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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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行动实施方案

循环经济行动实施方案

**市循环经济行动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抓住浙江**群岛新区建设的重大机遇,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大力发展海洋生态经济,不断优化海洋生态环境,积极培育海洋生态文化,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打造全国独特的群岛型花园城市,努力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二)发展目标。

从2011年起,经过五年努力,全市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循环型产业规模不断扩大、资源利用效率和再生资源利用水平较快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基本形成具有**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基本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环境质量提高与改善民生需求相适应,循环经济建设保持全省领先,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循环型产业不断扩大。

循环型产业发展模式广泛推广,生态循环农业、循环型工业、循环型服务业发展加快推进,培育形成一批支撑循环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循环型产业链构建取得成效,形成具有海洋经济特色的区域循环经济格局和较为完善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

节能环保产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6%以上,产业规模不断壮大。

——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循环经济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能源、水、土地、矿产等资源利用效率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72,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3%,单位建设用地生产总值比2010年提高20%。

循环经济总体发展水平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再生资源利用水平较快提高。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基本建成,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的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到2015年,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4%,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实施意见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实施意见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05•【字号】金政发[2006]126号•【施行日期】2006.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实施意见(金政发〔2006〕1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有效途径。

为加快我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纲要》(浙政发〔2005〕39号)精神,现就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综合竞争力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为手段,强化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建立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新机制,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公众参与;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并重;坚持全面部署,重点推进。

(三)主要目标。

到2010年,全社会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形成一批资源生产率高、废弃物排放率低的清洁生产企业;创建一批循环经济型工业(农业)园区和城镇;基本建成重点领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危险物处置体系;基本建立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法规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和激励考核体系,初步形成具有循环经济特色的经济体系。

浙江实施“991行动计划”构建循环经济体系

浙江实施“991行动计划”构建循环经济体系

浙江实施“991行动计划”构建循环经济体系浙江省把循环经济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列入长期战略发展之需,近日正式提出了近期和中期的总体目标。

为此,浙江省今年起将全面组织实施“991行动计划”,以作为全省循环经济的载体。

浙江省的总目标是:到2020年循环型社会建设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基本建成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

万元GDP能耗、水耗,社会用水重复利用率,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土地投资强度,废物回收处理,生态工业园和生态小区建设均能达到经济发展要求。

“991行动计划”这项系统工程概括了9大重点领域、9个一批抓手和100个重点项目。

既有产业、企业、园区、社区、产品、项目等硬件,又有技术、政策、法规、体系等软件,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循环经济工作链。

浙江省还将制定循环经济的地方性法规、建立国民经济绿色核算制度、省财政每年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措施,来保障全省的循环经济体系。

9大重点领域是:1、发展资源环境友好型产业。

运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优先发展节能、节水、节地等资源节约型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合理确定资源消耗量大的重化工发展规模。

变招商引资为招商选资,防止发达国家转移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重的产业。

2、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对污染物严重超标企业和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逐步建立完善可行的清洁生产管理体制和实施机制。

努力从生产、服务的源头和全过程实现污染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3、加强资源综合利用。

提高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率,推进废旧物资的回收、加工和再生利用,积极发展资源再生产业,推进重点资源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推广利用废渣生产烧法空心砖,开发利用新型墙体材料。

同时要强化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旧放射源的集中处理和回收。

4、推进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

污染项目集中布点、集中治理、达标排放,按照产业链、供应链的有机联系,逐步实现物质和能量的循环。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06•【字号】浙政发〔2007〕63号•【施行日期】2007.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07〕6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完成我省“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精神,现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六日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一、进一步明确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一)总体目标。

到2010年,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0 9吨标准煤下降到0 72吨标准煤,降低20%;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低30%;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比2005年减少15.1%;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下降15%。

——到2010年,全省能源利用效率达到40%;主要产品生产单位能耗总体达到或接近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际先进水平。

——到2010年,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15.3%以上。

——到201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设区城市达到70%以上,其中杭州、宁波市区达到85%以上。

