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年检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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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是指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以绿色食品原料生产为主要经营内容的基地。

绿色食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等,保持原有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生产出的农产品符合国家相关的绿色食品标准。

建设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对于推动农业绿色化发展,保障食品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建设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可以带动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绿色化发展。

通过引进先进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同时,大力发展绿色农产品生产,可以减少对化学农药、化肥的依赖,降低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其次,建设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有利于保障食品安全。

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循绿色食品标准,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等,避免了农药残留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还可以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全程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最后,建设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可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需求越来越高。

绿色食品以其独特的优势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建设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可以提高农产品的品牌知名度,拓展销售渠道,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综上所述,建设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对于推动农业绿色化发展,保障食品安全,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部门、农业企业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加大对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的支持和投入,推动绿色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的农产品。

海安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做法与成效

海安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做法与成效

海安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做法与成效作者:徐其军储亮张小青来源:《现代农业科技》2014年第14期摘要概述了海安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以为促进绿色食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提供理论指导。

关键词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做法;成效;江苏海安中图分类号 F32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4-0257-02海安县位于江苏省东部的苏中地区,南通、盐城、泰州三市交界处,是江苏省生态农业县,粮食单产连续8年全省第一,连续6年过吨粮,6次荣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殊荣。

全县辖10个区(镇),193个行政村,总人口93.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约60万人,属农业大县,现有耕地面积5.38万hm2,以水稻、小麦生产为主。

2011年5月,海安县积极申报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同年11月被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列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创建基地。

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科技普及、项目推动、农企合作,逐步形成了“政府+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基地+农户”的绿色食品原料生产经营模式。

基地以区(镇)为基地单元进行创建,共10个基地单元,涉及全县193个行政村,20.3万户农户,对接龙头企业25个,基地面积3.39万hm2,占全县稻麦生产面积的90%以上。

2011年,基地小麦平均产量达到6 889.5 kg/hm2,按市场价2元/kg计,平均收益13 779元/hm2。

稻平均产量9 682.5 kg/hm2,按市场价2.8元/kg计,平均收益27 111元/hm2,稻麦两熟合计收益40 890元/hm2。

平均产量比2010年小麦增产169.5 kg/hm2,水稻增产190.5 kg/hm2,共增收871.5元/hm2,户均增收146元。

2012年在江淮地区赤霉病暴发的环境下,小麦单产仍与2011年持平,比全市平均高984 kg/hm2。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管理,推进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和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巩固产业基础,促进绿色食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指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按照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全程质量控制体系等要求实施生产与管理,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基地管理体系,具有一定规模,并经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农业部绿办)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审核批准的种植区域或养殖场所。

第三条基地建设原则上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以提供绿色食品生产企业所需的优质原料为目标,以实施标准化生产为手段,结合农业标准化、产业化、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坚持“政府推进、产业化经营、相对集中连片、适度规模发展”的原则,建立“基地+企业+农户”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强化产销对接能力,逐步成为绿色食品加工企业或养殖企业的原料供应主体。

第四条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包括创建、验收、续报与监管等内容。

农业部绿办和中心负责基地的审核认定、基地监管工作的督导;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地创建、验收、续报申请的受理、初审,并负责基地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基地建设单位负责基地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绿色食品基地建设相关制度规范基地生产行为,接受省级工作机构监督管理,保证基地产品质量安全,并对基地原料产品质量及信誉负责。

第二章创建第五条创建基地是经农业部绿办和中心批准,进入创建期至验收合格阶段的基地。

创建基地不具备“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资格,其原料产品不得作为绿色食品原料对外供应。

第六条申请创建基地基本条件:(一)申请创建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对县域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有规划、措施和经费保障。

山东莒南13.3khm^2全国绿色食品(花生)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通过验收

山东莒南13.3khm^2全国绿色食品(花生)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通过验收

山东莒南13.3khm^2全国绿色食品(花生)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通过验收佚名【期刊名称】《花生学报》【年(卷),期】2007(36)4【摘要】2007年9月26日到27日,由山东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抽调有关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到莒南县就13.3khm^2全国绿色食品(花生)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进行了验收。

验收通过听取汇报、评估基地地力、观看基地花生长势并与基地群众座谈等方式进行。

莒南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花生)标准化生产基地项目共涉及9个乡镇,覆盖280个行政村,涉及农户74838户。

