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基建矿井财务核算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基建账财务制度
事业单位基建账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事业单位基建账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基建项目顺利推进,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适用于事业单位基建账及相关财务管理工作。
三、基建账设置1. 建立基建专项账,用于记录基建项目的经费收支和资产情况;2. 在财务软件中设置基建账,进行统一管理;3. 基建账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采购、工程施工、材料采购等相关费用。
四、经费来源1. 基建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自筹资金、借款等;2. 定期对基建账收支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确保资金使用情况合理。
五、资金管理1.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使用基建经费,禁止挪用、私分;2. 对基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控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基建资金的收付必须通过指定账户进行,不得私自调动。
六、项目管理1. 建立基建项目档案,记录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相关信息;2. 针对不同类型的基建项目,建立相应的管理流程和审批程序;3. 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七、资产管理1. 对基建项目所购置的资产进行清查和登记,建立档案;2. 对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资产完好。
八、监督检查1. 由财务部门对基建账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 监督各部门对基建账的使用情况,督促其合理使用资金。
九、违规处理1. 对挪用、私分基建经费的行为,给予严厉处理;2. 对涉嫌违法违纪的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处理。
十、附则1.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统一执行,如有重大改动需报领导批准;2. 对基建账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汇总和报告,以便领导决策。
以上为事业单位基建账财务制度,仅为参考,具体执行细则请按实际情况制定。
(完整版)矿山基建财务核算办法
基本建设财务核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矿业公司新建矿井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本公司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及上级公司会计核算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使本公司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本办法对会计核算的技术方法和各项经济业务核算的性质、内容,范围以及帐务处理进行具体阐述,作为本公司会计核算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会计科目设置和使用第三条本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是以财政部财会〔2000〕25号印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为依据,结合本公司实际而设置的(详见附件一)。
第四条二级科目的设置,除《企业会计制度》统一规定外,是结合本公司特点和业务需要设置的。
第五条本公司在填制会计凭证时,为满足会计电算化的需要,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
不能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或相反。
第六条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见附件一)。
第三章会计核算基本规则和程序第七条会计核算基本规则和程序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和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薄、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办理。
第四章资金筹集第八条本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上级公司拨入资金及银行贷款。
第九条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冲减待摊投资。
第十条建设资金借款利息计入待摊投资,待资产交付使用时分摊计入资产价值。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的负债包括应付账款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交款、长期借款等。
第五章流动资产财务制度第十二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存货、应收、预付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
第十三条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其他应收款、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
建设项目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要认真清理往来款项,做到资金周转及时,特殊原因发生的坏账损失报经批准后计入“待摊投资”。
第十四条存货包括材料、物资采购、工程物资(专用材料、专用设备)、工器具、材料成本差异(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等。
矿建公司财务制度
矿建公司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矿建公司的财务管理,保障公司财务安全和经营有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制度。
二、会计核算1. 会计核算应遵循公司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确保账务核算准确、及时。
2. 账务应按照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等程序及时、准确地载入财务系统中。
3. 会计核算应及时制作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确保报表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三、财务预算1. 公司每年应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包括收入、支出、利润和资金需求等方面。
2. 部门主管应根据年度预算制定部门预算,并按月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和分析。
四、资金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做好资金调度和风险控制。
2. 资金应按时足额到账,支出应按照合同和规定进行支付,不得盲目挪用公司资金。
3. 公司应建立个人账户和公司账户分开管理的原则,严禁出现私用公款行为。
五、结算管理1. 公司应建立供应商、客户的结算管理制度,确保结算及时、准确。
2. 结算应按照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规定进行,不得有超限结算或私下结算行为。
3. 确保发票开具规范、准确、完整,保证结算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六、财务审核1. 公司应建立财务审核制度,加强对公司财务活动的监督和审计。
2. 财务审核应独立进行,确保审核的客观、公正和准确。
3. 财务审核应定期进行,对公司财务活动进行全面审计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建议。
七、财务报告1. 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要求编制财务报告,确保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 财务报告应包括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发展趋势等方面内容,并及时向管理层和股东披露。
3. 财务报告应定期进行审计,并公开透明,接受内外部的监督和评价。
