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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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GB 15580-1995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按照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

本标准适用于磷肥工业(包括磷铵和硝酸磷肥)企业。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5—06—12批准 l996—07—01实施代替GB4917—85废水部分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促进磷肥工业企业生产工艺改革,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主题内容本标准按照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磷肥工业(包括磷铵和硝酸磷肥)企业的排熬管撞,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2 引用标准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 7483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GB 7484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圾法GB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3 按术内容工艺分类本标准按磷肥工业的生产产品和工艺分以下五类;a.过磷酸钙(简称普钙);b.钙镁磷肥;c.磷铵(包括湿法磷酸生产部分);d.重过磷酸钙(包括湿法磷酸生产);e.硝酸磷肥。

企业规模3.2.1 生产规模按年生产万吨实物量(设计能力)划分,见1。

表 1 生产规模划分注 :硝酸磷肥不分规模标准分级按排人水域的类别划分标准级别。

3.3.1 排人GB3838中Ⅲ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GB3097中三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一级标准。

3.3.2 排人GB3838中Ⅳ、Ⅴ类水域,GB3097中四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二级标准。

3.3.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管网的废水,执行三级标准。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染料工业企业
60
1
氨氮
2
总磷
发酵类制药工业企业 其它企业 磷肥工业企业 其它企业
50
35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20
8
2
5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
DB33/ 887—2013
5.1 对企业排放废水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水处理 设施的,应在设施后监控。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应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 5.2 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 办法》的规定执行。 5.3 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排污状况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 录。 5.4 对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 规定执行。 5.5 对企业排放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 2 所列的方法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1893-1989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T 195-200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 535-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7-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39 号)
3.6
发酵类制药工业企业 fermentation pharmaceutical industrial enterprise 通过发酵的方法产生抗生素或其他的活性成分,然后经过分离、纯化、精制等工序生产出药物的工 业企业。按产品种类分为抗生素类、维生素类、氨基酸类和其他类,其中,抗生素类按照化学结构又分 为β -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多肽类和其他。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580-1995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按照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

本标准适用于磷肥工业(包括磷铵和硝酸磷肥)企业。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5—06—12批准l996—07—01实施代替GB4917—85废水部分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促进磷肥工业企业生产工艺改革,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按照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磷肥工业(包括磷铵和硝酸磷肥)企业的排熬管撞,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2 引用标准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 7483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GB 7484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圾法GB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3 按术内容3.1 工艺分类本标准按磷肥工业的生产产品和工艺分以下五类;a.过磷酸钙(简称普钙);b.钙镁磷肥;c.磷铵(包括湿法磷酸生产部分);d.重过磷酸钙(包括湿法磷酸生产);e.硝酸磷肥。

3.2 企业规模3.2.1 生产规模按年生产万吨实物量(设计能力)划分,见1。

表 1 生产规模划分注:硝酸磷肥不分规模3.3 标准分级按排人水域的类别划分标准级别。

3.3.1 排人GB3838中Ⅲ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GB3097中三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一级标准。

3.3.2 排人GB3838中Ⅳ、Ⅴ类水域,GB3097中四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二级标准。

3.3.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管网的废水,执行三级标准。

3.3.4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管网的废水,必须根据下水道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3.3.1和3.3.2的规定。

肥料制造业(磷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肥料制造业(磷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肥料制造业(磷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目次前言 (1)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评价指标体系 (3)5 评价方法 (9)6 指标解释 (10)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磷肥行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特制定肥料制造业(磷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Ⅰ级为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评价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磷肥工业协会。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本指标体系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肥料制造业(磷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1 适用范围本指标体系规定了磷肥工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

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标准指标分成六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产品特征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评价磷肥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指导,适用于磷肥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高浓度磷肥(磷肥二铵、磷酸一铵、重过磷酸钙等)、低浓度磷肥(过磷酸钙、钙镁磷肥等)等系列产品的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指标体系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580-2011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29139-2012 磷酸二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138-2012 磷酸一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10205-2009 磷酸一铵、磷酸二铵GB 21634-2008 重过磷酸钙GB 20413-2006 过磷酸钙GB 20412-2006 钙镁磷肥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18599-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5562.2-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标体系。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修改单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修改单

