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请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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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请销假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请销假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请销假管理制度
一、全局工作人员请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等,须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交组织人事处留存.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电话告知审批人,事后补办手续.假期结束后,须在2日内向审批人和组织人事处销假。

二、工作人员请探亲假、年休假、婚假,原则上应一次休完法定天数。

分两次休假的,应先经分管领导同意,分别办理请假手续。

三、工作人员请事假应详细说明原因,请病假3天以上须出具医院证明。

四、工作人员请探亲假、年休假、婚假,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审批。

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核,局长批准。

各处室、单位副职请假,3天以上,由局分管领导审核,局长批准,2天以内(含2天)由局分管领导批准。

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含1天),由所在处室或单位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由处室或单位负责人审核,局分管领导审批。

五、经批准参加专业培训、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参加学历学习,因面授、培训或考试占用工作时间的,不记作事假.未经批准参加学习、培训的,不得占用工作时间,确需占用的,须请事假,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六、请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须事先报经审批人同意,假期结束后补办续假手续,否则,超假时间按旷工处理。

请销假管理制度(5篇)

请销假管理制度(5篇)

请销假管理制度1、机关工作人员申请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规定执行,地震局不再另行规定。

2、工作时间因私脱离工作岗位的,填写事假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不能事前书面申请的,经批准后,事后上班第一天及时补办手续。

请病假者需持指定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经批准后方可。

3、申请事假一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超过一天的,要经科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科室主要负责人请假超过一天的需报局长审批。

4、请假到期后,应及时向准假人和办公室销假,超过请假时间不销假的视为旷工。

2、因故需要延长假期的应该提前补办续假手续,情况特殊的应事前说明原因,事后办理补假手续。

3、销假应履行销假手续,本人要在《请、休假条》的存根联上签字,并注明销假时间。

本人在休假内提前返回工作单位的,销假时也要一并注明休假时间。

假期待遇1、机关工作人员在批准的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事假、探亲假和路程假期内,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变。

职工探亲的往返路费按财务有关规定报销。

2、机关工作人员在批准的病假期内,病假在____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照发;病假超过____个月的,从第____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____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工作年限满____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病假超过____个月的,从第____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____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工作年限满____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基本工资照发。

其他未纳入基本工资的物价福利性补贴部分在病假期间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3、基本工资的计算,实行级别工资制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之和;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

机关单位请销假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请销假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请销假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请销假管理是每个机关单位都需要建立和完善的制度,目的是为了规范员工的请销假行为,提高请销假的效率和管理水平,使其更加符合单位的工作需要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部在职员工,包括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等。

三、请假的种类和条件1.年休假: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员工经过一年的连续工作后,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

员工需要提前申请,注明请假时间和原因,经过上级批准后方可享受年休假。

2.病假:员工如有疾病需要请假,需提供本人或法定亲属的医疗证明,由单位指定医院或医生作出诊断并出具医疗证明,经过上级批准后方可享受病假。

3.事假:员工如有特殊事情需要请假,需要提前向上级申请,注明请假时间和原因,经过上级批准后方可享受事假。

4.婚假、丧假、产假等其他假期的申请和享受,按照国家法律和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四、请假程序1.请假申请:员工需要提前向上级申请请假,注明请假时间和原因,并填写请假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请假审批:上级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批准或驳回的决定。

如需驳回请假申请,上级需要给出理由。

3.请假通知:单位需要将请假的决定及理由通知请假人,并告知请假的时间和具体要求。

4.请假登记:单位需要将请假的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包括请假的时间、天数、种类、原因等,以便于进行假期统计和管理。

五、销假的程序1.销假申报:员工在请假结束后,需要主动向单位申报销假,注明销假的时间和原因,并填写销假申请表。

2.销假批准:单位对销假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批准或驳回的决定。

如需驳回销假申请,单位需要给出理由。

3.销假通知:单位需要将销假的决定及理由通知请假人,并告知销假的时间和具体要求。

4.销假登记:单位需要将销假的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包括销假的时间、天数、种类、原因等,以便于进行假期统计和管理。

六、制度监督和考核1.监督机构:单位请销假管理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监督,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请销假工作的督查和总结。

机关单位请销假制度范本

机关单位请销假制度范本

机关单位请销假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单位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请销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请销假行为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合理合规、严格审批的原则。

