信息,调度和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工作。
维修部门还应制定维修手册和操作规程,培训维修人员,提供必要的维修设备和工具。
固定资产大修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GG209-007A作业文件固定资产大修理管理制度版号: A发放号:固定资产大修理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固定资产的检修管理,使企业生产设备和建(构)筑物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恢复固定资产使用价值,不断改善和提高技术装备素质,实现装备技术水平升级。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固定资产大修管理。
3定义和术语3.1 恢复性大修:指改造费用占总工程费用10%以下的大修理项目。
3.2 改造性大修:凡改造项目费用占总工程费用10%以上至30%以下为部分改造性大修理,超过30%为改造性大修理。
3.3易地大修:由于某种特殊原因在原地进行大修理有困难,采取另建一车间(炉窑)后,再将原固定资产进行报废的大修理项目。
4职责4.1 计划处负责组织编制和下达年度固定资产大修理计划、设备更新及零固购置计划和专项资金计划,并负责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调整。
4.2 机动能源处:4.2.1负责完成大修理计划的前期编制工作,参与审核大修理项目中的易地大修更新项目。
4.2.2负责不含土建的设备大、中修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协调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大中修工程竣工图纸资料的归档。
4.2.3负责制定固定资产大修管理制度和有关文件,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固定资产大修理管理的各项制度。
4.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辖设备大修理项目的提出与报批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编制:审核:批准:编号:GG209-007A页码:第2页共6页5 管理内容与要求5.1 各单位在提出固定资产大修年度项目,要考虑该固定资产是否达到原设计的一代大修理寿命周期和产量要求。
主要部位磨损严重已使出力达不到设计能力的90%,产品质量差,能耗高或存在严重隐患危及安全生产的设备应提前安排大修理。
主要生产设备检修周期按GG209-018A《计划检修管理制度》执行。
5.2工业建(构)筑物大修理,按照YBJ223-90《钢铁企业工业建筑大修立项标准》执行。
公司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维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工作。
第三条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保障生产,服务一线;3. 经济合理,确保质量;4. 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维修计划第四条公司每年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制定年度维修计划,包括维修项目、维修时间、维修费用等。
第五条各部门应于每年年底前,根据本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提出下一年度的维修计划,并报送公司资产管理部。
第六条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审核各部门的维修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七条经审批的维修计划,由资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维修实施第八条维修项目实施前,需进行以下工作:1. 确定维修项目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2. 选择合适的维修队伍或人员;3. 签订维修合同,明确双方责任;4. 编制维修预算。
第九条维修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1. 严格按照维修合同执行,确保维修质量;2. 及时解决维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3. 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4. 做好维修记录,包括维修时间、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等。
第十条维修项目完成后,需进行以下工作:1. 进行验收,确保维修质量达到要求;2. 做好验收记录,包括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结果等;3. 对维修项目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第四章维修费用管理第十一条维修费用纳入公司年度预算,由资产管理部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维修费用开支,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第十三条维修费用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1. 维修合同;2. 维修发票;3. 维修记录;4. 验收记录。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四条各部门应明确维修责任,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对在维修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在维修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固定资产维修制度
固定资产维修制度为保证固定资产正常使用,延长其使用寿命,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维修制度。
以下是××企业的固定资产维修制度,供读者参考。
固定资产维修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了达到以下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 确保固定资产正常使用,满足企业生产需要。
2. 确保维修支出的经济性,降低企业经营费用。
第2条责权单位1.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保养。
2. 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固定资产的大修,协调使用部门难以完成的日常维修工作。