八、违规处理1. 对违反财务制度、规定和法律的行为,公司应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停职、罚款、辞退等。
2. 对于故意损害公司利益或导致经济损失的行为,公司将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煤矿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基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煤矿基建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基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矿井建设、选煤厂建设、辅助设施建设等。
第三条煤矿基建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财务活动;(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三)效益性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煤矿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煤矿基建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煤矿基建财务管理制度;(二)编制和审核煤矿基建项目财务预算;(三)监督煤矿基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四)进行财务核算和分析,提供决策依据;(五)配合审计、税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煤矿基建项目应设立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负责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煤矿基建项目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资金管理规定,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二)建立健全资金拨付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三)资金拨付应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进行;(四)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五)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
第八条煤矿基建项目资金应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
第四章预算管理第九条煤矿基建项目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编制预算应充分考虑项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资金规模;(二)预算编制应细化到具体项目、具体费用;(三)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四)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进行预算执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第五章财务核算与分析第十条煤矿基建项目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二)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项目财务状况;(三)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和分析;(四)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
矿山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矿山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摘要本文旨在规范矿山工程公司的财务管理流程,确保公司大量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规范经济活动的重要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引言矿山工程公司是一家拥有雄厚技术力量和先进设备的矿业企业。
企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财务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但在日常运营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旨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一、会计核算制度1. 会计准则矿山工程公司应采用国家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应按照现金基础和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
2. 账簿管理公司应建立完整的账簿管理制度,包括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采购日记账、销售日记账、固定资产台账、存货记录等。
3. 记账凭证的填制所有公司业务应有完整、真实的单据、凭证作为会计处理的依据,所有凭证必须经过企业核销,凭证的填制应涉及以下内容: - 凭证字号、日期、摘要内容应完整、清楚。
- 金额应填写正确,应与原始凭证一致。
- 科目填写应确保准确无误。
二、预算管理制度1. 年度预算和季度预算公司应根据预测的经营收入、运营成本等因素,制定年度预算和季度预算。
2. 预算编制和审核制定预算的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经验,参考历史数据和市场情况,编制预算。
制定预算的部门应及时向总经理或财务部提供编制进度以及编制结果,总经理或财务部应对其进行审核。
3. 预算执行和监控公司在执行预算时,应及时将实际情况与预算进行比较分析,并对偏差作出解释。
为了及时了解预算执行情况,公司应建立与实际接近的管理监控预算体系,及时制定变更预算和解决预算执行中的问题。
三、资金管理制度1. 资金使用和编制公司应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保障正常运营和发展需求。
部门申请资金前,应填写资金使用申请、跟踪、审批流程全程记录。
2. 现金管理和银行账户管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现金管理制度,制定现金管理规程,并建立现金收支明细账和银行存款明细账。
银行账户应有专人管理,公司应加强银行账户的监管。
基建矿井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建矿井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矿井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基建期间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监督和核算等方面。
第三条基建矿井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权责分明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财务责任,确保财务管理的有序进行。
(三)勤俭节约原则:合理使用资金,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公开透明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四条基建矿井资金筹集渠道包括:(一)企业自筹资金;(二)银行贷款;(三)政府专项资金;(四)其他合法渠道。
第五条资金筹集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资金筹集计划,明确资金需求、筹集方式和时间;(二)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三)按照合同约定和规定程序办理资金筹集手续;(四)定期对资金筹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六条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用于矿井基建项目。
第七条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原则:资金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二)效益优先原则:优先保障矿井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风险控制原则:加强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
