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紧急救援相应分级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1. 前言为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等,国家制定了本应急预案,旨在提高应急准备水平、有效组织救援行动、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失。
2. 应急流程2.1 预警阶段2.1.1 预警级别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个级别:特别严重、严重、较重和一般。
2.1.2 预警信息发布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包括事件类型、级别、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等信息。
2.2 应急响应阶段2.2.1 应急响应级别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2.2.2 风险评估根据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级别,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影响范围、人员伤亡情况等进行评估。
2.2.3 快速反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成立应急指挥部,组织院前医疗救护、消防救援、民政救助等一线救援力量,快速响应救援需求。
2.3 救援阶段2.3.1 现场处置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在保障救援人员和受助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入救援现场进行救援行动。
2.3.2 医疗救护组织医院和院前急救医疗力量进行伤病员救治,尽可能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失。
2.3.3 公众健康管理加强对受灾人员和救援人员的防疫、防病措施,尽可能地避免疾病传播和扩散。
2.4 事后整理阶段2.4.1 反馈评估对救援行动进行评估,总结救援经验、改进救援准备工作,反馈评估结果,为未来应急响应提供参考。
2.4.2 重建复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恢复重建和社会安置计划,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综合技术支持和物质保障,全面落实灾后救助政策,帮助受灾人员重新安置,恢复正常生活和生产。
3. 应急保障措施3.1 储备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库,储备救援所需的常用物资、医疗器械和药品等,以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救援需求。
3.2 人员组织组织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包括医疗救援队、消防救援队、搜索救援队等,建立常备督导队伍和专家组,提高应急救援力量组织化、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
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及案例分析ppt课件
Ⅲ 级 响 应 行 动
立即启动医疗卫生 救援领导小组工作
对伤病员及救治情 况进行综合评估
开展现场医疗 卫生救援工作
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 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 情况
各级响应行动
Ⅳ 级 响 应 行 动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 卫生救援一般事件的报告后 立即启动医疗卫生 救援领导小组工作
开展突发公共事 件的现场处理工作
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 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
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必要时应当快速组织专家对突 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进行技术指导
突发公共事件救援参与机构 现场救援机构
消防机构
消防人员负责现场救援工作,主要负责现 场安全、搜索及拯救使伤者脱离危险环境 。
Ⅲ级响应的启动
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市(地)级人民政府启动市(地)级突发公共 事件应急预案; 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Ⅲ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Ⅳ级响应行动
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县级人民政府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 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Ⅳ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各级响应行动
提供感染防控指导 实施首发院外医疗救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20指挥调度中心接警
报告 启动预案 紧急医疗救援调度
突发事件医疗 处置领导小组
医 疗 救 援 流 程
指挥
设现场急救指挥部
报告
就近响应10分钟到达现场 临近响应15分钟到达现场 跨区响应20分钟到达现场
现场急救
转移伤员到安全地带
检伤 分类
危重—红卡 重度—黄卡 轻度—蓝卡 死亡—黑卡
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
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对公众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包括传染病暴发、食品安全事件、环境污染等。
为了更好地应对和管理公共卫生事件,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分级标准,以便对不同级别的事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标准。
一、一级响应。
一级响应是针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最高级别响应。
一般来说,一级响应适用于以下情况,大规模传染病暴发,如禽流感、埃博拉病毒等;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如有毒食品大面积流入市场;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如化工厂泄漏、核辐射泄漏等。
一级响应的特点是全面、迅速、果断,需要动用大量资源和人力进行紧急处置和救援。
二、二级响应。
二级响应是针对较大规模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响应级别。
一般来说,二级响应适用于以下情况,中等规模传染病暴发,如流感、麻疹等;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如食品中毒事件;一般性的环境污染事件,如工业废水排放超标等。
二级响应需要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组织救援和治疗工作,同时进行相关信息的发布和宣传,以避免事件扩大和造成更大的损失。
三、三级响应。
三级响应是针对一般性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响应级别。
一般来说,三级响应适用于以下情况,局部传染病暴发,如手足口病、流感等;一般性的食品安全事件,如食品质量不合格;一般性的环境污染事件,如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等。
三级响应需要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和处置措施,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对公众进行相关预防和应对指导。
四、四级响应。
四级响应是针对一般性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最低级别响应。
一般来说,四级响应适用于以下情况,个别散发的传染病病例,如水痘、麻疹等;个别的食品安全事件,如个别食品质量问题;个别的环境污染事件,如个别地区的水质问题。
四级响应主要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对公众进行相关预防和应对指导。
总结: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为了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更加迅速、有序地进行应对和处置。
各级响应部门和机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应的分级标准进行响应和处理,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的损失。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分级分类 (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分级分类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1)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地)。
