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诉讼法比较概要
三大诉讼法比较
三大诉讼法比较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反诉条件无行政机关不能反诉。
1、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2、须在本诉进行中(受理后至辩论终结)提出;3、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4、须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5、须反诉与本诉之间存在牵连关系。
一审:有举证期限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无举证期限的在法庭辩论终结前。
本反诉合并审理,反诉属专属管辖的例外。
二审:二审结束前。
反诉可调解,不能合并审理,调解不成另行起诉1、对象是本案的自诉人;2、反诉的内容与本案有关;3、反诉的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诉转自诉,不可反诉]4、反诉应在诉讼过程中即最迟在自诉案件宣告判决以前提出[否则另行起诉,在二审不可提]审判组织1、不适用独任制。
2、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3人以上的合议庭○注原告可要求用陪审员1、简易程序独任制(基层法院或派出法庭)。
2、特别程序独任制(基层法院或派出法庭):宣告失踪、死亡认定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认定财产无主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中的公告阶段但选民案、重大疑难案(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公示催告中的除权判决阶段除外。
3、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数目为单数。
4、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数目为单数。
5、再审案件另行组成。
再审审查阶段。
6、认定仲裁协议效力、撤销仲裁裁决。
○注当事人双方可要求用陪审员独任制:基层法院,简单案件可提交审委会讨论合议庭:●一审:基层、中院—3人高院、最高院—3至7[357]●二审:3或5人●死刑复核:最高院3人死缓复核:高院3人○注只有一审,能用陪审员[被告要求]不得担任陪审员的情形:●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公[安]、检、法、司现职人员、执业律师●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分故意/过失]●被开除公职的审判委员会:抗分响死回避人员审判人员(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
同行诉口决:审计有益健康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无勘验人)回避事由1、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大诉讼法比较图表(民诉,行诉,刑诉)
期间
回 避 决 定
行政诉讼法 勘验人
民事诉讼法 审判人员、“书翻鉴”、 检侦人员
刑事诉讼法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是本案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 该法官所任职法院案件的诉 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在收到决定后 5 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不是向上级)
回避的 复议
回避效 果
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 对于不属于法定情形,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应当在 3 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除需要采取紧急措施
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近亲属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可以做的人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和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司法机关的现职人员本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其他法院的可以与本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法官检察官离任两年后离任后不得在原单位担任配偶子女不得在本单位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或其所在单位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不能作的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代表人诉讼中的代表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可以委托的人注意
讼人、第三人
第三人、诉讼代表人
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大诉讼法比较
1三大诉讼法比较行政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1、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经复议改变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冲突解决:最先收到起诉状法院(1)被告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法院管辖为例外规定;(22-23) (2)民事诉讼中有大量的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24-35条) ( 离婚管辖的特别规定;特殊地域管辖9种;专属管辖:不动产,港口,被继承人死亡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
对于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时的冲突解决:最先立案法院 (1)犯罪地法院(即犯罪行为发生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包括户籍所在地、居所地)管辖为辅; (2)最初受理地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辖为辅; (3)刑事诉讼中也有一些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被告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学习工作地 冲突解决:最先受理法院管辖异议 接到应诉通知10日内 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管辖权向下转移 能。
上级法院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法院审判能。
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下级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有上级法院审理。
不能。
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不能指定下级法院管辖。
注: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法院审理。
起诉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司法考试:三大诉讼法的主要区别
⼀、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
1、民事诉讼实⾏不告不理原则,决定了提起民事诉讼的主体必然是民事权利受到侵犯,或者是发⽣争议的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
2、刑事诉讼实⾏国家⼲预原则,决定了刑事诉讼主要由⼈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当然对于⼀些简单的轻微案件,由⾃诉⼈⾃诉。
3、⾏政诉讼的职能是为解决国家⾏政管理权⾏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因此,提起⾏政诉讼的主体是⾏政管理的相对⼈,也就是被管理者。
⼆、举证责任的分配不同。
1、在民事诉讼中,⼀般按照“谁主张,谁举证”(这⾥的主张是指作为证明对象的主张)分配举证责任,在特殊情况下则实⾏举证责任的倒置。
当然,在法律与司法解释对举证责任未作出明确规定时,由⼈民法院根据公平合理原则、诚实信⽤原则,综合当事⼈的举证能⼒具体决定举证责任的分配。
2、在刑事诉讼中,则由执⾏控诉职能的⼈民检察院与⾃诉⼈对被告⼈有罪负举证责任,只要控⽅⽆法证明被告⼈有罪,那么被告⼈即是⽆罪。
3、⾏政诉讼则由被告⾏政机关就是否依法⾏政负主要举证责任。
三大诉讼法知识比较
第一大重点比较:基本原则和制度一、三大诉讼法的原则与制度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存在于三大诉讼之中,是三大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而三大诉讼法特有的原则制度是考试的重点。
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2 )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3)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l)调解原则;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特有原则和制度(1 )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原则;(2)举证责任。
