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预审(最终)

合集下载

关于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几点建议

关于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几点建议

关于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几点建议摘要: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首先需要遵照国家国土资源相关部门的规定,有效的对各类涉及土地利用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查, 是国家对土地的重要管理模式。

当前, 我国已经制定了各类用地预审制度, 各级政府严格按照用地预审的相关规定, 并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关键词: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主要内容1) 进行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2) 建设能够符合国家的供地政策;3) 审查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是否较为合理, 是否保证不占或少占耕地等的基本原则;4) 审查各类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土资源部相关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 并对各类地质条件和生产保护等具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建立相应的建设体系;5) 审查征地补偿费用等安排是否合理。

二、当前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2.1 未充分落实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当前, 一些建设项目已经逐渐通过预审, 但是项目建设单位常常受到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直接对用地的位置和规模等进行一定的调整, 有关部门在正式进行用地审批的过程中, 并没有认真核准每一块地域的用地情况, 有时甚至未按照要求进行项目用地的调整与审核, 很多预审的意见无法全面的落实到位, 在建设项目正式开工之后, 各类问题随即出现。

例如, 有些农业地块, 在不断用地调整之后改变成为工业用地, 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2.2 建设项目预审作用不明显在很多国家或者省级重点建设的项目中, 在用地预审之前, 对于建设项目的用地规模和具体地点选择方案等已经全面确定, 国土资源的行政部门进行预审的工作已经演变成为走过场和程序, 有些重点的项目甚至会特事特办, 项目用地预审制度没有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

2.3 预审流程不规范较少数的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在进行土地预审的过程中有时过于严谨, 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单位需要更加周密的完善自身的资料, 有些单位甚至需要提交相关环境部门的审查备案评估报告, 或者对当前的论证规划提出自身的建议, 要求提供具体项目的用地定界结果等。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详解(史上最全)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详解(史上最全)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详解一、工程建设前期阶段(一)项目建议书(二)可行性研究(三)立项二、工程建设准备阶段(一)报建(二)委托规划、设计(三)获取土地使用权(四)拆迁、安置(五)工程发包与承包三、工程建设实施阶段(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管理(二)工程建设项目组织施工阶段的管理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与保修阶段(一)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二)工程保修●投资许可证(发改委)●项目建议书(发改委)●办理选址意见书(规划局)●可行性研究报告(发改委)●工程报建备案(建委)●立项(发改委)●确定施工队伍(招标办)●施工许可证(建委)●建设实施(监理、施工队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竣工验收及保修(建委)●确定监理队伍(招标办)●确定勘察设计队伍(招标办)●交纳建设费用(财政)●消防、人防、园林气象、市政配套手续(各相关部门)●建设资金审计(审计局)●确定材料、设备供应商(招标办)●申请土地开发使用权(国土房管局)●拆迁、安置(国土房管局)●质量监督(质检站)●安全监督(安监站)●施工放验线(规划局)●报开工报告年度计划申请文件(发改委)●工程建设程序图承办内容(承办单位)●图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环保局)●用地预审报审(规划局)●地震安全性评价(环保局)程序流程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建设单位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xx市发改委立项●建设单位委托做总平面图●规划局组织审总平面图●规划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房管局办理用地手续●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并提供设计方案●审批设计方案,其中规划局审批方案●建设单位委托作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规划局审查项目管理意见●建设单位委托做施工图●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施工图●建设单位办理公安消防、园林、气象、人防、市政、交通手续●市建委办理施工图审查批准书●规划局发建筑核位红线●规划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招投标●质量监督手续、白蚁防治合同、文明安全责任书●缴纳建设工程规费办理施工许可证●凭进场通知书放线验线●竣工验收备案第一部分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工程建设的前期阶段主要指的是在工程建设的初期,建设单位形成投资意向,通过对投资机会等的研究和决定,形成书面文件上报主管部门和发改委进行审批,进而立项的过程。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7号)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7号)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7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已经2001年6月28日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田凤山(章)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以下简称"预审"),是指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土地利用的事项进行的审查。