第八条资金使用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资金使用方向、金额和时间;(二)按照计划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预算要求;(三)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四)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条款的执行。
第四章资金监督第九条建立健全资金监督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第十条资金监督包括以下内容:(一)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开展审计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二)外部监督: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三)社会监督:公开财务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完整版)矿山基建财务核算办法
基本建设财务核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矿业公司新建矿井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本公司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及上级公司会计核算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使本公司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本办法对会计核算的技术方法和各项经济业务核算的性质、内容,范围以及帐务处理进行具体阐述,作为本公司会计核算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会计科目设置和使用第三条本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是以财政部财会〔2000〕25号印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为依据,结合本公司实际而设置的(详见附件一)。
第四条二级科目的设置,除《企业会计制度》统一规定外,是结合本公司特点和业务需要设置的。
第五条本公司在填制会计凭证时,为满足会计电算化的需要,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
不能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或相反。
第六条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见附件一)。
第三章会计核算基本规则和程序第七条会计核算基本规则和程序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和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薄、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办理。
第四章资金筹集第八条本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上级公司拨入资金及银行贷款。
第九条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冲减待摊投资。
第十条建设资金借款利息计入待摊投资,待资产交付使用时分摊计入资产价值。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的负债包括应付账款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交款、长期借款等。
第五章流动资产财务制度第十二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存货、应收、预付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
第十三条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其他应收款、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
建设项目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要认真清理往来款项,做到资金周转及时,特殊原因发生的坏账损失报经批准后计入“待摊投资”。
第十四条存货包括材料、物资采购、工程物资(专用材料、专用设备)、工器具、材料成本差异(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等。
基建矿井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建矿井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矿井所有基建矿井项目,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建设施工、竣工验收及投入使用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基建矿井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财务活动;(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成本;(四)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基建矿井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财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基建矿井财务管理人员。
第五条财务部门职责:(一)负责编制基建矿井财务预算、执行和监督;(二)负责基建矿井项目资金筹集、使用和偿还;(三)负责基建矿井项目成本核算、分析及控制;(四)负责基建矿井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和审计;(五)负责基建矿井项目财务报告编制和上报;(六)负责其他与基建矿井财务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基建矿井项目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资金筹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过自筹、银行贷款、财政拨款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二)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合理、合规使用;(三)资金支付:实行严格的资金支付审批制度,确保资金支付安全、及时;(四)资金监督: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资金浪费和挪用。
第七条基建矿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总投资;(二)年度投资计划;(三)资金使用方向;(四)资金使用进度。
第四章成本管理第八条基建矿井项目成本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成本核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成本核算制度,对基建矿井项目进行成本核算;(二)成本分析:定期对成本进行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的重点和难点;(三)成本控制:采取措施降低成本,提高项目经济效益。
第五章竣工财务决算第九条基建矿井项目竣工后,财务部门应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矿山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及其全体员工,其他部门及员工在涉及财务工作时,亦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核算、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税务筹划等工作,确保公司财务健康稳定发展。
第二章财务核算管理第四条财务核算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原则,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
第五条财务部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规范会计科目设置,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第六条财务部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时、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
第七条财务部应定期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八条财务部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安全管理,确保资金合理、合规使用。