太湖流域县(市)城市达到80%以上,钱塘江流域县(市)城市达到70%以上,其他县(市)城市达到60%以上。

钱塘江流域直接面江城镇以及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45%以上。

——到2010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医疗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理。

——到2008年底前,全省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备用饮用水源保护区完成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园区循环化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园区循环化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4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制定的《浙江省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2月3日浙江省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工作方案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意见》(发改环资〔2012〕765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是指推动现有各类园区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突破循环经济关键链接技术,合理延伸产业链并循环链接,搭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创新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实现园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废物“零排放”,不断增强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破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改善区域生态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是我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工作原则。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要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目标,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着力点,按照“布局优化、产业成链、企业集群、物质循环、创新管理、集约发展”的要求,统筹规划和优化园区布局,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促进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共享资源、共用基础设施,形成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能循环的现代产业体系。

把全省各类园区改造成为“经济快速发展、资源高效利用、环境优美清洁、生态良性循环”的循环经济示范区。

———坚持发展循环经济与提高园区竞争力相结合。

依托园区现有产业结构和资源环境禀赋,发挥产业集聚带来的各种优势,把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贯穿于循环化改造的全过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培育新的增长点,提高园区的核心竞争力。

循环经济的3r原则是指

循环经济的3r原则是指

“3R原则”是循环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所谓“3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原则、再利用(reuse)原则和再循环(recycle)原则。

“减量化原则”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

“再利用原则”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

“再循环原则”是指生产出来的物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后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不可恢复的垃圾。

摘要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与资源化活动的总称,该理念的提出,旨在改变高能耗、高物耗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及面临的不可持续问题。

发展以资源高效利用的循环经济模式,已经成为我国政府解决经济增长与资源短缺“供需矛盾”、保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从循环经济的尺度来看,可将其具体实践划分为宏观的合作消费、零废弃物社会,中观的产业生态园,以及微观的清洁生产机制,可分别对应省市、园区、企业三个层次,中债资信据此对通过验收的两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进行分类。

结果发现,通过验收试点单位以企业为主,此外,这些企业从事领域多集中于化工、钢铁、冶金等高能耗、高物耗行业。

基于循环经济应用的层次性,中债资信选取了几个典型的区域、园区及行业,对其应用循环经济的方式、模式及成效进行了总结。

循环经济的目标,是尽量利用有限的自然资源推进经济社会的进步,其覆盖范围涉及较广。

建立一套科学、严谨、完整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有助于更好把握循环经济的发展阶段与实现程度。

目前,国内在评价不同行业的园区、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水平方面,由于其技术的复杂性、涉及的专业性,尚有不少空白等待填补。

未来发展方面,循环经济的推动依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整合,最终形成政府-企业-消费者的合力。

随着循环经济在我国的深入实践,其未来发展将更多的依赖企业与消费者的参与。

从物质流动的方向看,传统工业社会的经济是一种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即“资源产品废物”,这一模式下经济的增长,依靠的是高强度的开采和消耗资源,进而给生态环境带来较重的负担与压力。

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

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

范文一、引言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旨在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为推进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1. 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提高标准水平。

2. 推动企业实施循环经济标准,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3. 促进产业绿色发展,降低能耗和排放。

三、重点任务1. 制定和完善循环经济标准。

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制定相应的循环经济标准,包括资源利用、能源消耗、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标准。

2. 推广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

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和园区,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通过示范引领,推动更多企业实施循环经济标准。

3. 加强标准宣传和培训。

组织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企业和公众对循环经济标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4. 建立循环经济标准实施评估机制。

对已实施循环经济标准的企业和园区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 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对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的投入,支持企业开展标准制定、试点示范、技术研发等工作。

3. 完善政策支持。

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实施循环经济标准,对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和园区给予奖励和支持。

4.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积极参与国际循环经济标准化活动,引进国际先进标准和技术,提升我国循环经济标准化水平。

