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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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

如何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

如何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作者:刘遥琴来源:《中外企业家·下半月》 2013年第7期刘遥琴(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检察院,江西进贤331700)摘要:检察机关构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也是从源头上“防患于未然”的一项有效举措。

涉检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通过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处置、分析、防范等程序,加强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潜在风险的管理,对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健全内控机制、推动管理科学化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检察机关;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中图分类号:D926.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3)19-0-01一、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的范围和标准界定1.风险评估预警的范围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从实践看一般可分为以下八个方面:一是可能引发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自杀、自残等办案安全问题的风险;二是可能引发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过激行为甚至暴力事件、群体性事件的风险;三是可能引发当事人及其近亲属上访、缠访、闹访、越级访的风险;四是可能引发新的矛盾纠纷,为下一执法办案环节埋下隐患或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五是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反映、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风险;六是可能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被少数人借机恶意炒作,影响检察执法公信力乃至党和政府形象的风险;七是可能导致发案单位停工停产、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风险;八是可能产生的其他执法办案风险。

2.风险等级的判定标准风险等级的判定标准是建立风险评估机制的核心内容,是承办人据以判定案件风险等级的依据。

根据案件影响范围的大小、可能引发后果的严重程度、风险化解的难易程度和检察工作实际,将风险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一、二、三、四级预警比较合适,并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风险级别。

二、做好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具体措施1.认清案件形势,提高思想认识检察机关做好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必须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强化维稳意识,着眼全局。

办案安全风险评估预警

办案安全风险评估预警

办案安全风险评估预警
办案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是指在办案过程中,根据案件特点和环境条件,对办案安全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前预警,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

办案安全风险评估预警的目的是确保办案过程的安全,保障执法人员和相关当事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并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和正常的司法程序。

办案安全风险评估预警的步骤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收集案件相关的情况和信息,包括案件性质、当事人背景、案发地点等。

2. 分析案件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如当事人可能存在的暴力倾向、案发地点的安全性等。

3. 进行风险评估,根据案件情况和风险因素,对风险进行量化评估,确定风险的等级。

4. 发出风险预警,将评估结果及时通知相关执法人员和相关单位,提醒注意安全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应对计划。

5. 采取措施应对风险,根据评估和预警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增加警力、加强巡逻等。

6. 定期评估和监测风险,根据案件的进展和环境变化,对风险
进行定期评估,并及时调整预警和措施。

总之,办案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是一种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可以帮助执法机关提前发现和防范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更好地保障办案过程的安全。

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_人民检察院执法质量评查机制

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_人民检察院执法质量评查机制

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_人民检察院执法质量评查机制案件执法质量评查机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我院执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落实办案责任,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促进办案质量规范化,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机制。

第二条执法质量评查是指在检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检办、案管、纪检等职能部门依据自身职责,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巡查、督查验、抽查、检查等“五查”方式,对业务部门在办和审结案件从实体认定、法律程序、法律文书、检察业务文书、风险评估、涉案财物处理、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给予案件全面客观真实地评价。

第三条执法质量评查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统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检办、案管、纪检通过“五查”,发现和评析问题,形成严谨务实的案件质量评查报告,提出评查意见和建议,发挥引导提升办案质量和防微纠错的作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建立检办、案管、纪检协作工作机制,加强执法督查、执法检查与案件管理的有效衔接,依托案件管理平台和审查阅卷实现资源共享。

第六条案件质量评查和巡查由案管部门负责;案件质量督查验由纪检部门负责;案件质量抽查和检查由检办负责。

第七条本院成立案件质量评审小组。

由主管检察长荣亚泉任组长。

成员由检察委员会委员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评审小组负责审议检办、案管、纪检提交的对业务部门提出异议的案件质量评查报告。

第八条检办、案管、纪检依职能开展“五查”时,要在主管检察长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整合资源,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任务。

第九条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一)按照高检院的规定和省、市院要求,统一本部门的卷宗装订标准,明确各类法律文书、检察工作文书及其他文书、笔录、审签材料等所有材料的制作格式和内容标准,为规范执法检查提供依据。

(二)及时将法律文书、检察工作文书、录入案件管理软件。

(三)积极配合检办、案管、纪检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严禁阻挠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四)需要抽调本部门人员参加评查的,要积极抽调配合。

浅谈公诉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浅谈公诉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切忌 “ 喧宾夺主”。实践中应把握好 一个 “ 度 ”,这个 “ 度”就是不 能让风险 防范影响甚至主导案件的审查 和处理 ,不能触及依法办案 、 公正执法的警戒线。应该把这一点作 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的 基本原则 。原则一 ,避免风 险评估预警制度对办案力度 、质量和效果