附件2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580-2011)修改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完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我部决定修改《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2011),修改内容如下:
一、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以下内容:
HJ 700-2014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二、在“表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增加总铊排放限值要求(单位为mg/L):
三、在“表3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增加总铊排放限值要求(单位为mg/L):
四、在“表4 水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中,增加以下内容:
五、在“5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中增加以下内容:
5.7 本标准实施后国家发布的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如适用性满足要求,同样适用于本标准相应污染物的测定。

六、本标准修改单发布之日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磷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修改单要求。

本标准修改单发布之日及之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磷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自修改单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单要求。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浅析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浅析
3 1):0~2 . 6( 2 2
造, 能达 到装 置规模 愈 大 , 济效益 愈 明显 的效 果 。 经
[ ] 陈 玉 如 , 国超 , 珊 珊 .湿法 磷 酸两 效 蒸 发 技 术 探讨 [ ] 3 孙 胡 J .磷
根据 中国磷 肥 工业 协会 统 计数 据 ,09年我 国 20
磷 肥产量 1 5 tP O 计 ) 未来 5年 预计将 有部 387k( , 分 传统法 生产 D P的浓 缩 磷 酸 装 置采 用 两 级 浓 缩 A 蒸 发技术 , 将节 省相 当可 观的 能量消 耗 , 这无 疑 是磷 肥 工业一 项节 能减 排 的重 要举 措 。可 以断 定 , 磷 在 复 肥工业 “ 十二 五” 展 时期 , 法磷 酸 两 级浓 缩 技 发 湿 术 在设计 和生产 中必将 得 到大力 推广 应用 。
的新 的国家环 境保 护标 准—— 《 肥 工业 水 污 染 物 磷 排放 标准 》 于 2 0 , 0 8年 4月完成 了征 求意 见稿 ,09 20
年 4月完成 送 审稿 ,0 0— 1—2 环 境 保 护部 科 技 21 0 1
标准 司在北 京 主持 召开 了审 议 会 , 照 审议 会 专 家 按
意见 , 今年上 半 年正在 编制报 批稿 。
染物 排放 标 准 》 的计 划 。20 08年 初 , 由环 境 保 护部 环境科 学研 究 院牵 头 , 中 国石 化 集 团南 京 设 计 院 前
参加标 准 的编制 工作 。
2 2 新 标 准简介 .
1 适 用 范 围 、
2 修 订 依 据 及 标 准 简 介

2 10 ; 环 境保 护部环 境科 学研究 院 , 京 1 10 2、 北
10 1 ) 0 0 2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2003-11-26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广东省地方标准DB 44/26—2001 DB 4426-1989废止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ischarge limits of water pollutants2001—08—20发布 2002—01—01实施发布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目次前言................................................................................. Ц 引言.............................................................................. ...Ш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技术内容........................................................................1 4.1 控制区划分和标准分级...................................................1 4.2 污染物分类和标准值......................................................2 4.3 其他规定.....................................................................2 5 监测..............................................................................2 5.1 采样点........................................................................2 5.2 采样频率.....................................................................2 5.3 样品采集和保存............................................................3 5.4 排水量........................................................................3 5.5 统计...........................................................................3 5.6 分析方法.....................................................................3 6 标准实施 (3)附录A (规范性附录)混合排放浓度限值计算..............................18 附录B (规范性附录)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负荷计算.....................18 附录C (规范性附录)污染物最高允许年排放总量计算 (18)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 表2 第二关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 表3 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7 表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9 表5 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12 表6 分析方法 (15)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要求本标准是对DB 4426-1989《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修订。

无机磷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汇报(PPT 42页)

