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国际商事合同法
国际商法——03合同
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
1、当事人意 思表示一致
6、合同应符 合法定形式
2、当人事应 具有订立合同
的能力
合同的要件
5、有对价或 合法的约因
4、当事人的 合意具有真实
性
3、合同内容 合法
一、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1、要约
法律上把订立合同的意 思表示分别称为要约和 承诺。
又称为发盘、发 价或报价。可以 书面、口头、行
1、合同是以产生、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的。
2、合同的成立必须经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
3、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
二、国际商事合同的概念及法律依据
1、国际商事合同的概念 两个及两个以上商事主体之间依法设立、变更、终止的,
具有跨国因素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或合意。
2、国际商事合同的法律依据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
2、要约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大陆法和英美法基本一致,包括:名称、价格、数量、品质 或规格、交货日期地点、付款方式、争议的解决等。
《公约》规定:货物名称、数量、价格三项
如: 甲向乙发盘:可供贵厂一年生产所需的全部铁矿石,价格按
交货时伦敦五金交易所价格计算 。
3、要约需要向特定人发出
要约原则上应向特定人发出,但并非只有向特定人发出 才是要约。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①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可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当的民事活动其他应由其法定代理 人代理或同意)
②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① 10周岁以下 ②完全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合同无效
德国法
同中国法大同小异,采取排除法,除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合同无效 ①7周岁以下 ②处于精神错乱不能自由决定意志而且按其性质该状况非暂
第3章 国际商事合同法
3.导致发盘终止的原因主要有( ) 导致发盘终止的原因主要有( 导致发盘终止的原因主要有 A.发盘的有效期届满 发盘的有效期届满 B.发盘被发盘人依法撤回或撤销 发盘被发盘人依法撤回或撤销 C.受盘人拒绝了发盘 C.受盘人拒绝了发盘 D.受盘人还盘 受盘人还盘
邀约邀请(要约引诱):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 邀约邀请(要约引诱):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通过各
种方式诱导或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一经承诺要约人就受约束,合同成立。 一经承诺要约 即使对方完全同意或提前或接受,
承诺
1、承诺的概念: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的概念: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承诺的效力:一经承诺,(到达主义、发出主义)合同即告成立。(合同 、承诺的效力:一经承诺,(到达主义、发出主义)合同即告成立。(合同 ,(到达主义 。( 不一定生效) 不一定生效) 3、承诺的要件: 、承诺的要件: (1)由受要约人做出 ) (2)向要约人做出 ) (3)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做出 ) (4)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实质性内容一致,容许非实质性内容变更。) )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实质性内容一致,容许非实质性内容变更。) (5)具备相应的形式:通知、行为或约定的形式 )具备相应的形式:通知、 4、承诺的撤回:承诺到达生效的国家,在承诺到达对方之前(即承诺生效之 、承诺的撤回:承诺到达生效的国家,在承诺到达对方之前( 可以撤回; 前)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 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只有到达主义的承诺才能撤回, 公约》可以撤回;承诺不能撤销。 只有到达主义的承诺才能撤回,《公约》可以撤回;承诺不能撤销。
1、概念: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概念: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特征:内容具体确定;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 、特征:内容具体确定;一经受要约人承诺, 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3、要约的效力:到达时生效 、要约的效力: (1)对要约人,要约一旦生效,不得随意变更或撤 )对要约人,要约一旦生效, 回。 (2)对受要约人,要约一旦生效,即取得在要约有 )对受要约人,要约一旦生效, 效期内做出承诺的资格。 效期内做出承诺的资格。
国际商法,第三章国际商事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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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承诺(acceptance)
2.2.1 承诺的定义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表示
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要约一经承诺,合同 即告成立。
07.12.2020
可编辑pptຫໍສະໝຸດ 31.1 合同的重要地位
合同是现代社会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的基本法律 形式。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生产、分配、流通领域 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合同。
比如,公司厂房的建造、原材料的取得、职工 的雇佣、产品的销售、货物的运输与保险等,都要 通过订立合同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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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合同的实质在于当事人所作出的许诺。
尽管各国对合同的概念在理论上存在分歧,但是 实际上大陆法系国家、英美法系国家都将双方当事 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作为合同成立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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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