第三条预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土地用途管制;(二)切实保护耕地;(三)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四)保障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第四条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等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涉及农用地的,建设项目由人民政府批准的,预审工作由该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批准的,预审工作由该部门的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预审工作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六条建设单位提出预审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由负责预审工作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受理:(一)申请预审的正式文件;(二)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三)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应当包含土地利用的章节,内容包括规划选址情况、用地总规模和用地类型、补充耕地资金落实情况等;(四)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拟占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土地的,还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第七条负责预审工作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预审申请,应当受理。

对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预审申请,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逾期不通知申请人的,视为受理。

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初审意见的报告【模板】

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初审意见的报告【模板】

××市自然资源部门(或行政审批服务局)文件××××(文号)签发人: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初审意见的报告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原国土资源部第68号令)和《山东省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要求,我局受理了××项目的建设用地预审和选址申请,并对该项目用地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已列入××行业规划(文号)(如《山东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山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等)/经省发展改革委(或省政府其他部门)批复项目建议书(文号)/同意立项(文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文号)。

〔项目建设意义〕项目建设对××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用地涉及××市××县(市、区)和××县(市、区)。

(跨县市区项目,增加表述:该项目为跨县市区项目,涉及××、××、××共××个县市区)。

二、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情况该项目用地总规模××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基本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

〔项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情形〕该项目用地符合xx 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列入xx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并预留建设用地规模xx 公顷(或拟占用省预留省以上基础设施规划用地规模)不占用基本农田。

该项目选址符合xx县(市、区)城市、村镇总体规划。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39_真题-无答案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39_真题-无答案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39(总分95,考试时间90分钟)一、判断题1. 土地供求关系是指土地经济供给与人们对某些土地用途需求之间的关系。

( )A. 正确B. 错误2.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征收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上缴中央的部分,由国土资源部平衡专项用于各地耕地开发;留给地方政府部分进入地方财政用于地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 )A. 正确B. 错误3. 地价监测点总数应综合考虑城市规模等级、建成区面积等因素确定,直辖市不应低于120个。

( )A. 正确B. 错误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居住类出让土地使用权期满可以自动续期,免交土地出让金,不必重新签订出让合同。

( )A. 正确B. 错误5. 小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50万的城市。

( )A. 正确B. 错误6. 在漫长的社会经济活动中,土地在不断的改良活动中凝结了大量的人类活动结果。

因此,在有人类活动的地区,土地实际上是自然和人类劳动相结合的产物。

( )A. 正确B. 错误7. 土地登记的最小单元为宗地。

( )A. 正确B. 错误8. 全国土地分类系统中,一级类包括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

( )A. 正确B. 错误9. 地籍是土地的户籍,因此它与其他户籍大体相同。

( )A. 正确B. 错误10. 我国土地资源现状具有土地总量多、人均占有量少、土地资源的地区分布不平衡等特点。

( )A. 正确B. 错误二、单项选择题11. 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 )有优先购买权。

A.省级人民政府 B.贫困地区政府C.国家军事机构 D.市县人民政府12. 土地利用计划中的中期计划一般为( )计划。

A.1年 B.3年C.5年 D.7年13.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临时用地,由( )批准。

A.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B.当地乡镇人民政府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D.工程批准部门14. 甲村李某有一子一女,承包本村农地5亩,承包期内举家搬迁至镇政府所在地的小城镇居住,但仍保留农业户口。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集体土地)程序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集体土地)程序

许可事项名称:涉及集体土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项目编号:XKF-4—1许可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承办部门:耕保征地科许可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申请方式:书面申请许可证件名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许可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许可时限:20个工作日许可程序:一、受理受理部门:业务受理部门条件:1 本行政区域内除国土资源部预审的建设项目、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驻京部队建设项目和跨区县行政区域建设项目以外的涉及集体土地的建设项目;2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前和备案后;3 申请人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材料齐全;4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定形式;5 申请人或代理人身份符合有关规定。

申请人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原件一份);3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类型:①属于审批类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开审批的,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告知单(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意见书);项目建设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的,提供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告知单(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意见书)和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②属于核准类的建设项目,提供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告知单(包括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③属于备案类的建设项目,提供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备案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意见书。

