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政治制度比较
比较英国与美国政治制度的异同。
比较英国与美国政治制度的异同。
英国和美国的政治制度有许多异同之处,下面是对它们的比较:1.君主立宪制vs. 总统制:英国采用的是君主立宪制,国家元首是君主(现为女王),而政府首脑是首相。
君主主要是象征性的角色,没有实际的行政权力。
美国则采用总统制,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同为总统,总统既具有象征职能又拥有实际行政权力。
2.内阁制度vs. 分立和平衡:英国的政府是基于内阁制度运作的,内阁成员由选举产生,负责行政事务。
而美国采用分立和平衡的原则,将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力分散到三个独立的分支机构(行政部门、国会和最高法院),互相制衡。
3.立法机构:英国的立法机构是议会,由两个议院组成,即上议院和下议院。
上议院(伯爵院)由继承或任命产生,下议院由选举产生。
美国的立法机构是国会,由两个议院组成,即参议院和众议院。
参议院每个州有两个代表,众议院的人数则根据州人口多少而确定。
4.宪法法律地位:英国没有成文宪法,宪法权威主要来源于传统法律和惯例。
美国拥有一部成文宪法,被视为国家最高法律,并赋予了公民基本权利和制度机制。
5.地方自治:英国地方自治程度较高,设有苏格兰议会、威尔士国民议会和北爱尔兰议会,负责各自地区的特定事务。
美国的地方自治程度也相当高,各州有较大的权力范围,可以制定和执行特定的法律和政策。
6.法院系统:英国采用的是普通法体系,法官依据先例进行判决,法官的解释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美国则采用的是法定法体系,法官依据法典和宪法等的规定进行判决,重视宪法解释和个案裁判。
7.选举制度:英国的选举制度采用的是相对多数制和议会制,以普选方式选举国会议员。
美国的选举制度则采用的是简单多数制和独立选区制,以选举人团制度选举总统,并采取单一选区多议席制选举国会议员。
总体而言,英国和美国的政治制度在君主制与总统制、内阁制与分立和平衡、立法机构、宪法地位、地方自治、法院系统和选举制度等方面有明显不同。
这些差异反映了两国的历史传统、制度安排和政治文化的不同。
了解英国、美国、法国等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谈谈它们各自的特点。
了解英国、美国、法国等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谈谈它们各自的特点。
英国、美国和法国都是资本主义国家,但在政治制度方面存在一些不同的特点:1.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君主立宪制:英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女王(国王)是国家元首,但她的权力是象征性的,实际政府首脑是首相。
•两院制:英国的议会由两个议院组成,即上议院(伯爵院)和下议院(普通人院)。
议会在立法和监督政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内阁制:英国的政府基于内阁制度,内阁成员由首相任命,并对行政事务负责。
•具有传统法律和习惯的宪法:英国没有正式的成文宪法,宪法权威主要来源于习惯法和先例法。
2.美国政治制度的特点:•总统制:美国是一个总统制国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拥有行政权力。
•三权分立:美国政府采用三权分立的原则,行政权由总统领导,立法权属于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司法权归最高法院。
•联邦制: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将权力分散到中央政府和各州政府,在特定事务上享有一定的自治权。
•宪法的权威:美国有一部成文宪法,被视为国家最高法律,规定了政府的权力和公民的权利。
3.法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半总统制:法国是一个半总统制国家,总统是国家元首,负责外交事务和国防,而政府首脑是总理,负责内政。
•单院制:法国的议会由国民议会(下议院)和参议院组成,但国民议会在立法和决策上起主导作用。
•中央集权:法国的政治体系相对较集中化,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有较大的控制权。
•宪政传统:法国政治体系承袭了法国宪政传统,法律和法典对法国政治体系有重要影响。
总体而言,英国、美国和法国的政治制度都具有资本主义国家的一些共同特点,如法治原则、选举制度和民主原则。
但由于历史、法律和政治文化的差异,它们在君主制或总统制、立法体系、权力分配和地方自治等方面有一些独特的特点。
比较美国和英国政治体制的异同点
比较美国和英国政治体制的异同点
美国:国会是立法机构;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拥有国家元首的实权,有权组织政府;政府不对议会负责,但对总统负责;联邦法院拥有司法权。
英国:议会是立法机构;国家元首由国王担任,并无实权;政府由议会产生,政府大臣包括首相,都必须是议会成员,政府对议会负责;法官由大法官和首相推荐,行政任命,行使司法权。
相同点:分权、制衡。
相异点:
(1)美国总统是拥有实权的国家元首,英国国王是没有实权的国家元首。
(2)美国政府不对议会负责,英国政府必须对议会负责。
1994年葆拉·科尔宾·琼斯起诉克林顿对其进行“性骚扰”,并指控白宫前实习员:莫妮卡·莱温斯基曾与克林顿有染,克林顿均予以否认,琼斯败诉。
但1998年8月17日,克林顿向全国发表电视讲话,承认他和莱温斯基有“不适当”的关系,并承认他和莱温斯基的关系是错误的。
不过他强调自己“在任何时候都没有要求任何人撒谎、隐藏和销毁证据或做任何其他违法的事情”。
1、面对这个问题,联邦法院能做什么?
宣布总统违宪,予以调查,向国会递交调查报告
2、国会面对联邦法院提交的报告会怎么做?
