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充装许可申请书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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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充装许可申请书》填写说明

1.适用范围

包括液化气体、压缩气体和溶解气体气瓶的充装许可申请。

2.封面

2.1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单位全称,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填写单位名称与企业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2.2介质种类:填写介质类别分3种。即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和溶解气体。压缩气体包括:氧气、氢气、氩气等以及混合配制的相关气体;液化气体包括:液氨、液氯、液态二氧化碳及液化石油气等;溶解气体一般指溶解乙炔。

2.3申请类别:填写“首次”、“第一次复查”或“增项”。

2.4申请日期:填写申请单位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申请书》的日期。一般情况下,申请日期与受理机关收到申请的日期不应超过1个月,以便保持最新的信息。

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第一页)

3.1单位名称:填写申请单位全称,与企业营业执照和封面申请单位的名称完全一致。

3.2所在市(地):填写申请单位所在地的市的名称。

3.3所在区(县):填写申请单位所在地的区(县) 的名称。

3.4单位地址:填写申请单位注册地址,与企业代码证地址一致。

3.5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工商部门发放企业营业执照上编

制的统一注册号。

3.6组织机构代码:填写申请单位向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申请取得的代码,代码证为9位数字,应保证具有其唯一性。

3.7经济类型:按企业营业执照填写,如,国有、集体、股份、私营、个体、外商独资等。

3.8邮政编码:填写与申请单位地址相应的邮政编码。

3.9法定代表人:填写申请单位合法的代表人,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一致。

3.10建站日期:填写申请单位充装站建成后投产运营日期。

3.11单位联系人:填写申请单位负责办理气瓶充装许可申请工作的人员。

3.12联系电话:填写申请单位固定联系电话,也可填写单位联系人的手机电话。

3.13单位职工总数:填写与充装工作相关的单位总人数。对二级企业,指充装站总人数,不是总公司的人数。

3.1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数:填写申请单位持A3、R1、D1、P1、P2、P3和P4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持证总数。

3.15充装站设计单位:填写充装站设计单位全称。

3.16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填写充装站相关特种设备的实际安装单位全称。

3.17安装监督检验单位:填写实施充装站相关特种设备安装监督检验的单位全称。如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所)。

3.18取得相关部门批准资格:主要指充装单位取得安监、住

建、消防和环保等部门的批准资格。

3.18批准项目:填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燃气经营许可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等项目。其中对具有生产性质的工业气体充装站应填写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对属于经营性质的工业气体充装站应填写安监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对民用燃气充装站应填写住建部门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

3.19批准机构:填写相应许可资格的批准单位全称。

3.20批准日期:填写相应许可实施机关颁发许可证或签发意见书的日期。

3.21资格证编号:填写相应许可实施机关颁发许可资格证或意见书的编号。

3.22机构名称:填写申请代理机构的全称。

3.23机构地址:填写申请代理机构的注册地址,与代理机构的代码证地址一致。

3.24组织机构代码:填写申请代理机构向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申请取得的代码,代码证为9位数字,应保证具有其唯一性。

3.25法定代表人:填写申请代理机构合法的代表人,必须与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一致。

3.26代理负责人:填写承办该项代理业务的具体负责人的姓名。

3.27 电话:填写能够与申请代理机构联系的有效的电话。

3.28 电子邮箱:填写申请代理机构有效的电子邮箱。

3.29传真:填写能够与申请代理机构联系的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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