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申请表(空白)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其中专业
技术人员
人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人
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人
初级专业技术人员
人
技术依托单位
占地面积
亩
养殖水面面积
亩
繁育设施
亲本池
亩
产卵孵化设施(淡水)
立方米
立方米
亲本品种、数量、年龄及来源
品种
数量
年龄
来源
国外
省外
省内
自选
其它
上年度苗种生产及流向情况
种类
苗(万尾/公斤/万只)
种(公斤)
生产量
流向
生产量
流向
自用
本省
外省
出口
自用
本省
外省
出口
总产值
万元
总利润
万元
是否实施苗种检疫
是○否○
是否建立
亲本档案制度
是○否○
申请
单位
签章
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证
机关
审批
意见
年 月 日
备考
说明:1/资质指省级水产良种场、保种基地及区(县)级水产良种场;2/亲本品种包括鱼类、甲壳类、两栖类、爬行类等,数量单位为万尾、万只、公斤等。
取得资格时间年月主管单位建场时间年月固定资产投资总值万元其中国家地方自筹法人代表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职工人数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人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人技术依托单位占地面积亩养殖水面面枳亩繁育设施亲本池亩产卵孵化设施淡水立方米育苗饲料池等亩育苗车间海水立方米亲本品种数量年龄及来源品种数量年龄来源国外省外省内自选其它上年度苗种生产及流向情况种类苗万尾公斤万只种公斤生产量流向生产量流向自用本省外省出口自用本省外省出口总产值万兀总利润万兀是否实施苗种检疫是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海洋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海洋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25•【字号】桂政发[2009]97号•【施行日期】2009.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海洋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09]9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西海洋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二00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广西海洋产业发展规划海洋经济是开发利用海洋的各类产业及相关经济活动的总和,海洋产业是指人类利用海洋资源和空间所进行的各类生产和服务活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行业标准《海洋经济统计分类与代码》 (HY/T052-1999)的规定,海洋产业分为三次产业。
海洋第一产业:海洋渔业;海洋第二产业:海洋油气业、海滨砂矿业、海洋盐业、海洋化工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电力和海水利用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工程建筑业等;海洋第三产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科学研究、教育、社会服务业等。
海洋产业是我区有特色、有优势、有潜力的新兴产业。
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特制定本规划。
一、广西海洋产业发展现状及面临形势我区濒临的北部湾海域面积为12.83万平方公里,其中属于我区的海域面积大约为6.28万平方公里。
大陆海岸线长为1595公里,直线距离为185公里。
岸线长度在全国11个沿海省份中排第6位。
滩涂面积为1005平方公里,20米以内水深的浅海面积为6488平方公里。
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为651个,面积为84平方公里,岛屿岸线长为531公里。
我区面临的海域拥有丰富而独特的港口资源、海洋生物资源、滨海旅游资源、海洋油气资源及矿产资源、海岛资源、风能、潮汐能等。
克氏原螯虾(小龙虾)苗种培育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克氏原螯虾(小龙虾)苗种培育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起草单位、主要起草人(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参与编制标准分工情况)等1.任务来源为规范克氏原螯虾的苗种培育养技术,促进克氏原螯虾养殖产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桂市监函(2022)1903号),将《克氏原螯虾(小龙虾)苗种培育技术规范》广西地方标准的编制任务,下达给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院完成,实施期限从2022年8月至2023年12月。
2.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院负责编制。
3.主要起草人主要起草人包括陆专灵、唐章生、王大鹏、黄黎明、郭忠宝、黎铭、肖俊、罗帮、黄彬胜、卢智发、侯树鉴、张讯潮、余艳玲,具体信息和责任分工如下:在当前我国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背景下,我国很多省市把克氏原螯虾(小龙虾)产业作为乡村振兴的战略举措来抓,重点扶持和推广克氏原螯虾产业。
目前,克氏原螯虾在我国的21个省、市和自治区均有分布。
据统计,2022年,我国克氏原螯虾养殖面积2184.63万亩,产量239万吨,产业总产值3448亿元,其中养殖业产值748.38亿元,同比增加11.35%。
大力发展克氏原螯虾养殖产业,对推动农(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提质增效、绿色发展、振兴乡村和脱贫致富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广西大力推进克氏原螯虾养殖产业发展,养殖面积不断扩大,但在克氏原螯虾产业化发展过程中遇到很多问题。
广西克氏原螯虾产业起步晚,苗种培育技术落后,苗种培育成活率低,本地化种苗供应严重不足和优质苗种奇缺仍是制约我区克氏原螯虾养殖业发展的主要瓶颈。
因此,制定克氏原螯虾(小龙虾)苗种培育技术规范对促进我区稻虾产业有序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三)主要起草过程2022年8月,编制单位成立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院组成的课题组,陆专灵为负责人,主要完成人还有唐章生、王大鹏、黄黎明、郭忠宝、黎铭、肖俊、罗帮、黄彬胜、卢智发、侯树鉴、张讯潮、余艳玲。