= 、公诉实施风 险预警评估 的范围 1 、极易发生涉检上访或激发社会矛盾 ,必须进行风 险洋估预警 的 案件。包括 :拟作不起诉决定 、不予抗诉决定的公 诉案件 ;拟作 出不 立案或撤销案件 的 ;不批 准逮捕的和对被害人( 含被 害单位) 不服不立 案决定而申请 立案监督 ,经审查拟作同意不立案决 定的案件 ;拟对不 服检察 机关处理决定刑事 申诉案件作出维持或改变 决定 的;当事人不 服人 民法 院刑事 、民事 、行政裁判 ,请求 人民检察 院抗诉 ,人 民检察 院拟决定抗诉或不予抗诉 的;当事人要求 追加、追诉漏罪 、漏犯 ,未 获得检察机关支持的信访案件 ;拟作不立案复查通知 、维持原决定 、 不确认 、不赔偿决定的刑事 申诉及刑 事赔偿案件 ;办理案件中涉及查 封 、扣押 、冻结款物 ,产生一定影 响的;其他易于引发涉检信访问题 发生的案件。 2 、对案件质量有影响 ,案件 的处理结果可能引发涉检信访 、缠诉 或引起群体性事件 ,经过分析需要进行风险评估预警的案件。包 括 : 所办案件法律法规不明确 ,导致定性 困难或认定罪与非罪缺乏明确法 律依据的案件 ;侦查机关取证程序违法 ,或收集 、保全证据不 当 , 造 成证据的证明力下降 ,对案件处理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 ;审查案件 中 发现证据发生变化 ,或犯罪嫌疑人年龄处于追诉 边缘 ,可能对案件处 理造成重大影 响的;人身伤害案件出现多个不同鉴定结论 ,可能影响 定罪或重大量刑情节 的;审查认定事实在证据上存 在重大缺陷 ,可能 影响审判认定 或降低量刑幅度 的;提起公诉 后因案件事实 、证据发生 变化 ,或 与人 民法院在认识上产生重大分歧 ,可能出现无罪判决或撤 回起诉 的;共 同犯罪 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 , 认定事实缺乏同案犯供 述 印证 ,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 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处理结果的案件。

检察院案件风险评估办法规定

检察院案件风险评估办法规定

检察院案件风险评估办法规定为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实行案件信访风险评估制度,各业务部门在案件作出处理决定时,需进行风险评估,对发生信访以及其他不稳定动向的可能性进行预测,评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及时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二条下列案件应当作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的重点:(1)拟作出不通知立案或通知立案决定的立案监督案件;(2)拟作出不立案或者撤销案件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3)拟作出批捕、不批捕(或者撤销逮捕决定〉、起诉、不起诉(或者建议公安机关撤回案件)决定的案件;(4)拟采取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5)拟作出扣押、冻结财产决定的案件;(6)拟对被监管人死亡作出正常或非正常死亡鉴定的案件;(7)拟作出不予立案复查决定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8)拟作出维持原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9)拟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国家赔偿案件;(10)拟作出撤回抗诉的刑事案件和拟作出撤回抗诉、撤销抗诉、不提请抗诉、不抗诉决定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1)拟作出查证不实或证据不足不予立案决定的反映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等问题的案件;(12)其他可能引发执法办案风险的影响重大、与民生关系密切、涉众型或敏感案件。

第三条在执法办案中应当对下列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评估预警:(1)可能引发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自杀、自残等办案安全问题的;(2)可能引发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过激行为甚至暴力事件、群体性事件的;(3)可能引发当事人及其近亲属上访、缠访、闹访、越级访的;(4)可能引发新的矛盾纠纷,为下一执法办案环节埋下隐患或带来不利影响的;(5)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反映、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6)可能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被少数人借机恶意炒作,影响检察执法公信力乃至党和政府形象的;(7)可能导致发案单位停工停产、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8)可能产生的其他执法办案风险。

XX省检察机关公诉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实施办法

XX省检察机关公诉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实施办法

XX省检察机关公诉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为规范公诉执法行为,强化办案风险责任意识,正确应对、有效防范、积极化解公诉案件涉及的社会矛盾和风险隐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问题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高检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诉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公诉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是指公诉部门和公诉人在办案过程中,对办理的案件可能引发缠诉闹访、个人极端行为、群体性事件等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的涉检风险隐患进行预测、评估,提出防范处置措施的工作制度。

第二条[遵循原则]公诉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实事求是、全面客观;2、预警准确、防范在先;3、首办负责、相互配合;4、案结事了、矛盾化解。

第三条[指导方针]化解公诉案件风险隐患,应因案而异、因事制宜,发现风险要多策并举,采取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检调对接、协调联络等多种形式,力争达到防范、处置、稳控三者的最佳结合。

防止因重视不够、评估不到位、应对和处置失当而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风险上移。

第四条[适用范围]公诉办案风险评估包括公诉部门办理的所有案件。

公诉部门应当将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作为案件审查的基本内容,公诉人、公诉部门应当将风险评估预警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

第五条[重点预警]公诉部门应对承办案件区分不同情况,分析其存在的风险程度,通过有针对性的划分,重点关注以下几类风险隐患较为突出的案件:(1)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主要为社会影响恶劣的贪污腐败案件、群死群伤案件、重大责任事故案件等;(2)涉众型案件。