通过基地创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验收组成员一致认为,莒南县高度重视基地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认真落实了基地创建的技术规程,大力培植发展龙头企业,推动了基地创建,建全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机制,确保了绿色食品原料的生产,莒南县的基地创建完全合格。

【总页数】1页(P11-11)【关键词】生产基地;食品原料;绿色食品;标准化;山东省;花生;监督管理体系;农业投入品【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326.13【相关文献】1.顺昌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柑橘)标准化生产基地通过国家农业部验收 [J], 徐赛禄;俞锦发2.扎兰屯市“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沙果)标准化生产基地”通过验收 [J], 纪明国3.创绿色食品基地促产业健康发展——商城县积极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高山茶)标准化生产基地 [J], 丁浩;杨锡冰;潘莉4.闽侯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橄榄)标准化生产基地通过部级验收 [J],5.福建·验收顺昌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柑桔)标准化生产基地 [J], 陈国仁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原料评估报告

原料评估报告

原料评估报告原料评估报告本次原料评估报告对XX公司所使用的原料进行综合评估和分析,以确保原料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本报告共分为三个部分:原料来源评估、原料质量评估和原料可持续性评估。

一、原料来源评估在原料来源评估中,我们对供应商的资质、生产流程和环境影响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评估。

通过与供应商的沟通和实地考察,我们对供应商的经营管理、生产过程以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了解。

根据调查结果,供应商具备良好的资质和生产条件,能够提供稳定的原料供应。

在生产流程方面,供应商采用了现代化的生产设备和技术,能够确保原料的质量和稳定性。

此外,供应商也积极推行环境保护措施,如节能减排、废物处理等,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原料质量评估原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因此,在原料质量评估中,我们对原料的物理性质、化学成分和微生物控制进行了检测和评估。

根据检测结果,原料的物理性质符合要求,没有外观缺陷和异物等问题。

化学成分方面,原料的含量和溶解度等指标也符合产品的要求。

在微生物控制方面,我们对原料进行了微生物总数和致病菌的检测,结果显示原料的微生物指标也符合产品的要求。

因此,可以确认原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三、原料可持续性评估在原料可持续性评估中,我们主要关注原料的可再生性和环境影响。

通过对原料的生命周期进行评估,我们对其可再生性和可循环性进行了分析。

根据评估结果,原料具备可再生性和可循环性。

原料的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资源的消耗和环境的污染。

此外,供应商还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生态环保等社会活动,为当地社区做出了贡献。

综上所述,根据对原料来源、质量和可持续性的评估,可以得出结论:所使用的原料符合要求,并且具备良好的可持续性。

在今后的生产中,我们将继续监测原料质量,与供应商保持密切合作,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绿色食品年终抽检总结报告

绿色食品年终抽检总结报告

一、前言为保障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提升绿色食品品牌形象,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和《绿色食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单位于2021年开展了绿色食品年终抽检工作。

现将本次抽检工作总结如下:一、抽检范围及时间本次抽检范围包括我市所有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企业,抽检时间为2021年10月至12月。

二、抽检内容与方法1. 抽检内容:本次抽检主要针对绿色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对绿色食品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测。

2. 抽检方法:本次抽检采用现场随机抽取样品的方式进行,共抽取样品300批次,涉及水果、蔬菜、畜禽、水产等绿色食品类别。

三、抽检结果1. 抽检合格率:本次抽检共抽取样品300批次,合格295批次,合格率为98.33%。

其中,水果类合格率最高,达到100%;蔬菜类合格率为97.89%;畜禽类合格率为96.67%;水产类合格率为99.17%。

2. 存在问题:本次抽检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生产记录不规范,部分企业生产记录缺失或内容不完整;(2)投入品使用记录不完整,部分企业未按照规定记录投入品使用情况;(3)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部分企业包装标识不规范,未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4)储存条件不达标,部分企业储存环境不符合绿色食品储存要求。

