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党支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党支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XX企业党支部活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党支部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XX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XX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支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是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的有效补充.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企业所属党支部和组织关系在XX企业的党员.第二章经费来源第四条XX企业各党支部活动经费由党委按各党支部上缴党费的一定比例下拨,由党支部所辖行政部门拨付,由党员自愿捐款等。
第三章经费使用第五条党支部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为:(一)培训党员;(二)党支部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三)开展党员集体活动的必要支出;(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表彰、奖励;(五)慰问、补助特困党员;(六)党支部开展工作所需的日常开支。
第六条在开展党员集体活动前,党支部应向上级党委申报,经上级党委同意后组织活动。
申报内容包括:活动内容、参加人员、经费预算。
第七条申请的集体活动需具备以下特点:(一)能够结合时代背景和当前形势,符合党的指导思想和方针要求;(二)活动目的和内容明确,形式生动、新颖,并能与生产经营中心工作紧密融合;(三)活动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使党员、群众从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并有利于改进工作;(四)党支部活动的组织要同时考虑调动工会会员、共青团员的积极性,发挥他们桥梁纽带作用.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八条建立专人负责制度。
党支部活动经费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管理。
各党支部都应明确专人负责活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原则上由两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
凡管理经费的人员工作变动时,应明确接替人员,做好交接工作,同时将变动情况及时上报XX企业政治工作部备案。
第九条建立专用账册制度。
党支部活动经费收入、支出,都要建立专用账册。
使用经费时,必须将开支项目逐一登记,并附发票和单据,做到收支登记明了、账据相符、账目清楚,前后账目有连续性。
xx大学党建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xx大学党建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建经费管理,促进党建工作的发展,确保经费正确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党建经费的下拨校党委每年审定一定数额的经费作为党建经费,由组织部具体安排,其中60%作为常规活动经费,20%作为特色项目经费,20%作为奖励性经费。
60%的常规活动经费根据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员数下拨给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20%的特色项目经费和20%的奖励性经费由组织部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有特色的党支部立项活动等项目资助和成果奖励经费。
二、党建经费的使用范围党建经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学习、培训、教育、管理等相关支出费用,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一)培训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二)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四)走访慰问、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五)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六)开展健康有益的党支部活动或主题纪念活动;(七)有特色的党支部立项活动及成果奖励。
三、党建经费的管理(一)使用党建经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当年未用完部分结转到下年度使用。
(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为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党建经费管理责任人和审批者。
(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党建经费的使用管理,严格在规定使用范围内用好该项经费,不得用于招待费等非党建工作方面的开支。
(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和财务审批程序,严格履行党建经费的使用审批手续。
有关票据由经办人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国有企业党建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XXXX有限公司党建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党建专项经费管理,依照党费使用的相关规定和国资委党委组织部《关于向第一批中央基层示范党支部划拨专项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建专项经费是指国资委党委、集团党组或地方党委对XXXX党支部开展党内活动的补贴,不同于一般党费。
第三条凡属党建专项经费范围的,需专款专用,使用要符合开支范围要求,并经过支委会讨论,提前向XXXX党委提出申请,经审批后使用。
第四条本办法基于获得党建专项经费的前提下执行,其他党组织工作经费依照《XXXX公司党组织工作经费管理办法》(XXXX党委字〔2018〕76号)执行,不可重叠使用两项费用。
第二章开支范围第五条凡属党建专项经费必须用于开展党内活动,不得用于活动场所等硬件设施建设,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一)用于开展党支部组织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活动。
(二)开展党内特色教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红色教育、知识竞赛、主题征文、课题研究等。
(三)丰富活动载体,开展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干部、党员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学习培训活动。
(四)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宣传中粮集团党组和XXXX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等。
(五)购买党员教育学习资料,建立学习资料库。
(六)探索党员新的管理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研发和维护党建信息化平台。
(七)其他与拓展活动阵地、创新活动载体、建立健全工作流程等基本规范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党建专项经费的使用要在推动党建工作发展、培养教育党员、促进生产经营中发挥作用。
要严格遵循党费使用有关程序要求。
第三章预算及使用管理第七条XXXX党支部应每年向XXXX党委上报党建专项经费使用计划,每半年上报一次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全年计划因尽量覆盖到全年所有可能的内容及项目,如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使用党建专项经费,应由支部委员会审核后报XXXX党委审批。
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使党建经费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促进党建工作的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机关党建工作经费是指从本单位行政经费拨付到基层党组织,专门用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的组织生活的专项工作经费。
第三条机关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
1、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