(4)霍乱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市(地),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县(市),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进一步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及其危害,提高医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和医疗紧急救援水平,减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损害,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灾害医疗事故救援工作管理办法》《全国救灾防病预案》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修订本预案。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义及分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
其特点是突然发生且种类繁多,对社会公众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健康损害。
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VI级)四级。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主要包括:(一)重大传染病疫情: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人感染猪链球菌、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流行和爆发流行。
(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不明原因肺炎。
(三)重大食品、饮水安全事故。
(四)重大职业中毒。
(五)影响公众安全的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物质的泄露。
(六)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害。
(七)农药、鼠药、有毒危险化学品造成的重大危害。
(八)重大医院内部和实验室感染。
(九)群体性疫苗接种事故。
(十)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三、组织领导(一)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副组长:各业务副院长、纪委书记成员:各行政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突发公共事件分类篇一: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概览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概览- 1 -- 2 -注:本表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仅对我县发生可能性较大的突出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进行摘编。
- 3 -篇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分级分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分级分类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1)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地)。
(4)霍乱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市(地),有扩散趋势。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
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与处理第一部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本知识一、什么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国际上突发事件分级:灾难、突发事件、复杂突发事件、危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1)一次事件伤亡100人以上,且危重病人多,或核放射事故、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发地人民政府请求给予医疗卫生救援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 2个及以上县(区)或邻国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重大事件(Ⅱ级)(1)一次事件伤亡到50-99人,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含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 2个及以上县(区)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较大事件(Ⅲ级)(1)一次事件伤亡30-49人,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含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一般事件(IV级)(1)一次事件伤亡10-29人,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类(一)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
突发公共事件
灾难医学
灾难医疗救治工作的组织和准备
二、组织与队伍
医疗卫生救援队伍 2.院前急救队伍 日常负责院前急救工作,在发生灾难事故时,由急救中心 (120)按照就近调度的原则派出,赶赴现场参加医疗救护。这支队伍由于是24 小时备勤,以就近调度的原则派出,往往是灾难应急救治的首发队伍。最先 到达现场的急救医师尽快组织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并按国际惯例将伤病 员按病情的危重、重症、轻症、死亡,分别以红色、黄色、绿色、黑色标志。 在检伤分类的基础上,陆续到达现场参加抢救工作的医务人员按照“先救命、 后治病,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立即救治红色标志的伤病员,次优 先救治黄色标志的伤病员,然后治疗绿色标志的伤病员。黑色标志的死亡伤 病员安置在停尸区域。当伤病员較多时,应在现场设立现场医疗救护站,悬 挂明显标志。现场医疗救护站设初检分类区、危重症伤员处理区、轻症伤病 员接收区、急救车待命区、伤病员转送区和临时停尸区,对不同级别(标志) 的伤病员分区、分级进行处理。伤病员在现场经初步处置后,按照“先重后 轻、先急后缓”的原则,送医院进行进一步救治。
灾难医学
灾难医疗救治工作的组织和准备
一、预案
预案的分类
1.总体预案 主要为应急目标、原则、应急组织结构及职责,行动的整体要求 等。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要求,各级医疗卫 生行部门、急救中心和综合性医院等救援医疗机构应制定一个总体预案。 2.专项预案 是总预案的子预案。一个专项预案针对一类灾难或事件,可对同 类灾难或事件的不同现场应急起指导作用。如食物中毒预案有应对各种原 因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要求,而交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应有各种交 通事故的应急要求(包括城乡)。 3.现场预案 是针对灾难或事件的现场制定,应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 作性。一般同一类灾难或事件要制定一个现场预案,并组织演练。
2022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2022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2022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1为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有效、有序的进行,提高应对各类物中毒、自然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以伤病员为中心,以救死扶伤为宗旨,以体现社会公益性为前提。
二、目的与任务(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方针。
平时要加强对医务人员进行各种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各种急诊急救仪器技术操作能力以及各种急救知识的培训,逐步提高我院紧急医疗救援能力。
(二)建立紧急医疗救援组织机构及应急队伍,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与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院总值班及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将收集到的信息逐级上报,并要求及时、准确、全面。
任何科室或个人对突发事件信息不得隐瞒,缓报和漏报。
报告程序见附件二。
