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中毒 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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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知识之苯中毒

健康知识之苯中毒

健康知识之苯中毒苯中毒(一)理化性质苯(C6H6)是无色、透明具有芳香气味的油状液体。

沸点80.1℃,室温下即可挥发。

微溶于水,可混溶于乙醇、汽油、丙酮等有机溶剂。

(二)职业接触常见的职业接触机会有:制苯工业,如焦炉气、煤焦油分馏、裂解石油。

制造染料、药物、香料、农药、塑料、合成橡胶等工业。

油漆、油墨、粘胶、树脂等工业(作为溶剂及稀释剂)。

苯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发生泄漏等。

(三)发病机制苯中毒的发病机制目前仍不完全清楚,可能与以下情况有关。

1.造血系统的损害作用苯及其代谢产物如酚类、氢醌、苯醌等通过自我氧化、酶的参与、微粒体混合功能氧化酶的细胞色素P450产生自由基,损伤造血细胞DNA合成,干扰微管集合,抑制造血干细胞的增殖。

苯的代谢产物还抑制骨髓基质的巨噬细胞合成纤维细胞,减少集落刺激因子、生长因子和细胞外基质成分的产生,引起造血微环境的异常和影响造血干细胞的分化成熟,最终导致周围各种血细胞的减少,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

2.致癌作用苯有致白血病作用并可能诱发多种肿瘤。

苯具有致突变作用,并是其致癌性能的发生机制之一。

3.苯有生殖发育毒性(四)临床表现1.急性中毒轻度中毒者出现头晕、头痛、眩晕、酩酊感、神志恍惚、恶心、呕吐、流泪、咳嗽等,有时可有嗜睡、视物模糊,化验见白细胞数正常或轻度增高。

重度中毒者可出现谵妄、昏迷、强直性抽搐,甚至可因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化验见粒细胞可增高,以后可降低并有中毒性颗粒;血小板亦可有下降趋势;短期内可恢复,一般无持续性血象改变。

2.慢性中毒(1)神经系统:早期最常见的是神经衰弱综合征,表现为头晕、头痛乏力、失眠或多梦、性格改变、记忆力减退等。

极少数病例有四肢末端痛觉减退,一般无运动功能障碍。

(2)造血系统:血象异常是慢性苯中毒的特征。

1)早期血象异常:白细胞总数减少。

少数病例可先呈血小板或红细胞减少,后出现粒细胞减少。

大单核粒细胞中出现毒性颗粒或空泡,提示细胞有成熟障碍及退行性变。

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

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

GBZ68-职业性苯中毒诊断原则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原则。

本原则旳第6.1条为推荐性旳,其他为强制性旳。

本原则替代GBZ68-《职业性苯中毒诊断原则》,本原则自实行之日起,GBZ68-同步废止。

本原则与GBZ68-相比重要修改如下:——在“观测对象”中,删除红细胞计数或血红蛋白定量异常作为“观测对象”旳条件;——在慢性轻度和中度苯中毒旳诊断中,增长单纯血小板计数减少作为诊断指标之一。

本原则旳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原则由卫生部职业病诊断原则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原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原则由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负责起草、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上海市职业病医院、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疾病避免控制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浙江省台州市中心医院和浙江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参与起草。

本原则重要起草人:邹和建、吕玲、万伟国、黄简抒、倪为民、孙道远、李思惠、王佩丽、曹钟兴、张凯竟、杨云芳。

本原则所替代原则旳历次版本发布状况为:——GB3230-82;——GB3230-1997;——GBZ68-。

职业性苯中毒诊断原则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Benzene PoisoningGBZ68-1 范畴本原则规定了职业性苯中毒旳诊断原则、诊断书写格式及解决原则。

本原则合用于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苯引起中毒旳诊断及解决。

接触含苯旳工业用甲苯、二甲苯等化学物所引起旳苯中毒可采用本原则。

在非职业活动中接触苯所引起旳苯中毒旳诊断,也可使用本原则。

2 规范性引用文献下列文献中旳条款。

但凡注日期旳引用文献,其随后旳所有修改单(不涉及勘误旳内容)或修订版均不合用于本原则,然而,鼓励根据本原则达成协议旳各方研究与否可使用这些文献旳最新版本。

但凡不注日期旳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合用于本原则。

GBZ76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原则GBZ78 职业性急性化学源性猝死诊断原则GBZ94 职业性肿瘤诊断原则GB/T16180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级别3 诊断原则急性苯中毒旳诊断是根据短期内吸入大量高浓度苯蒸气,以意识障碍为主旳临床体现,结合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参照实验室检测指标,综合分析,排除其她疾病引起旳中枢神经功能变化,方可诊断。

苯的诊断标准

苯的诊断标准

苯的诊断标准苯是一种无色、有刺激性气体,具有特殊的芳香气味。

它是许多日常用品和工业产品的重要原料,但也是一种有毒物质。

因此,准确地诊断苯的存在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苯的诊断标准,并通过临床案例来说明。

