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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永州市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

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永州市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

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永州市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7.10.12•【字号】永财乡〔2017〕3号•【施行日期】2017.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永州市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各县区、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及监督管理,明确发放范围、规范工作流程,严格部门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确保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湘办〔2009〕65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纠风办湖南省农民负担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农业银行湖南省邮政储蓄银行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的通知》(湘财办〔2012〕21号)、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永办〔2011〕55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惠农补贴“一卡通”安全数据交换平台的通知》(湘财乡〔2015〕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的通知》(湘财乡〔2017〕8号)精神,永州市财政局制定了《永州市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监督管理制度》,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永州市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监督管理制度永州市财政局2017年10月12日附件:永州市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监督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及监督管理,规范工作流程,防止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和套取骗取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等“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发生,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湘办〔2009〕65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纠风办湖南省农民负担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农业银行湖南省邮政储蓄银行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的通知》(湘财办〔2012〕21号)、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永办〔2011〕55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惠农补贴“一卡通”安全数据交换平台的通知》(湘财乡〔2015〕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的通知》(湘财乡〔2017〕8号)精神,及时足额、准确、快捷地发放各类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扶贫补贴资金,加强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确保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乡镇银行金库管理制度

乡镇银行金库管理制度

乡镇银行金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统一乡镇银行金库管理,确保金库资金安全、合规运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金库组织机构1. 金库设立乡镇银行设立金库,金库应设置单独的房间,内部装有防火、防盗设施,保证资金安全。

2. 金库管理人员金库应设立专职的金库管理员,负责金库的日常管理、监督、清点和报账工作。

金库管理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熟悉金库操作规程。

3. 金库管理委员会乡镇银行应设立金库管理委员会,包括行领导、内部审计人员、金库管理员等,负责监督金库的管理工作,处理金库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和纠纷。

三、金库资金管理1. 资金收付金库应按照工作要求,每日收取和支付现金款项。

收款时要核对账目一致,支付时要核对账目准确,确保资金的有效流转。

2. 资金清点金库应定期对现金进行清点,确保账目准确无误。

清点应由两名以上的人员共同进行,避免财务池。

3. 资金保管金库内的现金应设置专用金库柜,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将现金存入金库柜内,并进行锁定。

金库管理员应负责保管金库钥匙,确保金库安全。

4. 资金监督乡镇银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金库进行巡查和检查,确保金库运作规范,资金安全。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五、金库审计检查1. 定期审计金库应定期进行审计,确保资金管理合规。

审计应由内部审计人员或独立第三方进行,对金库进行全面检查和核实。

2. 问题整改如审计中发现问题,金库应及时整改,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六、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乡镇银行金库管理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2. 乡镇银行应加强金库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金库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

综上所述,乡镇银行金库管理制度是乡镇银行日常运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乡镇银行的资金安全和合规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乡镇银行应加强金库管理、落实金库管理制度,确保金库资金安全、有效运转。

村 组资金管理制度

村 组资金管理制度

村组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组资金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保障村组财务资金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村组资金主要包括村组经营性产权资金、基建资金、公益事业资金等,属于村组集体所有。

第三条村组资金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村组成员单位。

第四条村组资金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透明、勤俭的原则,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高效。

第五条村组资金应按照“专款专用,保证安全”的原则管理,严禁挪用、私分、截留村组资金。

第六条村组财务资金采用“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

第七条村组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第八条村组应加强培训,提高干部和基层干部的财务管理能力,推动村组财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二章财务收入管理第九条村组的财务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土地收入、村组经营所得等。

第十条村组财务收入应当依法纳入村组财务专户,不得私自挪用。

第十一条村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如实缴纳相关税费。

第十二条村组应当建立财务收入专管制度,确保每一笔财务收入能够如实、全额地纳入村组财务专户。

第十三条村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对每一笔财务收入的来源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第十四条村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五条村组对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应当按照程序核实,确保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村组应当建立财务使用清单,对每一笔资金使用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七条村组对资金使用应当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第十八条村组应当建立日常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的保管、使用、支取等进行规范。

第四章资金监督管理第十九条村组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对村组财务收入来源、使用进行监督。

第二十条村组应当定期对财务支出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二十一条村组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村组应当建立财务监督委员会,实行财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加强财务监督。