四、急救物资的管理院办、医务科、药剂科、配合,制定出我院应对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急诊设施、设备、药品、车辆、通讯等急救器材的明细清单,定点存放并定期检查。
一经发现过期或损坏,应及时更换和维修,保证急救物资的数量和质量都达到100%完好率。
任何条件下,无紧急医疗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的指示,不得随意挪做他用。
紧急情况下,医疗救援领导小组可调用任何科室的急诊设备。
五、人员调配当接到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指令下,为提高应急反应速度,院总值班可立即指派值班医师紧急出动。
当启动应急预案后,领导小组应及时通知应急队员迅速集中赶往出事地点,若事态扩大到需要支援时,领导小组有权在全院范围内抽调人员,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拒绝或阻挠。
六、紧急救援措施防治组人员赶赴现场后,要及时制定抢救方案,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灾害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国家标准的应急响应级别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标准的应急响应级别是怎么规定的应急响应级别的划分是基于风险评估和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
具体细化如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级应急响应:- 全国层面统一部署指挥,国务院组织跨部门、跨区域协调机制。
- 实施全国范围内的疫情监测和防控策略,如大规模核酸筛查、封闭式管理、交通管制等严格防疫措施。
- 加强医疗资源调度,建立医疗救治联动机制,包括重症患者跨地区转诊、远程医疗支援等。
- 强化科研攻关,快速研发并推广疫苗及特效药。
- 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心理援助服务,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 二级至四级应急响应:- 地方政府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和地区特点制定精细化防控策略,如分区分级管理、局部封锁、精准追踪密接者等。
- 确保医疗机构物资充足,合理安排病床资源,提高检测与诊疗能力。
- 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原则。
-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学校、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的开放政策。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一级响应:- 国务院成立国家层面的指挥部,指导和协调各相关部门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 快速调配中央救灾储备物资和人力资源,调派军队、武警部队参与重大灾害现场救援。
- 组织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临时住所。
- 启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先进技术手段,实时监测灾情变化,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 及时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启动灾后重建规划编制。
- 二级至四级响应:- 地方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灾害应急救援行动,协同各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 制定详细的救援方案,如山体滑坡、洪涝灾害中的人员搜救、道路抢通、设施修复等工作。
- 加强灾害信息报送和公示,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捐赠和志愿服务。
- 针对次生灾害,如地质塌陷、环境污染等问题,采取预防性措施,防止事态恶化。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一级应急响应:- 国务院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督导事故处置工作,严查事故原因。
紧急救援预案等级
一、预案概述为了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应急救援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将应急救援行动分为四个等级,即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和四级响应。
二、预案等级划分及响应措施1. 一级响应(1)适用范围:重大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对国家、地区或者特定群体造成严重影响,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秩序混乱。
(2)响应措施:1)成立应急指挥部,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启动应急响应,立即召开应急指挥部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救援工作。
3)启动应急物资储备,确保救援物资供应。
4)全面收集、汇总、分析相关信息,为决策提供依据。
5)调动各类救援队伍、设备,确保救援力量充足。
6)做好医疗救治、心理疏导、物资保障、社会稳定等工作。
7)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8)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2. 二级响应(1)适用范围:较大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对国家、地区或者特定群体造成较大影响,可能导致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秩序混乱。
(2)响应措施:1)成立应急指挥部,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启动应急响应,召开应急指挥部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救援工作。
3)启动应急物资储备,确保救援物资供应。
4)全面收集、汇总、分析相关信息,为决策提供依据。
5)调动各类救援队伍、设备,确保救援力量充足。
6)做好医疗救治、心理疏导、物资保障、社会稳定等工作。
7)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8)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3. 三级响应(1)适用范围:一般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对国家、地区或者特定群体造成一定影响,可能导致一定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秩序混乱。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分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分级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1)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地)。
(4)霍乱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市(地),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县(市),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分级分类67267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分级分类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和特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其具有以下特征:(一)突发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易预测,突如其来,但其发生与转归也具有一定的规律性。
(二)公共属性:突发事件所危及的对象不是特定的人,而是不特定的社会群体,在事件影响范围内的人都有可能受到伤害。
(三)危害的严重性:突发事件可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这种危害既可以是对社会造成的即时性严重损害,也可以是从发展趋势看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
其危害可表现为直接危害和间接危害。
直接危害一般为事件直接导致的即时性损害,间接危害一般为事件的继发性损害或危害,例如,事件引发公众恐慌、焦虑情绪等,对社会、政治、经济产生影响。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1)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分级分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分级分类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分级分类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1)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地)。