第二章请假类别及期限第四条请假类别包括:(一)事假:因私事需要离开岗位的;(二)病假: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三)婚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四)产假:女性工作人员生育的;(五)丧假:直系亲属去世的;(六)年休假:按国家和地方规定享受的带薪年休假;(七)其他特殊情况需请假的。

第五条请假期限:(一)事假: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二)病假: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确定;(三)婚假:法定结婚登记之日起30天;(四)产假: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执行;(五)丧假: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六)年休假: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执行;(七)其他特殊情况需请假的,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第三章请假程序第六条工作人员需要请假的,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请假事由、时间及替代工作安排等情况。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并根据请假类别和期限提出意见。

第八条请假申请批准后,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单位人事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并做好工作交接。

第四章销假程序第九条请假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条部门负责人对销假情况进行记录,并报单位人事部门备案。

第五章纪律与处罚第十一条工作人员请销假应当遵循本制度规定,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二条擅自离岗或虚报请假事由的,一经查实,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三条请假期间,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应对工作需求。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机关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请销假行为,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合理合规地请销假,共同维护机关单位的工作秩序。

委机关请销假考勤制度

委机关请销假考勤制度

委机关请销假考勤制度
一、请假程序
1. 员工因私事需请假时,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请假的具体原因和时间。

2. 请假申请需经过直接上级审核同意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3. 紧急情况下,员工可先电话通知直接上级,并在事后补交书面申请。

二、请假类型及批准权限
1. 病假: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由直接上级审批。

2. 事假:根据请假天数由直接上级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3. 年假、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由人事部门负责审批。

三、销假程序
1. 员工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2. 销假时,员工需提交请假期间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证明等)。

3. 人事部门根据员工的销假材料更新考勤记录,并通知财务部门调整工资等相关事宜。

四、考勤异常处理
1.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员工,将视为旷工处理。

2. 连续旷工达到一定天数者,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严重者可能面临解除劳动合同的
后果。

3. 对于频繁请假影响工作的员工,部门领导需进行约谈,了解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监督与执行
1. 人事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2. 各部门负责人需对本部门的考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 员工对考勤记录有异议时,可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诉,由人事部门负责核查并给予答复。

六、其他事项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特殊处理的,需报请公司高层批准后执行。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机关单位请销假制度

机关单位请销假制度

机关单位请销假制度
请销假制度是指在机关单位中,员工希望请假时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销假,以确保假期的合理安排和工作的正常进行。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机关单位请销假制度的流程:
1. 请假申请:员工在准备请假前,需要提前向上级主管或相关部门提交请假申请。

请假申请应明确请假日期、请假事由、请假期限等信息,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

2. 申请审批:上级主管或相关部门会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时会综合考虑员工的请假事由、工作安排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请假。

3. 请假通知:一旦请假申请获得批准,员工应及时通知相关同事和部门,确保工作的顺利交接和安排。

4. 请假期间:员工在请假期间应按照请假事由和期限安排好自己的休假时间。

如有需要延长假期或提前返回,应及时与上级主管或相关部门沟通,并重新进行审批。

5. 销假申请:员工在假期结束后,需要向上级主管或相关部门提交销假申请,说明假期的实际使用情况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

6. 销假审批:上级主管或相关部门会对销假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时会核实员工的请假事由和实际使用情况,确认假期的合理性。

7. 工作恢复:销假申请获得批准后,员工正常返回工作岗位,并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安排,继续履行自己的工作责任。

请注意,具体的请销假制度可能因机关单位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上述流程仅供参考。

实施请销假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员工的合法休假权益和单位的工作运转,同时也需要员工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请销假手续,确保假期的规范使用。

机关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

机关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

机关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机关单位工作纪律,规范员工考勤管理,保障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

旨在明确员工工作时间、考勤规定、请假流程、休假安排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全体在编人员、合同制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

三、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执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2. 工作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由单位负责人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3.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到位,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4. 因工作需要,员工需加班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5. 员工应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员工每日需通过单位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IC卡等。

(2)员工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冒用他人身份签到。

(3)员工签到后,考勤系统将自动记录签到时间,作为考勤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1)员工每日应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08:30-09:00,下午上班签到时间为13:30-14:00。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员工应提前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填写外出申请表。

(2)外出返回后,员工需在第一时间完成签到,并注明外出原因。

(3)未提前报告的外出,视为旷工。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如因特殊情况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及时向考勤管理员报告,并提供合理解释。

(2)考勤管理员核实情况后,可予以补签,但补签次数每月不得超过两次。

(3)连续两次忘记签到,将在当月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本部门的考勤情况。

2024年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三篇)