四、整改措施针对本次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我单位要求相关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具体措施如下:1. 加强生产管理,规范生产记录,确保生产过程可追溯;2. 严格执行投入品使用规定,做好投入品使用记录,确保投入品使用安全;3. 严格按照绿色食品包装标识要求进行包装,确保包装标识规范、完整;4. 优化储存条件,确保绿色食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 持续开展绿色食品抽检工作,加大对绿色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2. 加强对绿色食品生产企业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企业质量意识;3. 积极推进绿色食品认证工作,提升绿色食品品牌形象;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绿色食品质量安全。

发展绿色食品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展绿色食品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展绿色食品情况的调查报告•相关推荐关于发展绿色食品情况的调查报告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

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发展绿色食品情况的调查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发展绿色食品情况的调查报告1根据省老科协关于开展对发展绿色农业进行调研的要求,牡丹江市老科协重点对发展绿色食物的情况进行了初步的调查研究,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发展绿色食物取得长足进步,成效比较明显1999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绿色牌,走特色路的发展战略,把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称三品)作为调整农业经济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突破口,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认真组织引导农民,专题推进,攻坚破难,使大家对发展三品的认识有较大提高,三品基地规模进一步扩大,三品生产的数量大幅增长,生产三品企业的实力明显增强。

我市绿色食物发展呈现良好的态势。

二、当前发展绿色食物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市生产绿色食物有长足发展,成绩应加以肯定。

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制约和影响着绿色农业的发展。

三、加快发展绿色食物的对策和建议国家和省对发展绿色农业摆在十分重视战略地位。

发展绿色农业不仅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而且是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的需要,更重要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

黑龙江省看,发展绿色农业自然环境和条件十分优越,山清水秀,生态环境好,植被覆盖率高,可以说得天独厚。

为此,必须加大工作力度,花气力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出成效。

1.认真筹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绿色农业的蓝图。

要从黑龙江省的自然地理环境出发,立足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高标准的谋划绿色农业基地框架,龙头企业框架和园区建设框架,使规划有明确目标,实施措施,方法步骤,有序的推进。

要聘请一些知名专家和农业高科技人员,瞄准世界有机绿色农业发展前沿,着眼全省生态资源优势,从基地、龙头、品牌、园区等角度全方位对发展绿色农业进行深度规划。

2020年全国分产品类别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情况

2020年全国分产品类别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情况

2020年全国分产品类别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情况摘要:一、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概述二、2020 年全国分产品类别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情况三、我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的优势和挑战四、未来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的展望正文:一、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概述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是我国绿色食品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建设标准化基地,可以保障绿色食品原料的生产和质量,满足市场需求,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基地建设要求严格,包括环境质量、生产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

二、2020 年全国分产品类别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情况2020 年,我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

根据统计数据,全国共建设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2300 万亩,涵盖了粮食、蔬菜、水果、茶叶、禽畜、水产等多个产品类别。

其中,粮食基地面积最大,达到了900 万亩;其次是蔬菜基地,面积为600 万亩;水果基地面积为300 万亩;茶叶基地面积为150 万亩;禽畜基地面积为80 万亩;水产基地面积为80 万亩。

三、我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的优势和挑战优势方面,我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具有明显的政策优势、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

政策优势体现在国家对绿色食品产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技术优势体现在我国在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市场优势体现在绿色食品市场需求旺盛,消费者对绿色食品的认可度不断提高。

挑战方面,我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面临着一些挑战。

如基地建设标准不统一,导致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基地建设与市场需求脱节,部分产品供过于求;基地建设投入不足,制约了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