本岗位责任人:业务受理部门人员、耕保征地科经办人员岗位责任及权限:业务受理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受理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审查通过,给申请人一份书面《材料接收单》,然后在0.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转交耕保征地科。

耕保征地科按照受理条件进行详细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受理项目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对于不予受理项目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对于需要补充资料的项目出具《行政许可补正材料告知书》,并在受理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转受理部门告知申请人领取。

贵州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规定

贵州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规定

贵州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规定一、预审遵循的原则(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三)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预审的权限划分(一)需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

(二)需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由与核准、备案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

(三)应由国务院或国家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核准的输电线塔基、钻探井位、通信基站等小面积零星分散建设项目用地,由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四)农村居民建房不进行建设用地预审。

三、提出预审的时间(一)需要审批的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可研批复前,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

(二)需要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在申请项目核准、备案前,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

四、预审的程序(一)由建设用地单位向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预审申请。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预审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预审或初审工作,并出具预审或初审意见。

二十日内不能出具预审意见的,经负责预审的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二)应报国土资源部预审的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单位向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预审初审申请,由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提出初审意见,转报国土资源部。

但建设项目选址在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单位向贵阳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预审初审申请,由贵阳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提出初审意见,转报国土资源部,并向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三)涉密军事项目和国务院批准的特殊建设项目用地,建设用地单位可直接向国土资源部提出预审申请。

五、建设用地单位申请预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份,需要转报国土资源部预审的,提交材料一式二份:(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申请表格式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在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文窗口”领取。

(二)预审申请报告。

用地预审、土地征收、报批程序及费用须知

用地预审、土地征收、报批程序及费用须知

用地预审、土地征收、报批程序及费用须知一、用地预审报批规划调整报批材料(报设区市政府):1、乡(镇)和县级人民政府的请示2、经有关部门和专家论证后的规划修改方案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复印件(国土局)3、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意见或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提供)4、听证委托函5、规划修改听证会议纪要6、专家论证参加人员7、专家论证会议纪要8、勘界图(用地单位提供)9、立项批复文件(用地单位提供)建设项目预审报批材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2、预审的申请报告3、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管理部门意见4、项目建议书和批复文件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5、项目平面布局图6、规划蓝线或规划红线图7、环评报告或环评承诺书(工业项目)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复印件9、土地利用现状图(红线圈出用地范围)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

二、土地农转用征收工作流程图1、委托资质测绘单位测绘现状地形图2、委托资质设计单位做好建设置规划图3、办理建设项目城市(村镇)规划审批手续4、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审批手续5、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手续6、委托征地部门依法征地7、编制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及勘测定界图,实地测绘埋设征地界桩8、政府发布建设项目征地通告9、做好征地红线范围内地类界及各被征地户面积分户测量工作10、组织核实征地地类、面积、权属、地面实物指标复核确认签字工作11、依法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2、发布征地听证告知书和组织征地听证(签定征地协议)13、落实征地资金并存入征地补偿专户和被征地农民社保问题14、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及占用农保区的,办理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手续15、占用林地的,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意见书》审批手续16、组织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批工作17、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及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二、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三、土地报批、供地所需材料:(1)工业建设项目用地农转用省厅网上报批审核报批材料: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2、预申请保证金的凭证(按预申请用地面积不低于2万元/亩的标准缴纳)3、规划许可意见函(建设局)4、涉及使用林地的,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征得有相应审核权的林业主管部门意见后,出具同意该地块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的初步审核意见(林业局)5、征地告知、确认、征地听证材料(如放弃听证须附放弃听证说明)(征地事务所)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土地权属证明(被征单位)6、征地资金汇入凭证复印件,原土地所有权单位对土地补偿已到位、无异议的说明(被征单位)(征地资金汇入征地专户凭证、用地单位汇入预申请保证金专户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采用国家54标准坐标系确定界址点坐标(必须采用晒兰图,并标注界址线<用蓝黑细实线>权属单位名称、加盖征地界址章)(原件)、CAD数字图(CAD2000文件格式、征收界址边线需单独建立红线层,用界址红线字眼来表达层的名称)(测绘部门)8、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复印件,总规调整的须附上调整的有关材料)(耕保股)9、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复印件,用红线画出项目用地在现状图的具体位置)(地籍股)(2)普通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省厅网上报批审核报批材料:1、项目审批文件(发改局)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耕保股)3、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