2.1 要约 2.2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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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两个条件:①存在双方或多方 合同当事人;②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要约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作出,也可以用口头 或行动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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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要约(offer)
2.1.2 要约的构成要件
一项有效的要约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① 要约必须表明要约人愿意按照要约中提出的条件
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 ② 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 ③ 要约必须传达到受要约人才能生效。
2024年《国际商事合同法》课件
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卖方):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提供《国际商事合同法》课件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课件内容1.1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国际商事合同法》课件,包括但不限于课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资料。
1.2 甲方保证课件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1.3 甲方应确保课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在合同签订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
二、课件交付2.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将课件通过电子邮件或在线传输等方式交付给乙方。
2.2 乙方收到课件后,应在_______日内进行验收。
如乙方对课件内容有异议,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具体理由。
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_______日内进行修改,直至乙方满意。
三、课件使用3.1 乙方购买课件后,仅限于乙方内部使用,不得用于商业目的或向第三方披露。
3.2 乙方在使用课件过程中,如需进行修改、复制、传播等行为,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侵权。
四、知识产权4.1 甲方保证课件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如因此导致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2 乙方在使用课件过程中,如需引用第三方知识产权,应依法取得相应授权,否则视为违约。
五、保密条款5.1 甲乙双方应对合同内容及课件内容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5.2 保密义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后_______日内终止。
六、违约责任6.1 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_______%。
6.2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争议解决7.1 本合同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
7.2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际商法 合同法PPT课件
商
法
普遍原则上认为,要约对要约人有约
束力;要约一经生效便不能再撤销。
第 三 章
国 际
③公约的规定
商
法 兼采两大法系的制度。
在合同订立之前,要约原则上可以撤
销,只要撤销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
诺之前送达受要约人。
第 三 章
国 际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况:
商
法 ①要约写明了承诺的期限,或以其他
方式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是否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为标准,
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第 三 章
国 际
二、合同的分类
商
法 (四)按照当事人权利的获得是否支
付代价为标准,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
同;
(五)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按法定或约定对合同的形式是否有特
殊要求所进行的分类。商事交易合同以
不要式为常态,要式为例外。
第 三 章
国 际
法律行为。
(2)主体特征:地位平等主体间的法
律行为。
(3)目的特征:以产生、变更、终止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4)效力特征:是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第 三
的协议。
章
国 际
二、合同的分类
商 法
(一)按照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分为
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二)依照合同的表示形式,分为明
示合同和暗示合同;
(三)按照除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
意思;
(2)内容必须确定、具体;
确定:必须明确,足以使受要约人能
够正确理解;
具体:应包含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
第 三 章
国 (3)要约由特定的当事人向相对人
际 商
作出
03国际商事合同法3
(二)合同变更的特点
(1)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 (2)合同的变更在必须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 (3)合同变更是使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主体不改变)
思考题
思考题