四、未来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的展望未来,我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将朝着更加规范、更加高效的方向发展。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办法
基地建设要求规范生产行为 ,接受省级工作机构 的监督管理 , 保证基地产品质量安全 ,并对基地原料产 品质量及信誉负责 。
第二 章 年度 检 查
第六条 年度检查是省级 工作机 构每年组织对本辖 区内获 证基地 的生产经营 、产 品质量控 制及产品预包装标签等实施 的 监 督 检 查 工 作 。
第十二条 结论 为整改 的,基地建设单位必须在接到省级工 作机构通知之 日起三个 月内完成整改 ,并将整改报告报 省级 工 作机构 申请复查 。省级 工作机构应 当及 时组织复查并做 出结 论 。三个 月内不提出复查申请或复 查不合格 的,由省级 工作机
构报请农 业部绿办和 中心取消其全 国绿色食品原料标 准化 生 产 基 地 称 号 。
构每年 委托绿色食 品检 测机构对获证基地产 品进行的监督性 抽样检测 。
第十六条 农业部绿办和中心每年下达抽检计划 。 第十七条 绿色食品检测机构应 当根 据农 业部绿办和 中心 下达 的抽检计划 制定 具体组织实施方案 ,按 要求完成检测任 务 ,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十八条 省级工作机构应 当组 织基 地建设单位配合绿 色 食品检测机构完成产 品质量抽捡 。 第十 九条 基地建设单位应 当自觉接受产品质量抽检 。拒不 接受 的 ,视 为 自动放弃全 国绿 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 地称 号 。 第二十条 对产品质量抽检 结果 不合格的基地 ,取消其全国 绿 色 食 品原 料 标 准 化 生产 基 地 称 号 。 第二十一条 在农业部绿办和 中心年度抽检基础上 ,省级]= 作机构可以对辖区内基地产品安排一定比例的抽检 。 第二十二条 省级 工作机 构应当在农业部绿办和 中心下达 的年度产品质量抽检计划基础上 ,编制自行抽检产品的年度计 划 ,并报农业部绿办和中心备案 。 第二十三条 省级 工作机 构组织抽检的检验项 目不得 少于 农业部绿办和中心年度抽检计划规定的项 目,抽检标准执行基地建设单位 应当建 立风险信息报告制度 ,加 强基地 日常巡查 ,对 已发现基地环境 、产品安全风险 信息的 ,应 当及时报告省级工作机 构。 第二十五条 省级工作机 构应当收集和整理主动监测 、执法 监管 、实验室检验 、国 内外机构 组织通报 、媒体 网络报道 、投诉 举报以及相 关部 门转办等基地 环境 、产 品安全信息 ,并组织开 展基地 质量安全风险分析 。 第二十六条 省级工作机构 应当对经核实 、整理 的信息提出 初步处理意见 ,并及时向农业部绿办和中心报告 。 第二十七条 农业部绿办和 中心应 当及时启动 应急处置预 案 ,进行风险评估和处置。 第五章 监督管理结论处理 第二十八条 对取消全 国绿 色食品原料标准化 生产基地称 号的基 地 ,农业部绿办和中心在 有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省级工 作机 构 应 当及 时 收 回证 书 。 第二 十九条 基地建设单位对年度监督管理结论有异议的 , 可在接 到省级 工作机构通知之 日起 15个工作 日内 ,向省级工 作机构提 出复议 申请或直接 向农业部绿办和中心申请仲裁 ,但 不可同时 申请复议 和仲裁 。 第三 十条 省级丁作机 构应于接 到复议 申请 1 5个工作 日内 做出复议 结论 ;农业部绿办和 中心应于接到仲裁申请 30个_T 作 日内做 出仲裁决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 十一条 本办法由农业部绿办和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 自公布之 曰起施行 。原《全 国绿色食品 原料标 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同时废止。

绿色食品产品检验报告

绿色食品产品检验报告

绿色食品产品检验报告一、背景介绍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日益增加,绿色食品逐渐受到消费者的广泛关注和追求。

绿色食品是指在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和动植物保护法规,不使用农药、化肥、激素、抗生素等有害物质,以及不进行基因改造的食品。

本次检验报告对品牌的绿色食品产品进行了全面的检验和评价。

二、检验内容2.农药残留物检验选取样品进行农药残留物检验,结果显示该产品中无农药残留物,达到绿色食品的要求。

这表明该产品在种植和生产过程中没有使用农药。

3.重金属含量检验对产品中重金属含量进行了检验,包括铅、镉、汞等。

结果显示,产品中各项重金属含量均低于有关标准的限制值,未超过安全范围。

4.基因检验通过基因检验,对产品是否进行了基因改造进行了检验。

结果显示,该产品未进行任何基因改造,符合绿色食品的要求。

三、结果分析通过对绿色食品产品的各项检验,我们得出以下结论:2.该产品未使用任何农药,农药残留物检验结果为零,符合绿色食品的要求。

3.该产品中的重金属含量良好,低于有关标准限制值,未超过安全范围。

4.该产品未经过基因改造,符合绿色食品的要求。

综上,该产品完全符合绿色食品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和食用。

四、改善建议尽管本次检验结果表明该产品完全符合绿色食品的要求,但为了进一步提高产品的质量和透明度,我们建议厂商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改善:2.加强供应链合规管理,确保在生产、加工和运输过程中不添加任何非法、危害人体健康的添加剂。