五、实施步骤1. 制定计划阶段(X-X年):成立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组,制定实施方案和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

2. 试点示范阶段(X-X年):选择代表性企业和园区开展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完善标准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

3. 推广应用阶段(X-X年):将试点经验推广应用到更多企业和园区,形成一批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企业和园区,全面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4. 评估总结阶段(X-X年):对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31•【字号】•【施行日期】2008.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一日“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2004—2007)“两个基本、两个率先”的目标已经基本实现,为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党的十七大鲜明地提出建设生态文明,为今后一个时期的环境保护指明了方向。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对我省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出了新的部署。

为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创造更加优美的生态环境,省政府决定,继续开展“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2008—2010)。

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指导方针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以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省为龙头,以污染减排和环境整治为重点,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环保工作体制创新、政策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文化创新,加快形成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全面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总体目标:通过今后三年的努力,确保完成“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解决各地突出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继续保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全国领先、生态环境质量全国领先。

园区(开发区):浙江发展循环经济的主战场

园区(开发区):浙江发展循环经济的主战场

园区(开发区):浙江发展循环经济的主战场曲建国;陈衡治;魏伟忠【期刊名称】《浙江经济》【年(卷),期】2014(000)006【总页数】2页(P25-26)【作者】曲建国;陈衡治;魏伟忠【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指出:各类产业园区应当组织区内企业进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为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循环经济促进法》,2013年底,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提出的《浙江省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工作方案》,这意味着浙江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全面启动,园区、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已成为当前浙江循环经济发展的主战场。

2007年12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批复浙江省为全国第二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省,2012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意见》。

近年来,浙江立足经济大省、资源小省的实际,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在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各个环节和企业、园区、社会各层面的发展,探索形成了具有浙江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道路。

但是经济总量大,环境容量小,资源自给率低的矛盾依然突出,如何破解资源环境的瓶颈和制约依然是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

园区是浙江经济发展的主要平台,也是浙江发展循环经济的主战场。

目前浙江拥有国家级园区(开发区)31家和省级园区(开发区)86家,这117家园区(开发区)实现工业产值、完成工业投资、实际到位外资分别占全省的61%、77%和63%。

显而易见,园区已经成为浙江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主平台、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集中地以及循环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的主战场。

因此,推进园区的循环化改造,降低园区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将园区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主战场,对破解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环境约束具有重要意义。

园区循环化改造对促进浙江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循环经济、增加有效投资、提高资源产出率和改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将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作为浙江发展循环经济的主战场,是浙江实施“四换三名”工程,落实“五水共治”行动,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的重要途径和战略举措。

浙江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等关于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等关于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等关于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7.06.14•【字号】浙经贸商发展[2007]288号•【施行日期】2007.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环保局、省工商局关于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浙经贸商发展〔2007〕288号)各市、县(市、区)经贸委(经委、经贸局、贸易局)、公安局、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为贯彻商务部等国家六部委联合颁布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加强我省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监管工作,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节约型社会的建设,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提高对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再生资源回收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有效途径,对我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各地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

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商贸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落实机构,配备人员,加强管理,促进我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快速有序发展。

二、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监管。

《办法》内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各级经贸、公安、建设、环保、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办法》要求,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为的监督管理。

商贸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认真做好经营者备案登记及综合监管工作,备案办法由省经贸委另行发文。

公安部门要指导督促经营者做好废旧金属回收的备案登记工作,并加强治安管理。

工商部门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注册登记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5.25•【字号】浙发改规划〔2021〕189号•【施行日期】2021.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循环经济发展正文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21〕189号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现将《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会同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5月25日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萌发地,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发源地和率先实践地。

2006年7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突出抓好“991”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加快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设。

十多年来,全省上下以“八八战略”为统领,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坚定不移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连续实施三轮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率先探索出一条经济转型升级、资源高效利用、环境持续改善、城乡协调发展的高质量绿色发展之路,绿色发展指数稳居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建成生态省,循环经济“991”行动已成为浙江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标志性行动。