用地预审、土地征收、报批程序及费用须知

用地预审、土地征收、报批程序及费用须知

用地预审、土地征收、报批程序及费用须知(总21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用地预审、土地征收、报批程序及费用须知一、用地预审报批规划调整报批材料(报设区市政府):1、乡(镇)和县级人民政府的请示2、经有关部门和专家论证后的规划修改方案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复印件(国土局)3、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意见或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提供)4、听证委托函5、规划修改听证会议纪要6、专家论证参加人员7、专家论证会议纪要8、勘界图(用地单位提供)9、立项批复文件(用地单位提供)建设项目预审报批材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2、预审的申请报告3、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管理部门意见4、项目建议书和批复文件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5、项目平面布局图6、规划蓝线或规划红线图7、环评报告或环评承诺书(工业项目)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复印件9、土地利用现状图(红线圈出用地范围)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

二、土地农转用征收工作流程图1、委托资质测绘单位测绘现状地形图2、委托资质设计单位做好建设置规划图3、办理建设项目城市(村镇)规划审批手续4、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审批手续5、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手续6、委托征地部门依法征地7、编制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及勘测定界图,实地测绘埋设征地界桩8、政府发布建设项目征地通告9、做好征地红线范围内地类界及各被征地户面积分户测量工作10、组织核实征地地类、面积、权属、地面实物指标复核确认签字工作11、依法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2、发布征地听证告知书和组织征地听证(签定征地协议)13、落实征地资金并存入征地补偿专户和被征地农民社保问题14、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及占用农保区的,办理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手续15、占用林地的,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意见书》审批手续16、组织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批工作17、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及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二、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三、土地报批、供地所需材料:(1)工业建设项目用地农转用省厅网上报批审核报批材料: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2、预申请保证金的凭证(按预申请用地面积不低于2万元/亩的标准缴纳)3、规划许可意见函(建设局)4、涉及使用林地的,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征得有相应审核权的林业主管部门意见后,出具同意该地块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的初步审核意见(林业局)5、征地告知、确认、征地听证材料(如放弃听证须附放弃听证说明)(征地事务所)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土地权属证明(被征单位)6、征地资金汇入凭证复印件,原土地所有权单位对土地补偿已到位、无异议的说明(被征单位)(征地资金汇入征地专户凭证、用地单位汇入预申请保证金专户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采用国家54标准坐标系确定界址点坐标(必须采用晒兰图,并标注界址线<用蓝黑细实线>权属单位名称、加盖征地界址章)(原件)、CAD数字图(CAD2000文件格式、征收界址边线需单独建立红线层,用界址红线字眼来表达层的名称)(测绘部门) 8、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复印件,总规调整的须附上调整的有关材料)(耕保股)9、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复印件,用红线画出项目用地在现状图的具体位置)(地籍股)(2)普通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省厅网上报批审核报批材料:1、项目审批文件(发改局)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耕保股)3、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阶段相关论证合并办理的通知(试行)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阶段相关论证合并办理的通知(试行)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阶段相关论证合并办理的通知(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0.08.26•【字号】川自然资发〔2020〕40号•【施行日期】2020.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阶段相关论证合并办理的通知(试行)川自然资发〔2020〕40号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相关处(室、局)、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办理改革,规范相关论证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现就自然资源厅负责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阶段相关论证合并办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并办理事项(一)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阶段涉及的规划选址论证、建设用地踏勘论证、节地评价论证、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合并,编制一个报告,开展一次评审。

(二)仅涉及部分论证事项的,仅需就涉及事项编制论证报告和组织评审。

报自然资源部预审的项目,需单独提交某项论证材料的,应同时提交该单项论证报告。

(三)论证报告文本格式及主要内容要求详见附件1。

二、管理权限(一)由自然资源部负责用地预审及自然资源厅负责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的建设项目,以及应当由市级(含自然资源厅委托)、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项目,但因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等原因,需报自然资源部或自然资源厅预审的,由自然资源厅组织评审。