(2 )处分原则;(3 )支持起诉原则;(4 )辩论原则;(5 )财产保全;(6 )先予执行;(4)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5)辩护制度。
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一方的指控而进行论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7 )诉讼费用。
罪、罪轻、减轻或免除罪责的反驳和辩解,以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
(6)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五种强制措施,即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相关法条:《行政诉讼法》第 5 、32 条。
《刑事诉讼法》第3、6 、7 、12 条。
《民事诉讼法》第85 、92 、93 、98 条二、调解原则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即调解的进行,应当是在双方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基础上,调解程序应当合法,调解的协议也应合法。
若调解未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及时判决,不应久调不决。
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1)调解在民事诉讼中是一项基(1)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本原则,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只要案件性质适合调解,人民法院(2)对刑诉法第170 条前两都可以进行调解。
(可以——选择)项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2)对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必须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调解不适用调解。
但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诉讼案件可以适首先进行调解。
(应当)(3)下列简单民事案件,人民法案件)自诉可调解;(3)对公诉、第一百七十条第用调解。
三大诉讼法比较大全
延期审理1.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
2.延期审理前已进展的诉讼行为对延期审理后的审理仍然有效。
3.延期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 当事人要求提供新的证据或者合议庭认为事实尚未查清,确需人民法院补充调查、收集证据或通知新的证人到庭、重新鉴定、勘验,因而需要延期审理的,可以宣布延期审理。
4.评议中如发现案件事实尚未查清,需要当事人补充证据或者由人民法院自行调查收集证据的,可以决定延期审理5. 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诉讼中止1. 诉讼中止后,无论法定期间还是指定期间,一律中断。
2. 裁定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程序时,不必撤销原裁定,从人民法院通知或准许当事人双方继续进展诉讼时起,中止诉讼的裁定即失去效力。
3. 诉讼中止前的一切诉讼行为在诉讼程序恢复后继续有效。
1. 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说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 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 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如特别程序中无限案件的审理6. 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7. 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踪,债权人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传唤后(借贷关系明确的)缺席判决或者(借贷关系无法查清)按中止诉讼(借贷关系无法查清)处理。
8.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尚未审结且另有连带责任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
9.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案件:〔该规定已经失效〕a. 法院在受理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案件后,在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时,应当通知被告如欲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须在辩论期间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被告提出的,法院应当中止诉讼。
司法考试三大诉讼法具体制度比较
司法考试三大诉讼法具体制度比较一、关于调解一、民事诉讼(《民诉》第九、85条,《高法意见》第92条)(1)调解是一项大体原则,在志愿和合法的基础上,只要案件性质适合调解,人民法院都可以进行调解;(2)对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必需首先进行调解。
二、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172条,《高法解释》第96条、197条)(1)对附带民事部份可以进行调解;(2)对前两类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告知才处置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对公诉案件和第三类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
3、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50、67条)(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利用调解;(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补偿诉讼案件,可以适用调解。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一、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第19条,《民诉意见》第一、2条)(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肯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专利纠纷案件等。
二、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20条)(1)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2)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普通刑事案件;(3)外国人犯法的刑事案件。
3、行政诉讼中:(《行政诉讼法》第14条)(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置的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地域管辖的肯定原则一、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第22-34条,《民诉意见》第6-32条)(1)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例外规定;(2)民事诉讼中有大量的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二、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24、25条,《高法解释》第5-14条)(1)犯法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2)最初受理地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法地法院管辖为辅;(3)刑事诉讼中也有一些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3、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17-19条)(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办法提起的诉讼,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三大诉讼法比较(更新版)____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1、重大涉外案件( 标的额大、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1、确认发明专利权案(知识产权局、专利复案情复杂、居住在国外的当事审委、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北京中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人众多)2、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院2、海关处理案(纳税、行政处罚)件3、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3、最高院确定由中院管辖的3、对国务院各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案件(海事、海商;专利纠纷;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中院管辖著作权民事纠纷;侵犯域名纠纷;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重大涉港澳台;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撤销仲裁裁决;标的大、诉讼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经济纠纷。