弹劾
你所知道的美国总统还有哪些,你最欣赏其中的哪一位?为什么?请查阅资料,为他写一个小传。
美利坚合众国的缔造者,美国国父——华盛顿
美国第三任总统,《独立宣言》起草者之一——杰弗逊
美国最伟大的总统之一——林肯
美国历史上惟一四届连任的总统——罗斯福。
英美国会两院制度比较
英美国会两院制度比较作者:迪丽努尔来源:《商情》2016年第01期摘要:英美两国同是西方大国,同属于西方文明体系,国会制度是当代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两院制是一种以两个独立运作的组成的,作为的政治制度。
随着时代的发展,各国都在不断地探索更好的民主实现形式,比较英美两国的国会两院制度,借鉴西方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英美两院制比较一、英美国会两院制度的建立(一)英国1.下议院英国议会的下院,又称平民院,是由普选产生的。
下院议员全部按“单名选区制”选举,即每个选区选一名议员,选民一人一票,得票相对多数者当选。
下院由全国各选区普选产生的议员组成,每届任期五年,任期届满后全部改选,可以连选连任。
为了贯彻“权力分立”的理论和“政教分离”的原则,避免司法人员、军职人员、常人文官和教会卷入党派斗争的政治漩涡,英国法律对下院议员有个特殊的规定:凡担任了法官、事务官、军职的人员以及上院议员、主教等,都一律不能作为下院议员的候选人参加竞选。
2.上议院英国议会的上院,又称贵族院,其议员不经选举产生,由各种贵族担任。
今天的英国,“贵族”成分比较复杂,概括起来。
上院贵族可以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类是宗教贵族,第二类是世袭贵族,第三类是终身贵族,第四类是上诉审判贵族,他们是首相提名、英王任命的履行上院司法职能的终身贵族。
目前,英国上院议员共有1100多人。
法律规定,凡是承认其贵族爵位、要参加上院的人,就不能同时成为下院议员;如果要参加下院议员的竞选,就必须放弃其贵族爵位成为平民。
(二)美国美国国会两院上院称为参议院,下院称为众议院。
国会是美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拥有立法权、财政权、行政监督权、同意权、条约批准权和部分司法权力。
1.众议院众议院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众议员组成,任期两年,到期全部改选。
名,美国众议院议员435名,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给各州(50万人选出一名)。
最多的是加利福尼亚州,43名;最少的如怀俄明州、内达华州,只有1名。
比较美国和英国政治体制的异同点
比较美国和英国政治体制的异同点
美国:国会是立法机构;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拥有国家元首的实权,有权组织政府;政府不对议会负责,但对总统负责;联邦法院拥有司法权。
英国:议会是立法机构;国家元首由国王担任,并无实权;政府由议会产生,政府大臣包括首相,都必须是议会成员,政府对议会负责;法官由大法官和首相推荐,行政任命,行使司法权。
相同点:分权、制衡。
相异点:
(1)美国总统是拥有实权的国家元首,英国国王是没有实权的国家元首。
(2)美国政府不对议会负责,英国政府必须对议会负责。
1994年葆拉·科尔宾·琼斯起诉克林顿对其进行“性骚扰”,并指控白宫前实习员:莫妮卡·莱温斯基曾与克林顿有染,克林顿均予以否认,琼斯败诉。
但1998年8月17日,克林顿向全国发表电视讲话,承认他和莱温斯基有“不适当”的关系,并承认他和莱温斯基的关系是错误的。
不过他强调自己“在任何时候都没有要求任何人撒谎、隐藏和销毁证据或做任何其他违法的事情”。
1、面对这个问题,联邦法院能做什么?
宣布总统违宪,予以调查,向国会递交调查报告
2、国会面对联邦法院提交的报告会怎么做?
弹劾
你所知道的美国总统还有哪些,你最欣赏其中的哪一位?为什么?请查阅资料,为他写一个小传。
美利坚合众国的缔造者,美国国父——华盛顿
美国第三任总统,《独立宣言》起草者之一——杰弗逊
美国最伟大的总统之一——林肯
美国历史上惟一四届连任的总统——罗斯福。
英美政治比较
英美政治比较英美两国在政治方面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之处。
下面是一些读者需了解的知识。
(1)政体英国的政体为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国王(女王)是国家元首但无实权,真正的实权在内阁。
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
政府实行内阁制,由女王任命在议会选举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出任首相并组阁,向议会负责。
美国的政体为总统制民主共和制。
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统率三军。
总统要向议会报告工作,但无权解散议会。
对议会通过的法案总统可行使否决权。
议会分参众两院,掌握立法权,不过拥有弹劾总统的权力。
联邦法院负责司法权。
(2)国王与总统英国国王(King/Queen)为世袭国家元首,美国总统则定期由选民选举产生。
英国国王由法律所赋予的形式上的职权有:任免内阁首相、大臣、高级法官和各属地的总督;召集、终止议会的会议和解散议会;加封贵族和颁授荣誉;批准和公布法律;统帅军队;对外宣战和媾和等等。
但由于王权受宪法限制,这一切实际上多数属礼仪性质的权力,实权已让给内阁和议会。
美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掌握行政实权;各部部长由总统任命,对总统负责;总统向国会报告工作,但无权解散国会,对国会通过的法案可行使否决权。
因此美国的总统有职有权。
(3)大选英美大选(general election)有所不同。
美国大选常称“总统选举”(presidential election),包括联邦、州和地方政府的选举;英国大选即选举下院议员的议会选举。
美国实行的是总统制,总统选举与国会议员的选举虽有联系,但基本上是两回事。
如民主党在参议院和众议院的席位均占多数,是多数党,但总统很可能是共和党人,因为选民不愿意将总统职位和国会控制权都交给一个党,而使总统和国会失去制衡。
英国实行的是议会制,其大选事实上是英国议会选举,哪个党在下院获得多数议席,就成为执政党,英王便任命执政党领袖(the Leader)为首相。
也就是说,英国行政领导人的选定与立法选举是一回事,议会中的多数党一定是执政党。
比较美、英、法、日等国的地方政府制度
分析比较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国的地方政府制度地方制度是一国宪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方制度反映了一个国家地方政权的组织状况及其与公民的关系,与一国公民日常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般认为,从内容上看,地方制度是关于地方政府结构和职权、中央与地方关系以及地方政府与当地居民关系等方面的制度,尤其是中央与地方关系在地方制度中占重要地位。