(二)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由自然资源厅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的,由成都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三、论证报告编制单位要求(一)论证报告涉及规划选址论证的,应有相应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单位参与。

法律法规政策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自然资源厅建立编制单位成果质量通报机制。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02.04.23•【字号】京国土房管规科[2002]335号•【施行日期】2002.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意见》的通知(2002年4月23日京国土房管规科[2002]335号)各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一文,已经市政府批准。

现将此文印发给你们,并就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区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意见》的要求,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二、用地预审工作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源头,各区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提高认识,认真开展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三、各区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应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程序。

另将我局内部预审程序同时印发,供你们在工作中参考。

四、自5月20日以后,尚未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都要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前办理预审手续。

未办理用地预审先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须补办用地预审手续,否则,将不予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特此通知附件:1.《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意见》2.市国土房管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程序(审核)(略)附件1: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意见一、开展预审工作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3.国土资源部于2001年7月25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务课件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务课件

2.根据法律规定及国家投资审批体制改革要 求,预审管理办法明确了建设项目用地预 审的含义,即: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 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 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注意事项:
一是用地预审意 地;
二是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 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项目申请报告; 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 理供地手续。
预审时应注意: 一是,凡列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
目录所列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 条件,方可办理预审手续。 二是,凡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 所列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办理用地预审 手续。 三是,违反规定办理用地预审手续的,要承担相关责任。
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项目,不能 通过用地预审。如:实心粘土砖生产项目 已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审查时不能通 过用地预审。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 目,不能通过用地预审审查。
如2010年7月,国家发改委和经信委印发《关于 进一步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管理坚决制止违规建设行为的通知》 (发改产业〔2010〕1635号),要求加强钢铁、 水泥、平板玻璃、造船、维C等产能过剩行业管 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上述项目用地预审 时,应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没有投资主 管部门路条的,不予办理用地预审。
主要内容
一、粤国土资规划发〔2012〕 110号文解读
二、用地预审含义及审查原则 三、审批程序及审查要点 四、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110号文解读
(一)关于规划 1.何谓列入规划? 凡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
表”的水利项目,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办理建设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手续。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集体土地)一次性告知书(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集体土地)一次性告知书(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集体土地)一次性告知书(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集体土地)二、事项代码:A-002882-2882三、事项类型:行政许可四、所属大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五、受理范围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可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一)需市级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二)需市级核准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前,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三)需市级备案的建设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四)应当由国土资源厅负责预审的用地规模小于1公顷(不含1公顷)的建设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预审。

六、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

5.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国土资规〔2017〕7号)。

七、申请受理机关:宜宾市国土资源局八、决定机关:宜宾市国土资源局九、办理数量限制:无十、审批条件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

(川5.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

必要条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1.建设项目用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建设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符合有关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