)D24–D354、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被告为县级以上政府【但以县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案件且不重大、复杂的,可以除外】;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重大涉外行政【原告是外国人、涉及国际条约适用、客体涉及国际关系协调、裁判执行需要外国法院承认、国际贸易、反倾销反补贴(起诉向高院,高院再指定中院)】,重大涉港澳台,其他)(1)犯罪地(即犯罪行为发(1)被告所在地(经常居住1、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生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原法院管辖。
经复议改变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居告所在法院管辖为例外规定;关所在地法院管辖所地)法院管辖为辅(D22-23)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2)最初受理地法院审判为(2)民事诉讼中有大量的特讼,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地域管辖主,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辖为辅(3)特殊地域管辖(P190)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D24-35条)3、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被告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学习工作地对于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时的冲突解决:最先立案法院4、冲突解决:最先收到起诉状法院冲突解决:最先受理法院管辖权异议法院应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分别逐级报共同上一级法院指定管辖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接到应诉通知之日起10 日内, 书面形式,只有原告、被告、第三人有此权利不能。
三大诉讼法的区别
三大诉讼法的区别一、三大诉讼法管辖权的区别在何处(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刑事诉讼:1.危害国家安全案;2.可能判处无期、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3.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民事诉讼1.重大涉外案件(标的大或案情复杂或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众多);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3.最高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海事海商,专利纠纷,重大涉港澳台民事案件,标的大或诉讼单位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经济纠纷)。
行政诉讼:1.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专利申请案,宣告专利无效或维持案,强制许可案);2.海关处理案(纳税和行政处罚案);3.对国务院各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4.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被告为县级以上政府且基层法院不适宜审理,共同诉讼、集团诉讼,重大涉外行政,涉港澳台,其他)。
(二)地区管辖刑事诉讼:1.犯罪地(即犯罪行为发生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居所地)为辅;2.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主要犯罪地法院审判为辅;3.特殊情况的管辖。
民事诉讼:1.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例外;2.离婚管辖的特别规定;3.特殊地域管辖(9种);4.专属管辖:不动产,港口,被继承人死亡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
行政诉讼:1.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经复议改变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三)管辖权向下转移刑事诉讼:不能民事诉讼:能行政诉讼:能二、仲裁与诉讼的区别诉讼与仲裁虽然都是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法律形式,但是有显著的区别:一是管辖权的取得不同。
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只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而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则必须要有仲裁协议,即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纠纷发生前、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三大诉讼法比较精心修正完整版
三大诉讼法比较精心修正完整版三大诉讼法比较三大诉讼法第一、二审审理期限的比较行诉第57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法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法批准。
第60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诉第168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计审理期限。
第196条第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在1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批准或者是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但是最高法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法决定。
第178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
民诉第135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146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第159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三大诉讼法比较---再审的案件是否停止原裁判的执行民诉再审的原因(相关法条:民诉法第183条,民诉意见第199、200条、206条)如果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如果当事人作出再审申请的,须法院审查,认为符合应当再审情形的应当在立案后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刑诉高法解释第307条:人民法院决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行诉《行诉解》第77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小结1、刑事诉讼中再审是不须停止原裁判的执行。
民诉、刑诉、行政诉讼三大诉讼比较
简易程序
可以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
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二审范围
第二审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审判组织
基层、中级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或审判员和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高级、最高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或审判员和陪审员共3人至7人组成合议庭。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3人至5人组成合议庭。复核死刑案件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
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应予受理。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一审期限
受理后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
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需要延长的,由高级法院或者最高法院批准
二审期限
1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最高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法院决定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需要延长的,由高级法院或者最高法院批准
