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银行监管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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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网络银行风险监管制度

浅析我国网络银行风险监管制度

湖北武汉人,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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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现场检查 、非现场检查方式 覆盖 面狭窄 ,效率 低下 ,
规 中明确 网络银行 监管 部 门 ,或者 对 《 银行 业 监督 管理 法》 进行修 改 ,确认 银监 会是 网络银行 的监 管 部门 。但 是 ,政府单方面制定规则的监管模式将不再有效 ,政府监
使用 网上银行 ,网银 的安全性成为制约 网络银行发展 的主
要 因素 。 自20 0 6年起 ,关 于网络银 行 的安全 问题严 重性
的报道 和争执就有 愈演 愈烈 的趋势 。在 20 0 6年 ,最 受关 注的网银安全事件发生在工商银行 。几 百名工商银行持卡 客户发生 网上资金被盗事件 ,涉及几十个省份 。一些受害 者还 自发成立了 “ 网银受害者集 体维权联 盟” ,认 为网络 银 行存 在交易风险 ,要求工 商银行 对受害者的损失进 行赔 偿 ,并 呼吁银行 和公安机关完善网银系统 。建立快速反应 机制 ,集 中技术 和警力 对 网银 犯罪 进 行打 击。20 0 7年 3 月底 ,上海建设银行 卡用户 由于进行 网络银 行业务导致 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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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4卷 第 1 1期 1
20 0 8年 2月
湖南财经高等 专科 学校 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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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国 网 络 银 行 安 全 问 题 现 状
不得不让人对 网银安全性 产生 怀疑。这些网银被盗事件的 发生是 网络银行 安全 机制 、业务模 式 、个人隐私信息保护

网络银行概述

网络银行概述

网络银行概述作者:王诗柠来源:《中国经贸》2010年第06期摘要:网络银行,又称网上银行或者在线银行,是在世纪之交出现在电子商务领域的最新服务方式。

其服务范围包括:转帐、查询、外汇交易、咨询、金融分析等。

1995年10月全球第一家网络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ecurity FirstNetwork Bank,SFNB)在美国诞生。

给传统金融业带来了一场“新经济”的革命。

关键词:网络银行;“三A”式服务;金融监管一、网络银行的概念网络银行,又称网上银行或者在线银行,是在世纪之交出现在电子商务领域的最新服务方式。

网上银行(Internet Bank)是依托信息技术、因特网的发展而兴起的一种高智能的“AAA”式银行,即能在任何时间(Anytime)、任何地方(Anywhere)、以任何方式(Anyhow)为客户提供服务的银行。

它的出现不仅改变了银行与客户相联系的方式,并且也改变了银行的服务方式、产品推销方式和交易处理方式,给传统金融业带来了一场“新经济”的革命。

网络银行又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网络银行又可称为纯网络银行(Internet-Only Bank),是指设有分支银行或自动柜员机(ATMs),并提供网上支票账户、网上支票异地结算、网上货币数据传输、网上互动服务和网上个人信贷五种服务中至少一种,仅利用网络进行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

广义的网络银行则包括纯网络银行、电子分行(E-Branch)和远程银行(Remote-Bank),电子分行是指在同时拥有“实体”分支机构的银行中仅从事网络银行业务的分支机构。

远程银行是指同时拥有ATMs、电话、专有的家用计算机软件和纯网络银行的金融机构。

二、网络银行的产生及发展1.网络银行的产生1995年10月全球第一家网络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ecurity First Network Bank,SFNB)在美国诞生。