而在西方国家,特别是英美国家,地方制度是“地方政治制度”的简称,即有关地方政府的制度。
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在自己领土范围内划分行政区域,建立地方政府。
各国由于历史、文化等具体国情不同,使得各国的地方政府制度形态也必然存在着差异。
美、英、法、日等国都施行的是资本主义的民主制度,但在地方政府制度方面却各有各的特点。
以下就具体介绍英国、美国、法国和日本四个国家的地方政府制度。
自从1964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政治系主任奥德福教授提出地方政府的四种模式,即英国型地方政府、法国型地方政府、苏联型地方政府和传统型地方政府后,世界各国的学者也相继提出了自己的地方政府制度模式,但无论哪个学者的理论,几乎都包含英国型地方政府制度这一项目,可见英国地方政府制度的典型性和重要性。
一般认为英国地方政府制度是一种以地方议会为中心的分权制地方制度,英国地方政府对于以立法形式的中央控制是相对独立的,一个地方政府机构几乎不受其他地方机构组织的监督。
英国地方政府制度的特点主要表现在:(1)地方自治制度历史悠久,其间经历了复杂的发展变化,但地方自治的观念由来已久、深入人心。
(2)地方政府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人资格,它能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在法律范围内负责广泛的地方事务。
(3)地方政府以地方议会为核心的代表机关,地方议会由民选的议员组成,但地方议会中的各种委员会是实际处理议会事务的机构,并由议会任命各种常任官员,组成执行部门,处理日常事务。
(4)在中央,没有单独设立统一负责地方政府事务的部门,而是按地区分别设立主管部门;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在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实行的地方制度和自治程度不尽相同。
英美政治制度特点及文化基础比较
英美政治制度特点及文化基础比较一、英国政治制度特点及其文化基础(一)英国政治制度特点1. 议会至上。
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议会制的国家,英国议会还有“议会之母”之称。
在英国,议会既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也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
它由英王、上院和下院组成。
上院由贵族组成,下院由平民选举产生。
权力重心渐渐向下院转移。
虽然以首相为首的内阁实质上是英国的最高行政机关,并渐渐成为英国的权力中心。
但在法律上,英国议会的地位是最高的。
2. “影子内阁”。
英国在政党制度上目前实行两党制,由工党和保守党轮流组阁,这与美国看似并无太大区别。
但其比较特别的是,当一党执政时,在野党即反对党便组织“影子内阁”,监督执政党的立法,行政等行为,参与协商决策,并领取国家支付的薪水。
英国反对党的这种特殊的地位构成了英国政治独特的风景线。
3. 女王的独特作用。
英国宪政,规定女王为国家元首。
英国女王虽然并无什么实质权力,但她却有着不可替代的政治作用。
首先,她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象征,在英国人心目中,女王是全体英国人民和英国文化的代表。
其次,女王在政治中的中立形象,使其成为英国各政治势力冲突的协调者。
最后,女王丰富的政治经历,为每一任首相提供正确的政治见解,有着其他政治家望尘莫及的经验和知识。
(二)英国政治文化:崇尚法治、善于妥协英国的政治文化有着其独特的特点,有学者将其概括为:保守主义与激进主义、科学理性与宗教哲学、贵族精神与公民精神相互矛盾、相互融合。
其中保守主义占主导又夹杂着激进主义,保守主义并不是一味顽固地反对进步,而是对变革的进程和方式持稳重态度,即“有保留地变革”;激进主义则从其产生之时就带着回归自然的倾向,在它超前发展的历史意识中保留着潜在的传统主义因素。
保守主义与激进主义共存,二者相互促进、相互制约。
任何政治制度的形成都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都与其政治文化息息相关。
英国政治思想家洛克最早提出“分权”学说,他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联盟权。
英美议会制度比较
英美议会制度比较英美两国都采用议会制度,但其具体实行方式有很大的差异。
下面将对英美两国议会制度进行比较,重点探讨它们的选举制度、议会组织结构以及议会功能三个方面。
首先,在选举制度方面,英美两国存在一些不同。
英国议会选举采用的是单票制和相对多数制,即每个选区选出一个代表,并且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当选。
而美国的众议院选举采用的则是单票制和相对多数制,但在选举参议院议员时,需要每个州的州议会进行任命,这种间接选举方式与英国的直接选举有很大区别。
其次,在议会组织结构方面,英美两国也存在一些差异。
英国议会由两个组成部分构成,即国会和下院。
国会由上院和下院组成,上院成员由国王任命,下院成员则由全国范围内选举产生。
而美国的国会则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个议院构成,众议院成员由各个选区直接选举产生,而参议院则由各个州的州议会任命。
因此,英国的上院成员更具权威性,而美国的众议院成员更具代表性。
最后,在议会功能方面,英美两国也有一些区别。
英国议会在法律立法、政府监督和决策制定等方面具有核心作用。
英国下院的主要功能是审议和通过法案,上院则具有监督政府的功能。
而美国的国会则更加注重制衡权力的功能,众议院主要负责立法,参议院则更注重审查和批准任命,并监督行政机构的工作。
此外,英国议会具有无牌照时间的特点,即议会可以无限期地继续下去,直到不同意议会延期为止。
而美国的国会则设有明确的任期,众议院议员担任两年,参议院议员担任六年。
这一点也显示出了两国议会制度的差异。
综上所述,英美两国议会制度在选举制度、议会组织结构以及议会功能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英国议会更强调权力委托和监督机制,而美国议会更强调权力制衡和分权原则。
这些差异反映了两国政治体制的不同特点。
无论是对外还是对内,了解和比较不同议会制度的优劣势,对于各国政治体制和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美国和英国的政治制度有何不同?