主要为被害人或涉案人数众多的集资诈骗案、合同诈骗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非法经营案件等;(3)公诉部门作出相应决定,有可能造成涉案相关人员缠访缠诉的案件。

主要为不起诉案件、建议侦查机关撤销案件、被害人要求抗诉而公诉部门未提起抗诉、撤回抗诉的案件等;(4)有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或个人极端行为的案件。

公诉科执法办案社会风险评估预警办法

公诉科执法办案社会风险评估预警办法

小金县检察院公诉科执法办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总则为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法治理念的要求,紧紧围绕“及时排查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稳定风险,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减少涉法涉诉信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评估、预警、防范、化解为主的办案风险评估工作机制,适应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切实解决自身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公信力、办案质量和水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把人民群众是否拥护作为出台各项政策和改革举措的基本标准,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效的基本尺度。

(二)坚持科学发展,统筹兼顾。

把服务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高办案质量,减少涉法涉诉信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目标,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

(三)坚持民主决策,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大决策机制和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决策程序,并将执法办案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范围和内容(一)评估范围1.涉及较大范围人民内部矛盾的、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的案件调查。

2.涉及较大影响的涉法涉诉、重信重访问题的解决、处置决策。

3.各级党委或者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认为应当进行风险评估的事项。

5.其他应当进行执法办案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二)评估内容1.合法性评估。

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是否有充分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统一性;是否经过报批和审查审批程序;群众合法利益是否等到保障等。

xxx法院关于执法办案稳定情况的汇报评估防范机制工作情况

xxx法院关于执法办案稳定情况的汇报评估防范机制工作情况

Xxx法院关于执法办案稳定评估防范机制工作情况的汇报2008年以来,该院坚持以和谐理念为指导,针对重点案件、重大事项,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防范、控制和降低社会稳定风险。

该院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通过建立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实现案件风险的全过程跟踪与监控;通过完善案件风险评估、预测、防范、预警、处臵措施,着力研判案件风险因素,集中排查个案风险,定期梳理风险隐患,综合采取应对措施,力求在矛盾纠纷的源头上预判在前、应对在前,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涉诉不稳定因素,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从而,构建起个案排查与类案研判、静态评估与动态跟进、阶段预警与整体处臵、应急处理与常态应对相结合的多位一体的案件风险评估、防范、预警、处臵长效机制。

该院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范机制效果非常明显,已对295起案件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和风险防控,法官的风险意识明显得到加强。

涉诉信访案件与去年同期同比下降40.27%,上级机关信访件同比下降65.5%。

与此同时,法官质量效率意识同步加强,案件质量效率明显提升,二审发改案件数量同比下降42.67%。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划分明确。

从立案环节开始,直至案件审理、执行完毕,所有环节的承办人随时排查、收集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事件的因素,逐项登记于《案件社会稳定风险信息登记表》,分别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将防控措施及落实情况登记于《案件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措施报告表》,随卷宗材料流转,本环节确实难以化解不稳定隐患的,由下一环节承办人继续实施,社会稳定风险隐患以层层分解的方式得以化解。

该院专门成立了案件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业务庭室在审执过程中是否全面收集排查社会稳定风险、准确评定风险等级、合理确定防控措施、认真落实防控措施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该院还制定了专项考核办法,因稳定风险防控工作不力导致社会稳定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检察机关构建反贪工作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探讨

检察机关构建反贪工作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探讨
意义 。

检察 机关 反贪 工 作风 险评 估 预 警 机制 , 指 检 是 察 机关 反贪 部 门在 执法 办 案 过 程 当 中 , 拟 决 定 事 对 项 和其 他检 察 行 为是 否 存 在 引 发 不 稳 定 因 素 、 害 危 经 济社 会发 展 、 发社会 矛 盾 等 执法 办 案 风 险 , 行 激 进 分 析研 判 、 证评估 ; 可 能发 生 执 法 办案 风 险 的案 论 对
中 图分 类号 :9 D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 号 :0 9— 65 2 1 )2— 0 5— 5 10 3 0 (0 2 0 00 0 萌 芽状 态 , 以有 效应 对社 会发 展 形 势 的需要 , 是 当 这 下检 察 机关反 贪 部 门在 执 法 办案 过 程 中不 可 回避 的 重要 问题 。对 这 一 问题 开 展 研 究 , 有 重要 的 现 实 具
陈秋 华 雍志航 肖世 杰 , ,
( ,. 南省 人 民检 察 院 , 12 湖 湖南 长 沙 40 0 ;. 10 13 湖南 工 业大 学 , 南 株 洲 420 ) 湖 10 8
摘要 : 反贪工作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是我国检察机关反贪部 门回应 当今风 险社会 下的产物 , 是检察机关参
要 的制度角色。如何有效地构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
社 预警机制 , 及时发现可能影 响社会稳定 的苗头性 、 倾 今 天 的政 策选 择 。在 政 治 上 , 会 风 险对 现 有 的社 社 向性 问题 , 实制定 预警 方 案 , 不 稳定 因素 消 除在 会 组织 、 会制 度 和社 会 管理亦 是 一个极 大 的挑 战 。 切 把
} 本文 系 21 年度湖 南省高校科研项 目[ 01 编号 :108]及 21 年度湖 南省人 民检 察 院检察理论课题 《 察机关反贪 工作 风 1C38 01 检 险评估预警机制研究》 编号 :J 1C2 的阶段性成果 。 [ X2 1. ] 0 2