3.持续关注农药和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动态变化,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

4.进一步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和审核,确保从种植到生产、加工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绿色食品的标准。

五、结论。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0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0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0附件: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监督管理,确保基地建设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创建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意见》(农绿[2021]2号)和《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办法》(试行)(农绿[2021]6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地监督管理是指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农业部绿办)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委托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绿办)对基地建设单位的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管理和产业化经营等实施监督、检查、考核、评定等。

第三条所有基地建设单位每年必须接受由农业部绿办和中心统一组织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四条基地监督管理工作由农业部绿办和中心及省绿办负责组织实施。

各级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如下:(一)农业部绿办和中心的工作职责 1、制定基地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12、组织开展基地监督管理工作;3、指导和考核省绿办基地监督管理工作;4、组织对重点基地进行监督抽查;5、依据有关规定,对年度检查不合格的基地做出取消基地称号的决定并予以公告;6、向绿色食品系统通报有关基地监督管理工作的情况。

(二)省绿办的工作职责1、负责所辖区域内基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2、根据农业部绿办和中心的有关规定,制定当地的基地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并报农业部绿办和中心备案;3、依据有关规定,对基地建设单位年度检查做出结论,并报农业部绿办和中心备案;4、配合农业部绿办和中心对所辖区域内的重点基地实施监督抽查;5、完成农业部绿办和中心委托的其它基地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省绿办应当明确分管基地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确定负责基地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第六条省绿办应建立完整的基地监督管理工作档案。

档案材料应包括基地单位创建申报材料、《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证书》复印件、基地年度自查报告、省绿办年度检查报告、《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综合意见表》(以下简称综合意见表,见附件)等。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发布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名单的通知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发布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名单的通知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发布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公布日期】2014.02•【文号】•【施行日期】2014.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发布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名单的通知(2014年2月)各地绿办(中心),各建设单位:根据《关于创建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意见》(农绿[200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绿科[2012]3号)和《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办法》(农绿科[2012]14号),我办和中心组织力量,对创建一年期满且符合条件的基地进行了实地验收,共有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等53个单位创建的62个基地符合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标准及有关要求。

现决定,批准上述基地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基地名称、基地规模、基地范围和产业化经营单位以附件核定的内容为准。

证书另行颁发。

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是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

请各基地建设单位按照标准化基地建设的标准和要求,不断加大基地投入,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基地生产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基地监督管理,积极培育市场流通体系,确保基地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要加强基地标准化、产业化与品牌化相结合的工作力度,提升产品质量,强化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企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提升我国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

我们将组织力量,依照《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每年对基地的生产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认证

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认证
2 0 1 3 . 1 2 B
总第 2 7 6期
文章编号 : 1 6 7 3 — 8 8 7 X( 2 0 1 3 ) 1 2 - 0 0 1 9 - 0 2
绿色食 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认证
王 红 玉
( 山西省 吕梁 市文 水县农 业委 员会 , 山西 文水
摘 要
0 3 2 1 0 0 )
随着生活质量的不断提 高, 人们更加注重 自身的健康 , 会倾 向于选购绿 色食品。 在这
种需求下, 农 业绿 色食 品 生产 基 地 也在 不断 发展 。 围绕农 业 绿 色食 品 问题 , 主要探 讨 了产 品
标 准化 生 产基 地 建设 和 认证 的相 关 内容 。 关键词 农 业
中图分类号
相 关建 设 内容 。
1 . 1 . 3 基地 建 设原 则
农业绿色食 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规划和管 理工作需 要由我 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来管理 , 各省级管理机构需要 根据农业生产基地 的建设情况来合理规划基地建设 , 并做 好基地的各项管理工作 , 县级人 民政府也应该做好农业基
地 的创 建和 管理 工 作 。 1 . 3 . 2 农 业绿 色食 品 生产基 地 的 申请 流程
管理 制 度 和环 境保 护 制度 , 同 时还 应该 以最新 的科 学技 术
1 农 业绿色 食 品标 准 化 生产基 地建 设
1 . 1 主要 目标 、 思 路和 原 则
1 . 1 . 1 主 要 目标
农业 绿 色食 品标 准化 生 产基 地 建设 的主 要 目标 , 就 是
为实现农产品的优化发展 , 从 而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 , 进 而推动农产品市场化 , 促进农产品生产力 的提高 , 增加农 产 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 达到农 民增收 , 农业经济高速 、 良