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对个人的罚款为1000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为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必须经院长批准
三大诉讼法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三大诉讼法比较怎么样
三大诉讼法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三大诉讼法比较怎么样三大诉讼法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区别:刑事诉绩法——官告民,民事诉讼法——民告民,行政诉讼法——民告官1.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2. 进行诉讼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 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4. 审判公开进行,但在刑事案件中,根据法律可以规定例外。
5. 实行回避制。
6. 实行两审终审制。
7. 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8. 被告人、当事人有权进行辩护,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律师承担法定的司法援助义务。
联系:都是程序法我想知道如何记住三大诉讼法三大诉讼法的比较关于调解础1、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八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民诉意见)第92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坚持不愿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应久调不决。
结论:1)、调解在民事诉讼中是一项基本原则,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只要案件性质适合调解,人民法院都可以进行调解;(注意是可以)(2)对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必须首先进行调解.(应理解为应当)2,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第172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高法解释)第96条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以外,可以调解。
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
三大诉讼法证据种类的比较
三大诉讼法证据种类的比较1、证明责任的分配不同(1)在刑事诉讼中,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以及刑责轻重的责任由审判机关、检查机关、侦查机关承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原则上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
(2)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
(3)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是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分别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
2、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有所不同:(1)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有的证据种类。
(2)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特有的证据种类。
3、证明标准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对证明标准,我国三大诉讼法采取的术语相同,均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民事诉讼法规定“事实清楚”,行政诉讼法规定“证据确凿”,但从实质上来说,法律规定的三种诉讼的证明标准是相同的。
4、证明对象不同:(1)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有关犯罪行为构成要件和量刑情节的事实。
(2)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民事纠纷产生和发展的事实和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事实。
(3)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关的事实。
5、证明的程序规则不同:(1)刑事诉讼特有的证明程序是侦查和审查起诉过程中的证明规则。
(2)民事诉讼特有的证明程序规则体现在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之中。
(3)行政诉讼特有的证明程序规则是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调查手机证据。
二、三大诉讼共有的证据种类是什么1、书证。
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
2、物证。
凡是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物证。
3、视听资料。
凡是利用录像、录音磁带反映出的图像和音响,或以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称为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诉讼参加人以外的其他人知道本案的有关情况,应由人民法院传唤,到庭所作的陈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陈述,称为证人证言。
《三大诉讼法比较》
二审审限
2个月,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由高院批准(高院要延长,由最高院批准)。
1、不服判决: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延长,报请本院院长批准;
2、不服裁定: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没有特殊情况延长的规定。
1、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三大诉讼法比较
行政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地域管辖
1、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改变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3、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冲突解决:最先收到起诉状法院
(1)被告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法院管辖为例外规定;(22-23)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公诉: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按审判管辖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
自诉:(1)属于刑诉法170条规定的案件;(2)属于本院管辖的;(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不予受理
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不予受理
可以对同一请求再次起诉。(但离婚和好与维持收养关系无新情况在6个月内不得再起诉。)(因未交纳受理费而再次起诉或上诉并交纳费用的应受理。)
(3)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
1、同时具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管、单处罚金;检察院建议或同意适用简易程序;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大诉讼法比较2012最新9.05