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之管理机制研究

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之管理机制研究

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之管理机制研究[摘要]如何从管理机制上保障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规范、有序、扎实、有效开展?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文章试从管理学角度,对各个地方已经开展的实践进行了比较分析,结合本单位的实践探索提出了完善管理机制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管理一、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之管理机制研究的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高检院”)于2010年2月5日下发《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以文件形式要求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

又于2011年7月16日专门下发《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意见》,具体部署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其中特别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各级检察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一个部门负责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2012年,高检院在《案件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风险评估是案件管理部门开展案件评查的内容之一。

以刚性文件形式,将案件管理部门确定为风险评估的监督检查部门。

这些规定为研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管理机制提供了制度依据。

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之管理机制的实践及比较分析(一)实践中的几种管理机制经查阅2011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现场推进会上各地检察院的交流材料,发现各地检察机关和我们所在检察院(课题组系“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对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开展的管理机制不尽相同。

首先,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管理机制中,其建立一个专门机构——“风险评估办”(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管理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对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对确定风险等级案件的评估情况和处置方案进行审查,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预警,通报风险种类、等级、处置预案,协调各相关责任主体共同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并对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和处置工作进行督查等。

在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办法》同时,配套建立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管理办公室工作规程》。

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 ) 地 有 关检 察 机 关执 法 办案 风 险评 估 的 实践 一 各
做 法

建 立执 法 办 案风 险评 估 机 制 的理 论 基 础和 现
1 . 省 检察 机 关 。20 年 以来 。 江苏 09 江苏省 检察 机关
共 化解 各类 涉检 信访 案件 5 3件 . 7 一批 多年 未解 决 的涉 检 信访 历史 遗 留积案 得 到息诉 罢访 该省 检察 院检 察长 徐 安要 求 , 要建 立 健 全 执 法办 案 风 险 评估 机 制 . 正在 对 办 理 中 的案 件要 及 时 评估 风 险 . 持 每案 必 评估 . 坚 每个 诉讼 环节 必评 估 . 是否 存 在信 访风 险 作为 办案 决 策 的 把 重要 因素考 虑 , 尤其 是对 重 大复 杂敏 感 案件 和检 察机 关 拟作 出不 批捕 、 不起 诉 、 立 案 、 不 不赔 偿 、 抗诉 、 不 撤案 等 决定 以及 自侦案 件 中犯罪 嫌疑 人 不服 逮捕 决定 、 控告 办 案 中有 不 规 范 、 文 明 行 为 的案 件 . 随案 开展 风 险评 不 要 估, 努力 把 可能 发 生 的 不稳 定 因素化 解 在 事 前 、 除在 消 萌芽 状态
取得 了良好 的 效果 [ 2 ]
北 京 市人 民检 察 院 第二 分 院法 律政 策研 究 室主任 、 察 员 , 学 博 士 [00 8 检 法 10 7 ] 料 {北 京 市人 民检 察 院第 二 分 院 法律 政 策 研 究 室助 理 检 察 员 , 学硕 士 [00 8 法 10 7 ]
目前 最 高 人 民检 察 院 尚未 对 风 险 评估 工 作 进 行统

已有涉 检 信 访风 险评 估 预 警工 作 机 制 的基 础 上 .对 检 察 机关 如 何 建立 执 法 办案 风 险评 估 预警 机 制 的相关 问

健全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的对策建议

健全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的对策建议

度》 , 增加量化考核的明确规定 , 建立案件信访风险评
估工作的奖惩兑现标准 , 纳入年终考核 , 进一步调动 全 院干警强化工作责任 , 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和效果。 第三 , 密切沟通联动 , 构筑全方位执法风 险评估
可 能 引发 涉检 信 访 风 险个 案来 看 , 仅 仅是 有 预 警 、 有 预 案 ,而 没有 相 关 的化 解 方 案 、化 解 措 施 和 化解 结
果。
差不齐 、 不平衡现象突出。 三是重经验 、 轻建制。 执法 办案风险评估预警领导小组对全院的执法办案风险
( 三) 全 方位 涉检 信 访 息诉 罢 访 、 矛盾化 解 机 制
发挥了积极作用 , 但在具体实践中存在诸多 问题 。 为
进 一 步完 善 执 法 办案 风 险 评估 预 警 制 度 ,现 结 合 我
院实际谈几点认识。