• 某贸易商行于9月份向某服装厂订购了一批童装,总价值18 万元。某贸易商行(需方)预付了货款的20%即3.6万元,约 定年底交货,11月需方打电话给服装厂(供方)的厂长要求 变动一下童装的部分花色,当时厂长不在,接电话的人员 草草记下电话内容后,就忘了此事,等到12月底供方将童 装交给需方时,需方才发现,童装的花色并未变更,仍和 合同规定的一样,需方询问供方厂长时,供方说并不知道 需方要求变更花色,需方说在11月底打过电话供方接电话 之人见闯了祸就矢口否认接过此电话,需方即以供方违约 为由拒付货款,供方见要不回货款,即提起诉讼,要求需 方承担违约责任,支持货款及违约金。
案例
案例一:
• 2008年6月1日,某糖果厂与某食品店签订糖 果买卖合同,由糖果厂售给食品店1000公斤 糖果,交货时间为6月5日,交货方式为卖方 送货到买方仓库。合同对货物品种、质量、 价格、支付价款的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等 也做了约定。但糖果厂未能按期交货,食品 店遂于6月6日书面通知糖果厂解除合同,并 要求糖果厂承担违约责任。糖果厂不同意解 除合同,并表示将在近日交货。
3.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质量—不低于平均水平 价格—当事人定价;法官或仲裁员定 价;第三人定价;参照因素; 地点—金钱债务----债权人所在地;
其他债务---债务人所在地; 期限—合理时间内
4.中国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 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 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 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 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 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 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 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 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国际商法-第三章国际商事合同法 课件
(二)承诺 1、承诺的定义
承诺是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确切地说,承诺是受要约人按要约限定的方式,
对要约人作出的接受要约中包含的合同条件的意思表示。
承诺的构成条件:
(1)须由受要约人对要约人作出 受要约人包括其本人及其授权的代理人。
(2)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如果受要约人在收到要约之后表示接受要约,但同时又附加了一些条件, 这样的意思表示就构成反要约。 从性质上说,反要约不是承诺,而是新的要约。
(后发先至)。
(2)要约的撤销
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 失效的通知,使自己不再受要约的约束。
①英美法:
原则上对要约人没有约束力,要约人在受要约人对要约作出承诺之前,随时 可以撤销要约。
英国:根据1948年公司法,撤销认购股票或债券的要约受到一定的限制。 美国:如要约是限期承诺的,受要约人只要在该期限内向要约人作出了承诺, 该要约就成为不可撤销的。
合同的法律特征
(1)行为特征:是多方当事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2)主体特征:地位平等主体间的法律行为。 (3)目的特征:以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4)效力特征:是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协议。
二、合同的分类
(一)按照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二)依照合同的表示形式,分为明示合同和暗示合同; (三)按照除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是否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为标准, 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第三章 国际商事合同法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是当今社会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的基本法律形式,生产、分配及流通领域 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合同。
合同法则是关于国际商事主体之间交往规则的最重要法律。
一、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国际商事 合同法
Hale Waihona Puke 别用代号T和Z表示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6. 1 概述
• (2)验收量规 • 验收量规是检验部门或用户验收产品时使用的量规。工厂检验工件时
,工人应使用新的或磨损较少的通规;检验部门应使用与加工工人用 的量规型式相同但已磨损较多的通规。用户所使用的验收量规,通规 尺寸应接近被检工件的最大实体尺寸,止规尺寸应接近被检工件的最 小实体尺寸。 • (3)校对量规 • 校对量规是校对轴用工作量规的量规,以检验其是否符合制造公差和 在使用中是否达到磨损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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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3 量规设计
• 但在实际应用中,极限量规常偏离上述原则。例如:为了用已标准化 的量规,允许通规的长度小于结合面的全长;对于尺寸大于100 mm的 孔,用全形塞规通规很笨重,不便使用,允许用不全形塞规;环规通 规不能检验正在顶尖上加工的工件及曲轴,允许用卡规代替;检验小 孔的塞规止规,常用便于制造的全形塞规;刚性差的工件,由于考虑 受力变形,也常用全形塞规或环规。
• 轴用量规称为卡规或环规,它的通规是按轴的最大实体尺寸设计的; 止规是按轴的最小实体尺寸设计的,如图6. 1(b)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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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 概述
• 光滑极限量规的标准是GB/T 1957-2006,仍适用于检测国标《极限 与配合》(GB/T 1800 )规定的基本尺寸至500 mm,公差等级IT6至 IT16的采用包容要求的孔与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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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合同的订立
• 如果当事人确实存在合意, 或者要约的内容可以通过《通则》的解 释规则、默示条款或当事人已建立的习惯做法或惯例加以补充, 无 论要约的内容如何简单, 都应当视为有效的要约。
国际商事合同法-案例
货价已涨到了240美元/吨。
问题:
〔1〕M公司和C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合同 关系?理由是什么?
〔2〕C公司假设向法院起诉,其诉讼请 求应是什么?
〔3〕你假设是法官,你将作出怎样的判 决?理由是什么?
分析:
美国M公司于2000年9月15日致电中国C公司,称愿意提供A型钢
请问,双方是否构成有效的要约和承诺?