县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汇报

县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汇报

县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汇报各位领导、专家:我就庄浪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苹果)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作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我县位于甘肃东部,六盘山西麓。

全县辖18个乡镇、293个村、1521个社,总面积1553平方公里,总户数万户,总人口43万人。

全县共有耕地92万亩,人均亩。

境内海拔在1405—2857米之间,年均降雨量毫米,年均气温℃,1月份平均气温-℃,年极端最低气温-23℃,6—8月份平均气温℃,极端最高气温为℃,夏季(5—8)月平均气温℃,年日照时数2179小时,各项生态指标符合农业部制定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中《苹果区域布局规划》标准,是全国苹果适生区之一。

近年来,我县依托自然资源优势,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为着力点,坚持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的工作思路,大力发展以苹果为主的果品特色产业,建成以苹果、梨为主的水果基地万亩;全面推行果园标准化管理行政、技术“双轨”承包责任制,严格落实树形改良、物理杀虫、果园生草、配方施肥、果实套袋等标准化生产技术,形成了以阳川、万泉、朱店、水洛为主的4个优质富士苹果生产带和南湖—岳堡大果水晶梨、水洛—良邑黄金梨2个双万亩优质梨生产集中区;建成了西北第二、全省第一家苹果无病毒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年生产优质苹果苗木15种200万株;发展果品贮藏营销企业13户,组建成立乡、村果业协会22个,全县果品生产基本实现了“多乡一业、数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格局。

XX年,全县果品总产量达万吨,果品总收入亿元,农民人均果品收入279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 %。

今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苹果)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建设目标,严格按照基地创建工作要求,选择有基地规模优势、产业发展基础好、生态环境优越的阳川、万泉、朱店、水洛4乡镇46个村的万亩苹果生产基地作为创建单元,通过建立健全组织服务体系,加强宣传培训,落实标准化措施,全面完成了基地创建任务。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流程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流程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流程1.概述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是指各地根据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验收工作的实施细则和标准,对申报的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进行审核验收的程序。

在当前社会,人们对食品的安全和健康意识不断提高,绿色食品已经成为人们日常饮食的首选之一。

对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的验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2.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流程2.1. 材料准备阶段在进行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之前,申请单位必须详细了解验收程序和要求,准备充分的材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基地的规划布局图、生产工艺流程、产品标准、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等,以确保能够顺利通过验收。

2.2. 申报阶段申请单位需向当地有关部门递交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

在申报书中,需详细说明生产基地的实际情况和生产过程,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过程、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以使审核人员对生产基地有全面的了解。

2.3. 现场审核阶段经过初审合格的申请单位,相关部门将组织专业人员对生产基地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程序包括对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生产工艺流程、原料采购和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以确认其是否符合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要求。

2.4. 报告评定阶段审核人员根据现场审核情况,编写审核报告,并对生产基地的合格情况进行评定。

若生产基地符合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验收要求,将进行合格评定,否则需要对不合格的地方提出整改要求。

2.5. 整改复核阶段对于有不合格情况的生产基地,需对不合格的地方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计划和整改报告。

专业人员将进行复核,确认整改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若整改合格,则可进行重新评定,若仍不符合要求,则需要重新申请验收。

3.总结回顾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流程是一个非常严格的程序,通过此流程的验收,可以有效地保障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验收工作,不仅要对生产过程严格把关,还需要在后期对合格生产基地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控,以确保其一直符合标准化生产的要求。