2020年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赋予我省“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并提出“生态文明建设要先行示范”“让绿色成为浙江发展最动人的色彩”的新要求。

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强调,要努力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走在前列。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要求,谋划实施“991”行动计划升级版,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打造全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标杆,特制定本规划。

浙江省被列为国家循环经济统计试点

浙江省被列为国家循环经济统计试点

3行 业 从 业 人 员 素 质 对 各 行 业 的 工 资 水 平 有 一 定 的 决 定 .
性 作 用 。 行 业 平 均 工 资 水 平 的 高 低 不 仅 取 决 于 是 否 属 于 垄
断 , 更 是 和 从 业 人 员 的 文 化 素 质 高 低 密 切 相 关 。 高 工 资 收 入 行 业 的 大 部 分 从 业 人 员 都 具 有 较 高 学 历 , 受 过 高 等 教 育 或 有
《 统计 科 学 与实践 》2 1 年 8 0 0 期
产经 营过 程 中就可 以较 少或 基本 不承 担竞 争风 险 ,也就 可 以 较快 和较 容易 地获得 利润 。 这种利 润就 是 我们通 常所 说 的垄
断 利 润 , 从 而 使 垄 断 行 业 与 其 他 行 业 的 收 入 差 距 拉 开 。 由 此 看 来 , 当前 浙 江 省 行 业 收入 差 距 形 成 的主 要 原 因就 是 垄 断 。 在 浙 江 ,垄 断 行 业 的 高 收 入 对 各 行 业 职 工 工 资 收 入 差 距 具 有 扩 大 效 应 。 在 1 8 — 0 8 期 间 , 行 业 职 工 收 入 增 长 最 5 20 年 9
映循环经济发展 成效 、推 动可持 续发展奠定基础 。试 点统
计 范 围为 本 地 区规 模 以上 工 业企 业 和 资 质 以上 的建 筑 业 企
出 ,文 化 素 质 高 的 职 工 ,其 工 资 收 入 水 平 相 对 较 高 。 4政 府 再 分 配 能 力 不 足 。 难 以 对 分 配 差 距 形 成 有 效 调 . 节 。 由 于 所 得 税 起 征 点 低 ,征 收 主 体 为 工 薪 阶 层 ,而 一 些 高
大 幅度上 升。 这主 要 因为每 个行 业 的资本 有机 构成 不 同 ( 如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浙江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浙江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浙江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05.11.04•【字号】•【施行日期】2005.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循环经济发展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浙江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发改委制定的《浙江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四日浙江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省发改委(二〇〇五年九月三十日)“991行动计划”是对我省发展循环经济九大重点领域、落实循环经济“九个一批”抓手、实施100个左右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的概括,是我省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载体。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纲要的通知》(浙政发〔2005〕3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5〕40号)精神,为努力实现省政府确定的我省发展循环经济的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浙江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一、发展循环经济九大重点领域围绕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积极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建设生态城市和生态乡镇、努力倡导绿色消费、建立完善政策法规等九大重点领域,结合浙政发〔2005〕39号、浙政发〔2005〕40号文件的有关工作意见和要求,由省发改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研究提出各领域的发展计划、发展重点和发展举措并组织落实。

二、落实循环经济“九个一批”抓手(一)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1.工作目标。

以冶金、电力、医药、石化、造纸、建材、轻纺等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量较大、污染较重的行业为重点,选择100家企业作为省级工业循环经济首批试点单位,全面推进清洁生产、能源节约、原材料节约和废弃物综合利用。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09•【字号】浙政发[2010]50号•【施行日期】2010.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0〕5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已经省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月九日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目录前言第一部分气候变化相关省情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一、自然资源与环境二、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三、温室气体排放现状四、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与成就第二部分气候变化的影响与挑战一、气候变化的观测事实二、气候变化的趋势三、气候变化的影响第三部分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二、原则三、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第四部分重点领域及相关政策措施一、推进结构性减排二、减缓温室气体排放三、适应气候变化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一、落实组织保障,明确责任主体二、注重统筹规划,强化考核管理三、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筹资机制四、重视科学研究,提高支撑能力五、推进国际交流,深化科技合作六、加强宣传教育,促进公众参与前言气候变化是国际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全球性问题,事关人类生存和发展,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积极妥善应对气候变化,既是顺应当今世界发展趋势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