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2016年修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2016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6.03.31•【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二届第47号•【施行日期】2016.03.3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1989年9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渔业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修正2010年3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16年3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养殖业第三章捕捞业第四章渔业资源的增殖与保护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水域、滩涂和国家指定由本自治区实施渔业管理的水域从事养殖和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或者利用其他水体从事养殖等渔业生产活动,以及从事与渔业资源增殖、保护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渔业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水域、滩涂的统一规划和综合利用,增加投入,加强渔业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渔业科技水平,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渔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渔业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渔业监督按照下列规定分级管理:(一)“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海域的渔业,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管理;(二)沿海滩涂的渔业,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管理;(三)内陆水域的渔业,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管理;(四)跨行政区域的水域、滩涂的渔业,由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商制定管理办法,共同组织管理,或者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管理;(五)其他水体的养殖,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管理。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申请表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单位的正式全称,并加盖公章。
如果是非独立法人单位,则应填写上级法人单位的名称。
二、申请单位联系方式填写申请单位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三、养殖场基本情况1、养殖场名称:填写养殖场的正式全称。
2、养殖场地址:填写养殖场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的乡镇、村庄等。
3、养殖场所有人员:填写养殖场所有人员的姓名、职务、分工等。
4、养殖场养殖面积:填写养殖场的总面积。
5、养殖场养殖用途:填写养殖场的用途,如生产、销售等。
6、养殖场养殖品种:填写养殖场的养殖品种,如鱼类、虾类等。
7、养殖场养殖数量:填写养殖场的总数量,如鱼苗、虾苗等。
四、生产设备和技术条件1、生产设备:列出养殖场所拥有的生产设备,如孵化箱、充氧设备等。
2、技术条件:描述养殖场的技术条件,如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资质、技术培训等。
五、安全生产措施1、安全生产制度:列出养殖场的安全生产制度,如防火、防盗等。
2、安全防护措施:描述养殖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防盗网、防护栏等。
3、事故应急预案:列出养殖场的事故应急预案,如火灾应急预案、中毒应急预案等。
六、环境保护措施1、废物处理措施:描述养殖场的废物处理措施,如废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等。
2、环保设施和设备:列出养殖场的环保设施和设备,如废水处理设备、除污设备等。
七、申请事项1、申请许可证:填写申请的许可证类型,如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2、申请数量:填写申请的数量,如申请的水产苗种数量。
3、使用期限:填写许可证的使用期限,如一年。
4、申请理由:简要说明申请许可证的理由和目的。
5、其他说明: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可在此栏填写。
八、审核意见此栏由审核人员填写审核意见,如有需要,可在备注栏中说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九、签名和盖章1、申请人签名: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审核人签名:由审核人员签名。
3、盖章:申请单位应加盖公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渔业管理实施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渔业管理实施办法(1989年9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渔业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结合本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水域和国家指定由本自治区实施渔业管理的水域(以下简称本自治区管辖的水域),从事养殖、增殖和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渔业生产活动,以及从事与渔业资源增殖、保护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渔业生产要贯彻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
内陆地区以养为主,合理捕捞;沿海渔区以捕为主,发展养殖;半渔半农地区以养为主,养捕结合。
第四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区渔业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
第五条外国人、外国渔业船舶进入本自治区管辖的水域,从事渔业生产或者渔业资源调查活动,须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对贯彻执行渔业法律、法规,发展渔业生产做出显著成绩和从事渔业科学技术研究,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有重大贡献的,以及检举、制止破坏渔业资源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渔业监督管理第七条自治区和沿海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设渔政监督、渔港监督和渔船检验管理机构。
内陆地区水面较大的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设立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大、中型水库根据需要,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利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设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第八条各级渔政监督、渔港监督和渔船检验管理机构在其管辖的水域内,行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
上级渔政监督、渔港监督和渔船检验管理机构,有权对下级渔政监督、渔港监督和渔船检验管理机构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或者作出裁决。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课件
在这四个构成要件中,有危害结果和违法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为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选择要件,行为违法和过错或过失称为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必要条件。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PPT课件
案例分析