共同应对风险的建议 、 意见做得不够 , 致使控 申科化
解矛 盾 纠 纷工 作 滞后 被 动 。 ( 二 )案件 信 访风 险评 估 预 警制 度 不 完善 。控 申
成 员所 属 科 室 局之 间 , 相互 协 作 、 互 通 案 件信 访 风 险
进社会和谐稳定 ,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在促
进 各 项 检察 业 务 的开 展 和 履行 法 律 监 督 职 能 等方 面
信息不畅 , 自侦部 门、 刑检部门做 出不立案 、 不批捕、
不起 诉 、 不抗诉 、 撤案等决定 前 , 很 少 会 同 控 告 申诉 部 门共 同进 行 案件 信 访 风 险评 估 或 沟 通交 流 ,征 求
办人意见 中, 注明涉检信访风险评估事项 ; 凡是案 件 存在信访风险的, 必须有化解预案 、 措施 、 结果 。 执法

建立公诉案件风险评估机制

建立公诉案件风险评估机制

建立公诉案件风险评估机制【摘要】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要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把风险评估作为办理案件的重要环节,科学制定预案,妥善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涉检信访。

”在中央要求政法各部门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形势下,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执法办案的同时,有必要建立案件风险评估机制。

【关键词】公诉案件;风险评估;社会稳定;机制一、建立风险评估机制的必要性公诉是刑事诉讼的重要环节,最高人民检察院张耕副检察长曾经指出:“公诉工作是检察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

”公诉部门在检察机关所参与的刑事诉讼活动中处于承上启下的作用。

公诉环节创新工作方式,将公诉部门的职能进行延伸的有效方式就是设立风险评估制度,这对健全和完善整个涉检信访评估预警机制,拓展监督领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在当前社会环境下,中央多次提出要司法机关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因此,检察环节建立公诉案件风险评估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建立风险评估机制的积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适应当前执法环境的需要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信访总量高位运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执法环境复杂而敏感。

社会矛盾增多,社会矛盾导致的对抗性、破坏性增强。

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则有利于司法机关及时发现、掌握、评判执法办案过程中,容易产生、引发社会矛盾问题的各种因素,以便于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主动作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二)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需要中央政法委员会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分别对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检察机关应当按照上级的要求,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高检院的有关部署和要求,通过对办案过程中的风险进行管理,以便于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产生。

6法治前沿-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机制的现实意义及实现方式

6法治前沿-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机制的现实意义及实现方式

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机制的现实意义及实现方式黄建明近年来,涉检信访是困扰检察机关的难题之一。

尽管检察机关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采取了不同的息诉罢访形式,但涉检信访问题依然严峻。

为彻底解决涉检信访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在检察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也为了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自2008年以来逐步探索实施了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实施效果明显。

这是我院面对涉检信访案件急剧增加,就执法办案工作如何坚持依法办案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所作的新思考、提出的新机制,其背后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和实务价值。

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机制的现实意义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是指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可能发生涉检信访风险的案件进行评估预测,决定风险等级,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对案件作出稳妥处置的一种防范措施,目的在于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研判和掌握,从而依法适时采取稳妥措施,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从源头上防范和解决涉检信访问题。

作为新时代的产物,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具有四大特点:一是明确风险点。

针对正在办理的案件,侦查环节以“拟作立案或不立案、撤案”为风险点,批捕环节以“拟作批捕或不批捕的案件”为风险点,起诉环节以“拟作起诉或不起诉、抗诉或不予抗诉的案件”为风险点,民行环节以“拟作立案或不立案,提请抗诉或不予提请抗诉的案件”为风险点,控申环节以“拟作维持、改变或撤销原判或原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确认或不予确认的刑事赔偿案件、予以赔偿或不予赔偿的刑事赔偿案件、采用搜查、扣押财物、冻结帐户的案件”为风险点。

二是划分风险评估等级。

根据事态的轻重缓解,分类化解矛盾纠纷:案件当事人对检察机关拟作决定有强烈意见,有明确的信访苗头,存在较大息诉困难的为一级预警;案件当事人对检察机关拟作决定有接受倾向,但存在部分疑虑和意见,没有明确的息诉表示,存在不确定信访因素的为二级预警;案件当事人对检察机关拟作决定基本接受,不存在严重分歧性意见,没有信访可能或可能性很小的为三级预警。

办案风险评估工作制度

办案风险评估工作制度

办案风险评估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和规范办案风险评估工作,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执法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进行的风险评估工作。

三、评估原则1. 客观公正原则:评估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中立的原则,避免主观臆断和片面理解,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 全面评估原则:评估工作应当全面、综合地考虑案件的各种因素,包括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社会影响等,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 及时性原则:评估工作应当及时进行,以便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风险的扩大和升级。

四、评估内容1. 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包括案件的性质、情节、涉及的人员和证据的充分性、合法性等。

2. 法律适用:包括法律规定的适用性、法律条款的合理性、法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等。