我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对气候变化问题高度重视,成立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并于2007年6月印发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明确了我国到2010年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领域及政策措施。

2008年1月,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指导意见》,对各地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方案、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开展国际合作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8.15•【字号】浙政发[2003]22号•【施行日期】2003.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3]22号)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以下简称《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生态省建设,提高我省资源利用效率和污染防治的总体水平,现就我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重要意义(一)推行清洁生产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

清洁生产是一种先进文明的发展和管理理念,是新型的资源合理利用和污染预防战略,是实现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依靠大量消耗资源、粗放经营推动经济增长,带来许多不易解决的资源和环境问题,难以持续增长。

清洁生产将资源有效利用战略和综合性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地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通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资源综合利用和改善管理水平等措施,实行全过程控制,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源头削减污染,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推行清洁生产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客观要求。

推行清洁生产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内在要求。

企业必须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和方式,调整发展思路和经营策略,走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路子。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提供符合环境标准的“清洁产品”,避免因技术性贸易壁垒造成的影响,这有利于提高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中的竞争力。

(三)推行清洁生产是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内容。

我省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

围绕提高我省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以生态省建设为载体,全面建设绿色浙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学技术部等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学技术部等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学技术部等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05.10.27•【文号】发改环资[2005]2199号•【施行日期】2005.10.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2199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为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1、22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产业园区和省市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经报请国务院同意,现将《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方案》和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第一批)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并抓紧组织试点单位编制试点实施方案。

附件:一、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方案二、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第一批)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统计局二00五年十月二十七日附件一: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1、22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开展试点工作的必要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是,传统的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并未根本转变,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重。

未来15年,我国仍将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面临的资源和环境形势更加严峻。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浙江省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浙江省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浙江省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30•【字号】•【施行日期】2008.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浙江省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2008年浙江省深化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四月三十日2008年浙江省深化改革实施意见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

根据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现就2008年深化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总结我省改革开放30年来的巨大成就和成功经验,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全面构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三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农村和政府四方面的改革,实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新突破,为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加快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

围绕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市场取向的改革,切实解决发展中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改革理念。

积极推进关注民生的改革,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让全省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必须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

完善改革决策机制,创新改革推进举措,加强改革协调配套,通过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以点带面,更好地推进面上改革。

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第二批)工作的通知(急 发改环资[2007]420号)

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第二批)工作的通知(急 发改环资[2007]420号)

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第二批)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和有关省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

经报请国务院同意,现将试点单位名单和工作有关事项印发你们,请抓紧组织试点启动工作。

一、第二批试点的总体考虑2005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2199号),正式启动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自《通知》下发以来,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发改委、经贸委会同环保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本地区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已初步形成了一批企业循环经济的先进典型;在再生金属利用等重点领域初步探索形成了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在试点园区探索了重化工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各试点省市逐步健全了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工作机制。

在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引导下,全国大部分省市也开展了不同层面的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探索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循环经济实践形式,从整体上带动和推进了全国循环经济发展。

循环经济试点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成效逐步显现,但也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需要继续深化。

组织开展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的总体考虑是,围绕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对第一批试点进行补充和深化。

因此,第二批试点工作仍从重点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领域、产业园区和省市四个方面开展。