无机磷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汇报(PPT 42页)
1863行业排污现状项目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ph值866071悬浮物ssmgl820170539化学需氧量codmgl794160522mgl135502283mgl46546184mgl22907125氟化物以f计mgl24029145单质磷以p计mgl按黄磷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限值01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05总氰化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05硫化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101部分企业排放废水情况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以f计五氧化二磷氯化氢064100306700156001600108049090180600049001500206027060030500130018002060609704805500100204806005050920450550010018045060507202106500100202105060870420670010020440605095050600100203050050550950450550011002008060507805506500150020060508090045050001800200408065095055065001500200910100067002100270030004900107403600120520052部分企业废气排放情况63行业排污现状续7标准主要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无机磷化学工业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及无机磷化学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4、行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4.1产能过剩未得到根本解决
国家针对黄磷行业出台了一系列法规、产 业政策和标准来规范行业发展行为,行业 盲目发展势头得到有效的遏制。但行业仍 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有:

磷的排放标准

磷的排放标准

磷的排放标准磷是大自然中重要的无机元素之一,也是人类生产和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元素。

然而,过量的磷排放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都会带来严重影响,因此,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磷排放标准,以保障环境和公众健康。

下面是磷排放标准的相关信息:一、磷排放标准的概述磷排放标准是指规定各种生产和排放源的磷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以达到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目标。

二、磷排放标准的分类磷排放标准主要分为工业磷排放标准和生活磷排放标准。

根据排放形式的不同,工业磷排放标准又分为废水磷排放标准、废气磷排放标准和固体废物磷排放标准等多个子项。

三、磷排放标准的具体要求1. 废水磷排放标准:工业废水中磷的排放限值一般在0.1~2mg/L之间,具体要求因工业生产工艺、废水性质等而异。

2. 生活磷排放标准:生活垃圾中磷的含量应不超过1%。

此外,还要建立一个完整的废弃物收集、输送和处理体系,以达到磷排放的最小化。

3. 废气磷排放标准:工业废气中磷的排放限值一般在0.01~0.1mg/m3之间,具体要求因工业生产工艺、废气性质等而异。

4. 固体废物磷排放标准:对含磷固体废物的处理,一般采用焚烧或填埋方式,要求控制废物中磷的含量,防止磷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

四、磷排放标准的实施磷排放标准的监督和实施由环保部门负责,需要对各种排放源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或个人要进行处罚,直至达到标准要求。

总之,磷的排放标准不仅是环境保护的需要,也是推进生产方式转型升级的重要措施。

我们应该加强对磷排放标准的宣传和普及,努力降低磷的排放,积极探索新的绿色生产方式,共同营造美好的生态环境。

总磷排放标准

总磷排放标准

总磷排放标准
总磷是一种重要的污染物,它会对水体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

为了保护水环境,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总磷排放标准,以限制工业和城市排放的总磷量。

总磷排放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护水体生态系统的健康,防止水体富营养化和藻类大量繁殖,进而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和水质的稳定。

在我国,总磷排放标准是由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和监管的。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和《水环境标准》,各地区都有相应的总磷排放标准,针对不同的水体类型和功能区划定了不同的排放标准。

一般来说,工业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都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总磷排放标准进行排放,超标排放将受到处罚和责任追究。

总磷排放标准的制定是基于对水体生态环境的科学评估和研究的结果。

科学家
们通过对水体中总磷浓度和水生生物的生存状况进行监测和调查,确定了不同水体的总磷容许排放量。

这些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水体的生态平衡和水质的稳定,同时也是为了保护人类的饮用水安全和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磷排放标准的执行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

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对
总磷排放的监管和执法,确保排放标准得到严格执行。

企业需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减少总磷的排放。

公众需要增强环保意识,减少使用含磷洗涤剂和化肥,避免对水体造成污染。

总磷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保护水环境的重要举措,它对于维护水体生态平
衡和保障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减少总磷排放做出努力,共同保护我们生存的环境。

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水体的总磷排放量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水环境得到改善,水质得到保护。

这是我们对未来世代的责任,也是我们对自然环境的尊重和珍爱。

磷化工排放标准

磷化工排放标准

磷化工排放标准
磷化工排放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排放总量控制。

1. 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1)氟化物:排放浓度应该控制在每立方米空气中不超过
5mg/m3;
(2)磷酸:排放浓度应该控制在每立方米空气中不超过5mg/m3;
(3)磷酸盐:排放浓度应该控制在每立方米空气中不超过
2mg/m3;
(4)氯气:排放浓度应该控制在每立方米空气中不超过
0.2mg/m3。