2024年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三篇)

2024年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请销假制度,维护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公务员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临夏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规定(试行)》。

第二条请销假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和按管理权限、程序审批的原则。

干部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

请假应以书面请假为准,请病假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先电话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

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

请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后,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除教育、卫生系统以外的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教育局所属各、卫生局所属各医院一般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依照本规定,根据本系统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四条县委任命的男年满____周岁、女年满____周岁的主任科员、由科级领导职务转任的正副科级干部,年初向县委组织部写出书面说明后,暂不纳入本规定管理。

第五条请假类别及待遇(一)带薪年休假机关、事业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____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各单位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年休假____天;已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年休假____天;已满____年及以上的,年休假____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____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____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____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____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____个月以上的。

机关单位请销假制度范文(二篇)

机关单位请销假制度范文(二篇)

机关单位请销假制度范文一、引言请销假制度是机关单位管理人事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确保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就机关单位请销假制度进行阐述,分析其重要性和实施过程。

二、请销假的定义和目的请销假是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一段时间后,按规定程序与单位申请离席并安排替代人员,然后在离开期满之后提交销假申请,重新回到工作岗位。

请销假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员工合法请假权益,同时维护单位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请销假的流程1.请假申请员工在需要请假的情况下,应向上级提出请假申请,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和请假类型等信息。

上级审核后,作出批准或驳回决定。

2.离席安排一旦员工请假申请获得批准,单位应及时安排替代人员,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同时,应将离席事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工作的衔接与传承。

3.销假申请员工在请假期满之后,应及时提交销假申请。

销假申请应包括请假时间、请假事由的执行情况以及心得体会等内容。

单位应及时审核并记录销假情况。

4.返岗安排单位在收到员工的销假申请后,应尽快安排员工重新回到岗位。

同时,单位应对员工销假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四、请销假制度的重要性1.维护单位的正常运转请销假制度有助于单位的工作衔接和传承,避免因员工请假而导致的工作中断,确保单位的工作持续进行。

2.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请销假制度规定了员工请假的程序和限制,防止了员工滥用请假权益的情况发生。

同时,销假申请的审核和记录也为员工提供了合法请假的依据。

3.提升单位的管理水平请销假制度能够规范和标准化单位的管理流程,提升单位的管理水平。

给员工明确了请假的标准和程序,减少了管理的随意性,促进了单位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请销假制度的实施策略1.制定明确的制度规定机关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请销假制度规定,明确请销假的流程、条件和限制。

在制定制度规定时,应充分考虑员工的合理需求并与员工充分协商。

2.加强宣传和培训机关单位应加强对请销假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制度的了解和遵守度。

机关请销假制度

机关请销假制度

机关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严肃十部请销假制度,保持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根据有关纪律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请销假对象为全体机关干部和工勤人员。

二、请销假范围是事假、婚假、产假、病假等。

三、请假批准时间: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外,一年内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除外)。

四、请假必须具备假条,1天以内书面向分管领导请假。

2天以上必须经一把手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开。

如遇特殊情况或紧急事情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按照程序口头请假,并在2日内由本人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在请假外出后因特殊原因不能返回的,要及时向准假领导续假,返回后及时补办续假手续。

凡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对待。

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干部在请假前,必须事先做好工作交接,请假后不得影响和贻误工作。

五、干部在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六、在遇到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或、县政府部署重大工
作期间,干部原则上不得请假。

干部未履行请假手续外出的,或未履行请假手续外出期间,本部门出现生产、安全等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七、全体机关干部必须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办公室认真做好考勤登记,并将每月考勤情况于次月第一周内进行通报。

机关干部在一年内有1次违犯请销假制度的,在全单位干部会上予以通报批评;有2次违犯请销假制度的,取消当年年终考核评优资格并进行诫勉处理;对2次以上不履行请销假制度的,将按《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机关单位请销假制度模板

机关单位请销假制度模板

机关单位请销假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规范请销假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务员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请假类别及程序第三条请假类别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在职学习等。

第四条工作人员请(休)假必须提供书面请(休)假条,注明请假原因、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

特殊情况下,可以先口头请假,但必须在事后补交书面请假条。

第五条请假程序:(一)工作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部门负责人对请假人员进行初审,并在请假条上签字同意。

(二)请假人员将签字的请假条提交给人事部门,人事部门对请假人员进行复审,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替代工作。