美国和英国的政治制度有何不同?近年来,美国和英国经常成为国际舆论关注的焦点,除了因为两国对全球贸易、气候等问题的立场不同外,它们的政治制度也不尽相同。
那么美国和英国的政治制度到底有哪些不同呢?下面我们将从以下多个方面进行科普。
一. 国家元首在美国和英国的政治制度中,国家元首的职责相当不同。
美国的国家元首是总统,而英国的国家元首是女王。
不同的国家元首不仅有着不同的权力范围,而且从容貌、仪态到着装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异。
总统作为美国国家元首,拥有极大的权力,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和外交权等,而女王则是英国的象征性元首,职权受到很大限制,没有实际的权力。
女王的职责主要是宣传国家政策,以及代表英国举行各种国事活动。
二. 立法机构在两国的政治制度中,立法机构的职权也存在一系列的不同。
美国的立法机构是国会,包括参议院和众议院。
它们在美国政治制度中起着重要的角色,有着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权力。
而英国的立法机构则是议会,包括议会下院和议会上院。
它们的职责是审议法案和议案,最后交由女王签署成为法律。
与美国不同的是,英国的议会上院是由一批长期继承或任命的成员组成,其权力较为有限。
而议会下院则是由民选的议员组成,是议会的主体。
三. 执政机构在美国和英国的政治制度中,执政机构是政治实权的代表,其职责也存在很大差异。
美国的执政机构是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由总统任命,并经过国会批准。
行政部门主要负责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司法部门则负责处理法律纠纷和执行司法职能。
而英国的执政机构则是由首相及其内阁成员组成,其职责包括治理国家、处理政策和行政管理等。
四. 政治选举制度在美国和英国的政治制度中,政治选举制度也存在着重要的差异。
美国实行总统直接选举制度,即美国公民通过选举人团来选出总统。
选举人团由各个州的代表组成,最后将连任总统的提名人选送至国会审批。
而英国则是议会制,由选民直接选举议员组成议员阵营。
选举结果最终决定了新一届政府的形成。
英美两国议会制度比较分析
英美两国议会制度比较分析摘要:同为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同时有着一定的历史渊源,英美两国在许多方面都存在着相似之处,两国的议会制度就是如此。
但由于两国制度的建立都有着自身独特的背景,所以两国的议会制度也存在着一些不同之处。
因此对英美两国议会制度的异同及其存在差别的原因进行比较分析,有利于进一步的深化对两国政治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关键词:英国美国议会制度比较原因一、英美两国议会制度的相同点(1)思想来源有共同之处。
两国议会制度的制定都同样受到了洛克议会立法权力思想的影响。
都希望借由议会对国家元首进行权力的限制。
(2)两国议会都实行的是两院制。
英国的议会分上议院和下议院,美国的议会分参议院和众议院,虽有不同,但都是两院制。
(3)两国的议会都具有立法权。
英国议会拥有最高立法权,重要的议案都由内阁向下院提出,再由下院送交上院。
对议会立法,其它任何机关都无权审查和宣布无效。
美国宪法规定:“本宪法所授之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之合众国国会”,议会通过法律的形式赋予各个部门或是个人权力,也可以通过法律的形式限制其权力。
二、英美两国议会制度的不同点(1)两国议会的地位不同。
英国议会在国家权力机构中的地位高于美国国会在其国家权力机构中的地位。
英国的政体,是以议会共和制为基础的君主立宪政体。
从立法﹑行政﹑司法三权的关系来看,又可以说是“三权混合”的政体。
在它的国家权力机构中,议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主要行使立法权;由议会产生的行政官员行使行政权并受议会监督;司法权则由大法官和下级法官执行。
由此可见,英国政府中的主要行政官员都是从议员中产生的;大法官也是由首相提名﹑议会审批的,而大法官同时又兼任议会上议院的议长,并由上议院行使最高司法权。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英国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都来源于议会,奉行的是“议会至上”原则。
美国的三大权力来源不同,相互平行并且相互独立,三个机关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时需要其它部门的合作,同时三个机关又都拥有相互制约、相互防卫的手段。
浅析英美政党制度的异同
浅析英美政党制度的异同摘要:政党制度是现代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普遍现象,但由于国情不同,各国的政党制度亦有不同之处。
英国和美国是世界上最有代表性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是两党制最为典型的国家,本文将围绕着它们政党度之间的异同做一些分析和比较。
关键词:政党制度;英国;美国;两党制政党制度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里资产阶级实现统治的主要途径,它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选举制度、议会制度、政府制度共同构成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基础。
英国和美国是世界上最有代表性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是两党制最为典型的国家,它们的资本主义发展模式和政治制度对全世界范围内的资本主义国家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一、英美两国的政党制度(一)英国的政党制度1.同议会内阁制相结合,执政党和反对党在形式上界限分明。
英国实行议会内阁制,有上下两议院。
上议院议员由贵族世袭或国王任命,下议院由选举产生。
两大政党靠竞选争夺下议院议席,由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组阁。
执政党掌握内阁和下议院的实权。
选举中未获得多数的政党便是在野党或反对党,负有监督政府的责任,可以组成有各部大臣的“影子内阁”。
2.两大政党均采取集中制。
主要表现在:无论中央或地方,每个政党都有健全的组织;有严格的组织纪律;特别是党内对议会投票有严格的规定。
在议会的重要投票中,各政党都要求其党员按照领导人的意图投票。
否则,会受到严厉处罚。
(二)美国的政党制度1.美国两党制是三权分立的两党制,两党制主要通过总统选举来实现,执政党地位的改变是总统选举的结果,而非国会选举的结果。
执政党不一定是国会中的多数党。
因此,国会两院中是多数党和少数党的关系,不是执政党的关系。
在美国政党制度下,即使一个政党取得竞选总统的胜利,但也有可能在国会议员选举中失败。
2.政党组织松散,没有严密的组织和纪律。
美国两大政党之间政治分界不很明显,两党的政策无大的差别。
在选举中,两党党员可以跨党投票,即某党党员反而投了另一个党的候选人的票,但两大政党对骨干成员的管理和要求相对比较严格。
英美政体比较