农村资金发放监督管理制度(4篇)

农村资金发放监督管理制度(4篇)

农村资金发放监督管理制度一、总则农村资金发放监督管理是为了保障农村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公正性、透明性,确保农村资金发放流程规范、资金使用正确,保护财产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本制度适用于农村资金发放的各个环节,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基层组织等。

二、资金发放程序1.资金需求申请:各农村基层组织、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单位需要资金时,应提出详细的资金需求申请,包括资金用途、金额、使用期限等。

同时应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2.资金审核:资金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主管人员或有权审批机关对资金需求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应包括申请资金合规性、合法性、合理性等。

3.资金批准:经审核合格后,主管人员或有权审批机关对资金需求申请进行批准,并签发相应的批准文件。

4.资金发放:资金批准后,按照批准文件的要求,由负责资金发放的单位将资金划拨给资金申请人所在单位。

5.资金使用监督:资金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文件的要求使用资金,并做好资金使用的记录和账务报告。

三、资金监督责任1.农村信用合作社:负责监督农村信用合作社自身的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2.农村基层组织:负责监督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定期进行资金清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3.财政部门:负责监督农村资金发放和使用的合规性,对资金需求申请进行审核,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四、资金监督措施1.文件审查:财政部门对资金需求申请进行审查,确保申请文件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2.资金使用审计:定期对资金使用单位进行审计,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3.资金监测:财政部门通过技术手段对农村资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4.业务培训:财政部门对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农村基层组织的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资金管理和监督能力。

五、违规处理对于农村资金发放和使用中的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扣发违规资金、降低信用等。

农村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农村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农村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为规范农村项目资金的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资金管理目标1. 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2.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促进项目进展,推动农村发展。

三、资金来源1. 政府拨款:由政府向农村项目划拨资金,用于项目运作和实施。

2. 捐赠款:接受社会各界及个人或组织捐赠的款项,用于农村项目建设。

3. 贷款:通过贷款方式融入资金,用于项目的实施和运营。

四、资金管理机构1. 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编制资金管理规定,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审核和批准资金支出计划。

2.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资金管理工作,包括收入、支出、结算等。

3.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使用和监管。

五、资金管理程序1. 资金监管:设立专门账户用于存放项目资金,实行定期监管和核对。

2. 资金分配:按照项目计划和资金需求,合理分配资金,确保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

3. 资金支出:审批通过后,资金使用应符合项目计划和预算,遵循相关规定,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4. 资金监督:对于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保证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规。

六、资金使用原则1. 合理节约:遵循“节约用钱、量力而行”的原则,避免浪费,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2. 安全保障: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障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3. 依法合规:在资金使用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七、资金监督措施1. 内部监督: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外部监督: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和捐赠方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情况公开透明。

3. 审计检查: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八、资金管理责任1. 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资金管理规定的编制和实施,对资金使用情况负最终监督责任。

2.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具体的资金管理工作,对资金使用情况负直接责任。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规范农村干部工作行为和农村事务管理统一化,保障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同和实际,制定“三资”管理制度。

一、资金管理制度(一)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上级和部门对村级的专项补助和拨款、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收入、集体资产及资源拍卖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救济扶贫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征地补偿费,以及各种代收、借、贷等其他收入。

(二)坚持收支两条线。

村集体平日所取得的现金收入(含借、贷款),必须及时足额上交办事处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代管,严禁坐收坐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

坐收坐支现金的,年终扣支部书记考核工资的10%,其他干部和报账员各扣5%。

(三)库存现金不得突破限额。

各村备用金限额2000元,超限额外的现金,必须及时交办事处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代管。

因违反现金管理制度规定导致短款、丢失、被盗,除追查责任外,其损失一律由本人赔偿。

(四)严禁白条抵库,借支、挪用和外借公款;非出纳人员一律不得管理现金,特别是村主要干部不得插手现金管理。

(五)实行预决算制度。

村集体财务支出实行月份预决算制度,预决算要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的原则,统筹安排,每月底(审接日)村“两委”根据下月工作计划,由包村干部、“两委”干部、理财小组成员共同作出下月份支出预决算,经经管统计审计中心主任、工作区书记审核后,报办事处主任审批,批复的预决算作为资金调拨凭据。