(三)复审通过后,人事部门在请假条上签字确认,并将请假人员信息进行备案。

(四)请假人员按照批准的请假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并在假期结束后按时返回工作岗位。

第三章请假时间及待遇第六条请假时间及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执行。

第七条一次性请假超过15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

第八条一年内累计请假超过30天的,从第二个月起停发工资,并根据《公务员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销假及旷工处理第九条各种假期满后,请假人员应及时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手续,特殊情况下需要延期的,必须提前报告并经批准,否则超出天数视为旷工。

第十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者,或超假未履行续假手续者,一律视为旷工。

第十一条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国家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第五章考勤管理第十二条从xx年5月1日起,实行指纹机考勤,请假人员应在请假当天进行打卡记录。

第十三条人事部门负责对请假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勤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的规定

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的规定

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的规定伴随着近年来国家对职工权益的关注程度的提高,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对职工请假及销假的制度管理愈发严格化。

其中,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颇受关注。

一、请假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机关工作人员享有合法休假权利。

具体休假制度如下:年休假年休假是指职工在累计工作满一年后,按规定享受的带薪休假。

年休假天数按职工累计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可分为5天、10天、15天、20天、25天等不同档次。

病假职工因病或非本人过错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需要请假时,可享受病假。

病假有关规定如下:1.本人患病或者非本人过错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能够提供医疗证明的,每年享受带薪病假15天;2.本人患病或者非本人过错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每年累计带薪病假超过15天的,仅能享受不超过当年法定病假期限的病假,超过法定病假期限的部分,不再享受带薪病假;3.职工因怀孕或生育需要请假时,享受带薪产假或者哺乳假,女职工的带薪产假期为98天。

事假事假是指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的情况。

比如家庭原因、参加婚丧嫁娶、节假日外出等。

事假有下列规定:1.事假一般是不带薪的假期;2.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时,根据需要批准给予带薪或部分带薪事假。

二、销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销假制度是指职工在休假期结束后,需要提交假条、证明材料等资料办理销假手续,以便继续回到岗位工作。

销假手续机关工作人员应在假期届满后的第一工作日内,向单位办理销假手续。

销假时应提交假条、证明材料、假期记录卡或差旅记录,由单位审核后与职工签字确认。

未销假处罚1.职工未请假擅自离岗乃至缺勤超期未销假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带薪病假、事假等奖惩措施,或者下发纪律处分,并根据工作日志情况判定罚款;2.职工未及时提交销假材料的,应及时追缴销假资料。

应注意的事项1.临时因公外出或公干等情况需要请假的,可以先到单位交假条,待返回单位后重新完成销假手续;2.出现实际销假期超过销假时限的情况,应向单位请假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三、机关工作人员是国家重要干部,他们的请假、销假制度规定,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工作效率和正常运转。

机关单位请销假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工作纪律,规范请销假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在职工作人员。

第三条请销假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事先请示,事后销假;(二)分级负责,逐级审批;(三)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四)以人为本,合理安排。

第二章请假类型及条件第四条请假类型分为事假、病假、年休假、产假、婚假、丧假、事出有因请假等。

第五条请假条件:(一)事假:因私事需要,如探亲、就医、照顾家庭等,确需请假。

(二)病假: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经医疗机构诊断需请假。

(三)年休假:根据国家规定享受的带薪休假。

(四)产假、婚假、丧假:根据国家规定享受的假期。

(五)事出有因请假:因突发紧急情况,如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等,确需请假。

第三章请销假程序第六条请假程序:(一)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请假,由请假人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二)年休假请假,由请假人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三)事出有因请假,由请假人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出有因请假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七条销假程序:(一)请假人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销假情况。

(二)部门负责人收到销假报告后,应核实请假人销假情况,并在《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三)请假人销假情况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机关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章处罚与责任第八条对违反请销假制度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一)未按规定程序请假的,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二)未按规定时间销假的,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三)无故旷工的,按旷工处理。

(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依规给予纪律处分。

第九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请销假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机关人事部门对全机关请销假管理工作负监督责任。

1、请销假制度

1、请销假制度

请销假制度为规范请销假管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订单位请销假制度,该项制度适用于机关所有人员。

一、请假一般要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请示(病假应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填写《请销假审批表》,报党政办备案。

不准口头请假、代人请假,因故不能预先书面请假的,需及时通过电话请假,并于事后补填《请销假审批表》。

按管理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返岗后应及时销假。

二、单位领导班子根据权限负责请假事项审批和管理。

(一)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由科室长审批;1天及以上的,由主要领导审批,并报党政办备案。