分析:
有效要约的要件: 必须有足够确实定性 必须包含一旦被接受合同即告成立的意思 送到达相对人 有效承诺的要件: 须由受要约人对要约人作出 须是对要约的回复 须是对要约的无条件接受 须采用要约限定的承诺方式,除非未采用该
方式并不会损害要约人的利益
第三章 国际商事合同法 案例分析
案例一
我国某工艺品公司与外国某公司洽谈一笔玉雕 生意,经双方对交易条件磋商后,就价格、数 量、交货日期等达成协议。我公司随即于8月6 日复电:“确认售与你方玉雕一件……请先电 汇1万美元。〞对方于8月9日复电:“确认你 方电报,我购玉雕一件,按你方电报规定已汇 交你方银行1万美元,该款在交货前由银行代 你方保管……〞
案例三
中国的甲公司应美国的乙公司的请求,发出出售某 优质木材10000立方米的要约。乙公司接到要约后, 立即回电,要求甲公司增加数量,降低价格,并延 长要约的有效期。
甲公司最后将产品的数量增至15000立方米,价格 每立方米降低1000元,并将有效期延长至6月26日。
乙公司接到要约后,立即素质资金,于6月25日上 午汇至甲公司的帐户上。甲公司于6月25日下午回 给乙公司,告知“货已卖与他人〞。乙公司接到 后,立即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经查,甲公司 尚存20000立方米该种优质钢材。
第三章国际合同法
第三章国际合同法第三章国际合同法第一节合同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大陆法的“协议说”;英美法的“允诺说”1.双方法律行为2.双方当事人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3.合同目的是为了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4.合同对当事人双方有法律约束力《民法通则》: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分类1.法律是否规定合同的名称:有名;无名2.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双务;单务3.当事人是否从合同中获益:有偿;无偿4.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条件:诺成;实践5.是否应具备一定的形式:要式;不要式6.合同法律效力的有无: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注:我国《合同法》中规定的有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第二节国际合同法概述一、国际商事合同法的渊源(一)国际条约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1983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二)国际统一示范法1994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PICC),2004年修改(三)国内法1、英美法系:判例法;制定法;法律评述(美国两次合同法重述)2、大陆法系:制定法;判例法3、中国法:制定法1999年10月1日前:《民法通则》中的相关部分、《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等专门法律;1999年10月1日,新《合同法》生效。
二、国际商事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一)合同自由原则CISG第6条:双方当事人可以不适用本公约,或在第十二条的条件下,减损本公约的任何规定或改变其效力。
PICC第1.1条:当事人有权自由订立合同并确定合同的内容。
中国《合同法》第4条:当事人享有订立合同的自由、选择合同相对人的自由、确定合同内容的自由、选择合同形式的自由以及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
2024《国际商事合同法》课件
《国际商事合同法》课件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定义和解释1.1定义(1)“股份转让”指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乙方;(2)“股份”指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包括与该股份相关的所有权利和义务;(3)“合同价”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转让股份的价款;(4)“转让日”指甲方将股份转让给乙方的日期;(5)“目标公司”指甲方持有的股份所在的公司;1.2解释本合同中的仅供参考,不作为解释本合同条款的依据。
本合同的章节、条款和附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章股份转让2.1股份转让2.2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
2.3股份转让的交割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办理股份转让的交割手续。
股份转让的交割包括但不限于向目标公司提交股份转让的申请、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
第三章保证和承诺3.1甲方保证和承诺甲方保证其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合法持有的、有效的、无任何权利瑕疵的。
甲方承诺在股份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确保股份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2乙方保证和承诺乙方保证其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是乙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乙方承诺在股份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确保股份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违约责任4.1违约行为(1)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2)一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符合约定,导致本合同的履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证和承诺。
4.2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第五章争议解决5.1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5.2仲裁5.3诉讼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也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国际商法中文版:3 第三章 国际商事合同
第一节 国际商事合同法概述
一、国际商事合同
• 概念
– 国际商事合同,是从事国际商业活动的商人为设立、变更、 终止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而达成的协议。
• 组成要素
– 当事人 – 缔约能力 – 意思表示真实、合法 – 一定的缔约形式与必要程序
• 实务流程
二、国际商事合同法律制度
• 1.国际商事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四、缔约过失责任
• 1.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 概念: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 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法律规定应承担的义 务,导致另一方当事人因信赖合同将成立且生效 而遭受财产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 要件:
• (1)过错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 • (2)过错方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或者其他法定义务; • (3)造成他人财产损失。
•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 律拘束力
– 要件:
• :(1)合同当事人具有缔约能力; •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4)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 (5)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一、合同有效性概述