3. 财务部负责进行固定资产日常维修和大修的账务处理和资金审批。
4. 工程部门负责对维修固定资产的功能进行跟踪检测,确保维修效果。
5. 财务总监在授权范围内对重要固定资产的维修行使审批权限。
第2章日常维修管理第3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日常保养。
第4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定期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并在出现以下情况时向资产管理部门汇报。
1. 所用固定资产生产效率下降。
2. 所用固定资产使用效果下降。
第5条资产管理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任务情况合理地安排修理和维护计划,选择科学的修理时间,防止因固定资产维修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6条维修费用的申请和审批1. 资产管理部对资金使用、修理程序进行审核控制,防止资金管理舞弊和不恰当的修理造成固定资产功能损失。
2. 财务部负责对固定资产维修资金的使用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审批。
3. 生产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都拥有一定的备用金,可以用于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对于备用金限额内的修理支出,财务部根据有关维修费用结算单据进行报销,并补足部门的备用金。
4. 对于超过部门备用金限额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支出,财务人员要得到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和总裁的批准。
第7条工程部技术人员对固定资产维修后投入使用的效果进行检测,出现问题时要查明原因。
第8条非生产设备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与维护1. 各部门需制定本部门所用固定资产的维修预算, 预提维修资金, 保证维修的计划性。
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大、中、小修管理第一节固定资产的中、小修管理各矿生产承包商应及时对闲置设备进行维修,闲置设备待修率严格控制在集团计划指标范围内,待修率≤2%,由集团机电中心每月检查,公布待修设备明细表,由乙方限期内对其进行维修,复检如乙方不按期维修的,由机电中心组织维修,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机电中心按公布的维修价格进行维修)。
待修设备管理办法如下:(1)各单位从使用中(后)撤下的故障机电设备,应立即安排机电维修工按设备损坏程度合理进行中、小修;(2)机电设备维修工必须按完好标准对设备进行维修;(3)检修好的设备必须刷防锈漆,分类堆放;(4)对已检修并符合完好标准的机电设备,要申请机电设备中心派专人进行验收;(5)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进行运转验收;(6)验收合格的设备,要挂牌管理,同时列入闲置设备;(7)设备存放必须是上有盖下有垫;(8)检修好的机电设备再次投入使用后,要及时从闲置设备帐内删除;(9)通过机电设备中心检查,待修率控制在3%以下(包含3%)的矿承包商以书面形式递交付款申请到机电设备中心,付款申请必须有矿机电副矿长、矿长的审核、签字,由机电设备中心负责审核办理该款项的支付事宜。
各矿凡是由甲方承担费用的设备中、小修,矿方必须填写《维修申请表》上报机电设备中心,由机电设备中心审核后统一组织进行维修,各矿不得自己联系维修,否则不予报销维修费用。
白云乌素、恒邦煤矿风选设备维修费用在5000元及以下的,上报维修计划,机电设备中心审批后由矿方自己联系维修,维修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由机电设备中心审核并组织维修。
(以上内容摘自《鄂煤司发【2011】84号》文件)第二节设备大修的管理一、设备大修计划大型综采、综掘设备由各矿根据生产情况和集团关于大修设备的管理规定,在上一年底确定下一年的设备大修计划上报集团机电设备中心,由机电设备中心汇总后上报集团领导审批后在控股集团综合计划中上报。
日常设备大修由设备使用单位上报设备大修申请,申请中必须注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开始使用日期、使用地点、过煤量或掘进量等上报到集团机电设备中心,由集团机电设备中心根据集团大修设备的管理规定进行审核,符合大修的由集团机电设备中心组织进行大修,不符合大修的由生产承包单位进行维修,机电设备中心进行监督。
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固定资产维修管理,保障企业各类固定资产的安全、完好及使用寿命,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子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
三、管理要求1、实行定期检查(1)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好及使用寿命。
(2)对固定资产维修班组定期进行关键性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2、设立维修预算(1)设立维修预算,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维修资金的使用。
(2)对维修费用进行严格审核,避免不必要的浪费,确保维修费用的有效使用。
3、领导责任制(1)公司及各子公司领导应对固定资产维修管理进行行政指导和监督,确保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2)定期召开固定资产维修管理会议,对固定资产的主要故障和维修计划进行研讨,提出改进措施,保障企业各类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
4、智能化管理(1)建立固定资产智能化管理模式,实现设备故障自动诊断和预防性维修。
(2)采用现代化的管理工具和技术手段,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维修质量和效率。
四、责任制度(1)设立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岗位,确保对固定资产合理维修和保养。
(2)各部门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工作的督促和监督,确保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五、审查更新(1)定期检查本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固定资产维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本制度。