2、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家庭;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
5、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6、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
7、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
第四条经费来源:机关党建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行政经费预算,按部门机关党员年度工资总额的4%划拨,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适当增加。
第五条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六条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应由支部确定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第七条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员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第八条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
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九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
武汉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武汉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正文:----------------------------------------------------------------------------------------------------------------------------------------------------武汉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专项经费管理,有效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根据国家及湖北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市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含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第二章党建专项经费的使用及管理第三条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专项经费的使用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四条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其使用范围如下:(一)党组织所开展的活动;(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三)订阅或购买用于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等;(四)慰问、表彰、奖励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等;(五)其他有关党建工作的必要支出。
第五条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专项经费的管理坚持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的原则。
已经建立党费独立账户的社会组织必须由党费独立账户统一收支;未建立党费独立账户的由社会组织或者联合党支部所在社会组织的对公账户统一代为管理。
第六条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专项经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社会组织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党组织的财务机构代办。
该工作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
党组织专项工作经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社会组织自身的财政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党员活动经费实行项目管理。
各社会组织党组织应据实编制党建活动项目经费预算。
未列入党建活动项目预算的费用,一律不得列支。
第八条党员活动经费须做好账目登记。
各社会组织党组织对每笔经费的使用须进行详细记录,应注明经费的数额、具体用途、使用责任人等,与之相关的工作计划、项目审批材料、票证、单据入账时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
党建经费使用规定
党建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增强党建经费的保障性及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基本原则1、服务基层、立足支部。
党建经费要用于各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特别是保障基层党支部能正常开展活动。
2、专款专用、规范使用。
党建经费必须用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占用。
第二条使用范围本办法所指党建经费是区财政核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宣传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鼓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4、联系群众,走访慰问和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和专项活动;6、党建理论研究、党建工作调研;7、确保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和活动;8、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9、其他与党建相关的活动。
第三条工作要求1、党建经费由组织部代管,建立专用账簿。
党建经费每人每年260元,每名党员的党建经费70%由社区党支部支配,30%由街道组织部统一支配,2、党建经费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合理细化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党建经费的使用严格执行经费审批程序。
3、加强对党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各社区党支部每年要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建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监督。
第四条使用办法1、由社区书记上报经费使用审批单。
2、审批单由组织部长、主管副书记、主任批准后由社区书记领取支票。
3、支票领取后6日内将发票交回组织部。
2023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
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支持和保障基层党组织更好地开展工作,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经研究决定,设立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
为规范经费管理和使用,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的来源与核拨标准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依据各基层党组织党员人数,按在职党员和离退休党员年人均200元的标准核拨。
党员人数以上年度年终统计数为准。
二、经费的分配与使用范围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由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员人数和上年度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分配,经学财务处统一划拨至各基层党委使用。
对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年底有结余的党委,下一年度按预算标准补足额度。
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进行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及党员服务,确保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的正常开展,具体包括: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党日、党建工作调研和学习考察,教育和培训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走访慰问和补助生活困难党员等。