• 3.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二、无效合同
• 3.无效合同的后果
– 无效合同自订立时起不具有法律效力 – 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
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 过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承担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 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
• 协商变更:
国际商法第三讲商事合同法153页PPT
46、我们若已接受最坏的,就再没有什么损失。——卡耐基 47、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48、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史美尔斯 49、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 50、谁和我一样用功,谁就会和我一样成功。——莫扎特
国际商法第三讲商事合同法
1、战鼓一响,法律无声。——英国 2、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 身就是 讲道理 ……法 律,也 ----即 明示道 理。— —爱·科 克
3、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 克 4、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一 定颓败 。—— 塞内加 5、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 面前人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人是平 等的。 ——波 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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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合同的合法性
西方国家允许“合同自治”,但都要求合同必须合法, 凡是违反法律、善良风俗、公共秩序的合同一律无效
有两种情况构 成合同违法:
1、违反成文法规定 2、违反公共政策(或违反常情的)
大 法国:标的、约因须合法
陆 法
德国:法律行为违反法律上 的禁止者无效
英 违反公共政策的合同 美 不道德的合同 法 违法的合同
公司是经济活动中最常见的法人,各国法律对公司的行为 也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必须通过授权的代理人才能订立合同 (代理商,业务员),合同内容不得超出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同内容不得超出公司章程的规定 但当公司的缔约能力超越章程范围时,若不能证明相对人为恶意
时则合同仍然有效,此时只要求有关负责人承担对公司的民事 责任。 我国:但违反法律法规特许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 特许经营如:食盐、烟草 限制经营如:麻醉品、黄金、黄金制品 禁止经营如:毒品、伪钞等
3.3.1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能力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哪些人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一般具有 订立合同能力的人有两种,自然人和法人
1. 自然人订立合同的能力
各国法律对于自然人是否有订立合同的能力,有不同的规定,但是 基本有两个共同点:正常的成年人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未成年 人、不正常成年人,法律赋予不同的约束或保护
3.3.3 合意必须真实(reality) mistake fraud duress
1. 错误因素导致的合意不真实 (轻微错误、实质性错 误)
合同的合意不真实是由于在合同成立时,当事人表意有错 误的因素存在,这种情况下合同是否具有约束力应从以下几个 方面考虑:
(1)大陆法国家的法律规定ຫໍສະໝຸດ ①法国法两种错误合同无效:
3.2.2 承诺
承诺的定义 承诺的构成要件 承诺的方式 承诺的生效时间 承诺的撤回
承诺的生效时间与合同成立的时间联系密切
口头形式:立即生效
书面形式:
英美法:投邮主义mail-box rule 大陆法:到达主义
公约:到达主义、承诺做出前
行为有效
承诺的撤回(指承诺生效前撤回)
英美法:投邮主义,不能撤回 大陆法:到达主义,在要约发出后,
成年的标准各国法律规定不一:
21岁 、20岁(日、瑞)、19(韩国)、18岁(德、英、中)
(1) 中国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把公民分为三类: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①成年人(正常)
②16~18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①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可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当的民事
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7、要约的失效:被撤销;被拒绝;有效期届满;受要约 人对要约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其他情形
8、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 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争 议解决方法的变更,是实质性变更。 对要约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不是承诺,是新的要约; 对要约做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是承诺
(2)、电报、电传,录像(能证明合同主要
条款达成协议的其他凭证)
3.1 .4《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适用范围: 1.含国际因素 2.交易具有商业性质 基本原则: 1.缔约自由 2.合同的约束性原则 3.诚实信用和公平交易原则
3.2 合同的成立
3.2.1 要约(offer)
1、要约的概念 (要约=发盘) ➢ 定义: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愿意按一定的条件同对方
解除亲权是法国法的一项特特殊制度
未成年人解除亲 权有两种 情 况
①因结婚 ②年满16岁(父母提出申请无父
母由亲属大会同样处理)
(4)英美法
英美法对订约当事人是否有订约能规定的更具体,三种人有特 殊规定,其余的人都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三种人
①未成年人(原则上无,但成年后自己追认有效,成年后
可要求撤销原则上返还财物,生活必需除外,成年后二年后 沉默=确认)
3.1.2 合同的基本特征
两个或以上行为主体 合同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的意思一致 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产生某种民事法律效果,包括设
立、变更、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合同须是合法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
3.1.3 合同的形式
1、口头形式(谈判、电话),简单的经济往来 2、书面合同 (1)、合同书
乙公司回复:好吧,那就按每吨1000元。 甲公司没有再回复,月底,甲公司没有装运。乙公司要 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请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的第一次回复“其他条件可以,每吨900 元接受”,是不是有效的承诺?为什么? (2)乙公司的第二次回复“好吧,那就按每吨1000 元”,是要约还是承诺?为什么? (3)甲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甲公司没有 如期送货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 (4)该题中,甲公司发出了要约,在要约到达乙公司 之前,甲公司是否可以撤销该要约?为什么?