(六)财务开支权限审批制度。

村集体支出要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权限:500元以内的由四职干部共同研究决定;500—2000元以下的由两委集体研究审批;2000—5000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开支,经工作区、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审批,审批后按照“一定两议三监督”程序执行。

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一、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1、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应当及时入帐核算,做到应收尽收。

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

要加强票据管理,杜绝“白条”抵库。

要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账实相符。

2、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日常开支按规定程序审批,重大事项开支应当履行民主程序。

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

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帐。

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全体成员监督。

3、财务预决算制度。

年初应当编制全年资金预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并张榜公示;预算调整时,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4、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明确各财务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账、款分管,支票、财务印鉴分别保管。

实行会计委托代理的地方,要按照会计核算主体分设账户(簿)。

应当尊重各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所有权和财产管理自主权,不得改变集体资金的性质。

5、财务公开制度。

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定期逐笔逐项向全体成员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年初公布财务收支计划,半年公布各项收入、支出情况,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

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1、资产清查。

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2、资产台账。

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四荒地”、房屋、办公设备、农业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要按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资产台账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

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一、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经济活动中,按照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对管理费用等非经营性开支要实行总量控制,不得超支,保证增收节支、量入为出、降低债务、留有积余的分配核算原则,做好各项费用源头民主决策综合控制监督管理,各村(组)严格执行财务收支预决算的管理制度:1、年初预算,每年年初,各村(组)主要负责人要组织两委成员和财会人员,参照上年度财务收支的实绩,结合本年度的经济发展计划和村镇规划目标及村务管理任务,编制本年度的财务收支预算方案,首先经乡农经站审核,再经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提请两议会或村民大会审议通过,并将此方案和相关会议记录一式两份装订成册,一份上报乡农经站审核备案,另一份留存村里归档备查,同时将此方案所确定的数据公布于众,并录入电子公开系统,此预算方可执行,否则不予办理支付业务。

2、预算增减,按照民主程序一经确定预算指标,在年度内的各项费用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之内,在执行过程中,村级财会人员对本村(组)的各项收支要搞好限额登记对比控制工作,随时掌握收支实现情况,不准出现支大于收的问题,否则谁批准,谁负责。

如财务收支业务需发生变化的,必须按上述民主程序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3、年终决算,村级财务人员在年终(12月底)应及时清理帐目,编制财务收支决算报告,经两委会成员和理财小组成员共同审核确认后,提请村两议会或村民大会审议并通过决算报告,将决算报告及相关资料装订、上报、保存管理并将各项数据录入电子公开系统,同时做好下年度预算工作。

4、使用登记,为保证各项支出不超出预算,各村(组)必须建立支出预算使用登记薄,由财会人员负责登记,在填报审批确认支付时,逐笔分项对应登记核减,在支付前核对预算剩余额度,不准超支,否则不予批办。

二、公益项目及基础设施工程预算管理对公益项目及基础设施工程,两委会要按照下列程序组织实施:1、村主要领导组织两委成员和财会人员确定筹资和投资预算方案(属于大型工程的必须经有资质部门作出预算),首先经乡农经站审核,再经理财组成员审核后,提请村两议会或村民大会审议通过,将实施方案和会议记录留存归档并上报乡农经站备案,同时将此方案所确定的项目公布于众并录入电子公开系统,此预算方可执行。

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根据省、市、区有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一、进一步健全“三资”监管工作体系(一)全面落实村级民主监督管理。

“三资”监管的源头在村级,村“两委”和村监委主要领导是村级“三资”监管的第一责任人,既要抓规范管理,又要带头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制度。

涉及“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都要依法召开本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履行民主决策程序。

村监委负责对村级“三资”的日常监督,及时提出监管意见,反映村民意见和建议。

村报账员对业务工作负责,按月、真实、准确地做好报账结账工作。

(二)明确镇监管主体责任。

镇政府履行好“三资”管理的主体监督职责,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联系村负责人具体抓,定期听取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检查督促村干部按章办事。

(三)加强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设。

“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负责各村“三资”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三资”中心主任对村集体各项财务收支票据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要求补办手续或不予办理报账。