重点企业除继续选择资源能源消耗高、污染排放强度大的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行业中重点企业开展试点外,还选择第一批试点尚未涉及、对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有重要意义的农业、矿产资源、皮革、食品、包装、纺织印染等行业,选择这些行业中有代表性、工作基础比较好、节能减排潜力大的重点企业作为试点单位;资源综合利用领域选择再生资源拆解加工利用集散市场、废旧金属再生利用、装备再制造、废旧电池及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等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相关企业和地方政府开展试点;产业园区重点选择资源消耗高、节能减排任务较重的重化工业集聚区、产业关联度高的工业园区和集约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一体化的农业园区,依托园区内骨干企业或已有园区管理部门开展试点,按循环经济发展理念进行规划、建设和改造;省市试点选择以重化工业为支柱产业的资源型城市,能源水资源短缺、资源约束矛盾突出的城市以及依靠高科技、轻型产业结构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典型城市或省市,依托有关省、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地县级城市)政府开展试点。

浙江省发布循环经济“991”计划

浙江省发布循环经济“991”计划

保 护生态 环境 的产业 结 构 、增 长 方式 和消 费模 式 , 根 据 《 8 1 生态 文 明建 设 推 进 行 动方 案 》 “ 1” 的要 求 ,
特制 定本 行 动计 划 。

和生 活垃 圾 的利用 水平 不 断提 高 。 2 1 , 省 到 0 5年 全 工业 固体 废弃 物综 合利 用率 达 到 9 %, 以上 城 市 4 县 生活 垃圾 无 害化处 理率 达 到 9 %, 5 秸秆 综 合利 用 率 达 到 8 %。 模畜 禽养 殖场 排 泄物综 合 利用 率达 到 O 规
建设 和全 国循环 经济 试 点省 建设 的重 大机 遇 。 以资 源 高效 利用 和循 环利 用 为核 心 , 以科技 创 新 和制度 创新 为 动力 。 加快 形 成节 约 能源 资 源 和保 护生 态环 境 的产 业 结构 、 长 方式 和 消 费 模 式 , 力 探 索 具 增 着 有 浙江 特色 的循 环经 济 发展 之 路 . . 加快 建 设 资源节 约 型和 环境 友好 型社 会 。 力 实现 经济 社 会 可持 续 努
农 业 、 环 型 服 务 业 发展 加 快 推 进 , 育 形 成 一 批 循 培
支 撑循 环经 济发 展 的新 兴产 业 。 环 型产 业链 进 一 循 步 延伸 和拓 展 ,循 环 型产业 发 展模 式 广泛 推 广 。 形 成 各具 特 色 的区域 循环 经济 格 局 。 2 1 到 0 5年 , 省 全 再 生 资源 回收企业 销 售 收入 达 到 1 7 1 0亿 元 。节 能 4 环 保产 业 和新 能源 产业 分 别实 现 年销 售 收入 65 0 0 亿元和 3 0 o亿 元 。 5
( ) 展循 环经 济九 大领 域 。 一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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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政发[2009]68号附件浙江省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二OO九年十月目录前言 (1)一、浙江省基本,隋况 (2)(一)自然地理概况 (2)(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3)(三)产业结构基本,情况 (4)(四)资源能源基本,睛况 (5)(五)环境容量和负荷,睛况 (6)二、循环经济试点的工作基石出 (7)(一)循环经济组织和制度逐步完善 (7)(二)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才乙实推进 (8)(三)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11)(四)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16)(五)发展循环经济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8)三、循环经济试点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20)(一)指导思想 (20)(二)基本原则 (21)(三)实施期限 (21)(四)发展目标 (21)(五)主要指标 (22)四、循环经济试点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24)(一)构建循环型产业链,推进循环型工业发展 (24)(二)推广高效生态农业模式,促进循环型农业发展 (31)(三)推动循环型服务业发展,构建绿色消费模式 (34)(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 (35)(五)发展低碳经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40)(六)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实施循环经济科技创新工程 (41)五、循环经济示范建设和区域循环经济发展 (43)(一)积极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43)(二)加快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45)(三)扎实创建一批“绿色系列”工程 (46)(四)重点打造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基地 (47)(五)大力推进11个市循环经济发展 (63)六、循环经济试点的重点项目和关键技术 (71)(一)加快循环经济试点的重点项目建设 (71)(二)积极开发推广循环经济发展的关键与共性技术 (79)七、发展循环经济的保障体系 (82)(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发展机制 (81)(二)健全法规规划,制定标准规范 (85)(三)搭建工作平台,推进交流合作 (86)(四)加大财税调控力度,引导金融和资本投入 (87)(五)强化宣传教育,加强消费引导 (89)附件:《浙江省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部门及各市任务分工方案 (91)前言当前,循环经济已成为我国实施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战略之一。