三大诉讼法比较(“末日成佛”于2012年9月4日最终修订版)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中院管辖的一审案件①被告高级:县级以上政府(不动产登记除外)②被告特殊:中央专利部门、中央商标部门、各级海关、证交所(含第三人)③人数众多:重大共同诉讼、重大集团诉讼④涉外因素:重大涉港澳台外案件(含国际贸易案件、部分反倾销案件、部分反补贴案件)⑴重大的涉外案件⑵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⑶最高法院确定由中院管辖的案件:①海事海商案件②专利纠纷案件③著作权、商标权案件(有例外,部分可指定基层院)④仲裁案件(先于执行、财产保全、申请撤销和不予执行)⑴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⑵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地域管辖1.被告所在地管辖:①一般案件②复议维持案件2.复议机关与原机关所在地管辖:复议改变案件3.原、被告所在地管辖:限制人身自由案件4.不动产所在地专属管辖:不动产纠纷案件冲突解决:最先收到起诉状法院1.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法院管辖为例外规定:①被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②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③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被监禁④被告被注销城镇户口⑤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案件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⑦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不在同一辖区,可以由原告住所地关系冲突解决:最先立案法院第二十四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1、告诉才处理(侮诽暴虐侵)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轻微刑事案件3、公诉转自诉案件管辖异议接到应诉通知10日内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三大诉讼法的比较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和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审理期限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刑事诉讼法》168条,《高法解释》109条)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未被羁
(1)对附带民事部分可以进行调解;
(2)对前两类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对公诉案件和第三类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
3、行政诉讼中:(《行政诉讼法》第50、67条)
(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使用调解;
(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诉讼案件,可以适用调解。
(2)自诉案件:在宣判前,自诉人出于自愿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刑事诉讼法》第172条,《高法解释》第177条)
3、行政诉讼中:(《行政诉讼法》第51条,《行诉解释》第49条)
在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也可以裁定不予准许;不准许原告撤诉的,可以在原告拒不到庭时作出缺席判决。
(3)、刑事诉讼中也有一些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3、行政诉讼中:(《行政诉讼法》第17-19条)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
(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3)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七、是否准许撤诉
1、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法》第131条)
在宣判前,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也可以裁定不予准许;不准许原告撤诉的,可以在原告拒不到庭时作出缺席判决。
2、刑事诉讼中:
(1)公诉案件:在宣判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诉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也可以裁定不予准许;(《高法解释》第177条)
三大诉讼法的比较与区别
三大诉讼法的区别一、当事人刑事诉讼法: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公诉人不是)民事诉讼法:1、原告、2、被告、3、共同诉讼人(1)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法院必须合一审理并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的共同诉讼(2)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法院主为可以合同审理并且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的共同诉讼4、诉讼代表人:是指为了便于诉讼,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以共同诉讼为基本条件,吸收诉讼代理制度,代表人数2-5人)5、第三人:(特征一是参加到他人正在进行的诉讼中,二是在诉讼中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三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地位就是原告)(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没有向原告或被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而是辅助诉讼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
如代位权中的债务人、撤销权中的受益人或受让人、转让合同权利后的债权人、转认合同义务后的原债务人、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原出让方等)行政诉讼法:1、原告、2被告、3、共同诉讼人(当事人一方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诉讼标的相同,诉讼主张一致,同一人民法院管辖并且法院决定进行合并审理)(1)必要共同诉讼人:诉讼标的同一,是一个案件,一个具体行政行为。
如A、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因共同违法而被一个行政机关在一个处罚决定书中分别予以处罚B、法人或组织因违法被处罚,该法人或组织的负责人同时被一个处罚决定处罚。
C、两个以上共同受害人,对行政机关的同一行政行为表示不服而诉诸法院,这些起诉的共同受害人就成为共同原告人。
D、两个以上机关以一个共同行政决定形式,处理或处罚了一个或若干个当事人(2)普通共同诉讼人:是几个案件,无当然的不可分割关系,目的是简化诉讼程序4、集团诉讼:是指人数众多的原告推选诉讼代表人参加且法院的判决及于全体利益关系人的诉讼(原告方人数众多,原告实行诉讼代表制,裁判及于所有当事人,选定或法院指定代表人,1-5人)5、第三人(原告型第三人、被告型第三人、证人型第三人)二、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1、侦察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2、严格遵守法律秩序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4、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5、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6、各民族公民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8、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9、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10、具体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经特赦免除刑事处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11、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民事诉讼法: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2、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3、法院调解自愿与合法的原则4、辩论原则5、处分原则6、检察监督原则(①监督审判人员贪赃枉法;②监督生效判决、裁定)7、支持起诉原则(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8、诚实信用原则行政诉讼法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3、具体地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例外:行政处罚显失公允,可以判决变更)4、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5、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原则6、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7、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8、人民检察院实际法律监督原则三、基本制度行政诉讼法:1、合议制度2、回避制度;3、两审终审制民事诉讼法:1、合议制度2、回避制度3、两审终审制(判决15日内,裁定10日内上诉;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不得上诉的裁定、调解书等一审终审)刑事诉讼法:1、审判组织:分独任制、合议制和审判委员会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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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邓某系城郊一菜农,一日在农贸市场售菜, 税务局工作人员杨某命其纳税,因当日生意不佳,又 觉税额偏高,邓拒交,与杨发生争执,杨将邓推到在 地,因用力过猛,致邓尾骨断裂。现邓欲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问本案的被告应是谁?