三、经费使用原则1、立足基层原则。
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要优先考虑党支部建设,确保用于党支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丰富组织生活、创新党建方式手段和服务党员等方面的工作和活动。
2、专款专用原则。
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要为党建工作提供保障,要确保经费严格按照使用范围使用,不得用于与党建工作无关的支出,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占用、截留。
3、量入为出原则。
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要坚持预算先行,量入为出,严格按额度使用,超出不补。
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应在规定期间内使用,超出部分自理,结余部分不结转。
4、统一管理原则。
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由党委组织部和财务处统一管理,党委组织部负责对经费使用进行管理和统筹安排,财务处负责经费的核拨和审核报销。
四、经费使用要求1、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要本着勤俭、节约、高效、规范的精神,严格管理、合理使用。
所有经费的开支必须符合本办法规定和我财务制度相关规定。
XX公司党组织工作经费暂行规定
XX公司党组织工作经费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党建工作,保证各级党组织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及总公司《关于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党组织工作经费主要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留存等渠道予以解决。
本规定中的党组织工作经费是指纳入管理费用的部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国内所属各二级党委,其内容主要包括党组织工作经费的来源、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党组织工作经费来源第四条党组织工作经费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纳入公司管理费用。
从管理费用中列支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
累计结余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第五条党组织工作经费以公司为计提单位,依据各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实行月度提取,年终决算。
计算每月党组织工作经费提取额时,计算公式如下:党组织工作经费月提取额=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12第六条党组织工作经费中60%作为二级党委党组织工作经费,由各单位党委负责管理和使用;40%由公司党委统一管理和使用。
- 1 -第七条党组织工作经费要向生产经营一线倾斜,重视关心关爱基层,定期下拨到基层党支部,保证党支部活动需要,以利于党支部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组织宣传服务职工群众、促进生产经营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三章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第八条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要本着“统筹安排、节约使用、用得其所、用出实效”的原则。
各级党组织要增强经费使用的计划性,努力使经费发挥最大效能,保证基层党建工作有效开展。
第九条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范围包括:(一)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召开党内会议,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培训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务工作者,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进行党内宣传,摄制党员电教片。
党建经费使用规定
党建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增强党建经费的保障性及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基本原则1、服务基层、立足支部。
党建经费要用于各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特别是保障基层党支部能正常开展活动。
2、专款专用、规范使用。
党建经费必须用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占用。
第二条使用范围本办法所指党建经费是区财政核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宣传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鼓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4、联系群众,走访慰问和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和专项活动;6、党建理论研究、党建工作调研;7、确保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和活动;8、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9、其他与党建相关的活动。
第三条工作要求1、党建经费由组织部代管,建立专用账簿。
党建经费每人每年260元,每名党员的党建经费70%由社区党支部支配,30%由街道组织部统一支配,2、党建经费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合理细化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党建经费的使用严格执行经费审批程序。
3、加强对党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各社区党支部每年要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建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监督。
第四条使用办法1、由社区书记上报经费使用审批单。
2、审批单由组织部长、主管副书记、主任批准后由社区书记领取支票。
3、支票领取后6日内将发票交回组织部。
党建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党建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党建经费使用管理制度1. 总则为了规范党组织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党组织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的监督,建立起透明、规范、科学的党组织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资金对党组织建设的促进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 经费来源党组织经费主要来源于党员的自愿捐献和各种有关部门经费拨款。
其中,党员的自愿捐献是党组织经费的主要来源。
3. 经费使用原则(1)用于党员教育、组织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组织建设等活动。
(2)符合国家及地方法规规定。
(3)保证党组织经费的合理、规范、科学的使用和管理。
(4)注重经费的节约和效益。
(5)建立起严格的会计核算制度。
4. 经费支出(1)党员教育:包括开展党员教育计划、举办各类培训班等;(2)组织工作:包括举行党员交流会、发放会费、党员活动等;(3)思想政治工作:包括开展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观看政治影片等;(4)党组织建设:包括党员考察、党员档案管理、党组织设立等;(5)其他:如购置党旗、会员证等。
5. 经费使用程序(1)预算编制党组织应按照年度计划,制定年度预算。
预算结合党组织实际情况,具体描述经费用途及支出标准。
(2)审批程序党组织会议对年度经费预算进行讨论和审批,并授权党委财务委员会审批预算使用计划。
(3)支出程序支出前须进入党委财务委员会审批,支出后进行广泛公开。
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能超出预算,并进行及时调整。
支出现金必须在专用账户内进行,并要妥善保管支出单据等相关资料,确保账目清晰无误。
6. 经费监督(1)党组织要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制度,严格对经费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2)定期进行经费的审计。