第九条资金支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批流程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支付任何款项。
第十条财务部应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及时催收欠款,降低坏账风险。
第十一条财务部应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确保银行账户资金安全。
第四章成本控制第十二条财务部应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财务部应定期进行成本核算,分析成本构成,找出成本控制点。
第十四条财务部应协同各部门开展成本控制工作,降低生产成本。
第五章税务筹划第十五条财务部应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
第十六条财务部应加强税务筹划,合理避税,降低税收负担。
第十七条财务部应密切关注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税务筹划策略。
第六章内部控制第十八条财务部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防范。
第十九条财务部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十条财务部应加强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章奖惩与考核第二十一条财务部应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单位基建工程财务管理制度
单位基建工程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单位基建工程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基建工程的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责任1.单位领导对基建工程财务管理负总责,明确责任、权限和义务,保证财务管理活动依法、规范、适度进行。
2.财务部门对基建工程财务管理具体负责,根据需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规章,落实财务监督、审批、支付等各项职责。
3.各级部门、单位对基建工程财务管理需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操作,不得违规操作,确保基建工程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三、会计核算管理1.基建工程财务核算要遵循会计准则和法规,做到凭证、账簿、报表真实、准确。
2.基建工程的资金来源、支出、收入等要按照功能、项目、经济分类进行核算,确保开支符合规定、合理有效。
3.会计科目应设置规范,便于财务人员按规定进行核算,确保基建工程资金的使用、流动情况清晰明了。
四、预算控制管理1.制定基建工程预算要合理、科学,严格按照需求和合同要求进行编制,不得随意变更预算,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
2.基建工程预算要和实际支出、收入相结合,及时分析比较,发现偏差要及时调整,确保基建工程资金使用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3.预算执行过程要根据需求和规定逐级审核、批准,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预算,不得超支。
五、资金管理1.基建工程资金管理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私分,确保基建工程资金的安全和有序使用。
2.基建工程资金要进行合理托管、存储,确保安全性和可用性,不得私自存取。
3.基建工程资金的使用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审批,确保支出合法有效。
六、财务监督管理1.制定财务监督制度,建立完善内部财务监督机制,对基建工程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
2.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对基建工程的财务活动进行审计核查,确保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转和规范进行。
3.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监督机构的监督,确保财务活动的透明、规范。
七、违规处理1.对违反基建工程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等。
基建财务管理制度专账核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基建财务管理,规范基建项目财务核算,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基建项目的财务核算工作。
第三条基建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基建项目财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真实性原则:基建项目财务核算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三)及时性原则:基建项目财务核算必须及时、准确地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四)完整性原则:基建项目财务核算必须对项目资金收支进行全面、系统的核算。
第二章专账设置第四条基建项目财务核算应设立专账,包括:(一)基建项目总账:反映基建项目全部资金收支情况。
(二)基建项目明细账:反映基建项目各项资金收支明细。
(三)基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表:反映基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四)基建项目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表:反映基建项目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
第三章专账核算内容第五条基建项目财务核算内容主要包括:(一)基建项目资金筹集:包括自筹资金、银行贷款、财政拨款等。
(二)基建项目资金支出:包括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
(三)基建项目资金收入:包括工程收入、设备销售收入、其他收入等。
(四)基建项目资金结余:反映基建项目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第四章专账核算程序第六条基建项目财务核算程序如下:(一)建立健全基建项目财务核算制度,明确核算职责。
(二)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基建项目预算。
(三)按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资金筹集和使用。
(四)及时、准确地记录基建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五)定期对基建项目资金收支进行核对,确保核算准确。
(六)编制基建项目财务报表,反映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对基建项目财务核算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核算工作规范、准确。
第八条公司对基建项目财务核算人员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一)财务核算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
基建账财务制度
基建账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基建项目账财务管理,提高基建项目的经济效益和财务透明度,制定本制度。
二、基建项目账务管理1. 基建项目账户开设(1)项目经费应专门开设独立账户,资金分账管理,不得与其他项目或个人账户混为一谈。
(2)基建项目账户应在规定的金融机构开户,严格按照金融机构的开户规定进行操作。
2. 项目资金使用(1)项目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项目预算安排,不得私自挪用、转移或占用。
(2)项目的采购、招标等活动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3)资金支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凭据齐全、合同明细清晰。
3. 项目账务记录(1)项目账务应当及时、准确地记录项目的收支情况,确保账务资料真实可靠。
(2)财务会计记录应当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执行,确保账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基建项目财务管理1. 项目预算编制(1)基建项目预算应当根据项目的规模、施工周期、材料价格等综合因素合理编制,审批严格。
(2)项目预算应确保资金使用合理、经济,避免因资金不足导致项目中断或延期。