它就是完全通过因特网网络提供全球范围金融服务的网络银行,它向客户提供的是全新的服务手段,客户足不出户便可进行转帐、付款等业务。

网络银行的概念、类型及在

网络银行的概念、类型及在

终上所述,目前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还 是存在很多弊端和问题的,想要跟好的发展 它,还要在各个方面不断的完善。
实现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对策:
1、加强银行内部使用网上银行的管理 2、加强银行对网上银行客户的管理 3、加强网上银行业务的宣传与营销 4、加快完善我国的各种网络服务 5、加快法律制度建设
网络银行的广义和狭义
网络银行按其服务内容可分为广义和 狭义两种 。
广义的网络银行
广义的网络银行是指在网络中拥有独立 的网站,并为客户提供服务的银行,这种服 务可以是:(1)一般的信息和通信服务; (2)简单的银行交易;(3)所有银行业务。
广义的网络银行几乎涵盖了所有的在互 联网上拥有网页的银行,尽管这种网页有可 能仅仅是一种信息介绍,而不设计具体的银 行业务。英美、亚太等一些国家的金融当局 普遍接受这种定义 。
网络的安全问题:
安全性问题是网络银行在建设网上支付 系统时最为重视,也是话时间最多的问题, 在很多情况下,犯罪分子侵入系统,干扰、 破坏系统或盗用资金,给银行带来重大的损 失,给用户带来资金损失。在网络上存在的 威胁有一下几个方面:信息泄漏、非法使用、 假冒、旁路控制和授权侵犯等等。我国现在 有关网络的各项法律条文还很不完善,在网 上交易可能会承担由于法律滞后而造成的风 险。
网络的支付问题:
目前,中国的网络银行发展还不够成熟 与完善,没有办法保证在交易过程的安全性, 其突出方面就是支付问题,网络支付结算方 式仍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还存在很多问题, 很多银行都还没办法提供完全全国联网的网 络支付服务,在传统和网络支付的变更过程 中,银行间未能很好的合作,而且网络支付 的覆盖面相对较小,在数据和处理过程中也 未能达到统一的标准,这严重制约了网络银 行的发展和应用。

我国数字化时代的银行监管

我国数字化时代的银行监管

浅析我国数字化时代的银行监管摘要:近年来,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银行业的经营环境正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数字化时代的银行模式已经来临。

在推动现代银行业发展的同时,如何提高银行风险控制能力,加强银行监管已经成为新时代银行发展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对数字化时代下的银行监管做一些分析介绍,并提出一些提高数字化时代银行监管水平的措施。

关键词:数字化时代银行发展银行监管引言银行业在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进入21世纪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的大力扶持,我国银行业呈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

加上近几年信息技术的爆炸式发展,使得包括银行也在内的很多行业都有了现代化的革新式发展,信息化、数字化、现代化的布局越来越受到青睐。

但银行业的快速不断发展也暴露出很多问题,银行监管不力就是其中最重要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如何做好数字化时代的银行监管对整个银行业的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性意义。

一、我国数字化时代的银行监管概述数字化时代的银行监管指政府对银行的监督与管理,即政府或权力机构为保证银行遵守各项规章、避免不谨慎的经营行为而通过法律和行政措施对银行进行的监督与指导。

银行监管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保持国家经济安全快速发展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引进国内外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对银行业的各个环节都进行了一定的信息化改造。

自动柜员机、消费终端、网上银行、atm 自动取款机等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使用,大大的提高了银行服务的效率,当然也给银行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以往传统的实体人工银行监管要逐步向虚拟智能化银行监管进行转变,网络化、数字化、全能化的银行监管成为发展趋势。

数字化银行监管的目标是保护广大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利益,增进市场信心,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努力减少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稳定,它的监管原则是依照相关法律,在公开、公正的前提下进行监管,并逐步提高监管效率,为我国银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网络银行管理制度

网络银行管理制度

网络银行管理制度1. 概述网络银行是指银行通过互联网进行金融服务的形式,为客户提供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因其灵活便捷的特点而受到广大客户的欢迎。

为了确保网络银行的安全运营,并保护客户的利益,制定一套完善的网络银行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2. 客户管理2.1 注册与认证- 客户在使用网络银行之前,需按照银行要求完成注册和认证过程。

- 客户在注册过程中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银行将通过严格的身份验证来保证客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 注册完成后,客户可通过个人账户进行登录和操作。

2.2 账户管理- 客户可通过网络银行管理自己的账户,包括查看账户余额、查询交易记录、添加和删除收款人等操作。

- 客户有责任妥善保管个人账户的登录名和密码,不得将其提供给他人使用。

- 银行将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确保客户账户的安全,如设置密码规则、定期修改密码等。