加强对各村报账员的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和监督工作。

二、规范收支监管(一)加强收支管理。

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各村年内可能实现的收入进行摸排,建立村级收入来源档案,村委会每年第一季度编制本年度村级收支预算,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书面报“三资”中心备案;村级所有收入必须使用区农委、区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并建立领取、登记、核销台账;收款收据不得发放到村,统一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出纳开据收取;收取的资金必须三日内缴存银行。

村内所有经济业务事项,一律由村报账员负责办理和报账,其他任何人不得经手。

杜绝新增债务、逐年消化老债务。

(二)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村级开支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

2024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2024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2024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管理制度范文关于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一、规范财务收支管理1. 明确财务责任。

2. 统一收款管理:村集体向农民或其他单位收取款项时,应一律使用经省农经部门鉴制的收款收据,并确保各项收入款项及时入乡农经站账户。

收据使用实行严格的缴销制度。

同时,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设定村库存现金限额为____元。

若发生现金被盗等意外事故,将实行责任追究制,超限额部分由村财务负责人和出纳会计按____%和____%的比例共同承担。

严禁私设小金库,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

3. 完善支出审批流程:各项支出需履行完备的会计手续,每张票据单独做账,并确保经办人、事由、批准人签章齐全。

根据支出金额的不同,分别设定审批权限:____元以内由“一支笔”审批;500—____元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共同审批;____元以上需由村“两委会”研究决定。

对于____元以上的开支事项,事前必须报乡分管领导签批,重要支出则需按相关规定程序报批。

村财务负责人经手的开支票据,无论数额大小,均需另一名主要负责人签名同意。

开支事项需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当季报账,隔季票据需查清后入账,隔年票据则不予入账。

报销票据需使用财税部门统一规范的票据,非正规票据不予报销。

特殊情况需由经办人在原始票据上说明事由后方可报销。

4. 强化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健全民主理财制度,每季度由村理财小组成员对收支票据进行审核,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或“不予报销章”,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乡农经站会审。

经审核合格的票据,加盖“乡财务会审章”,会计人员依据此凭证登记入账;审核不合格的票据则不予入账。

财务公开时间定为每季度末的____日前进行理财,次月____日前报乡农经部门会审,____日前在各村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5. 加强审计监督:在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

由乡农经、财政等部门负责做好年度审计工作,并对村主要负责人实行离任审计制度。

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产是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林木、山水、水库等资源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形成的各类资本。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保护农村集体资产,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一、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背景和意义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解决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不透明、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等。

农村集体资产作为农民集体经济的重要财富,其监督管理对于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二、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应公开透明,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开到农民群众。

2. 规范运作原则: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

3. 紧密结合实际原则: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应紧密结合当地农村实际,充分考虑农村集体经济的需求和发展方向。

4. 公正公平原则: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应公正公平,坚决防止权力寻租、腐败等现象的发生。

三、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1. 设立监督机构: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权力,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2. 完善资产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登记制度,确保资产的真实、准确登记。

3. 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的使用、流转管理:规定农村集体资产的使用管理标准和流转手续,加强对农村土地等资产的合理利用。

4. 加强资产财务管理: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财务管理,确保资产收益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5.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农民群众对资产管理情况的知情权。

四、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机制和措施1. 建立健全监督投诉制度:为农民提供监督投诉通道,及时反映问题并追究责任。

2. 加强内部审计与监督: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农村集体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审计。

3. 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广大群众以及社会组织参与到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中,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金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金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支和使用,进一步做好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守法经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进行现金收支和使用时要遵守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做到合法合规。

2. 保管精细。

对于所有现金资金都要加强保管,确保资金安全,防止损失和挪用。

3. 严格审核。

对于现金的收支使用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核制度,确保经济组织的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4. 实行专人负责。

设立专门的负责人来进行现金管理,负责日常的现金操作和清点工作。

5. 审计监督。

建立现金收支的审计监督制度,对于现金的使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

三、现金管理的职责1. 经济组织领导人员(1)组织制定现金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2)监督落实现金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

2. 财务人员(1)负责现金收支的登记和核对工作;(2)负责现金日终结算工作;(3)负责凭证的填制;(4)负责日常现金管理。

3. 出纳(1)负责日常现金的收付、存取;(2)负责现金的清点、清分及存取。

四、现金管理的流程1. 现金的收入(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现金收入主要来源于各种资金补贴、土地流转费用、生产销售收入等。