全国479个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每年直接增加农民收入8.4亿元以上

全国479个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每年直接增加农民收入8.4亿元以上

马爱 国指 出 ,未来五年是 我国农产 品质 量安全 寻求 发展 和突破 的重要时期 ,公众 和各级政府对 提高 农产品质 量安全 水平寄予 了很高 的期望 。 积极培育 和开拓绿色 食品市场 , 建设 绿色食 品标 准化原料基地 是关系绿 色食品事业科 学发展 的一 项基础性 、 战略性 工作 , 是发展高产 、 优质 、 高效 、 态 、 全农 生 安 业的一个 重要 途径和举 措 , 是培 育和壮大 区域主导 产业 、 提高 农业产业化 经营水平 、 提升农 产品市场竞争 力 、 进农业 增效 促 和农 民增 收的有效途径 。 会议提 出, 当前和 今后一个时期 , 各地农产 品质量安 全监 管部 门和绿 色食品管理 部门要立足现 代农业和 新农村建 设大 局, 围绕加快农业发 展方式转 变这条主线 , 把推进 农业标 准化 生产 、 提升农产 品质 量安全水 平作为工作基 点 , 把促进农 业增 效和农 民增 收作为核心 目标 ,继续稳步 推进绿 色食 品原 料基 地建 设步伐 , 实做大 、 切 做强 、 实 、 出特 色 , 夯实绿 色食 做 做 在 品产业发展基 础的 同时 ,在农业提质增 效 中发 挥更加积 极的 作用 。一要按 照现代农业 生产力优化 布局 , 出粮 食主产 区 、 突 特色 农产 品优势 区 、 大城市 郊区 农业 区 、 部沿 海农业 区 、 东 农 垦经济 区五个 建设重 点 , 稳步扩 大总量规模 , 突出区域优 势和 地方特色 , 着力 打造一批规模 大 、 品牌响 、 影响广 、 效益好 的示 范基地 ; 二要不 断优 化绿色食 品基地的 品种结 构和 品质结构 , 把粮食 、 油糖 、 畜禽 、 水产 、 蔬菜 等重要农产 品作为基地 创建的 主攻方 向 , 优先发展 绿色食 品认证企业急需 的原料产 品 , 兼顾

食品生产环境安全评估报告

食品生产环境安全评估报告

食品生产环境安全评估报告食品生产环境安全评估是指对食品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条件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食品安全标准,并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来保证食品安全。

首先,食品生产环境的卫生状况是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

卫生条件包括食品生产设施的整洁度、消毒程序的执行情况以及员工个人卫生状况等。

在评估中,应对食品生产设施进行检查,检查设施的整洁度、抗菌剂的使用情况等。

此外,还应检查员工的工作区域和个人卫生状况,如员工是否佩戴洁净工作服、是否戴着手套等。

其次,食品生产环境的温度和湿度控制是评估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食品生产过程中,温度和湿度的控制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评估中应检查食品生产车间或工厂的温湿度记录,以确定温湿度是否在安全范围内。

同时,还需评估食品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温度和湿度突变的情况,如设备故障导致的温湿度波动等,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方案。

另外,食品生产环境的空气质量也是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

合格的空气质量对于食品生产过程中防止细菌和异味传播至关重要。

评估中应检查空气中细菌数量和异味物质的含量,以确定空气质量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要注意的是,对于特定食品生产车间如肉类加工车间等,还需考虑空气中是否存在致病菌等特殊因素。

此外,食品生产环境的噪音和灯光环境也需要进行评估。

高强度的噪音和不合适的灯光环境可能会影响员工的工作效率和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

评估中应检查噪音和灯光的强度和频率,并根据标准要求提出改善措施。

最后,食品生产环境的防虫措施也需要进行评估。

防虫措施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

评估中应检查食品生产车间或工厂是否存在虫害问题,以及采取了什么样的防虫措施,如虫害监控、飞行昆虫防范等,并提出改善建议。

综上所述,食品生产环境安全评估报告是通过对食品生产环境的卫生状况、温湿度控制、空气质量、噪音和灯光环境以及防虫措施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食品安全标准。

评估报告的编写需要客观真实地反映评估结果,并提出必要的改善建议,以保障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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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
年检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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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检查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填写说明
一、本报告一式二份,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市级工作机构各一份。

二、本报告无现场检查组、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无效。

三、报告的内容可打印或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语言规范准确、印章(签名)端正清晰。

四、报告可从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网下载,用 A4 纸打印。

五、报告中检查内容,请根据当次检查所对应的申请环节选择后进行填写;未注明的,各年检环节检查均需填写。

六、本报告中所提及的环境背景值*为近一年内由符合《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七、本报告由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解释。

一、组织管理体系
基地年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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