3. 交易管理3.1 转账- 客户可通过网络银行进行转账操作,包括本行转账和跨行转账。

- 转账金额有限制,客户需遵守相关规定并确保转账信息准确无误。

- 银行将对转账操作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来防范资金风险。

3.2 理财产品- 网络银行提供各类理财产品的购买和管理服务,客户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合的产品。

- 银行将提供充分的信息披露,确保客户对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有清晰的认识。

4. 安全措施4.1 技术安全- 网络银行将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来确保信息的安全传输和存储,包括加密传输、防火墙等措施。

- 银行将定期进行安全漏洞和风险评估,并及时进行修复和更新。

4.2 客户教育- 银行将通过各种途径向客户提供有关网络银行操作规范、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 客户有责任积极研究和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自己的网络银行账户的安全。

5. 违规处罚- 如果客户违反网络银行管理制度的规定,银行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限制账户使用、暂停服务等。

以上是网络银行管理制度的概述和主要内容,银行将不断优化和完善相关制度,以保障客户的权益和信息安全。

对网络银行实施有效监管

对网络银行实施有效监管

尽 快 出 台 网 络 银 行 的 相 关 法 律 , 我 国 的 网 络 银 行 的 运 使
在制定政策 时 , 既要借 鉴国外的监管模式 , 积极 支持 作 有 法 可 依 , 免 交 易 中 由 于 操 作 的 离 散 性 和 虚 拟 性 而 避
网络 银 行 的 发 展 与 业 务 新 品 的 开 拓 , 外 资银 行 大 举 进 带 来 的 纠 纷 。 在 人 中 国 市 场 之 前 , 中 间 业 务 , 值 业 务 抢 占市 场 制 高 用 增 规 避 交 易 风 险 的重 点 是 防 范 操 作 风 险 和 利 用 网络 银
索 相 应 的 法 律 法 规 , 塞 尔 国 际 银 行 监 管 委 员 会 也 组 织 户 自身的信心 风险 , 巴 即一 旦网络银 行发 生致命 问题 而被 各 国 中 央 银 行 酝 酿 全 球 网络 银 行 的统 一 监 管 原 则 。 国 暴 光 , 易 引 起 客 户 群 对 整 个 网 络 银 行 的恐 慌 , 网 络 银 我 容 使

4.流 动 性 风 险
在 网络银行 中 , 币层 次的划分界 限正 在淡化 。 货 通过
网 络 银 行 的 支 付 , 户 可 以 十 分 方 便 地 实 现 现 金 与储 蓄 客 的 转 换 。 管 我 国实 行 分 业 经 营 , 行 帐 户 与 证 券 保 证 金 尽 银

网 络 银 行 风 险 的 固 有 特 性
1 .技 术 风 险

网络银 行是建 立在互 联网通信 平台之 上的 , 以 帐户相 分离 , 但客 户可 以通 过网络 银行 瞬间完成 银行 储 F P/P为信 息 传送 网络 协 议 。 t/P是美 国军 方早 蓄与用 于购买证 券成基 金的资 金转换 , 资金 的流 动性 C I TC I 从 期 网络协议 , I /P作 为互联 网的通信 协议被 商业 和资金性质上看 , 在 ' I CP 两者截然不 同。 网络银行货 币层 次划 分

论我国网络银行的监管

论我国网络银行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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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币银 行 】 货
论 我 国 网 络 银 行 的 监 管
黄 继
网 络 银 行 发 展 的 基 本 情 况
2 O世 纪 9 O年 代 以 来 , 着 信 息 技 术 , 其 是 互 联 网 技 术 的迅 速 发 展 和 应 用 , 银 行 业 为 规 避 管 制 和 获 取 随 尤 在
构拥有 自己网页 和 主页 。 中 5 其 0余 家 开 展 了 网 络 银 行 业 务 ( 表 2 。 见 )
表 1 目 前 我 国 网 络 银 行 的 主 要 服 务 内 容
f业 务 种 类 基 本 服 务 内 容 部 分 银 行 推 出 的 新 服 务 内 容