一、气体特征苯是一种有刺激性气体,可以通过其特征性的香味来识别。

在浓度较低的情况下,苯呈无色气体;但在高浓度下,它可能呈淡黄色。

气味对苯的诊断非常重要,因为气体特征是最明显的指标之一。

二、体征和症状苯的暴露会引起一系列体征和症状。

最常见的症状是头痛、眼刺激和呼吸困难。

长期暴露还可能导致皮肤发红、瘙痒和溃疡等症状。

此外,苯还会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引起头晕、恶心、呕吐和昏迷等症状。

因此,在诊断苯中毒时,医生应该注意患者的体征和症状。

三、实验室检查苯中毒的诊断还可以通过实验室检查来确认。

血液和尿液中的苯浓度是最常用的指标之一。

血液中的苯水平可以通过采集患者的全血样本进行检测,尿液中的苯水平可以通过采集晨尿进行检测。

这些检测可以帮助医生评估患者的苯暴露情况,并确定是否出现中毒症状。

四、心电图苯中毒对心脏功能也会产生影响,因此心电图检查也是诊断苯中毒的重要手段之一。

苯中毒可以引起心律失常、心电图改变和心肌损伤等症状。

通过评估患者的心电图结果,医生可以进一步判断苯中毒的严重程度。

实例:李某,男性,42岁,疑似苯中毒,于某晚被送至急诊科就诊。

患者主诉头痛、呼吸困难和眼刺激症状。

医生立即采集患者的血液和尿液样本进行实验室检查。

结果显示,患者血液中的苯水平显著升高,超过了正常范围。

晨尿样本中的苯浓度也高于正常值。

心电图检查显示心律失常和心电图改变。

综上所述,根据患者的气味、体征和症状、实验室检查以及心电图结果,医生最终诊断李某为苯中毒。

在治疗过程中,医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包括提供氧气治疗、洗胃、对症处理等。

总结:苯的诊断标准很多,包括气体特征、体征和症状、实验室检查以及心电图等。

在临床实践中,医生应根据患者的情况综合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治疗措施。

苯的诊断标准

苯的诊断标准

苯的诊断标准一、接触史诊断苯中毒的首要条件是患者有明确的苯接触史。

职业性接触苯的场景包括生产、使用和运输等环节,生活性接触苯的场景包括居住环境、娱乐活动等。

了解患者的职业和生活环境,有助于判断是否是苯中毒。

二、临床症状苯中毒的临床症状包括神经系统症状、消化系统症状、呼吸系统症状和皮肤症状等。

神经系统症状包括头痛、头晕、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等;消化系统症状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部不适等;呼吸系统症状包括咳嗽、咳痰、胸闷、气短等;皮肤症状包括皮疹、瘙痒、水肿等。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症状并不是每个患者都会出现,也不是一定会出现,因此不能作为诊断的唯一依据。

三、实验室检查实验室检查是诊断苯中毒的重要手段之一。

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生化检查和特殊检查等。

血常规检查和尿常规检查可以了解患者的身体状况和中毒程度;生化检查可以了解患者的肝、肾等器官的功能状况;特殊检查可以了解患者体内苯及其代谢产物的含量。

需要注意的是,实验室检查结果只能作为诊断的辅助手段之一,不能作为诊断的唯一依据。

四、诊断原则诊断苯中毒的原则是根据患者的接触史、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判断。

如果患者的接触史明确,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结果支持,就可以诊断为苯中毒。

需要注意的是,诊断时需要考虑患者的个体差异和环境因素等影响。

五、鉴别诊断由于苯中毒的症状与其他疾病的症状相似,因此需要进行鉴别诊断。

鉴别诊断需要考虑的疾病包括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皮肤病等。

鉴别诊断的方法包括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等。

需要注意的是,鉴别诊断时需要考虑患者的个体差异和环境因素等影响。

六、治疗原则治疗苯中毒的原则是清除体内苯及其代谢产物,缓解症状和减轻病情。

治疗方法包括药物治疗、对症治疗和特殊治疗等。

药物治疗主要是使用一些药物来促进体内苯及其代谢产物的排出;对症治疗主要是针对患者的症状进行治疗;特殊治疗主要是针对重度中毒患者进行的特殊治疗。

如何鉴定苯中毒职业病

如何鉴定苯中毒职业病

如何鉴定苯中毒职业病急性苯中毒主要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麻醉作用,出现昏迷和肌肉抽搐;高浓度的苯对皮肤有刺激作用。

长期接角低浓度的苯可引起慢性苯中毒,出现造血障碍,早期常见血白细胞数减低,进而出现血小板数减少和贫血。

1、诊断原则急性苯中毒需根据短期内吸入大量苯蒸气,以意识障碍为主的临床表现,结合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参考实验室检测指标,综合分析,排除其他疾病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损害,方可诊断。

慢性苯中毒需根据较长时期密切接触苯的职业史,以造血系统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结合实验室检测指标和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血象、骨髓象改变,方可诊断。