每笔收入都要及时登记,由财务人员审核核对后准予入账。

(2)对于现金较多的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

2. 现金的支付(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现金支付主要包括工资、生产采购、生活补贴等支出。

每笔支付都要经过核对审核后才能执行。

(2)对于较大金额的支付,经济组织应当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避免现金发放。

3. 现金的存储(1)经济组织的现金资金都要存放在专用的保险柜或钱箱内,保证现金的安全。

(2)现金存放的地点和方式要经过严格审核和审批,避免现金的丢失和挪用。

4. 现金的清点(1)对于现金资金都要进行定期的清点,记录清点的具体时间和金额。

(2)每次清点都要由两人以上参与,以保证清点的准确性。

五、现金管理的监督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现金管理工作要接受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现金的使用合理、合法。

湖北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办法-鄂财农村规[2010]11号

湖北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办法-鄂财农村规[2010]11号

湖北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办法正文:---------------------------------------------------------------------------------------------------------------------------------------------------- 湖北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办法(鄂财农村规[2010]1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乡镇财政机构按照本办法及其他相关政策要求,对各级政府及部门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及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从申报、公示、发放、使用、验收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

第三条乡镇财政监管的资金范围,包括各级政府及部门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及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以及部分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

具体包括对人员和家庭的补助性资金,支农惠农的项目建设资金;乡镇财政本级安排资金,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资金。

补助性资金,是指以人口、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牲畜头(只)数、购买行为等作为分配依据,直接或间接补助到农民的财政性资金。

包括鼓励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和支持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事业运转等方面的财政性资金。

项目资金,是指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自然生态环境、教育、医疗、文化条件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财政补助资金。

第四条通过实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促进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行为,提高资金项目的安全性;推进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保障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提高农民受益程度。

农村资金发放监督管理制度模版

农村资金发放监督管理制度模版

农村资金发放监督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为规范农村资金发放的过程,落实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理性,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家、地方和社会组织向农村提供的各种形式的资金发放。

3.资金发放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满足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

二、资金发放的程序1.资金发放前,需要经过资金申请、审核、审批等程序。

2.资金发放的申请人应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

3.资金申请材料需要经过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资金发放。

4.资金发放的审批机关应根据审核结论和实际情况,作出发放决定,并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资金发放的监督1.资金发放涉及的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资金发放过程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资金发放的监督应采取定期检查、抽查和临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监督全面、及时。

3.监督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入资金发放单位,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监督的公正、客观性。

4.资金发放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确保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违规处理1.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违规处理包括警告、罚款、暂停资金发放资格、责令退还资金等措施。

3.严重违规行为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五、宣传教育1.资金发放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资金发放工作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2.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资金使用和管理能力,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3.资金发放单位应定期组织资金发放工作经验交流会,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对本制度中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3.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资金发放机关所有。

以上是农村资金发放监督管理制度的模板,旨在帮助农村资金发放单位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保障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理性,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是指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监督、管理的制度。

农村集体三资是农村集体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的监督管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的主要内容1.农村集体资金监管制度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农村集体资金监管制度主要包括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

2.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和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各种长短期投资、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

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主要包括资产清查制度、资产台账制度、资产评估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等。

3.农村集体资源监管制度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农村集体资源监管制度主要包括资源承包、租赁、出让制度,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制度等。

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的实施要点1.明确监管职责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的实施,需要明确监管职责。

村两委是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主体,负责制定和实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的安全、合规使用。

2.加强制度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的实施,需要加强制度建设。

要建立完善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资产清查制度、资产台账制度、资产评估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资源承包、租赁、出让制度、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制度等。

3.加强监督检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的实施,需要加强监督检查。

要定期对农村集体三资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的安全、合规使用。

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的管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村集体资金包括集体经济收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等。

第三条:农村集体资金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使用,不得私分、挪用。

第四条:农村集体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用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

第五条:农村集体资金使用项目应经集体决策,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委会决定,并公示项目名称、金额及用途。