I 息 服 务 信
无 有 有 无 有 无
光大 银行 华夏 银行 工商 银行
2 0 00
中信实 业银行
深 圳 发 展 银 行
交通 银行
l 6
l 2











注 : .开 办 时 间 以 总 、 行 最 早 开 办 时 间 为 准 ;.统 计 截 止 时 间 为 2 0 1 分 2 0 0年 l O月 ; 3 .其 他 一 些 银 行 . 兴 业 银 行 、 生 银 行 、 东 发 展 银 行 、 东 发 展 银 行 、 先 后 开 通 了 网 络 银 行 服 务 , 因 数 据 不 全 未 如 民 浦 广 也 但 列 入 此表
竞争优 势 而 不断 进行 金 融创新 的过程 中 , 络银行 出现 了 。 网

般 而 方 , 统 银 行 向 网 络 银 行 的 发 展 , 据 I 技 术 的 应 用 程 度 可 以 划 分 为 : 行 办 公 自 动 化 、 行 内 部 传 根 T 银 银

网络银行的发展与风险监管

网络银行的发展与风险监管

是银 行 内部 员工通 过 获取 密码 侵 入客 户 的 账 户 。 黑 客 通 过 网络 侵 入 银 行 的 电 脑 系统 , 以删 除 和 修 改 网 络 银 行 的 程 序 , 可 窃取 银 行 以 及 客 户 的 资 料 , 至 可 以 直 甚
接 进 行 非 法 的 转 账 。 S N 开 业 仅 两 个 F B
用 或 场 地 租 金 。 开 办 一 个 网 络 银 行 的 成 本 只 需 1 0万 美 元 , 开 办 一 个 传 统 银 0 而 行 的 成 本 大 约 10 万 ~ 2 0 万 美 元 , 5 o 外
wh r) 以 任 何 方 式 ( y o 为 客 户 提 ee 、 n A h w)
何 时 候 ( It Ar i y me) 、任 何 地 方 ( y An .
网络 银 行 的 交 易 成 本 仅 仅 是 传 统 银 行 方 式 的 1 8 网络 银 行 不 需 要 雇 用 大 量 的 /。 工 作 人 员 , 需 建 设 或 租 用 漂 亮 的 办 公 不 大楼 , 以节 约大 量的 工 资 支 出、 设 费 可 建
中图分 类 号 :80 F 3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 号 :0 4— 4 1 2 0 ) 8— 10 9 4(0 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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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展 网 络 银 行 的 益 处 1 有 利 于 降 低 银 行 的 成 本 。 根 据 英 . 国 艾 伦 米 尔 顿 国 际 管 理 顾 问 公 司 的 调 查 , 行 一 笔 货 币 结 算 在 因 特 网 上 的 平 进 均 成 本 只 有 1 美 分 , 在 传 统 银 行 分 理 3 而
非 对 称 而 导 致 的 网 络 银 行 面 临 的 不 利 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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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银行监管概述(一)网络银行概述1.网络银行法律界定网络银行又称为虚拟银行、在线银行、网上银行等,由于网络银行发展的时间短、速度快并且其标准和发展模式还处于不断演变之中,人们对网络银行的认识也逐渐深化,因此现阶段很难给出网络银行规范的理论定义,何为网络银行,不同的国家、不同组织的表述有所不同。

美国联邦储备局对网络银行的定义为:“网络银行是指利用因特网作为其产品、服务和信息的传输渠道,向其零售和公司客户提供服务的银行。

”[1]英国金融服务局对网络银行的定义为:“通过网络设备和其它电子手段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的银行。

”[2]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1998年公布了一份名为《电子银行和电子货币风险管理》的报告,其将网络银行定义为:“通过电子渠道提供零售性的小额银行产品的服务。

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取款、贷款帐户管理、供资产咨询、电子票据支付、提供电子支付工具和电子货币方面的服务。

”[3]中国人民银行在2001年颁布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第3条指出:“网络银行业务,是指银行通过因特网提供的金融服务。

”本文认为,认识网络银行应该从网络银行的一些基本属性着手,网络银行基本属性一般包括:服务方式的虚拟性、业务运行环境的开放性、时空界限的模糊性、地理位置的无关性、交易时时处理等,且提供网络银行服务的不一定是金融机构。