2. 项目资金监管(1)项目资金监管应当实行专人专岗、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2)项目资金监管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3. 项目经济效益评估(1)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当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及时调整项目进度和预算。
(2)项目完成后,应当进行经济效益评估,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四、基建项目会计核算1. 项目会计准则(1)项目会计应当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进行核算,确保会计核算准确。
(2)项目会计核算应与项目工程核算相结合,做到项目经济效益尽量与实际相符合。
2. 项目资产管理(1)项目资产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定期进行盘点和折旧核算。
(2)项目资产报废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处置规定进行,确保项目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处置。
3. 项目成本核算(1)项目成本核算应当在项目完成后进行,确保项目成本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煤矿财务管理制度
煤矿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科管理
各科室及采煤队办公及生产设施领用的材料及用具必需造册建卡登记,不得随便损坏或丢失,每年年终要进行一次财产清点,发觉有丢失或短缺,追究有关责任人照价赔偿补齐。
二、资金管理
企业资金:包括股东投入的资金和锁售收入取得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等。
每笔资金的投入必需照实、精确、准时凭收款收据或银行汇单等原始单据登记入帐。
现金:银行存款必需逐月逐笔登记入帐,并且结出当月发生额和余额,每月出纳和会计对账一次,并且清点库存现金余额。
现金支票必需由会计保管,出纳支取,需要银行提现时,出纳开收据,会计办支票交出纳支取,会计、出纳任何一方不得自支自取。
三、费用、本钱管理
1、各项费用报销,经办人必需填写“费用报销单”,由会计审核,领导签字,然后纳据以报销。
费用开支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经矿长签字后可以报销;5万元以上必需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报销。
2、生产本钱:包括采煤队工资、电费、材料及配件,帮助生产后勤人员工资、火工品等。
以上各项本钱必需严格根据列支范围和要求,经审核、审批后方可列支,坚决杜绝虚报本钱、乱列本钱。
四、收入成果的管理
企业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是企业经济效益的最终表达。
1、销售人员未经主管批准不得随便提高和降低销售价格,更不能赊账或送人情,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责任人自行负责,并处以经济制裁。
2、年终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照实足额上交各项税费,然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利润安排并编制各种财务报表,填写书面说明,报董事会和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查。
井队财务制度
井队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井队财务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财务制度。
二、财务管理体制1.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井队财务工作的管理和执行。
2.由财务总监统一管理井队财务工作,报告给公司总部财务部门。
3.设立财务审计岗,进行每月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4.设立资金管理岗,负责井队资金的调配和使用,确保井队运作正常。
三、财务核算1.每月底由财务审计岗进行财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报送公司总部财务部门。
2.每季度由财务总监进行财务分析,提出财务改进意见和建议,报送公司总部财务部门。
四、资金管理1.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做到入账按规定管理,出账经过审批。
2.设立专门账户,分别用于收入和支出,确保井队资金安全。
3.每月对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遇有资金需求时,需填写资金申请表,经财务总监审批后方可使用。
五、财务监督1.财务审计岗对每月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2.公司总部财务部门对井队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改进建议。
六、财务风险防范1.财务审计岗定期检查井队财务数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各类财务风险。
3.设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
七、财务奖惩制度1.对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
2.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罚,严重者按规定进行处理。
八、财务制度的执行1.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财务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2.财务总监负责本财务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公司总部财务部门对井队财务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对执行情况进行评定。
以上便是井队财务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全体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并执行,确保井队财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愿我们共同努力,使井队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和高效。
基建会计有关财务制度
基建会计有关财务制度基建会计的财务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基建项目投资规划管理制度基建项目的投资规划是决定项目投资方案的基础,要确保项目的投资规划合理、科学,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财务部门要对项目的投资规划进行预算、评估、控制和监督,确保项目的投资渠道、投资规模和投资效益等方面的合理性。
同时,要建立完善的项目投资预算、决策、审批程序,对项目的投资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
二、基建项目融资管理制度基建项目通常需要大量资金,而这些资金通常都需要通过融资方式来获取。
财务部门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确保项目的资金需求得到满足。
要建立健全的融资审批、风险评估、资金监管等制度,确保融资活动的安全、合法和有效。
三、基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基建项目的资金使用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基建会计的重要职责之一。
财务部门要根据项目的资金预算和资金计划,对项目的收支情况进行监控和控制,确保项目的资金使用符合预算、合法、合规。
同时,要建立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财务记录和报告制度,对项目的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管和追踪。
四、基建项目成本控制管理制度基建项目的成本控制是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是确保项目效益的重要手段。
财务部门要对项目的成本进行核算、分析、控制和评估,及时发现、解决和控制成本超支、浪费等问题,确保项目的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要建立成本核算、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的制度,完善成本管理体系,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和财务绩效。
五、基建项目财务报告制度基建项目的财务报告是项目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依据,也是向投资人、融资机构、政府监管部门等相关方提供项目财务信息的重要通道。