(2)加强对本制度的宣传,确保员工都能够理解和遵守本制度,提高固定资产维修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六、附则在制定和实施本制度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具体要求进行,确保制度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制度一、引言固定资产是企业日常运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对其进行维修管理是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和资产价值保持的关键环节。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制度,以提高维修效率、降低维修成本,保障固定资产的可持续运营。
二、管理目标1.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提供良好的生产和办公环境;2.降低维修成本,提高维修效率;3.减少固定资产维修对生产和办公工作的影响;4.建立规范的维修流程和责任分工机制。
三、管理流程1.维修需求申请(1)任何部门、员工在发现固定资产需要维修时,应填写《维修需求申请表》,并详细描述维修需求;(2)维修需求申请表需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上报维修管理部门。
2.维修管理部门受理(1)维修管理部门接收到维修需求申请后,进行初步评估,判断维修是否属于正常维护范围;(2)如维修属于正常维护范围,维修管理部门将安排相关维修工作;(3)如维修超出正常维护范围,维修管理部门将作出决策,并通知申请方。
3.维修工作安排(1)维修管理部门根据维修需求的紧急程度和资源情况进行维修工作的安排;(2)维修管理部门负责与维修人员和申请方协调安排具体维修时间。
4.维修过程(1)维修人员在维修前应认真检查维修资产,确保对维修范围做出准确、全面的了解;(2)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需使用适当的工具和设备,遵守相关的操作规范和安全要求;(3)维修人员应及时与申请方沟通,汇报维修进展情况,并解答申请方的问题。
(1)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应与申请方一同进行维修成果验收;(2)申请方需确认维修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填写《维修成果验收表》;(3)如维修未达到要求,申请方可要求维修人员进行退修或重新维修。
6.维修档案管理(1)维修管理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维修档案,包括维修相关的签批、工单、验收记录等信息;(2)固定资产维修档案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归档规则进行存储,方便后续查阅和分析。
四、维修责任和监督1.维修责任(1)申请方对申请维修的固定资产的状态和维修需求负有审慎的责任;(2)维修管理部门负责维修工作的组织、安排和协调;(3)维修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的准备、执行和汇报。
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修管理制度(标准版)
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修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使用
1、范围。
固定资产只能用于各科室的医疗和办公业务,不得挪作它用。
2、目标。
各科室要发挥固定资产的经济效能,提高固定资产的盈利率。
3、责任。
专人保管、操作,责任到人。
使用人必须根据固定资产的特点、性能,合理有效地使用,达到或超过规定的资产使用寿命,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医院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固定资产的维修
1、制度。
各科室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固定资产的“大、中、小”三修制度和例行的保养制度。
2、维修登记。
各科室需建立固定资产维修登记本,由科主任记录固定资产购置时间、责任人、维修情况等内容,资产维修记录作为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门工作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维修费用。
正常维修费用由各科室开支;非正常维修费用,查明原因,分别情况酌情处理。
属于人为损坏和责任事故,由当事人或责任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属于意外或无法克服的灾害性事故,需报医院审批处理。
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工作,提高资产使用寿命和维修质量,防止资产因维修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工作。
三、维修原则1、安全第一,确保维修质量。
2、高效优质,按时按质完成工作。
3、节约用材,杜绝浪费。
四、职责分工1、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维修计划制定、维修效果评估、维修工作验收等工作,并依据资产状况制定清单,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
2、维修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工作,包括维修方案的制定、工具材料的准备、维修现场的管理等。
3、使用部门:负责保管固定资产,对日常维修和保养提供协助和配合。
五、维修流程1、维修计划制定: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按照资产情况制定维修计划,并将计划报批后下达给维修部门。
2、维修方案制定:维修部门按照计划,制定维修方案,确定维修班组和责任人员,并编制维修清单。
3、工具材料准备:维修部门根据维修清单准备所需工具和材料,并参考经验资料草拟维修技术方案。
4、维修现场管理:维修部门到达维修现场后,应按照维修方案进行工作,对现场进行管理和维护。
5、维修验收:维修部门完成维修工作后,应再次检查,确保质量达标后,交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验收。
6、维修记录: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维修部门应做好维修工作记录,定期进行汇总和评估。
六、维修标准1、维修质量标准:维修部门应严格按照技术方案和维修标准进行工作。
2、安全防护标准:维修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防护,严禁随意操作,确保安全。
3、时间要求:维修部门应保证工作任务按时完成,确保不影响资产的正常使用。
4、资金使用标准:维修部门要杜绝浪费,精打细算,节约开支。