To the political system is concerned, all western countries are a parliamentary democracy, a multiparty system and separation of powers system. However, the organization in specific and different countries have their own characteristics, which are most representative of the U.S. presidential model, the United Kingdom, Germany, parliamentary cabinet system model and the French semi-presidential model.There are some main reasons for difference between British and American system of government: First English bourgeois revolution, the bourgeoisie with the mian contradiction is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feudal ruling class. But in the U.S., the contradiction is between the bourgeoisie with the colonial rulers. So their social contradictions are different. Second the development of capitalism needs a stable external environment, the British has the different political system, the feudal class doesn’t have the same power as Britain. The early days of war continue so the rule requires a relatively concentrated form, therefore Britain is a constitutional monarchy, and United States is the President of the republic. Last objectively, the English bourgeois revolution is earlier, but power of the bourgeoisie is limited, the bourgeois constitutional monarchy is a compromise on the feudal forces. In the United States, after a period of the bourgeois revolution and capitalist development, it have strength and growth, if the King also set in the United States, he must would be overturned.Britain is a constitutional monarchy, the United States is a republic, because the United States does not own a separate monarch as their sovereign, so after independence the monarchy was not appear. United States presidential system, the president heads the cabinet, the United Kingdom is a parliamentary, prime minister heads the cabinet, the cabinet responsible to parliament. Since before independence in the United States, stationed in the colonies by the British Governor, there are representatives of the Governor and the local people-member parliament, the colonial government management of the main by the Governor, when most European countries the king is still head the cabinet, so the natural continuation after independence, the United States This form of organization, the Governor replaced by the president. The UK because many times the nobility and the bourgeoisie to seize power, the king's powers are limited, parliamentary strength has been enhancedAmerica's most thoroughly implemented Decentralization: the legislative, executive and judicial powers, respectively independent exercise controlled by the Congress, the President and the Supreme Court ; three in personnel matters are separate. Congress has no right to overthrow the government said they did not trust them; in turn, the president can not dissolve parliament. Britain to pursue these three countries to maximize the power of fusion with each other, under the doctrine of the supremacy of the parliament, not only a high degree of fusion of legislative and executive power, and even failed to fully independent judicial power, but with the legislative and executive powers in a certain degree of fusion up. Government by the Parliament that the first civilian hospital hospital leadership composition of the majority party; the one hand, in charge of executive power, on the other hand Parliament legislative leadership; The Congress shall have passed no-confidence motion asking the government to resign, the Government also decided to dissolve the Parliament.The advantage of American political system model: the power of large U.S. president, its independence is conducive to making political decisions more quickly and improve the powerperformance. Its weaknesses are: the three major U.S. power system of mutual checks and contain significantly, resulting in a number of institutional consumption. President no power to dissolve parliament, but can veto bills passed by Congress, Congress can impeach the president; the president can appoint the supreme judge, Supreme Court may rule the laws of Congress and the president to decide whether unconstitutional.The advantage of the British regime model, whether the formation or the actual operation of the system are relatively democratic, just and more conducive to scientific and thoughtful decision-making. But the disadvantage is that system or the system is easy mode, resulting in the bureaucracy, the efficiency of governance.Because quite long period of time Canada is Britain's colony。
英美政治制度比较
英美政治制度比较
英美政治制度比较
英国和美国都是西方民主国家,但其政治制度有一些显著差异。
首先,英国采取的是君主立宪制,而美国则是共和制。