2、观察对象苯作业人员的血液检验发现有以下改变之一,在3个月内每2周复查一次仍无好转,且不能找到其他原因者,可列为观察对象。

3、诊断与分级标准(1)急性苯中毒轻度中毒,短期内吸入大量苯蒸气后出现头晕、头晕、恶心、呕吐、粘膜刺激症状,伴有轻度意识障碍。

重度中毒,吸入大量苯蒸气后出现中、重度意识障碍(见GBZ76)或呼吸循环衰竭,猝死。

(2)慢性苯中毒轻度中毒,可有头痛、头晕、乏力、失眠、记忆力减退、易感染或出血倾向等。

中度中毒在轻度中毒基础上,符合下列之一者,白细胞计数低于4*109/L 或中性粒细胞低于2*109/L,伴血小板计数低于60*109/L;白细胞计数低于3*109/L或中性粒细胞低于1.5*109/L;血小板计数低于40*109/L。

重度中毒,符合下列之一者:全血细胞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赠送异常综合症;白血病。

4、预防及预后急性苯中毒主要采取急救和对症治疗,慢性苯中毒可采用刺激骨髓细胞造血的各种药物,必要时可输血;慢性苯中毒的患者,一旦确诊应尽早脱离苯作业,以治疗恢复以后,短期内不应再接触苯以及有关化合物。

用无毒或低毒的物质代替苯,油漆和喷漆使用无苯稀料,使用苯的生产场所要加强密闭通风,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沾染有苯的口罩和工作服要经常清洗,不用手直接接触苯,以防通过皮肤进入体内,以及对指甲和皮肤产生脱脂和腐蚀作用。

苯中毒诊断标准

苯中毒诊断标准

苯中毒诊断标准一、概述苯是一种常见的工业有毒物质,在生产、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如果不注意安全防护,可能会引发苯中毒事故。

苯中毒对人体的健康危害较大,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死亡。

因此,建立明确的苯中毒诊断标准对于及时诊断和治疗苯中毒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苯中毒的诊断标准1.病史采集诊断苯中毒的首要步骤是详细采集病史。

医生需要了解患者是否在近期接触过苯及其相关化合物,包括工作场所、生活环境等。

同时,还要了解患者的职业史、生活习惯、健康状况等,以便综合判断患者的中毒可能性。

1.临床症状苯中毒的症状因个体差异而异,但通常有以下表现:(1)神经系统症状: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减退等;(2)呼吸系统症状:咳嗽、气促、呼吸困难等;(3)消化系统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4)皮肤症状:皮肤瘙痒、红肿、丘疹等;(5)心血管系统症状:心悸、胸闷、胸痛等。

这些症状可能单独出现,也可能同时出现。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具体表现,判断其是否可能患有苯中毒。

1.实验室检查实验室检查是诊断苯中毒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患者的血液、尿液、头发等样本进行检测,可以了解患者体内苯及其化合物的含量。

此外,还可以进行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等检查,以全面评估患者的健康状况。

1.影像学检查影像学检查也是诊断苯中毒的辅助手段。

例如,胸部X线检查可以了解肺部情况,排除肺部感染等疾病。

头部CT或MRI 检查可以了解脑部情况,排除脑部病变等。

这些检查有助于医生更准确地诊断苯中毒。

1.诊断标准根据病史采集、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的结果,医生可以综合判断患者是否患有苯中毒。

具体诊断标准如下:(1)有明确的苯接触史;(2)出现上述临床症状中的至少两种;(3)实验室检查发现血液中苯及其化合物含量异常;(4)影像学检查发现相关病变。

如果医生根据以上标准确诊患者患有苯中毒,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以减轻患者的症状和防止并发症的发生。

同时,还应针对不同程度的中毒情况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以降低苯中毒的风险。

苯中毒诊断标准

苯中毒诊断标准

苯中毒诊断标准
苯中毒是一种常见的化学中毒,其主要症状包括头晕、恶心、
呕吐、疲乏、头痛、失眠、嗜睡、共济失调、精神紊乱、谵妄、昏
迷等。

苯中毒的诊断需要依据一系列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下面将详细介绍苯中毒的诊断标准。

首先,临床表现是诊断苯中毒的重要依据之一。

患者出现上述
症状,尤其是头晕、恶心、呕吐、疲乏等症状时,应高度怀疑为苯
中毒。

此外,患者可能出现意识障碍、谵妄、昏迷等严重症状,也
是苯中毒的典型表现。

其次,实验室检查结果对于苯中毒的诊断也至关重要。

血液中
苯的浓度是诊断的主要依据之一,一般来说,血液中苯的浓度超过
正常范围,可以确诊为苯中毒。

此外,尿液中苯的浓度也可以作为
诊断的参考依据之一。

除了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患者的病史也是诊断苯中毒
的重要依据之一。

患者是否长期接触苯、是否有过量服用苯的情况,都可以帮助医生进行诊断。

在进行苯中毒的诊断时,需要排除其他疾病所致的类似症状,比如其他化学中毒、脑部疾病等。

因此,医生在进行诊断时需要全面了解患者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和病史,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可能性,最终做出准确的诊断。

总之,苯中毒的诊断需要依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和病史,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可能性,最终做出准确的诊断。

