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请支持全国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推介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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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请支持全国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

推介活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

•【公布日期】2012.07.30

•【文号】文物博函[2012]1635号

•【施行日期】2012.07.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国家文物局关于请支持全国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推介活

动的通知

(文物博函〔2012〕16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为了提高我国博物馆文化产品的设计开发水平,引导和鼓励全国博物馆和社会力量充分利用丰富多彩的博物馆文化元素,加强博物馆文化产品的创意设计,开发一批兼具创新性和实用性,适应市场趋向和公众需求的博物馆文化产品,并为配合第五届博物馆及相关产品与技术博览会,我局委托中国博物馆协会、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于今年8月--11月联合组织开展“全国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推介活动”。主要活动内容包括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作品征集、评选、展示推广等。此项活动是我局促进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拓展和延伸博物馆文化传播功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培养壮大博物馆文化产业,推动博物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切实办好此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区、市)文物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组织辖区内有关文博单位,特别是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省级(含)以上博物馆和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积极参加本次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作品征集、评选、展示推广等活动,并帮助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包括大专院校、文化创意企业、国内外专业设计机构及设计师等)积极参与活动。

二、为了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活动主办方将在中国博物馆协会网站(http:///)和国家文物局网站(http:///)统一发布一批博物馆藏品和文化元素图片(主要来源于各博物馆和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推荐提供),供设计者参考。设计者使用参考素材设计的作品,知识产权由设计者和提供素材的博物馆共有。请各博物馆结合本单位文化产品开发计划,积极提供有关设计参考素材。参考素材需以数字文件成组提供,每组素材应包括文物照片及相关文化元素的细部图片。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省级(含)以上博物馆每馆至少提供10组设计参考素材。请各省(区、市)文物行政部门协助汇总有关素材并于8月10日前统一以邮件形式提交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三、请各省(区、市)文物行政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本地区参加本次活动有关事宜的联络工作,于2012年8月1日前将联络员的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告知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联系人:仇岩、姜新颖,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推介活动作品征集启事

国家文物局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附件:

“全国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推介活动”作品征集启事为了提高我国博物馆文化产品的设计开发水平,引导和鼓励全国博物馆和社会力量充分利用丰富多彩的博物馆文化元素,加强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开发一批兼具创新性和实用性,适应市场趋向和公众需求的博物馆文化产品,并为配合第五届博物馆及相关产品与技术博览会(以下简称“博博会”),受国家文物局委托,中国博物馆协会、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以下简称活动主办方)于2012年8月--11月联合举办首届“全国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推介活动”,现面向全国征集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作品,特发布启事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对象

凡有志于从事博物馆文化产品设计、开发的文博单位职工、专业设计人员、大专院校师生以及有关文化产品企业、设计机构和博物馆等个人和单位均可选送作品,参加活动。

选送作品应当属于依据主办方在中国博物馆协会网站(http:

///)或国家文物局网站(http:///)发布的博物馆文化素材元素为基础设计的,突出博物馆的文化特色,未上市销售的原创文化礼品、办公用品、家居饰品、旅游纪念品等,不包括已经投入生产销售环节的博物馆文化产品。

二、作品征集要求

1、新颖原创:创意设计新颖独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全国博物馆产品开发工作具有积极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2、特色突出:注重传统文化与时尚元素的有机结合,充分体现博物馆藏品所蕴含的丰富文化信息,有效彰显博物馆文化的独特魅力与内涵,能够满足公众“把博物馆带回家”的愿望;

3、实用性强:作品设计应具有良好的实用价值,与公众的学习、工作、生活

紧密相关,并符合相关产品的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

4、市场价值高:作品选材合理,工艺精良,能够适应公众口味和市场要求,具备生产可行性。

三、作品评选

活动主办方将邀请文物、博物馆、艺术设计、文化创意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委会,制订评选细则,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将评出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5名、优秀奖20名。

四、奖励与推介

1、主办方将向获奖作品设计者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金奖奖金10000元,银奖奖金5000元,铜奖奖金2000元,优秀奖500元)。

2、获奖作品将应邀参加“博博会”期间(10月28日-30日)在北京举办的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展示推广活动。

五、投稿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投稿人应首先登录中国博物馆协会网站(http:

///)或国家文物局网站(http:

///),下载《全国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推介活动作品申报表》(下简称“申报表”),并同时下载活动主办方通过上述网站发布的博物馆藏品和文化元素图片,用于设计参考。投稿人下载“申报表”时将获得一个投稿编号,投稿人不得更改编号。

2、投稿人应按照本启事及申报表要求完整填写“申报表”,不得缺项漏项,设计图页面不得填写申报人基本信息。

3、投稿人应同时提交电子申报表及纸质申报表。电子申报表“投稿人信息页”应由投稿人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计算机,存入WORD文档,与表二、三形成一个文件,然后将该WORD文件及设计图文件压缩至一个压缩包发送至活动指定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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