第六条:农村集体资金使用应按程序进行审批,村委会要对审批决策进行记录,并及时向村民公示。

第七条:农村集体资金的存储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村委会要定期对资金存储进行查账核对。

第八条:农村集体资金的使用必须有明确的收入、支出记录,并定期向村民公示农村集体资金的收支情况。

第九条:农村集体资金的使用违反规定或挪用、私分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第十条:村委会要加强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不合规的使用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农民对农村集体资金的使用有监督权利,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农村集体资金的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并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委会审核通过后生效。

以上为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的范本,实际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范本(二)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的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每个农村村民委员会应当设立集体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农村集体资金的收入、使用和监督。

2. 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收入的来源、管理和使用的范围、程序和监督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公开、透明。

3. 加强财务管理: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对农村集体资金进行定期的财务审核,确保资金收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4. 审批程序规范化:对农村集体资金的使用需要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包括预算编制、项目申报、审查批准等环节,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农村资金发放监督管理制度(6篇)

农村资金发放监督管理制度(6篇)

农村资金发放监督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对惠农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支付效率,确保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根据《储蓄管理条例》和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镇、各单位要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将农户享受的惠农补贴资金数额和标准由镇、村分级公示到村和农户。

要将惠农补贴资金打卡发放时间和项目公告到村民组,告知广大农户可随时领取补贴资金,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公开透明、及时准确。

第三条县直有关部门、农村信用社和镇村要共同做好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有关政策和知识的宣传工作,要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公告、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切实增强政策透明度,消除政策宣传死角,防止农民群众在政策理解上产生偏差。

第四条凡财政直接补贴给农户或农民个人的资金,必须采取“一卡通”的方式发放,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农民手中。

第五条“一卡通”存折由镇财政所直接发放,不得委托村组干部代领代发。

由农户凭____和户口簿领取补贴存折,并由农户签字确认。

未经本人书面授权,不得发放给任何人,确保“一卡通”存折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

对举家外出务工的农户,由镇财政所妥善保管“一卡通”存折,并建立“一卡通”存折联系发放登记制度,通过电话、书信、到外出民工集中地发送等形式,想方设法与外出农户取得联系,切实减低未发率。

对偏远山区、行动不便的农户,镇财政所人员要服务上门,直接将“一卡通”存折送达农户。

第六条农民领取“一卡通”存折后,应当及时修改初始____。

初始____经修改后,农户凭____和“一卡通”存折(卡)到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领取惠农补贴资金。

农户修改“一卡通”存折初始____,按下列程序办理:(一)农户本人修改____,须凭本人____到农村信用社开户营业网点修改即可。

(二)若农户本人长期在外,可由农户嫡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凭____、户口簿和“一卡通”存折,到农村信用社开户营业网点办理____修改手续。

村级资金管理办法

村级资金管理办法

某县村级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维护村集体资金安全,保护资金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增加集体积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根据根据财政部《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农村集体资金指村原有积累、取得发包及上交收入、经营收入、租赁收入、投资收入、征用土地补偿收入、集体资产变卖收入、上级拨付资金收入、借入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等所形成的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

第三条村级资金全面实行“村由乡管县监督”财务管理模式,即在坚持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情况下,强化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监管职能,由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村级资金和财务账目实行统一管理,即代理记账、代管资金。

第二章资金管理方式第四条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设村级代理会计一名,负责村级账务会计核算和村账银行账户管理。

每村设报帐员一名.第五条各行政村一律撤销银行账户,将原有资金转入由县财政局统一开设的村级银行账户,每村一户,其现金、转账等日常会计业务核算和监督、会计报表编制、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集中由乡镇(管委会)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村级代理会计办理和承担。

第六条统一使用会计科目、账本、凭证、单据、表册等,采用借贷记账法.收支确认采取权责发生制,按新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会计期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七条一村一账,各项收入支出分组记账,村级代理会计按自然组分组设置明细账,不得挪用、平调村组资金。

第八条村级财务实行报账制,村代理会计对村报账员报送的报账单和所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开具支票支付,并依据报账单编制记账凭证,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往来款项账和村级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

村报账员每周五报账,村级代理会计月清月结,按季编制科目余额表,按年编制资产负债表、收益分配表。

村级资金管理方案

村级资金管理方案

村级资金管理方案在农村社区中,村级资金管理方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由于村级资金的管理涉及到社区发展和农民生计等诸多方面,必须要制定一套合理的方案来确保村级资金的公正、公开、公信的运作。