案例1:某日中午,赵某与其子(18周岁)正在 一居民楼下正常行走,突然三楼李某家阳台上的 花盆坠落下来,砸在赵某头上,致其脑震荡,花 去医疗费1480元。赵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 而李否认赵的伤系他家花盆坠落所致。 这种情况应由谁负举证责任? 案例2:某县公安机关在侦破一起敲诈勒索案的 过程中,依法收集到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话敲诈的 录音磁带一盘。 该录音磁带属什么证据?
一审 立案之日起3个 审限 月,有特殊情况
要延长的,由高 院批准(高院要 延长的,由最高 院批准)。基层 申请延长的,报 请高院,同时报 中院备案。
普通程序:立案之日 普通程序A:公诉和被 起6个月内审结;有 告人被羁押的自诉:1 特殊情况要延长的, 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 报请本院院长批准, 个半月;有刑诉法第一 最长不超过6个月, 百二十六条(交通不便 还要延长的,报请上 边远地区;重大犯罪集 级法院批准。 团;流窜作案;涉及广, 简易程序:立案之日 取证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规定的情形,经高院批 起3个月,不得申请 延长。发回重审和再 准决定,可再延长1个 月;B:被告人未被羁 审不得适用。 特别程序30日,从立 押的自诉:6个月,经 案之日或公告期满之 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 日。选民资格案除外。 3个月。简易程序受理 后20日。
地域管 辖
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 法院管 辖。经复议改变的, 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 在地法院管辖;对限 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 制措施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 法院管辖;因不动产 提起的诉讼,由不动 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冲突解决:最先收到 起诉状法院。
被告所在地(经常居 犯罪地法院(即犯 住地)法院管辖为一 罪行为发生地)管 般原则,原告所在法 辖为主,被告人居 院管辖为例外规定; 住地法院(包括户 (22-23) 籍所在地、居所地) 民事诉讼中有大量的 管辖为辅; 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最初受理地法院审 (24-35条) ( 离 判为主,主要犯罪 婚管辖的特别规定; 地法院管辖为辅; 特殊地域管辖9种; 刑事诉讼中也有一 专属管辖:不动产, 些特殊地域管辖的 港口,被继承人死亡 规定。 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 被告居住地包括户 在地。 籍所在地、经常居 对于两个以上人民法 住地和学习工作地 院都有管辖权时的冲 冲突解决:最先受 突解决:最先立案法 理法院 院
行政诉讼
诉讼参 加人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当事人(公诉案件被 害人、自诉人、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附 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和被告人);其他诉 讼参与人
当事人(原告、被告、 当事人(原告 共同诉讼人、第三人); 和被告、共同 诉讼代理人 诉讼人、第三 人);诉讼代 理人
证据
7种:书证、物证、视7 种:物证和书证、证人 证言、被害人陈述、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 和辩解、鉴定结论、勘 验、检查笔录、视听资 料(公、检、法收集、 调取证听资料、证人证 言、当事人的陈述、鉴 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 场笔录(被告举证)
案例1:某区工商局干部任某下班途中路经集贸市场, 从个体摊贩汪某处卖了一箱苹果,回家发现有几个 是烂的,返回市场找汪换,汪以苹果是降价出售不 换,两人争吵。任说自己是工商局干部,不换以后 别想在此卖东西,汪不睬,任恼怒,与汪厮打起来。 汪用拳猛击任的头部、脸部,后被闻讯赶来的公安 人员制止,后经医院诊断,任属轻微脑震荡。对此 事件,区公安局认为汪属于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 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作出拘留 10天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其赔偿全部医疗费300元。 汪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公安局经审查认 为,汪属于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根据《治安 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仍然作出拘留10天的处罚 决定,并赔偿全部医疗费300元。汪仍不服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问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案例2:甲与乙在A市签订一购销合同, 约定在双方住所地以外的B市履行合同。 合同尚未实际履行,双方即发生争议。 为此,甲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案例3:孔某犯抢劫罪被甲县人民法院判 处有期徒刑10年,被送至乙县监狱服刑 期间越狱脱逃,并在丙县抢劫陈某人民币 800元,后被捕获。 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公诉(普通程序): 7日内决定受理, 将检察院起诉状副 本开庭前10日送达 被告人并告知可委 托辩护人; 公诉(建议按简易 程序):3日内受 理; 自诉:2至15日受 理。
强制措施
训诫、责令具结 悔过、罚款、拘 留。 其中,罚款为 1000元以下,不 分单位和个人。
拘传、训诫、责 令退出法庭、罚 款、拘留。 其中,罚款:个 人1万元以下, 单位1万元以上 30万元以下。
1、同时具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基本犯罪 事实没有异议;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管、单处罚金;检察 院建议或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2、告诉 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罪、诽谤 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 侵占罪; 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 的轻微刑事案件。 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被告人、 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被告人系盲、 聋、哑人的;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审理的情形。
三大诉讼法之比较
四川师范大学政教学院 谢云志
一、三大诉讼法的相同点