1997年2月25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渔政管理站(下称合浦渔政站)的渔政人员驾驶022号渔政船到海上执行检查任务,驶至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港口海面时,发现原告石耀贵在港口灯标东南方约1海里处收购真鲷鱼苗,即登排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石耀贵的鱼排上共有12网箱约24万尾真鲷鱼苗,当场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当渔政人员要石耀贵出示有关证件时,石耀贵仅出示1997年2月18日领取的收购2万尾真鲷鱼苗的《海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PPT课件
1、一般程序 (1)调查取证。即环境保护行政监督管理主体对行政处罚案件依法收集证据并对其进行审查核实的活动。 (2)申辩与听证。即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主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必须充分听取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还应组织听证会,对调查的证据与事实予以核定。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PPT课件
(二)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特征 1、违法主体是环境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2、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相关的法律义务 3、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4、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主观要件 5、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后果是承担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6、环境行政违法行为侵害法律保护的环境行政关系的行为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PPT课件
(二)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主要有如下四个条件: 1、行为的违法性。即行为人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行为或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 2、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也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3、行为的危害后果 4、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水产养殖申请书范文9篇
水产养殖申请书范文9篇第1篇示例:尊敬的有关部门领导:您好!我是某某养殖公司的负责人,现准备向贵部门申请水产养殖项目的相关手续,希望能够获得您的支持和批准。
以下是我对水产养殖项目的申请书,希望得到您的重视和审批。
一、申请目的公司计划在某某地区开展水产养殖项目,从事养殖优质水产品,并通过市场销售,为当地提供新的就业机会、刺激当地经济发展,同时也可改善周边水域环境,促进水生态平衡的形成与发展。
二、项目规划1. 项目名称:水产养殖项目2. 项目内容:主要针对淡水鱼类、虾类等水产养殖,采用现代化养殖技术与管理模式,确保产品质量与养殖效益。
3. 项目地点:计划选址某某地区,土地资源丰富,水质清洁,适合水产养殖项目的开展。
4. 技术支持: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养殖技术团队,可以提供全程技术支持与指导。
5. 项目投资:初步预算为XXX万元,主要用于场地租赁、设备购置、饲料采购、人员工资等项目开展所需费用。
三、项目效益1. 经济效益:水产养殖项目的开展将为当地带来就业机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与增长,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
2. 社会效益:水产养殖项目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当地水产资源的合理利用,提升水产养殖业的整体水平,推动水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3. 生态效益:水产养殖能够改善水质,促进水生态平衡的形成与发展,有利于环境的保护与改善。
四、申请理由1. 公司有着丰富的水产养殖经验和技术储备,具备开展水产养殖项目的能力和实力。
2. 养殖项目将有助于当地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符合国家水产品产业政策方向,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与发展空间。
3. 公司将承担社会责任,依法合规经营,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确保项目经营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五、申请承诺1.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水产养殖项目,不违法违规经营。
2. 本公司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产品质量与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3. 本公司将依法纳税,遵守商业道德,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当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18修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苗种管理办法(1994年12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号发布1997年12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6号第一次修正2004年6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号第二次修正2018年8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8号第三次修正)第一条为加强水产苗种生产、经营管理、防止病害的传播和流行,保障水产苗种的质量,维护生产者的利益,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产苗种包括用于繁育、增养殖(栽培)生产和科研试验、观赏的水产动植物的亲本、稚体、幼体、受精卵、孢子及其遗传育种材料。
第三条凡在本自治区境内从事选育、生产、经营、使用、管理水产苗种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自治区水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自治区水产苗种的监督管理工作,各设区市、县水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水产苗种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安、交通、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协助和配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水产苗种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报经县级以上水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但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