因此,以下就是一份关于村级资金管理方案的详细说明。

一、村级资金的来源和用途村级资金的主要来源包括政府拨款、捐赠、自筹等。

这些资金主要用于社区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

同时,村级资金也可以用于发放村民的小额贷款,帮助他们开展农业生产和其他产业。

二、村级资金管理机构和机制为了确保村级资金的安全、合理和规范管理,村委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村级资金的保管、使用、监管和核算。

同时,村委会还应当设立审计和监督机构,以监督和检查村级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的透明、公开和有序。

三、村级资金使用的程序和规范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必须要制定一系列的程序和规范来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首先,村级资金必须经过村民会议或村委会会议的决定,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其次,村级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方案和计划进行,不得私自挪用或乱收费。

再次,村级资金的使用必须进行公开、透明、公正的验收和审计,并定期向村民公布使用情况。

四、村级资金管理的监督和检查村民是村级资金的最终受益者,也是村级资金管理的最终监督者。

因此,必须建立村民参与管理的制度和机制,让村民参与村级资金的决策和监督。

同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上级部门也应当加强对村级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综上所述,村级资金管理是一个涉及到村民生计和社区发展的大问题,必须要制定合理的管理方案来确保资金的公正、公开、公信的运作。

只有如此,才能够促进社区的繁荣发展,提升村民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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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资金发放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对惠农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支付效率,确保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根据《储蓄管理条例》和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镇、各单位要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将农户享受的惠农补贴资金数额和标准由镇、村分级公示到村和农户。

要将惠农补贴资金打卡发放时间和项目公告到村民组,告知广大农户可随时领取补贴资金,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公开透明、及时准确。

第三条县直有关部门、农村信用社和镇村要共同做好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有关政策和知识的宣传工作,要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公告、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切实增强政策透明度,消除政策宣传死角,防止农民群众在政策理解上产生偏差。

第四条凡财政直接补贴给农户或农民个人的资金,必须采取“一卡通”的方式发放,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农民手中。

第五条“一卡通”存折由镇财政所直接发放,不得委托村组干部代领代发。

由农户凭身份证和户口簿领取补贴存折,并由农户签字确认。

未经本人书面授权,不得发放给任何人,确保“一卡通”存折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

对举家外出务工的农户,由镇财政所妥善保管“一卡通”存折,并建立“一卡通”存折联系发放登记制度,通过电话、书信、到外出民工集中地发送等形式,想方设法与外出农户取得联系,切实减低未发率。

对偏远山区、行动不便的农户,镇财政所人员要服务上门,直接将“一卡通”存折送达农户。

第六条农民领取“一卡通”存折后,应当及时修改初始密码。

初始密码经修改后,农户凭密码和“一卡通”存折(卡)到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领取惠农补贴资金。

农户修改“一卡通”存折初始密码,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农户本人修改密码,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农村信用社开户营业网点修改即可。

(二)若农户本人长期在外,可由农户嫡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凭身份证、户口簿和“一卡通”存折,到农村信用社开户营业网点办理密码修改手续。

(三)对享受补贴资金的老弱病残农户,确实难以亲自办理,经本人书面委托授权,所在村委会证明、所在镇财政部门盖章后,由委托代理人凭书面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和被代理人身份证件(户口簿)到农村信用社开户营业网点办理密码修改手续。

(四)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凭身份证、经所在镇财政部门加盖公章的村委会证明、以及被代理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到农村信用社开户营业网点办理密码修改手续。

第七条农村信用社不得为镇、村从“一卡通”存折资金中抵扣税费和其他任何款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从“一卡通”资金中截留、挪用和抵扣任何费用。

严禁村干部收取存折集中支取惠农补贴资金,严禁村组干部代领补贴资金,严禁拖延发放时间,确保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农户手中。

第八条县纪检(监察)、农民负担监督、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督管理,并适时组织执法检查。

第九条各级各单位“一把手”要对支农惠农项目、资金的使用和发放工作负总责。

对违反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弄虚作假,侵占和损害农民利益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
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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