三大诉讼法即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 三大诉讼法属程序法,实体法与程序法之区分:实体法是规 定公民的实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如民法、刑法、行政法; 程序法是规定人们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具体程序,如民事诉 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 三大诉讼法同是程序法,所以,在三大诉讼法中规定 的许多诉讼原则、制度和程序,都是相同的。例如,公开审 判、两审终审、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等等。 三大诉讼法共同的基本原则——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 使职权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公民 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的原则;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的原则; 人民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
拘传、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拘留、 逮捕
案例1: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对于妨碍诉讼 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中,须经人民法院院长 批准的是? 案例2:梁某因投放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抓获 后,发现其已有三个月身孕。 公安机关对梁某应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适用简 易程序 的情形
无
1、事实清楚,权利义 务关系明确,争议不 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 2、不适用简易程序: 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 的案件;已按照普通 程序审理的案件;发 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 督程序再审的案件。
三大诉讼法各自特有的原则:
民事诉讼法: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根据自愿和合 法进行调解、辩论、处分、社会支持起诉、就地审 判、巡回审判、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 律监督、凡是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民事案件均适用我 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 行政诉讼法: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人民法院对具 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有权对 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 刑事诉讼法: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由专门机关 依法独立行使、依靠群众、公、检、法三机关分工 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 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 权获得辩护、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依照法 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刑事审判实行陪审制、 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
7种:书证、物 证、视听资料、 证人证言、当 事人的陈述、 鉴定结论、勘 验笔录(谁主 张谁举证、举 证责任倒置)
7种:物证和书证、 证人证言、被害人陈 述、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供述和辩解、鉴 定结论、勘验、检查 笔录、视听资料(公、 检、法收集、调取证 据)
案例1:某甲要重新翻建房屋,并取得了城建部门颁发 的许可证。由于许可证上批准的面积比原房屋大,则 占据了相邻人乙某与丙某出入自家房屋的部分通道, 给其带来不便。对此,乙某起诉要求撤销城建部门颁 发的许可证。问:乙某是否具有原告资格?若法院受 理此案,丙某与此案是何种关系?
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 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
法院指定管辖。
起诉 条件
公诉: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已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 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按审判 管辖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 自诉:属于刑诉法170条规定的 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侵占
罪、侮辱罪、诽谤罪、虐待罪、暴 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被害人有证据 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等。
管辖 异议
接到应诉 通知10日 内
原告是认为具体 行政行为侵犯其 合法权益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 求和事实根据; 属于人民法院受 案范围和受诉人 民法院管辖。
应当在提 交答辩状 期间提出
原告是与本案有 直接利害关系的 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 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 理民事诉讼的范 围和受诉人民法 院管辖。
二、三大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 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 事诉讼活动,所应遵循的程序制度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 于82.3.8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同年10.1起试行。 91.4.9由第七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并于同日公布施行。07.10.28第十 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对《民事诉讼法》再次修改, 08.4.1起施行。 行政诉讼法是规定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参 与下,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进行各种诉讼活动所应遵循的程序 制度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于 89.4.4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颁布,90.10.1起施 行。 刑事诉讼法是公安、司法机关和刑事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 讼活动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的总称。79.7.1我国第一部刑事 诉讼法正式诞生,96.3.17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修正,97.1.1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