财务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要求,对项目的财务信息进行汇总和整理,编制项目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等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相关方提供项目的财务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靠性。
在建设基建会计的财务制度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财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应该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要求,确保项目的财务管理活动合法、合规。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和加强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确保基本建设资金的合理、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相关基本建设工作和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职责和权限1. 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2. 基建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3. 政府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进行协调指导。
第四条财务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基本建设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2. 严格审批原则: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 经济效益原则:基本建设资金必须以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为目标,确保资金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4. 安全保障原则:基本建设资金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防止损失。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五条资金来源1. 基本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借款、企业投资等渠道。
2. 资金到位后,必须及时入账并开立专户进行管理。
第六条资金监管1. 资金专户必须与基本建设项目一一对应,禁止挤占、截留和乱用资金。
2. 资金专户必须定期进行核对,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准确性。
第七条资金支付1. 项目负责人在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负责项目资金的支付工作。
2. 支付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资金的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八条预算编制1. 基本建设项目必须制定详细的预算,包括项目费用、人工费用、设备费用、材料费用等。
2. 预算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九条预算执行1. 基本建设项目必须按照预算执行,禁止超预算或擅自改变预算。
2. 预算执行过程中必须及时核对和整理项目支出,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预算调整1. 在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必要的预算调整。
基建矿井财务制度
基建矿井财务制度矿井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主要包括财务预算、成本管理、资金管理、风险管理和会计核算等方面。
在整个项目运作过程中,财务管理部门应该与项目管理团队密切配合,有效地进行信息共享和沟通,确保项目的财务状况得到及时准确的监控和控制。
首先,矿井基建项目的财务预算是项目全过程的核心,在项目初期,项目管理团队要对项目的需求和规模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确定项目的预算,包括项目的总投资额、各个子项的预算和成本控制目标等。
财务预算是项目实施的基础,只有预算清晰明了,才能有效地控制项目的费用开支,避免项目超支和资金浪费。
其次,矿井基建项目的成本管理是项目的重要环节,财务管理部门要对项目的每一个成本进行详细核算和管理,确保项目的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避免项目过度耗费资金。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进度,随时对项目的成本进行调整和控制。
另外,矿井基建项目的资金管理是项目的命脉,财务管理部门要根据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预算,制定良好的资金管理计划,确保项目的资金安全有效地使用。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随时监控项目的资金流动情况,及时调整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方式,确保项目的资金供应充足和及时。
再者,矿井基建项目的风险管理是项目的关键,财务管理部门要对项目的各种风险进行认真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计划,避免项目发生因为财务问题而延误或失败的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及时监控项目的各种风险,制定应对措施,确保项目的安全高效进行。
最后,矿井基建项目的会计核算是项目的必要环节,财务管理部门要对项目的各项费用和收入进行详细记录和核算,确保项目的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对项目的会计数据进行审计和核对,确保项目的财务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总的来说,矿井基建项目的财务制度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管理体系,才能保障项目的安全高效进行,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
在今后的矿井基建项目中,要加强对财务制度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效率,确保项目的成功实施。
关于煤矿基建期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工作的几点思考1.doc
关于煤矿基建期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工作的几点思考1关于煤矿基建期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工作的几点思考企业的基本建设期包括筹建期、施工期、试产期至投产,基建财务管理是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可研、编制项目概算、工程预决算、项目建设到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全过程的财务活动。
煤矿建设往住投资额巨大、建设周期长,除了自有资金,还需大量融资,如何及时筹措、合理分段投入资金、更好的进行会计核算,节约工程成本,使投资效益最大化,如何凸现财务管理在基本建设各个环节的作用,就结合实际工作,作如下几点思考。
一、会计制度的选择根据财政部分别于1996年颁发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1998年颁发《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的规定,对独立核算的建设项目,凡是符合规定条件,并报经主管财政机关审核批准,建设单位财务会计与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已经合并的,不再执行本制度,应执行相应的企业会计制度。
2001年1月1日起在股份有限公司及部分企业实行的新颁《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已实现基本建设财务会计与企业财务并轨的企业,进行基建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及大修理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但企业基建期间根据项目概算购入不需要安装设备、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购入的无形资产及发生的不属于工程支出的其他费用等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对企业未实行独立核算的经营性建设项目,1998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方法》,将分行业会计制度中的“在建工程”科目,分设为“基建工程支出”、“更改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和“工程物资”四个一级科目。