只有准确的诊断才能为患者的治疗提供准确的指导,避免延误病情。

因此,医生在进行苯中毒的诊断时需要非常慎重和细致,不漏一丝一毫的细节,以确保患者能够尽快得到有效的治疗。

苯中毒诊断标准

苯中毒诊断标准

苯中毒诊断标准苯中毒是一种常见的中毒症状,常见于工业生产和化学实验中。

苯是一种有机溶剂,具有挥发性和易燃性,长期接触或过量吸入苯蒸气会导致中毒。

因此,及时准确地诊断苯中毒对于患者的治疗和康复非常重要。

一、临床表现。

苯中毒患者常常出现头晕、头痛、乏力、恶心、呕吐等症状。

严重中毒者还可能出现意识模糊、幻觉、抽搐、昏迷等症状。

部分患者还会出现皮肤瘙痒、皮肤干燥、黏膜充血等表现。

因此,医生在诊断苯中毒时需要对患者的临床表现进行全面的观察和分析。

二、实验室检查。

在诊断苯中毒时,医生还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实验室检查。

血液中苯的浓度是最直接的指标,可以通过血液检测来确定患者的苯中毒程度。

此外,还可以进行尿液检查、呼气检测等实验室检查,以帮助医生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

三、影像学检查。

影像学检查对于诊断苯中毒也具有重要意义。

头部CT、MRI检查可以帮助医生排除颅内损伤、脑出血等可能的并发症。

胸部X光检查可以观察肺部情况,判断是否存在肺部损伤。

这些影像学检查可以为医生提供更多的诊断依据。

四、其他辅助检查。

除了上述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外,医生在诊断苯中毒时还需要进行其他辅助检查。

例如,对患者的职业史、接触史进行详细了解,分析患者可能的暴露途径和时间。

这些辅助检查可以帮助医生更准确地判断患者是否患有苯中毒。

综上所述,诊断苯中毒需要全面综合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和其他辅助检查的结果。

只有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医生才能做出准确的诊断,并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因此,在面对可能患有苯中毒的患者时,医生需要谨慎细致地进行诊断,以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关怀。

苯中毒

苯中毒

苯中毒[填空题]1苯中毒概述参考答案:苯属于芳香烃类化合物,有芳香气味。

常温下为无色油状液体。

沸点80.1℃。

极易挥发,蒸气比重2.8。

微溶于水,易溶于乙醇、乙醚、丙酮和二硫化碳等溶剂。

苯在工业生产中使用广泛。

主要接触机会有:苯的生产(煤焦油分馏或石油裂解);苯作为化工原料的生产过程,如生产酚、氯苯、硝基苯、药物、农药、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合成染料等;苯作为溶剂和稀释剂;苯与汽油混合用作燃料。

[填空题]2苯中毒:苯的毒性参考答案:苯主要以蒸气形式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皮肤可吸收少量。

进入体内的苯主要分布在富于脂肪的组织中,如骨髓和神经系统。

吸入的苯部分在体内氧化成酚类,随尿排出,故测定尿酚含量,可作为评价苯接触的指标。

苯的急性毒作用为中枢神经麻醉,慢性毒作用主要影响骨髓造血功能,表现为造血抑制和诱发白血病。

苯的毒作用主要是苯在体内的代谢产物酚类,尤其是未被结合的游离酚类化合物所致。

酚类为原浆毒,可直接抑制造血细胞的核分裂,对骨髓中核分裂最活跃的幼稚细胞具有明显毒作用。

一些酚类化合物还可影响白细胞中DNA的合成,导致染色体畸变。

[填空题]3苯中毒诊断参考答案: 1.急性苯中毒有短时间接触高浓度苯蒸气的职业史,中枢神经系统麻醉的表现,尿酚和血苯含量增加。

注意排除非苯接触而引起的醉酒状、低血糖晕厥、糖尿病昏迷及心、脑血管急症等。

2.慢性苯中毒我国已颁布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及分级标准(GB3230-82),简述如下:(1)观察对象有长期接触苯的职业史,出现神经衰弱综合征,一个月内复查白细胞波动在(4.0~4.5)×109/L或血小板波动于(80~100)×109/L者。

(2)慢性轻度苯中毒除上述症状外,经1-3个月内检查3次以上,白细胞数基本低于4.0×109/L,或中性粒细胞数基本低于2.0×109/L;或白细胞数在(4.0~4.5)×109/L,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①血小板数低于80×109/L并有出血倾向;②中性粒细胞碱性磷酸酶活性明显升高;③中性粒细胞胞质中毒颗粒明显增多。