(二)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由主要领导审批,报党政办备案。

(三)单位主要领导请假,须向XXXX请假,并履行相关手续。

(四)假期满后及时向批准领导汇报并销假。

需要延期的,须重新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请、销假审批手续一律由党政办存档。

(五)以上时间,均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三、未请假或者未准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以旷工对待;逾假者,应尽快向单位主要领导陈述理由,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按事(病)假对待。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予以辞退处理。

四、对确因病情严重,不能坚持正常上班,且丧失工作能力的,劝其按规定程序办理病退手续。

五、机关工作人员请假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六、机关工作人员休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年休假等公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年休假要最少提前10天报休假计划,各主管领导负责调整主管科室人员休假时间,每次只允许1人休假,并明确AB岗责任人员做好工作交接,保证工作不断档。

机关单位请销假制度

机关单位请销假制度

机关单位请销假制度一、请假制度1. 请假申请(1)员工在请假前应尽早向所在部门或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2)请假申请应具体说明请假的原因、日期、时间以及预计的返岗时间;(3)员工在提出请假申请时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提交给所在部门或负责人审批;(4)员工须事先获得所在部门或负责人的批准后,方可请假。

2. 假期类型(1)年休假:员工享有的年度休假,根据员工的工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结算;(2)病假:因疾病需请假治疗的员工,根据医院的诊断证明进行批准;(3)事假:因私人事务需要请假的员工,如结婚、丧亲等;(4)产假:女性员工因怀孕、分娩等原因需请假的员工;(5)陪产假:男性员工因配偶分娩等原因需请假的员工;(6)年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享有的特殊假期。

3. 假期批准请假申请应由所在部门或负责人进行审批,如有需要,可上报到上级部门进行审批;上级部门应及时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并提供明确的意见;审批结果应及时告知员工,并将请假记录保存在员工档案中。

4. 假期限制(1)员工在同一时间段只能请一个类型的假期;(2)某一类假期的总时长不能超过公司规定的上限;(3)员工不能在预定的假期结束前擅自返岗,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返岗,应提前请假。

5. 假期薪酬员工在请假期间,除年假外,薪酬将按公司规定的标准进行扣减;薪酬扣减的具体方式和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制定。

二、销假制度1. 销假申请员工在假期结束后,应尽快向所在部门或负责人提出销假申请;销假申请应填写销假申请表,并提交给所在部门或负责人审批。

2. 销假批准所在部门或负责人应及时对销假申请进行审批,并将销假结果告知员工;如果需要上报到上级部门进行审批的,上级部门也应及时审批并提供明确的意见。

3. 假期返岗员工在销假通过后,应根据请假申请中预计的返岗时间准时返岗;如果有特殊情况导致不能按时返岗,应提前请假,并经过相关审批。

4. 销假记录销假申请的结果应及时记录并保存在员工档案中;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需定期对销假记录进行归档和备份。

公职人员请销假制度范本

公职人员请销假制度范本

公职人员请销假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职人员的请假和销假行为,保证公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职人员请假、销假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请假第四条公职人员因病、因事、因公需要请假时,应当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条请假申请应当包括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请假期间工作安排等内容。

第六条请假时间:(一)病假:根据医生的诊断证明,由单位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批准。

(二)事假:一般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向单位负责人说明原因。

(三)公假:根据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由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七条请假期间,公职人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受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调度。

第八条请假结束后,公职人员应当及时向单位报告假期的实际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销假第九条公职人员在请假结束后,应当向单位提交销假申请。

第十条销假申请应当包括请假期间的实际情况、请假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等内容。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对公职人员的销假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批准。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请假、销假管理制度,加强对公职人员请假、销假行为的监督。

第十三条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请假、销假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公职人员,单位应当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请假、销假制度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制定。

请销假制度(15篇)

请销假制度(15篇)

请销假制度(15篇)请销假制度1为了使财政所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秩序,使管理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以下考勤和值班制度:考勤制度: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

二、考勤登记,设立考勤登记薄,每天分上午、下午两次登记,不得代签补签和提前签到。

三、每月终了,办公室对当月考勤结果进行汇总,并向全体工作人员通报,年度终了将全年考勤结果进行汇总,对个人全年旷工累计十天或迟到早退二十次以上者,取消当年个人评先评优资格,并相应扣发年终奖金的30%四、严格请销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因为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必须征得所长的同意,值班人请假要安排好调班,回来后向所长报告销假。