英国的国家元首是女王,她的权力很大程度上是象征性的,实际上的决策权掌握在议会手中。
美国的国家元首是总统,他是由选举产生的,担任行政权力的最高职位,有较大的决策权。
其次,英国政府采取议会制,由众院和上院组成。
众议院的议员由全体选民选举产生,大体上代表了不同的地区。
上院由一些终身或限期的成员组成,包括了一些贵族和主教。
议会是英国政府制定法律和监督政府行为的机构。
美国政府则采取三权分立的原则,由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独立的分支组成。
行政权力由总统和其所属的行政机构行使,立法权力由国会行使,司法权力由最高法院和其他联邦和州的法院来行使。
再次,英国没有宪法文件。
它的宪法主要是以惯例和法律方式存在。
这也使得英国宪法较为灵活,可以相对容易地进行修改和调整。
而美国有一部宪法文件,它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准则,具有很高的权威性。
这也使得美国的宪法具有相对稳定性和不易改变的特点。
最后,英国的政治体制相对集中,更倾向于中央集权。
政府对地方议会的管理和控制力度较大。
美国则是联邦制度,国家政府与各个州之间的权力分配相对平衡,州政府具有一定的自治
权和独立性。
总的来说,英国政治制度强调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度,政府相对集中;而美国政治制度强调共和制和三权分立,政府权力相对平衡。
这些差异在两国的政治和行政运作上产生了不同的影响和特点。
美英制度比较
英美政治制度比较戴泽稳国际政治1141 1120913125英美两国同是西方大国, 又是西方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两国的政治文明不仅对本国而且对世界各国政治制度建设颇具影响。
英美两国在政治制度建设上的经验对中国政治文明建设应该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比较两国政治制度的异同, 能够加深对政治文明的理解, 更加有针对性的加于借鉴。
一、英美两国国家形式比较国家形式包括了两方面的内容, 一方面是国家政权机构的组织形式, 即政体; 另一方面是国家整体与部分、中央机关与地方机关之间的关系结构, 即国家结构。
1 、英美两国政体比较。
政体指国家政权机构的组织形式。
各国政体在形式上的差别主要表现为国家权力主体的设置、产生、组织、运行方式等方面。
英国是西方最早实行议会君主制的国家。
英国资产阶级通过与封建专制统治进行长期斗争, 于光荣革命后确立了君主立宪制。
确立这一政体的法律依据主要是1689年颁布的《权利法案》和1701年颁布的《王位继承法》。
其后, 历经演变,直到18 世纪, 行政权才开始从国王手里转到责任内阁手中。
此后, 英国议会、内阁、国王的地位及相互关系才最终确立下来并一直延续至今。
美国是实行总统共和制的国家。
这一体制的特点是: 第一,总统掌握国家最高行政权,直接任命并领导内阁,内阁对总统负责,内阁中可不设总理职位。
第二,在总统制政体下,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权力分离, 并相互制约。
2、英美两国国家结构比较。
英国是单一制国家。
它有单一的宪法,有统一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
国内各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均受中央政府统一领导, 没有脱离中央实行独立的权力, 对外不具有国家的外部标志。
在对外关系上是一个国际法主体。
美国是实行复合制中的联邦制国家。
它由许多州结合在一起组成联盟国家。
在内部事务中, 联邦和各个州自成体系。
它有在全国范围行之有效的联邦宪法, 有全国共同的联邦权力机关, 各州也有自己的宪法及在本州进行活动的权力机构。
英美两国政体比较
政府(内阁)由议会选举中的多数党产生,对议会负责。
1、政府由当选总统组织,政府对总统负责。
2、总统行使权力时,对议会不负政策上的责任,议会只有在总统违反宪法时,才能对总统提出弹劾。
3、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
国家元首地位和职权
国王,虚位,没有实权
总统,有实权,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统率军队
(3)政府(责任内阁)掌握行政大权,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
1、特征:分权与制衡
2、表现: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权力之间制约达到平衡。
①立法权归于国会(参议院、众议院)
②行政权归于总统。
③司法权归于联邦法院。
政府产生办法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由议会产生,关键在议会选举中获得多数席位。
当选总统组织政府,关键在总统选举中获胜
政府首脑
首相
总统
权力中心
议会
总统
确立标志
1689年《权利法案》
《1787年宪法》
确立方式
立法
代议制的核心
议会
最主要的作用
资产阶级通过议会的设置掌握国家的主要权力立法权,以限制君主或总统对行政权的滥用,并通过立法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
立法
下议院(议会)
国会
司法
上议院(议会)
最高法院和各级联邦法院
行政
首相和内阁
总统和内阁
军事
议会授权,首相执行
总统
世界近代史上英美两国政体的比较
代议制:人民选举代表组成议会,议员通过议会形式上代表民意行使国家权力。
对比
英国
美国1787
代议制的特点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从选举制度对比分析英美两国的政治体制
从选举制度对比分析英美两国的政治体制作者:王慧王燕来源:《各界·下半月》2019年第01期摘要:本文对比分析英国普选和美国大选两种选举制度,从选举人产生、候选人产生、选举程序和选举结果等方面的异同,得出两国以选举制度为代表的政治体制的形成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关键词:英国;美国;选举制度;政治体制英国和美国作为西方国家的代表,其政治经济体制对许多亚洲和欧洲国家影响颇深,选举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集中体现。
选举产生国家中央政府和国家元首是当今世界普遍接受的民主制度,而英美两国也不例外。
一、英美政治制度简介1.两党制。
英国实行两党制,保守党和工党轮流在朝执政。
美国也是两党制,民主党和共和党轮流在朝执政。
在英美两国,执政党通过选举间接产生,并组建本届政府。
2.中央政府。
英国单一制国家,典型的君主立宪制。
国家的中央政府由君主、议会和内阁构成。
君主是英国皇室成员世袭成为国王或女王,议会包括三个部分:英国女王、上议院和下议院,议会是英国的立法机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通过各项法律。
内阁是以首相为元首的行政机构,主要成员是首相和内阁大臣。
美国是联邦制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
联邦政府,即中央政府由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三部分组成,三个部门权利分开,彼此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平衡。
立法机构是国会,负责立法;行政机构的元首是总统;而司法机构由法官和各级法庭组成。
3.选举制度。
英国的中央政府首脑——首相、立法机构、内阁及执政党都是由英国普选间接产生。
美国每四年一次的总统大选选出美国新一任的总统。
在两国,选举制度极其重要,它几乎决定了两国政治层面的所有关键因素。
二、英美选举制度对比(一)英美选举制度简介1.英国普选。
英国选举被称为普选,全英国所有合法选举人在选举中投出个人庄严的一票,最终产生英国新一届政府及政府首脑。
依据英国法律,普选每五年举行一次,但多数情况下,还未到五年,就会有一次新的普选。
英美民主的发展及其制度分析
英美民主的发展及其制度分析民主是一种政治制度,它追求政治权利的平等和参与性,旨在促进人民的利益和意见被充分尊重和合法化。
尤其是英美民主,具有较为独特的特点和历史渊源。
本文将从英美民主的发展历程、制度架构以及对比分析三个角度,探讨英美民主的制度特征,并试图分析其成功的原因。
一、英美民主的发展历程英美民主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18世纪的美国独立运动和英国议会枢密院制度改革,其后的美国宪法制定和英国普选制度的完善是该制度体系的重要里程碑。