职业中毒诊断新标准 Microsoft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职业中毒诊断新标准 Microsoft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系统损伤(10)
7、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多器官功能损害综合征诊 断标准( GBZ77-2002) 8、职业性急性化学源性猝死诊断标准( GBZ78-2002) 9、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肾病诊断标准( GBZ792002) 10、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 GBZ59-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系统损伤 诊断标准
• 适用于各种职业性毒物所致急性和亚急性中 毒的诊断、分级及处理,尤其可用于未制定 诊断标准的化学物急性中毒。 • 非职业性急性中毒的诊断和处理可参照应用。 • 已颁布国家职业性某化学物急性中毒诊断标 准的,应用时以某化学物的标准为主。
二、近三年颁布的诊断新标准
2007-6-13
2007-1-4 2007-6-13 2007-6-13 2007-1-4 2007-3-11
2007-11-30
2007-7-1 2007-11-30 2007-11-30 2007-7-1 2007-10-1
2008年卫生部颁布实施的标准
序号 1 标准号 GBZ57-2008 标准名称 颁布时间 实施时间 2008-6-6 职 业 性 哮 喘 诊 断 标 准 ( 代 2008-6-6 替.GBZ57-2002)
(二)职业性慢性汞中毒诊断标准 GBZ89-2007
• 诊断原则 根据接触金属汞的职业史,出现相应的临床表现 及实验室检查结果,参考劳动卫生学调查资料,进 行综合分析,排除其他病因所致类似疾病后,方可 诊断。
职业性慢性汞中毒诊断标准 GBZ89-2007
• 观察对象 长期接触汞后,尿汞增高无慢性汞中毒临床 表现者。
职业性慢性汞中毒诊断标准 GBZ89-2007
• 附录A • A.2 急性汞中毒常伴发皮疹,多呈现泛发性红 斑、丘疹或斑丘疹,并融合成片,其诊断及处 理按GBZ18。

苯中毒诊断标准应用

苯中毒诊断标准应用

GBZ68-2013《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在苯及其苯系物职业健康检查中的应用上岗前体检:若出现8万<血小板<10万,不宜打职业禁忌,但可在建议栏中提“不建议从事苯作业”。

另,出现红细胞大于 6.5×1012/L(男)/6.0×1012/L(女)或血红蛋白大于180 g/L(男)/170 g/L(女)或红细胞压积大于等于55%(男)/50%(女)或血小板大于60×1010/L者,建议血液内科进一步检查,以排除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或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血液肿瘤)。

在岗体检如何理解GBZ188中“5.19.2.3 复查受检人员血液指标异常者,应一至二周复查一次,连续三次。

”1、“血液指标异常”结合GBZ68-2013“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理解为,WBC<4000或中性粒细胞<2000或血小板<8万;另,请注意细胞形态(白血病),单纯的红细胞或血红蛋白减少作为一般体检结果。

2、1次检查+3次复查后,不同情况处置:白细胞/中性粒细胞/血小板3-4次结果异常——疑似职业病白细胞/中性粒细胞/血小板1次异常(复查均正常)——一般体检结果白细胞异常复查后不同情况处置建议表细胞或血小板等复查结果异常,确定“同上或按一般体检结果对待”。

中性粒细胞异常(以2000为界)、血小板异常(以8万为界)复查后不同情况处置参考上表。

3、以上血液指标异常达到诊断标准的中度中毒:如白细胞低于3000或中性粒细胞低于1500或血小板低于6万,复查后变化不明显或恶化,即可下疑似职业病(不必再继续复查)复查后好转不再符合中度中毒的,则继续复查2次,再按上表处置。

4、白细胞等异常增高——注意细胞形态(白血病),形态无异常+复查一次正常(考虑感染可能),可停止复查。

5、红细胞/血红蛋白指标异常:单纯异常,若能确定是一般的贫血,以一般体检异常对待,不复查,可在建议栏中提“不建议继续从事苯作业”。

(但听说临床上有纯红细胞减少的再障,应引起重视)。

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

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

GBZ68-2008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第6.1条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Z68-2002《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Z68-2002同时废止。

本标准与GBZ68-2002相比主要修改如下:——在“观察对象”中,删除红细胞计数或血红蛋白定量异常作为“观察对象”的条件;——在慢性轻度和中度苯中毒的诊断中,增加单纯血小板计数减少作为诊断指标之一。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病诊断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由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负责起草、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上海市职业病医院、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浙江省台州市中心医院和浙江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参与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邹和建、吕玲、万伟国、黄简抒、倪为民、孙道远、李思惠、王佩丽、曹钟兴、张凯竟、杨云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3230-82;——GB3230-1997;——GBZ68-2002。

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Benzene PoisoningGBZ68-2008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标准、诊断书写格式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苯引起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接触含苯的工业用甲苯、二甲苯等化学物所引起的苯中毒可采用本标准。

在非职业活动中接触苯所引起的苯中毒的诊断,也可使用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76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GBZ78 职业性急性化学源性猝死诊断标准GBZ94 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GB/T16180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3 诊断原则急性苯中毒的诊断是根据短期内吸入大量高浓度苯蒸气,以意识障碍为主的临床表现,结合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参考实验室检测指标,综合分析,排除其他疾病引起的中枢神经功能改变,方可诊断。