总之,网络银行不只将现有银行业务简单移植上网,它是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相结合的产物,是一种新的银行产业组织形式。

所以,本文将网络银行定义为利用互联网,通过电子渠道,突破传统银行局限性,为客户提供现代化金融服务的机构。

2.网络银行特点(1)“AAA”服务模式网络银行的客户可以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办理各项银行业务,享受在任何时间(Anytime)、任何地点(Anywhere)、以任何方式(Anyhow)提供的全天候银行服务,这是传统银行所不可比拟的。

“AAA”式服务是网络银行的基本特征,也是网络银行能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

(2)低成本,高经济效益传统银行的交易成本随着距离的增加而增加,而网络银行的交易成本与地点无关。

网络银行的业务实行时时自动化处理,大大降低了单笔业务营运费用。

对网络银行来说,处理一笔业务与处理一万笔业务的成本相差不大,因为网络银行在达到一定规模后,边际交易成本单调递减。

据美国一家金融机构统计,办理一笔银行业务,通过分行方式的费用是1.25美元,使用ATM机是80美分,使用电话银行是40美分,使用自动拨号方式是10美分,使用因特网只需1美分。

[4](3)服务个性化、全方位传统银行多年来一直将大众营销作为其经营的重点,银行推出某种新产品前,先将这项产品标准化,使其适合一般大众购买。

而网络银行一改传统银行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坚持客户主导的模式及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将每个客户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对其业务记录进行分析统计,并进行归纳推理,从而预测客户的行为,从中挖掘潜在的有价值的商业信息,充分利用这些信息,建立客户信息管理档案,按照每个客户的不同需求量身定做多角度、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日益多样化的金融需要,客户不仅可以得到各种银行服务,而且可以进行各类证券投资,购买保险产品,甚至可以获得其他行业的交易信息,网络银行也因此获得“金融超市”的美称。

(4)技术含量高传统银行主要依靠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向客户提供服务,而网络银行依托电脑和互联网,只要有智能资本和少数智力劳动者即可开展银行服务,其交易处理程序完全由电脑执行。

[5]网络银行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在互联网上利用高新技术开展银行金融服务,实现金融业务与服务虚拟化。

(二)网络银行监管的必要性1.网络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网络银行虽较之传统银行有其突出的优势,但也并非完美无缺。

它在带来种种便利的同时,也引入了巨大的新风险,对传统银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与传统银行一样,网络银行也会面临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等等。

从形式上而言,这些风险和传统银行的风险并无不同,然而根据同样的业务、同样的风险、不同的业务、不同的风险的原则,网络银行的风险又具有内在的差异性。

[6]网络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有: 第一,安全性风险。

系统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因出现重大缺陷可能给网络银行带来损失的风险。

安全性风险产生的最主要原因是系统的安全问题,因为系统容易受到外部和内部的攻击。

外部的攻击如“黑客”、“病毒感染”等危害。

内部的威胁主要是指银行内部工作人员的欺诈行为或无意过失都会增加银行的安全性风险。

雇员可以偷偷地获取确认数据以访问客户账户窃取储值卡,雇员的疏忽也会危及银行的安全。

第二,市场信号风险。

在虚拟的金融服务市场上,由于信息非对称会使网络银行面临不利选择和道德风险,从而引发业务风险。

因为网络银行只有网站没建筑物和营业厅,所以和客户之间缺乏面对面的交流接触,彼此信息不通,网络银行便无法在网上对客户的信用进行评估和风险水平的鉴别,从而处于不利的选择地位,网上客户将会比在传统形式的市场上更多地利用信息优势形成对网络银行不利的道德风险行动。

[7]第三,法律风险。

违反或不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则、行业做法和标准,或没有完善地规定各方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可能会给银行造成法律风险;另外,由于传统法律对网络银行缺乏规范或者传统法律规范与网络银行现有的运行要求相冲突,也会导致法律风险。

2.网络银行监管的特殊性网络银行的业务内容、运作模式等多方面的新特点使得网络银行的监管具与众不同的特殊性,笔者认为网络银行监管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监管难度加大。

