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技术应用 (2)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5:

高职土木建筑大类建筑装饰技术应用赛项

技能竞赛规程、评分标准及选手须知

一、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为某个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根据提供的任务书及相关资料要求,以团队形式完成“建筑装饰施工图设计”任务,以个人形式完成“建筑装饰工程量清单编制”任务。

1.“建筑装饰施工图设计”竞赛内容(团队完成)

根据任务书中的设计要求,参赛选手团队共同上机操作,通过CAD制图软件,合作完成装饰施工图文本包括封面、目录、施工图设计说明、平面布置图、地面铺装图、顶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节点大样图等,并最终以dwg文件和A3规格的PDF文件格式提交比赛作品。

2.“建筑装饰工程量清单编制”竞赛内容(独立完成)

根据任务书中的设计要求,3名参赛选手分别编制建筑装饰工程量清单。

二、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3人小组赛。

三、竞赛时量

技能竞赛时间为共计6.5小时:“建筑装饰施工图设计”4小时,“建筑装饰工程量清单编制”2.5 小时。分上、下午在1天内完成,时间安排如下:

四、名次确定办法

参赛选手应独立完成“建筑装饰工程量清单编制”任务,3名选手得分的平均值为本队该项任务的分数。3名选手合作完成“建筑装饰施工图设计”任务,每队提交1套竞赛成果,该成果得分即为本队该项任务得分。两部分加权分即为总成绩。

按照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名次。总成绩相同时,“建筑装饰施工图设计”任务分高者列前。如再相同,总用时少者列前。

五、评分标准与评分细则

(一)评分标准与分值

各竞赛任务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总成绩采用加权分计分。“建筑装饰施工图设计”竞赛任务得分占60%,“建筑装饰工程量清单编制”竞赛任务得分占40%。即,竞赛团体总分=“建筑装饰施工图设计”竞赛任务得分×60%+“建筑装饰工程量清单编制”竞赛任务得分×40%。

(二)评分细则

任务一“建筑装饰施工图设计”竞赛任务评分细则

任务二“建筑装饰工程量清单编制”竞赛任务评分细则

六、赛点提供的设施设备仪器清单

(一)设施设备

比赛每个赛位配备4台计算机。多媒体讲台主控电脑可以发送电子文件至每组电脑,并可收取学生作品文件。每个赛位电脑通过局域网相联,各赛位组之间独立运行。每参赛团队竞赛机位采用随机抽签确定。

1. CAD绘图软件、Office 2010软件

2. Windows 7 操作系统

3. 计算机配置要求:

CPUIntel?Core2?Duo?或?AMD?Athlon?X2?CPU?或更高版本;显卡内存:1GB(或更高);内存:4G(或更高);显示器分辨率:1440*900?NVidia?8?系列或?Radeon?HD?系列或更高版本;赛场通局域网及外网;赛场电脑不能为“无盘工作站”。

4. PDF阅读器 (Adobe Reader 9以上版)

5. 其他软件:搜狗拼音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

七、竞赛选手须知

(一)“建筑装饰施工图设计”竞赛任务(团队合作完成)

选手不需要另带工具。比赛为上机采用CAD制图软件操作,将提供电子和纸质的图纸和竞赛任务书,提供比赛用的相关 CAD 图块,供参赛选手使用;最后上交的成果文件需要生成 A3 规格的PDF 文件。

采用现行规范标准依据: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_50001-2010

《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制图标准》JGJ/T244-2011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二)“建筑装饰工程量清单编制”竞赛任务(单人完成)

选手自带工具和资料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计算器等。比赛采用手工填表的方式编制工程量清单以及计算工程量,将提供纸质图纸、竞赛任务书和相应表格。

采用现行规范标准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八、竞赛规则及注意事项

1、竞赛规则

(1)每个参赛队必须参加所有专项的比赛。

(2)以学校抽签顺序选手抽取竞赛区域座位号,比赛前 30 分钟,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并携(佩)带参赛证参加竞赛。参赛选手迟到 15 分钟以上,则不允许再进入赛场,按弃权处置。

(3)由竞赛现场裁判员组织参赛选手抽签,并由各参赛选手对抽

签结果签字确认。然后,按抽取的工位号,选手进行竞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竞赛裁判员负责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进行核查。

(4)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除携带竞赛必备的用具(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笔、尺、普通计算器等)外,不得带入任何技术资料和工具。所有通讯工具、存储设备、电子工具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

(5)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竞赛过程中,选手若休息、饮水或上洗手间,一律计算在考试和操作时间内。

(6)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员提问。

(7)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并不得提前离开赛场。

(8)选手提交作业时应进行必要的清理,并提请裁判员到工位处确认。同时,参赛选手在裁判员记录的竞赛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9)赛题以任务书的形式发放,竞赛参考资料在赛前植入参赛选手的计算机,参赛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完成竞赛任务。

(10)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故障,裁判长有权中止比赛;(11)若因非选手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12)参赛队须按照任务书要求及程序提交竞赛结果及相关文档,禁止在竞赛结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标记。

2、注意事项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印制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现场裁判员、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赛点领导小组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竞赛领导小组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竞赛进行。

(4)各参赛队的领队、指导老师以及随行人员在比赛期间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5)竞赛现场设现场裁判组,负责监督检查参赛队安全有序竞赛。如遇疑问或争议,须请示裁判长,裁判长的决定为现场最终裁定。(6)裁判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有组队参加竞赛的院校,其教师不得参加裁判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