苯为无色透明、有芳香味、易挥发的有毒液体,是煤焦油蒸馏

苯为无色透明、有芳香味、易挥发的有毒液体,是煤焦油蒸馏

苯为无色透明、有芳香味、易挥发的有毒液体,是煤焦油蒸馏或石油裂化的产物,常温下即可挥发、形成苯蒸气,温度愈高,挥发量愈大。

职业活动中,苯主要以蒸气形态经呼吸道进入人体,短时间吸入高浓度苯蒸气和长期吸入低浓度苯蒸气均可引起作业工人身体损害。

短时间大量吸入可造成急性轻度中毒,表现为头痛、头晕、咳嗽、胸闷、兴奋、步态蹒跚。

此时如继续吸入则可发展为重度急性中毒,病人神志模糊、血压下降,肌肉震颤,呼吸浅快、脉搏快而弱。

抢救及时经数小时或数天可恢复健康,但严重者也可因呼吸中枢麻痹死亡。

长期低浓度接触可发生慢性中毒,症状逐渐出现,以血液系统和神经衰弱症候群为主,表现为血白细胞、血小板和红细胞减少、头晕、头痛、记忆力下降、失眠等。

严重者可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甚至白血病、死亡。

苯的用途及其对人体的危害苯的主要用途我国纯苯消费结构如下:2 7.2 5%用于合成苯乙烯,聚酰胺树脂(环己烷)约占12.6 5%,苯酚约占11.3 7%,氯化苯约占l0.98%,硝基苯约占9.8%,烷基苯约占7.8 4%,农用化学品约占5.56%,顺酐约占4.7l%,其它医药、轻工及橡胶制品业等约占9.84%。

苯乙烯是纯苯最主要的消费用途,生产能力约70~100万吨/年。

环已烷是仅次于苯乙烯的纯苯消费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尼龙6和尼龙66等产品,国内产能达到30~45万吨/年。

苯酚是消耗纯苯较多的化工产品之一,我国苯酚的需求增长较快,预计2000—2003年,国内苯酚对纯苯的需求量将以年均6%的速度增长。

氯化苯的产量约为20万吨/年,对纯苯的需求量将以年均3%的速度增长。

硝基苯产量约为25万吨/年,预计近期内对纯苯的需求将以每年5%的速度增长。

烷基苯的产量约35万吨/年,预计近几年对纯苯的需求会以年均5%的速度增长。

顺酐的产量增长很快,l990年顺酐产量仅为1.9 8万吨,目前产量约为7.8万吨/年,其对纯苯的年需求增长率估计将达到7%。

蜡、树脂、油的溶剂:合成化学制品和制药的中间体。

GBZ 68-2002 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

GBZ 68-2002 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

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GBZ68-2002点击数:247湖北安全生产信息网(安全生产资料大全) 寻找资料>>前言本标准的第5.1条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GB3230—1997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苯的蒸气可以发生急性和慢性苯中毒。

为保护接触者身体健康,有效地防治苯中毒,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上海市职业病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医科院职业病防治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Benzene PoisoningGBZ68-2002职业性急性苯中毒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短期内吸入大剂量苯蒸气所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为主要表现的全身性疾病;职业性慢性苯中毒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较长时期接触苯蒸气引起的以造血系统损害为主要表现的全身性疾病。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标准、诊断书写格式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苯引起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接触含苯的工业用甲苯、二甲苯等化学物所引起的苯中毒可采用本标准。

在非职业活动中接触苯所引起的苯中毒的诊断,也可使用本标准。

2 诊断原则急性苯中毒的诊断是根据短期内吸入大量高浓度苯蒸气,临床表现有意识障碍,并排除其他疾病引起的中枢神经功能改变,方可诊断急性苯中毒;又按意识障碍程度,分为轻度和重度二级。

慢性苯中毒的诊断是根据较长时期密切接触苯的职业史,临床表现主要有造血抑制,亦可有增生异常,参考作业环境调查及现场空气中苯浓度测定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并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血象改变,方可诊断为慢性苯中毒;慢性苯中毒又按血细胞受累及的系列和程度,以及有无恶变分为轻、中、重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 613.62:616-07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3230--82苯中毒是接触苯蒸气或液体所致的急性或慢性疾病。

急性中毒以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作用为主要表现;慢性中毒则以造血系统损害为主要表现。

除苯作业人员外,本标准也适用于接触含苯的工业用甲苯、二甲苯(但不包括纯甲苯、二甲苯)等的作业人员。

1诊断原则根据短期大量或长期密切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工龄一般在半年以上,如车间空气中苯浓度明显高于最高允许浓度时亦可不足半年),和以麻醉作用或造血系统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参考作业环境调查或现场空气中苯浓度测定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它疾病所引起的中枢神经功能改变或血象改变,方可诊断为急性或慢性苯中毒。

2诊断及分级标准2.1观察对象常有头晕、头痛、乏力、失眠、记忆力减退等神经衰弱综合征的表现。

若检查发现有以下改变之一种,在一个月内经过复查仍无变化者,可列为观察对象:a.白细胞数波动于4000~4500↑/立方毫米;b.血小板数波动于8~10万个/立方毫米,兼有出血倾向者。