对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以及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确定的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建设项目,已组织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并出具评审论证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74号)-推荐下载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74号)-推荐下载
一、切实发挥用地预审的前置把关作用 (一)严格执行用地预审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用地预审是《土地管 理法》确立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土地 用途管制的一项基本政策工具,也是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必要环节。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号)明 确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核准或审批建设项目时, 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核 准或批准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42 号,以下简称《预审办法》),对用地预审的依据、内容、程序和效力 等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对用 地预审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预审管理,确 保用地预审制度真正落实。 (二)深化对用地预审内容的实质性审查。按照深化土地审批制度 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用地预审与建设用地审批内容的衔接,既避免
1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通,力1根保过据护管生高线产中0不工资仅艺料可高试以中卷解资配决料置吊试技顶卷术层要是配求指置,机不对组规电在范气进高设行中备继资进电料行保试空护卷载高问与中题带资2负料2,荷试而下卷且高总可中体保资配障料置2试时32卷,3各调需类控要管试在路验最习;大题对限到设度位备内。进来在行确管调保路整机敷使组设其高过在中程正资1常料中工试,况卷要下安加与全强过,看度并25工且52作尽22下可护都能1关可地于以缩管正小路常故高工障中作高资;中料对资试于料卷继试连电卷接保破管护坏口进范处行围理整,高核或中对者资定对料值某试,些卷审异弯核常扁与高度校中固对资定图料盒纸试位,卷置编工.写况保复进护杂行层设自防备动腐与处跨装理接置,地高尤线中其弯资要曲料避半试免径卷错标调误高试高等方中,案资要,料求编试技5写、卷术重电保交要气护底设设装。备备置管4高调、动线中试电作敷资高气,设料中课并技3试资件且、术卷料中拒管试试调绝路包验卷试动敷含方技作设线案术,技槽以来术、及避管系免架统不等启必多动要项方高方案中式;资,对料为整试解套卷决启突高动然中过停语程机文中。电高因气中此课资,件料电中试力管卷高壁电中薄气资、设料接备试口进卷不行保严调护等试装问工置题作调,并试合且技理进术利行,用过要管关求线运电敷行力设高保技中护术资装。料置线试做缆卷到敷技准设术确原指灵则导活:。。在对对分于于线调差盒试动处过保,程护当中装不高置同中高电资中压料资回试料路卷试交技卷叉术调时问试,题技应,术采作是用为指金调发属试电隔人机板员一进,变行需压隔要器开在组处事在理前发;掌生同握内一图部线纸故槽资障内料时,、,强设需电备要回制进路造行须厂外同家部时出电切具源断高高习中中题资资电料料源试试,卷卷线试切缆验除敷报从设告而完与采毕相用,关高要技中进术资行资料检料试查,卷和并主检且要测了保处解护理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适用范围省政府和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以及省发改委核准、备案的项目的用地预审,受国土资源部委托的输电线塔基、钻探井位、通讯基站等小面积零星分散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应当由国土资源部预审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初审。

非涉密项目。

办事依据1、《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2号令);4、《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用地合规性审查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面衔接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0]43号)。

申报资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2、预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等;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审批的建设项目,其中,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一的,要提供发改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核准机关出具的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和项目申请报告(需核准的建设项目);备案证和项目情况说明(需备案的建设项目);4、拟选位置的1: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5、初审意见;6、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合规性审查材料:(一)新一轮设区市级规划大纲通过审核并按规定备案后,已纳入规划大纲所列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1)经审核通过的规划大纲所列重点建设项目清单;(2)标明项目位置的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二)新一轮县级规划大纲通过审核并按规定备案后,已纳入规划大纲所列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1)经审核通过的规划大纲所列重点建设项目清单;(2)全县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规划布局图。

(三)新一轮设区市级规划大纲通过审核并按规定备案,同级规划尚未批准的,未纳入新一轮规划大纲所列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但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市级土地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名录的编写要求》(国土资规函[2010]13号)规定条件的建设项目:(1)市和项目涉及的县(市)人民政府分别做出与新一轮规划相衔接的承诺;(2)市和项目涉及的县(市)国土资源局做出规划大纲重点项目清单调整方案和与新一轮规划相衔接的说明;(3)经依法批准的市级以上相关行业规划或市级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立项文件;(4)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标明项目位置)。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共15篇)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共15篇)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共15篇)篇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我单位负责开发建设的XX项目已经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特申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现就该项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建设单位设立情况、性质(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驻京部队或其他性质单位)、业务范围和本单位现有用地情况。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内容:该项目建设的相关背景、必要性;项目拟用地选址规划依据和具体位置,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用地性质、建筑规模以及功能布局等建设方案详细内容,项目投资总额和资金来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已经取得的相关批准文件;其他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

三、建设项目用地情况主要内容: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及确定的有关依据、标准等;建设项目用地的现状权属情况,包括总用地中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面积,用地现状中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面积情况,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的面积,占用耕地的及补充方式、标准和资金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用地方式(包括征收、占用)等情况;建设项目相关用地指标情况,包括建筑密度、容积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或分摊土地面积)情况等。

申请人:XXX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篇2:关于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申请报告XXX市国土资源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是列入(为实施)《×××》规划的×××类建设项目(能源、交通、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