浙江省作为人口密度高、环境容量小、经济总量大、资源自给率低的资源小省和经济大省,更应从全局性和战略性高度认识浙江发展循环经济的深远意义。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浙江省提出建设全国循环经济示范省的发展目标。

经国务院同意,2007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等六部委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第二批)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3420号),将浙江省列为全国第二批试点。

现根据试点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浙江省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

本实施方案基于浙江区域自然条件、资源环境状况和产业发展现状,提出浙江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明确了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并结合全省各地区域特色经济,提出循环经济试点基地和重点项目。

本实施方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浙江省“十一五”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总体规划》等为编制依据,是浙江省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一、浙江省基本情况浙江省是经济大省,经济社会发展多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浙江省也是资源小省,资源短缺、能源紧张、环境污染等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日益突出。

浙江省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全面把握省情,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一)自然地理概况。

1.地理概况。

浙江省地处中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东临东海,南接福建,西与江西、安徽相连,北与上海、江苏接壤,陆域面积10.54万平方公里,为全国的1.09% ,是中国面积较小的省份之一。

境内地形复杂,山地和丘陵占70.4% ,平原和盆地占23.2% ,河流和湖泊占6.4% ,故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说。

全省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大致可分为浙北平原、浙西丘陵、浙东丘陵、中部金衢盆地、浙南山地、东南沿海平原及滨海岛屿等六个地形区。

省内有钱塘江、瓯江、灵江、苕溪、甬江、飞云江、鳌江、京杭运河(浙江段)等八条水系,有杭州西湖、绍兴东湖、嘉兴南湖、宁波东钱湖四大名湖及人工湖泊千岛湖。

2.气候特点。

浙江气候的总体特点是季风显著,四季分明,年气温适中,光照较多,雨量丰沛,空气湿润,雨热季节变化同步,气候资源配制多样,气象灾害繁多。

境内冬夏盛行风向变化显著,降水有明显的季节变化,且是我国受台风、暴雨、干旱、寒潮、大风、冰雹、冻害、龙卷风等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地区之一。

全省年平均气温15—18℃,极端最高气温33—43℃,极端最低气温- 2.2—-17.4℃;年平均降雨量在980—2000 毫米;年平均日照时数1710—2100小时。

(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1.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居全国前列。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经济发展迅速,主要经济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四位,是全国经济增长速度最快和最具有活力的省份之一。

初步统计,2008年全省生产总值为21487亿元,比上年增长10.1% 左右;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为42214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6078美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86倍;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分别为3730亿元和1933亿元,近一半县(市)的地方财政收入超过10亿元。

2.人民生活明显改善。

2008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72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258元,分别连续8年和连续24年列全国省区第一位。

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相衔接的大社保体系逐步健全,在全国率先建立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困难群众价格上涨补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等制度。

各级财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投入达到301亿元。

3.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浙江省基本普及学前到高中段十五年教育,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中期阶段,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

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不断健全,率先建立面向农村居民的免费健康体检制度和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制度,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有序展开。

2008年各级财政社会事业支出达1052亿元,社会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三)产业结构基本情况。

1.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

2008年,全省一、二、三次产业比例为5.1∶53.9∶41。

第一产业方面,全省支农惠农政策力度加大,在全国率先免征农业税,粮食生产能力稳步提高,高效生态农业加速发展。

第二产业方面,造纸、医药、化纤、水泥、钢铁等行业投资增幅明显回落,重化工业开始成为浙江工业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高技术产业总产值达到3112.7亿元;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R&D经费占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6% 。