2. 排放总量控制:
在磷化工生产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污染物排放,国家也规定了相应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企业应该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进行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确保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标准。

此外,在磷化工生产过程中,企业应该加强排放口管理,定期对排放口进行监测,跟踪排放情况,并逐步完善治理设施,降低排放浓度、排放总量至“三废”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水平。

黄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黄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黄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UDC 628.191:661.631GB 4283-84(1984年5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布1985年3月1日实施)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防治黄磷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水、废渣对环境的污染,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黄磷生产厂或车间。

1标准的分级黄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二级:第一级:是指所有新建企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立即执行的标准。

第二级:是指所有现有企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立即执行的标准。

2标准值黄磷工业废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和PH值应符合下表规定。

* 地氟或确氟地区可不执行本指标3其他规定3.1 凡黄磷生产厂或车间应遵照本标准的要求。

现有黄磷生产厂或车间应加强管理,降低消耗定额,提高黄磷收得率;对所产生的副产物和废物应最大限度地加以综合利用,少量必须排放的废物要求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新建黄磷企业应采用先进工艺生产流程和设备及综合利用三废的措施。

3.2 黄磷生产的电炉尾气应因地制宜进行综合利用,一般不得点燃放空。

3.3 黄磷生产的炉渣和磷泥,必须综合利用。

暂时没有条件处理的贫磷泥,需合理存放,不得溢入周围水域。

3.4 合理废油应实行循环套用,降低用水量。

3.5 扩建、改建企业应按第二级标准执行。

3.6 当地方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当地环境特点时,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4标准的监测制订本标准依据的监测分析方法是《黄磷工业废水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原国务院环境保护小组提出。

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天津化工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庆源。

本标准委托化学工业部负责解释。

国家标准《硫酸、磷肥生产污水处理设计规范》内容简介-论文

国家标准《硫酸、磷肥生产污水处理设计规范》内容简介-论文

使本 标准的系统性及完整性较强 ,能确保污水处理 装置稳定 酸 、磷肥工业环保达 标 ,节能节水 的重要环节 ,将会直接影
达标 运行。
响到工程投入使 用后的技术经济效 果。故严格执行硫酸 、磷 肥工业生产污水处理设计 规范是非常重 要的。
2) 强调和注重 了节水减排、节能、环境保护及安全卫生
其设计安全可靠 、技术先进、经济合 理。
2 .术 语
列 出本规范专用术语 6个 。
3 .污 水 处 理 系统
本 章规定 了污 水处理 系统 的一般 要求 ,设 计水 量和水 质要求 ,是进行生产污水处理的基本 条件 。主要内容为 :
1) 生产过程污水排放 的原则 。 2) 污水处理站 ( 场 )的布置要求 。
e t a t i o n s o f S t a n d a r d s
皇 《 硫酸、 磷肥生产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
内容简介
口 文 /赵桂芹 中国工程建 设标准 化协会 化工分会
本 规范 适用 于除石 油、天然 气 、炼 焦、 电力等工 业产
生 的含硫烟气制酸以外的 ,新建、改建和扩建 的硫酸 、磷肥 生产污水处理工程。本规范规定 了这类工程 的设计 要求。使
如前 述 ,硫酸 、磷肥 工业 生产 污水处 理站 ( 场 )的设
1) 虽 涉及行业 少 ,但企业 多、应 用范 围广 ,本规范 的
制定 为企 业的达标 排放 提供 了有力的技术导 向和支撑 。 2)有利于实现硫酸 、磷肥行业污水 的全面达标 。
计不但要确保污水处理装置稳定运行 ,同时应符合节水 、节 能及环境保护 的要 求 ,因此 ,只有实现污水处理 系统设计 的 优化 ,才能 为后续 的设计 、施工 、开车及运行打 下良好 的基