基于网络银行特殊的运行与服务模式以及随之产生的特有风险,网络银行的监管难度加大。

网络银行的监管不仅仅是网络监管与银行监管的简单叠加,而有着自身的新内容。

网络银行的交易主要是通过无纸化操作进行,没有凭证可以查询,且通常都设有密码,因此监管当局很难收集到相关的资料进行深一步的稽核审查。

[8]因此,对于网络银行,银行监管当局除了参照传统银行的监管标准进行一般的监管外,还要考虑到网络银行的特殊性,对其进行技术性和管理安全的监管,如保证支付系统提供服务的网络主机系统和数据库的安全性。

其次,监管范围扩大。

相比较于传统的银行业务而言,网络银行经营的业务种类更加多元化。

由于网络银行的业务和服务主要依托信息技术,金融中介的作用日益突出,故而其监管重点也应当发生相应的转变,金融交易信息传输和保存的安全性,客户信息、交易信息和财务信息的安全性,应成为金融监管者考虑的首要问题。

倘若网络银行不能保证其系统的稳健和数据的保密,就不容易使客户产生信赖感,而最终也会阻碍网络银行的长足发展。

最后,监管标准国际化。

由于网络的广泛性和开放性,网络银行可以在全球范围内经营,网络银行的服务对象和金融交易都趋于全球化,跨越了各国的法律和金融法规的管辖范围。

因此,对网络银行的监管就不能只局限于国内的监管对象和范围,而需要各国政府及金融业监管当局达成对网络银行监管的合作和共识。

二、我国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及存在问题(一)我国网络银行监管立法现状1999年,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其中第11条规定了数据电文为合同的书面形式之一,为电子交易形式确立了法律地位,为网络银行的立法创立了法律空间。

[9]中国人民银行2001年发布了《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网络银行的行政规章,规定了网络银行业务的定义、市场准入、风险管理以及法律责任,揭开了网络银行立法的序幕。

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颁布施行,第14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式确认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这部法律对于网络银行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为今后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颁布《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其内容包括电子银行的申请与变更、风险管理、数据交换与转移管理、业务外包管理、跨境业务活动管理、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规定,针对网络银行特点,对网络银行监管进行进一步规定。

同时,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对网络银行安全评估机构、安全评估的实施、安全评估活动的管理做出了规定。

《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的出台弥补了相关领域的法律空白,对于规范和引导我国网络银行业务健康发展,保护银行客户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网络银行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起到重要的作用《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与《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相比有明显的进步之处。

关于监管目标的规定,《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1条为:“规范和引导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健康发展,有效防范银行业务经营风险,保护银行客户的合法权益”。

而《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1条规定:“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保障客户及银行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虽然只是监管目标表述顺序的简单调整,却充分显示出对客户利益的重视,银行监管理念的进步,符合国际监管趋势。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31条—第53条对网络银行风险管理进行规定,比《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更加全面和详细,完善了持续性监管策略,显示出对网络银行安全的重视。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六章对网络银行业务外包管理和跨境业务管理进行规定,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并没有性关规定,可以看出随着网络银行的发展,我国监管经验逐渐丰富,网络银行监管理念不断完善。

(二)我国网络银行监管存在问题1.网络银行监管法律体系不健全从目前我国立法现状来看,涉及网络银行业务领域的立法工作还相对滞后,网络银行监管法律体系尚处于刚刚起步的状态。

现阶段在法律层次和法规层次上,均没有独立的网络银行监管法律文件,国内法律法规还不能给网络银行的发展提供充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构成了我国银行业监管法制体系的核心,但三部法律均未涉及网络银行业务,仅有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对网络银行业务作出规定。

《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受层级效力和行政职权的限制,不能对网络银行引起的所有问题进行有效的调整。

而且两部《办法》偏重于宏观监管方面,多是原则性规定,过于简单,量化标准几乎没有,模糊词汇较多,可操作性差,不能为网络银行的发展起到先导性作用。

许多涉及网络银行业务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网络银行相关问题做出规定,致使法院在处理银行与客户的纠纷中可能处于无法律依据的尴尬位置,也使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无法可依,这无疑不利于网络银行进一步发展。

2.相关监管部门间信息交流平台的缺失《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中国银监会负责对电子银行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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