第七条进行水产苗种人工繁殖所选用的亲体、必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质量标准。
有国家、行业标准或自治区标准的,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自治区标准执行。
没有上述标准的,各设区市水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标准,作为本辖区选育水产苗种亲体的依据。
第八条将依法捕捞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天然水产苗种运出自治区外的,运输过程中应随身携带合法捕捞的有效凭证或者其复印件。
自治区有重要经济价值的天然水产苗种目录,由自治区水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公布。
第九条水产苗种实行产地检疫制度。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委托水产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第十条进行水产苗种检疫,执行国家检疫标准。
广西地方标准《凡纳滨对虾“桂海1号”制种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放苗后20d~30d内,水位维持0.5m。虾体长达7㎝后开始换水,视水质情况每天换水5%~10%。虾体长达10㎝后,水位应保持1.0m以上,视水质情况每天换水15%~25%。换水方式为边排边进,排水的速度不宜过快,增氧机全天处于开启状态。根据水质特征定期泼洒芽孢杆菌、EM菌、光合细菌、硝化(反硝化)细菌等益生菌、沸石粉、麦饭石等水质调节剂。
8.5
按照附录A执行。
9
9.1
设施用具消毒
苗种繁育使用的水池及用具,在使用前应用20ppm高锰酸钾溶液消毒10min 以上,清洁水冲洗干净后备用。
用水消毒
养殖水体用150ppm有效氯含量不低于10%的次氯酸钠溶液彻底消毒6h以上,用15ppmNa2S2O3中和水体中残余的氯,曝气6h以上备用。
人员及外来物品
培育密度
雌雄虾分池培育,雄虾12尾/m2,雌虾10尾/m2。
饵料与
采用质量符合SC 2002的亲虾专用配合饲料饲喂亲虾,一般日投饲量为虾体重的1.0%~1.2%,日投喂4次~5次,投饲量视摄食情况适当调整,以投喂30min内采食完为宜。
水质管理
使用循环水系统或者每天换水100%,并及时清除残饵和虾壳,氨态氮、亚硝氮均应<0.5mg/L、硫化氢浓度<0.05mg/L,水体不间断充气,溶氧>5mg/L,保持水质良好。
9.2
建立健全防疫检疫制度,饲养管理制度,水处理、换水、排污以及水质监测管理制度,用药管理制度。
9.3
药物使用应符合NY5071的要求,药物残留限量符合NY5070要求。
9.4
每天测量水温、盐度、pH值、溶解氧,每10d测量水中氨氮和硫化氢等水质要素;每10d取样测量一次对虾体长、体重,每次测量应在50尾以上;定期估测对虾存池量;建立养殖生产日志,具体参照附录A执行。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转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梧政发〔2019〕32号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转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转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梧政发〔2019〕32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整合审批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桂办发〔2019〕24号)精神,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市政府决定划转和下放30项行政许可事项至各县(市、区)和有关园区管委会行使(详见附件)。
为做好上下衔接,确保下放事项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级部门要与承接部门及时交接,加强对各县(市、区)业务对口部门和有关园区管委会的指导和培训,认真做好制定行政许可事项划转、下放的具体工作细则等后续相关工作,确保划转、下放的许可事项落实到位。
二、各县(市、区)政府、有关园区管委会要根据此次行政许可事项划转、下放的具体情况,做好划转、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工作,及时修订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
各有关承接部门要主动与市级业务部门对接,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切实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及时编制、修订完善行政许可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
其他园区管委会待条件成熟后,可以参照本决定,申请承接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
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依据职责切实加强行政许可事项划转、下放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措施,确保划转、下放事项落实到位、监管到位,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审批—种畜二级扩繁场(杂交)、父母代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审批—种畜二级扩繁场(杂交)、父母代种种畜场生产经营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二级扩繁场(杂交)、父母代种种畜场生产经营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2005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四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设区的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种畜二级扩繁场(杂交)、父母代种禽场生产经营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四、行政审批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二)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在柳州市范围内(含六县)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六、申请材料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申请领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换证的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四)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或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学历或专业技术培训部门颁发的技术培训合格证书)(五)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或学历证明;(六)种畜禽来源证明(种畜禽必须是从已取得许可证的种畜禽场引进。
农药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尊敬的XX省农业农村厅:我单位(全称:XXX公司)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及《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向贵厅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