(3)开展日常验收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查处和纠正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4)对财务人员实施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其业务能力的稳步提高。
7. 处理违规行为(1)对于过失轻微,属意外情况导致的违规行为,可口头警告。
(2)对于过失较大或有恶意的违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关于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使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根据有关规定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党建活动经费的来源党建活动经费由院行政经费列支,各党支部(党总支)的党建活动经费按各党支部(党总支部)上年度上缴党费的60%的比例划拨。
基层医疗机构的基层党建活动经费计入本单位成本。
第二条?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一)基层党支部(党总支)党员活动室配套完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党员活动室的更新完善。
(二)党员“七一”表彰费,主要用于党员七一表彰。
(三)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外出参观考察费,主要用于党员先进个人外出学习考察活动费用支出。
(四)党支部书记培训费,主要用于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
以上第(一)至(四)项费用由党委组织部控制,其中第(一)项费用,可由各党支部(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向党委组织部提交申请,经核准后,由党委组织部统一规划实施。
(五)党员接受革命传统教育费,主要用于党员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六)开展党建活动费,主要用于党支部(党总支)党建活动和聘请教师授课等费用的支出。
(七)资料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学习所需资料等费用的支出。
第三条? 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和审批(一)党建活动经费是基层党支部(党总支)活动的专项经费,由院党委负责管理,统筹协调,严格把关。
(二)党委组织部于每年2月份将当年的党建活动经费核拨给各党支部(党总支),并报财务科备案。
各党支部(党总支)应将本单位的党建活动经费使用预算纳入年初工作计划中,于每年3月底前将党建活动计划上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党建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基层党组织的具体活动,策划主题鲜明、有创新、有模范带动作用的党建活动。
活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当年经费在当年使用,不转入下一年度。
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党建活动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基层党组织使用财政资金开展党建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基层党组织,是指自治区党委各部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自治区政府各委、办、厅、局,自治区政协机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各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各单位)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设置的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党总支、党支部)。
本办法所称党建活动,是指基层党组织开展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志愿服务、调研考察等党内活动。
第三条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必须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
结合党建工作要求和机关工作实际,按年度编制计划并实行审批备案管理。
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和党费,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计划管理第四条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应当按年度编制党建活动计划(包括活动内容、形式、时间、地点、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于每年2月底前报单位机关党委审核。
第五条各单位基层党组织编制党建活动计划,应当充分听取党员意见,并经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支部(总支)委员会讨论。
第六条各单位机关党委汇总并审核所属基层党组织年度党建活动计划,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部门(党组、党委)批准。
各单位机关党委要严格控制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的数量、规模和时间。
第七条各单位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建工作需要,临时增加使用财政资金开展党建活动,应当报单位机关党委和财务部门批准。
第八条自治区公安厅、安全厅、司法厅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将党建活动计划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其他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将党建活动计划报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备案。
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党建活动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基层党组织使用财政资金开展党建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基层党组织,是指自治区党委各部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自治区政府各委、办、厅、局,自治区政协机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各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各单位)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设置的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党总支、党支部)。
本办法所称党建活动,是指基层党组织开展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志愿服务、调研考察等党内活动。
第三条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必须坚持厉行节1约、反对浪费的原则。
结合党建工作要求和机关工作实际,按年度编制计划并实行审批备案管理。
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和党费,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计划管理第四条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应当按年度编制党建活动计划(包括活动内容、形式、时间、地点、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于每年2月底前报单位机关党委审核。
第五条各单位基层党组织编制党建活动计划,应当充分听取党员意见,并经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支部(总支)委员会讨论。
第六条各单位机关党委汇总并审核所属基层党组织年度党建活动计划,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部门(党组、党委)批准。
各单位机关党委要严格控制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的数量、规模和时间。
第七条各单位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建工作需要,临时增加使用财政资金开展党建活动,应当报单位机关党委和财务部门批准。
第八条自治区公安厅、安全厅、司法厅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将党建活动计划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其他单位应当于2每年3月31日前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将党建活动计划报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备案。