(4)霍乱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市(地),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县(市),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分类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分类分级标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突发事件的发生频率也越来越高,这对我们的生活和财产安全都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分类分级标准是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根据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其进行分类和分级,以便统一应对措施和资源分配,保障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分类分级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按事件类型分类1.自然灾害类:包括地震、火灾、洪水、台风、龙卷风等自然灾害事件;2.事故灾难类:包括交通事故、工业事故、建筑坍塌、矿难等事故灾难事件;3.公共安全类:包括恐怖袭击、绑架勒索、暴力犯罪、群体性事件等公共安全事件;4.公共卫生类:包括传染病暴发、食品安全事件、环境污染等公共卫生事件;5.社会突发事件类:包括社会抗议、群体性事件、社会事件等社会突发事件。
二、按严重程度分级1.一级突发事件:指严重影响公共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的突发事件。
如地震、大型火灾、救灾等级灾难性事件。
2.二级突发事件:指较大范围和程度的突发事件,需要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理的突发事件。
如交通事故、小型火灾、洪水、台风等。
3.三级突发事件:指影响范围较小、影响程度较轻的突发事件,需要及时处置的突发事件。
如群体性事件、社会抗议等。
三、按应急资源配置分级1.一级应急响应:指需要动用国家或地方重大应急资源进行救援和处理的突发事件。
如大型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等。
2.二级应急响应:指需要动用地方应急资源进行救援和处理的突发事件。
如地方性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
3.三级应急响应:指由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托自身力量进行救援和处理的突发事件。
如小型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
四、按部门责任划分1.防灾减灾部门:负责对自然灾害进行监测预警和防范工作,提前做好灾害防范措施;2.应急救援部门:负责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和灾后恢复工作,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3.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处理突发事件中的公共安全类事件,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等工作;4.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处理突发事件中的公共卫生类事件,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等工作;5.民政部门:负责灾后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生产条件;6.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和特点,分工合作,共同抗灾救灾。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分级分类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 级):(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1)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地)。
(4)霍乱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市(地),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县(市),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普洱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普洱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2.1 特别重大事件(I级)2.2 重大事件(Ⅱ级)2.3 较大事件(Ⅲ级)2.4 一般事件(Ⅳ级)3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组织机构3.1 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3.2 医疗卫生救援专家组3.3 医疗卫生救援机构3.4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4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4.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应急响应4.2 重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4.3 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4.4 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5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5.1 现场指挥5.2 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急救站)5.3 专业性应急救治队伍5.4 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6 院内救治7 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应急救援基本原则8 信息报告和发布9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10 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10.1 信息保障10.2 急救网络保障10.3 应急队伍保障10.4 应急物资保障10.5 应急经费保障10.6 应急交通运输保障10.7 其他保障11 医疗卫生救援的公众参与12 附则12.1 责任与奖惩12.2 预案制订与修订12.3 预案解释部门12.4 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编制目的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普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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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紧急救援相应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一次事件伤亡10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露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伤亡50人以上、99人以下医学教育`网整理,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地)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伤亡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4.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事件伤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其中医学教育`网整理,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具体分类
根据事件的成因和性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新发传染性疾病、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物反应医学教育`网整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核事故和放射事故,生物、化学、核辐射恐怖事件,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地震、火灾、泥石流)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疾病流行,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