七、维修保养1、日常保养:使用部门应对固定资产进行日常保养,保证资产的正常使用。
2、定期检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资产使用情况,制定维修保养计划。
3、非正常情况:对于发生非正常情况,如损坏、故障等,使用部门应及时报告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修理管理办法(共五则)
固定资产修理管理办法(共五则)第一篇:固定资产修理管理办法固定资产修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搞好固定资产修理工作,完善计划编制预决算审批等程序,使公司固定资产修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修理管理是指对计划申请、审核、批准、实施、验收等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固定资产修理包括设备大中修理及项修和其它。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企业管理部是固定资产修理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
负责年度固定资产维修计划的编制及下达,安排计划外临时维修计划,项目的招投标管理。
第四条生产安全部是固定资产修理的业务主管部门。
负责固定资产修理申请的初步审查,预算及决算的编制,施工组织、监理、检查、考核,并依据固定资产修理计划做好维修项目协调和验收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负责资金筹集、工程结算及资金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负责固定资产修理计划申请提出,制定初步方案、实施方案和所需费用概算书面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室监察审计室负责对预算及决算进行监察审计。
第三章计划申报、审批管理第八条凡需申请列入下年度固定资产修理计划的项目,各单位应于每年11月20日以前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第九条各单位申报的年度修理计划由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汇总审查,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于每年11月30前报企业管理部。
业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报告后,应尽快组织研究落实,拿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对有异议的项目应及时反馈项目申请单位。
对审查同意列入计划的项目,必须将项目预算费用、实施方案或设计图纸连同签署意见的报告报送企业管理部审批。
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实施,上述材料不齐的项目,企业管理部将不予受理和安排。
第十条企业管理部负责对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的项目进行统一汇总,结合公司下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资金承受能力,综合平衡后编制下年度固定资产修理计划草案,经公司专题会研究,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编制年度固定资产修理实施计划,经总经理签发后下达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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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大修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管理,使固定资产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根据有关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生产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动力管网、运输车辆、工业炉窑、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工艺管网、供电线路、铁路、桥梁等。
3、职责
3.1设备管理部负责全公司的机电设备、动力管网、工业炉窑、计控设备、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工艺管网、运输车辆、工程车辆、供电线路、铁路、桥梁等项目的立项审批、计划编制、施工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并汇总编制分公司年度固定资产大修理计划。
3.2点检组根据各辖区设备的技术状况并结合生产情况,负责编制和上报本单位年度固定资产大修理计划,组织协调检修项目的实施,并参与质量监督管理。
4、固定资产大修理立项
4.1、固定资产大修理计划编制
4.1.1、计划立项依据
4.1.1.1、连续运行的机电设备,根据运行时间和专业点检人员平时对设备的点检和平时故障修理所积累的设备状态信息,确认其技术状况劣化,必须进行大修恢复其性能精度的。
4.1.1.2、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通过平时运行检查和按规定进行的检验中,发现存在隐患和缺陷,必须通过大修进行消除的。
4.1.1.3、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经过有关专业部门检测后,确认其存在隐患和缺陷,必须通过大修进行恢复的。
4.1.1.4、工业炉窑设备其性能下降,影响产品质量,必须通过大修恢复其技术状况的。
4.1.1.5、运输车辆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1.1.6、由于事故损坏的设备、建筑物必须通过大修进行恢复的。
4.1.1.7、运行时间已到或超过设备大修周期的。
4.1.1.8、大修理费用应在10万元以上。
4.2、计划申报时间
4.2.1、每年的九月份为次年的大修理计划申报时间,每年的六月份对当年的大修理计划进行一次调整。
4.3、计划申报审批程序
4.3.1、大修理项目由点检组结合固定资产所属单位按照4.1.1计划立项依据提出,并在设备管理系统中填写大修理项目申报,以 4.1.1.2和4.1.1.3为立项依据的必须提供检测报告。
由设备管理部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批准立项,在9月30日前在设备管理系统中将申报表返回给点检组及固定资产使用单位。
4.3.2、大修理项目中含有改造内容的,首先由点检组按照技改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4.3.3、批准立项的设备大修理项目,其计划书由点检组负责编制,编制的计划书应力求准确,并于每年的10月20日前在设备管理系统上报。