3. 社会影响:包括案件对社会稳定、社会公共利益、相关当事人权益等方面的影响。

4. 执法风险:包括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执法程序的合规性、执法结果的公正性等方面的风险。

五、评估程序1. 启动评估:执法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可以自行启动评估程序,也可以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启动评估程序。

2. 组建评估组:执法部门应当组建由案件主办人员、法制人员、相关部门人员等组成的风险评估组,必要时可以邀请专家参与。

3. 收集信息:评估组应当全面、客观地收集与案件相关的信息,包括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社会影响等方面的信息。

4. 分析评估:评估组应当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深入分析,评估案件的风险程度和风险因素,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措施和建议。

5. 形成评估报告:评估组应当将评估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应当包括评估的依据、评估的过程、评估的结果和评估的建议等内容。

6. 报告和反馈:执法部门应当将评估报告提交给有关部门,并根据有关部门的反馈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在化解社会矛盾中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预警机制的建立

在化解社会矛盾中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预警机制的建立
的执法 办案 风险评估预警 机制 是化解 当前社 会矛盾 心 内涵 , 是概括性 、 广义性的一个概 念。 的一项有效举措 。 化解社会矛盾与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在风险评估过程中,有几个关键的问题需要考 虑: , 首先 要确定保护的对象是什么? 它的直接和间接 价值如何? 其次 , 受保护的对象面临哪些潜在威胁? 导 致威胁的问题所在? 威胁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 第三 , 受保护对象存在哪些弱点可能会被威胁所利用? 利用
评估预警 的案件。典型的有所办案件法律法规不明
确, 导致定 性 困难或认定罪 与非罪 缺乏明确 法律依据
3 . 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的案件 ; 侦查机关取证程序违法 , 或收集、 保全证据不
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是指检察 当, 造成证据 的证 明力下降 , 对案件处理可能造成较 机关内设部门及案件承办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 对拟 大影响的案件; 审查案件中发现证据发生变化 , 可能 决定事项或其他检察行为是否存在影响办案质量、 对案件处理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 易 提起公诉后因案件
事项以及其他关系民生的行政行为前 , 为了维护社会
作者简介 : 周建廷(90 )男 , 15一 , 天津市人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主要从事刑法学研究 ; 孙  ̄(9 1)女 , 18一 , 天津市人 , 天津市宝坻 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助理检察员 , 主要从事刑法学 和检察实务研究 。
该 机 制 的具体 模 式 、 法和 措 施 。 方
关键词 : 风险; 评估预警 ; 社会 矛盾 中图分类号 : 9 63 D 1 . 文献标志码 : A 文章编号 :6 4 8 日 ( 0 1 0 — 0 6 0 1 7 - 2 X 2 1 )3 0 6 - 5

构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思考

构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思考
02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风险评估 预警的准确性和效率。
03
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打破信息孤岛,提升数 据利用价值。
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01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教育,提高其风险意识和应 对能力。
02 建立执法人员考核机制,将风险评估预警能力纳 入考核标准。
03 鼓励执法人员参与学术交流和研究,提升专业素 养和实践能力。
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对于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研究和实践相对较为成熟。美国、英国、澳大利亚 等国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广泛应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和方法。同 时,国外的研究成果也为我们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推进,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将会成为执法办案中的重要 组成部分。未来,该机制将会向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相关理论和方 法也将会不断完善和创新。
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需要
总结词
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详细描述
通过风险评估预警,执法部门可以及时发现 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案件,采取有效措施进 行预防和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需要
总结词
提升执法公信力
详细描述
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可以提高执法透明度,让公众了解执法部门在办案过程中的 决策依据和理由,增强公众对执法的信任和支持,从而提升执法公信力。
04
构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 制的可行性
政策法规支持
政策法规不断完善
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相关政策法规不断完善,为构 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
政策法规实施力度加大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政策法规的实施力度不断加大 ,为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构建提供了有效支持。

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的构建

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的构建

办案 程序 不 当和 当事 人权 益 保 障 程 。 风 险评 估作 为 风 险管理 学 的关 键环 节 , ① 是对 不 于 执法 理念 不 正 、 不 到位 等原 因。 因此 , 风险 评估 机制 的运行 , 以规 可 良结果 或 不 期 望 事件 发 生 几 率 进 行描 述及 定 量 的 系 统过 程 , 目的是 通过 发 现 、 析 、 衡 量 风 险 , 分 和 提 范 执法 办案 流程 ,促进 检 察人 员谨 慎 审查证 据 , 准 全 出 防 范 措 施 , 减 少 风 险 。 为 全 程 参 与 刑 事 诉 讼 确适 用 法律 , 面 考量 检察 决 策可 能存 在或 已经存 以 作 选 的法 律监 督 者 , 察 机关 在行 使 法定 职能 尤 其是 侦 在 的风 险 , 择最 佳处 理方 式办 理案 件 。 检 查 、 查 监 督 和 公 诉 职 能 时 , 蕴 含 的 国 家 权 力 和 侦 其 5化 解 功 能 。 险 评 估 机 制 的 目标 在 于 提 高 案 . 风 公 民权益 的直 接 冲突 导致 办 案风 险无 处 不在 。 何 件 办理 质 量 , 高 司法 效 能 , 质 上 是 为 案件 办理 如 提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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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法 办案 风 险评 估 的 实践 做 法 执
( ) 估 部 门 权 责 明 确 , 程 整 体 协 作 联 动 一 评 全
行为 、 涉检 上访 以及 舆 情危 机 等风 险 隐患进 行 预测