2.2慢性轻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化验检查经过一段时间观察,一般在1~3个月内检查3次以上,白细胞数基本低于4000个/立方毫米,或中性粒细胞数基本低于2000个/立方毫米,可诊断为慢性轻度中毒。

白细胞数波动于4000~4500个/立方毫米,结合下列辅助指标之一种,亦可诊断为慢性轻度中毒:a.血小板数低于8万个/立方毫米,并伴有出血倾向;b.中性粒细胞碱性磷酸酶活性明显升高:按生化定量法大于120单位,或按组织化学法积分值大于60;c.中性粒细胞胞浆中毒性颗粒明显增多:积分值大于20或大于当地正常值。

苯中毒案例分析[专家知识]

苯中毒案例分析[专家知识]
苯中毒
行业精制
1
【案例1】
患者张xx,女性,36岁,某皮鞋厂仓库保管员。因
头痛、头昏、乏力、失眠、多梦、记亿力减退、月经过
多、牙龈出血而入院。人院检查:神志清楚,呈贫血面
容,皮肤黏膜无淤点,体温37℃,呼吸21次/min,血
压110/65mmHg(14.7/8.7kPa),心肺(-),腹部平软,
肝在肋下1.5cm,血象检查:白细胞计数2.5×109/L,
❖重症者:神志模糊加重,可有昏迷、抽搐严 重者可因呼吸及循环衰竭而死亡。
❖ 呼出气苯、血苯和尿酚可增高。
行业精制
20
2.慢性中毒 (1)神经系统:类神经症和植物神经 功能紊乱。
行业精制
21
(2)造血系统:
重点
慢性苯中毒的主要特点。 血象异常:最早和最常见的是持续性WBC计数减 少,主要是中性粒细胞减少,而淋巴细胞相对增多 (40%),白细胞数低于4×109/L才有意义。 血液涂片:可见白细胞中毒颗粒、空泡、破碎 细胞等;中度中毒患者RBC计数减少;中毒晚期可 出现全血细胞减少,甚至再障。 再生障碍性贫血。 白血病:急性粒细胞白血病多见。
墨、树脂、人造革、粘胶剂等的制造。 4.燃料:工业汽油中苯的含量可高达10%以上。
行业精制
12
制鞋
石油裂解
化工原料
行业精制
油漆
13
工作在有毒 环境的刷胶 工人
行业精制
14
弥漫着刺鼻胶水味的生产车间
女工的手就这样 与胶水直接接触
行业精制
15
气味虽刺鼻,工人却无暇顾及
重点
2.要确定其为职业性中毒,还应调查什么?
疗和处理措施。
7.患者为什么再次人院?其后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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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
发布者:职业卫生科栏目:卫生标准发布日期:2006-03-13 点击次数:1187 职业性急性苯中毒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短期内吸入大剂量苯蒸气所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为主要表现的全身性疾病;职业性慢性苯中毒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较长时期接触苯蒸气引起的以造血系统损害为主要表现的全身性疾病。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标准、诊断书写格式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苯引起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接触含苯的工业用甲苯、二甲苯等化学物所引起的苯中毒可采用本标准。

在非职业活动中接触苯所引起的苯中毒的诊断,也可使用本标准。

2 诊断原则
急性苯中毒的诊断是根据短期内吸入大量高浓度苯蒸气,临床表现有意识障碍,并排除其他疾病引起的中枢神经功能改变,方可诊断急性苯中毒;又按意识障碍程度,分为轻度和重度二级。

慢性苯中毒的诊断是根据较长时期密切接触苯的职业史,临床表现主
要有造血抑制,亦可有增生异常,参考作业环境调查及现场空气中苯浓度测定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并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血象改变,方可诊断为慢性苯中毒;慢性苯中毒又按血细胞受累及的系列和程度,以及有无恶变分为轻、中、重三级。

3 观察对象
苯作业人员的血液检验发现有以下改变之一种,在3个月内每1~2周复查一次仍无好转,且不能找到其他原因者,可列为观察对象。

a)白细胞计数波动于4×109~4.5×109/L(4000~4500/mm3);
b)血小板计数波动于60×109~80×109/L(6~8万/mm3);
c)红细胞计数男性低于4×1012/L(400万/mm3),女性低于3.5×1012/L(350万/mm3);血红蛋白定量男性低于120g/L(12g/dL),女性低于110g/L(11g/dL);
d)周围血细胞计数增高、出现幼稚或形态不正常的血细胞。

4 诊断与分级标准
4.1 急性苯中毒
4.1.1 急性轻度中毒
短期内吸入高浓度苯蒸气后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兴奋、步态蹒跚等酒醉样状态,可伴有粘膜刺激症状。

呼气苯、血苯、尿酚测定值增高可作为苯接触指标。

4.1.2 急性重度中毒
吸入高浓度苯蒸气后出现烦躁不安、意识模糊、昏迷、抽搐、血压下降,甚至呼吸和循环衰竭。

呼气苯、血苯、尿酚测定值增高,可作为苯接触指标。

4.2 慢性中毒
4.2.1 慢性轻度中毒
在3个月内每1~2周复查一次,如白细胞计数持续或基本低于4×109/L(4000/mm3)或中性粒细胞低于2×109/L(2000/mm3)。