1--《无机磷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王佩琳

1--《无机磷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王佩琳

3)缩聚磷酸盐:包括焦磷酸盐、聚磷酸盐、偏磷酸盐、超磷酸盐,
如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焦磷酸钾等;
4)次磷酸盐(如次磷酸钠)和次磷酸;
5)磷酸复盐:如氯化磷酸三钠、尿素磷酸盐、单氟磷酸盐、过氧化
磷酸钠、过氧化焦磷酸钠和过氧化焦磷酸钾等;
6)无机磷化物及其他:包括磷的氧化物(如P2O5等)、磷的氢化物
(2013年下达任务,完成征求意见稿)基础上开展工作的。
(3)工作过程
2014年3月,《标准》课题组全面梳理原已下达的各有关磷标准课题,制订 了编制大纲,对行业生产进行了全面梳理;收集整理了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产 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等;收集了解国外同行如美国、西欧、 日本等国家、地区和组织的相关环保标准和所采用的技术及国内相关、相邻行 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改订和污染物的限值情况。编制了课题开题报告,经 审查后,编制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形成了《标准》(征求 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
黄磷
49
80
90
91
92.14
5.4
2
三聚磷酸钠
72.3 91.0
85
90
72
-0.1
3
六偏磷酸钠
3.7 22.0
27
30
34
20.3
4 饲料磷酸氢钙 108.4 247.6 200
250
280
8.2
5
三氯化磷
21
52
112
122193Fra bibliotek20.36
五氧化二磷
1.6
4.8
6.4
8.4
11.0
17.4
表 3 2007-2013 年我国磷化工出口情况表

氨氮和总磷的排放标准

氨氮和总磷的排放标准

氨氮和总磷的排放标准
氨氮和总磷是水体污染的重要指标,它们的排放标准是根据不
同国家或地区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来制定的。

在中国,根据《水
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同类型的污水排放标准
会有所不同。

对于氨氮的排放标准,一般是以毫克/升(mg/L)为单位来衡量。

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废水处理厂中,氨氮的排放标准通常在
15-50mg/L之间。

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如化工、制药等,可能会有
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

而总磷的排放标准也是以毫克/升(mg/L)为单位来衡量。

在一
般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总磷的排放标准通常在0.5-1.0mg/L之间。

对于一些对水质要求更高的地区,如湖泊周边或特定保护区,排放
标准可能会更为严格。

此外,一些国家或地区还会针对特定水域的环境质量制定相应
的水质标准,以保护水体生态环境。

这些标准可能会对氨氮和总磷
的排放做出更为严格的要求。

总的来说,氨氮和总磷的排放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环境保护法规、水体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承载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制定的,旨在保
护水体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和人类健康。

制定和执行严格的排放标
准对于减少水体污染、改善水质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修改单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修改单

附件 2《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2011)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我部决定修改《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580-2011 ),修改内容如下:一、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以下内容:HJ 700-2014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二、在“表 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增加总铊排放限值要求(单位为 mg/L):直接排放限值间接污染物排放监序号污染物过磷钙镁磷酸重过磷复混排放控位置酸钙磷肥铵a酸钙肥限值9总铊0.006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a硝酸磷肥按磷酸铵的排放限值执行。

三、在“表 3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增加总铊排放限值要求(单位为mg/L):直接排放限值间接污染物排放监序号污染物过磷钙镁磷酸重过磷复混排放控位置酸钙磷肥铵a酸钙肥限值9总铊0.006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a硝酸磷肥按磷酸铵的排放限值执行。

四、在“表 4 水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中,增加以下内容:序号污染物项目方法标准名称方法标准编号9总铊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00-2014五、在“ 5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中增加以下内容:5.7本标准实施后国家发布的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如适用性满足要求,同样适用于本标准相应污染物的测定。

六、本标准修改单发布之日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磷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自2022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修改单要求。

本标准修改单发布之日及之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磷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自修改单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单要求。