在美国独立战争之前,殖民地的政治权力高度集中于英国君主权利和议会,人民的表达和参与被严重限制。
然而,独立运动的爆发激发了美国建立一种更为平等和自由的政治体系的愿望。
1776年,美国便通过了《独立宣言》,将自己定位为一种自由平等的共和制度。
随后,美国各州签订的《合众国宪法》正式确立了美国的联邦制度,各州之间在许多问题上得到协调和权衡,同时也鼓励和促进了地方自治和民主参与。
而在英国的议会中,议员的选举只有寥寥数十万人能够参与,这也就说明着议员大多数依然来自于上层社会。
随着19世纪的工业化发展和普通民众同样具有申请选举权的要求,英国政府经过多次改革后,普选制度逐渐建立。
而不同于美国宪法的一次性凝聚,英国的议院制度是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完善和改进的。
二、英美民主的制度架构英美民主的制度架构有许多共同点。
其中最重要的是,其政治体系基于人民的支持和参与,具有相对平等和账户性原则。
这种原则也通过国会民主体系和权力制衡机制得到体现。
这里着重分析两个方面。
(1)国会民主体系国会是英美民主的核心组织机构。
美国的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两个议会组成,而英国则仅有下议院,构成了英国政治体系的核心。
美国国会议员的选举与斯特瑞克兰模式有关,由选民一人一票投票来选出参议员和众议员。
而英国下议院的议员则是先通过与本党选民的互动,来为一定区域挑选出某一党并高票选出议员。
这种国会民主体系能够促进民众参与政治决策的过程,同时确保政府对民众的重大决策颇受约束,增强了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英美法德近代政治制度比较 (异同)
英美法德近代政治制度比较:项目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政体君主立宪制(议会制)民主共和制(总统制)民主共和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二元制)元首产生方式世袭制任期制世袭制任期制国家元首的职能元首:国王职能:处于统而不治状态,扮演象征性角色,是国家象征。
元首:总统职能:拥有最高行政权,可以否决国会的法律,任命官员及联邦法官。
是军队最高统帅,政府首脑。
对宪法负责。
元首:总统职能:拥有行政权,是军队最高统帅。
与参众两院共同拥有立法创议权,有权经参议院同意解散众议院。
元首:帝国皇帝职能:有权任命首相,官员。
有权解散召集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
有权签署与公布法律。
有军权。
内阁(政府)由下议院多数党领袖(首相)任命组建产生。
首相与内阁对议会负责,拥有行政权。
首相拥有立法创议权、行政权,是最高决策者、领导者内阁由总统任命,对总统负责。
内阁部长由总统任命。
总统与内阁掌握军政大权。
总统的命令经由各部部长副署。
首相由皇帝任命,主持帝国政府,对皇帝负责议会(国会)主权至上,是国家权力中心,拥有立法权。
由参众议会组成,拥有立法权,掌握联邦财务。
与总统相互牵制。
拥有立法权由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组成。
拥有立法权及批准政府预算。
英美法德近代政治制度相同点:(1)核心是代议制民主(2)都是资产阶级政党,是资本主义政体(3)体现分权与制衡原则(4)三原则:民主化,法律化,制度化(5)时间等候在工业革命时(6)政体确立方式都是通过颁布法律确定(7)目的都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8)议会制度(英国创立议会制度与两党制度)(9)都是政治民主化的发展与完善(10)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上。
英美政治不同
概述英美政治制度差异英国创立于19世纪的制度不仅对本国社会的政治发展和历史发展有着深刻影响,而且对世界其他国家现代制度乃至政治和历史发展,同样有着深刻影响。
可以说,英国是世界资产阶级宪政之母。
而作为同为资本主义强国的美国,其制度是在英国制度的基础上,经过多次改革而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
尽管如此,英国和美国的制度在很多方面仍存在着差异。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逐步建立了民主政治,颁布了宪法并逐步实行宪政,使资本主义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英国创立了第一套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体系,被誉为西方政治制度的源泉与典范。
英美两国政治制度具有相同的理论基础:即“三权分立”原则;具体内容都包括议会制度、选举制度、司法制度、和政党制度等;标榜“人民民主”,政权体制都实行分权制衡和“法治”原则。
而根本上,是作为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两个典型代表,英美两国在维护资产阶级利益、资本主义私有制度、实行资产阶级专政等方面具有相同的本质。
但在具体政治制度层面两国又各自呈现不同的特点。
一、英美宪法比较英国宪法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它没有统一、完整的书面形式,而是由成文的法律和不成文的习惯构成。
英国宪法缺乏谨严的内容与完整的体系。
这正是英国宪法具有与美国宪法不同的一些特点。
英国宪法的特点有:1.英国宪法随时可以被议会修改,2.英国宪法具有保守性。
3.英国宪法具有连续性。
4.英国宪法还具有名实不符的性质。
而美国宪法贯彻了彻底的三权分立,使国会、联邦法院和总统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国会掌握立法权,其通过的法律对于任何人都有约束力。
另外,国会还掌管财政权、对外宣战权、总统弹劾权等重要权力。
联邦法院除了行政和立法功能外,最重要的是监督和司法功能。
法官在解释宪法和法律方面有最高发言权。
而总统作为最高行政长官,他制定国家的日常政策,任命部长及联邦法院的法官;作为最高统帅,除了指挥整个军队之外,总统还拥有立法否决权、外交决策权。
美国宪法规定了三权之间的制衡,却也没有否定在这一基础上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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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中有异——英美政治制度比较08小教英语(30)夏苹0835010150 摘要:英美两国同属西方文明体系,两国政治制度是其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世界各国政治制度建设颇具影响。
英国创立的第一套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体系被誉为西方政治制度的源泉与典范;美国则在吸收、借鉴英国的基础上,形成了当代资本主义国家中最为完善的政治制度。
比较两国政治制度的异同,有助于对两国的制度有准确、清晰的比较和把握,从而吸收和借鉴两国政治制度中的优秀因素。
关键词:英美政治制度比较政治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一般是指与本国的社会性质相适应的国家权利机构和基本制度。
“政治制度与人类社会的各种制度一样,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带有时间与空间的烙印。
”1300多年前,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资本主义国家逐步建立和实践了民主政治,颁布了宪法并逐步实行宪政,使资本主义在各个领域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英国创立了第一套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体系,一向被誉为西方政治制度的源泉与典范;美国则在吸收、借鉴英国政治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国情加以调整,使本国的政治制度体系趋于完善。
英美两国政治制度具有相同的理论基础:“天赋人权”学说和“三权分立”原则;政治制度的具体内容都包括议会制度、选举制度、司法制度、政府制度、公务员制度和政党制度等;都标榜“人民民主”,以代议制为民主的主要形式;政权体制都实行分权制衡和“法治”原则的特点。