学校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学校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XXX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鼓励和支持基层党组织探索和创新党建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下拨党建活动经费。
党建活动经费是基层党组织用于开展党建活动的专项经费。
为了加强我校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力保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经费来源
学校党支部的党建活动专项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每年元,当年结余的经费自动转入到下年经费中。
第三章经费使用原则
党建活动经费要确保用于加强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丰富组织生活、创新党建方式手段、表彰先进和服务党员等方
面的工作和活动。
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照使用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占用。
经费使用由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并适当向创新活动项目的党支部倾斜。
经费使用要按照预算先行,坚持厉行节约。
第四章经费使用范围
党建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党建活动,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一)培训党员;
二)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等;
三)开展党员服务活动所需支出;
四)开展党员集体活动的必要支出,如开展党员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的资料费、门票费、车费等;
五)优秀党员的表彰、奖励;
六)慰问、补助特困党员;
七)开展工作所需的日常开支。
第五章组织的集体活动或服务活动
组织的集体活动或服务活动需具备以下特点:
一)能够结合时代背景和当前形势,符合党的指导思想和方针要求;
二)活动目的和内容明确,形式生动、新颖,并能与部门工作紧密融合;
三)活动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使党员从中受到教育和启发,使群众满意,并有利于改进工作。
师范学院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
师范学院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建工作,为全校各级组织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学校将建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为规范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经费使用范围(一)建工作经费用于建设的各项工作,主要用于员学习、教育、培训、管理及发展员工作等相关支出,其具体使用范围为:1.教育和培训务干部、员、发展对象和入积极分子;2.订阅或用于开展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等;3.表彰和奖励先进基层组织、优秀员和务工作者;4.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及有关主题和专项活动;5.员活动阵地建设和组织规范化建设;6.建工作调研和建理论研究;7.其他建活动。
(二)建工作经费不用于招待费、劳务报酬(报告、讲座专家酬金除外)、考察费、旅游费或变相考察费、旅游费,不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类设备,不能发放到个人手中。
二、经费的管理(一)建工作经费应遵循专款专用、统筹安排、加强管理、规范使用的原则,不得挪用、占用、截留。
对不按照规定范围使用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内评优资格;当年结余部分不向下年度结转,对未使用或未充分使用经费的单位,按照当年经费结余率核减下年度经费。
(二)建工作经费由委组织部统筹管理,各总支部负责人为本单位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责任人。
各总支部要管理人员,设立台账,加强经费的使用管理,严格在规定范围和额度内用好该项经费。
三、经费支出审批及报销程序(一)建工作经费的支出由总支部负责人审批。
对单笔经费支出超过5000元的事项,应报委组织部签批。
支出费用超过财务处规定数额的,须经学校分管领导签字。
(二)经费支出后,经办人尽快持报销凭证,经总支部负责人签字后到学校财务处报销。
(三)各总支部要遵守学校财务制度和财务审批程序,严格履行建工作经费支出审批和报销手续。
四、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检查(一)建工作经费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纳入务公开内容,各总支部及其所属支部每年年底应向本单位全体员通报有关情况,并自觉接受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制度
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制度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党建活动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经费来源1、活动经费应来自组织经费,不得侵占其他经费。
2、活动经费应来自基层经费。
3、活动经费应按规定程序分配。
在此基础上,由各单位具体措施,对各种活动的经费进行规划、安排、使用和监督。
三、活动经费的分配1、活动经费应按照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及工作重点的要求进行分配。
2、活动经费应分解到具体单位,具体单位应按照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要求作出决策。
3、活动经费的分配应满足基层工作实际需要,不得闲置、浪费和挪用。
四、活动经费的使用1、活动经费必须合理使用,不能滥用。
2、使用活动经费应坚持节约原则,保证经费使用效益。
3、活动经费使用前必须有经费使用计划,经过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
4、活动经费使用应按照预算进行,不得超出预算范围。
5、活动经费不得用于个人消费和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支出。
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制度 5五、活动经费的监督1、活动经费应进行有效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公开、透明。
2、活动经费使用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记录和汇总,确保经费使用记录真实、准确。
3、各级党员单位应定期审核经费使用情况,对不合理使用经费、超支经费、虚报经费、其他违规行为进行调查。
4、活动经费支出应做到明确标准、明确用途、明确责任、明确管理。
5、活动经费的监督应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对不遵守经费管理制度、不履行管理职责、不严肃问责等行为进行追究。
六、附则1、本制度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3、本制度未涉及的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
本制度及相关文书一经发布,即为正式公告,适用于全体相关党员及分支机构。
对制度违反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民主。
制度规定如有情节变更或不适用的,相关机构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党建经费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建经费预算使用管理办法北工职院组通【2013】1号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办法》和《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为加强我院党建经费规范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促进我院党建工作的发展,全面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特制定办法。
一、党建经费的来源(一)按照工作需要,学院根据党员人数和新一年工作任务核定党建专项经费,并将此经费纳入学院经费预算中。
(二)根据相关规定,完成上年度上缴、返还,使用后节余的党费。
(三)其它可供使用的费用。