4.3.4、设备管理部工程管理科根据大修理计划书中的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审核设备大修理所需备件、材料的数量,估算出大修项目所需的费用,并将项目汇总编制年度大修理计划。
4.3.5、年度大修理计划经有关部门会签以后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签发。
4.4、大修理计划的调整
4.4.1、根据固定资产的技术状况和生产情况,每年的六月份对当年的大修理计划进行一次调整,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报调整大修理计划。
4.4.1.1、设备技术状态劣化速度加快,必须追加安排大修才能保证生产工艺要求者。
4.4.1.2、经过复查发现设备技术状态劣化速度比预测慢,通过项目修理可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在年内可暂不安排大修者。
4.4.2、大修理调整计划的形成程序与年度计划的形成程序相同,大修理调整计划在当年6月下旬下发。
4.4.3、由于设备发生事故等原因必须及时安排大修才能恢复设备性能和精度者,经主管副总经理特批后可增加该项目进入大修理计划。
5、大修理资金管理
5.1、大修理资金由公司财务单列,不计入各二级单位的责任成本考核范围。
5.2、凡当年年底不能竣工结算的项目,由大修理主管部门提出,在次年的大修理计划中另行立项。
5.3、大修理资金的使用仅限于列入大修理项目中的备件、材料、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工费、机械台班费和辅材费、检验费等,费用支出单据需注明大修理编号并加盖大修专用章。
5.4、大修理施工过程中所用的水、电、风、气及试车油料一律由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承担、所发生费用不列入大修理资金。
6、大修理项目的备件、材料供应
6.1、大修理所需备件、材料计划由编制计划单位(点检组)提前通过ERP系统申报,相应业务处室根据大修理备件、材料计划的数量和时间组织采购、供应。
6.2、部分材料可以在工程开工前委托承修单位代行采购(如土建项目中所需的石料、砂、砖等材料)。
6.3、机电设备大修所需的备件、材料由设备使用单位根据ERP系统审批后的大修理备件、材料计划领用,交承修单位使用。
6.5、外包单位承修的炉窑设备所需筑炉材料由外包单位负责申报计划,经设备材料部审核签章后领用。
7、大修理施工管理
7.1、大修理项目应在大修理计划安排的时间实施修理,不允许随意变动和调整。
确需调整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应书面向设备管理部业务主管部门说明原因,工程管理科应在接到说明起两个工作日内与使用单位一起重新确定大修理时间。
7.2、点检组及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应按大修理计划时间提前做好大修理前的准备工作,落实备件、材料到位情况,业务主管处室应督促核实准备情况。
开工前点检组要填写开工报告,确定具体的施工时间、周期、项目、
质量要求等,经工程管理科、生产运行部经理、设备管理部经理签字后方可实施。
7.3、承修单位要预先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如施工所需的图纸、资料,修理的质量要求,主要备件、材料的检查、核对。
并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及安全措施送固定资产使用单位、点检组、工程管理科和有关单位审核、签字。
开工前要填写开工报告,并按报告要求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开工。
7.4、对于需要焊接的的备件材料,由点检人员负责将备件材料的材质情况通知承修单位。
7.5、承修单位应按照大修理内容及审定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进行修理,施工的质量要求按有关检修标准和技术资料进行,检修标准和技术资料不全的,参照《现行建筑安装规范大全》进行。
在检修过程中对拆卸和装配的有关检测数据、零配件的更换都应认真记录。
7.6、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和工程管理科应指定专人对修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检修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修理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对修理过程中碰到的问题,由大修理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技术商讨,确定技术方案。
7.7、点检组和工程管理科对修理的工程量、零配件的更换数量、材料代换等进行签证,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7.8、大修理工程施工完毕,由承修单位填写竣工报告和试车方案送工程管理科,工程管理科经检查核实后,应于签收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设备的试车,承修单位应做好试车全过程的记录,待试车合格后交设备使用单位认可,试车记录认可后10个工作日内,承修单位和设备使用单位应完成有关的验收签证手续,对大修施工完工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上述要求试车的,工程管理科应作说明。
7.9、大修理工程验收合格后,承修单位应将施工方案、安全措施、修理过程中的数据、零部件更换记录、试车记录等作为交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在设备使用单位验收签证手续齐备15个工作日内交工程管理科、点检组和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存档。
7.10、大修理换下来的旧零件、钢材、废油等由使用单位回收处理,
对拆下来的旧耐火砖等可用于其它筑炉工程的,由设备管理部协调回收。
7.11、特别说明:对于特种设备的大修理工作,在实施前或实施后30日内应向地区特种设备管理部门上报,承修单位应具有专业资质。
大修理工作完成后,承修单位应负责上报地区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由地区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交工验收。
所发生费用由承修单位负责支付。
8、大修工程的结算
大修理工程的结算书由承修单位编制,在设备使用单位验收签证手续齐备5~10个工作日内交大修理主管部门审核,设备修理结算使用现行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重庆区基价表及相应的调价文件,或根据合同约定结算。
土建修理结算使用现行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区基价表及相应的调价文件。
运输车辆修理的结算按重庆交通厅、重庆物价局核定的有关标准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