常有头晕、头痛、乏力、失眠、记忆力减退等症状。

4.2.2 慢性中度中毒
多有慢性轻度中毒症状,并有易感染和(或)出血倾向。

符合下列之一者:
a)白细胞计数低于4×109/L(4000/mm3)或中性粒细胞低于2×
109/L(2000/mm3),伴血小板计数低于60×109/L(6万/mm3);
b)白细胞计数低于3×109/L(3000/mm3)或中性粒细胞低于1.5×109/L(1500/mm3)。

4.2.3 慢性重度中毒
出现下列之一者:
a)全血细胞减少症;
b)再生障碍性贫血;
c)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d)白血病。

5 处理原则
5.1 治疗原则
5.1.1 急性中毒
应迅速将中毒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立即脱去被苯污染的衣服,用肥皂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注意保暖。

急性期应卧床休息。

急救原则与内科相同,可用葡萄糖醛酸,忌用肾上腺素。

5.1.2 慢性中毒
无特效解毒药,治疗根据造血系统损害所致血液疾病对症处理。

5.2 其他处理
5.2.1 急性中毒:病情恢复后,轻度中毒一般休息3~7天即可工作。

重度中毒的休息时间,应按病情恢复程度而定。

5.2.2 慢性中毒:一经确定诊断,即应调离接触苯及其他有毒物质的工作。

在患病期间应按病情分别安排工作或休息。

轻度中毒一般可从
事轻工作,或半日工作;中度中毒根据病情,适当安排休息;重度中毒全休。

5.2.3 观察对象:根据职业禁忌证,应调离苯作业岗位。

6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见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正确使用本标准说明
A.1 关于血常规检验方法
各医疗单位血常规检验方法不相同,有的用目测方法,有的用自动血细胞计数仪,后者厂牌与型号也不相同。

本标准对检验方法不作统一规定,所得结果均为有效。

但无论使用何种方法,其结果均有一定误差范围,因此作诊断时,不要根据一次结果或简单复查结果就下结论。

要根据多次复查结果、充分考虑误差因素后取稳定值并结合整体资料综合分析,再下结论。

必要时应作一个时期密切观察后再作诊断。

A.2 关于骨髓象检查
骨髓象检查有利于了解造血损害的情况。

在慢性中毒患者,对某系血细胞异常、全血细胞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白血病的及时诊断与鉴别诊断均有很大帮助。

A.3 关于中性粒细胞碱性磷酸酶活性和中性粒细胞毒性颗粒测定
本标准根据实用性原则及该项检查稳定性差的特点,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认为原标准中此项规定的实际应用已名存实亡,故从诊断指标中删去。

今后不用此指标诊断新的病例,也不用它排除诊断。

但不排除有的单位在临床工作中继续探索和积累经验。

A.4 关于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目前对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的研究与认识有许多进展。

从临床观察中警惕苯中毒引起的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将血液学领域中研究成果应用到职业病临床中来,不仅有利于重度苯中毒的诊断及处理,而且对苯中毒的研究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

A.5 关于苯所致白血病
苯所致白血病已列入国家职业病名单。

由于临床经验不够丰富、发病有较长潜隐间期,诊断较为困难。

有关单位正在研究专门的诊断标准。

临床单位在考虑慢性重度苯中毒的白血病类型时要作充分研究、深入分析,谨慎从事。

A.6 关于短期苯接触引起的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临床工作中发现,在相对较短时期内接触较高浓度苯以后,即可出现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病情进展快,但经积极治疗后,大部分患者可逐步恢复,有别于慢性重度苯中毒中常见的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发病过程。

由于目前有关这方面的资料不多,认识尚不统一,因此在本诊断标准中仍将此类患者列入慢性重度苯中毒,有待今后积累更多经验,提出确切的分型。

A.7 关于慢性苯中毒诊断的命名及其书写格式
规范诊断命名格式,有利于积累临床资料、指导治疗,有利于及时处理和以后研究。

命名的规范原则是在诊断分级之后,注明血液疾病的名称。

其表达方式如下:
a)慢性轻度苯中毒:
1)慢性轻度苯中毒(白细胞减少症);
2)慢性轻度苯中毒(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b)慢性中度苯中毒:
1)慢性中度苯中毒(白细胞减少症伴血小板减少症);
2)慢性中度苯中毒(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伴血小板减少症)。

c)慢性重度苯中毒:
1)慢性重度苯中毒(全血细胞减少症);
2)慢性重度苯中毒(再生障碍性贫血);
3)慢性重度苯中毒(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4)慢性重度苯中毒(白血病)。

A.8 关于含苯化学品引起苯中毒的诊断
工业甲苯及二甲苯等化学物中含有一定数量的苯,可以引起苯中毒,其诊断应为苯中毒而不是甲苯、二甲苯中毒,但在诊断后应加用括号将含苯化学物的名称注明,以区别纯苯引起的苯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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