做为基本建设项目财务,选择何种会计制度呢,关键要是否是独立核算的建设项目,还要参照集团母公司的会计制度。
如果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对在建工程科目的核算,由于《办法》中有些内容不够明确,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上,还应参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中有关“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它投资”的核算方法,才能够全面、准确的核算单项工程项目的成本,项目建设的投资总额及构成。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范文(3篇)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 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保管。
本制度的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
二、财务预算1. 编制原则:财务预算的编制应遵循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详细具体的预算项目内容和金额。
2. 编制程序:财务预算按照年度进行编制,分为计划编制、审核审批、执行控制和评估调整等阶段。
具体的编制程序由财务部门负责制定。
3. 预算执行:预算执行应严格按照预算方案进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项目和金额。
三、财务审批1. 审批权限划分:根据不同的金额和权责,明确财务审批权限划分,确保审批程序的规范和效率。
2. 审批流程:明确各类财务审批的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审批环节的顺畅和及时。
四、资金管理1. 资金筹措:明确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包括自筹资金、贷款、拨款等。
对于外部资金来源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2. 资金使用:财务部门应根据项目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并按照预算方案执行。
资金使用过程中需确保合理、高效、公平。
3. 资金保管: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进行严格的保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五、财务报告1. 编制内容:财务报告应包括资金收支情况、项目进展情况、财务指标分析等内容。
2. 编制周期:财务报告按照月度、季度及年度编制,确保及时了解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状况。
3. 报告审核:财务报告应经过财务部门的严格审核,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财务评估1. 评估指标:制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评估的指标体系,包括投资回报率、资金利用效率等。
2. 评估程序: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定期的财务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七、预防内部风险1. 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基本建设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2. 风险防控: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管理中的潜在风险,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基建矿井财务核算管理办法
基建矿井财务核算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基建矿井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降低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收益,特制定本办法。
基建收尾是指基建工程未全部结束,首采面具备生产条件,还不具备正式转入生产经营前的阶段。
对该类矿井的考核分为基建阶段和生产经营阶段分别进行考核。
一、基建阶段矿井的核算和考核(一)基建阶段矿井的核算基建矿井核算应按《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固定资产》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做好在建工程投资、工程煤收入的核算及涉税申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点选择,准确进行核算。
对于新建矿井,除了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外,其他支出全部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
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核算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
1、新建矿井的工程支出构成(1)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包括自营建造和出包建造两种方式。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所建工程都应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
(3)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支出。
根据与建造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工程进度等定期与建造承包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结算的工程价款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自营方式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施工机械费等计量。
(4)待摊支出。
待摊支出是指在建设期间发生的,不能计入某项固定资产价值、而应由所建造固定资产共同负担的相关费用,包括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以及负荷联合试车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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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矿井财务核算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壹步加强基建矿井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降低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收益,特制定本办法。
基建收尾是指基建工程未全部结束,首采面具备生产条件,仍不具备正式转入生产运营前的阶段。
对该类矿井的考核分为基建阶段和生产运营阶段分别进行考核。
壹、基建阶段矿井的核算和考核
(壹)基建阶段矿井的核算
基建矿井核算应按《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做好于建工程投资、工程煤收入的核算及涉税申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点选择,准确进行核算。
对于新建矿井,除了企业于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于实际发生时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外,其他支出全部通过“于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
按“建筑施工”、“安装工程”、“于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核算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于建工程发生的支出。
1、新建矿井的工程支出构成