二、党建经费预算与管理(一)党建经费使用按照“专款专用、统筹安排、加强管理、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党建经费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在财务处设立单独账户,进行管理。
党建经费必须在预算年度内安排使用,不提前或延迟使用(二)学院党建经费预算方案每年初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编制。
各党总支预算经费额度按下列标准执行,由学院统一划拨到各党总支,采用党建活动收支账本进行管理。
1、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按照党员人均100元的标准执行。
2、党支部工作和活动经费按党员人均200元标准执行。
3、党费返还标准按本党总支上年度收缴党费总额度的45%执行。
4、创新项目、党建和思想政治研究项目由各党总支组织申报,学院统一评审。
经费资助采用公开招标、单独立项的方式进行。
(三)各党总支根据学院党委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的特点,认真做好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党建经费的使用范围学院党建经费包括党务工作经费、基层党总支(支部)活动经费、党校教育、党建研究经费等专项经费。
(一)党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党务干部培训、基层组织建设、党的日常工作及表彰奖励、走访慰问等方面。
(二)基层党总支(支部)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党总支(支部)规范化建设、党员的学习教育、支部活动、服务社会与党员群众、党建创新项目等方面。
党建经费使用规定
党建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增强党建经费的保障性及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基本原则1、服务基层、立足支部。
党建经费要用于各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特别是保障基层党支部能正常开展活动。
2、专款专用、规范使用。
党建经费必须用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占用。
第二条使用范围本办法所指党建经费是区财政核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宣传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鼓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4、联系群众,走访慰问和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和专项活动;6、党建理论研究、党建工作调研;7、确保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和活动;8、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9、其他与党建相关的活动。
第三条工作要求1、党建经费由组织部代管,建立专用账簿。
党建经费每人每年260元,每名党员的党建经费70%由社区党支部支配,30%由街道组织部统一支配,2、党建经费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合理细化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党建经费的使用严格执行经费审批程序。
3、加强对党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各社区党支部每年要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建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监督。
第四条使用办法1、由社区书记上报经费使用审批单。
2、审批单由组织部长、主管副书记、主任批准后由社区书记领取支票。
3、支票领取后6日内将发票交回组织部。
《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党章》、《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的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的办法。
(二)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的获得、使用、账务处理和
督查核查,应当执行本办法。
(三)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的拨款,基层党组织自得资金,有关组织、单位捐赠的经费,主要是用于开展党建工作,充实党员服务对象用于支付党建活动经费。
(四)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应当实行严格的发放、使
用和核算管理;加强财政审计,方能防止损失、节约开支,避免腐败行为。
(五)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在党组织决策会议上审议经费使用进
展情况和财务状况,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和活动经费管理规定,及时上报经费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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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使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根据有关规定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党建活动经费的来源
党建活动经费由院行政经费列支,各党支部(党总支)的党建活动经费按各党支部(党总支部)上年度上缴党费的60%的比例划拨。
基层医疗机构的基层党建活动经费计入本单位成本。
第二条?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基层党支部(党总支)党员活动室配套完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党员活动室的更新完善。
(二)党员“七一”表彰费,主要用于党员七一表彰。
(三)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外出参观考察费,主要用于党员先进个人外出学习考察活动费用支出。
(四)党支部书记培训费,主要用于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
以上第(一)至(四)项费用由党委组织部控制,其中第(一)项费用,可由各党支部(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向党委组织部提交申请,经核准后,由党委组织部统一规划实施。
(五)党员接受革命传统教育费,主要用于党员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六)开展党建活动费,主要用于党支部(党总支)党建活动和聘请教师授课等费用的支出。
(七)资料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学习所需资料等费用的支出。
第三条? 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和审批
(一)党建活动经费是基层党支部(党总支)活动的专项经费,由院党委负责管理,统筹协调,严格把关。
(二)党委组织部于每年2月份将当年的党建活动经费核拨给各党支部(党总支),并报财务科备案。
各党支部(党总支)应将本单位的党建活动经费使用预算纳入年初工作计划中,于每年3月底前将党建活动计划上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党建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基层党组织的具体活动,策划主题鲜明、有创新、有模范带动作用的党建活动。
活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当年经费在当年使用,不转入下一年度。
各党支部(党总支部)在开展活动前要填写《XX单位党建活动申报表》(附件1),报院党委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按使用范围和预算额度统筹使用,做到经费不超。
(四)活动结束后基层党组织应填写《XX单位党建活动经费支出审批表》(附件2),连同活动总结一并上报党委组织部办理审批手续。
各党支部(党总支)所有活动经费支出,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费用由院党委组织部及财务科审批;5000元以上的费用按XX单位相关财务审批手续办理费用核销。
财务科凭
《XX单位基层党建活动经费支出审批表》及正规发票报销相关费用。
(五)各党支部(党总支)要认真记录本单位开展党建活动经费支出的明细。
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每年年终都应在不同范围内进行公开。
同时经费的使用情况也将作为各党支部(党总支)目标考核及业绩考核内容。
第四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条本规定由XX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XX单位党建活动申报表》
2.《XX单位党建活动经费支出审批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