而最根本的是,作为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两个典型代表,英美两国在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度、实行资产阶级专政等方面具有相同的本质。
但在具体政治制度层面,又各自呈现不同的特点,本文仅从宪法、政党制度、选举制度三个角度探讨比较英美两国的政治制度。
一、英美宪法的比较英国是典型的拥有不成文宪法的国家,没有统一、完整的书面形式,它的宪法体系极为复杂,由各种成文的法律和不成文的习惯、判例和宪法性惯例构成。
如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the Great Charter),1628年的《权利请愿书》(the Petition of Rights),1689年的《权利法案》(the Bill of Rights)等。
英国宪法既不能以一道或数道公文列举,也不能以过去和现在的时间来严格区别,它缺乏严谨明确的内容,也缺乏首尾完整的体系。
美国的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在发展的过程中,美国宪法形成了四项主要原则:分权和制衡,联邦制,权力有限的政府和司法审查。
美国宪法贯彻了彻底的三权分立,规定了立法,司法和行政的分立。
国会、联邦法院和总统各司其职,乃至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分工也十分明确。
联邦法院是美国三权分立与制衡中的一个重要砝码,除了行政方面功能和立法功能外,最重要的是监督性功能和司法性功能。
法官享有宪法地位,被任命为维护宪法的卫士;最高法院是执法机关,法官在解释宪法和法律方面有最后发言权。
英国宪法与美国宪法最大的不同是,英国宪法具有柔性宪法的特点,它随时可以被议会变易或修改,而美国宪法则是刚性的;第二,英国宪法具有保守性。
英国具有从事改良事业的传统,历代制度既沿袭前代制度而又有所改革,而美国宪法则相对开放;第三,英国宪法具有连续性。
这种连续性取决于英格兰民族生活的连续性。
最后,英国宪法的理论与实际往往不能一致。
因为英国政治是从独裁政治渐渐发展成为立宪政治的,政治体制已变,而某些法律、典则却遗留下来,使理论与事实往往不能一致。
下表从六个方面对英美的宪法作了比较,直观明了。
二、英美政党制度之比较政党在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中具有特殊地位,它与选举、议会、内阁等制度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所以西方国家的政治又叫政党政治。
政党作为社会政治生活的中枢,联接着政治体制中的各方面。
从体制上来说,英美两国都属于两党制,但他们又各具特点。
英国是现代政党政治的发源地,是实行两党制的典型国家。
主宰英国政坛100多年以上的是两个重要政党,先是托利党和辉格党,继而是保守党和自由党,后来为保守党和工党。
英国实行的是议会内阁制,有上下两议院。
因此,政党制度与其相结合,执政党和反对党在形式上界限分明。
上议院议员不由选举产生,而是由贵族世袭或国王任命。
下议院由选举产生。
两大政党靠竞选争夺下议院议席,有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组阁,该党的领袖担任内阁首相,掌握政府权力。
组阁的政党便是执政党。
执政党既掌握内阁的实权,又掌握下议院的实权。
选举中未获得多数的政党便是在野党或反对党。
反对党负有监督政府的责任,可以组成有各部大臣的“影子内阁”。
两大政党均采取集中制,无论中央或地方,每个政党都有健全的组织;有严格的组织纪律;特别是党内对议会投票有严格的规定。
在议会的重要投票中,各政党都要求其党员作为一个集团,按照领导人的意图投票。
否则,会受到严厉处罚。
美国也是实行两党制的典型国家,美国是总统制国家。
它的政党制度同民主共和体相联系,政党的主要活动是进行总统竞选。
竞选获胜的政党为执政党,失败者为反对党。
美国国会议员虽然也是由选举产生,但两大政党在议会中席位的多少与执政地位无关。
在美国,一个政党只要在总统竞选中获胜,即使它在国会选举中失败,也不会影响它的执政地位。
美国的政党组织松散,没有严密的组织和纪律。
美国的两党制萌芽于联邦党和反联邦党的对立,后来形成了共和党与民主党的竞争。
在美国历史上,也常常出现第三党运动,但从未获得成功。
两大政党轮流执政的格局一直比较稳定。
尽管两国都实行两党制,但有很大不同,主要表现在:第一,从属的政体不同。
英国实行的是君主立宪制,英国国王是世袭的国家元首。
从宪法规定上看,英王独揽大权。
实际上英国国王的一切活动要服从内阁的安排。
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上台组阁并掌握政府权力,执政党领袖担任内阁首相,从而使政党与内阁紧密交织在一起。
而美国是民主共和制国家,实行的是总统制。
总统是国家元首,掌握国家大权。
两大政党的活动主要表现在总统选举上。
获胜的执政党在国会选举中失利并不影响其执政党的地位。
第二,组织结构和活动方式不同。
英国两大政党采取集中制,党有比较统一的政治主张、组织机构和社会基础,并且对议会投票有严格的纪律。
而美国两大政党组织松散,没有严密的组织系统和纪律,甚至没有固定的基层党员。
两大政党没有明确的政治纲领,只有竞选纲领。
党的主要活动主要是搞竞选,人们形象地称美国的政党是“选举组织”,美国的竞选是“象驴之战”。
第三,美国不存在执政党与在野党问题,议会中多数党与少数党的权力差别不大;且执政党力量远远大于反对党,反对党不易向执政党挑战;同时政党组织松散,议会中党员的凝聚力更弱。
三、英美选举制度之比较英美两国的选举制度是以普选制实现权力委托的,实行普选制是两国政治制度的共同特征,但由于两国的政治经济条件和历史传统不同,两国实行的普选制也有所区别。
英国的普选制实际上只是公民选举下院议员的制度,代议机关中的国王和上院都是非选举产生的。
根据宪法惯例,内阁政府由议会的多数党组成。
正是采取这样的选举办法,选民选举下院,下院多数党组成政府,使得英国的代议制政府成为典型的内阁责任制政府。
它产生于议会,并对议会负有直接的政治责任,对选民负间接的政治责任;若选举失败,则由反对党上台;若胜利,则继续执政。
加上两党轮流执政的原则,他们可直接影响公民的普选,这就保证了英国代议制政府的稳定性。
而美国普选制实行的范围,与英国明显不同,不仅国会两院的议员,而且作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总统及副总统,都是由公民直接产生的。
美国总统及其领导的行政机关,对国会不存在任何关系。
它们只有到选举的时候才各自向选民负责。
平时都只对联邦宪法负责。
因此,它们之间,仅仅是宪法上规定的相互“制衡”关系。
在选举费用上,英国的选举费用较少,而美国选举费用较多。
通常的说法是,在美国,选举是“有钱人的游戏”,金钱是“选举的母乳”,“没有金钱就谈不上竞选”。
在选举权方面,英国不存在美国那样的法律障碍,不必通过文化测验,不必付选举税,也没有居住的期限。
此外,没有反对选举的社会和种族压力,选区的划分也比美国更加公平合理。
在大选中,电视所起的作用不如美国总统选举中所发挥的作用大,对此政府有严格的规定。
而美国竞选活动复杂。
如在候选人资格上,美国存在一系列复杂的规定。
此外,电视在美国选举中起着重要作用,以至形成美国独特的“电视政治”现象。
英美两国的选举制度尽管不同,但都操纵在资产阶级政党的手中。
因此,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
是政党制度和议会制度的基础和重要内容。
总之,英美两国的政治制度可说是同中有异,异中有同。
既包含着现代西方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和当今时代特征所产生的共同性,也具有因各国的政体和社会经济基础不同,以及民族特点、历史传统不同而形成的差异性。
英美两国的政治制度都是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同封建主义政治制度相比具有历史进步性。
不但为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提供了新鲜的血液,而且为社会生产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参考文献:[1] 王惠岩.比较政治制度, 吉林大学出版社.[2]宋玉波.比较政治制度,法律出版社.[3]高金海等.当代西方政治制度,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4]胡康大.英国的政治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5]扬祖功等.西方政治制度比较,世界知识出版社.[6] 吴大英、张明澎.西方国家政治制度剖析,经济管理出版社.[7]扬祖功等.西方政治制度比较,世界知识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