项目建设规模×××(千瓦、公里等),建设内容主要为×××,拟订总投资为×××亿元。

拟选址情况:×××项目位于×市×县×乡(镇)×村。

选址比较的简况和拟选址用地的充足理由,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取得划定矿区范围批准文件的情况,等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是对预审的内容进一步作了充实。 以前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 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规模和拟用地 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等。此次修改, 为了体现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和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增加了建设项目征 增加了建设项目征 地补偿费用的拟安排情况, 地补偿费用的拟安排情况,对于矿山项目 增加了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 增加了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 (第七条进行了修改)。
(四)核准类项目: 核准类项目: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内的项目实行 核准制。 项目核准需申报的材料: 1、项目核准需申报的材料: ①项目申请报告书 ②规划选址意见书 ③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④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核准内容: 2、核准内容: 项目是否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②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 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③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④地区布局合理 ⑤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 ⑥未影响国家经济安全 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⑧生态环境和自然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⑨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公众利益产生重大影响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规划与调控监测处
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概述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 (国土资源部42号令)解读 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备工作 四、综合统计工作简述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概述
一、建设用地预审的概述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 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 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 的审查。
(一)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 第一,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 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 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 制类项目。 第二,审核的程序不同。审批制,一 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 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三个环节,而 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五)备案类项目: 备案类项目: 备案范围: 1、备案范围: 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 外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备案申报材料: 2、备案申报材料: ①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②项目单位法人工商登记证明 备案审查内容: 3、备案审查内容: ①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 ②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的规定 ③是否符合行业准入标准 ④是否属于 政府审批或核准而不应进行备案项目
三、关于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的思考 (一)现行土地审批制度存在的问题 1.实施审批环节多,内部职能交叉 按照现行规定,一个新增建设用地项目,从用地 申请到取得土地使用权,需要经过用地预审—农地转 用—土地征收—按规划供地等环节。按照法定审批权 限,从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向上逐级审 查、报批直至省级或国务院国土资源部门或同级政府 审查批准。而且国土资源部门内部,多个内设机构参 与审查,层层会审,不少审批内容存在重复审查、反 复把关问题。由于利于减轻建设单位的负担。针对用地 预审的实际情况,对预审提交的材料作了更切合 实际的规定。对于“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审批类建设项目”与“核准类建设项目”,没有 要求在预审阶段提交地质灾害评估和压覆矿产资 源的证明材料,不增加相对人不必要的负担。 三、有利于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在 预审阶段要求提交征地补偿费用的拟安排情况, 可以有效避免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费用不足的问题
2.审批设定内容多,实施操作难度增大 增设土地审批事项,使土地报批趋于复 杂,报件更加繁琐。有些增项不符合依据法 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和实施行政许 可的要求,给用地单位和下级国土部门和同 级政府既增加了报批成本,影响了审批效率。
3.重审批、轻监管或只批不管问题 普遍存在 按现行规定和职能分工,国土部门在 批地上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精力。但 对用地审批后土地的使用情况、存在的问 题缺少问津。当前社会上存在的一些违法 违规用地问题,与国土部门疏于批后监管 和及时严格依法查处有一定关系。
二、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分级预审 1、需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发 改委等部门审批的项目,由该人民政府的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 2、需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由与核准、 备案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
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意义 根据各级制定的实施细则,强化土地 预审在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中的前置相 关作用,从严控制建设用地预审,提高土 地预审的质量。
鉴于“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 批类建设项目”与“核准类建设项目”两 种项目在申请预审时,用地属于意向阶段, 用地预审不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 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等材料。而在预审完 成后、建设用地审批前,依据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办理(第七条的修改和第八条的 增加)