如何在公诉工作中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如何在公诉工作中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如何在公诉工作中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作者:卢传新来源:《青年与社会》2013年第11期【摘要】公诉工作是对个人财产及自由等进行实体处分的活动,对于涉案当事人以及社会上其他与之相关的群体均具有重要的意义,极易引起关注并引发涉检舆情乃至各种风险。

实践中,应建立公诉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关键词】公诉工作;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公诉工作涉及到案件当事人的财产、自由甚至生命权,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意义,必然引发包括案件当事人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在当今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各种矛盾不断涌现并酝酿、发酵的背景下,稍有处理和应对上的不慎,则极易引发矛盾的激化,导致出现重大涉检舆情甚至是群访、闹访事件,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影响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公诉部门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必须对此高度重视,积极建立合理有效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案结事了,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三赢”。

一、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公诉工作中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是指,针对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案件中可能出现的群体事件以及当事人及亲友的个人极端行为、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等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各级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涉检风险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和甄别、预测,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的预警工作制度。

为有效建立这一工作制度,发挥其预期的作用,应坚持一下基本原则:(一)主动评估原则古语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预警机制的建立必须在现实的风险出现之前,打好提前量。

这就要求公诉人积极主动地对案件进行审查和判断,主动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二)全程评估原则涉检风险出现的时间往往是不确定的,可能出现案件移送之处,也可能出现在具体的审查起诉工作开展期间,甚至会出现在案件做出起诉、不起诉决定之后,以及案件最终做出判决之时。

这就要求对风险的评估工作要贯穿于审查起诉工作的始终,进行全程评估、动态评估,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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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检察机关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是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机制的创新,是实现检察业务管理科学化的重要形式。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格局调整加快,利益分化程度加大,各类社会矛盾凸显,社会稳定潜藏着巨大的风险,如何积极防范风险和和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这是我国跨越式发展过程中不得不面对与思考的问题。

曹建明检察长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中要求检察机关应“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

实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是检察机关适应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进一步解决自身突出问题、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一、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概述执法办案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的《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主要是指检察机关业务部门和案件承办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检察执法行为是否存在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执法办案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论证评估。

据此,笔者认为执法办案风险是指由检察执法行为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及“社会矛盾”。

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高检院《意见》中明确:“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是指检察机关业务部门和案件承办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检察执法行为是否存在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执法办案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论证评估;对有可能发生执法办案风险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预警通报,主动做好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司法救助、教育稳控、协调联络等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执法办案风险发生。

”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作为检察机关从自身的职能出发,创造性的引入了风险评估这一管理学概念,对于在执法办案中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分析、衡量和判断,提出防范和化解措施,从而达到控制、降低办案风险,提高司法效能,有效预防和减少执法办案风险发生。

实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可以有效地降低办案风险,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但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出发,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也是执法办案活动的应有价值,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最终目的应是通过风险评估,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办案流程,促使执法办案人员全面考量其执法结果可能存在或已经存在的风险,以选择最佳处理方式办理案件,最终达到树立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实现公平正义的目标。

通过对涉检信访案件的分析,可发现造成涉检信访案件发生的原因有些是因案件承办人员把关不严、审查不细,在执法办案程序上存在瑕疵,造成当事人对办案结果的不认同而反复信访;有些是案件当事人对法律政策认识不足,而办案人员没有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而导致信访案件发生。

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建立是倡导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更加注重释法说理,化解矛盾,避免就案办案、简单办案、机械办案,更加注重自我监督和群众的参与监督,根本目的还是通过该机制的运行实现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树立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在全国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现场推进会指出,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是检察机关适应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进一步解决自身突出问题、提高执法公信力的有力抓手。

二、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象分析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是指对于执法办案可能发生的、应避免的不稳定风险设想周到。

首先是可能发生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统一。

其次是可能引起当事人过激行为、上访甚至暴力事件、群体性事件。

第三,是可能引起社会舆论对案件处理结果持否定态度,甚至少数人借机恶意炒作,影响检察执法公信力等。

根据一些地方的成功实践,对下列案件宜进行风险评估:自侦部门拟作不立案或撤销案件决定的;公诉部门拟作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或其诉讼代理人请求刑事抗诉,公诉部门经审查拟作不予抗诉决定的;侦监部门对有被害人的案件拟作不批捕决定,被害人不服侦查机关不立案决定而申请立案监督的;民行检察部门拟作不立案决定或不予抗诉决定或不提请抗诉决定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对刑事申诉案件拟作不立案复查或拟作维持原决定的;刑事赔偿办公室对刑事赔偿案件拟作不确认或决定不予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决定有异议的;自侦部门办理案件中涉及查封、扣押、冻结款物的等等。