(1)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关联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缴纳的关联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包括自营建造和出包建造俩种方式。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所建工程均应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
(3)建筑施工、安装工程支出。
根据和建造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工程进度等定期和建造承包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结算的工程价款计入于建工程成本。
自营方式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施工机械费等计量。
(4)待摊支出。
待摊支出是指于建设期间发生的,不能计入某项固定资产价值、而应由所建造固定资产共同负担的关联费用,包括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以及负荷联合试车费等。
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包括为进行工程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工作人员薪酬、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和其他管理性质的开支。
要正确区分企业开办费和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准确核算工
程成本和当期损益。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之前发生的开办费,于“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之后,开办费直接于“管理费用”中核算,计入当期损益。
(5)待摊支出的分摊。
于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将待摊支出分摊计入各项固定资产的价值。
○1计算待摊支出分配率
待摊支出分配率=累计发生的待摊支出÷(建筑施工支出+安装工程支出+于安装设备支出)×100%
XX工程应分配的待摊支出=(XX工程的建筑施工支出+安装工程支出+于安装设备支出)×待摊支出分配率
○2计算确定已完工的固定资产成本
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成本=建筑施工支出+应分摊的待摊支出
需要安装设备的成本=设备成本+为设备安装发生的基础、支座等建筑施工支出+安装工程支出+应分摊的待摊支出
2、工程煤的核算
(1)工程煤会计核算
矿井建设中的工程煤(指井巷工程施工期间生产的煤炭和联合试运行期间所生产的煤炭)收入,其发生的成本,计入于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其实际销售收入或预计售价冲减于建工程
成本。
相应的成本和收入通过“于建工程--待摊支出”进行归集。
(2)工程煤涉税政策
○1增值税。
出售工程煤取得的收入应交纳增值税;如取得壹般纳税人资格,可相应抵扣和之关联的进项税金(包括2009年1月1日后新购设备)。
于建矿井应及时办理增值税壹般纳税人资格,尽早抵扣新购设备进项税,降低税负。
○2资源税。
按销售数量及自用移送量缴纳资源税。
○3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第二条规定:“企业于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且入总收入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于建工程成本”。
企业于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不准冲减于建工程成本的税收规定,是防止企业以直接冲减于建工程成本的方式来逃避税收。
但试运行收入于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是将收入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必须对应取得收入的相应成本。
因此,企业于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扣除对外销售产品结转的“库存商品”成本之后的余额,且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会计规定和税法规定不壹致时的处理原则,有工程煤收入的单位应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于申报表中如实填列工程煤收入和应当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然后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新建矿井转入生产运营核算的时点选择
外购固定资产或自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便可进行增资。
(1)关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了购买方或建造方预先设计或者设想的能够使用状态。
通常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满足以下条件之壹,即应当认为资产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2所购置或者建造的固定资产和设计要求或者合同要求相符合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和设计或者合同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会影响其正常使用。
○3继续发生于所购建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4如果所购建固定资产需要试生产或者试运行,则于试生产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转或者营业时,就应当认为资产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
(2)新建矿井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点选择
新建矿井经集团公司组织验收后,首采工作面开始试生产(不包括联合试运转),即能够认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矿井建设基本结束,应以此为时点,组织矿井竣工决算,终止待摊支出归集和借款利息资本化。
以后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再分摊待摊支出,但应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分摊和之关联的支出。
新建矿井进入首采工作面开始正式生产煤炭后,应全面归集产品生产成本,如实核算产品销售收入,转入生产运营核算。
矿井转入生产运营核算后,如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项目,应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暂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且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待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二)基建矿井的考核及奖惩
1、考核范围
将由集团公司拨款建设单位全部纳入考核。
2、考核内容
(1)考核工程形象进度。
根据每年下达的新建矿井建设计划,考核主要工程形象进度是否达到新建矿井建设计划要求。
(2)考核工程资金支出预算。
根据每年下达的新建矿井建设计划,对照工程概算,按照每项工程形象进度确定投资支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保证不超概算,降低投资成本。
对于确实需要变更设计增加投资的,按规定报批后增加指标。
对于因客观因素形成的超支(如定额调整等),考核时给予调整。
3、奖惩
按集团公司对基建矿井下达的计划及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二、生产运营阶段的核算和考核
(壹)生产运营阶段的会计核算
1、新建矿井于采、掘、机、运、通各系统贯通以后,进入首采工作面开始正式生产煤炭(不包括联合试运转),即能够认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矿井建设基本结束。
进入首采工作面开始正式生产煤炭,应全面归集产品生产成本,如实核算产品销售收入,转入生产运营核算。
2、核算范围的界定
由基本建设处组织设计管理处、质监站、规划部等部门针对每个矿井的具体情况,根据基建收尾矿井的投资概算进行划定,财务部门根据划定的范围,对发生的成本费用分别进行基建或生产运营核算。
(二)生产运营阶段的考核及奖惩
转为生产运营矿井后,集团公司下达产销量、综合成本及盈亏等预算指标,按目前对其他生产矿井的生产运营政策进行统壹考核,且根据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三、其他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