(二)修改的重要意义 修改对于优化土地预审程序、提高土地审 批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理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建设 项目用地审批的关系。对于可以在预审阶段解决 的问题,尽量在预审阶段进行,减轻建设用地审 批的压力;预审审查的相关内容在建设用地报批 时,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不再重复审查。这在一 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建设用地审批的效率。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查 意见的说明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初审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项目建设依据 3、拟选址情况 4、建设规模或主要建设内容 5、拟投资总规模
(二)项目拟用地情况 1、申请用地规模及土地分类情况 2、项目功能分区及适用相关用地指标情况 3、对不符合建设用地指标规定的,应说明 理由
3.改革报批方式,减少行政成本 对于按合理工期安排的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中的单体控制性用地,可由省级国土部门给 予许可。属于应报国土部门部许可的,省级国土 部门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目前,报批项目用地对资料、图件的数量规 定过多。报批资料应适当减化。要加快国土系统 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尽快实现国家、省、市 (地)、县(市)国土部门的建设用地电子远程报批。
现行核准目录涵盖企业投资项目的 范围不到20%,80%的项目是实行 备案管理。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42号令)解读
(一)主要内容修改 一是进一步做好与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的衔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 新开工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审批、核准、 备案类项目预审的阶段进行了调整。即,需 审批的建设项目维持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不变; 需核准的建设项目也在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前 不变;而备案类的建设项目调整在办理备案 而备案类的建设项目调整在办理备案 手续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审批申请。 手续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审批申请。 (对第五条进行了修改)。
4.加强审批监管,实行责任追究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行政审批必 须通过法律手段,对行政审批机关行使行 政审批进行监督制约,保证公平、公正、 公开地行使行政审批权。就国土部门讲, 就是合法、合理、公正地行使土地审批权, 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要加强项目用地的批后监管和跟踪服务,防止 和减少违法批地占地和闲置浪费土地。一是通过参 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检查已建成项目的土地使用 情况,并与土地批准文件和协议合同规定相对照。 二是项目用地的界址、面积是否与《建设用地批准 书》相一致。三是审查用地单位是否按照补充耕地 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以及土地使用条件限制履行了 相应的法律责任,其合法用地是否及时得到保障。 四是国土部门可根据需要,到用地单位监测了解已 批建设用使用情况,防止新批用地的闲置浪费。
(二)备案制的涵义和意义 《决定》实施以后,对于大多数企业 投资项目,政府将不再审批,而是由企业 自主决策,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 主管部门备案。 有效地实行备案制,政府可以全面 掌握投资意向信息,及时、准确地监测投 资运行情况,适时发布投资信息,引导社 会投资方向。
(三)审批类项目: 审批类项目: 各项预算内投资项目,各类专项建设基金项 目,统借国外贷款项目等都属于政府投资项目。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仍按原有审批程序实行审批 制,审批的程序和内容主要有: ①审批项目建议书 ②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审批初步设计 ④审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书
用地预审十分必要。按照行政许可中 用地预审 行政审批分类,国土部门的用地预审是根据 有关规定对报批的事项进行初步审查,再报 有终决权的机关审批。供地 供地是土地依法得到 供地 批准的后续工作,是根据批准用地的性质, 采取有偿供地还是行政划拨,属于一种核准 性质。而在用地批准文件上,对供地方式只 需原则性规定,不宜作为土地审批中的一个 环节。 土地审批链条变短,就可为缩短审批时 间,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四、全省2010年建设用地预审情况表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 2004年7月25日公布的《关于投资体 制改革的决定》,改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 制为核准制和备案制。对于企业不使用政 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 而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政府只对其中的 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进行核准,对其它 项目实行备案制。
将审批、核准、备案三类建设项目细 分为四种情况,即“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 审批类建设项目”、“直接审批可行性研 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核准类建 设项目”以及“备案类建设项目”四种。 其中 “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 项目” 备案类建设项目” 项目”和“备案类建设项目”将地质灾害 危险性评估和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提前 到预审阶段进行
2.严密审批程序、规范审查内容 减少审批环节,确保审批质量,首先就要科学 设置审批程序,规范审批内容。项目单位持经国土 资源部门通过用地预审的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等有关 用地申请资料,向项目用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国土 部门正式提出用地申请。由国土部门对申请用地项 目进行审查,复核用地指标,核定用地数量,审定 相关方案或协议,依照法定的土地审批权限,上报 有批准权的一级政府批准。为加快审批速度,减轻 政府工作量,各级政府可在一定权限内授权委托国 土部门直接审批土地,并向政府备案。
第三,审核的内容不同。过去的审批 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 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 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 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 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 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 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 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 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