活动其他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同意)
②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① 10周岁以下 ②完全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合同无效
(2) 德国法
同中国法大同小异,采取排除法,除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①7周岁以下 ②处于精神错乱不能自由决定意志而且按其性质该状况非暂时者 ③禁治产者(精神病、洒癖法、院宣告)
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
我某进出口公司欲出口东北大豆50公吨,我方发盘的内容为: 兹可供东北大豆50公吨,每吨50美元CIF纽约,6至7月份装运, 限本月21日复到我方有效。对方收到我方发盘后,在发盘规定 的有效期内回复。下列回复哪种回复具有承诺的效力,合同成立? (1)其他条件不变,每吨45美元接受。 (2)所有条件接受,如日后发生争议,应提交国际经济贸易仲 裁委员会仲裁。 (3)你方发盘接受,请用新麻袋包装。
依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A公司的主 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上题中如果B公司的接受通知于6月22日到达,A公司及时通知 了B公司该迟到的承诺有效,则B公司的承诺能否生效?
1.构成一项有效承诺的要件包括( ) A.必须由合法的受盘人作出 B.接受必须是无条件的接受 C.接受必须在发盘有效期间作出 D.接受的传递方式应符合发盘的要求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可以订立合同但不一定有效 ①代理人追认
三种情况有效 ②成年后自己追认 ③独立经营业务者在其经营范围内
(3) 法国法
法国法认为订约当事人的行为能力是合同有效的必要条件, 即有订约能力合同生效,无订约能力合同无效。
无订约能力的人 ①未解除亲权的未成年人 ②法律保护的成年人(官能衰退、挥霍浪费、游手好闲以致贫困者)
用再征求要约人的同意或确认。
➢ 邀约邀请(要约引诱):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通过各
种方式诱导或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一经承诺要约人就受约束,合同成立。 要约邀请即使对方完全同意或提前或接受,条件的发出人
仍不受约束合同仍不成立,除非发出人承诺)
要约有效的条件 1、要约内容的确定性 2、要约人受约束的意旨 要约的效力 《商事合同通则》到达主义,与我国同 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销 要约的失效
订立合同,并含有一旦要约被对方承诺时即对提出要约的 一方产生约束力的一种意思表示。
要约人——offeror 受要约人——offeree
➢ 要约的目的:要约人要与受要约人按所提的条件订立合
同,因此不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再明确也不能 称之为要约。
➢ 要约的特点:要约一经受要约人的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不
承诺
1、承诺的概念: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承诺的效力:一经承诺,(到达主义、发出主义)合同即告成立。(合同 不一定生效) 3、承诺的要件: (1)由受要约人做出 (2)向要约人做出 (3)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做出 (4)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实质性内容一致,容许非实质性内容变更。) (5)具备相应的形式:通知、行为或约定的形式 4、承诺的撤回:承诺到达生效的国家,在承诺到达对方之前(即承诺生效之 前)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 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只有到达主义的承诺才能撤回,《公约》可以撤回;承诺不能撤销。
2.一项已生效的发盘不能撤销的条件是 () A.发盘规定了有效期 B.发盘未规定有效期 C.发盘中明确规定该发盘不可撤销 D.受盘人有理由相信该发盘不可撤销,并采 取了行动
3.导致发盘终止的原因主要有( ) A.发盘的有效期届满 B.发盘被发盘人依法撤回或撤销 C.受盘人拒绝了发盘 D.受盘人还盘
②精神病人(宣告后无效,前可撤销) ③酗酒者(原则上有约束力,但订立合同时由于酒醉而失
去行为能力的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2. 法人的行为能力 法人:是指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民
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且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律实体。
法人是通过自然人组织起来的,必须通过自然人才能进 行活动。
特殊情况下承诺的效力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 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 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 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 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 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 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 承诺的内容为准。
到达要约人前可以撤回
通则:2.2.10条规定,如果撤回通知于
承诺生效前或同时送达要约人, 承诺得予撤回
我国《合同法》 要约
1、概念: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特征:内容具体确定;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