第三产业方面,全省第三产业增加值增幅高于生产总值增幅1.7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总量和人均服务业增加值分别居全国第四位和各省区首位。

2.产业空间集聚的块状经济特色明显。

目前全省已有1/3县(市、区)的块状经济产值占到工业总产值的50% 以上,各地各具特色的块状经济和专业市场优势日趋显现。

全省涌现出义乌小商品、海宁皮革、嘉善木材、嵊州领带、浦江水晶、绍兴轻纺、平湖服装、台州摩托车和缝纫机、温州鞋业和皮革等以市、县域为依托的块状经济。

同时,乐清柳市低压电器、虹桥电子元件、桐庐分水制笔、桐乡濮院羊毛衫、上虞崧厦伞业、永嘉桥头纽扣、平阳萧江塑编、湖州织里童装、诸暨山下湖珍珠等以镇域为依托的块状产业也得到快速发展。

(四)资源能源基本情况。

1.矿产资源。

浙江省已发现固体矿产113种,已探明储量的有67种(油气未列入)。

其中,叶蜡石、明矾石探明资源储量居全国之冠,萤石、伊利石居第二位,硅藻土第三,沸石第四。

可以满足省内需求的矿产有叶蜡石、硅藻土、水泥灰岩、熔剂灰岩、萤石、硅灰石、膨润土、明矾石、沸石、电石灰岩和建筑石料等矿产;主要依托国内供应的有煤炭、天然气、磷、硫、铅、锌、稀土等矿产;主要依赖国外供应的有石油、铁、钾盐、铜、铝等矿产。

2.水资源。

浙江省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降水充沛,年均降水量为1600毫米左右,是我国降水较丰富的地区之一。

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955亿立方米,但由于人口密度高,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2100立方米,低于全国2300立方米的平均水平。

水资源最少的舟山等海岛地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600立方米。

3.土地资源。

浙江省土地资源十分有限,人均耕地0.56亩,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

可利用土地资源相对短缺,全省适宜建设土地资源仅19285.44平方公里,尚可利用土地资源不足1万平方公里,主要集中在浙中、浙北和环杭州湾区域,浙南地区人均可利用土地资源相对缺乏。

4.能源利用。

2008年,浙江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为1229万吨标准煤,其中原煤产量13万吨,水电、风电和核电发电量386亿千瓦时。

能源自给率已降至 3.5% 。

与此同时,浙江能源消费量不断增长,全省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5117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炭消费13028万吨,石油及制品消费2066万吨,天然气消费17.7亿立方米,电力2323亿千瓦时,浙江省能源利用率位居全国前列。

2008年全省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5.49% ,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7.4% ,超额完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的年度目标。

(五)环境容量和负荷情况。

浙江省树种资源丰富,素有“东南植物宝库”之称。

全省森林覆盖率、毛竹面积和株数均居全国前列。

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7.41%(按国家口径,不含灌木林),整体生态环境良好,是全国6个生态环境状况评价优良的省份之一。

但全省存在局部生态脆弱地区,主要表现为水土流失。

全省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局部地区有明显改善。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大部分城市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但酸雨污染仍较严重。

全省城市总体声环境低于国家控制值。

江河干流水质总体基本良好,全省八大水系、运河和湖库有68.4% 的断面水质能满足功能要求,但部分支流和流经城镇的局部河段仍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

总体上看,目前全省许多地区剩余环境容量相对不足,局部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超过环境承载力,工业和城市密集地区的排放量接近或超过环境容量标准。

二、循环经济试点的工作基础浙江省发展循环经济起步较早。

近年来,浙江省循环经济领域的组织建设、规划引导、典型示范、产业共生、政策扶持等一系列工作有效推进,已形成良好的基础,取得明显的成效。

(一)循环经济组织和制度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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