对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受理、接待的群体访案件、反映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办案中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实名举报的案件线索、反映因举报而受到打击报复的事件等信访案件。

三、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几点思考(一)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中的风险处置环节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在动态情况下最为重要的部分。

在风险处置的过程中如何进行程序与工作的安排是该问题的重点。

加大释法说理力度,案件承办人在办理案件中,采取主动约谈、电话询问、走访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听取意见,将释法说理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杜绝因执法中忽略细节引发群众不满;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与释法说理、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工作有机衔接起来,如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刑事被害人实行个案救助,对涉及附带民事赔偿的刑事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后再由检察机关依法处理,解决好当事人的合理诉求等问题。

对合理诉求解决到位、经过释法说理等仍采取极端行为或无理闹访的当事人,依法审慎进行处置;控申部门主动了解正在办理的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向相关业务部门提出化解信访隐患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参与协调。

为了把风险评估的工作做到更好要坚持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规定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的范围。

按照高检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意见》要求,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将自侦、侦监、公诉、控申、监所、民行等业务部门所办理的案件和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受理接待的群体访案件、反映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办案中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实名举报的案件线索、反映因举报而受到打击报复的事件等信访案件都作为评估范围。

二是科学地判定风险等级标准。

将执法办案中的风险划分为重大风险案件、较大风险案件和一般风险案件三类,并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风险级别。

重大风险案件是指案情重大、社会公众和媒体高度关注、涉及被害人较多,极有可能出现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自杀、自残、实施暴力等极端行为,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存在其他重大不稳定因素,需要党政机关多个部门共同解决的案件;较大风险案件是指案情相对复杂、矛盾持续时间较长、处理有一定难度,极有可能引发涉检上访问题,需要检察机关或本院各部门相互协作、共同化解的案件;一般风险案件是指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对有关问题存在疑虑,对处理结果不理解,存在风险苗头,承办部门、承办人通过释法说理、协调疏导能够化解的案件。

三是严格评估程序。

将评估程序分为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化解、风险反馈与总结四个阶段。

风险评估阶段,案件承办人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必须对所办案件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和预警工作预案,提交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和检察长审批。

风险预警阶段,对重大及较大风险等级的案件,由承办部门对案件实行“三定一包”。

风险化解阶段,也是预案的落实阶段,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与释法说理、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工作有机衔接起来。

执法办案风险的反馈与总结阶段,承办部门将执法办案风险预警工作预案及时送本院控申部门报备,便于控申部门及时掌握情况,做好接待信访人工作。

风险化解后,承办部门要将风险化解报告单提交风险评估委员会办公室,由风险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对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进行总结。

(二)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中的责任追究问题。

对于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中的责任追究问题,为使办案风险得到早预测、早发现、早化解、早控制,按照检察机关的工作性质和特点,检察机关构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就要从责任追究的层面进行精心合理的制度设置。

坚持“谁办案、谁评估,谁决定、谁负责”是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原则。

首先,检察机关应当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纳入案件质量考评体系,将是否及时发现和防范社会风险作为衡量案件质量的重要依据。

其次,要把是否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和取得的成效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各业务部门和检察人员实绩的重要依据,并与“先进检察院”、“文明接待室”等考核评比相结合,以保障这项工作健康、深入地开展。

第三,是对不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隐瞒、谎报、缓报重大社会稳定或信访信息,导致矛盾激化,丧失处理时机,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案件承办人员、部门负责人直至院领导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总之,构建检察机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是一件需要检察机关全体干警长期坚持的治本之策,检察机关要以质量、效率为载体,强化各业务部门和办案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未雨绸缪,积极配合,妥善处置矛盾隐患,不断增强检察机关的执法效果,使群众的满意率不断提高,最终使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不断加强。

(三)在风险评估的过程中还应该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原则。

一是要正确把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要站在党和国家大局的高度,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办案。

越是重大敏感案件,越要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二是要准确研判案件。

要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提高发现敏感案件和敏感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要全面贯彻中央要求,正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善于区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把因普通民事纠纷引发的事件与故意分裂国家、破坏稳定事件区分开来,把不明真相的群众与少数犯罪首要分子区分开来,坚持从案件的实际出发,将从严处理与从宽处理、从快处理与从缓处理、高调处理与低调处理相结合,孤立打击极少数,团结教育大多数,做到既依法惩治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在风险评估的过程中应当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一是要成立风险评估预警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领导;二是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案件承办人都应当是风险评估、防范和化解工作的责任人,要根据案件所在的办案环节和职务职责的要求负具体责任;三是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下级院的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四是要强化执法办案人员防范社会风险的意识,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水平,保证风险评估预警的及时、真实和完整;五是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总结和完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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