五、全年因私事请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年终不得参与评先,并扣发全年奖金的30%。

值班制度:一、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分组轮流值班,每个值班组由值班领导、值班人员组成,值班领导由所长或副所长担任。

二、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人员的安排,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一)做好值班记录。

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来访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等。

(二)处理一般的公务、来访事件。

(三)做好传达和报告工作。

及时将记录内容传送到相关人员。

紧急公文、紧急信函、重大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主要领导。

(四)负责当天环境卫生,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

四、值班纪律(一)值班时间严格按照正常上班作息时间执行,不得迟到、早退。

值班地点统一设在办公室。

(二)个人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换班的.,必须自行找人调换,并提前向办公室说明。

凡发现值班未到位的,按旷工处理。

(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

不得有聚众喝酒打牌等违纪行为。

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引发安全问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运转。

当班期间的事务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

遇重大情况立即向领导报告。

请销假制度2为加强机关干部纪律性,增强集体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根据有关人事政策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考勤制度。

机关请销假工作制度

机关请销假工作制度

机关请销假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请销假工作应当遵循合法、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机关人事部门负责请销假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请假类别和期限第五条请假类别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在职学习假、带薪年休假等。

第六条请假期限:(一)事假:根据具体情况,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二)病假: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三)婚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30天。

(四)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男方陪产假为15天。

(五)丧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六)探亲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在职学习假:根据学习计划和实际情况确定。

(八)带薪年休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请假程序第七条工作人员需要请假的,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请假事由。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送给机关人事部门。

第九条机关人事部门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并根据审批结果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条请假人员应当在请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工作动态,确保能够及时回复工作事务。

第四章销假程序第十一条请假人员应当在请假结束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二条部门负责人对销假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送给机关人事部门。

第十三条机关人事部门对销假情况进行登记,并纳入工作人员考勤记录。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未按照规定程序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旷工,按照旷工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请假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返回工作岗位的,应当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六条请假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请假期间从事违法活动。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机关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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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考勤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食药监局请销假行为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要自觉遵守机关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或早退。

无正当理由超过上班时间20分钟未到属于迟到,提前20分钟离岗属于早退。

二、因公临时外出一天以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一般同志外出应报股室主任知晓;股室主任应报分管领导知晓。

所有临时外出必须到办公室登记备案。

三、请销假实行逐级申请、分级批准制度。

(1)一般工作人员。

请假半天以,由股室主任批准;请假1天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1天以上2天以下,由纪检组长批准;2天以上,由局长批准。

(2)股室主任。

请假半天以,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2天以下,由纪检组长批准;2天以上的,由局长批准。

(3)班子成员。

班子成员请假一律由局长批准。

四、所有请假手续一律交办公室存档备案。

五、请假结束应主动销假,不履行请假手续按缺勤处理。

六、婚假、丧假、产假及法定假日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七、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根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同志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
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带薪休假:(一)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二)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同志,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同志,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同志,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八、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或全年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0次的,取消年终考核评优资格。

全年迟到、早退现象严重的室,不得参与机关评先评优活动。

九、考勤由办公室汇总,班子成员考评。

附:1.上级有关病事假等的规定
2.浉河区食药监局请销假登记表
3.浉河区食药监局干部职工年休假审批表
一、事假
《省人事厅关于省机关工作人员事假期间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豫人薪[1999]15号)
1、机关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在15天以的,原工资照发。

2、享受年休假的工作人员,可以用当年年休假冲销事假天数,冲销不完的再按本通知规定处理。

3、机关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的按以下标准计发工资:(一)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从第16天事假起按本人月基本工资的70%发给。

(二)机关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2天的,从第23天事假起,停发本人事假期间的职务与级别工资和当年年终奖金。

二、病假
《省人事厅关于省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豫人薪[1999]14号)
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一)病假累计在2个月以的,发给原基本工资。

(二)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本人基本工资照发。

(三)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
10年不满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35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5%。

(四)工作人员连续病假和全年累计病假达到3个月的,当年年终奖金不再发给。

三、婚假及产假
婚假:国家3天+晚婚假18天=21天(含双休日)
产假:国家98天+晚育假3个月=6个月8天(含双休日)《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浉河区食药监局单位负责人请销假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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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区食药监局单位负责人请销假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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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区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请销假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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