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水电站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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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水电站税务筹划-

摘要:随着我国的不断提升,我国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逐步加大,就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来看,尽管国际间协作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风险,但我国仍在积极做出有益于国际间关系的重略性调整,其中,中资与方签署合作协议为改善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本文从中资方的角度,就水电站税务筹划做以阐述,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几点有助于水电站项目有序进行的风险控制策略,以期为实际项目的推进带来有益的借鉴。ﻭ

关键词: 水电站税务筹划风险控制ﻭ

实体建设项目的税务筹划工作是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该项工作是进行商务洽谈的有力支撑。对于水电站税务筹划而言,最重要的是将水电**的配置要求放在首位,从项目、经营的角度来强化税收筹划工作的执行力度,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减轻项目运作的税收负担。此外,还需考虑中缅两国之间的治因素等内容。在过程中,要排除**项不利因素,积极做好水电站项目的风险控制工作。

从理论上而言,项目的税务筹划有一定的步骤来遵照执行,即在税法所规定的范围内,事先筹划或安排好项目的经营、等活动,进而有助于实体项目收益的取得。在现实的运作过程中,将中资注入水电站建设需要进行较为完善的税务筹划,以此来防止水电站项目洽谈以及未来施工等环节出现难以掌控的局面,进而避免影响实体项目的收益。

一、水电所涉及的主要税种及税收介绍

在商人的眼中,境内最佳的项目便是兴建水电站,从事实来看,他们所说的不无道理。由于基础设施项目不够完善,且国家内部治理情况不佳,进而导

致经济始终未有起色。基于此,近几年来试图深入**地方兴建水利工程项目的外国企业单位越来越多。但即便如此,很多涉足的方对该国环境的论断褒贬不一,这也为日后水电站项目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从过程来看,在当地萧条经济环境的笼罩下,水电站项目的状况堪忧。在不成熟的氛围中,即便是中资注入,也会面临诸多考验.ﻭ

(2)利润税,税基是私人和自营者的收入、利润、资本所得,《所得税法》没有征收项目的适用于该法。当选择两种税赋之一时,公民必须提供相关证明给当地财税部门,税率从3%~50%不等。

(3)商业税即贸易税,是在产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征收的税赋,适用于国内产品也适用于进口产品,根据新的《贸易税法》,在国内生产销售的70种基本商品免征贸易税,对从国外进口之后在国内买卖的商品征收5%的贸易税.同时,对特定商品的贸易税及服务业税收另作规定。

(4)关税包括进口税、特许税、出口税、边境出口税,从量或按比率计税。ﻭ

(5)其他还有印花税、税等。

为促进外国,新外商法中在企业所得税、商业税和关税等主要税种方面均有策.委员会可审批人如下税收减免等事项:ﻭ

(1)制造业及服务业从开始经济运行第1年起连续5年免所得税。并视项目情况延长减免期限。

(2)项目利润作为专项在1年内用于追加该项目的,减免所得税。

(3)项目设备、建筑物及其他资本的折旧,按规定折旧率计算后从利润中

除。ﻭ

(4)对出口产品减免50%所得税。

(5)缴纳所得税税率享受国民待遇。ﻭ

(6)在境内从事项目有关的研发费用,从利润中除。ﻭ

(7)项目享受5年减免所得税后,如果连续2年出现亏损,则从亏损年起连续后3年减免所得税。

(8)项目建设期间必要的进口设备、配件及其他物资减免关税、国内税或两项并减。ﻭ

(9)项目竣工后头3年进口的生产用原材料减免关税或国内税或两项并减。

(10)经委员**意,对期限内扩大规模所必须的进口设备、零配件及其他物资减免关税或国内税或两项并减。ﻭ

(11)对出口产品减免贸易税.

二、水电站税务筹划的步骤

(一)的设立步骤及税收的争取ﻭ

府法规不全,策多变,给者带来许多不确定性,需选择合理的方式,并做好前的经济评价。由于属于高冲突地区,因此,在境内实体项目需要考虑的税务筹划环节要尽可能周全。从具体情况来看,根据现行的操作模式,参照华能的瑞丽江一级水电站、大唐的太**一级水电站,都是由项目人和府共同成立合资,即有限责任的形式采取BOT (建设—经营—移交)方式来实现的,只是项目人负责合资的实际出资和项目融资。而作为出让特许权、**费的回报之一,府将在项目

中享有一定比例的干股,但府不负责出资和融资。因此的项目结构排除了合伙制或有限合伙制结构、非型合资结构、信托基金结构的方式,属于型合资机构.

依据现行策和法律分析,对进行电力要考虑境外合资的控股架构,方案一,直接由在境内对的合资控股;方案二,由在境外(比如、等)设立中间控股,再由中间控股对的合资控股;方案三,由在境外设立多层中间控股,再由最后一级中间控股对的合资控股。可根据与府谈判的主要开发条件、税收条件来确定采用哪一种方案,同时要考虑降低或其他境外项目的整体税负,在未来退出或转让时更具有灵活性,也要考虑简化外汇管理、再等府审批手续,利润可在中间持股层面上进行再,滚动利用等. (二)工程建设期及电站运营期税收筹划

在项目开工前,应与府签定合作备忘录,约定特许经营权协议,在协议中全面的对项目涉及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商业税、关税及特许权使用费进行约定。同时,在项目建设期,及工程承包方项目建设所需的材料、设备,要简化报关审批审核手续,不收取关税。最好能约定在水电站项目的运营期内,相关税种税率不随府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变更而变动。如果项目的税负在开工建设前已经锁定,则税务风险得以规避。ﻭ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水电站项目的收益较为客观,这与的府管理以及国家建设状况有着密切的关联.由于受到经济环境萧条的影响,在进行水电站项目的运作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不可预估的财务状况以及分歧,这样一来,便对水电站项目的有序实施带来一定的阻碍。事实上,参杂了多方治关系以及利益关系的水电站项目的复杂性不言而喻,尽管如此,更要时刻强调该项目进行税务筹划的最终目标与执行策略,积极协调多方权责与利益的分配,项目管理者要主动与当地府及进行沟通,坦诚进行洽谈,并最终完成水电站项目的施工建设工作,获取到理想的收益. ﻭ

三、探究水电站税务风险控制的有效策略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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