江苏省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江苏省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精品文档 你我共享ICS 13.060.30Z20备案号:19083-2006 DB32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rovincial discharge standard of main water pollutantsfor chemical industry精品文档你我共享目次前言....................................... .... .... ............................. . (Ⅲ)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3)4 要求 (3)5 监测 (5)6标准实施监督 (6)附录A(规范性附录) (7)品文档你我共享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生态省建设纲要》,加强江苏省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化学工业企业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及《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苏政复[2003]29号)要求,规定了25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本标准主要参考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3458—2001《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1995《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19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精品文档你我共享品文档你我共享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工业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江苏省化学工业企业重点控制的25种水污染物排放的最高浓度限值,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仍执行国家相应标准。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佚名
【期刊名称】《工业用水与废水》
【年(卷),期】2011(42)3
【摘要】(GB 15580-2011代替GB 15580-95 2011-10-01实施)为贯彻《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加强对磷肥企业废水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制定本标准。

【总页数】1页(P12-12)
【关键词】污染物排放标准;磷肥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工业水;水
污染防治法;科学发展观;保护环境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652
【相关文献】
1.《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浅析 [J], 俞守业;邹兰;蒋少军
2.国家环保部发布《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J],
3.关于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的研究 [J], 邹兰;俞守业;蒋少军;江梅;张一麟;姚芝茂
4.制定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控制农药工业污染——农药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制定的思路及解析 [J], 周凤保
5.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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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
标准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GB 15580-1995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按照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

本标准适用于磷肥工业(包括磷铵和硝酸磷肥)企业。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5—06—12批准 l996—07—01实施
代替GB4917—85废水部分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促进磷肥工业企业生产工艺改革,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照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磷肥工业(包括磷铵和硝酸磷肥)企业的排熬管撞,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2 引用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 7483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GB 7484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圾法
GB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3 按术内容
工艺分类
本标准按磷肥工业的生产产品和工艺分以下五类;
a.过磷酸钙(简称普钙);
b.钙镁磷肥;
c.磷铵(包括湿法磷酸生产部分);
d.重过磷酸钙(包括湿法磷酸生产);
e.硝酸磷肥。

企业规模
3.2.1 生产规模按年生产万吨实物量(设计能力)划分,见1。

表 1 生产规模划分
注 :硝酸磷肥不分规模
标准分级按排人水域的类别划分标准级别。

3.3.1 排人GB3838中Ⅲ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GB3097中三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一级标准。

3.3.2 排人GB3838中Ⅳ、Ⅴ类水域,GB3097中四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二级标准。

3.3.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管网的废水,执行三级标准。

3.3.4
3.3.5 GB 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的水体保护区,,GB 3097中二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扩建、改建项目不得增加诽污量。

对现有排污企业,要对现有排污削减排污量,保证水体的功能要求。

标准值本标准按照不同年限分别规定了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

3.4.1 生产过磷酸钙和钙镁磷肥的企业污水排放标准分二个控制时段:1998年1月1日之前所有企业执行表2中的Ⅱ时段,1998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执行表2中的工时段。

3.4.2 生产磷铵、重过磷酸钙和硝酸磷肥的企业,污水排放标准分三个控制时段;1989年1月1日之前建设的企业执行表3中Ⅰ时段;1989年1月1日至1996年6月30日之间建设的企业执行表3中的Ⅱ时段,1996年7月1日后建设的企业执行表3中的Ⅲ时段。

3.4.3
表 2 过磷酸钙、钙镁磷肥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注:1)氟化物指可溶性氟。

其他规定.
3.5.1 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按月均值计算。

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不包括车间冷却水,厂区及生活排水及厂内锅炉、电站排水。

3.5.2 如磷肥企业非单一产品污水一并处理排放(如两种以上磷肥产品污水或硫酸、黄磷污水)或磷肥工业废水与其他污水(生活污水及非生产排水)一并排放,则污水排放口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附录A计算。

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放水量则必须在各产品车间排口测定。

表 3 磷铵、重过磷酸钙磷肥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注:1)均指可溶性.
4 监测
采样点采样点应设在各种产品生产厂或车间(包括副产品生产装置)的废水处理设施排水日,排放口应设置废水计量装置和排放口标志。

采样频率按生产周期确定监测频率,生产周期在8h以内,每2h采集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h的,每4h采集一庆。

测定方法本标准采用的测定方法见表4。

表 4 测定方法
注:1)暂时采用《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三版 (1989),待国家颁布方法标准后,执行国家标准。

5 标准的实施监督
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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