为确保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申请人基本信息1.单位名称:XXX公司2.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3.法定代表人:XXX4.住所:XX省XX市XX县XX街道XX号5.联系电话:XXX-XXXX-XXXX6.电子邮箱:***********二、申请事项1.申请类型:首次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2.申请范围:农药原药(母药)生产3.生产地址:XX省XX市XX县XX街道XX号三、申请理由1.市场需求: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药需求量逐年增加。
为满足市场需求,我公司决定开展农药原药(母药)生产业务。
2.技术优势:我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农药研发能力。
在农药生产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3.设施设备:我公司投资建设了符合农药生产要求的厂房、设备、设施,具备良好的生产条件。
4.管理制度:我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环保。
四、申请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具备农药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设施;3.具备符合生产工艺要求的管理、技术、操作、检验等人员;4.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5.具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原药(母药)生产技术。
五、承诺事项1.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2.保证遵守《农药管理条例》及《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3.保证生产过程安全、环保,确保产品质量;4.接受贵厅的监督检查。
特此申请,敬请批准!申请人:XXX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申请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斜带石斑鱼苗种繁育生物饵料选择与培养
斜带石斑鱼苗种繁育生物饵料选择与培养王大鹏;谢达祥;李长伙;曹占旺;甘西【摘要】@@%根据广西的自然条件和产业现状,选择单胞藻、轮虫、丰年虫无节幼体、南美白对虾无节幼体作为斜带石斑鱼苗种繁育的生物饵料系列,并阐述了培养方法及生产实践中的一些经验.【期刊名称】《江苏农业科学》【年(卷),期】2012(040)008【总页数】3页(P241-243)【关键词】斜带石斑鱼;苗种繁育;生物饵料【作者】王大鹏;谢达祥;李长伙;曹占旺;甘西【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研究所/广西遗传育种与健康养殖重点实验室,广西南宁530021;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研究所/广西遗传育种与健康养殖重点实验室,广西南宁530021;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研究所/广西遗传育种与健康养殖重点实验室,广西南宁530021;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研究所/广西遗传育种与健康养殖重点实验室,广西南宁530021;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研究所/广西遗传育种与健康养殖重点实验室,广西南宁53002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S963.14石斑鱼在我国已有30多年的养殖历史,从捕捞天然鱼苗到利用野生亲鱼生产种苗,再到利用养成亲鱼繁育种苗,石斑鱼的苗种供应量不断提高,有力地推动了石斑鱼产业的发展。
但近年来,疾病严重危害整个石斑鱼养殖产业,尤其是苗种繁育阶段,病毒性病原、细菌性病原以及有害原生动物肆虐导致苗种繁育成功率低,石斑鱼的苗种繁育对天然生物饵料依赖性很强,而天然生物饵料正是各类病原进入养殖环境的主要途径之一,量化培养优良且洁净的饵料生物,对石斑鱼苗种繁育乃至整个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广西石斑鱼产业发展始终滞后于周边的海南、福建、广东各省,养殖苗种也完全依靠捕捞天然鱼苗或从海南、广东购买。
笔者所在项目组从2011年起进行斜带石斑鱼苗种繁育试验,饵料生物的选择和培养一直是难点之一,由于广西不具备稳定的气候优势,靠捕捞天然浮游生物来投喂既不实用,供应量也不能稳定地配合所需,必须因地制宜,以养殖方式来提供生产种苗所必要的饵料生物,做到既能配合石斑鱼幼苗的适口性及营养需求,又保证其容易取得,可在短时间内充分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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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
××人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人
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人
初级专业技术人员
××人
技术依托单位
×××××××××
生产
规模
占地面积
(亩)
养殖面积
××(亩)
繁育
设施
亲本池
××(㎡/m3)
孵化池
××(㎡/ m3)
饵料池
××(㎡/ m3)
育苗池
××(㎡/ m3)
亲
本
情
况
品种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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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国外
区外
区内
自选
×××××××××
E—mail
×××××××××
单位资质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市、区)级□其他□
其他□
生产类型
良种场□√苗种繁育场□苗种培育场□
主管单位
×××××××××
建场时间
××××年××月
固定资产
投资总值
×××万元
其中
国家
××
地方
××
自筹
××
职工人数
××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申请表(空白)
单位名称
一寸照片
单位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电话
E—mail
单位资质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市、区)级□其他□
经济性质
国有□集体□私营□外商投资□其他□
生产类型
良种场□苗种繁育场□苗种培育场□
主管单位
建场时间
年月
固定资产
投资总值
万元
其中
国家
地方
自筹
职工人数
人
其中专业
技术人员
人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人
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人
初级专业技术人员
人
技术依托单位
生产
规模
占地面积
(亩)
养殖面积
(亩)
繁育
设施
亲本池
(㎡/m3)
孵化池
(㎡/ m3)
饵料池
(㎡/ m3)
育苗池
(㎡/ m3)
亲
本
情
况
品种
数量
年龄
来源
国外
区外
区内
自选
其它
申请
单位
签章
年月日
发证
机关
审批
意见
年月日
备注
说明:按内容在表中打“√”或填写数字。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印制
附件4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示范文本)
单位名称
××××××××××××
一寸照片
单位地址
××市××县(市、区)××乡(镇)××村
邮编
53××××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
×
×
×
×
×
×
×
×
×
×
×
×
×
×
×
×
×
联系方式
电话
其它
罗非鱼
××
×
√
草鱼
××
××
√
申请
单位
签章
年月日
发证
机关
审批
意见
年月日
备注
说明:按内容在表中打“√”或填写数字。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